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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源 孙伟平】价值观和价值导向论要

价值观是人们基于社会生活实践,通过对各种各样的价值进行评价而形成的思想观念。价值观一旦形成,就渗入到人们的一切价值活动之中,是人们进行价值评价、选择、创造的导向和依据。价值观构成了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者之间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指导,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先进价值观,才能抵制各种愚昧、腐朽、落后的价值观的侵蚀,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合乎时代和社会的要求,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人与社会的持续、协调、和谐发展。

一 价值观及其根据

所谓价值观,就是人们基于生存、发展和享受的需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价值的总观点、总看法,是人们的价值信念、信仰、理想、标准和具体价值取向的综合体系。价值观作为人们关于事物是否具有价值、具有什么价值的根本看法,是人们区分好坏、利弊、得失、善恶、美丑、正义与非正义、神圣与世俗等的观念,是人们特有的关于应该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的约束性规范。价值观的外延十分广泛。一方面,它是一个生活气息浓郁的概念,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渗透于人们日常的饮食起居、婚丧嫁娶、为人处世、待人接物、学习工作、娱乐休闲等活动之中;另一方面,它作为一定民族、国家、宗教、阶级、群体等的精神、规范、原则和标准,构成一定社会意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构成一定文化系统的深层结构。经济价值观念、政治价值观念、法律价值观念、道德价值观念、宗教价值观念、艺术价值观念等属于具体层面上的价值观念;而它们在一般理论层次上,可以进一步形成理论化、系统化的价值观体系,如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就是由社会主义的经济价值观念、政治价值观念、法律价值观念、道德价值观念、宗教价值观念、艺术价值观念等构成的。任何人的价值观都不是先天固有的,也不是头脑中主观自生的,而是后天在一定的社会环境、社会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只要我们“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1]92,那么,作为一定社会意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人的价值观都是建构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是一定时代人们的社会存在、社会实践、生活经历的产物和表现。这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72“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112

影响价值观形成和变革的具体因素比较复杂,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价值观的形成与变化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据。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分析,任何人的价值观都来自于他所生活的社会,是一定时代文化传统、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因素潜移默化地濡染和熏陶的结果。同时,社会又常常以其上层建筑的力量,通过家庭和学校教育、社会舆论、利益机制的调整以及各种社会约束机制,有目的地传递、灌输某种特定的价值观,校正与这种价值观不相符合的思想和行为,将人的思想和行为纳入社会许可的范围之内,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其中,教育在将人培养成该社会的合格成员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另一方面,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的形式和经历是价值观形成的主体根据。价值观直接反映着主体的实际生存状态,反映着主体的社会地位和立场,反映着主体的利益和需要。一定主体的价值观来自于该主体的生活实践的形式和经历,是主体在价值活动中多次实践反馈的观念积淀与内化。从主体自身的角度看,人们的阶级立场、社会地位、生存方式、生活经历,以及利益、需要和自我意识等,都是影响其价值观形成和变化的基本因素。其中,主体的需要和自我意识是其价值观形成的两个直接的前提条件。需要是形成价值观的客观前提,价值观就建筑在主体的需要系统之上,是基于主体的需要、从而对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进行反思、整合而成的观念系统。不同的人的需要不同,价值观往往也不尽相同。人的需要的多方面和多层次性,决定了价值观的多方面、多层次性;人的需要的社会历史性,决定了价值观的社会历史性。主体的自我意识是价值观形成的主观条件。只有当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在生活实践活动中,不仅正确地掌握了客观对象,而且通过自我意识掌握了自身,把主客体区分开来,才能形成需要意识,并在生活实践活动中,以此为尺度评价客体,经过无数次的反复而形成某种价值观。可见,主体的价值观是以社会生活实践为基础,在主体需要的驱动下,在自我意识的引导下,逐步形成的。

价值观一旦形成,又作为文化系统的深层结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或历史延续性,在相当长时期内发挥作用,影响和支配人的思想和行为。在社会文化系统中,一定社会的价值观经过长期的历史传递和文化心理积淀,就会形成一定的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经过教育和熏陶,可能长期占据人们的头脑,影响和支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不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迅速改变。在社会变革时期,文化传统可能演变为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阻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及时发生变化。

但是,价值观的稳定性是相对的。任何价值观都是一定时代的产物,是一定时代人们社会生活实践的产物和表现,它必然会随着时代和社会生活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变革而变革,并随时接受社会生活实践的检验、修正和完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2]291在社会平稳发展时期,人们可能感觉不到价值观的存在,只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听从它的导引。而在社会变革时期,由于不同价值观经常发生碰撞,新旧价值观常常发生冲突,价值观的比较、反思、批判、变革也会随之提上日程。通常情况是:刚开始的时候,社会价值观的紊乱和多元并存,使许多人茫然失措,无所适从,在价值信仰、价值理想、评价标准、价值取向方面发生种种迷惘与困惑;这时,维护旧秩序的价值观和反映历史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发生激烈冲突,旧的价值观日益暴露出严重的缺陷,呈现出深刻的危机,而新的价值观则逐渐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逐渐受到人民大众的拥护;最后,经过实践的探索和理性的论证,人们逐渐选择和接受新的价值观,完成价值观的新旧交替。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历史上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革之时,即使在同一社会形态中,当社会生活发生巨大变革的时候,价值观的变革、转型也会成为紧迫的时代课题。

当今世界正处在价值观深刻变革的时代。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世界文化、文明正在面临转型,东西方之间、传统与现代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及封建主义之间,不同文化和价值观体系的比较和冲突表现得越来越明显,文化价值观的变革和转型已经成为一种时代性、世界性的思想文化现象。

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价值观变革、转型的广度和深度显得尤为突出。当前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基本状况十分复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主体意识普遍觉醒,各层次价值主体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并发生了从单一主体向多层次主体的转变;传统与现代、“中”与“西”、“左”与“右”等多元价值观并存共处,强调革命、奉献、牺牲、服务的理想价值观与追求物欲满足、追求感官享受的世俗价值观相互交织;封建主义价值体系的“权本位”和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钱本位”仍然拥有一定市场,社会主义的具有普遍号召力的信念、信仰、理想的价值观尚待确立。在互相竞争的多元价值观面前,在日益普遍的价值矛盾和冲突面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空前伟大的事业要求我们坚信共产主义价值理想,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建立一套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适应的先进的主导价值观,以凝聚全国人民的目标和意志,唤起大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热情。当然,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然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它只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立足时代与国情,在总结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地创造性地加以充实和完善、丰富和发展。

二 价值观的结构与功能

价值观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结构也非常复杂。从其现实表现来说,它往往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价值信念、信仰、理想,它决定人们的社会立场和为之追求、奋斗的目标;价值标准,它影响和制约人们的价值评价与选择;具体的价值旨趣、取向和态度;以及调节人的心理、精神状态的情绪、情感、意志等。其中,价值信念、信仰和理想是一定价值观最基本、最典型的表现形式。

价值信念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关于事物一定会按照某种未来状态发展变化的观念,是人们对某种现实或观念抱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价值信念所揭示的内容总是同人们应当持有的态度和应当采取的行动有关,例如,“真理终将战胜谬误”,“正义必胜,非正义必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等。价值信念能够凭借足够的知识而形成,但往往是在知识未达到的地方起作用。价值信念的思想基础应该科学、合理,只有反映了客观规律和历史必然性的价值信念才是一定能够实现的信念,也才是值得人们为之奋斗的信念。

价值信仰是价值信念的进一步发展和强化,是人们的价值信念的一种对象化表现。价值信仰具有明确的对象指向性,这种对象可能是人格化的神,如上帝耶和华;也可能是一定的精神体系,如共产主义。价值信仰使人的整个精神活动以它为核心,形成一种完整的精神导向,并调动各种精神、心理因素为它服务。价值信仰是人生的“主心骨”,在人们的精神活动中居于统摄地位,是人们的价值意识活动的调节中枢。人生不能没有信仰,如果人处在“没有信仰的状态,精神上会感到空虚,他对真理、理性和大自然必然感到失望”[3]648。一个人信仰的缺失,就如同没有灵魂一样;而信仰的偏差,则会造成人生道路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性错误。当然,价值信仰也有自觉与不自觉、科学与不科学、先进与落后的区别。要形成自觉的科学的先进的信仰,需要自觉地以先进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人类的全部科学和文明成果为基础,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理论或实践探索,努力总结、把握和反省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和生存发展方向。

价值理想是以一定的价值信念和信仰为基础的价值目标体系。这种目标体系以关于个人或社会的未来形象为标志,为人们的价值追求提供着自觉的典范或“样板”。价值理想是价值信念、信仰中最高价值目标的具体形象,是具体实践着的价值信念、信仰。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想状况。有的层次高,有的层次低;有的自觉,有的盲目;有的鲜明,有的模糊;有的严整,有的零乱……他们的价值理想同知识、理智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指导和推48育、确立和追求,是人们的精神生活的最高层次。崇高人生理想的追求和实现,是人们的生命的最高自我价值;崇高社会理想的追求和实现,则是人们的生命的最高社会价值。古往今来,一切仁人志士正是在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成就了人生的伟业,也为社会做出了杰出贡献[4]313-316

作为时代和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意识形式,人们以价值信念、信仰、理想为核心的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产生反作用。价值观的社会作用范围十分广泛,具有普遍性。它渗透到人们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贯穿于每一活动的始终。具体地说,价值观的作用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首先,价值观是社会文化体系的核心,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人是一种文化动物,人的本质在于社会性,个人的成长和社会化过程就是通过学习,不断接受和消费各种社会文化,由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社会化的结果,是人们接受和掌握一系列经济、政治、宗教、文化等观念,获得一定的社会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形成自己明确而坚定的价值观。在一个社会中,一个人是否拥有明确而坚定的价值观,是区分其心理是否成熟、人格是否健康的标志。

其次,价值观是社会群体或组织的黏合剂,是人的社会认同的核心内容。在一个社会群体或组织中,价值观表现为社会组织对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有利、什么有害的评价性判断,表现为社会对应该追求什么和舍弃什么、应该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的规范性判断。社会组织通过这些共同的价值尺度把人们凝聚在一起,并通过教育、宣传等各种手段,把这些观念灌输和传递给个人,内化为个人的行为规范,对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再次,价值观是人们内心深处的评价标准系统,是人们的价值追求、取舍模式。它一方面表现为价值信念、价值信仰、价值理想,凝结为一定的价值追求、价值目标,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定向、指导和调节作用,并提供人们活动的动力与激情;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评价标准,成为主体判断客体有无价值、有什么价值的观念模式和框架,是一定主体进行价值评价和选择的“天平”和“尺子”,是人们作出价值判断、决策的思想根据。总之,价值观是人们内心中的一个内涵丰富的观念系统,在人们的价值活动中发挥着目标选择、情感激发、评价标准和行为导向的作用。个人的价值观构成世界观、人生观的核心内容,是人的社会活动的指示器,制约着人生活动的方方面面。社会的价值观是社会文化体系的核心和灵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成份,是社会群体或组织的黏合剂。当然,与科学知识发挥作用的方式相比较,价值观发挥作用的方式具有自己不同的特点。价值观对人的作用大多时候是自发的,它积淀、内化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渗透到哲学、科学、文艺、宗教、法律、制度以及风俗习惯之中,不知不觉地、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而且,价值观的存在和作用往往表现于已有科学知识的范围之外,科学知识不能包含、代替价值观的作用。甚至越是在科学知识达不到的地方,价值信念、信仰和理想就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越是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 多样化价值观与价值导向

价值观是人们的文化积淀和生活实践的产物,是人们的利益、需要等在心理、思想和行为取向上的反映,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由于人们所拥有的文化传统不同,所处的生存发展条件不同,生活实践的方式和经历不同,特别是人们的立场、利益、需要和素质、能力不同,因而不同宗教、民族、阶级、阶层和群体的价值观往往不尽相同,不同个人的价值观也有差异。不同主体往往拥有自己独特的价值信念、信仰和理想,坚持自己特有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取向,甚至可能带有较浓厚的个性化和情感化色彩。换言之,任何价值观都只能是一定主体的价值观,一切信念、信仰和理想都只能是什么人的信念、信仰和理想,不可能完全等同或彼此替代。世界上不存在“无主体”的抽象的价值观念。

在人类社会存在着多样化文化传统、多样化生存条件的情况下,在不同人之间存在多样化活动方式、多样化利益差别、多样化角色分工等情况下,价值观的差异与多样化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一种普遍的客观现实。必须立足现实,承认和利用一切合理的价值观,从中总结和概括先进的社会价值导向的内容。必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杜绝简单地强求一律和强加于人;要令人信服必须给予科学的说明和正确的引导。这有利于充分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以实现大众创造力的充分涌流;同时,也有利于管理部门解放思想,确立应对多样化现实的健全心态,自觉地保持科学、严谨、宽容、求实的作风,杜绝种种简单化和极端化的做法,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承认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着多样化的价值观,并不意味着一切多样化、甚至互相对立的价值观都是正确的和合理的,都有着相同的前途和命运。实际上,有些人的价值信念、信仰是违背自然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如迷信与邪教就背离了基本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有些人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取向是非理性、自私自利的,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就是人的私欲和贪欲膨胀的结果;还有些人的价值观是反社会、不文明的,典型的如各类社会破坏分子和恐怖分子的价值观,等等。这些愚昧、腐朽、落后的价值观是逆历史潮流、没有生命力的,它终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我们不能因为客观存在的价值观多样化事实,就放弃应有的主体立场和责任意识,对那些愚昧、腐朽、落后的价值观听之任之,对宣传和倡导科学、合理、先进的价值观缺乏热情,丧失信心。

在世界范围内,多样化的价值观集中体现了不同民族、国家、宗教、阶级等价值主体的经济、政治、文化倾向,反映了不同价值主体在经济模式、政治体制、文化观念方面的差别与对立。不同价值观之间的比较、交流与融合,也只有在符合一定价值主体客观利益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坚持和弘扬代表自己根本利益的价值观,与维护一个民族、国家、宗教、阶级等的立场和地位密切相关,与一个民族、国家、宗教、阶级等的前途与命运密切相关。多样化的文化价值观之间的竞争往往是不同民族、国家、宗教、阶级等的经济、政治之争的继续,是相互之间竞争的更为深层的表现。

一切进步的价值主体总是会坚持改革、开放的态度,站在时代前列,顺应历史潮流,变革那些已经陈腐过时、僵化保守的价值观念,引导整个社会确立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核心价值体系,并使自己的价值观具有开放性,与时俱进,长久地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由于社会主导价值观必然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因而社会价值观的变革往往要依靠本阶级的先进思想家进行总结和概括,并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然后运用各种方式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革命性地改造世界,不断引导社会向前发展。

共产主义价值观是一套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主体、旨在全世界最终建立“以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5]649为目标的先进价值观,是代表人类光明前途、最富有生命力的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的进步的价值导向,它要求人们树立共产主义价值信念、信仰、理想,即消灭剥削,消灭压迫,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全体人民当家作主,成为平等、自由和人格独立的社会主人;消除旧式分工,劳动成为自主的活动和人们的“第一需要”,人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每一个人都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并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94。共产主义价值信念、信仰和理想,是我们的最高使命和奋斗目标。当然,这一先进的社会价值导向还有待人们逐步地去建设和落实。

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价值导向的任务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并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其中的关键在于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基础,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化为人民大众的实际行动。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6]997江泽民也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7]45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原则,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将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当然,坚持先进的社会价值导向与尊重人们多样化的价值观不是对立和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一方面,社会价值观是以所有个人的价值观为表现形式和基础的,完全脱离人们实际的价值信仰、价值标准、价值取向的抽象的社会价值导向,既没有意义,也没有市场。另一方面,社会价值导向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价值观。人们的价值观的内容、性质和形式大都来源于他所生活的社会,特别是来自他所属的那些群体,是文化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社会舆论等因素濡染和教化的结果。社会可以通过家庭和学校教育,通过社会舆论、经济制裁、道德与法律规范等,要求人们对社会价值导向有所认同,并不断地在社会活动中加以调整和校正。此外,“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6,因而人们的价值观之作用的发挥,也往往需要在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环境中,通过与他人、集体的协商与合作,以一定社会方式付诸实施。

因此,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必须正确看待和处理社会价值导向与人们多样化的价值观之间的差异与矛盾。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要求,利用舆论导向、利益机制的调整、以及建立健全合理的社会约束机制等,对人们的多样化的价值观加以引导和调节,从而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确立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先进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倡导和弘扬这样的社会价值观,合理地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是社会主体导向原则的体现,也是文明社会的权力、责任与义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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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录入编辑  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