事情要从2008年说起。那年我与网友彭哲也讨论哲学,见他将矛盾的对立与矛盾的同一性相分离,再将二者拼成一对矛盾,并宣称这个矛盾才是最基本的矛盾。我对他说: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是对各种矛盾的抽象,是一切矛盾的共性。它告诉我们任何矛盾都是由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构成;对立双方的同一性或统一性或互相渗透,是指矛盾两个方面各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其相反方面转化。你将矛盾的对立与矛盾的同一性拼成一对矛盾,它与矛盾范畴决不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它是不同于矛盾范畴的主观臆想的东西。因为同一性一旦被说成矛盾的某个方面,那么关于同一性的原有解说就被颠覆了。如果你承认同一性是对立双方共同具有的,就不会将它视为矛盾的某一方了。
原以为彭哲也的错只是自学者缺乏导师指导所致,后来发现不然,即便是知名学者的著作,亦能找到彭哲也的观点。著名历史学家、文化史专家、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
一分为三:认识世界的另一种方法
1、 一分为二:正确但不够完善的理论/137
2、 一分为三:对立双方及二者之间的关系/143
目录中所述“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指双方具有同一性的关系。在
认识到对立的两方面有同一的属性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矛盾论》恰恰没
有讲这一点,以致我们一直只是在浅层次理解对立同一;完全没有找到根本,不明白为什么对立会同一。现在我们知道了,对立之所以还会同一,根本原因在于对立的双方有同一性。[1]
庞朴没有看到:矛盾的对立与同一仅在人的头脑中可以拆解为对立的概念和同一的概念,也只能在人脑的思维中构成一对矛盾。由于人脑有分析与综合功能,在认识矛盾双方的关系时,先将对立与同一相分离,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进行综合,从而完成关于矛盾的整体认识。在现实世界,矛盾的对立总是具有同一性的对立,矛盾的同一总是展现于对立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试图用对立去克服同一,或者用同一去消除对立,就象用自己的右手去握自己的右手一样,不可能。
同理,矛盾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仅存于人脑之中。人们总是先认识事物的特殊规律,再通过概括,认识事物的共同规律,又在共同规律的指导下认识新的特殊规律。而现实世界不存在脱离个性的共性,自然不存在共性与个性的矛盾。这个道理恰恰被
也
我们来看看
《矛盾论》中有一处似乎值得讨论。它的第五章倒数第二段有这么两句话:“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这里存在明显的理论误区。……同一性与斗争性是互相依存的。斗争性要依赖于同一性,同一性也要依赖于斗争性。它们二者是互补的,相反相成的,并不是谁住在谁里面的问题。所以,“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的前提就是错误的,后面的结论就更加不对了,完全搞颠倒了。[2]
学过辩证法的人都知道,绝对存于相对之中。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所以“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何错之有?而且这一前提完全符合《矛盾论》对同一性的解说。庞朴之所以不认同,原因在于他对同一性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从上面这段话中可以看到,他已经把同一性与斗争性视为一对矛盾了。他说:
过去,对立的同一性被解释得乱七八糟.其实,从黑格尔到马克思都把这个问题谈得非常清楚.同一性包括三方面: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和相互即是。……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也指出,对立的同一有三个方面。可是在《矛盾论》里,却只讨论了两个方面。《矛盾论》说矛盾有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相互依存,另一个是相互转化。第三个方面不见了。其实,这第三个方面是相当重要的。它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会有前两个方面。第一和第二方面的根据,那个老底儿就在第三方面里。对立的双方相互即是。失败是成功之母,所以失败就是成功。消费就是生产,因而消费可以促进生产,可以拉动生产。马克思讲得非常有趣。他说一个鞋匠做鞋,在消费皮子的同时也在生产皮鞋。……正因为成与毁互为对方,所以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依存;在另外的条件下却能互相转化。[3]
我开始很诧异:《矛盾论》明明用一个章节讲了矛盾的同一性,为什么
统一物为一;被分成互相排斥的两个方面,就是一分为二。到这里只说了一半。下面的“以及它们的互相关联”,指出对立的两方面还有所关联,也就是合一的问题。……一分为二的同时,还要合二为一,也就是说一分成两个以后,两者又重新合在一起。不过,这个重新合出来的“一”,跟原来的“一”不同了。……“一”被分成了两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并不是没有关系的。它们互相关联、又重新合到一起,形成一个新的“一”。这个新的“一”跟初始的“一”大不一样。“辩证法的核心”所蕴含的这个思想本来是非常清楚的。[4]
这段论述表明,庞朴所说的关联是不包括对立的(也即是同一不包含对立,这显然不符合列宁关于同一性的论述[5])。更重要的是他认为由一分为二到合二而一,重新合出来的“一”跟原来的“一”大不一样。为什么不一样?只有一个解释,他把头脑中的一与现实世界的一混为一谈。这就是他所谓的“辩证法的核心”。他的核心之说与彭哲也的区同论以及马兴和的综合哲学完全一致,只不过矛盾对立与同一在彭哲也那里叫区分与共同,在马兴和那里叫分析与综合。
马兴和所著的《综合哲学》将仅存于思维领域的分析与综合作了本体论提升,称分析与综合的方法是现实世界的普遍规律,是哲学总规律。他的分析与综合是不同于以往的新概念,他说分就是“一分为二”,即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矛盾着的双方,存在矛盾斗争;合就是“合二而一”,即矛盾在一定条件下融合为一,具有矛盾的同一性。他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先有分,后有合,也就是认为先有矛盾对立,后有矛盾统一。他还说:“在没发现哲学总规律之前,人类是只看到了矛盾这种现象,而矛盾是怎样产生的,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人类是不清楚的。现在我们就看得很清楚了,原来矛盾是事物分析发展的产物,是事物分析发展的表现形式,矛盾的解决与缓和则是事物走向综合同一化的表现。”
我一直不理解马兴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当我看到彭哲也宣称:区分是
矛盾的最基本单元,并一定要在辨证唯物主义中再分出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将这
两方面组合成辨证唯物主义内的矛盾,还一定要找出哪方面是主要的,我顿时理解了马兴和,明白了一个带规律性的道理。你看,彭哲也不就是用人脑的区分来造出矛盾的吗?原来彭哲也与马兴和一样,都是通过矛盾斗争、“一分为二”的字面意义来理解矛盾的。从字面看,矛盾斗争表现出分,有了分才有了矛盾,分是矛盾的本质。
学辩证法最难在头脑中建立的范畴就是矛盾,因为它太抽象。该范畴的建立只能在认识了一个个诸如认识与实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等等特殊的矛盾后才能通过抽象来认识。辩证法矛盾范畴反映了真实事物内部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两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既有本质又有现象,既是相对的有限的,又是绝对的无限的。《矛盾论》指出:“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6]正是这个道理,我们只能在具体分析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感悟活生生的矛盾存在,感悟“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
真懂了矛盾范畴才能理解:“一分为二”是说一切事物内包含着既对立又同一的两个方面,“合二而一”是说对立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相互转化,构成一个统一体。二者是从不同角度来说明对立统一规律的,不能仅根据字面意义,将二者对立起来。意想不到的是庞朴对矛盾的理解与马兴和如出一辙。不仅如此,他们的理论也是相通的。请看庞朴对一分为三如是说:
一分为三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假设有个东西,就是“一”,然后又有一个东西,两个加到一起,一加一等于几?在这里,一加一等于三。为什么?“一”加上另一个“一”,不是二吗?的确是二,但是这两个东西之间还存在有某种关系。不管是什么关系,总之,它一定存在。[7]
这段话不就是对人脑中由分析到综合这一过程的简要概括吗?请注意:这段话中关系即关联,而关联不包括对立,因为庞朴认为对立是分,关联是合,是同一。记得那次与彭哲也辩论,我对他说:“你的哲学体系在你之前就有了,是马
兴和最早提出的。”现在看来,马兴和的综合哲学,其基本形态,在他之前已出
现在庞朴的一分为三理论中。该综合哲学的创始人可能是庞朴吧。
【注释】
[1]《中国文化十一讲》(2008年4月北京第1版)第143页
[2]《中国文化十一讲》第139页
[3]《中国文化十一讲》第142页
[4]《中国文化十一讲》第142页
[5]见《矛盾论》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一节引用的列宁语录
[6]《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308页
[7]《中国文化十一讲》第144页
(作者惠寄。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