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本人相信自己没有证据的各种事情:吸烟会导致肺癌;我的车子总是抛锚,是因为需要更换化油器;大众传媒威胁到民主;贫民区造成了情绪失常;我的心律不齐是室性早搏;在非学术界,学生的成绩与成功无关;核电站并不(十分)安全……我列举的这些相信的事情实际上永无止境(如果不是无穷的话),尽管我根本没有它们为真的证据。虽然我会欣然想象,我必须该做的事情是,获得支持我的某个信念的证据,但是,我无法想象,我能获得支持我的所有信念的证据。我相信的事情太多;有太多的相关证据(大部分证据是在经过大量的专门训练之后才可获得);智慧太有限,人生太短暂。
我们作为认识论者,关于所有这些信念,我们会说些什么呢?如果我在没有可利用的证据之前提下,仍然相信一个命题,那么,我的信念与在这个信念中的我必然是荒谬的或非理性的吗?我的信念就只是信念(柏拉图的正确的意见)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是呢?有相信这些命题的其他好的理由吗?即,有不能还原为使这些命题为真的现有证据的那些理由吗?这些理由是怎样的呢?
本文,我想考虑知识权威的观念,特别是专家的观念。我想探索诉诸知识权威的“逻辑”结构或认知结构,以及这样一种诉诸为何构成了对相信或知道的辩护。我把本文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有好的理由相信,他人有好的理由相信一个命题,那么,他就有好的理由相信这一命题,因而,我也认为,相信一定有一个好的理由,但这个理由构不成使这一命题为真的证据。其次,我极力主张,因为(在专家是行家的问题上)外行的认知不如专家的认知有优势,所以,合理性有时在于它拒绝进行独立思考。第三,我把这些考虑的结果应用于知识的概念,并认为,对于知识的科学追求和学术追求来说,专家—外行的关系是基本的。
如果我是正确的,那么,诉诸认知权威是我们的大部分知识的基本要素。诉诸专家的权威经常为自称的知道和有根据的理性信念提供辩护。然而同时,专家比外行有认知优势,这意味着,专家比外行更有理性权威,从而破坏了个人的学术自主性,并迫使我们重新考察合理性概念。我们根据如何理解知识、认知者和合理性概念的重要含义,对我们的许多认识论中隐含的认知个人主义提出了质疑。
一
在这里和整篇文章中,我们限于信念和有证据的命题知识,让我们假设,有好的理由相信一个命题p。相信p的好的理由会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个问题的通常回答是,根据证据,“证据”大致被定义为,确定p为真的任何东西(即,有根据的论证,还有事实材料)。于是,p为真,有一个证据,但是,不能由此推出,每个人都拥有或都能够拥有这个证据。
假设一个人A有好的理由——证据——相信p,但是,另一个人B没有证据。在这种意义上,B根本没有理由(或者没有充分的理由)相信p。然而,也假设,B有好的理由相信A,A有好的理由相信p。那么,B因此有好的理由相信p吗?如果是这样,B的信念在认知意义上是根据诉诸A的权威和A的信念。如果我们接受这一点,我们将能说明,B的信念为何不可能只是纯粹的信念;它确实可能是理性的信念;以及B在他相信p时为何能是理性的。我们将解决这些问题……或只是个开始。
之所以说只是开始,是因为我们接着会面临以前的认识论者没有考虑过的情景:信念的一个好的理由是非常古怪的,这种理由不能构成p为真的证据。就B相信p的那些理由而言,并不是p为真的证据。我们能通过注意下面两个问题来明白这一点。(1)尽管A的证据算作是确立了p为真,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在B发现A有这个证据之后,与B还没有搞清楚A和A的理由之前相比,p没有更强的说服力。(2)诉诸权威链必须在某个地方终止,而且,如果诉诸的整个链条在认识论意义上是有根据的,那么,这个链条必须终止于拥有必要证据的某个人,因为真实的断言不能通过诉诸权威来确立,也不能通过调查他人为何相信这些断言来确立。②
但是,B必须有某些好的理由来支持他对p的信念,否则,信念就只是信念而已(还是柏拉图的正确的意见)。B确实有好的理由,那么,事实上,他就有证据。但是,他的证据并不能算作是确立了p为真的证据,只能算作是确立了(与B自己不一样的)A知道,他在说p时,“他正在谈论什么”。当B自己没有p的证据时,B怎么能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呢?这很简单——B有好的理由相信,A已经对相信p的证据进行了必要的研究。
如果必要的研究很简单,那么,B对p的信念能够以A为根据,尽管事实上我们不能称A为专家。例如,如果加油站的服务人员告诉我说,油加满了,我将会相信他,但我不能称他为专家。然而,在认识论意义上更有趣的情况是,需要有专长的那些情况——在这些情况下,B有好的理由相信,由于A坚持、延期和条理化研究的缘故,所以A是p或非p的专家。③
外行诉诸专家的知识权威,在认知上依赖于专家,(在专家是行家的问题上)他的知识不如专家占有优势,所有这些都能通过我们所使用的公式来表达:B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但是,外行的认知劣势与依赖性甚至会更加激进——在许多这样的情况下,在B能够进行必要的研究之前,大量的训练和特殊的胜任能力可能是必要的。于是,B缺乏这样的训练和胜任能力,也许就不能理解A的理由,或者,即使他确实理解了A的理由,他也不能鉴别出为什么这些理由是好的理由。
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和哈里·博斯④(Harry Prosch)戏剧性地提出了这个观点的第一部分,就拿他们列举的物理学的例子来说:
流行的科学观表明,科学是人人都能证实的可观察事实的集合。我们已经看到,在专家知识(比如,诊断疾病所需要的知识)的情况下,这是不正确的。此外,在物理学中,这也是不正确的。比如,第一,外行不可能有设备来检测天文学或化学的事实陈述。即使假设,外行能够设法利用天文台或化学实验室,他也不会知道如何运用摆放在那里的仪器。而且,在他总是进行观察之前,他也许已经把仪器损坏得无法修理了;因此,即使他成功地进行了一次观察,来核实一个科学陈述,而且,发现了与此相矛盾的一个结果,他也会肯定地假设,他做错了,就像学生在实验室里学习使用仪器时所做的那样。⑤
此外,通过训练而获得进行必要研究的胜任能力,通常只有那些具备特定天赋与能力的人,才容易获得。结果,B永远都不能得到支持他相信p的证据。如果我自己对大学一年级的微积分感到绝望并且失去了斗志,是一个可靠的指标,那么,我绝对不可能得到我相信相对论物理学是正确的证据,无论我对这项事业投入多少时间与精力。我可能完全没有数学能力来拥有这个证据。
但是,在某人能够评价乃至理解专家相信p的理由之前,大量的训练与特殊的胜任能力可能是必要的。尽管我能理解大众媒体会对选民产生影响的研究,但是,我没有能力来评价这些研究的优点,就好像我不熟悉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相关的问题一样。于是,我由于缺乏必备的数学训练和能力,甚至无法阅读支持我相信相对论物理学是正确的那些书籍和文章。
那么,如果外行B(1)对他相信p所提供的证据没有进行研究;(2)没有胜任能力,也许甚至根本就无法进行这项研究;(3)不能评价专家A的研究所提供的证据的优点;以及(4)甚至无法理解证据,也无法理解证据如何支持A对p的信念,那么,B仍然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吗?我认为他能。如果是这样,我应该推断,B对p的信念得到了理性的辩护了吗?我认为,我们应该承认,B的信念比我们完全称为是荒谬的或非理性的其他信念,具有更好的认知基础。
许多认识论者可能很想拒绝这个结论,因为这个结论完全不同于我们公认的关于合理性信念的本性的观点。但我认为,我们必须说:如果我们不希望被迫推断出,任何一个复杂文化中的绝大多数信念都完全不可避免地是荒谬的或非理性的,那么,B的信念就得到了理性的辩护——即使他不知道或不理解A的理由是什么。因为在这些复杂的文化中,人们知道的大多数信念,都与某人的信念为真相关,而不是靠自己知道的。因此,对于认识论者来说,坚持认为,在一种文化中,知道得越多,个人的信念就越不理性,这无疑是一个悖论。
二
尽管如此,我们很难拒绝接受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因为负责任的理性的外行的适当立场与专家相关,在这种建议的掩盖下,很可能再次出现接受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如果我目前无法知道,专家相信p的好的理由是什么,或者,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些理由是好的,我就显然不能核实,他所告诉我的理由是否准确。那么,我应该采取什么立场呢?一个貌似合理的和诱惑人的建议是,如果我认为,我有所需要的能力,我就应该了解情况,以便我能评价专家的报告是否可靠,因此摆脱对专家的依赖,并恢复我的知识自主性。
支持这个建议的观念是下列范例的关键:这个范例表明了什么是一个有学术责任心和理性的人,即,康德的下列陈述很好地体现出来的一个范例,康德说,避免思维错误的三个基本规则或准则之一是“独立思考”。⑥我认为,这是一个极其普遍的合理性的范例——它是笛卡尔的方法论的怀疑的依据,它隐含在大部分的认识论中,它掩盖了我们思考知识的方式。根据这一观点,合理性的核心在于保持和坚持人的独立判断;因为如果一个人悬置判断,他如何能确定他是知情,而不是误传呢?
但我认为,这个范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浪漫的理想:这个理想根本就不切实际,从而导致在实践中的信念和判断就没有那么理性。我确实能避开对某些专家的认知依赖:也许,如果我很有才华,我就能避免依靠任何一位指定的专家。我能够而且确实选择在哪方面确立我的知识自主性。但是,如果我全面追求认知自主性,我就只能靠拥有相对无知的、不可靠的、大概的、未检验的因而是荒谬的信念来取得成功。如果我是理性的,我决不能避免对专家的某种认知依赖,因为事实上我相信的事情多于我完全知情的事情。
因此再重复一次:如果我不能知道,专家相信p的好的理由是什么和这些理由为什么是好的理由,那么,我对专家应该采取什么立场呢?如果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我也不能确定这个人是不是一位真正的专家。通过提出恰当的问题,我能够发现一些江湖骗子、冒牌货或不称职的人,但只是那些特别明显的人。例如,我可能怀疑我的医生不称职,可是,一般情况下,为了证实或消除我的怀疑,我必须知道医生所知道的东西。因此,在专家意见的领域内,外行不完全理解什么算作是好的理由,我们必须面对这一事实的后果。
假定,我通过依赖其他专家,能够确认一位指定的专家,或许得到一个不同专家的排名。⑦如果我的医生说,我应该去看心脏病专家,我会向他和社区内的其他医生咨询有关当地的心脏病专家的事情。或者,如果我想要知道,大众媒体对于选民的影响,我会去政治学系,咨询在这一领域内谁的工作做得最好,是否受到过重要的批评。对专家的确认和排名是通过扩展我们的“B有好的理由相信,C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这一公式及其隐含的权威链来表示的。然而,由于诉诸这样一个专家等级,我凭借避免对专家的依赖,并没有重新获得我的认知自主性——我只是扩展和提炼了这种依赖。如果我的相信不是建立在相对粗俗的未经检验的理由之基础上,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我也不能重新获得我的认知自主性。
同样假定,如果我不知道而且也没有办法查明谁是专家,那么,我将无法诉诸这个权威链。接着,我就不知道,谁有好的理由相信p,应该听从谁的理由,或者,谁的意见(如果有的话)为我提供了相信p的好的理由。有时会发生这种情况,而且,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理性的听从成为不可能。但通常情况下,我会找到某个人,他的意见比我的意见更可靠,而且,他会向我提到某个人,这个人在是否相信p的问题上更知情。于是,即使是一个外行,由于他相对没有能力鉴别专家的好坏,最终诉诸一位次要的专家,而不是重要的专家,这位次要专家的意见也仍然比那位外行的意见要好。⑧
因此,根据我们的公式,B能够相信p,要么,因为B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要么,因为B有好的理由相信,C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B都不能有充分好的理由不相信p,或者,相信非p。换言之,外行不能理性地拒绝听从这位专家或他承认的那些专家的观点。这并不意味着,B不能成功地提出反对相信p的强有力的意见,或者,不能成功地想象一个替代相信p的方案,而是意味着,某人只有具备A的专长,才能对这种反对或替代方案的价值与有效性作出精确的评价。在外行的盘问下,专家可能承认一个特定论据的说服力,但是,他(和他的同行专家)必须判断,这个论据是否有说服力,是否恰当,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完全理解专家的训练和研究所涉及的方法、技巧、前提和基础以及这些如何影响最终的信念。
换言之,外行提出批评和替代方案,但在理性的意义上,他必须允许专家对此作出反驳,因为在与专家的对话中(不是平等对话),⑨理性诉诸的最终法庭只能属于更有能力致力于研究相关论题的那一方。这位理性的外行意识到,从接受训练和研究的现状来看,他自己的不知情的判断在理性意义上不如这位专家(和这位专家通常说到的专家共同体)的判断更有说服力,结果,总是能在理性的意义上被否决。理性诉诸的最高法庭超出了他自己的能力范围,承认这一点,外行只能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他的反对意见没有说服力,即使自己仍然认为似乎有说服力。
当然,有一系列的个人偏好允许外行合理地拒绝听从专家的意见。这位外行会断言,这位专家不是公正的中立的证人;他对讨论结果的兴趣使得他的证言是有偏见的。或者,他的行为举止没有诚信——例如,他在撒谎或拒绝承认自己观点中的错误,因为这么做往往会削弱他声称的特殊能力。或者,他在为他的同行开拓或屈服于自己领域内的他人的社会压力,等等。这样的个人偏好并非总是错误的,它们有时的确为合理拒绝听从专家的陈述提供了根据。但是,这些个人偏好的一个有趣的特征是,在外行与专家的讨论中比在同行之间的对话中,这些个人偏好更容易被接受、更重要和更确凿。如果一个人的同行是有偏见的或行为举止不守信用,没有很大关系:这些将会被发现。他们辩论的优劣能够得到检验和评价,而不是被勉强接受。
除了个人偏好之外——通常是重要的例外,我明白无法避免我在前面提出的结论:理性的外行将会承认,在与此相关的问题上,有好的理由相信现有的专家意见,他不应该(在方法论意义上)自己拿主意。如果他是理性的,他在这些问题上的立场,通常是理性地听从专家的认知权威。
如果有人反对说,在专家的意见产生了分歧的情况下,这位外行没有办法决定是否相信p,这是理所当然的。⑩但是,在这些情况下,理性的外行承认,他自己相对随意的粗俗的研究不能解决连专家的长期研究都无法解决的问题,他也会承认,摆在他面前的情况是,要么,他必须悬置信念,要么——如果这是不可能的和不受欢迎的——基于无可否认的非理性的根据获得信念。于是,如果有人反对说,即使p是错的,即使专家A没有好的理由相信p,外行B也有好的理由相信p,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B有时会被骗子所误导或误解自称的专长,尽管他设法小心地确定,A在p的问题上确实是一名专家;此外,不能简单地确保,当前最好的专家的观点就与终极真理完全一致。
合理性有时在于听从认知权威,因而被动地和不加批评地接受赋予我们的信念,这种独立思考,有时是荒谬的,这个结论使得渴望认知个人主义的那些人成为古怪的和不可接受的,因为这摧毁了他们的合理性范式。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样的反复讨论,似乎很明显。但在另一种情况下,我认为,我们应该重塑我们的认识论与对合理性的描述,使得它们与现代生活的重要事实相一致。
三
尽管前面的讨论显然与认识论的重要词语——知道——相关,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巧妙地回避用到它。不过,已知根据(1)A相信p;(2)A有好的理由相信p;(3)p是真的,对“A知道p”进行的标准分析,这种讨论的相关性就是显而易见的。第三个条件被标准地看成是反对项,它预示着整个分析不适应于知识;因为即使p是错的,A也能够有好的理由相信p,同样,即使p是错的,B也能够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然而,第三个条件不是我主要关注的,因为我赞成可错主义的知识观。
相反,我更愿意把我们的注意力聚焦于第二个条件,即,在前面分析“A知道p”时,更多地忽视了的条件。A和B有好的理由相信p是必要的,相比之下,他们必须有更好的或更完整的理由,才能知道p;因为某些信念,尽管是理性的,但也没有充分的理由取得知识的资格(即使基于可错主义的知识观)。因此,坚持认为,从(1)相信命题p(只是信念或正确的意见);到(2)有好的理由相信p(理性的信念);再到(3)知道p,是有进展的,这似乎是合理的。
如果在我们的公式中,我们用“知道”取代“有好的理由相信”,也就是说,B知道,A知道命题p,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可以说,这可能是一种间接的知道吗?或者,认知者(而不只是理性的信仰者)必须有独立的认知吗?我前面认为,在没有关于p的直接理由或证据的前提下,B能有好的理由相信p。对于“知道”也是如此吗?或者说,B在他能知道A知道p之前,必须知道p,这样,就杜绝了把诉诸A的知识作为自称的知道的基础和辩护了吗?换言之,回想一下前面在有p的证据和有另一种好的理由相信p之间的区分,B为了知道p就必须拥有p为真的证据吗?或者说,知识和理性的信念能够建立在诉诸认知权威的基础上吗?
假设某人告诉我某事为真,但没有向我提出它为真的证据。也许A告诉我,维生素B17不能治愈癌症,却没有向我提供证明这一点的研究,更没有提供成为那些研究基础的具体数据。但假设,我有好的理由相信,A是癌症研究权威,因此,我相信他所告诉我的事情。那么,我知道维生素B17不能治愈癌症了吗?或者,我获得了一些还算不上是知识的某些东西(也许只是正确的意见或理性的信念)了吗?如果我就知道,对于一个人来说,在没有p为真的证据的前提下,知道p,是可能的。但这似乎是悖论的或反直觉的:因为在我们所考虑的情况下,证据与确立知识相关,但我们问的问题是,在没有相关证据的前提下,是否可能拥有这种知识。
甚至更加悖论的是这样的观念:B能够知道命题p,即使他并不理解命题p。假设一位杰出的粒子物理学权威告诉我说,夸克是基本粒子,而且,假设这是真的。但我甚至不理解那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不知道,夸克是什么或什么算作是基本粒子。然而,我调查了这个物理学家,结果,我知道,他有一流的文凭。于是,尽管我还不理解我的所知,但我却能说知道夸克是基本粒子吗?
总之,我们应该说,B能够(1)通过知道A知道p,来知道p吗?而且(2)在不是第一个知道p的前提下,知道这个事实吗?即使这意味着,在没有p的证据的前提下,也许是在甚至没有理解p的前提下,B也能够知道p,我们应该这么说吗?我不想直接回答这些问题,而是认为,我们所认为的大多数知识都依赖于由“B知道,A知道p”这个公式所表达的认知结构。(11)因此,我将给出两个结论,并留给读者来决定,哪一个结论在认识论意义上更容易被接受。
科学家、研究者和学者有时起码是认知者,而且,所有这些认知者都以“B知道,A知道p”这个公式所表达的方式相辅相成。这些认知者,如果没有预设,他们(由于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原因)不能亲自证实许多其他研究是正确的,就无法进行他们的工作。例如,科学家根本不会重复其他科学家的实验,除非这个实验重要并有某种疑点。此外,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如果他只依赖于自己的研究结果,或者,坚持评价支持他在自己领域内接受的所有信念的证据,他就不可能抓住(比如说)物理学或心理学的研究前沿。因此,如果科学家、研究者和学者是认知者,那么,外行—专家的关系也出现在知识结构中,而且,专家是行家,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他在自己的领域内如此经常地扮演外行的角色。
另一方面,许多领域的研究越来越由团队来完成,而不是由个人来完成。例如,在粒子物理学中,报告实验结果的文章的标题,经常看起来是这样的(见下表)。田纳西大学诺克斯维尔分校的物理学教授威廉·巴格(William Bugg)和这个实验的一位参与者说明了这样一个实验是如何完成的。记录粲事件和测量粲粒子寿命的这个实验是系列实验之一,大约花费一千万美元。获得资助之后,大约一个人在斯坦福直线加速器中心工作50年的时间来制造所需要的仪器和进行必要的改进。然后,接近有50名物理学家也许每人花50年时间来收集实验数据。收集到数据之后,实验者们分成五个地区小组分析数据,这个过程包括观察250万张图片,测量30万个感兴趣的事件,并且,为了孤立和测量47个粲事件,通过计算机运行获得结果。分析大约三分之一数据的“西海岸小组”包括40名物理学家和技术人员,这些人在进行他们的分析时,每人要花上大约60年的时间。

显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完成这样一个实验——事实上,巴格报告说,没有一个大学或国家实验室能够完成这样一个实验——而且,像这样一篇文章的许多作者甚至不知道,这篇文章中给出的一个数据是如何得到的。(12)此外,即使一个人知道的足够多,活的足够长,来完成这样一个实验,他也绝对没有必要努力这么做,因为在他完成实验很久以前,他的结果已经过时了。尽管这个小组对粲粒子寿命的测量是好的测量,巴格对此表示信任,但他估计,在三年之内,另一个小组将会推出能给出更好结果的另一项技术。因此,他预计,在五年之内,大家将会对这篇论文不再感兴趣。
最后,巴格注意到,这篇文章的99名作者代表了粒子物理学的不同专业,但所有的人都是实验者,因此,没有人能够从事这个实验结果所需要的和为做实验提供大部分基本原理的理论修改工作。另一方面,大多数理论家没有能力进行这样的实验——而且,没有仪器设备,实验就无法进行,而实验者和理论者都没有能力设计、建造和维护仪器设备。
很明显,这是一个极端的事例,尽管在粒子物理学的领域内不是所有的文章都这么极端。(13)然而,当我们意识到,大多数引用参考文献的脚注都是诉诸权威时,我们就会明白,依赖于其他专家如何贯穿于任何一个复杂的研究领域。而且,当这些脚注被用来确立研究前提时,它们使作者陷入了专家—外行的关系之中,即使是在作者自己追求的知识范围内。此外,当一位不诚实的研究者被揭露出来时,这件席卷科学共同体的丑事是有教育意义的,因为不仅公众的信心是关键。相反,每个研究人员都被迫承认,他自己的工作对他人的工作——他没有和不可能(但愿是因为时间和费用的问题)亲自证实的工作——的依赖程度。
因此,在追求知识的许多案例中,显然存在着一个诉诸各类专家的权威的复杂网络,而且,所得到的知识不可能是通过任何一个人取得的。于是,我们有如下的推理:
A知道m
B知道n
C知道(1)A知道m,以及(2)如果m,那么o
D知道(1)B知道n,(2)C知道o,(3)如果n和o,那么p
E知道D知道p
假设这是知道命题p的唯一方式,并且,“知道”p的人,都不知道m、n和o,除了知道他人知道它们之外。D或E知道p吗?任何一个人都知道p吗?p是可知的吗?
除非我们坚持认为,我们的大部分科学研究和学术从来没有起到过产生知识的作用,因为这项事业的方法是合作,否则,我甘愿认为,我们必须说,在类似这样的案例中,命题p是可知的。但是,如果D或E知道p,我们也必须说,有些人能够“间接地”知道——也就是说,没有证明他的所知为真的证据,也许甚至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所知。因此,这个结论要求在我们分析知识是什么时候发生戏剧性的改变。
如果这个结论是难以令人接受的,那么,另一个结论就是可能的。也许,p是可知的,不是被任何一个人知道,而被由A、B、C、D和E组成的共同体知道。也许,D和E没有资格说“我知道p”,而只能说“我们知道p”。这个共同体不能还原为某一类个体,因为根本没有一个个体和单独的个人知道p。如果我们采取这一策略,我们就能保持这样一种观点:认知者必须理解和拥有证明他的所知为真的证据,但在这么做时,我们否认了认知者总是一个个体乃至是一类个体。这个替代方案可能表明了皮尔士心中的部分想法,皮尔士断言,研究的共同体是最初的认知者,个人知识是衍生物。
后面的结论可能在认识论意义上更容易被接受,因为它使我们挽救了这个古老而重要的观念:知道一个命题需要理解这个命题,并且,拥有它为真的相关证据。但是,它很不适合那些喜欢本体论的简单性(14)、知识的自主性或认知个人主义的人;因为它摧毁了大多数认识论中所隐含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我相信,它也很令人烦恼,因为它揭示了,我们的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信任,因为它威胁到我们最珍贵的一些价值——个人的自主权和责任感、平等和民主。但是,这是另一个场合的故事。
因此,如果我们接受本文的论证,就需要在认识论上发生某些最基本的改变。我们必须重新塑造什么是信念和理性的人的观念。我们也必须同意,一个人能够在没有支持证据的前提下,知道或接受这样的观点:存在着共同体知道的知识,而不是任何一个个体的认知者知道的知识。
【注释】
①本文译自John Hardwig, "Epistemic Dependence",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 82, No. 7, 1985, pp. 335-349,本译文的发表得到了作者与《哲学杂志》的授权。
②似乎仍然是,如果B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那么,B就有p的证据。我和倾向于极力反对这一点的某人之间的争论,揭示了在澄清证据概念时涉及的棘手的认识论问题。但是,我认为,B没有p的证据,极力主张增加本文中提出的如下论证。(1)p的证据算作是反对非p的证据。但是,考虑一种相矛盾的专家的情况:A有p的证据,而C有非p的证据。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果B相信p,只是因为他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B的理由不能算作是反对C的理由,只有A的理由算作是反对C的理由。(2)有可能构造这样一些情况:B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即使在我们同意没有p的证据的问题上。(接下来的第二部分有更多的这些情况。)但是,不管如何解决关于证据的这种争论,我都会看到,B的理由在逻辑上依赖于A的理由。如果承认这一点,本文接下来讨论其余的大多数要点。
③我假定,我们大家都会同意,专家是有的,但是,我在本文中不打算提供对“专家”的精确定义或描述专长的可能范围(除了介绍性的附带条件之外,本文限于有证据的命题的信念和知识)。然而,如果本文的论题是正确的,那么,对于认识论者来说,论证“专家”的定义和实际的专长与可能的专长范围,将变得至关重要。
但是,可以看到,我对“专家”的用法是合乎程序的:没有预设或推出专家的观点为真。如果某人根据专家的观点为真来定义“专家”(就像柏拉图描述的高尔吉亚和特拉西马库斯所做的那样),说谁是一名专家。原则上,通常是不可能的——即使某人自己就是一名专家!——因为说谁的观点与真理相一致,通常是不可能的。但是,我甘愿认为,说持续的相关研究由什么构成和确定谁从事研究,同样也是不可能的(尽管有时在作出这种判断时存在很现实的问题)。而且,为了确定是p,还是非p,持续的研究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必要的和有效的,专家的观点比非专家的意见更不可能被误解,也可能很少被误解。因此,在我对“专家”这个词的用法中,真与专家的观点之间的联系不是完全分离的,尽管这种联系既不必要,也不简单。
④Michael Polanyi and Harry Prosch, Meaning,
⑤Ibid., pp. 184-185.
⑥Kant, Critique of Judgment, translated by J. H. Bernard,
⑦在最近的一系列文章中,雷尔(Keith Lehrer)研究了专家排名的问题和不同专家的意见的问题,因而,也研究了对专家之间有分歧的问题的处理方式,所有这些都比我在这里的考察更严密和更精密。参见例如"Social Information", The Monist, Vol. 60, No. 4, 1977, pp. 473-487,雷尔在他的脚注中提到的文章。
⑧当然,对识别相关专家的整个问题的更详细的描述必须区分出三种类型:(1)B只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2)B有某些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3)B有好的理由相信,A有好的理由相信p。确实没有一种类型解决了识别谁是真的或最好的专家这个通常折磨人的实践问题——例如,面对相互冲突的医生的诊断意见的病人该怎么办呢?但是,这些是在逻辑上的后验问题和难题;本文这一部分的论证是,无论如何,他都不应该自己进行诊断,甚至不应该阅读一些关于自己病情的相关资料,然后,自己进行判断。
⑨在我的"The Achievement of Moral Rationality", Philosophy and Rhetoric, Vol. 6, No. 3, 1973, pp. 171-185,文章中,我试图阐明在道德推理的领域内假定认知平等之间的对话逻辑。
⑩如果有可能以雷尔(在前面引用的书中)研究的方式或其他方式给专家排名,那么,外行当然能够通过听从最好的专家的意见来解决由于划分专家意见提出的困境。然而,仍然存在即使是最好的专家也有分歧的情况。
(11)当然,对待这些问题的这种策略意味着,有足够勇气的认识论者通过接受下列观点来避免我的结论,这仍然有讨论的余地,这种观点是:科学家、研究者和学者的成就不是或不可能是知识,这些成就无论何时都是以合作方法为基础。至少可以这样说,这种选择似乎对我完全没有吸引力。
(12)当然,只有少数人实际撰写这篇文章,但这并不能推出,这些人是整个过程的策划者或他们完全理解实验和对数据的分析。根据巴格的观点,尽管有少数人——“这些人一定积极参与获得数据的工作,因此,理解大多数数据”——撰写实验报告(这篇文章的篇幅占用了杂志的三页半),但是,他们实际上只是为其他作者的修改与纠正准备草稿。然后,这个团队开会论证关于分析数据技巧的实质性的要点,以及应该如何提交这篇文章,最好使其他物理学能够理解它。
(13)在从
(14)这里的原文是“But it will not be very comfortable for those who have a taste for desert landscapes”,其中,“a taste for desert landscapes”直译是“对沙漠风景画的鉴赏”,在与作者沟通这句话的实际意思时,他为了便于中国读者理解,换成了“a taste for ontological simplicity”或“a taste for ontologically simple theories”,这里根据作者提供的替代句来翻译。
(原载《哲学分析》2013年4期。录入编辑: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