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分支学科>>伦理学

【高兆明】民族道德文化:从传统到现代

中国伦理学理论近30年,风云迭起,波澜壮阔,在思想解放中前行。它既构成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理论表达,又通过一系列理论探索为改革开放提供积极的思想支持;既是中国伦理学复兴的中继环节,又是新中国伦理学理论走向繁荣发展的开端。这个离我们并不太久的年代,值得我们认真总结,以便更好地认识现在,把握将来。

一、理论演进的阶段与范式

中国伦理学理论的30年,是在面向生活、反映现实、服务社会、思想解放中确立起现代性伦理价值精神的30年。在这30年中,它大致经历了反思性启蒙、世俗化、社会化三个发展阶段。

1978年到1990年前后,是以反思“文革”为内容的伦理学理论反思性启蒙阶段。“文革”结束后,“文革”中无视人的生命尊严、肆意践踏善良与正直、一切伦常在革命的口号下荡然无存的生活经历,使人们首先从反思的立场上发现了人的权利和价值。80年代初开始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理论讨论,提出了人的生命尊严、人道、人性、人权等一系列伦理学理论问题,使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开始了新的发展历程。遗憾的是,这种以反思“文革”为内容、以人道主义为主题的思想启蒙运动,还没有来得及充分深入展开,理论的争论就紧跟着实践又匆匆向前走去。

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展开与深入,伦理学理论视野被从飘浮的政治口号拉回到日常生活,并聚焦于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世俗生活。伦理学理论思考开始不再固执地从既有本本、理论教条、政治原则出发,而是从现实生活、人民福利出发。道德与经济、义与利关系的大讨论,为市场经济正名,为正当权益正名,为道德革新正名,构成了那一时期伦理学理论的空前生机与繁荣景象。伦理学理论的这种世俗化转向,既是日常世俗生活在伦理学理论层面的反映,亦是日常道德生活世俗化寻求理论辩护的要求;既是改革开放过程中市场经济建设实践推动伦理学理论前行的标志,又是伦理学理论突破教条主义、面向社会日常生活、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理论体系的标志。

上世纪末以来,中国伦理学理论的发展进入社会化阶段。改革开放对既有社会结构的根本性冲击,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道德失范和社会失序现象,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与应用给人类带来的空前挑战,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中所提出的一系列复杂社会问题,使一切有责任感的伦理学理论工作者不得不进一步直面现实,研究具体问题。这就促成了应用伦理学的蓬勃兴起。应用伦理学的勃兴,不仅是学者们以务实态度自觉回避意识形态的原则争论、转向具体问题研究的结果,更是改革开放、社会生活巨大变迁在伦理学理论中的反映。它表明中国伦理学理论在世俗化转向基础之上,进一步面向社会生活,深入各个领域的特殊伦理关系,思考与回答各种具体问题,力图发挥伦理学理论指导与引领日常生活的功用。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要求历史必然性地逐渐占据了中国伦理学理论的显著位置。

与上述发展三个阶段相应,中国伦理学自身的理论范式亦经历了如下的转变:从最初政治化的革命伦理学理论范式,到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世俗伦理学理论范式,再到探寻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伦理学理论范式。

政治化的革命伦理学理论范式以政治化的革命理论作为伦理学理论根据,以政治意识形态直接作为伦理学的知识体系和道德要求。伦理学理论界一度关于集体主义的思想争鸣,其实质正是对这种政治化的革命伦理学理论范式的反思。这种理论范式是高度集权和计划经济状态下的理论产物。当高度集权和计划经济的社会结构模式变为市场经济、社会呈现出多元化形态时,这种理论范式就日益暴露出它的弊端。

历史给伦理学理论发展提供了契机。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世俗伦理学理论范式,将伦理学理论视野从天上拉回到地上。这种回归日常生活的伦理学理论范式,不再拒斥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权利与利益,不再将道德与利益置于不相容的两极,不再将培养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视为道德的目的。它倾向于消解道德崇高。它在为社会带来精神解放与空前生机的同时,可能隐藏着某种对公民人格塑造与美德精神培育的淡漠。

探寻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伦理学理论范式,从生活世界的角度理解人的行为和道德的基础。它在人的关系、生活秩序这样一类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中理解人自身,并将人道、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作为基本价值追求。这种社会伦理学理论范式,直面社会伦理关系变迁及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社会问题,以社会良序及其长治久安为指向,在一种更为深刻的生活世界背景中理解公民美德的形成与作用,寻求克服世俗伦理学理论范式消解美德这一内在缺陷的现实道路。

30年来,中国伦理学理论发展虽步履沉重,但却不失方向。这就是在反思性启蒙的基础之上,坚定地转向现代性价值立场。尽管由于种种特殊原因,中国伦理学理论的反思性启蒙并没有真正完成,在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充分的思想理论支持方面也有遗憾,但是,它毕竟在当今中国这块极富生机的土地上,以自己的方式反映与把握了时代,并积极追求人道、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这样一些具有普世意义的基本价值精神。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等国家层面的意志行动,则为这些具有普世意义的价值确立,提供了社会与政治合法性的现实根基。

中国伦理学30年来的理论发展,是在改革开放推动下前进的。改革开放使原初基本陷于主义之争、对现实做简单政治论证、以政治要求代替学说思想的伦理学理论,逐步摆脱教条主义、转向适应现实的伦理道德问题研究,并在这种面向现实的具体研究中逐渐深入基础理论研究。中国伦理学理论的这种发展历程表明: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中国伦理学理论只有植根于生活、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才能成为时代精神的中国式表达,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

二、主题与争鸣

30年来,尽管中国伦理学理论纷陈、气象万千,但是,现代化进程中的现代性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却是贯穿始终的主题。这个主题有两个方面:当代中国应当确立起何种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这种观念和伦理秩序何以可能?前者是关于现代性道德价值内容的问题,后者则是关于道德建设实践路径与方法的问题。

1、当代中国应当确立起何种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当代中国应当确立起何种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这是中国伦理学理论30年论争的基本主题。而隐藏在这个主题背后的则是“现代性道德的基础究竟是什么”这一更为深刻问题: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应以什么为基础?公民权利是否能够成为这种新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的基础?30年来,伦理学理论的一切重要论争,无不是对此的探索。

30年来,伦理学理论在不同发展阶段曾就集体主义、义利关系、公平正义等一系列问题有过激烈的思想论争,也曾就道德“滑坡”或“爬坡”、“潘晓事件”、“张华事件”等诸多社会现象有过热烈的理论讨论。这些内容丰富、看似繁杂的思想论争,实际上一直围绕着一个焦点,这就是个人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如何看待个人权利的价值?如何认识道德义务的合理性根据?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道德与旧道德的根本区别究竟何在?

(1)关于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问题,是中国近30年来最为重要、持续时间最长的伦理学理论争论。这种理论争论固然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但在伦理学理论范围内,主要围绕着集体与个人关系展开,其核心是是否承认个人及其权利。纵观近30年来的相关理论之争可以发现,在总体上,无论是坚持集体主义还是主张个人主义价值观者,均不否定民族、国家、社会利益的重要性,均承认个人有义务在必要时为民族、国家、社会利益做出牺牲。二者争论的关键在于:是否承认个人权利与利益?在现代性社会中,个人价值、个性独立、个体权益是否具有基础性意义?道德义务的合理性根据何在?

一度时期,我们曾过多地强调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的方面,过多地强调个人义务,而忽视个人价值、个人权利,甚至片面强调个人权利只能处于从属地位。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过去那种高度集权的时代特点,另一方面是极左思潮的遗风影响。经过反思,伦理学界已逐渐形成共识:个人权利、个体价值对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基础性意义;道德当然总是要讲义务的,但是,只要不陷入抽象的义务论,不回避现代性社会和中国社会现阶段的特点,就不能离开权利讲义务,或者只把义务当前提。

个人主义是西方民族思想启蒙的产物,其核心是个人权利、个体价值,它曾被新兴资产阶级用来作为反对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建设现代化社会的重要思想武器。它之所以在过去30年中对中国发生了重大影响,就在于它以一种鲜明的方式肯定了个人权利、个体价值,并为社会道德的反思性启蒙提供了一种可资利用的思想资源。尽管个人主义不同于利己主义,但是,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思想所固有的内在局限性,决定了它的历史命运。对此,我们应当持有清醒的认识。

(2)关于义利关系。

义利关系问题一直是伦理学理论的重要论题之一。在当代,义利关系问题的核心,首先是社会成员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合理性问题,其次才是手段的正当性、合理性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伦理学理论在大公无私这样理想主义道德话语之下,实际上是在鼓吹重义轻利的价值观,秉持道德与利益、义与利二分对立的立场,并对个人权益采取消极态度。只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日益明晰与不可逆转,随着思想解放和民主对话的逐渐展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带来的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条件的空前改善,我们的道德理论才逐渐在总体上认肯了个人权益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明确提出反对极端个人主义,才逐渐确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义利统一观,认为人民幸福、国家富强之大利即是大义,应当以义取利。

与此同时,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切向钱看、唯利是图、坑蒙诈骗等现象,伦理学理论界也做出了积极回应,并一度形成了三种有影响的理论倾向:其一,认为社会道德败坏状况的根源在于市场经济本身的消极作用,是市场经济使人心不古、道德败坏;其二,将道德视为发展经济的手段,主张通过道德的方式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其三,呼吁主体的道德自觉,以抵制各种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思想行为。这些理论倾向秉持伦理学理论的道德操守,以其特殊方式强烈批判社会道德堕落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长期形成的义利对立不相容的思想方法,强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义利统一观。这些都值得充分肯定。然而,在上述思想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令人担忧之处:不把经济关系视为道德生活的基础,以为人的尊严、自由全面发展和道德品质可以脱离经济生活方式存在,以为对道德可以做纯粹工具性理解,以为个体善可以无须以社会善为条件。对于这些思想倾向在实践与理论上可能引起的某种混乱,我们的道德学说似乎还缺少足够的理论警惕。

我们的道德理论在对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幸福做合理性证明、为市场经济建设作道义辩护时,基本论证理据有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和政治现实主义(如市场经济建设的必要性、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等)。尽管这种论证理据对于澄清义利关系、推进改革开放有积极作用,但就这种理论思维与论证理据来说,却不是严格伦理学自身的。来自于人的权利与尊严、人道、公平正义等伦理学理论自身的论证理据与方式,相对薄弱和欠缺。这既减弱了这种论证所应有的深刻的思想启蒙力量,也制约了伦理学理论自身对于一系列基础性学理问题的深入思考。

在对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建设所进行的道义辩护中,我们对西方功利主义思想也从原初的偏见转向合理汲收、积极利用。理性与功利曾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战胜封建专制的两大思想武器。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功利主义思想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产生重要影响,这不是一种偶然。它在当时的中国,对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极左思想影响、冲破姓社姓资的意识形态争论,对于否定禁欲主义、张扬人本精神、主张个人幸福生活权利,对于发展生产、促进市场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功利主义思想又有明显的局限性。如果将功利本身作为一切活动的终极价值目标,将商品交换原则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那就不可避免地滋生拜金主义,乃至构成政治腐败的温床。这对一个缺少理性精神与民主精神、传统伦理文化被破坏而又缺乏宗教传统资源的民族来说,尤其值得警惕。

(3)关于公平正义。

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我们的伦理学理论对公平正义问题还持冷漠或片面的态度,以至于在教学理论体系中缺失公平正义这样基本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改革开放使社会生活的主题发生了由革命到建设、由阶级对立到和谐发展的转变,进而使人们对公平正义有了新的觉醒与较为全面的理解;社会财富分配的问题又以一种特殊方式进一步唤醒了人们的公平正义意识;生态、环境、资源、经济等方面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在更深的层次上提高了人们对社会权利义务分配及其正义性的自觉;加强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一系列努力又表明,道德建设不是一个简单的知识灌输问题,改变人的关键是改变人的现实生活世界。这样,伦理学理论视野就在实践层面上被逐渐引向公平正义问题,“集中于只用一个办法即通过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上去”(马克思)。而80年代末罗尔斯正义论思想被介绍到中国,既为当时沉闷的中国思想界吹来了一阵清风,又使公平正义问题作为一种理论时尚再度凸显。

中国伦理学理论在关于公平正义问题的讨论中,曾一度主要立足于证成与说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实践原则,并以效率作为公平的价值合理性根据。尽管这种认识在力图为改革开放做道义辩护的同时,也在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否定平均主义的正义观,但是,它并没有深入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在原本应有的价值高度与理论深度上把握公平正义。相对而言,另一种观点思考较为深刻。这种观点认为:当代中国社会生活实践提出“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只是以一种特殊方式提出了社会发展的价值目的与途径选择这一关键问题;公平正义问题的核心是权利义务关系,效率不能规定公平;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应当深入社会权利义务关系、深入社会物质财富生产与分配关系,探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公平正义问题。

中国伦理学近年来关于公平正义问题的理论成就,与其说是回答了问题,毋宁说是提出了问题。在当代中国语境下,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现实内容究竟是什么?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改革开放向何处去?改革开放的动力何在?我们所要建立的长治久安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结构关系应是什么?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伦理意蕴,是否首先意味着社会各阶层都能公平地从改革开放中获得应得利益?等等。这样一系列问题与追问,事实上就将公平正义这一世界前沿性的一般政治哲学论题,转化成为具有强烈中国特色的理论问题。改革开放中的社会权利义务关系问题,是当代中国语境下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现实内容。尽管我们的理论对“谁之正义?何种公平?”以及何以实现公平正义、何以构建起长治久安现代化和谐社会等问题的探讨,还只是初始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不同群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深入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具体过程,深入诸如公共理性、政党伦理、制度伦理等问题深刻分析,但是理论思维毕竟已经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2、如何确立现代性道德观念和伦理秩序?

如何加强道德建设,确立起现代性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使中华民族的道德文化以崭新面貌挺立于世?这是中国伦理学理论的焦点之一。30年来,中国伦理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德治国、公民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就理论层面而言,中国伦理学在相关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道德现状的基本判断、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与路径。

(1)道德现状的基本判断。

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伦理学理论界仍然在争论“爬坡”还是“滑坡”。这种理论争论的焦点,不在于是否承认普遍道德失范的事实,而在于对这种事实的原因分析和判断。尽管这种争论曾经涉及广泛而复杂的问题,但总体上聚焦于两点:其一,如何看待改革开放前30年的社会道德状况?其二,我们现在所面临的社会道德失范是什么性质的?以何种道德价值标准、在何种历史范围内判断?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经过长期痛苦的理论思考,伦理学理论界已逐渐趋于共识:如果我们能够正确认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这一思想,那么,对道德现状的判断可能就不会是简单的“滑坡”结论。“继治世其道同,继乱世其道变”。如果我们正视在极左思潮统治下普遍存在着的扭曲人性、践踏人权、嘲弄人道的现象,那么,至少就不会无视改革开放后社会道德和伦理关系的进步,就会遵循历史辩证法合理看待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道德变化。那些即使是在新道德看来也是恶的社会道德失范现象,有些是道德发展过程中的伴生现象,有些甚至是由于我们的认识片面、工作失误、制度安排缺陷所致。善恶总是相伴相克存在和发展的。改革开放既为当代中国的道德观念、伦理秩序带来了新生,又是克服既有诸多道德失范现象的现实途径。

(2)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我们的理论曾一度以共产主义道德、集体主义原则要求每一个公民,并以此作为道德建设的现实内容。但是我们却无法无视这样一种事实:尽管我们的主流理论一直在倡导高尚理想的道德,尽管我们也曾通过各种近乎运动的方式力图使这些道德要求深入人心,然而收效却不尽如人意,甚至大面积地出现了令人担忧的道德虚伪、人格分裂现象。这就不能不使伦理学理论自我反思,进一步提出道德的层次性以及先进性与大众性相结合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底线伦理、世俗道德范式等概念及相应的行为规范。道德建设是塑造公民基本道德素质的工作,道德之根只有深入社会现实生活,才会具有真实而持久的生命力。拔苗助长的理想主义道德要求,未必能培养出高尚的道德人格。

道德建设中现代性价值精神与传统道德文化资源的双重维度,使中国伦理学理论必然地再次正视中西古今问题。尽管中西古今之争在中国已近百年,但是,改革开放使得这种理论争论不仅有了更加明晰的历史背景,而且使得老问题有了新意境。如果我们不是在一般政治意识形态的意义上,而是在道德文化的意义上认识伦理学理论中的古今中西之辨,那么隐含其中的中华民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应当确立起何种道德价值精神、应当具有何种道德文化的问题,就很清晰,就不难达至对道德文化发展基本路径的共识。

尽管我们过去在一般意义上确立起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古今结合、中西结合方向,但是这种理解主要还是立足于价值载体这一外在维度,而不是人类文明演进中不同价值体系的内在关系维度,因而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生活世界的变革,迫使中国伦理学理论在当代中国道德文化的现实内容及其现代性转化的高度上,重新认识问题。无论是中西还是古今的道德文化价值要求,都必须在时代精神中获得存在的理由,不能简单地以外在地域时间为道德价值的合理性依据。时代精神有个被表达的问题,它总是以特殊的文化样式存在和发展着。但是,特殊文化样式中的时代精神却是全人类的。尽管人道、自由、民主、公平、正义这样一类现代性道德价值内容,首先由西方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提出,但这些道德价值具有普世性,是当今人类的时代精神。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所应当确立起的道德文化及其价值精神,应当是现代性的,应当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

普世性价值问题是中西古今论争中的核心内容。它有两个基本方面:如何对待普世性价值?如何对待民族道德文化资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伦理学界对普世价值的关注尽管内容极为丰富,但其核心指向却是明确的:当代中国是否应当确立起普世性的道德价值?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的伦理学理论曾片面强调道德的具体性、阶级性,否定道德的普世性、全人类性一面。这种理论的片面性,对于整个民族道德文化的破坏作用不可低估。理性反思使人们逐渐普遍认识到:日常生活中之所以存在着令人担忧的社会道德失范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缺失这种具有普世性的道德价值精神。如果我们要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而不是普遍对立与混乱的社会,如果我们要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不能缺少普世性的道德价值精神。真、善、美,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博爱人道等,是人类自身在文明演进过程中确立起的普世性道德价值。现代性社会已暴露出令人心悸的道德危机,大量社会、经济、科技、文化问题以不同方式纠缠着我们的道德价值判断。我们需要具有普世性的道德价值作为思考、对话的前提和基础,并用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伦理秩序。

道德建设中如何对待民族道德文化资源?这始终是中国伦理学理论的焦点之一。30年的理论和实践历程告诉我们:我们确实应当学习人类的一切先进文化,但是我们不能割断自己的历史与文化。既不能夜郎自大,又不能妄自菲薄。不能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中华民族有着丰富的道德文化资源,不失普世性的价值内容。它们应当在现代化进程中获得新生。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的瑰宝,只有打破其传统价值体系的坚硬外壳后,在新的现代性的道德文化价值体系中才能大放光彩。

确立普世性道德价值,是要具有那样一种道德价值精神,秉持那样一类道德义务,但是,这种道德价值、道德义务在具体时空场景中的具体理解与实践,却是丰富多样和有所变化的。如何避免将普世性的道德价值沦落为抽象空洞的教条,如何在现实生活世界中恰当、准确地理解与实践普世道德价值,尤其是如何在风云变幻的国际政治生活中清醒地秉持普世道德价值的中国语境,这些问题应当引起中国伦理学理论界的足够重视。

(3)道德建设的基本方法、路径。

30年来,中国伦理学一直在努力寻找提高公民道德水准、改变社会道德风尚的有效途径。我们的理论一直在强调要进行道德建设,也一直强调道德教育的有效性,但是,由于在总体上是以灌输说教式理念为主导,因而理论说教显得苍白无力。尽管我们的理论一直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培养道德楷模示范群体,并在引导民众、改善道德风尚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示范群体的理解既缺乏社会结构性的认识,又缺少道德现实性和持久性的把握。

令人欣喜的是,这些理论状况近年来有所改善。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知识不等于美德,道德教育不是知识灌输,而是生活养成;舆论的价值引导须与实际生活中的利益诱导相一致;制度不仅有行为规范功能,更有道德价值引导作用;德行不仅是美好的,也应是有用的;道德建设不能靠运动喊口号,而要靠日常生活中持之以恒的陶冶,要在日常生活中深入发掘和大力弘扬优秀道德传统;道德建设也应讲科学,应尊重风尚演变的客观规律,“谨乎其外以养乎其内,寻乎其末以渐及其本”,且道简方可易行。

三、使命与展望

伟大的时代、丰富的生活、深刻的变革,应当有充满活力的伦理学理论。伦理学理论不应满足于做密纳发的猫头鹰,还应做高卢雄鸡。中国伦理学应当为中华民族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20世纪末以来,伦理学在中国已日益成为一门显学。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其他各门学科均以各自的方式提出与讨论相关的伦理道德问题,参与到伦理学理论发展中来。时代要求伦理学理论能够为社会实践,为其他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提供更多的思想理论支持。遗憾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伦理学理论尽管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所取得的成就并没有如同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那样令人瞩目,甚至与这些学科所期待的来自伦理学的理论支持亦有距离。值得欣慰的是,党的17大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要求,为中国伦理学理论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新机遇。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正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开放向何处去?如何建设起和谐有序、长治久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华民族悠久道德文化何以复兴?中华民族如何以崭新的道德风貌挺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中国伦理学理论有责任、有义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此类重大问题作出具有中国气质的回答。

1、伦理学理论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进一步在解放思想中追求真理。中国伦理学理论近30年所走过的历程表明,解放思想、学术争鸣,是中国伦理学理论发展的内在动力。没有思想解放和学术理论争鸣,就没有中国近30年来的伦理学理论发展。过去如此,将来亦如此。伦理学理论进一步解放思想,就是要进一步打破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一切从生活现实出发,而不是从本本出发,在面向生活、面向实践的同时,加强理论思维;就是要进一步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方针,倡导学术个性,鼓励在理论争鸣中独立思考和批判思维,形成不同的学派,使伦理学理论在进一步打破沉闷中获得新的生机与活力。

将道德与政治合理划界。这是伦理学理论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必然要求。不能将道德简单化为政治,不能简单地以政治分析代替伦理学的学术分析。这应当是过去半个多世纪中国伦理学理论发展最为深刻的经验教训之一。尽管伦理学理论的规范性特质使其与政治意识形态具有更多、更为深刻的联系,但是伦理学作为一门理论学科,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学术概念、理论逻辑与分析方法。尽管道德及其理论具有鲜明的政治功能,但是却不能政治化。伦理学理论应当且必须为现实的政治生活服务,然而这种服务不能以政治话语概念、具体政策规定、政治意识形态替代伦理学自身的概念思维与理论论证。伦理学理论要通过科学的概念思维、逻辑推理、价值分析,服务于时代、服务于实践。否则,伦理学学科就会由于失却理性思考、对话、质疑,而失却存在的理由与价值,就会逐渐被社会边缘化。

秉持良知操守,做时代精神的表达者。伦理学学科不仅仅是知识体系,更是实践理性精神的自觉表达。伦理学理论工作者真正要有所成就,没有社会良知与道义精神,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在当代中国,如果没有对人民、民族的深深眷念与热爱,没有对中华民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真炽情感,没有对民族、国家未来的关切与忧虑,没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是非感和正义感,就不会有富有个性的有生命力的理论。我们应当以对民族、历史、学术负责的精神从事伦理学理论研究,应当努力成为时代精神的表达者。伦理学理论工作者的社会良知与道义担当,要通过严肃的理论思维方式呈现。伦理学理论的价值分析、道义批判,不是断言的,而是说理的。这种说理必须建立在自我反思、自我批判基础之上。

直面生活,服务时代,自由思想,兼容并蓄,严谨治学。这是伦理学理论工作者社会良知与道义担当的内在要求。浮躁学风与功利心态下的投机取巧与急功近利,不可能使学术本身有所发展。我们需要大量引进与借鉴国外最新优秀研究成果,需要充分挖掘与借鉴传统的优秀思想资源,但是必须警惕文化虚无主义和文化复古主义,必须坚持文化的主体性,必须警惕生搬硬套,必须注意不同语境下的问题差别及理论解释的有效性。我们需要理论创新,但是,这种理论创新必须是扎根生活、言之有物、言之有理的,而不是闭门造车、玩弄概念、哗众取宠的。我们需要有更多伦理学理论的应用研究,但是,这种研究应当是勇于探索与回答现实生活中重大紧迫的实践和理论问题,而不应当成为回避艰苦的基础理论研究、急功近利的托辞。我们需要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观点和思想方法的指导,但是,这应当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认真研读、深刻领会、融汇贯通的基础上,而不能不求甚解、断章取义,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公式、标签。

2、伦理学理论展望

中国伦理学理论的未来与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之上汲取古今中外各种道德文化精华,创造出适合新时代的新道德文化及其思想理论体系,这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伦理学理论的基本任务。为此,下列伦理学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会进一步凸现:

第一,伦理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国伦理学基础理论在总体上仍然较为薄弱,基本理论框架体系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既有伦理学理论对现实缺乏足够的解释力与指导性,应用伦理学尽管繁荣却难以深入,这种尴尬状况表明伦理学理论发展正处于一个瓶颈期。社会需要与学科发展已经历史性地提出了伦理学基础理论方面应有较大突破的任务。我们应当重视和加强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努力形成当代中国人自己的伦理学理论体系,使之成为一门道德科学。

当代中国人自己的伦理学理论体系,应当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基础之上具有多样性。这个多样性的伦理学理论,具有家族类似性。它们是自由意志、实践理性的理论表达,并以作为时代精神自觉表达的正义、仁爱为核心,以幸福、自由为终极价值。这个多元、多样的伦理学理论应是正义之学、仁爱之学,是幸福之学、自由之学。

基础理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元伦理学的研究状况。相对而言,我们对元伦理学还缺少应有的重视。这种状况直接制约了整个中国伦理学理论的发展。我们应当注重伦理学基本概念范畴的研究,注意从规范伦理学、美德伦理学以及应用伦理学中发现与提出元伦理学的问题,并以元伦理学研究推进这些具体方面研究的深入。伦理学基础理论研究既需要哲学的思辨分析,亦需要来自道德心理学、道德行为学和道德社会学方面的实证支持。

我们在大量介绍国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同时,要注意仔细鉴别取舍、消化吸收。我们要深入思想史与日常道德生活两个层面,仔细梳理、传承中华道德文明。尤其要注意对丰富传统德目的现代性诠释,寻求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现代性转化的有效途径。

第二,社会伦理研究。在当代伦理学理论发展中,社会伦理关系及其秩序问题越来越占据核心地位,以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社会正义问题处于显赫位置。现代高技术的广泛应用、全球化、市场经济、多元化以及社会转型,使我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这就要求我们以科学的态度,仔细研究既有伦理关系及其秩序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对权利义务关系、对道德价值观念会引起哪些重大影响,重新审视我们所曾熟悉的是非善恶的客观规定性。

社会正义问题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我们的理论主题之一。社会正义问题的核心是权利义务关系。我们要在现代化这一历史规定性中揭示当代社会正义的客观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具体的伦理关系及其秩序,为当代中国合理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积极的思想理论支持。制度、政党等政治伦理问题亦会在社会正义理论思考中突显。

第三,道德建设研究。法治社会的道德建设问题将始终是伦理学理论研究的中心之一。其中,以下两个问题会越来越被突出:

其一,个体道德与社会风尚及其关系研究。道德建设要落到实处,就不能不重视个体道德与社会风尚问题。道德建设只有遵循规律才能行之有效。道德建设不是简单地制定原则、规范、价值体系,也不是简单地搞些宣传说教活动,而是要抓住知荣知耻之“治教大端”,健全心性,移风易俗。道德建设是要努力创造出一种社会氛围,使个人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性和行为习惯,使社会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有教养的个人行为习惯和文明的社会风尚,是我们的道德建设的落脚点。我们要重视人的“第二天性”形成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机制问题,要重视道德建设中的制度性安排和活动的有效性问题,重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把适时、适当组织的活动和长期、坚毅的锻炼结合起来的问题。

其二,终极性关怀、精神家园建设研究。一方面,当代中华民族的道德文化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然而,如何在道德生活世俗化过程中,避免实用主义文化泛滥,避免终极性价值关怀和精神家园的失落?如何使缺乏深厚宗教传统的中华民族道德文化既反映以市场经济建设为标志的世俗化历史进程,又在世俗化过程中拥有理想与终极性价值关怀,并使之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价值支撑?这是中国伦理学理论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无法回避的问题。另一方面,现代性社会,尤其是处于转型期的社会,是一个充满不确立性与风险性的社会。我们要重视理想、使命和立志的研究,同时要关注人们因焦虑与孤独而寻求精神家园的现象,重视对道德信仰、宗教精神等现象的研究。

第四,应用伦理学研究的“顶天立地”。应用伦理学依然会是伦理学理论中极具活力、极富前途的方面。现代高技术及其应用、全球化交往、生态环境资源问题等等,都会为中国伦理学理论发展带来新的内容。应用伦理学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其进一步“顶天立地”:一方面,通过日常生活发现与提出重大伦理道德问题,上升到伦理学基础理论层面深入思考,并借以促进伦理学基础理论的进步;另一方面,深入具体实践领域的具体实践过程及其机制,在具体语境下找到对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有效回答。我们的理论应为社会提供简明生动的思想观念,使伦理学不仅是一种知识体系,更是一种守护人道、实践正义的实践智慧。

我们相信,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伴随着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良知、道义与严谨学术态度之下,中国伦理学理论一定会迎来一个更加繁荣的时期,一定会无愧于我们伟大的民族和时代。

(原载《云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光明日报〈理论版〉》2009.1.13.摘要发表。录入编辑:红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