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发展价值论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标、方式及其伦理属性等根本态度和基本观点的价值论表达,是人类对于发展的价值关系、发展的价值诉求、发展的价值精神、发展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发展的价值尺度和评价标准等问题从哲学层面进行比较系统的价值阐述,是理论化、系统化的发展价值观。发展价值观是人们对于社会发展的性质、方向与目标的价值判断和理性把握,是通过对发展的深刻观察和理解,为人类提供一种能充分表达发展的目的、意义和伦理属性的价值理念。它主要研究的不是发展的方针、政策等问题,而是回答依靠谁而发展、为谁而发展,也就是发展的基础、目的和根本动力等问题。崇尚GNH关怀①是一种全新的发展价值目标,包含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的追求,包含着人之所以作为人的自在性、根源性和超越性的本体性价值。正是为了实现人的发展和幸福的目的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而推进社会发展的现实性和过程性,使人们不断摆脱强制、获得解放和自主发展的过程变得可能,成为现实。因此,只有充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社会发展的过程才能真正成为人类价值选择和价值实现的自由自觉的过程。
一、GNH关怀:一种全新的发展价值目标
社会发展的价值问题,是关于社会发展所要满足需求的问题以及为谁而发展和怎样科学合理地发展的问题。这一问题内涵于不同的发展观念中并支配着人类的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行为。自上个世纪40年代以后,支配人们行为的是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GDP崇拜的发展理念,是将经济增长视为社会发展的价值追求。在这种价值取向下,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往往不被重视或被忽略了,同时,忽视了社会协调发展,忽视了人的道德品质。结果是人们对于物质的无尽追求剥去了生命的精神意义,市场经济失去了公众的基本道德支撑,造成了人们的道德精神生活和经济活动的严重无序。随着社会的发展,以经济为核心的发展理念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尤其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加剧的人与自然资源的矛盾问题以及“有增长无发展”的社会问题,使人们逐渐意识到经济增长只是社会发展的指标之一,而非全部。发展不应仅仅是经济发展,还应包括政治、环境、文化、人格价值等方面的发展,只有经济、政治、环境、文化等共同发展才表明社会真正的文明与进步。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发展理念的重心由经济移向了社会,形成了社会核心型的发展理念,将社会发展确立为发展的最高价值。
前面这两种发展观的共同特点是,遮蔽了人的发展和人的幸福在发展中的价值,其实践造成并激化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生存和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了但人民的幸福生活似乎离得更远了,从而迫使人类反思自己的发展理念。于是,对环境的经济开发不超过自然所能承载的程度,科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持续利用,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理念,即可持续发展理念便应运而生。可持续发展理念是一种更具综合性的新型发展理念,它将关注的重心由物趋向了人,并由当代人推及到后代人,强调生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等各种因素协调发展,体现了对人的关怀,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可持续发展理念侧重的是人生存条件的持续性,对人自身的发展和幸福的实现及其社会价值则关注不够。于是就有另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应运而生——GNH关怀的发展理念,即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的实现。如果说GDP是衡量国富民强的标准,那么GNH就是衡量人的幸福快乐的标准。GNH关怀的发展理念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幸福生活为目标。首先,以人为本体现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其次,以人为本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理论为基础,坚持人是目的和手段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追求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的崇高目标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再次,以人为本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的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人文环境。
二、GNH关怀: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
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的实现——GNH关怀发展理念的提出,深化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人文关怀,真正确立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最高地位和价值目标,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应成为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
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和幸福所具有的内在统一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GNH关怀的价值目标内在地规定了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性。首先人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1](P514)人类的历史“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2](P81)“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2](P78-79)当然,人的需要不仅包括生存需要还包括享受和发展的需要,即实现主体自我创造、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正是这些需要的合理满足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还是发展成果的享有者。人是自然生成物,也是社会存在物。人通过实践活动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外化于对象之中,其本质、力量又通过对象物的内化而得到发展、提高和增强。人是自己的物质活动及其发展成果的享有主体: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物质财富的逐渐丰富,都是为了改善人们吃穿住行的条件,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发展的物质需求,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价值追求。人是自己社会政治活动及其发展成果的享有主体:社会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完善合理的法律制度、高水平的政治文明,会为人们的各种对象性活动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并最终转化为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和个性的独立化。人是自己的精神文化活动及其发展成果的享有主体:各类文化尤其是内容科学健康、形式丰富多彩、品格上体现传统与现代结合、民族性与世界性结合、高雅与通俗结合、精品化与大众化结合的文化,会为人们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并转化为人的精神力量,推动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各种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促进主体自身人格的完美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的实现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个人都追求幸福”,这是“无须加以证明的”原理,“是颠扑不破的原则”。[3](P373-374)个人追求幸福是人类追求幸福的基础,没有每个人对幸福的积极追求,没有个体对幸福的关心,也就没有人类的整体幸福。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生活轨迹采用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追求幸福,正是这种追求才推动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向前发展。幸福是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向往和追求的。费尔巴哈曾说过:“人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幸福的追求。”[4](P536)追求幸福是人的目的和权利,具有恒久常新的意义。因为人类是由无数个体构成的有机整体,没有个体追求幸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就没有人类追求幸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离开了个体对幸福的追求,就没有人类对幸福的追求,就没有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追求幸福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和价值目标。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不断追求幸福的历史。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人类之所以要建立国家和政府等政治组织或政治机构,就是为了减轻市场竞争和社会冲突中的负效应,提高人类追求幸福的能力,这就是现代政治组织存在的价值合理性。在现代政治哲学中,政府只是人类实现幸福的工具,在推动人类幸福指数提高,协调国家间和人群间的和谐,促进人类发展的同时,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而非传统意义上的领导与统治。因而政府组织才是人类追求幸福最基础、最重要的人造物,追求快乐和幸福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也是善治政府公共政策追求的目标。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开创的通过人们主观心理感受上的苦乐来定义快乐和幸福,主张“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不仅应成为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标准,而且应成为人类社会政府立法、司法和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利用国家这个工具为人的解放和幸福而服务与管理,自古至今是哲学家和政治学家的理想和追求。
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指出研究伦理学的目的就是要指导人们达到幸福的境界。在他看来“善”就是幸福,“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他认为存在的最高的善就是人的好生活或人的幸福,应当由最高的科学即政治学来研究和把握。“尽管这种善于个人和城邦是同样的,城邦的善却是所要获得和保持的更重要、更完满的善。”他认为幸福不仅是合德性的实践活动,实现幸福更需要良好的政体和法律,因为“良法可以使人变好”。[5](P3、6、315)他在另一本书里更明确地指出:“凡订有良法而有志于实行善政的城邦就得操心全邦人民生活中的一切善德和恶行。……法律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行正义和善德的制度。”[6](P138)他认为好的政府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而操劳的政府。他的这一政治理想经资产阶级革命以来的加工和强化,已经成为一种与国家价值理想一致的政治理念,被演绎成每个公民追求和实现幸福生活理想的最好政治保障,是制订以每个人的幸福生活为根本价值取向的宪政体制的理念基础。因此,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和人民幸福最大化就是人类共同的政治理想,承认和保障公民追求幸福的权利就成为评价一种政治制度优劣与否的重要标准。所以,善的政治制度必须以民生幸福为根本关怀才能彰显其合法性和正当性。一个不能以民生幸福为价值追求的政治制度必定是不良政治制度。无论政局遭遇多么大的变故和困境,寻求更好的发展都离不开以民生幸福为终极理念的政治探索和制度设计。当代美国著名伦理学家和法哲学家罗尔斯便企图以“民众幸福”这一根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来改善和塑造美国的宪政体制,“幸福不是我们企求许多目的中的一个,而是整个计划的实现本身。”[7](P537)实际上,人类的政治思想史就是一部民生幸福的辛酸史,人类的奋斗历程就是一个前仆后继的幸福追求过程。因此,无论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有多么大的差异,无论政治文明发展的程度有多么大的不同,追求民生幸福最大化是人类实践活动永恒的价值追求,否则其生存方式和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和生命力就会成大问题。
三、GNH关怀:发展价值论语境下的最终价值目标
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发展判断不仅是一种事实判断而且还是一种价值判断。这一判断不仅具有“真”的性质而且还应具有“善”的内核。对实践主体不利的甚至有害的增长、扩展或升级变化不是发展的实质,不能称为“发展”。只有既符合主体尺度又符合客体尺度;既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人类实践活动才可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具有发展的实质。只符合主体尺度而不符合客体尺度的实践活动是不能成功的;只符合客体尺度而不符合主体尺度的实践活动是无意义的;同样,不同时符合主体目的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实践活动,要么是不能成功的,要么是无意义的。人的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就在于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人的需要,同时也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得到某种程度的增强。因此,从本质上说,“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过程,社会发展是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结果,是人的类本质的体现:价值选择、价值追求、价值创造和价值判断的实践过程”。[8]
社会发展无论是生产力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还是物质财富的增长,精神财富的创造,离开人的价值追求,离开满足人幸福生活的追求都是毫无意义的,也毫无目的可言。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总是从一定的利益和需要出发,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对各种社会变化现象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价值选择,把符合人类需要和利益的社会变化视为社会发展,把不符合人类需要和利益的社会变化仅仅看作是社会变迁。按照马克思的历史观点,社会发展本质上虽然是个自然历史过程,但它并不像自然界的发生一样外在于人,而恰恰是依赖于人的,并且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社会发展不仅仅是“合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同时也是人通过价值选择使之“应当如此”的合目的过程,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因此,从GDP崇拜到GNH关怀的发展理念的转变,也促成了人类的社会发展价值论由崇尚经济发展转向崇尚以人为本,关心人类社会的生存状况和命运,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的全新价值世界。极富人性化的崇尚民生幸福的GNH关怀的发展理念,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GDP崇拜的片面和不足,而且可以衡量社会的进步、发展与文明程度。一个运转良好的社会,一定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众幸福生活的提升并行不悖、平衡发展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持续下滑,这个社会发展就可能失衡,就可能引发社会动荡,阻碍经济发展。努力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同时也要让人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使得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相得益彰,这才是社会主义发展价值论的真正内涵。
首先,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是社会发展价值论的核心内容。资本主义制度虽然给人类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条件,但并没有给人类带来幸福和解放,相反,却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人的幸福——自由和解放成了社会发展中头等重要的问题,所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民生幸福最大化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的崇高目标和理想追求。为此,马克思反复强调,人的幸福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因为只有人才能构成现实的社会,没有了人,便没有了社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9](P118-119)因此,社会发展最终要通过人的幸福体现出来。社会之所以能永远向前发展,原因之一就是社会发展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了人的幸福的追求就有人的创造力源泉,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自然,社会发展反过来必然造福于人民群众。归根结底,人才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人的幸福满足到什么程度,社会就发展到什么程度。社会发展是通过人的幸福来实现的,同时社会发展必然带来人的幸福的实现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人的幸福是社会发展中最为核心的内容。
其次,人的幸福的实现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非常关注人的幸福和生活状态,他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揭露、批判和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描绘,认为未来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不仅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而且还应该是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人人自由平等,人人全面发展,从而实现了人类的彻底解放的理想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幸福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他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294)在这样的联合体里,“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0](P244)到那时,劳动已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人们肯定自我,实现自我,发挥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有效途径。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以全球的解放为前提条件的,所以,马克思是站在全球化的语境中来论及人的幸福的实现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的。
最后,人的幸福的实现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价值尺度。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程度取决于人的幸福的实现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程度,社会越向前发展,个人也就越获得解放与发展。人的幸福的实现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包括人从自然关系奴役下的解放,从社会关系奴役下的解放,从旧思想、旧观念束缚下的解放三重含义,其中人从自然关系奴役下的解放程度,即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根本尺度。而人的发展是指现实社会中的个人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社会物质条件逐渐丰富的情况下,个人得到全面自由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人的解放还是人的发展,都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随着社会不断向前进步,个人的自由解放和发展程度就会不断得到提高。 “只有人最终从各种奴役中解放出来了,成了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的人,才最终真正实现了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人的幸福的实现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才能最终实现。[11]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只有到了未来高度发达、高度文明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最终实现了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劳动“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12](P644)这时,人类才最终从各种奴役中解放出来,人也因此而得到了全面自由的发展,人的幸福的实现和民生幸福的最大化的目标才在最终的意义上得到了实现,那才是社会发展在全球的真正实现!
总之,以人的发展和幸福为最高价值,以民生幸福为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目标,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相互促进为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创造路径,科学地回答和解决为谁而发展,发展什么和如何发展的根本问题,确立起了以人的全面发展和幸福实现为核心理念的社会发展价值论,这是社会发展理论的创新,标志着我们对社会发展理念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原载《学术研究》2009年2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