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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平 黄云明】论现代天主教的经济伦理思想

随着西方现代社会的急剧变化,天主教神学也发生了巨大发生变化,19世纪中叶,天主教开始关注经济伦理问题的探讨, 20世纪70年代以后,天主教的社会理论和经济伦理思想产生了明显变化,各大教会对经济伦理学研究积极参与,形成了系统的经济伦理学的思想体系,涉及到经济伦理思想的方方面面,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只讨论其主要观念。

一、现代天主教经济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

经济伦理思想是指导经济行为的价值观,不同的经济伦理思想以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基础。

(一)现代天主教经济伦理思想的世界观基础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人生而和上帝具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辨认和热爱上帝,但是,人不能用自然的力量达到和上帝的内在一体,不可能用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参与神圣的本质,因为人是有限的,神是无限的,有限不能达到无限。人由于原罪丧失了原有的正义和神圣,只有通过基督的舍身,堕落的人在上帝面前才可以获救。但是,人在犯罪的时候,并不是使善的天性全部堕落了,人的宗教道德本性受到了伤害,并没有彻底毁灭。人是有理智、有意志的生命,所以人应该尽最大可能的努力参与到自己获救的过程中。上帝和人的活动同时进行、相互渗透,获救就成为一种神圣的和人性的事业。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应该严格地区分被创造的尘世财富意义上的世界和感官欲望意义上的世界,尘世财富作为手段供人类使用,人类拥有了这些财富更容易达到自己的目的。人应该理性地克服杂乱放荡的肉欲,但是可以理性地享受尘世的快乐,理性地享受尘世快乐,不是远离上帝,而是向上帝接近。天主教徒和被创造的世界及其财富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关系。

现代天主教神学的世界观和人生哲学,为经济伦理思想提供了哲学和宗教伦理的基础,天主教上帝创造世界、人生的根本目的是参与上帝创造世界的计划的思想为所有天主教徒提供了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是他们敬业的哲学和伦理学基础。

(二)现代天主教经济伦理思想的价值源泉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天主教经济伦理学的价值源泉是福音和自然法。

天主教经济伦理学知识和规范的直接源泉是自然法。 “自然法是自然道德律的一部分,这个道德本身不是别的,就是对永恒法则、对理性和对由理性安排的上帝意志的参与。”[1]自然法是直接来源于人类和生物本质的,也是上帝期许的存在。自然道德律对人类与自身、与他人和与上帝的行为进行理性地整理和调整,它是国家制定法律的依据,法律虽然有时要强制执行,但是强制并不是法律的本质。

现代天主教神学强调,天主教的自然法与启蒙运动哲学的自然法不同,启蒙哲学拒绝自然法的形而上学依据,从个体中产生共同体,认为共同体是通过个体契约建立的,进一步提出对人性、民主的要求,认为理性的进步使理想得到实现。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启蒙哲学的自然法必然导致功利主义的理性主义、逻辑形式主义和历史相对主义,天主教的自然法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从上帝期望的经济本质中,从事物的本质中,可以推断出上帝在经济方面要求的义务,并且使得对现有的、受历史条件制约的经济方式进行评价成为可能,而这就天主教一直坚持的自然法。

除了自然法,福音也被作为天主教经济伦理思想的源泉。因为“在《旧约》和《新约》中宣布的道德律就其本质要求而言,同自然的道德律相一致。……尤其是涉及自然法的准则,它在福音中被作为前提得到使用。”[2]尽管福音提供的规范很少可以直接用于经济伦理,但是,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倡导的最终的道德思想和动机应该指导人们的所有行为,当然也包括经济行为。

(三)现代天主教的经济观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社会经济是自然法的事实,“经济是作为上帝想要的必然性出现的。但是,除了人们感受到为更高目标服务的召唤外,经济工作是普遍义务,没有人可以摆脱它”[3]。人不能无所事事地生活,劳动是一种美德。劳动相对于财富的优先性是理所当然的。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经济学有自己的独立性,在具体的经济运作过程中,经济应该遵循自身的规律,但是,这不意味着经济活动可以脱离道德评价,企业经营自然要营利,但是营利不是企业活动的唯一目的,甚至不应该是主要的目的,企业必须为人服务,应该对人的物质、理智、伦理、精神以及宗教各方面的发展都有所裨益。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对经济生活起最终决定性作用的原则是仁爱。在社会生活中,不是通过自我利益和自由竞争,而是通过爱的原则和被爱当作最低标准的公正的原则,社会获得符合理性的秩序。 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将社会从属于经济,经济应该为社会服务,社会问题必须置于经济问题之上,经济只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社会公正是经济生活的基础,应该公正地构建一个法律体系保障社会秩序,社会仁爱是这种社会秩序的灵魂。

现代天主教神学接受了诸多现代经济学的思想,认为市场经济能够动员社会经济的所有力量,能够为社会物质和文化需求提供更好、更充分的供给,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企业精心、合理地安排资本和原料的使用,压缩开支、降低成本,为市场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当然,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市场竞争也需要社会规范,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认为市场竞争不需要限制,自由竞争就能够导致社会众多利益的和谐,是对人性的歪曲和误解,没有社会的规范,竞争必然陷于无序,无序的竞争必然导致社会付出高昂的代价,伤害社会公平、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是严重破坏生态秩序。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早期天主教徒具有原始共产主义的倾向,但是,这不意味着天主教是反对私有制的。天主教神学家席林认为,从古基督教到托马斯再到教皇利奥十三,他们关于私有制的认识,都是一致的,财产共有和财富共享只是存在于教会组织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时期,因此,只有在不如此,不能保障教会人员生存的时候才是合理的,至于在一般社会中,只要人们的肉欲还占统治地位,私有制就是符合神意的。

二、现代天主教经济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现代天主教的物质财富观

现代天主教经济伦理继承传统天主教的物质财富观,认为不论是人类文化创造还是个人人生的目的,都是完善上帝创造世界的整体计划,而不是追求物质财富,物质财富只是人们实现特定理性目标的手段,物质财富使生命和文化存在和发展拥有了物质基础。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必须排列清楚价值次序,从亚里士多德到托马斯·阿奎那都强调,在拥有生活必需品的情况下,“思想追求本身得到的评价比物质追求高”[4],天主教主张这样的思想应该贯彻始终,人类经济和经营的最终目标不在其本身,最终目标应该是超越经济的,与人类行动的最终目的相符合,是人性的绝对目标,人性的最终目标是使人类和上帝相像,拥有最高的仁慈,财产具有工具的性质,它从属于个人的发展、团体的需要以及对上帝创世计划的促进。

天主教社会通谕将私有财产权作为天赋权力,以及社会秩序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天主教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将私有制作为一项非常必要的社会制度。天主教神学认为,财产是一个人自我实现与创造性方针的重要手段,没有财产一个人就不能自由地使用工作所需要的物质材料,就不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私有财产是一个人独立自由的保障,一个人没有私有财产,奠定生活的基本物质基础,就难免不仰人鼻息。私有财产是一个人为人子女、父母,履行赡养父母养育子女职责的保障,同时,只有拥有一定的财富,才有能力对处于困境的朋友援之以手,才能更好从事社会慈善事业。

天主教神学认为,由于人只是上帝财富的管理者,所以,拥有财富的人都有责任把自己的财产同时看成公共财产的一部分,不仅要用它增加自身的利益,而且有责任利用它为公共利益服务,富人应该用他们多余的财富帮助穷人,圣托马斯和利奥十三世都认为,富人帮助穷人不仅是应该具有的怜悯的义务,而且是公正的义务。出于同样的原因,富国应该帮助贫穷的国家。

天主教神学反对贪婪和浪费,贪婪是对物质财富和财产的无序渴求,是七宗罪之一,贪婪不仅本身就是罪恶,而且最能滋生罪恶,会吞噬人们善的心灵,圣经新约中说:“贪爱钱财乃是万恶之源。”[5]浪费是一种对财产的不负责的使用,是对物质财富的奢靡挥霍,是一种具有反社会性质的罪恶。

(二)现代天主教神学的企业家理论

    企业家理论是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天主教神学对企业家的关注也是近晚的事情。1964年教宗保罗六世在意大利曾经对企业家发表一次特别讲话,盛赞企业家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这是天主教神学对企业家问题明确关注的开始,在此之前,天主教神学对企业家的认识主要是从雇主的角度展开的。

    现代天主教神学主张应该充分认识企业家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教宗若望·保罗二世认为:“如果没有精明强干的实业家去组织劳动力和生产方法,以提供社会繁荣进步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那么今日社会所能享受到的福利程度则是不可想象的。”[6]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一个完美的企业家,应是一个组织者、发明者、发现者和征服者,企业家的工作是开拓、发展和供应市场,他们为社会提供社会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和社会责任。社会需要的商品是多样化的,所以,社会也需要数量最大化的私人企业。私有企业数量最大化,会促进经济权力的广泛分配,阻止权力集中在寡头和国家手中。

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追逐利润是正常的,没有利润,企业就不能维持和发展,这不仅是企业家的损失,也是雇员的损失,追求企业营利,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商品和服务,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所以,追求企业营利,对于企业家来说,不仅不是一种罪恶,而且是一种社会责任。只要企业家在获得丰厚的利润时,能够同样改善雇员的待遇、承担社会责任,那么,企业家对利润的追逐不仅不能谴责,而且应该进行褒奖,不是说少数人获得了利润中的更大的部分,就一定是不合理的。

现代天主教神学主张,企业家应该进行人本管理,让企业成为一个真正人的群体,企业家应该关心雇员,应该时刻谨记经济发展目的的人性价值,企业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劳资双方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团结。

(三)天主教神学的工作伦理思想

传统天主教神学认为,工作属于创世的原初秩序,《创世记》说上帝六天创造第七天休息,这作为人们的一种模范,形成了一周六天劳动、安息日休息的生活习惯。圣经旧约中的思想说明人具有劳动和休息的双重义务和权利。劳动是一个普遍的责任,是人生天然的组成部分。虔诚的天主教徒都应该勤奋地操持某种工作。工作当然也是辛苦的,它是上帝对人的惩罚之一,艰苦和无成果的工作有可能导致罪行,旧约强调应该用社会立法的方式保障做工者能够及时获得劳动报酬。

新约中也强调人不能过分专注于工作和生意,对于一个人来说,更重要的不是通过劳动创造并占有多少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要关注自己的精神世界,过分关注工作和生意,会导致人对物质财富的贪心,使自己的灵魂迷失。人应该积极工作,但是积极工作的动机应该是侍奉上帝,通过积极劳动获得上帝的奖赏,工作的终极意义不在世俗的秩序中,而是在天国的目的中。

现代天主教神学在传统天主教神学的基础上,提出现代天主教神学的工作伦理,主张人人都有诚实劳动的责任,因为人人都要在上帝创世计划的发挥中与上帝合作,工作不仅是体力劳动,而且是一切严肃的、有目的的活动,包括参加宗教活动、慈善行为等。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一个人应该负责任地选择自己的职业,为此,他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天赋和能力,在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能力和天赋的基础上,选择自己相信可以更好地为上帝服务的职业。一旦选定职业,一个人就应该尽心尽责地为做好职业工作做好准备,在职业实践中,应该尽心尽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人们不仅有工作的义务,也有工作的权利,这种权利来自于人的自我保存的权利与义务,来自于人们要承担供养依赖自己生活的人,同时也来自于人们应该参与上帝创世的计划。因为人们有工作的权利,所以国家和政府有责任制定促进社会成员全面就业的政策,公民有权期望政府当局制定政策,以尽可能好的方式促进,愿意工作特别是所有需要通过工作得到报酬维持生活的人,实现自己的就业目标。如果需要通过工作得到报酬维持生活的人有能力、有愿望工作,而得不到工作机会,那么他有权利要求所在社区给予援助。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生存权不仅是劳动权利的依据,而且也是获得合理工资权利的依据。现代天主教神学反对仅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把工人劳动作为单纯商品对待的做法,反对完全以市场供需作为工资的依据,教宗利奥十三认为,工人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维持他及其亲属最低的生活标准的水平,法律应该倾向于使工人的工资水平保持在除去一般生活开销以外还有一些积蓄的水平,使他们能够购置一些属于自己的财产。教宗约翰二十三世和教宗庇护十一世都进一步补充了教宗利奥十三的工资理论,主张工资标准应该综合社会多方面因素制定。确定工资标准应该首先考虑交换正义的原则,即要求服务与回报之间应该对等,工人应该得到一份与其提供的服务和花费的精力相称的工资,这份工资也必须足以为他的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能够购买有益健康的食品、租用或购买住宅、能够承担足够的医疗保障和子女教育。确定工资标准还要考虑社会正义的原则,工资应该与国家经济总体上的发展和增长的需求成比例,工资的水平应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当然为了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应该限定工资的水平。社会生活中,特殊的企业因为过高的工资造成产品成本过高,是牺牲消费者利益的,是不应该的。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工业社会中工作时间过长、假期过少、安全措施不足、妇女负担过重以及使用童工等现象都会导致对劳动者合理权益的伤害。教宗利奥十三世反对将工人作为赚钱的工具,呼吁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主张国家有义务不让劳动者在宗教与道德上受伤害,应该充分保障劳动者的自由时间,保证他们有时间履行宗教义务和恢复体力。

现代天主教神学还关注到现代化大工业生产使劳动非人性化,个人在劳动中失去了个人的身份和意义,机械化、专业化与自动化都使工人与产品相疏离,劳动者很难在工作的完成中获得愉悦和自豪,这使劳动者降低了工作的兴趣,难于确立对工作的认同,对敬业精神的形成增加了相悖因素。现代企业管理,应该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增加劳动者工作的乐趣、工作的成就感,使劳动者充分感受劳动的主动性、创造性。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工人有组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利,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强调,自由建立工会的权利必须被列为一项基本的人权,因为工会是维护工人权益的最有效的工具。工人通过工会成为社会权利的拥有者,与资本权利相抗衡,打破资本权利的垄断,有利于社会整体公正的实现。为了更好实现工会的功能,工会应该尽量减少与政党之间的联系,不受制于政党的政策,保持其特定的社会角色。尽管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工人有罢工的权利,但是教宗利奥十三将罢工视为一种应该尽可能避免的恶,因为停工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同时它有可能带来暴力和社会混乱。所以,罢工只有在目的合理合法,其他公平与和平的解决方法已经穷尽,同时手段和方法在道德上可以接受时才可以使用,即使这样也应该尽量少的使用。

(四)天主教神学的消费伦理思想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财富的丰富,使得人们更容易受到奢侈生活的引诱,消费伦理变得越来越重要。消费者奢侈的消费有悖于节俭的美德,消费者必须明确,消费行为应该符合人生目的所指明的物质和文化使命,还应该符合社会公益的要求。

现代福利社会的特征是自由消费的观念盛行,自由消费观念刺激了利己主义和自私心态的发展,人们的社会责任感被大幅度削弱,进而伤害社会的内在凝聚力。同时,自由消费也刺激了消费量的大幅度增加,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生态危机日益严重。解决生态危机不仅要关注社会生产,更应该关注社会成员的消费行为。

三、现代天主教经济伦理的启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的建设必须吸取人类各种文化的精华,尽管天主教神学的价值观与社会主义价值观存在诸多的悖扭,但是,不影响我们从现代天主教的经济伦理思想中汲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的建设有益的因素。

(一)天主教经济伦理在西方社会现代化中的地位

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在批判天主教经济伦理思想的基础展开的,天主教的经济伦理思想中存在不利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是毫无疑问的,马克斯·韦伯和托尼等人的研究,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对此也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但是,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在天主教经济伦理所塑造的文化基础上展开的,没有天主教,西方社会就不能形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文化基础,马克斯·韦伯和托尼等人认为基督教新教的经济伦理思想提供了资本主义精神,但是,新教本身就是在对天主教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没有天主教的经济伦理思想,基督教新教的经济伦理思想的产生是难于想象的,天主教的经济伦理思想本身蕴含着推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桑巴特和熊彼特等思想家,对这些因素的阐发,与韦伯和托尼的思想同样重要,这些文化因素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所缺少的,在全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文化的过程中,全面认识天主教的经济伦理意义重大。

(二)财产私有的合理性

早期天主教徒具有原始共产主义的倾向,这大概与早期教会组织经济困难以及宗教组织弘扬教徒之间兄弟一样的感情有关。天主教所弘扬的理想的天国世界,是没有私有财产的,这对于西方社会思想家关于理想社会的认识影响深远,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与西方文化的社会理想理论一脉相承。但是,在西方文化中,共有或公有只是一种宗教理想,现实社会中人们则坚信私有财产的神圣性,只是到近代社会才出现在实际社会理想的构想中。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被中国人接受,与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密切相关。在自然经济状态下,中国人进入文明社会后,没有打破原始的宗族关系,血缘关系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社会关系,在这种社会生活中,不可能形成明确的公正的利益观念,人们一方面不可能没有私有财产意识,另一方面又有一种基于血缘情感的对利益计较的拒斥,认为在利益上不分彼此才是真正感情的体现,人们向往人际交往中的不分彼此的亲热,把仗义疏财作为最高尚的品行,在道德上对私利进行否定,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没有私有财产神圣的观念。中国人的理想社会是原始共产主义的大同社会,共产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契合了中国人内在的价值信念,但是中国人没有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与中国人的大同社会有本质的区别,没有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西方现实社会私有财产神圣的文化背景。中国人用传统文化的公私界限模糊的价值观和大同社会的原始共产主义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导致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对私有财产和私有制度的极度拒斥和批判,平均主义大锅饭成为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生活中干多干少一样、干与不干一样,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经济效率极度下降,使社会到了崩溃的边沿,同时,也导致了极度的社会不公正。

现代天主教神学,认为理想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的,现实社会应该是私有制的,共有或公有是一种理想的价值导向,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必须尊重私有财产。共有或公有的理想价值观念与实际生活中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在我们的社会实际生活中都应该大力提倡,倡导共有或公有的理想价值观念,以培养富人的社会公正意识、社会公益意识、社会慈善意识,倡导实际生活中对私有财产的尊重,排除多年来形成的平均主义思想的影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减少社会生活中的仇富意识,培养社会成员对社会财富创造者的尊重、向往,促成全社会积极创造物质财富的良好氛围。

(三)塑造有超越性理想的企业家

现代天主教神学的企业家理论对于我们理解现实中国社会的企业家问题有很多启示。现今我们很多企业家喜欢说自己的企业解决了多少就业岗位,自己养活了多少人,相应地,社会生活中,则有另外一种声音,认为说企业家养活了工人是胡说八道,认为不是企业家养活了工人,相反是工人养活了企业家,实际上,这两种观点都有片面性,企业生产是企业家和工人合作完成的,没有其中哪一方面,企业生产也不能实现,企业生产的实现是合作的结果,不是对抗的结果,同样,企业效益的增进也来自于合作,而不是对抗,不论是强调企业家养活了工人,还是强调工人养活了企业家,都是用对立的思维模式来看待企业生产,这样对企业生产的认识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生产的本质,自然就对企业生产不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在整个企业生产中,企业家不仅进行管理,同样投入了劳动,而且,企业家投入了资本,要有对市场的预测、对生产的组织、对市场的拓展等,在整个生产中显然付出的更多,也承担着更大的风险,所以,在最终的利益分配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也是公平合理的。

中国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创造了诸多的企业,这些企业自然有自己的领导,从他们领导企业的角度看,也可以说他们是企业家,但是,我们还是不得不说中国社会严重缺乏企业家,缺乏具有真正企业家内涵的企业家,缺乏作为具有远见卓识的经济领袖的企业家,更缺乏作为拥有正确的社会历史观、个人人生观的思想巨人的企业家。仅仅会经营企业、赚钱还不能说是真正的企业家,真正的企业家还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有比赚钱更神圣的人生目的。企业家应该是经济建设时代的社会楷模的民族英雄。

(本文属于2008年度河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与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专项课题——《韦伯宗教经济伦理思想及其方法研究》(课题号SZ080509)的研究成果。)

 

【注释】

[1] []席林著.顾仁明译.天主教经济伦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4
[2] []席林著.顾仁明译.天主教经济伦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9
[3] []席林著.顾仁明译.天主教经济伦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50
[4] []席林著.顾仁明译.天主教经济伦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2
[5] 《新旧约全书·提摩太前书66
[6] []卡尔·白舍客.基督教宗教伦理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780
(原载《中国应用伦理学》。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