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分支学科>>伦理学

【曾建平】关于伦理学的学科性质与学科建设的几个问题

 

内容摘要: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特点是渗透性,其使命在于教化人,使人的关系秩序化并使人在这种秩序中获得存在的满足;为了获得政府和社会更多资源的理解和支持、获得人们更为专业的理解和支持,伦理学有必要也有可能升格为一级学科;伦理学的发展应当呈现哑铃型状态,即在每一个学科专业中都应开设相应的伦理学课程、适当减少和萎缩伦理学硕士点、适当增加和扩大伦理学博士点;学位点的建设应当引进足球联赛制中的升降级方法,双向流通。

关键词:伦理学;一级学科;学科建设

探讨作为学科的伦理学就是探讨中国伦理学如何存在、如何发展的问题。伦理学如何存在的问题涉及到伦理学在学科丛林中的性质、地位、特征的问题,是一个无功利性的纯粹科学性的问题;伦理学如何发展的问题涉及到伦理学自身的延续、传承、壮大的问题,是一个在伦理学学科框架中自动循环的、多少具有功利性而科学性特征可能不突出的问题。

一、伦理学是否具有自己的问题域?

在伦理学的研究从微观、中观到宏观,几乎无所不及、无所不包的时候,确实有人不无怨恨地提出了一个严肃问题:伦理学是否有不可言论、沉默不语的地方或时候?伦理学究竟有无言说的边界?如果一个学科没有边界是不是等于这个没有自己的问题域?如果一个学科的话语权过于充足,显然,这个带有学霸性质的学科是不具有科学性的,难以独立存在。因此,这个问题关系到伦理学的性质、地位和特征,关系到伦理学作为学科建设的基础性问题。

一般来说,一个学科之为学科,在于它的研究具有独特的问题域。历史学的存在是因为人类的历史活动存在着隐藏在历史事件中的社会变迁规律,总结这些规律必须回溯历史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人物、背景,而对于现实事件,历史必须缄默其口;经济学的存在是因为在人类的经济活动中存在着经营、管理等利益问题,面对着非利益的问题,经济学也应当保持沉默;社会学的存在是为了探寻制约具有历史特殊性的社会系统的种种规则,在非社会性规则之外,社会学似乎不应该张开自己的双臂;政治学的存在是为了探寻现代国家及其政治变化的规律,而对于国家主体之外的现象、规律,政治学也不需要劳神费事。由此可见,任何学科的研究都存在有关无关的问题域,支撑学科体系的是那些使之成为学科的有关问题,研究无关的问题无异于狗抓耗子。当然,我们并不排除那些研究无法区分有关无关之性质问题的、所谓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存在,这类学科,尽管具有发展的必然性,但是,坦率地说,它们是非成熟的、待成型的学科。

作为成熟的、成型学科的伦理学,不是这种边缘学科,而是一个有着自身功能完备、理论体系健全的学科,但是,它似乎又是一个好事者”——在历史的发生中,各种事件需要道德的拷问;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各种利益的碰撞更是逃逸不了价值的判断;在社会关系的构成中,正是人的伦理观念形成并作用于这种构成;而政治实践的产生,本质上是价值选择的结果。由此可见,作为人的关系构成之理的伦理几乎没有自己发生的专门领域,它必须也只能依存于各种社会实践;它的问题域确乎没有清晰的边界,它的研究好像也没有自己独特的队伍——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对伦理发问,从事任何学科研究的人都可以构成自己的伦理学。某种意义上,这既是可喜的事情,又是可怕的事情。由于伦理学的问题是非既定的、非对象的,任何人的存在都会或多或少地、自觉地指向人的秩序及其在其中的感受,因此,伦理学也便是生活的世界的(从此而言,倡导伦理学回归生活”“伦理学回归世界似乎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而这正是伦理学的目的所在;但是,如果说伦理学具有学科性和科学性,那么感性的回答无法代替理智的审视,我们必须正视和回答伦理学的存在依据,易言之,伦理学的研究应当具有自己的问题域,这是伦理学作为学科的科学性之所在;伦理学的研究人员也应当总是如同其他学科一样,是特定的、具有明确的行业方向,这是从事伦理学教学研究人员赖以自信、取得成就感之所在。

显然,由于伦理并非一门职业,并非一种独立的社会存在,这就决定了它的特征必然是渗透性、依附性,这使得伦理学的性质、功能和作用总是处在不断的反思、批评之中,至今尚无定论。有的说,伦理学研究的是道德现象,因此它是道德哲学;有的说,伦理学研究的是善恶价值,因此它是善恶价值论;有的人说,伦理学研究的是幸福生活,因此它是幸福科学;有的说,伦理学研究的是成人成圣,因此它是圣贤学问。各种回答依据的都是人的存在的某种生活事实,都是对这种事实的某些方面探究和回答。说伦理学是道德哲学的,无非看到了人是理性的动物,从而把人的本质规定在道德上,然而,就人的本性而言,人是趋乐避苦的,在这一点上,功利主义给了我们教益;说伦理学是善恶价值的,无非看到了人的行为具有外在性,即有利于或有害于行为者之外的对象(他人、社会、自然等),然而,就行为的本性而言,任何行为首先具有为它自身的内在性,在这一点上,道义论也有启迪;说伦理学是幸福科学的,无非强调了人的感性存在,然而,无论是生活事实还是历史事件抑或哲学论证,都能够告诉我们,成就人生幸福的方式和手段,既可以是道德的也可以是不道德的,甚至大多数不道德现象的目的在于追求幸福;说伦理学是圣贤学问的,无非把圣贤作为一种先验的、既定的、无需辨问的理想人格,这种人格或许是区分动物与人、平庸人与高尚人的道德尺度或人的样本,但是,圣贤气象从来就是一种抽象物,不具有现实性,而人恰恰是现实性的存在,无法超越历史,无法走向未来,在这样一种现实性中,圣贤人格无法普遍化为人类的一种格调,至多是少数人的一种咏叹。

也许,上述的阐发似乎错把性质当成了目的。一个学科的性质是这个学科的存在依据,一个学科的目的是这个学科的价值,一般而言,学科的性质决定了这个学科的目的,从此而言,要研究学科的性质往往可以从审视学科的目的来获得结论。就伦理学来说,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人类的生存寻求一种合理的秩序,并使人们在这种合理的秩序中获得一种生存的意义或价值。人类的道德生活不是一种像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一样的独立存在,不是一种可以职业化的社会角色,但是,人类不论以何种方式存在,无一不是在一种秩序中完成这种存在的,无一不是在这种秩序中获得某种价值或意义的,这使得伦理学必然关注人的活动有序化及其在有序化中获得某种满足。因此,伦理学的特征就是渗透性。

正是这种特性使伦理学的嗅觉特别敏锐,以至于在学科上,它能够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这些存在着极端对立的地方找到自己的栖息之地,成为各个学科的向导和评论者;在生活中,它能够在各种生存方式中发现自己的价值,成为各种人生样式的路向和批判者;在社会中,它能够在各种所谓的制度、体制等等主体意志的设计中确立自己的意义,成为各种社会方式的指向和批评者。然而,也正是这种特性使伦理学饱受各种非议和责难,在其他学科看来,伦理学委实顽蛮霸道”——它不停地对各种秩序提出忠告,不停地对各种必然之理提出应然之则,以至于俨然君临天下。甚至还可以说,正是这种特性既使伦理学获得了重视又使它陷入了轻视”——当人们不满意于生活秩序及其感受时,人们总是会首先想到道德,想到道德风气,总是期望道德的改善以达到一种更为舒适、更为完美、更有意义的生活秩序,因此,任何形态的社会治理者无不把道德作为重要的治理之具加以重视;然而,人们实际上又发现,单纯的道德治理总是难以达到理想的目标,不得不把社会秩序的改变和重建工作放在伦理学之外的其他学科,特别是那些具有刚性效应的学科,伦理学作为学科的重要性必然落入徒有印象之感,而无切实之力的困境,加之伦理学无法职业化的特点,从事伦理学学习的人不能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伦理学遭遇轻视也便理所当然。

从方法论看,与自然科学依靠事实性方法得出可靠性结论不一样的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结论总是具有主观性与客观性、可靠性与非确定性的二重性质,虽然任何学科任何学派的研究者无不声称其结论的客观性、可靠性,但是,与此对立的学科学派总能发现他们的结论同时所具有的主观性、非确定性。社会科学的发展就是在这种批评与反批评中得到进步发展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所具有的这种二重性来源于其方法论的特性——总是某种对构成思维成果的再批判的产物。构成思维是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进行抽象思维的产物;反思思维则是对思维的成果——思想的再思维的产物。如果一种社会科学的成果宣称自己达到思想的顶峰,是思想的真理,不需要再思维,那么,这等于宣告它的终结。伦理学从来不害怕反思,反之,反思是其生命之树常青的秘诀,因为它总是以这些属人世界的认识成果为对象,揭露这些思想的内在矛盾,以及这些思想之间的矛盾,从而为人类敞开自我批判的空间、推动人类思想的变革,并进而推动诸种把握世界的方式进一步更深刻、更本质地把握世界,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不难发现,人类的思想史中的确有些学科害怕反思,希望人们把它追捧为神明;而与此相反,伦理学从来就是宣告自己的根本精神在于反思,它既是反思的成果又是反思的开始。作为反思的成果,伦理学园地呈现着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景象,不同的人们、人们的不同境界都可以在这里寻找到自己的选择或答案,寻找到满意的秩序和满意的感受;作为反思的开始,伦理学是一种敞开的体系,不同的理论、理论的不同程度的科学性都可以批判为武器对已有的思想、对社会现实进行质疑和建构。当然,在这里,伦理学并非不要秩序或者只能造成混乱无序,作为一种思想,它需要梳理、秉承自己的思想史的成果,以便进行自我批判,达到自我超越;作为一种价值,它需要清理、解构它所面对的社会现实,以便进行对象批判,达到武器批判,创新新的秩序。显而易见,它不是那种为既定思想、既定现实做出注解的学科,不是那种以批判的武器代替武器的批判或者以武器的批判代替批判的武器的学科。

综上所述,伦理学在社会科学中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却是一种具有某种特殊性的独立学科。前者肯定它具有自己的问题域,具有作为一种学科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是一切学科所共同具有的特性,后者肯定了它作为一种学科的独特性——没有边界,而只有渗透性,这种独特性使伦理学完全不同于那些可以作为独立职业的学科,凸显了它的无形中见有形的特色。

二、伦理学是否有必要有可能成为一级学科?

在陈述这个话题之前必须申明的是:

第一,提出这个问题并非在于否定伦理学作为哲学一级学科的从属关系。伦理学没有哲学的关照或哲学的思维,它就不知其可,不知其否;伦理学是哲学的,此不待言。问题的性质在于,伦理学依附于哲学,仅仅是一个二级学科,究竟得到了什么关照?

第二,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忽视问题的研究与学科的复杂性之间的关系。一个学科应对一类问题,或者一种问题只求助于一个学科就能得到解决的时代已经过去。当今的各种问题几乎在精细化的过程中具有强烈的渗透性,就是说,在高度的分化中凸现高度的综合性。因此,在伦理学自身越来越需要分化为各门更为具体的学科形态时,伦理学的综合性,特别是与其相关学科的综合性也越来越突出,伦理学调整为一级学科并不等于它不要与其它学科合作以应对现代世界的各种问题,恰恰相反,在高度分化以至于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它更需要与所在的学科链、学科群进行沟通和对话。作为一门具有渗透性的学科,伦理学的这种沟通和对话,与别的学科可能只能局限在相邻学科中不同的是,它可能与任何一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关联起来,比如,伦理与经济、伦理与政治、伦理与社会、伦理与文艺、伦理与心理、伦理与医学、伦理与生态、伦理与工程,等等。

第三,提出这个问题并非在于强调伦理学的特殊地位。伦理学是关乎人和社会生存秩序的学问,有它的学科特殊性和生活特殊性,然而,我们把伦理学调整为一级学科,不是在于这些特殊性,而是因为,如果说作为柔性学科的伦理学是特殊的,那么作为刚性学科的法律、经济就更为特殊,甚至更容易在思想、认识层面与操作、执行层面达到高度统一,更容易在这种特殊性中比伦理学得到更为特殊的关照,而这种关照从上至意识形态的决策者到下至普通百姓的履行者都会表达他们恰当的理解,伦理学是无法获得这种资源的。

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其根本的原因仅仅在于:如果能使伦理学升格为一级学科,那么自然而然它就能提升这个学科的研究力量。所谓提升研究力量,主要是指:其一,获得政府更多资源的理解和支持。与许多学科除开国家一般渠道之外还可以获得其所在行业部门资助的情况相比,伦理学的研究经费只能在国家社科基金中分得一杯羹。各个省市政府用于招标项目的阔绰经费,一般倾向于支持刚性学科、应用学科,那些柔性的、基础的学科基本上被排除在此之列。这是伦理学学科发展缓慢的基本原因之一。如果能够升格为一级学科,也许这种困境可以得到缓解。其二,获得社会更为专业的理解和支持。社会问题的研究是综合性的,但学术研究者却有自己的阵营和行业。一般的学者大概只能从自己的营地出发,表达自己所在学科的见解。由于伦理学的渗透性特征,伦理学似乎是一个特别让人容易进入的学科,因为之前从事各种专业学习或行业工作的人都能够依凭经验而获得自己的伦理学。这就是目前伦理学硕士点博士点可以不受专业限制从容招生的现状。然而,经验性的谈论并不是学术研究。伦理学需要更多更为专业的人才的理解和支持。上升为一级学科就是试图给伦理学予以专业性的定位。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92),学科分类依据是依据学科研究对象,研究特征、研究方法,学科的派生来源,研究目的、目标等五方面。我以为,伦理学是符合这五个依据的,此外,设立一级学科的基本可能性在于能否构架出一个科学合理的二级学科体系。伦理学具备这个条件。成熟的伦理学可以划分为至少五大类别:伦理学基本理论、中国伦理学史、外国伦理学史、应用伦理学、道德教育。这五大类别既可以从理论的(伦理学基本理论、中国伦理学史、外国伦理学史)与实践的(应用伦理学、道德教育)层面来划分,也可以从纵向的(中国伦理学史、外国伦理学史)与横向的(伦理学基本理论、应用伦理学、道德教育)层面来综合。可以说,伦理学构成了一个立体的网络结构和系统体系,体现了伦理学是一个具有资源丰富、基础宽厚、内容综合等特性的学科。其中的各个二级学科互相照应、互相支撑。没有自己的基础理论,这个学科难以获得形而上的超越,基础理论是一个学科的独立性标志;没有自己的历史(学科史和学科思想史),这个学科难以获得雄厚资源的支持,学科历史是一个学科的发展性标志;没有自己的实践应用,这个学科难以获得生活的动源,实践应用是一个学科的生活化标志。独立性、发展性和生活化是三位一体的结构,这使伦理学上升为一级学科成为可能。

三、伦理学的学科建设如何才能做出规划?

一个学科如何发展(孤立地说,一个学科的学位点如何构建),某种意义上,取决于这个学科的生命力,取决于生活的客观需要。然而,毋庸置疑,揠苗助长也可以推动这个学科的一时一地的发展,使之成为“显学”。

时下,学科规划成为了学科建设的指挥棒。任何单位需要成为硕博授权单位,任何学科点需要成为硕博授权点,首先必须在“事先”规划自己的学科建设。规划是一个时髦词汇,“城市规划”、“资源规划”、“职业规划”、“人生规划”、“五年规划”、“十年规划”……规划是建立在自我内在基础之上的未来建设纲领。但学科如何才能进行“规划”——围绕学科的发展方向和人才、科研、基本目标等进行“事先”的设计?在一个带头人决定一个学科发展的环境中,在学科建设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导向下,大多数学科的规划是建立在“假设”的前提下,而不是出于“问题”的规律性、内在性、必然性,更多的是出于主观意志设计的人为需要。

如果出于问题的需要、生活的需要、现实的需要,伦理学不但应该在科学研究中成为一种指导性、规范性的基础学科,而且应该在教育中成为一种通识学科,因为无论是从事与自然科学相关的职业还是从事与人文社会科学相关的职业,甚至可有说,任何学科的发展、学术的研究都无法逃脱为人的终极目的;因为人的秩序及其与世界(与他人的、社会的、环境的)关系总是混乱多于有序,这一切都需要伦理学的清理、整顿、归位。然而,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伦理学在中国的当前研究体系、学科体系、教育体系中都无法摆脱某种边缘化的性质和地位。

依据于问题的需要,伦理学的学位点建设应当构建哑铃型形态,即本科阶段开设与其专业相应的伦理学课程——伦理学硕士学位点相对窄小——伦理学博士学位点相对宽大。在本科阶段,每一个学科专业都应当开设相应的伦理学课程。当前设定的12大学科门类及其89个一级学科、386个二级学科都应当也都可能开设与之相应的伦理学课程(在GB/T13745-92中,仅在伦理学这个二级学科之外存在护理伦理学和基督教伦理学两个三级学科),通过开设与学科、专业相应的专门伦理学,提高学生的相应道德意识,是学生走向职业之后具备做人素养、道德品质的一个重要渠道。除了这种合乎伦理学本性的意图之外,在本科阶段开设专门的伦理学课程还有一个伦理学学科自身的意图,那就是,为各类人才今后获取更高的伦理学学位奠定一定的知识基础(因为许多学科能够作为学科招收本科生,而伦理学没有这样的条件)。而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由于硕士学位是一个过渡的、中介的学位,特别是由于伦理学的学科性质、行业性质、职业性质,伦理学硕士学位点应当萎缩,招生规模应当大幅度减少。一些主观以为能够开设这个学位点的学校,应当将这些师资力量投入到本科阶段的课程建设中去,比如师范院校在每个专业中均可开设教师(育)伦理、财经院校开设经济伦理、法律院校开设法(律)伦理”、工科院校开设“工程伦理” 、农科院校开设“生物伦理”、“动物伦理”、医学院校开设“医学伦理”、“生命伦理”、军事院校开设“战争伦理”等,而另一些院校则应当把开设伦理学硕士学位点作为储备更高级的伦理学人才的基地,为他们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创造条件。在博士学位阶段,伦理学学科应当根据一定的条件增设学位点、扩大招生规模,其根据在于:伦理学博士学位点培养的应当是学术研究人才,而不是普通的就业者;提升伦理学研究队伍的力量,应当依赖于这些学位点的开设和建设。概言之,伦理学学科建设应当区分课程建设和学位建设两个方面,课程建设应当大幅度增加,而学位点的建设规模总体上应当缩小。

在学位建设中,任何一个学科是否作为学位授权点可以采取双向流通机制,即符合条件的学士学位点可以依赖于学科的评价和考核晋升为硕士学位点,硕士学位点同样可以依据这样的方法成为博士学位点,而博士学位点在一定尺度的评价下可以降格为硕士学位点,硕士学位点同样经考核未达标可以取消,如同足球联赛制,乙级队伍能够上升为甲级队伍、甲级队伍能够上升为超级队伍,反之,超级队伍也可以降级为甲级、甲级也可以降为乙级。这种升降级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持学科的生态性和活力,最大程度地保证人才的合理使用及流动的合理性、有序化。当然,这样的评价和考核体制有赖于建立客观中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评估平台。

 

(原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期。录入编辑:红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