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民众的利益也得到了很大的重视和满足。然而,利益冲突与矛盾亦日显加剧。经济领域中的伦理底线一再被冲破,商业欺诈屡见不鲜、商业信用被任意践踏、攀比性消费比比皆是。同时,把市场交换原则扩展到一切生活领域的倾向,也在个人家庭生活、公共生活等领域产生了震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蔓延,使传统的道德是非观念产生动摇,人们陷入“道德困惑”之中。
这些现象的出现,引起了人们对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的反思,学界也形成了关于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的不同观点。究竟是否应该将道德失范归咎于市场经济?经济生活中的任意性、腐败性和无序状态是否是市场经济体制植入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伦理的构建是否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性?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显得越来越迫切。
一、“道德困惑”的根由
面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道德失范现象,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对此进行理性的分析,寻找其产生的真正原因,从而为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提供思路。
应该说,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形态,其发展与完善是社会诸因素相互作用的复杂进程。这一过程不仅决定于物质和技术条件,也决定于其内生的人文条件和历史背景。市场经济一方面依靠价格机制和市场体系对资本、技术、人力等进行最优配置,同时也需要行政的、法律的、乃至人文的各种社会管理和协调手段的综合运用。其中,伦理规范和道德精神也不可或缺。正如韦伯所说,正是因为有了由新教伦理所焕发出的资本主义精神,才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文动力。现实也提醒我们,当我们在重视市场机制的建设时,如果忽视了其伦理基础的考量,市场环境没有伦理的约束,市场主体缺乏不损人的求利、公平的竞争、诚实的信用等等道德精神,就难以形成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运行局面。我们国家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似乎由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道德困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们忽视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伦理规范和道德精神的建设。
与此同时,我们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内生的经济伦理规范又缺乏必要的严格限定,将它与其它社会领域中的伦理简单混同。虽然经济伦理与其它社会伦理有共同的出发点,但不同社会领域中的伦理,其伦理规范和适用范围是有区别的,比如说,在经济领域讲求利益导向、公平竞争、等价交换,在政治领域则强调服从指挥、步调一致、为民服务,在公共生活领域则要求互相帮助、维护秩序、乐于奉献。如果不加区别,将市场经济领域的伦理规范向其它社会领域简单移植,同样会出现“道德困惑”问题。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发展的强势力的存在,这种移植也大行其道,其后果当然是道德失范的加剧。
可见,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道德失范现象,不是市场经济的不可回避的必然结果,而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以及我们不能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领域之间的关系的结果。当前,迫切需要建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伦理规范和道德精神。
二、构建我国市场经济伦理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同时也是一种法治经济和道德经济。我国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伦理的规范和引导。
(一)经济伦理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必要保障
市场经济以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假设、以市场调节为最主要的调节手段,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激发经济的内在活力。但市场经济也有一定的局限与缺陷。
首先,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但是单纯追求经济效率,市场经济主体就有可能破坏公平竞争、公平交易的原则,从而违反契约、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造成市场机制失灵,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就有可能出现逆向选择问题(即劣质产品把优质产品逐出市场)和败德行为,并进一步引发信任危机,造成交易成本高昂甚至交易中断。
最后,从社会的角度看,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容易造成两极分化,使社会失去公平和正义;从个人的角度看,市场本身并不能告诉人们如何支配财富,从而片面地追求、占有财富,容易把人与人的全面、丰富的社会生活关系简化、扭曲为商品、金钱等纯粹的经济利益关系,把本应全面发展的人,变成单面的物化的人。
市场经济本身的局限不能靠市场本身来解决,仅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是不够的,市场失灵必然就产生了政府干预、法制建设和伦理约束的要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
可见,经济伦理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必要保障。
(二)经济伦理是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
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导向经济。所有经济活动主体都是追求自利的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求利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每个主体都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追求利润必然产生竞争,竞争使经济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积累、开拓市场,从而推动经济整体的发展。
但是,追求利润和财富却不是一个足够“正确”的、足够强大的以及足够长久的动力。因为,财富的积累对经济主体所产生的动力同样存在边际效用递减。当人们还处在穷困之中、尚未取得温饱之时,利益机制确实能够激发起前所未有的积极性。然而,当人们摆脱贫困,或已经相当富裕时,财富的激励作用就会锐减,尤其是长久以来“知足常乐”的传统心态,更有可能消磨掉人们经济行为的积极性。因此经济活动要有不竭的发展动力,单靠财富这个自发性的物质动力是不够的,它更需要精神动力。这种精神动力源自于经济主体实现理想的信念。
哈佛大学麦克莱南教授的一项研究很耐人寻味。根据他的研究,在二十世纪初,英国的经济无论就其绝对规模还是增长率,都位居世界前列,仅次于美国。这个时候,英国具有“强烈的成就动机”的企业家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位居世界第三。半个世纪后的50年代,这一比例已经跌至世界第29位,此时的英国经济也已是病入沉疴、暮气昭昭了。[1]这项研究表明,在一个社会中,具有成就动机的企业家的数量多寡是决定其经济活动盛衰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地讲,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逐只是推动社会经济增长的发韧动力,倘若不配以特定的人生价值观(比如“强烈的成就动机”),经济增长的目的还是不能达到的。韦伯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更明确地表达了类似的思想。韦伯认为,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得益于新教伦理的推动,新教伦理构成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的人文动力。其中尤其是“天职”的观念形成的职业伦理,“蒙恩”的观念构成的经济合理主义,“节欲”的观念构成的积累精神,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人文动力,它通过“资本主义精神”的中介,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由此说来,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并不是仅仅依靠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发韧动力,从更深的层次上来看,它有赖于支持它的道德信念的形成。道德信念一旦形成,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就有了稳定的精神动力。
事实上,经济主体只有在追求财富的同时,把经济活动作为一种事业和理想来追求,才能获得无穷的动力。没有追求事业、实现理想这一信念支撑,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难以获得持久的动力和激励。事实上,任何一种经济都不是纯粹的物质经济活动,它是一种受时代、民族、政治、道德等种种非经济因素影响的综合活动。而这些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成为经济动力的道德精神正是经济长久发展所需要的永恒力量。
(三)经济伦理是我国经济应对全球化挑战的迫切需要
加入WTO是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一步,是中国一次更具现代意义的改革开放,它将对中国的经济、政治及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入世意味着中国将与发达国家同台竞技,在各个领域、各种层面、各种利益之间展开全方位的竞争。在经济领域内,我们面对的是不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与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竞争。
经济活动不仅是“经济的力量”起作用的体现,同时也是其“内在价值的一种表达”。所以,全球化下的经济竞争并不是一个纯经济活动的客观较量,而是包括经济主体的道德觉悟在内的伦理文化的竞争。尤其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经济伦理的建设,提高经济主体的道德意识,将道德转化为经济的力量对于我们面对竞争尤为重要。经济全球化中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伦理与道德的竞争。
首先,伦理道德是一种人力资本,是创造经济绩效不可或缺的因素。以人力资本研究闻名于世的舒尔茨曾计算过各种“有形”要素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量,结果发现除各种“有形”要素贡献所占比重之外,还有很多剩余找不到出处。通过研究发现,这是由制度以及道德因素造成的。现实也告诉我们,各行各业的职业伦理虽然不同,但是敬业精神是每个行业都需要的,而敬业精神则是促使人们提供良好产品和服务的精神力量,也是与发达国家经济比拼的精神法宝。
其次,伦理道德对经济的贡献还在于它能减少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交易费用是经济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交易费用的高低决定着经济效益的大小以至经济活动的成败。如果每个经济主体都能有良好的信用,遵守契约,公平竞争,那么经济主体之间就会相互信任,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反之,缺乏伦理规范和道德精神,则会引发市场经济活动中大量不道德的行为,产生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最后,伦理道德还可以促进合作效益的创造。所谓合作效益,是指不同主体通过相互合作而产生的超出单个主体所能创造的价值的总和的那部分效益。合作效益一方面来自通过合作降低的交易费用和竞争成本,另一方面来自通过合作形成的一种资源的相互共享和优势互补,以及专业化的发展和规模效益的创造。而一定的伦理规范和道德精神是达成有效合作和创造合作效益的必要条件。
可见,加强我国市场经济伦理的建设,是提高我国的经济“软实力”,进而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赢得进一步发展的机遇。
三、构建我国市场经济伦理的现实性
理论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伦理规范和道德精神构建面临巨大的困难,但这并不等于说我国市场经济伦理的构建没有可能性。相反,只要我们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是可以找到市场伦理构建的现实途径的。
(一)所谓“斯密难题”
亚当·斯密留下了两部不朽的巨著——《道德情操论》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文又名《国富论》)。这两部巨著奠定了斯密在经济科学史和道德哲学史上的历史地位。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建立了自己的以人的利他心为出发点的道德哲学体系;在《国富论》中则构建了一个以人的利己心为出发点的经济学体系。就是说,在斯密那里,道德人是利他的,经济人是利己的。后人在研究斯密这两部巨著的时候,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伦理世界中,经济人的利己行为是不道德,而在经济世界中,道德人的利他行为成了非道德。由于伦理世界和经济世界现实的不可分性,即造成了所谓的“斯密难题”:一个人的行为到底是以利己还是以利他为出发点?由此说来,似乎经济的发展与道德的进步呈现一种二律背反的景象。这么说来,市场经济伦理的建构还有可能性么?
应该承认,从斯密的原著看,其中确实不乏一些看起来是相互矛盾的内容。如:一方面,斯密说地主式的“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的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 [2]而唯利是图的资本家,即那些“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它货物。” [3]另一方面,他又说:“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质,这些本质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常为他人的悲哀而伤感,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不需要用什么实例来证明。这种情感同人性中所有其它的原始情感一样,决不是品行高贵的人才具备……最大的恶棍,极其严重地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全然丧失同情心。” [4]斯密这里明白无误地承认在“人性”或人的“原始感情”中,“天赋”既有“恶”(如“贪婪”、唯利是图地“自利”)的一面,又有“善”(如“为他人的幸福而高兴”、“为他人的悲哀而感伤”的“怜悯或同情”心)的一面。
然而,斯密虽然认为每个人都无可争辩地具有着“自利”和“利他”的天性,但如果一定要问谁更始源,那么斯密的回答是“……每个人首先和主要关心的是他自己。无论在哪一方面,每个人当然比他人更适宜和更能关心自己。每个人对自己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比对他人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更为灵敏。前者是原始的感觉:后者是对那些感觉的反射或同情的想象。前者可以说是实体;后者可以说是影子。” [5]即在何者更贴近人的意义上,“感觉”比“想象”来得更真切,从而“自利”先于“利他”、“恶”是“善”的前提。
这样,斯密发现了“恶”对社会繁荣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这一观点显然也借鉴了十七世纪初的法国思想家孟德威尔的观点。马克思曾有评论说,《国富论》中“有一段著名的话……几乎逐字逐句抄自贝·德·孟德威尔的《蜜蜂的寓言,或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的注释。” [6]在《蜜蜂的寓言》中,孟德威尔所表明的是:社会就像一个巨大的蜂巢,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人仿佛是栖居在这一蜂巢里的蜜蜂。如果说只有每只蜜蜂都辛勤劳作、奋力采花酿蜜才会使整个蜂巢蜜汁丰盈的话,那么,对人类而言,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公益的增长,就直接取决于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一个个人的求利努力及创造能力的自由发挥。其表达的直接意思即“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个体的恶(劣行)直接就是(或可转化为)群体的善(公共利益)。
当然这里所说的“个人劣行”不是指杀人越货、巧取豪夺或坑蒙拐骗之类的胡作非为,而是指与仁爱、利他及自我牺牲等传统伦理规范相悖的个人自利行为,从而孟德威尔的意思是:社会中每个个体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是整个社会公利得以实现的源泉或根本保证。如果说“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的思想在孟德威尔那里还仅只是作为一种文学“寓言”的话,那么在斯密那里,它就是一种已经得到系统论证的经济伦理理论。
按斯密的理解,市场仿佛是一个巨大的竞技场,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参与“竞争和比赛往往引起(人们)最大的努力” [7],从而他们为了在比赛中获胜而不遗余力地去进行各种发明、改良和革新,去“极度”地工作。其结果,不但增加了他们个人的财富,而且也在总量上增加了全社会的财富。与此同时,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各个市场主体,出于“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使他们把资本投在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用不着法律的干涉,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引导他们把社会的资本,尽可能按照最适合于社会利害关系的比例,分配到国内一切不同的用途。” [8]而在分配的意义上,贪婪的富人们“还是同穷人一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的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 [9]很明显,斯密在《蜜蜂的寓言》的启示下,创造性地通过“看不见的手”完成了《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之间的内在联结,
可见,所谓“斯密难题”也并非是不可破解的。实际上,经济人的利己性与道德人的利他性都从属于人的社会性,在社会性的基础上,二者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我们承认经济人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利己性和利己行为的合理性。但是,经济人的利己行为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在社会中进行的。任何经济人的个人利益的实现都必须以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实现为前提,至少是以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为条件。经济人参与市场活动时,不仅要考虑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而且要遵循等价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节制资源、奉献社会等市场经济伦理。只有这样,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才能得到长期保障。与此同时,任何一个经济人不仅生活在市场经济领域内,而且还生活在非市场经济领域内。当一个经济人参与市场活动时,必须遵循市场伦理,而当他参与非市场经济活动时他又必须遵循非市场经济领域的伦理。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经济人与道德人实现了有机的统一。
(二)构建市场经济伦理的现实路径
我国市场经济伦理的构建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这是唯一现实的路径。这一路径大致包含以下三个层面:一是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这是一种本质适应;二是与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相适应,这是一种形式适应;三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这是一种动态适应。
之所以说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是一种本质适应,是因为基本经济制度是经济运动的本质所在,同时它也决定着与之相适应的伦理规范和道德精神的本质属性。市场伦理构建的首要任务是要明确一定社会的伦理体系的本质属性,这样才能找到正确的前进方向。
正如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通过市场经济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样,社会主义的伦理体系也应当有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就是与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相适应的结果。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伦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所以是一种本质的适应;而与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相适应,使社会主义伦理体系获得了自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殊表现形式,所以是一种形式的适应。市场伦理的构建必须要以某种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形式适应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所谓动态适应,就是市场伦理的构建要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实践相适应。这一适应在总体上要求,市场伦理建构要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引导。在我国,现实的市场经济对伦理的影响如同一把“双刃剑”,具有鲜明的双面特性,它在把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等道德精神带给社会的同时,也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负面效应推衍开来,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认同“经济主体的自利”,有可能导致见利忘义;市场经济强调“经济人的自由”,有导致个人主义的极端倾向;市场经济的交换法则,可能出现斤斤计较,金钱至上,交换原则泛化;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特性,可能导致弱肉强食和拜金主义。这些现实存在着的负面影响,表明市场经济本身需要必要的引导,需要包括市场伦理在内的各种社会机制的有力配合。因此,市场伦理的建构就是要不断捕捉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伦理的思维,推动伦理的建构,在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发展和完善市场伦理。
(原载《应用伦理:经济、科技与文化》,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