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代中西方价值哲学进行比较研究,重要方面之一是要对当代中西价值哲学各自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比较研究。一般地说,中西价值哲学研究运用的方法各有所长,各有特点,可以通过比较研究相互借鉴,相互吸收,相互促进,相互融通。不过,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研究的历史比中国长,而且西方各国的价值哲学研究各具特色,西方价值哲学的研究方法也因而更多样、更多变,其资源更丰富。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比较更多地借鉴西方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经验,合理利用其有价值的资源,以促进中国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丰富、完善和创新。
一 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比较的视野与维度
进行当代中西价值哲学比较研究,首先需要明确我们要从什么意义、什么维度、什么层次上进行比较。这是进行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比较本身的方法论问题。这个问题不明确,我们的比较就很有可能只注意中西价值哲学家运用的具体研究方法,而忽视各自对方法本身的理解,忽视方法的演变和转换,特别是方法的效能。而这种忽视会使我们的比较变得简单、狭隘,难以达到比较研究的应有目的。
对价值哲学研究方法进行比较,首先有一个怎样理解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问题。通常所理解的价值哲学研究方法主要是就价值哲学研究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或手段而言的。一位价值哲学家在研究一个价值哲学课题的时候,甚至在写一部价值哲学著作或一篇论文的时候,可能使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如使用哲学思辨方法,或者逻辑分析的方法,或者归纳和演绎、分析综合的方法,或者借用某种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等。这种意义的方法毫无疑问是价值哲学研究方法。但这种方法只是狭义的方法,还可以从广义上来理解方法。
广义的价值哲学研究方法,除了这些具体的方法之外还包括研究方式。这种研究方式是就研究所采取的一般取向或路线而言的,如理性主义的,非理性主义的;认识主义的,非认识主义的;纯学理式的,纯应用式的,两者兼有式的等等。这种研究方式有点类似科学哲学家库恩所说的“范式”。不仅一个学派有某种研究“范式”,一个哲学家也有某种研究“范式”,甚至不同时期的西方价值哲学研究也有不同的研究“范式”。这种研究方式既有相对稳定性,也会因为研究主题和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而发生转换。在进行当代中西价值哲学比较研究时,需要特别关注中西价值哲学研究的这种研究方式及其转换的异同。弄清这种研究方式的异同才能真正弄清中西价值哲学研究为什么各有特色,为什么有不同的研究成果及其不同的社会影响。
历史事实表明,价值哲学研究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会随着时代的变化、国别的不同而变化,特别是会因价值哲学研究主题、哲学其他分支的研究方法、哲学与其他学科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不仅研究方式会变,研究的具体方法也会变。例如,就当代西方而言,价值哲学研究就经历了从重视规范问题到重视元问题再重视规范问题和德性问题的变化,经历了专注于学术研究到同时重视应用研究的变化。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变化和转换常常是与创新联系在一起的,变化和转换的过程并不总是在已有的方法中进行再选择,而经常是发明创造新的方法,以适应研究目的和任务的需要。是否注重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创新,这应是进行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比较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重要方面。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变化不是随意的,而是有着深刻的内在必然性或规律性。这种变化是由上述多种因素引起的,同时又直接对价值哲学研究成果产生影响。进行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比较研究需要关注这种变化的必然性和规律性,以增强我们丰富和创新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价值哲学是哲学各分支中与现实关系最密切的一个领域,特别是它所研究的道德、政治、宗教、审美等领域的价值问题都是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随着价值哲学日益将重心从理论转向应用,它已经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当代价值哲学研究(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与科学技术学科、人文社会学科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一方面大量地利用其他学科的成果进行研究,另一方面也大量地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这是当代价值哲学研究方式和具体方法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不同学科研究成果和方法的相互借鉴和相互渗透,对于价值哲学研究直面社会现实和人类问题并发挥其应有作用意义重大。进行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比较研究需要关注这种新的特点,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和规律性,为中国价值哲学的未来走向提供研究方法的准备和支持。
方法是为目的服务的,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方法好不好,或者说方法是否合适、有效,要根据能否实现目的来判断。不联系目的单纯地考察方法很难说清一种方法的好坏优劣。这就是方法的效能问题。方法的效能并不是方法本身,但有没有方法的效能意识、是否注重方法的效能事关目的能否实现。因此,在进行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比较研究时不能只就方法本身进行比较,还需要联系价值哲学研究方法达到其目的的状况进行比较,也就是要研究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各自的效能。一种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没有产生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我们就不能说它是好的。笔者认为,对研究方法进行效能考察,是进行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比较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视角,不可忽视。
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效能进行比较有二维的指标:一是适合性,即方法是否适合研究的目的,二是有效性,即方法是否能有效地实现目的。同时,对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效能进行比较,既要考虑研究方法与研究成果之间的关系,也要考虑研究方法与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的关系。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直接目的是价值哲学研究的成果,主要体现为著作和论文,而著作和论文的好坏优劣最终还要看其社会生活影响和效果。从这种意义上看,一种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好坏优劣最终要看运用这种方法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对社会生活影响的性质(正面还是负面的)、广度和深度。只有那种产生了对社会生活有正面影响的研究成果的方法才是好的方法,否则方法再精美,也只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当然,我们也可以反过来从当代影响广泛、深刻的中西价值哲学学术作品总结其作者研究的方法,作为比较研究的范例。
二 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运用的基本方法
中西传统价值哲学运用的研究方法比较单一,主要是哲学思辨的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方法。就其性质而言,大致可归结为理性认识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当代中西价值哲学中,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则不仅有理性认识主义的方法,还有许多其他方法。①当代中西价值哲学所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丰富多彩,甚至有些莫衷一是,但归纳起来主要有理性认识主义方法、非理性主义方法、元伦理学方法和具体科学方法等四大基本类型。每一大类方法中包含了若干种更具体的方法。
1.理性认识主义的研究方法。这是价值哲学研究的一种传统方法,其主要特点是以人作为认识和研究的主体(主体常常是隐含的,或不言而喻的),把各类具体事物或整个世界作为认识和研究的对象或客体,通过认识和研究获得对不同类型事物乃至整个世界或宇宙的价值的判断。作为主体的人主要是运用理性去认识作为对象的存在于某类载体之中的价值或一般的价值。理性或者以经验为基础,或者以某种先天的观念为基础,运用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具体方法认识和研究对象,以发现存在于其中的价值。这种方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认为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客观事实是人的理性可以认识的,价值哲学研究所追求的就是对这种价值的认识,正确地认识到了这种价值就获得了真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说这种研究方法是认识主义的,而且是理性主义的。这种传统的价值哲学研究方法在当代中国和西方的价值哲学研究中仍然十分普遍地运用。中国和美国当代价值哲学家,大多主要运用这种研究方法从事价值哲学研究。
2.非理性主义的研究方法。这是现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研究比较流行的一种方法。这种研究方法的情形比较复杂,在不同哲学家或不同学派那里差异较大,不过也有其共同特点,这就是一般都反对传统的理性认识主义方法,而诉诸非理性的因素(如情感、意志等)或非理性的途径(如直觉或直观)研究价值问题。大致上说,这种研究方法有三种主要类型:
一是直觉主义的方法。这种方法可划分为本体论直觉主义方法和伦理学直觉主义方法两种,其共同特点是都强调不能通过理性的途径,而只能通过非理性的途径认识和实现价值。
本体论直觉主义方法是一些哲学家在研究人的存在及其价值问题时运用的直觉主义方法。这种方法一反理性主义传统,认为人的本性是非理性的,这种非理性的存在及其价值也不能通过理性去认识和掌握,而只能通过某种非理性的甚至神秘的“直觉”去领悟。运用这种方法的主要是西方一些现当代非理性主义哲学家。叔本华就认为把握作为人的本体的生存意志只能依靠生存意志本身,这也就是完全把自我消溶于意志之中的非理性的直接领悟,即“直觉”。基尔凯郭尔把人的存在理解为个人的主观体验,这种主观体验要靠非理性的神秘的“主观的反思”实即直觉来把握。海德格尔更是明确主张人们只有在处于挫折、厌恶、孤独、烦恼、畏惧,以至面临死亡时才能摆脱个人的“沉沦”,领悟本真的“此在”,恢复人的价值和意义。这种领悟也是一种非理性的体验或直觉。
伦理学直觉主义方法,主要是在研究伦理学时阐释道德价值问题时运用的一种直觉主义方法。这种方法的观念前提是认为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但认为客观存在的价值不能通过人的理性,而只能通过直觉才能把握或认识,因而这种方法是认识主义的,但却是非理性主义的。运用这种方法的哲学家由于对什么是基本价值存在着分歧,因而被划分价值论的和义务论的。价值论的直觉主义者认为“善”是基本的价值,其他的价值的从“善”派生的,而义务论直觉主义者则认为“义务”是基本价值,善是从“义务”派生的。前者以G·E·摩尔为主要代表,后者则以普里查德、罗斯为主要代表。
二是现象学的方法。这种方法力图克服传统价值哲学研究将主体客体二分的做法,主张通过现象学还原、本质还原等方法“面向事物本身”,“直观”价值或价值本质。现象学的方法是胡塞尔首先提出的,但将这种方法运用于价值哲学研究则主要是海德格尔、萨特、马克斯·舍勒、尼古拉·哈特曼等人。
三是非认识主义的方法。这种方法将价值与事实分离开,认为价值不是可以经验的事实,而是人的情感或意愿的表达,并因而认为价值概念、价值判断是没有真假意义的“妄概念”、“妄判断”,强调不能用经验术语对价值术语下定义,既不能用经验也不能用逻辑验证价值判断的真理性。维特根斯坦、罗素、一些逻辑实证主义者(如石里克、卡尔那普、艾耶尔等)就是运用这种方法研究价值问题的。当然,以非认识主义方法看待和研究价值问题的哲学家并不一定否定价值判断的意义,他们一般还承认价值判断对人们施加影响或给予指导的意义,如斯蒂文森;也不一定都是反理性的,他们中有的人认为可以为价值判断提供理由,给予合理性的论证,如R·M·黑尔。
3.元伦理学的研究方法。这是一种运用逻辑和语言分析的方法研究价值问题的方法,其特点是对价值哲学的术语、命题和理论进行逻辑分析,力图通过语言和逻辑分析弄清价值术语、价值命题和价值理论的性质、意义和功能。一般认为,G·E·摩尔最初在其《伦理学原理》(1903年)一书最早运用这种方法分析“善”的意义,后来逻辑实证主义者和日常语言分析哲学家更广泛地运用语言和逻辑分析方法研究价值问题。有学者认为元伦理学有三种主要观点,即认识主义的可定义主义(自然主义)、认识主义的不可定义主义(直觉主义)和非认识主义②。实际上,自然主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元伦理学方法。因此,元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可划分直觉主义和非认识主义两种。前者以G·E·摩尔、罗斯为主要代表,后者以艾耶尔、斯蒂文森、R·M·黑尔为主要代表。20世纪90年代以后,元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价值哲学研究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中国一些学者的价值哲学研究较多地运用了这种方法。
4.具体科学的研究方法。不少价值哲学家在运用哲学方法研究价值问题的同时,也借用具体科学的方法研究价值问题。不同的研究者因研究的需要不同,借用的具体科学方法不尽相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比较突出的情形:一是生理心理分析的方法,二是社会历史分析的方法。运用前一种方法的主要有弗洛伊德、弗洛姆等人的精神分析学派,马斯洛等人的人本主义心理学派,培里等用心理因素(如兴趣、偏好、欲望、满足、快乐等)阐释价值问题的自然主义者;运用后一种方法的主要有弗赖堡学派的新康德主义者,法兰克福学派(包括哈贝马斯),现代功利主义,以及麦金太尔、罗尔斯、诺其克等哲学家。值得注意的是,哲学家所借用的具体科学方法由于受哲学思维和哲学方法的影响而往往不再是那么典型的具体科学方法。
以上这种分类是从总体上看的,不少哲学家在实际研究价值问题时并不是使用单一的方法,而往往使用两种或多种方法,而且有些方法从不同的角度看,其性质也不相同。例如,G·E·摩尔在研究伦理学的过程中,认为价值不能通过理性或经验认识,所使用的方法既是非理性主义的,同时也是元伦理学的。价值哲学家在研究应用问题时这种情况更为明显。他们更多地是以问题为中心,所使用的方法往往是综合性的,可能既使用了哲学方法,同时又使用一种或几种科学方法。在当代研究方法多样而丰富的情况下,哲学家使用研究方法的实际情形是择善而从,并无定规。这也许是当代价值哲学研究的一个突出特点。
三 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主要差异
在一定意义上说,当代中国的价值哲学研究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事物,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中国改革开放大背景的影响。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像当代中西思想文化的其他方面一样,固然存在着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相互渗透的情况,而更普遍的是中国学习借鉴西方的情况。中国的学习和借鉴通常是在中国传统的或现行的价值哲学研究的背景下进行的,因而学习和借鉴的过程不是全盘照抄,而是一个“视界融合”的过程。由于“视界融合”的作用,中国学习借鉴的东西已经与西方本来的东西不一样,而且西方还有些研究方法中国尚未吸纳和借鉴。因此,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的研究方法存在着差异是不可避免的。当代中国也有不少学者坚持阐释和弘扬传统的研究方法,其研究方法与中国传统的研究方法并无太大差别,不言而喻,这种研究方法与当代西方的差别更大。综合考虑这两种情况,并从我们前面所提出的比较视野和维度看,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体现在是否注重超越传统价值哲学方法上。自19世纪中叶开始,不少西方价值哲学家意识到价值与事实的不同,感到不能用经验的、理性的认识论方法研究价值问题,因而先后从不同的角度试图突破传统价值哲学的研究方法,寻求新的研究方法。他们寻求新研究方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对传统价值哲学研究的理性认识主义的“主体—客体”模式不满,并对其提出了激烈的批评。前面所说的现象学的方法、非认识主义的方法和元伦理学方法都是试图突破传统方法的结果。可以说现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研究都很注重超越传统方法。与西方不同,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研究最初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切入的,具有明显的“主体—客体”的理性认识主义的方法论色彩。即使是从伦理学切入的,也基本上没有突破传统哲学的“主体—客体”的思维模式。这种研究方法的基本格局形成之后,延续了近三十年,一直到今天。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有一些价值哲学研究者受现当代西方哲学的影响,意识到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并尝试更新这种方法,但到目前为止,似无根本性的突破,在借用西方的方法时也缺乏必要的批判。整体上看,中国学者对理性认识主义的这种传统价值哲学研究方法尚未进行深刻的反思,对传统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批判和超越不多。
其二体现在是否注重研究方法适时转换和创新上。西方现当代价值哲学研究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历史,这一百多年来西方的社会历史和时代精神变化很大,价值哲学研究的重心也发生了不少的变化。与研究的需要相适应,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现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的研究方法发生较多的变化,经历了几次较大的转换。从近代开始,西方注重规范价值问题研究,在20世纪初转向注重元价值问题研究,大致在20世纪中叶以后又注重规范问题的研究,同时德性价值问题的研究也受到重视,20世纪末又注重应用价值问题研究。从注重规范问题到注重元问题再到注重规范问题和德性问题再到同时注重应用问题的转换,这不只是研究重心的转换,同时也是研究方式和方法的转换。这种转换并不完全是价值哲学家主观随意的,而是根据研究和回答时代问题的需要所进行的适时的转换。这里重要的不是转换,而是与时俱进地适时转换,包括诸多方法和方法论的创新,因而是意义重大的。另外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这就是这种转换不是简单的替换,而是具有积累性的,转换得越多所积累的研究方法越多、越丰富,供研究者选择的余地就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一直发生着急剧的变化,真正与时俱进的价值哲学研究及其方法也应与社会的变化相适应。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兴起与兴盛正是与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相适应的结果。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开放日益扩大,人们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日益多元化。对于这种新的时代精神,我国的价值哲学研究则没有作出及时的反应,尚未找到适当的方法对这种新的变化作出合理的解释和提供有效的导向。注重研究方式与方法适时转换和创新能使研究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反之则会使研究暮气沉沉,缺乏激情。当前我国价值哲学研究有些停滞不前,不能不说与价值哲学研究及其方法未能与中国社会的持续深刻变化相适应,不能及时灵活地与时俱进,不注重研究方法的转换和创新有着密切的关系。
其三体现在是否注重利用和借鉴其他学科研究方法上。进入20世纪以来,不同学科及其研究方法相互借鉴、相互渗透日益普遍,每一学科及其研究方法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这一特点在西方价值哲学研究方面更明显。早在20世纪初,西方的元伦理学研究就大量使用逻辑语言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不只是逻辑学意义上的,而且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现象学的方法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心理学的“意向性”理论的哲学改造。精神分析的价值哲学、人本主义的价值哲学更是从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引出了哲学的结论。非认识主义者所使用的“经验证实”方法可以说是经验科学的翻版。即使是一些理性认识主义哲学家,也一改传统的朴素经验论,大量地使用经验科学的成果和借鉴经验科学的方法。培里所使用的“兴趣”概念、杜威所使用的“满足”概念、布兰特(R. B. Brandt)所使用的“快乐”概念都利用了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他们都注重用经验科学的方法来为自己的哲学观点作论证和辩护。20世纪下半叶之后,应用伦理学研究,如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等都以相关学科的研究为基础,并利用了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西方价值哲学家对各种重大人类问题或全球问题(如环境污染、基因和“克隆人”、堕胎、安乐死、饥饿和贫困、恐怖主义、女权、隐私权等)更广泛地使用各种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和方法。
我国价值哲学研究近一些年来也开始关注应用问题的研究,因而也不可避免地要借用其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但我国的价值哲学研究对其他学科研究成果和方法的利用、借鉴和改造不及西方广泛和深入。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我国的应用伦理学刚刚兴起,西方许多已经进行过大量研究的领域我们尚未涉及,即使有所涉及也大多停留在借鉴西方成果的阶段,较少自主性、独创性的研究,当然也较少自觉地借鉴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其次,我国价值哲学家较少介入重大的人类问题或全球问题的研究,因而没有多少与其他学科在这些问题上的合作研究,当然也较难利用其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再次,我国价值哲学较多关注的一般性价值哲学问题研究也较少利用其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不太注重与其他学科的合作和对话,较多地是自说自话。
其四体现在是否注重研究方法的效能上。这是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比较中一直被忽视的方面。是否注重研究方法的效能可以从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看:其一,是否重视方法本身的研究和创新,不重视方法本身的研究和创新,方法的效能当然也不会引起重视;其二,是否重视方法所产生的成果的社会效益,不重视成果的社会效益,表明不重视方法的效能。从这两方面看,中国和西方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从前面的介绍和分析可以看出,现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研究十分注重方法的反思、转换和创新。创新往往是与转换相伴随的,而这两者要以反思为前提。现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研究的主题转换总是与方法转型形影不离,并相互促进,有时甚至以方法的转换或创新开始。例如,G·E·摩尔的元伦理学研究就是以元伦理学方法的运用开始的。同时现当代西方哲学研究都十分注重其成果的社会效益,其显著标志就是19世纪中叶以来产生了一大批影响世界进程的饮誉世界的学术名著。可以想象,这些名著决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作者匠心独运的结果,匠心独运所凭借的手段当然是方法。如果这些作者不注重研究方法的效能,就决不会有这些名著的诞生。
当代中国的情况则不同。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适应时代的变化产生了一些对人们改变价值观念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但是进入90年代后,特别近十年来,对人们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的价值哲学著作比较少见,价值哲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没有80年代到90年代初突出。这种局面也许与我国的价值哲学研究者普遍不太重视研究方法的效能有关。今天大家都谈要学术创新,但对如何着眼于产生有社会影响的独创性学术作品来实现学术创新的方式与方法问题考虑和探索不多。显然,不重视方法的效能,对方法的重要性缺乏自觉意识,价值哲学研究很难产生升华时代精神、引导社会生活、改善行为方式的学术精品。我国价值哲学研究在这方面与西方存在的差距是很耐人寻味的。
四 基于当代中西价值研究方法差异的反思
中国学者对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进行比较研究的目的,不言而喻是为了发现中国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的优势和不足。从以上简要比较和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价值哲学研究在方法方面如同在成果方面一样与西方价值哲学研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应该承认中国在这方面的优势尚不突出,倒是不足比较明显。这也许是我们不能不正视的现实。正视这种现实,并不是自我否定,而是认清自我。认清了自我的实际状况,认清了自我与别人的差距,我们才能明确超越自我、有所作为的努力方向。
中国当代价值哲学研究从无到有,从被否定到被肯定,从哲学研究的边缘走向哲学研究的中心,应该说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这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的。但是,这只是纵向的比较,如果进行横向的比较,那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的研究还处于较初级的生长阶段,整体上与中国发生着深刻变化的社会现实的需要不相适应。西方自19世纪以来,社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西方的变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在西方价值哲学研究取得的成果影响下发生的,至少是变化的最重要诱因之一。可以说,没有19世纪以来西方价值哲学研究的成果,可能不会有今天这样的西方社会现实。形成对照的是,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的深刻变化与中国价值哲学研究的关联性远没有西方紧密,中国的价值哲学研究的成果对中国社会变化的贡献是相当有限的。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更多是得益于中国的后发优势,就价值观念的变化和价值体系的构建而言,主要是利用和借鉴了现代世界文明(包括西方文明)的已有成果。这种状态具有不可避免性,但是不能长此以往。我们不能总跟在别人的后面,更何况别人的东西有不适应中国国情的问题,而且本身也存在着不少局限和难题。由此看来,中国的价值哲学创新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越来越迫切。价值哲学创新,首要的就是研究方法的创新。在当代世界一体化的背景下,这种创新不能是一切从头开始,而必须站在别人的肩上。这也许是我们进行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比较的目的和意义之所在。
从当代中西价值哲学研究方法存在的差异以及中国价值哲学自主创新任务的要求来看,中国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有诸多方面需要加强,而最重要的是加强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
导致中国价值哲学研究方法相对滞后的原因很多。例如,中国价值哲学起步晚,在研究方法方面短短的30年难以达到西方一百多年的成就,更难以获得西方一百多年来的积累。而且西方是包括诸多国家,西方各国积累的价值哲学成果是中国一个国家难以相提并论的。又如,西方文化和哲学自古以来都十分重视方法论,重视方法问题的研究。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有专门的方法论著作《工具篇》,近代早期培根针锋相对地写了《新工具》,后来西季威克还专门写了《伦理学方法》。中国哲学研究则缺乏重视方法问题研究的传统,中国古代《墨经》等著作中虽然有相当丰富的研究逻辑方法的内容,但对学术研究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不大,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出现专门研究哲学和伦理学方法的著作③。但是,不管我们找出多少中国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滞后的原因,有一个原因也许是根本性的,那就是不很重视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
近30年来,中国社会处于深刻急剧变化之中,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价值哲学研究者像其他人一样,心气比较浮躁,难以静下心来做研究,更难花时间去做琢磨方法这种“磨斧”的工夫。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某种不可避免性,但要使中国的价值哲学研究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取得应有的成就,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就不能不首先重视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不在这方面下功夫,中国价值哲学研究难有真正突破性的深化和拓展。有学者认为,“价值论研究既拥有一定的方法资源,但在研究方法上尚缺乏自觉、公认、成熟的意见,尚需要不断强化‘方法意识’,改变研究方法不自觉、不系统、不规范、不成熟的现状。”④对于中国而言,这种看法是很有针对性的。过去三十年,中国价值哲学研究吸收了不少西方价值哲学的观念和理论,但比较少接受西方价值哲学研究重视方法本身研究的做法。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价值哲学研究对外开放、与世界接轨方面的一大缺憾。
要重视和加强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前提在于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价值哲学理论研究与价值哲学方法研究之间的关系。价值哲学研究的目的是要形成或建立新的价值哲学理论(包括概念和命题等),这是价值哲学研究的目的,但是这个目的必须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实现,因而在建立理论的同时,甚至之前必须建立相应的方法。同一个理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来建立,不同的理论也可以通过相同的方法来建立,但不能没有有效的方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建立优秀的理论,须先建立有效的方法。
人们可以从已经积累的方法库去寻找已有的方法,可以对这些已有的方法进行加工改造,也可以发明创造新的方法。但是,不管通过那一种方式建立所需要的方法,其前提都是要研究方法。要研究什么样的方法更适合研究的目的;是利用改造已有的方法,还是发明创造新的方法更适合、更有效、更经济;怎样使方法更适合研究的目的。找到了适合研究目的的适合、有效的方法就找到了通往目的的道路;而没有找到这样的方法,甚至根本不去找这样的方法,不管什么方法信手拿来就用,就会事倍功半,也有可能达不到目的。
因此,真正意义的价值哲学研究实际包括两方面的研究,一方面是理论的研究,一方面是方法的研究。方法研究虽然是从属性、服务性的,但却是关键性、先导性的。没有方法的研究就不能找到或创造合适、有效的方法,也就不会有卓有成效的理论研究,甚至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理论研究。对于价值哲学研究来说,方法的研究和理论的研究是一体之两面,两者不可缺一,不能分离。
加强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关键在于要建立价值哲学研究的方法论和方法体系。价值哲学方法论主要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价值哲学研究的方法对于价值哲学研究的目的实现具有怎样重要的意义,可供价值哲学研究使用的研究方法有哪些,怎样选择和运用研究方法,方法创新对理论创新意味着什么,怎样改造、发明和创造新的研究方法,怎样验证研究方法的效能等。价值哲学方法体系则是根据研究的目的和任务,并运用价值哲学研究方法论所确定的一组方法。这种方法论,更不用说方法体系,并不一定是普适性的,而是有针对性的,它因哲学家不同而不同,也因研究目的和任务不同而不同。就是说,一位理论上有建树的价值哲学家,应该有他自己独具特色的价值哲学研究方法论和方法体系。它们可以是显现的,成为研究成果的一部分(如创新性的方法本身就是一种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隐含的,体现在研究成果之中但需经介绍或研究才能使之显现出来。
加强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一个十分重要的目的是要推进研究方法的创新。从西方价值哲学的历史看,价值哲学理论的每一次重大的突破和创新都与方法创新相联系,甚至可以说是通过方法创新实现的。G·E·摩尔被认为是20世纪分析哲学和元伦理学的开创者,“就其现实意义而言,1903年G· E·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一书的发表,标志着20世纪伦理学革命的开端”⑤。G·E·摩尔在理论上的这种重大建树是与他率先运用语言分析方法研究哲学和伦理学这种方法论上的重大突破直接相关的,没有这种研究方法上的创新,难以想象他能在理论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海德格尔和萨特的非理性主义价值论、马克斯·舍勒和尼古拉·哈特曼的实质主义伦理学的形成,都得益现象学这种研究方法的创立。研究方法的创新并不是自然而然实现的,而是要通过对研究方法本身进行有意识研究才有可能。我们都知道,现象学方法的创立几乎耗费了胡塞尔一生的心血,非认识主义的方法则是以一大批逻辑实证主义者建立的逻辑证实方法为方法论根据的。应该说,通过方法的创新来实现理论的创新,这是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研究给我们提供的一个重要启示。
江畅,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湖北大学哲学学院
(原载《哲学动态》2009年8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