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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霄】当代应用伦理学与中国应用伦理专业学科建设*

作者:张霄(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

 

【摘要】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哲学门类人才培养格局,推动科学研究领域分化与重组,带来新一轮哲学研究生教育和学科专业建设的改革与创新。应用伦理专业有其特定问题域,是一种多元化策略决策系统。它不仅仅关注哲学、伦理学理论的应用,也关注其他学科知识的应用,其根本目的在于为特定伦理问题提供判断和决策。应用伦理专业应围绕职业伦理实践开展跨学科研究并培养从事职业伦理实践的专门人才,发挥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应用伦理专业“三大体系”建设是核心价值引领、职业伦理治理、交叉学科教研、参与全球治理的“四维一体”工程。它以“人才培养”为主线,贯穿应用伦理专业学科体系建设;以“问题意识”为导向,指引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建设;以“自主知识”为素材,丰富应用伦理专业话语体系建设。

【关键词】应用伦理   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   话语体系

  

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哲学门类新增了一个专业学位类别:应用伦理(代码0151)。这是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以来,哲学门类中设立的首个专业学位类别。当前,哲学门类中既有作为基础学科的哲学,也有作为新文科的应用伦理;既有哲学学术学位,也有应用伦理专业学位。哲学门类学科专业布局的调整,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人才培养格局,推动科学研究领域分化与重组,带来新一轮哲学研究生教育和学科专业建设的改革与创新。

我国现行研究生学位有两种类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面向科学知识体系传承与创新,培养具有科学研究素养和学术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理论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面向社会领域特定职业需求,培养具有专业实践能力、能够创造性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一些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愈发受到重视,逐渐与学术学位教育形成了“双轨并重”的发展格局。同时,由于专业学位教育更契合实际工作需要,就业市场需求量大,其招生规模甚至远超学术学位教育。

经过32年的发展,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构建起高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了从单一学术学位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历史转变。但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方式建设专业学位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为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2020年印发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计划在五年内,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应用伦理专业学位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1]

一般认为,哲学门类专业是典型的学术学位教育,目的是培养专门从事哲学理论研究的科研教学型人才。但哲学学科内部其实一直存在“学用关系”争论。有学者认为,哲学的本色是形而上学,其目标就是要培养“学以致知”的理论研究人才。[2]另有学者认为,哲学不应是象牙塔里的纯学问。哲学要研究现实问题并培养“学以致用”的实践型人才。双方对哲学“学用关系”的讨论,其实并未脱离“应用”问题,只是对“何种应用”有不同理解。实际上,哲学的“用与不用”,既取决于不同时代对哲学的需要,也取决于不同时代哲学家的思想建树。哲学的“用与不用”,不必是非此即彼的零和关系,而可以是相辅相成的合作关系。但长期以来,由于哲学学科只有学术学位教育一条路可走,哲学的应用属性一直得不到健康发展。在哲学学科中做应用,既不能大展拳脚,也有不务正业之嫌,从而既扰乱了理论探索,又耽误了应用研究。在作为实践哲学的伦理学上,这一点尤为明显。

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在根本上解决了这一矛盾。应用伦理专业学位教育是哲学应用研究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门赛道,它将与哲学学术学位教育赛道形成“双轨制”协同发展格局。两个赛道虽各自独立,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应用伦理”需要哲学学科源源不断地提供理论资源和基于理论的分析模型。(see Blumenthal-Barby, et al.,pp.1-12)尽管这些理论和模型未必直接可用,但却是“应用伦理”不可或缺的智识灵感和解题要素。哲学则需要通过“应用伦理”面向现实问题,加深对现实世界的理解,为构建一般性哲学理论乃至哲学体系提供经验素材。深入理解两者关系,首先需要我们厘清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应用伦理三者之间的关系。

 

、伦理学、应用伦理学与应用伦理

 

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究竟是何种关系?新设立的专业学位类别为什么是“应用伦理”而非“应用伦理学”?讲明这些问题,就要厘清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应用伦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不仅涉及概念区分,也关涉历史文化语境。

1.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

通常认为,应用伦理学(applied ethics)是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它先在美国出现,后迅速传至欧洲和其他英语国家。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乱象丛生,许多社会领域暴露出亟待解决的道德问题。但整个20世纪前半叶,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心思”都在分析哲学和元伦理学上。面对时代的“道德荒漠”,尘封已久的规范伦理学根本无力应对。罗尔斯《正义论》(1971年)的出版是一个重大转折点。对应用伦理学来说,它至少发挥了两个关键作用:一是重新树立了伦理学(政治哲学)研究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规范伦理学形象,二是为研究解决这些社会现实问题提供了富有创见的分析框架和推理理论。医学伦理、商业伦理、环境伦理、行政伦理等早期发展起来的应用伦理学领域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产生的。

起初,那些被关注和研究的社会道德难题,多是一些职业伦理和社会伦理问题,并未被称作应用伦理学问题。例如,当代医学伦理学缘起于纽伦堡法庭对纳粹医生职业操守的审判。纽伦堡法庭颁布的《纽伦堡法典》(1946年)和世界医学协会颁布的《日内瓦宣言》(1948年)是奠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纲领性文件。商业伦理学的前身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目的是回应公众对企业失德行为的声讨。这些失德行为包括不尊重劳工权利、军工企业贪腐、化学工业污染环境等。医学伦理和商业伦理是应用伦理学发展最早的两个领域。应用伦理学概念的形成就与这两个领域有关。

应用伦理学家普遍认为,大约在20世纪70年代前后,当一批哲学家、伦理学家运用伦理理论和哲学方法研究这些社会问题时,应用伦理学才真正诞生。(see De George,pp.47-58)所以,哲学、伦理学对应用伦理学的历史形成具有“定性”作用。哲学、伦理学介入并催生应用伦理学的最初模式就是运用普遍原则判断特殊事例的道德推理。(see Velasquez,pp.102-116)应用伦理学(applied ethics)就是“被应用”(applied)的伦理理论(ethics)。或许正因为如此,应用伦理学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饱受争议。应用伦理学是否可以成为一个专门研究领域或独立学科?反对者认为,伦理学本身就是一种运用道德原则或道德规范处理现实问题的实践哲学。这是自柏拉图以来就有的传统。主张在伦理学之外另开辟出将伦理理论运用于道德实践的应用伦理学,简直是多此一举。(see MacIntyre,pp.498-512)大多数支持者则认为,应用伦理学不同于传统伦理学,是当代规范伦理学的一种新形态。在规范伦理学中,传统伦理学关注的重点是道德原则的客观依据和可普适化条件,而应用伦理学则是运用道德原则或规范解决“道德困境”的具体方法。应用伦理学有其特定的问题域,更像是一种多元化解决特定问题的策略决策系统。它不仅仅关注哲学、伦理学理论的应用,也关注其他学科知识的应用,其根本目的在于为特定问题提供判断和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伦理学应被确切地理解为各种理论和方法“被应用于”(applied)解决特定情境中“伦理问题”的“决策知识系统”。“伦理问题”加“知识系统”表征应用伦理学中的“伦理学”(ethics),其中“伦理问题”表征“伦理”,“决策知识系统”表征“学”。功利主义、义务论、社会契约论、美德伦理学、原则主义、决疑法、实用主义、女性主义伦理学、道德叙事学、反思平衡、负责任创新等这些“方法组合”(methodological mix)构成决策知识系统。在这个意义上,最前沿的应用伦理学本身就是一种跨学科研究解决问题的合作机制,而关于这一机制的知识是应用伦理学自有的实践知识。

尽管争议一直存在,但应用伦理学的发展却如火如荼。从学科建设来看,应用伦理专业教育是国际上较成熟的产教融合项目之一。《哲学品酒师报告》(The Philosophical Gourmet Report)上有应用伦理学世界百强高校排名。[3]大多数高等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均设有不同方向的“应用伦理硕士项目”,支持科教人员从事专门的应用伦理学教学与研究。这些教研工作大多与行业伦理发展密切相关。通过建立伦理委员会、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伦理守则等方式,应用伦理专业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从学术研究来看,随着大量新兴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科技活动中的伦理问题愈发凸显。科技伦理成为这个时代最前沿的应用伦理研究领域和最热门的学术话题之一,在应用伦理学科群中占有基础地位。当代最突出的应用伦理问题多表现为在科技伦理问题主导下的复合应用伦理问题。复合应用伦理研究衍生出伦理学研究新范式。如果说传统伦理学是聚焦理论的“证成式”伦理学,当代伦理学则是聚焦应用的“实用式”伦理学。“证成式”伦理学并非不讲应用,但应用只是理论论证中的素材。“实用式”伦理学也并非不讲理论,但理论只是应用中的方法。

2.应用伦理学与应用伦理

新设立的专业学位类别是“应用伦理”而非“应用伦理学”,说明该专业是面向职业实践的应用型专业,而非面向理论研究的学术型专业。应用伦理学指学术研究领域,应用伦理指相关领域伦理、规范及其社会实践。比较而言,国内有较为成熟的应用伦理学研究,但应用伦理实践相对滞后。

中国应用伦理学兴起的原因与美国不同。在美国,当一批哲学家和伦理学家运用伦理理论分析传统道德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这些新问题就变成了应用伦理问题,而对应用伦理问题的研究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即应用伦理学。在美国实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化影响下,应用伦理学的解题方法不是去构建普遍有效的标准化原则及其理论,而是采取针对特殊类型事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see Heinrichs, pp.371-387;Rorty, pp.369-380)它自始就是一种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的互动,一种规范伦理学研究的新路向。应用伦理学是从应用伦理实践中来,又回到应用伦理实践中去的一个中介环节。应用伦理学作为一个学术研究领域,在根本上是为应用伦理社会实践服务的。也正因为如此,国外应用伦理硕士项目都是专业学位教育类型。

中国应用伦理学是从译介国外研究动态开始的。这意味着,国内早期的应用伦理学研究是在缺乏实际存在的应用伦理实践需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方面,国外医学伦理学、商业伦理学、环境伦理学中讨论的许多重要案例,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尚未出现典型事例。因此,国内早期的应用伦理学研究主要呈现出两类研究旨趣:一是引介和评述国外研究现状,二是在国外案例提供的问题意识中发展应用伦理学研究的中国化范式。或许正因为如此,国内应用伦理学研究在细分领域上一直比较薄弱,缺乏建立在与社会实践良性互动基础上的应用型成果。但另一方面,国内通用型应用伦理学研究较为发达,涌现出很多具有自主知识创新意蕴的研究成果。所谓通用型应用伦理学研究是指对应用伦理学一般性问题的研究,涉及应用伦理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应用伦理学的学科性质、应用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应用伦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应用伦理学的研究范式和方法,以及关于某些应用伦理领域的一般性理论问题等。通用型应用伦理学研究对推进应用伦理学一般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引发了国内一批应用伦理学研究先驱对应用伦理学学科属性和知识合法性问题的深入思考,催生出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应用伦理学研究理念和概念。大约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国内许多知名刊物都设置了专栏讨论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问题。这一时期不仅出现了“应用伦理学是伦理学当代形态”的新论断,还提出了“程序共识论”“基本价值论”“融贯论”等应用伦理学研究新范式。(参见赵敦华;甘绍平;陈泽环)与国外情况不同,国内学者虽对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有不同看法,但几乎没有人反对应用伦理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的重要意义。

21世纪头十年的应用伦理学“热”并未在学科专业建设上结出硕果。在随后一段时期,应用伦理学开始从一门“显学”进入相对沉寂的发展期。直到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立,应用伦理学又开始“热”了起来。历史地看,国内应用伦理学发展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其一,应用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实践的互动关系发育不良。由于缺乏与应用伦理实践的良性互动,国内应用伦理学研究既不能获得本土化的应用伦理案例,其研究成果也不适用于应用伦理实践。应用伦理学的“应用”功能始终得不到施展,逐渐变成一个应用不起来的应用研究领域。其二,没有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取得突破。在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类别尚未设立之前,应用伦理学是学术学位教育体系中的三级学科。受学术学位教育学科建设评价指挥棒影响,应用伦理学很容易发展出重理论而轻实践的专业风格。这既让应用伦理学失去了自身特性,也很难在重理论研究的学术学位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以上两个问题也相互影响。重理论而轻实践的应用伦理学必定不会与应用伦理实践有良性互动,而缺乏应用伦理实践滋养的应用伦理学也必然会在学术学位教育体系中越走越窄。因此,要在时代感召下大力发展中国应用伦理学,就必须在学科专业建设上破局,通过设立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类别,真正建立起应用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实践的良性关系,为应用伦理学研究和应用伦理实践培养一流专业人才。

 

、应用伦理专业建设与新时代“以德治国”

 

应用伦理是专业学位类别。这意味着,应用伦理专业建设始终要围绕特定职业领域需求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并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这里提及的特定职业领域需求就是职业伦理实践。应用伦理专业就是要围绕职业伦理实践开展跨学科研究并培养从事职业伦理实践的专门人才。以职业伦理实践为特定需求的应用伦理专业建设蕴含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从社会功能来看,应用伦理专业建设在研究解决职业伦理困境的同时也建构着一定社会的职业伦理关系。从政治功能来看,职业伦理关系是联结国家与社会的重要纽带,是一种协调国家权力与社会秩序的团结性力量。应用伦理专业建设应做好实践筹划,在职业伦理实践中不断开发治理资源,通过构建职业伦理治理体系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塑造新时代“以德治国”新形态。

1.应用伦理专业与职业伦理实践

在当代社会,职业伦理实践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研究解决行业职业中普遍存在或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困境,二是通过构建职业伦理治理体系维护和谐有序的职业伦理关系。

一方面,行业职业中普遍存在的道德困境是应用伦理专业需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面对这些道德困境,在明显缺乏对错标准的情况下,从业者往往既无法求助常识道德,也无法套用普遍有效的伦理原则,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发问题解决策略和具体实施办法。因此,要真正解决这类道德困境,需要专门的跨学科研究力量、实效性的研究成果和专业化的从业人员。这是设立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类别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主要依据。职业伦理实践至少在三个方面规定着应用伦理专业的发展样态。第一,应用伦理专业以解决现实问题为最终导向确立自身的科研方向。这些现实问题多是职业生活中普遍存在或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难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研究者在跨学科研究能力基础上训练综合判断与决策能力。在研究现实问题的过程中自然也会涉及概念化的理论研究,但这种研究只是研究现实问题的一个环节,本身不是应用伦理研究的重点和落脚点。第二,应用伦理专业的理论知识是如何把理论转化为分析框架和具体做法的应用型知识。这意味着,应用伦理学在使用包括哲学、伦理学在内的各种理论时,将以实用为目的取舍或转换相关内容。以追求逻辑周延为存在方式的传统理论知识,将转变为实用形态的要素知识。第三,应用伦理专业要培养有专业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伦理学虽然也称实践哲学,但传统意义上的“实践”主要还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概念化的理论活动。而应用伦理专业将主要以案例教学和情境教学为主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些实践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工作中的伦理问题、开发不可或缺的公共视野、结合情境的道德判断与推理、建立沟通协商机制、设计问题处理流程等。

另一方面,应用伦理专业通过研究构建职业伦理治理体系,维护和谐有序的职业伦理关系。研究解决职场中的道德困境是职业伦理实践的消极方面。在此基础上,职业伦理实践还有构建和谐有序的职业伦理关系的积极一面,是参与社会道德治理的关键性力量。所谓道德困境,实际上是无法套用已有伦理理论加以解决的特殊事例。如果道德困境是职业生活中的普遍现象或具有普遍意义,那就意味着传统的道德系统在边界上出现了新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德困境是一个社会道德系统新旧更替的“前线”,是一个社会道德系统在转型过程中的临界点。职业伦理实践在处理道德困境的同时也在修补和协调着职业伦理关系。这些修补手段和协调方式是推动社会新旧道德系统转型的关键环节,是构建职业伦理治理体系的基础和落脚点。应用伦理专业通过研究构建职业伦理治理体系,将对职业伦理关系产生重要的影响。第一,不同的治理目的及其手段在根本上影响着职业伦理关系的性质与走向。研究解决道德困境所采用的方式方法中必然内涵特定的价值观念和行动立场。这些价值观念和行动立场会潜在地影响从业者对职业关系的理解,从而进一步影响职业伦理实践的方式和方向,最终产生惯性螺旋效应。因此,应用伦理专业不是以“价值澄清主义”的方式开展职业伦理实践,而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处理道德困境并构建治理体系。第二,应用伦理专业研究制定的伦理规范是职业共同体的内部法与合规管理的基础。应用伦理专业研究构建职业伦理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研究制定职业伦理政策。这些政策既可以是指导整个行业发展的条例规定,如医学伦理方面的伦理审查政策,也可以是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如企业伦理方面的伦理守则。这些伦理规范是维系职业伦理关系的重要纽带,塑造着职业共同体和组织内部不可或缺的团结性力量。第三,应用伦理专业研究设计的治理机制是职业伦理治理体系的运维系统。这些治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组建伦理委员会、打造产教融合模式、构建治理评价体系、开发职业道德培训系统等。

2.职业伦理治理体系与新时代德治

职业伦理治理体系不仅具有伦理治理的社会功能,还有协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政治功能。作为一种政治实践筹划,构建职业伦理治理体系是“以德治国”在新时代的一种打开方式。

伦理关系是个人、社会、国家之间客观存在的重要纽带。它既受历史形成的社会结构的规定,也受不同社会政治实践筹划的影响。良好的伦理关系是形成公序良俗的基础和条件,是社会安定团结、国家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在传统社会,以宗法制社会结构为背景,家庭伦理是主要的伦理实体,家庭伦理关系是最主要的社会伦理关系。近代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出现,传统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家——国”两层变为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三层。作为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产物,市民社会的出现对社会伦理关系有着重要影响。一方面,人们以被法律确权的商品所有者身份获得自己关于自由和平等的最初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通过分工、合作、交易相互满足需要,受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经济利益驱动,逐渐形成伦理利己主义的主流观念和行动立场。另一方面,虽然“客观为他人”的经济需要是市民社会建立联结纽带的客观基础和内生性义务,但在私人所有权影响下的“主观为自己”的核心观念和根本动机势必固化利己主义心理机制及其价值选择,造成个人利益诉求不断强化而社会团结力量不断瓦解的演变态势。如何在个体自由与社会团结之间找到平衡,如何把对这种平衡的理解转化为政治实践筹划,是现代西方社会面临的主要社会伦理和政治哲学难题。

第一个提供这种实践筹划方案的是哲学家黑格尔。他的方案是同业工会意义上的职业伦理。在德国古典哲学传统中,黑格尔是第一个系统反省自由主义文化后果的哲学家。他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市民社会是介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伦理实体,是一个自由的、通过分工合作满足需要的体系。分工合作是真实的伦理生活,由此形成相互依赖的伦理义务。但自由商业体系必然导致贫富差距,因此需要在真正伦理生活的第二种形式中,即通过同业工会的伦理义务平衡协调。(参见黑格尔,第380页“因为根据理念,特殊性本身要以在其内在利益中存在的普遍东西,为其意志和活动的目的和对象,所以,伦理性的东西作为内在的东西就回到了市民社会中;这就构成同业公会的规定。”(同上,第377—378页)而同业工会之间的利益不平衡问题只有进入国家这种伦理生活的第三种形式,才能由公民的伦理义务最终得以解决。可见,在黑格尔这里,职业伦理是协调国家与市民社会之伦理关系不可或缺的纽带和环节。

第二个提供实践筹划方案的是社会学家涂尔干。他的方案是现代法团意义上的职业伦理。涂尔干认为,现代经济生活对社会道德的负面影响只有通过职业伦理才有可能消解。因此他建议在职业生活中重建现代意义上的法团。“首先,社会激活了历史传统的当下生命,法团所具有的共有制形式以及凝聚着集体公共性的仪式、意识和精神,都是构造现代道德不可或缺的基础。其次,职业群体构成了连接个体与国家的一个重要中介既可作为个体所依恋的组织性载体,同时也为国家政治构成了富有弹性的保护带,从而避免了盲众性的个体因政治不满而形成不断革命和复辟的往复变迁。”(转引自渠敬东,第128页)在涂尔干看来,职业伦理建设具有政治功能,是联结国家和个人的纽带。一方面,它在给从业者提供文化身份认同的同时凝聚着集体的公共性;另一方面,它是国家协调解决个人与国家关系的政治缓冲地带。涂尔干之所以得出这一结论,也与他对市民社会的理解有关。

黑格尔和涂尔干之所以强调职业伦理具有特别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是因为他们看到了现代社会基本结构发生转型的关键环节,即市民社会的崛起。实际上,这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现实基础。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唯物史观推出与黑格尔、涂尔干类似的结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说:“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99页)市民社会就是人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实体,亦即这些从事生产和交换的人的职业生活实体。既然人们总是从这种生活方式中汲取伦理观念,那伦理治理实践也理应建立在这种生活方式基础之上。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意义上的伦理治理应当立足于市民社会的职业伦理实践,通过构建职业伦理治理体系,将自身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以塑造新时代“以德治国”新形态。

 

、面向应用伦理专业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有一种观点认为,作为学术学位的哲学才是学科,应用伦理作为专业学位类别只是专业,不能称为学科。因此,应用伦理没有学科建设,只有专业建设。这样一来,应用伦理也就没有所谓的“三大体系”建设。这种观点源于对学科专业划分名义上的理解,有一定道理,但不免以偏概全。以应用型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的应用伦理专业,不是没有理论研究和知识体系,而是研究类型和知识形态与传统的理论研究和知识体系不同。应用伦理学就是应用伦理专业的学术体系。应用伦理专业当然可以在应用伦理学学术体系基础上建设学科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的总体关系如下:立足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以应用伦理的“中国问题”为研究对象,建立中国应用伦理学学术科研体系,不断提高中国应用伦理学知识体系的“自主性”。把应用伦理的“中国问题”研究方向与应用伦理学科专业方向的设置对应起来,建立若干应用伦理二级专业领域。[4]通过衔接学术研究体系与教学体系,不断探索科研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的机制,建立中国应用伦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有机结合“学校教学研究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两个系统,进一步促进“国内外产教联合”,为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球治理体系开展专项研究,培养专门人才。在此基础上,不断凝练在理论研究和职业实践方面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打开传播推广应用伦理话语体系新局面,不断推动中国应用伦理专业“三大体系”建设系统全面发展。

1.以“人才培养”为主线,贯穿应用伦理专业学科体系建设

应用伦理专业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开展以制定专业标准、开发科研体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方式、文化传承与国际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学科建设。其中,专业标准是对人才培养条件的总体要求。科研体系是人才培养体系中教学系统的基础,为教学系统解决“教什么”的问题。师资队伍建设是教学系统的基础,为其解决“谁来教”和“怎么教”的问题。教师既是学术研究的主体,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联通科研和教学的关键枢纽。正是基于这个考虑,中国人民大学也招收应用伦理全日制学生,目的就是要培养一批高水平教师,为学科建设奠定基础。应用伦理非全日制学生培养主要与社会服务有关。这些学生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对应用伦理专业来说,文化传承就是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国优秀传统德治文化,应用伦理专业人才就是践行这一德治文化传统的主体和载体。应用伦理专业有着广阔的国际交流前景,将为广大应用伦理专业学生提供高水平学习交流平台和社会实践平台。更多国际交流机会将帮助中国应用伦理专业人才走向国际舞台,在全球治理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价值的坚实力量。所以,只有抓住人才培养这根主线,才能盘活应用伦理专业学科体系建设这盘棋。

2.以“问题意识”为导向,指引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建设

学术体系是学科体系的灵魂。只有建成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才有应用伦理学知识生产系统。要建设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就要研究应用伦理问题,把“问题导向”和“研究方向”结合起来。研究和解决应用伦理问题的过程,就是塑造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框架和基本内容的过程。首先,应用伦理学以研究形形色色的应用伦理问题为对象,以研究解决各类道德困境为主要任务,是名副其实的“问题伦理学”。“问题”是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的知识坐标和基石。其次,应用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导向”决定了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天然的道德建设功能和跨学科特性。从根本上讲,应用伦理学就是研究如何解决现实道德问题的学问。这决定了应用伦理学从现实中来又回到现实中去的现实特性,决定了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具有服务道德建设的社会功能。要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就要“以问题为中心”,采取一种开放的跨学科态度。应用伦理学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群,需要融汇各种专业知识诊断社会问题。最后,应用伦理学研究现实问题,势必朝向中国应用伦理问题研究,催生应用伦理研究的本土化问题意识和本土化成果。因此,以“中国问题”为导向的应用伦理学研究,势必产生具有中国特色的应用伦理专业学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体系。

3.以“自主知识”为素材,丰富应用伦理专业话语体系建设

应用伦理学“自主知识”是应用伦理专业话语体系建设的素材。之所以用“素材”形容,是因为“自主知识”不一定是容易理解、易于传播的话语,要对知识进行某种转换、凝练、归纳的二次创新。虽然新话语要以知识创新为基础和前提,但话语体系的功能和知识体系终究不同。话语体系建设之所以必要,是因其能发挥独特的传播、说服、辩论等功能。构建中国应用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推进中国应用伦理专业话语体系建设,要做好核心术语概念的挖掘、重构、阐释、翻译和表达工作,为中国应用伦理话语体系奠定基本的知识框架与语义基础;要增强中国应用伦理学话语体系信息转换的敏捷性,着力构建有效信息反馈机制;要对中国应用伦理学话语进行深度剖析,并科学归纳整合,将之转化为贴近生活的话语表达形式,增强传播效果;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构建新型传播模式,提升话语传播的即时性;要采用有针对性的传播方法,以多样化模式承载中国应用伦理专业话语体系,以各种形式如教材、学术刊物、讲座、国际会议等展示中国应用伦理话语表达;要不断创新对外话语表达方式,说好让别国受众听得懂、喜欢听的“中国话”,积极在世界范围内呈现中国思想,在全球发展合作和治理活动中形成实践方案,真正用“中国声音”阐述“中国智慧”。

应用伦理的“伦理”,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视域中的“伦理”。发展应用伦理,就是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当代形态,把“伦理”应用到各个学科、融入各行各业。在新时代,发展应用伦理专业有四大功能。其一,应用伦理有助于发展新时代德治,推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中国传统德治文化相结合,探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形态。其二,应用伦理有助于推动当代职业伦理建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大背景下提升伦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三,应用伦理是跨度最广的交叉学科,不仅有人文社科交叉,还有人文社科与理工科的交叉,是典型的跨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新文科。其四,应用伦理通过制定各种宣言、章程,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价值,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有效途径。总体而言,应用伦理专业“三大体系”建设是核心价值引领、职业伦理治理、交叉学科教研、参与全球治理的“四维一体”工程。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应用伦理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编号22&ZD042)、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1]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中,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申报的“应用伦理”被增列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列专业学位代码为S0151),成为国内首家可以自主招收“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的教育单位。一年后,在《2021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中,复旦大学也获批成为可以自主招收“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的教育单位。在2022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未印发之前,国内只有中国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两家哲学院可自主招收“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因旧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尚无“应用伦理”,故其又称“目录外”专业。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公布后,“应用伦理”从“目录外”自主增设专业成为“目录内”正式专业。

[2]这一观点的源头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对知识分类的讨论。(参见亚里士多德,第4—6页

[3]在最新版的报告中,牛津大学、纽约大学、罗格斯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密西根大学、北卡莱罗纳大学、德州大学奥斯特分校、多伦多大学、耶鲁大学的应用伦理学专业排名前十。(see The Philosophical Gourmet Report)

[4]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在申报应用伦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时论证提出了八个专业领域:企业伦理、行政伦理、医学伦理、科技伦理、环境伦理、法律伦理、教育伦理、新闻传播伦理。

参考文献

 

原载:来自《哲学动态》2023年第9期

文章来源:“哲学动态杂志”微信公众号20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