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在康德哲学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他所探究的人之三大能力的形成都与这一先验的过程相关。在这一意义上,判断就有了不同于传统的先天分析判断与后天综合判断的新内涵,康德称之为先天综合判断。对应于认识、欲望与情感三种不同的能力,先天综合判断也可分为理论的、实践的和Ästhetisch(直感的)三种。其中,Ästhetisch(直感)判断在康德哲学中处于一个复杂的位置。[1]一方面,它属于《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先验感性论部分,涉及认识能力的形成;另一方面,它又落实为趣味判断,涉及情感能力的形成。当然,康德早期曾试图否认来源于鲍姆伽通的这后一层涵义,认为它只是经验性的,但在发现了这一判断的先验层面之后,康德改变了原来的提法,接受了这一层内涵。Ästhetisch(直感)判断的这一复杂位置向我们传递出它的内涵:一方面,Ästhetisch(直感)判断提供出情感形成的先验的过程;另一方面,这一过程又和其它两个领域有关联。当然,康德也正是在这两个意义上关注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与情感领域的。想成为康德所说的沟通认识与实践领域的桥梁,就必须一方面是先验的,另一方面又和其他两个领域有关系。问题在于,当康德尝试着完成这一工作时,我们却看到了包涵在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的新内涵。正是这一新内涵使康德哲学落脚于新的根基之上,显示出其与当代哲学更为丰富的关联。本文的目的就是通过Ästhetisch(直感)判断来分析揭示这一内涵。
一、Ästhetisch(直感)判断
“Ästhetisch(直感)”所涉及的是情感能力得以形成的先天综合判断。这也就是说,Ästhetisch(直感)虽与感性(Sinnlichkeit)的东西相关,却不是感性(Sinnlichkeit)能力,而是这种能力得以形成的先验的过程。在这一意义上,它就与判断力相关,Ästhetisch(直感)因此也被称之为“Ästhetisch(直感)判断”。只不过这种判断力与在认识能力、欲望能力的形成中所涉及的判断力不同,不是规定性的判断力,而是反思性的判断力。规定性的判断力是根据既定的依据,即判断过程之外的依据来进行判断,而反思性的判断力则是需要在判断过程形成依据,因而是根据判断过程之中的依据来进行判断。依据在判断过程之外,说明认识能力与欲望能力所涉及的判断是间接的;而依据在判断过程之中,则说明Ästhetisch(直感)判断是不需要外在环节的,故而情感能力所涉及的判断是“Ästhetisch(直感的)”。依照康德的思路,在分析这一判断过程之前,我们首先来看看他对情感能力的界定。
在康德哲学中,对人心的探究区分为三种能力,认识能力、欲望能力与情感能力,认识能力关涉的是感知的可能,欲望能力关涉的是意愿的形成,而情感能力关涉的则是感情的获得。对感情的分析涉及到下面两段话:
人们可以通过我们的一般表象的主观东西来解释感性;因为知性首先把表象与一个客体联系起来,就是说,惟有它才借助表象思维某种东西。现在,我们表象的主观东西可能要么是这样的,即它也能够被与一个客体为了对该客体的认识而联系起来(按照形式或者质料,在前一种场合叫做纯粹直观,在后一种场合叫做感觉);在这一场合,感性,作为上述表象的感受性,也就是感官。要么表象的主观东西根本不可能成为知识成分,因为它仅仅包含表象与主体的关系,不包含任何为客体的知识可用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表象的这种感受性就叫做情感,它包含表象(无论这表象是感性的或者理智的)对主体的作用并且属于感性,虽然表象本身可以属于知性或者理性。 [2]
人们可以把与欲求(对其表象如此刺激人的情感的那种对象的欲求)必然相结合的那种愉快称为实践的愉快:无论它是欲求的原因还是结果。反之,人们可以把与对象的欲求并不必然相结合的,因而在根本上并不是对表象的客体之实存的愉快,而是仅仅附着于表象的那种愉快称为纯然沉思的愉快或者无为的愉悦,我们把后一种愉快的情感称为鉴赏。 [3]
在这两段话中,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其一,对“情感”(Gefühl)作了两个方面的区分。首先是在感性(Sinnlichkeit)的层面上谈及情感与感知的区分。康德认为,感性(Sinnlichkeit)是一般意义上的主观的状态,当其与客体相关,以获得对该客体的认知时,感性(Sinnlichkeit)就成为“感官”(Sinn),即用来感知的官能。而当其与主体相关联时,感性(Sinnlichkeit)就被称之为“情感”(Gefühl),即用来“感情”的能力。其次,是对“情感”(Gefühl)的两个层面的界定。一种是实践的愉悦,一种是无为的愉悦。实践的愉悦与欲求相关,因而指向客体的实存,即成为一种意愿。而无为的愉悦则不与欲求相关联,而是附着于表象,因而是鉴赏。这句话颇费思量,何谓附着于表象?这需要结合着第二个特点来分析。
其二,与认识能力、欲望能力不同的是,康德对情感能力的分析是和其他两种能力结合在一起的。这当然不是没有意义的。首先来看看感知(Sinn)与感情(Gefühl)的对照,康德在这里所作的区分,固然是指出了属于认识能力的“感性”与属于情感能力的“感性”的不同,却又告诉我们,它们其实共享了“感性”这一层面,只不过将其指向了不同的关联方向。其次,再来看看“情感”的两个不同层面的对照。这两个层面的区分在指出属于欲望能力的“情感”与属于情感能力的“情感”的不同时,也显示出他们共享了“情感”这一层面,只不过将其指向了不同的关联层面。
由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当“感性”指向客体时,它所关注的是对客体的认知,这同时表明它不再与主体发生关系。当“情感”指向客体的实存时,它所关注的是对客体的生成,就不再与表象,即感性发生关联。而“感性”之指向主体,则是感性与主体的情感相关联,“情感”之附着于表象,则是情感不脱离与感性的关系。因而当认识能力关注的是感知,欲望能力关注的是意愿,而情感能力所关注的则是“感性”与“情感”的关联,即与感性相关着的情感,或曰,“感性的情感”。
分析了“感情”之后,我们再来看看Ästhetisch(直感)判断。作为先天的综合判断过程,自然是需要一些行判断的“条件”的,它使“能力”的形成得以可能。那么,先天的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行判断的“条件”是什么呢?这里,康德也提供出两段分析:
在一个判断中所给予的诸表象可以是经验性的(因而是ästhetisch[直感的]);但通过那些表象所做的判断却是逻辑的,如果那些表象在判断中只是与客体相关联的话。反之,如果这些给予的表象完全是合理的,但在一个判断中却只是与主体(即它的情感)相关的话,那么它们就此而言就总是Ästhetisch(直感的)。 [4]
愉快是一种内心状态,在其中一个表象要么作为仅仅是自我维持的根据(因为这种诸内心力量交互促进的状态在一个表象是自我维持着),要么作为产生出它自己的客体的根据,而自己与自己协调一致。如果是前者,那么关于这个给与的判断就是一个Ästhetisch(直感的)反思判断。如果是后者,那它就是一个Ästhetisch(直感的)――病理学的或者Ästhetisch(直感的)――实践的判断。 [5]
这里,所谓“在一个判断中所给予的诸表象可以是经验性的(因而是ästhetisch[直感的]的)”,就是说在涉及“感性的情感”形成的“感性”这一层面时,都可以通过Ästhetisch(直感)方式来获得。这让我们想起了《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先验感性论(Ästhetik)”,其中就涉及感性的过程,康德同样将其与Ästhetisch(直感)方式联系起来。这说明在涉及感性能力的形成时,先天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与理论的先天综合判断有其相关联之处。感性能力得以可能,必然涉及到对其先验原理――即“纯粹时间”的阐明,它提供出存在的条件,而情感能力在其形成中也涉及到感性的因素,因而也需要对时间的意识以获得感性。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这一过程是通过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来进行的,即通过将时间与杂多分离开来,在与“自我意识”的相关中获得对时间自身的把握。当然,认识能力的形成并不只是到此为止,它还要将自身落实到对客体的认识中,因而,纯粹时间要成为时空表象,即离开具体的过程,以获得对经验的直观。而在情感能力的形成中,时间意识则落实到主体之中,与主体的情感相关联。
“感性的情感”同时还涉及到“情感”这一层面,在这里,先天Ästhetisch(直感)判断又与实践的先天综合判断发生关联。在欲望能力的形成中,意愿的可能必然涉及到作为其准则的“纯粹情感”的获得,而情感能力的形成也涉及到“情感”的因素,因而也需要对情感的规定以获得情感。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这一准则是通过任意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而获得的,即走出感性冲动状态,在与他人的相关中获得对情感的规定。当然,在欲望能力的形成中,这一纯粹情感还要进一步落实到客体的实存,因而纯粹情感要成为一种人格性,即摆脱具体的过程,以获得单纯的意向。而在情感能力的形成中,这一对情感的规定则与感性的状态相关联。
在分析了感性与情感的形成之后,我们还要来看看二者的结合。既然关注到二者的结合,说明它们并不一定结合在一起,如在认识能力与欲望能力的形成中就是如此。但情感能力的形成恰恰要解决这一问题。对于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来说,获得时间与情感自身固然也是必需的要素,但如何将二者结合起来,则关涉到这一领域的实存。在感性的形成中,我们通过先验的过程获得了纯粹时间,在情感的形成中,我们通过先验的过程获得纯粹情感,而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就是在这一先验的过程中获得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的结合。
当然,还需要进一步的展开。在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中,对时间的意识必然伴随着统觉的先验的统一,即自我意识,只有在意识成为“我”时,我们才能获得对时间的把握。在任意和积极意义上的自由中,对情感的规定也必然伴随着意志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即道德主体,只有在道德成为主体,即他人之时,我们才能获得对情感的规定。因而,所谓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的结合就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将纯粹情感与纯粹时间相结合,即通过任意的决择过程而将他人性落实于感性存在过程之中;另一方面,将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相结合,即通过想象力的综合把握为“我”而把握到感性存在过程与他人的结合。前者是对这一过程的结合,后者对这一过程的把握。通过这双重过程,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条件”就具备了,我们通过这一过程就能获得与感性相关联的情感。
二、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如何可能?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了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的主要任务,即将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相结合,或者说,将时间意识与情感规定相结合。那么,如何可能将二者相关联?这就要涉及到判断得以可能的先天的依据。因为只有通过依据,才能看到判断过程实际给我们展示出什么。在认识能力的形成中,时间意识之所以能够与客体相关,是因为统觉的先验的统一被纯粹化为“范畴”,在欲望能力的形成中,情感之所以能够与目的相关,即指向客体的实存,是因为意志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被纯粹化为“道德命令”。在情感能力的形成中,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得以形成的先天依据则是共通感。与认识能力与欲望能力的形成作一比较就可知道,成为“范畴”意味着成为纯思,成为“道德命令”意味着成为纯粹的“他思”,而共通感所包涵的内涵,就不仅因其普遍性而与思相关,而且因其共同性而与他思相关。纯思只是一种形式,他思也只是对思的“规定”,而思与他思的相关则表现为形式与“规定”的统一,准确的说,是一种在思与他思之间的相互传达。
可是这种传达如何可能呢?这就涉及到共通感与“范畴”、“道德命令”之间的不同,即共通感只是主观的依据,而后两者则是客观的依据。当然这并不是说,在认识能力与欲望能力的形成中没有主观的依据。当康德将能力的获得与先天综合判断相关联时,就意味着主观的依据成为一个必然的条件。因而,理论的与实践的先天综合判断是既拥有客观的依据又拥有主观的依据。所谓主观的依据,就是与生成过程联系在一起的依据,它给我们提供出判断的实际可能。在理论的先天综合判断中,自我意识是通过统觉的先验的统一来获得的,在实践的先天综合判断中,自由意志是通过意志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来获得的。所谓客观的依据,则是通过脱离过程而获得判断的必然性,即“自我意识”成为“我思”表象,“自由意志”成为“道德命令”。因而,当我们说理论的与实践的先天综合判断同时拥有两种依据,其实质就是说,它一方面要进入过程之中以获得自身的存在,另一方面又要通过摆脱这一过程而获得自身的必然性。
当然还不只是如此,因为在认识能力的形成中,当通过统觉的先验的统一获得自我意识之时,这一意识之所以能成为“我”,意味着这一过程必然伴随着“他人”的存在,即他人的规定。在欲望能力的形成中,当通过意志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获得纯粹意志之时,这一意志之所以能成为“他人”(主体),意味着这一过程在良心的发现中必然伴随着“我”的存在,即我的体认。而要进一步获得客观的依据,就是要将自我意识抽掉“我”(统觉的先验的统一的过程)以与他人分开,从而成为“纯思”,将纯粹意志抽掉“我”(意志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成为纯粹的规定,即命令。这也就是说,摆脱的过程同时是纯粹性思维态度获得的过程。
从而,当康德确定在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只有主观的依据时,所表明的正是对纯粹化思维态度的消解。因为消解给我们带来的是与生成过程的关联,而只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才不仅获得了自我意识与自由意志的生成,而且提供出他们之间传达的可能性。
以共通感为依据来行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即是不需要客观的依据,纯粹情感就不再与道德命令相关联,成为形成德性的人格。通过任意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而来的道德情感,是对情感的规定,只有在这一规定之中,情感作为纯粹情感才能将自身与决择的过程结合在一起,即将行规定的他人落实到感性存在之中。因而,当它消解自身作为对象化的状态时,我们就又看到了纯粹情感的这一存在状态,或者说,情感作了一下转换,不再是在纯粹化的人格中关注到他人,而是在对道德的敏感性中关注到他人,在人格中所关注到的,是不受存在过程影响的道德命令,而在道德情感中所关注到的,是将会与感性存在过程相关联的“他人”。
不需要客观的依据,纯粹时间也就不再与范畴相关联,成为形成概念的时空表象。通过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而来的时间意识,是对时间的把握,只有在这一把握中,时间作为纯粹时间才会将自身与“我”结合在一起,即将对时间的把握与他人相关。因而,当它消解了自身作为对象化的存在时,我们就又看到了纯粹时间的这一存在状态,或者说,时间作了一下转换,不再是在纯粹化的时空表象中与我思表象相关联,而是在时间意识中与自我意识相关联,我思表象是一个与感性过程无关联的纯思形式,而自我意识则是一个与感性存在过程相关联的“我”。
通过消解的过程,我们看到了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各自在判断过程中的样态,这就为二者的结合提供出了可能性。但这只是第一步,我们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获得二者之间的关联。因为只有通过纯粹情感与纯粹时间的结合,情感的规定与感性存在过程的关联才能通过“决择”得以落实,感性存在过程才能在把握为“我”中获得对他人的落实。因而,消解所提供出来的只是一个可能的样态,关联才提供出真正的存在。可能的样态是分析出来的,而真实的样态则是显现出来的。这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在结合中的整体性样态的获得,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才不再是可能的样态,而真正获得各自的整体性样态。
回过头来再分析主观的依据就可看出,共通感所需要的传达性不只是一种消解的态度,消解的态度所带来的是传达的可能性,而要将这一传达落到实处,即真正生成,则需要对“我”的彰显。共通感在其传达性中所要求的正是对“我”的彰显。通过统觉的先验的统一,我们获得了“自我意识”,但这一自我“意识”只是单纯的“我”,还没有涉及对“我”的规定,即只是我“思”。通过意志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我们获得了“自由意志”,这一“自由”意志,也只是对我的单纯“规定”,还没有涉及到“我”,即只是“他”(人通过我而)思。要获得对“我”的彰显,就需要一个视角的转换,即自我“意识”转换为“自我”意识,“自由”意志转换为自由“意志”。将自我“意识”转换为“自我”意识,就不仅获得“思”本身,而且将意识获得规定的途径即“我”提供出来。将“自由”意志转换为自由“意志”,就不仅获得“规定”,而且将规定落实于“思”中的途径即由发现而来的“决断”提供出来。“决断”自然落实于“我”, “我”因之彰显出来,而我“思”与“他”思也才获得了各自的存在。
将这一依据落实到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我们就看到了不同的东西。通过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我们获得了走出经验杂多之外的纯粹时间。但在认识能力的形成中,这一过程只是作为有待对象化的过程而存在,只表现为“时间”意识,还没有关注到时间“意识”。通过任意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我们看到了走出感性欲求之外的纯粹情感。但在欲望能力的形成中,这一过程只是作为有待纯粹化的过程而存在,只显示为“道德”情感,还没有关注到道德的“情感”。而在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所谓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之间的结合,就是将“时间”意识转向时间“意识”,“道德”情感转向道德“情感”,由此获得时间“意识”与道德“情感”之间的内在通达。
在任意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中,纯粹情感虽将规定与“决择”相联系,从而落实于感性的过程之中,但在由纯粹情感而来的对道德的兴趣中,“决择”只是分析出来的要素,感性存在过程因不能落实而成为隐而不显的。我们所关注的只是对情感的“规定”,即通过对他人的发现,将个人与规定关联,并通过关联产生出一种意愿。将“道德”情感转变为道德“情感”,则意味着不仅关注到对情感的规定,同时将这一规定与感性过程相关联,即将情感产生出来。因为一旦关注到情感,就不只是关注规则所提供的方向,即意愿,而且也关注到意愿之通向决择过程。方向可以无关乎人,意愿之通向决择必然与个人相关联,它是规则对个人的“触动”,这也即是说,规则(他人)打动了人,人感而动之,进入决择。因而通过道德“情感”,“决择”就显现出来了。
在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中,纯粹时间虽也将时间过程把握为“我”,从而获得对“他人”的把握,但在由纯粹时间而来的“亲和性”中,“我”只是分析出来的要素,“他人”因不能落实而成为隐而不显的。我们所关注的只是对“时间”的意识。将“时间”意识转变为时间“意识”,就不只是对“时间”的把握,而且将对时间的把握与他人相关联,即获得意识。因为一旦关注到“意识”,就不只是关注到对感性存在过程的意识,即感知,而且关注到这一意识之成为“我”,感知可以无关乎个人,意识之成为“我”必然与个人相关,它标志着他人对个人的认可;也就是说,他人通过认可给意识以规定,由此意识就统一为“我”。当然,他人之所以能对个人给予认可,是因为“我”曾受到他人的触动而产生决择。因而通过时间“意识”,“我”就显示出来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所谓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的内在结合,就是在“触动”与“认可”中获得“决择”的生成与和将这一过程把握为“我”,这一结果是通过Ästhetisch(直感)而获得的,因而与情感能力的形成有关的先天综合判断就成为Ästhetisch(直感)判断。它一方面将他人落实于感性存在过程之中,另一方面将对感性存在过程的把握同时关联到他人。
三、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与智性直观
纯粹情感与纯粹时间的内在通达性的获得,在“决择”之产生和将这一过程把握为“我”的意义上,固然是情感能力的形成,即获得“感性的情感”,同时也触及到智性直观的问题。智性直观问题在西方哲学传统中由来已久,但是直到康德哲学中,智性直观才开始成为哲学的核心问题,并对近代和当代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一个非常矛盾的现象是,一方面康德不断地在他的学说中提起智性直观问题,另一方面又一次次否定了智性直观在人身上的可能性。可见,这一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否定的问题,它一定还有其它的意图。先来看看康德对智性直观的界定。
与探讨三种不同能力的形成相对应,智性直观也有三个不同的层面:[6]第一个层面与认识领域相关,这也是最初意义上的智性直观(Intellektuelle Anschauung),与感性直观相对应。在感性直观中,我们只能直观到现象,而现象之外的事物自身是直观不到的,它只能通过知性来进行。因而这一层面涉及的是直观与事物自身的关系。第二个层面与实践领域相关。由于它所关注的对象是主体自身,这一意义上的智性直观严格意义上又被称之为悟性直观(Intelligible Anschauung)。在实践领域,理性通过自身就能够进行自我规定,因而不涉及感性的过程,但人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却不能离开感性的东西,因而这一层面涉及的是直观与主体的关系。第三个层面指向“本源直观”(intuitus originarius),是相对于派生直观而言。在康德看来,感性直观属于派生直观,而智性直观属于“本源直观”。派生直观只是单纯的直观,而本源直观则在直观的同时,也确定了被给予对象的存在。在这一意义上,“本源直观”也叫做创造性直观,它所显示的是直观与创造之间的关系。
将这三个方面的内涵总括到一起就可看到,所谓智性直观,实际涉及的是“直观”与另一类事物的关系。与感性直观作一个比较就可看到,感性直观涉及的是具体的过程,而智性直观涉及的是这一存在过程得以可能的整体结构,海德格尔将其称之为“存在者的结构”。所谓“物自体”、“主体”以及“创造过程”,都是从不同层面涉及这一整体结构。因而强调“感性”直观,就是将直观限于具体过程,而将整体结构分开,由“思”来处理;强调“智性”直观,则是将这一整体结构与直观结合在一起。
理解了智性直观的涵义,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前两层涵义在康德那里是受到限制的。所谓受到限制,即是说康德对之持否定的态度。这与康德对界限的划定密切相关。智性直观(Intellektuelle Anschauung)所涉及的是直观与物自身的关系,悟性直观(Intelligible Anschauung)所涉及的是直观与主体的关系,但当这两种关系分别在认识领域与实践领域之中时,对事物自身与主体的把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要获得与物自身、主体的关系,首先意味着要走出认识领域与实践领域。因而,要么根本没有这种直观,要么即使有这种直观,也一定要将他们否定掉,否则就不能有被限定的现象界和纯粹自由的本体界。当然,当康德将认识能力、欲望能力的形成与先天综合判断相关联时,我们其实已经在纯粹时间与纯粹情感之中看到了智性直观的可能性。因为先天综合判断涉及领域的生成,而领域的生成必然要走出领域之外才有可能。但是为了划界的需要,康德还是否定了智性直观在人身上存在的可能。
第三层涵义就不一样了。首先,智性直观在直观对象的同时也确定对象的存在,说明它不是一个单纯的直观,同时也与“智性”联系在一起,由此才会涉及到对象的存在。而将直观与智性联系在一起,这也就是说,这一层涵义是要将分开的领域结合在一起,康德将其与“想象力”相关联,所强调的也是这个意思,而前两层涵义正是通过将直观与智性分开而获得了各自的领域。其次,当“智性直观”将直观与智性相关联时,这一关联被落实到“人”身上。和第二层涵义作一对照就可以看出来。在第二层涵义上,我们也看到了一种在自我规定意义上的创造性,但这一创造性与直观没有关系。如果说它也被叫做“智性直观”,其实质是表明了一种在人身上将二者结合的要求。但在第三层涵义上,这一要求被实现了。因为创造意义上的“智性”与直观相关联,即落实到人身上,“人”被显示出来。因而正是通过“人”,“智性”与“直观”才得以结合,在这一结合的基础上,“直观”就把握到“智性(我)”。但当我们在这一层涵义上谈及“直观”时,严格意义上它已经不能被叫做“直观”,而是“Ästhetisch(直感)”。
前面的分析已经表明,正是在“Ästhetisch(直感)”中,情感的触动使“决择”被显示出来,获得他人的认可使“决择”被把握为“我”。其所带来的结果是,通过“决择”将他人落实到感性存在过程之中,通过“决择”被把握为“我”而获得了在感性存在过程中的他人的认可。在理论的与实践的先天综合判断中,领域的划分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在其判断过程中,“我”的因素是隐而不显的,因而它能够在纯粹化的过程中被剥离出来。而在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它们之所以不能够被分开,是因为这一“我”被彰显出来。这也就是说,当康德不断否定智性直观,而又一再提及智性直观时,他实际上是在逼迫着自己进行这一态度的转换,因为只有通过态度的转换,智性直观才落到实处,先天综合判断才得以真正地完成。
对于纯粹情感与纯粹时间的内在通达,“决择”与“我”彰显是一个非常关健的因素。一方面,规定落实到感性存在过程,是通过“决择”来进行的,规定与感性存在过程之内在相关,也是通过将“决择”过程显示出来才获得可能。另一方面,将对感性存在的意识指向他人,是通过意识之成为“我”来进行的,而对感性存在过程的把握与他人的内在相关,也是通过将意识之成为“我”显示出来才成为可能。康德虽然没有对之进行详尽的分析,但他对可传达性的强调,并将所探究的问题最终归结为“人是什么”的问题,本身就内涵着这一前提。
由此,我们才能走出单纯“美学”的视野,获得两个方面的指向。 一方面,人的活动作为的“选择”的存在过程,不同于感性的存在过程,后者是一种自然存在过程,前者则是通过决择而来的,但正是通过决择,人进入了自然过程,自然的存在过程才得以存在。作为有选择的“存在”过程,人的活动也不同于对他人的情感,后者是决择的方向,前者则是落实到感性存在中的决择。然而,正是通过将决择进入存在过程,他人才显示出来。另一方面,意识之成为“我”,自然不同于“意识”;后者是对自然存在过程的把握,前者则是对有选择的存在过程的把握;但正是通过对有选择的存在过程的把握,对自然的存在过程的把握才得以可能。“意识”之把握为我,也不同于规定“我”的他人,后者是一种单纯的规定,前者则是将规定落实到“意识”之中。然而,正是通过将规定进入意识,他人才显示出来。
因而,当我们通过先验的过程获得这一内在的整体性时,自然是可以通过美与崇高的获得而将其显示出来,因为审美领域是这一过程的现实形态,就如同对认识能力的分析要获得直观与概念,对欲望能力的分析要落脚于人格与德性。不同的是,认识与实践领域是通过与其它领域划定界限而获得自身的存在,审美领域却是在与其它“领域”的关系中获得自身的存在。这也即是说,认识与实践领域是通过排除其它领域而获得自身,审美领域却在形成自身的同时将其它“领域”带上前来。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审美判断力才与目的论判断力发生了关联。这里,自然的合目的性涉及的是自然领域,即感性存在过程,实践的合目的性涉及的是实践领域,即他人。当然,出现在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说明感性存在过程和他人都不是作为纯形式的东西而存在,即不是作为时空表象与人格性而存在。纯形式意味着分领域而论之,将自然领域与实践领域分开,所处理的是整体内部的关系,整体的存在是其不关涉的。科学与宗教的存在样态就是在这一基础之上产生出来。而在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感性存在过程与他人则处于统一之中,所处理的是整体之间的关系,因为只有当我们面对着整体之间的关系时,整体的存在才必然显示出来。
通过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康德给我们提供出处理整体之间的关系的基础,即整体(或“统一”)的存在。这显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德国 “唯心论”就是在这一基础上开显出来。由于感受到这一统一的过程,费希特关注到“智性直观”,并将其落实为作为一切“知识”之出发点的“自我”,因为在这一“自我”中能产生出“非我”,以及“自我”与“非我”之间的关系。在“自我”与“非我”的关系中,费希特关注的是他们之间的对立,谢林则关注的是他们之间的统一。然而,当黑格尔剥离出“自我”之中的“他人”因素时,一种在对立统一中产生的“新东西”,才在历史的行程中展示出来。
当然,当直观不再是感受具体的存在过程,而要去感受那智性的(即无形的)事物时,它就使整体结构(无形的事物)获得了具体的存在样态。这一具体的样态,站在智性的角度是一种有形的样态,或曰有限的样态,站在感性的角度则是获得真实的存在样态,即生成的过程。当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最终落实为Ästhetisch(直感)时,我们也就同时指向了这一过程的实际生成。
在谈及共通感作为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之主观的依据时,与认识能力、实践能力的形成不同的是,康德申明这一主观的依据是假定出来的。从逻辑的角度,我们自然可以说,因为缺少客观的依据,就无法获得逻辑上的必然性,因而是“假定”出来的。然而,当它是作为“依据”而被假定出来时,这实质上表明,它不再能够通过“分析”来得到自身的说明,而是要通过对“判断过程”如何可能的阐明而获得自身。在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与任意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中,我们也曾通过判断过程显示出主观的依据,由于他们关注的重心在客观的依据,而非主观的依据,因而当客观的依据使其获得逻辑上的必然性时,却反而在涉及主观的依据时,成为“分析”出来的、没有落实到生成中。而在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假定”却使其在离开逻辑必然性的同时,成为生成的,真实的。
落实到纯粹Ästhetisch(直感)判断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当纯粹情感通过触动而在“决择”中获得他人与感性存在过程的内在相关时,它同时表明,这一“决择”过程并非是现成存在的,而是生成出来的。正是通过这一生成,他人与感性存在过程的内在相关才得以显现出来。在欲望能力的形成中,通过任意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我们虽然也获得了纯粹情感,但这一情感自身是分析出来的,并没有获得自身的实存,即还只是一种对情感的规定。要想使纯粹情感生成出来,就不仅是通过情感对他人的发现,而且是他人对情感的触动,单纯的“发现”仅仅表现为一种意愿,“触动”则进一步落实为“决择”。而在情感能力的形成中,通过情感的触动,“决择”被产生出来,由此他人才能通过落实于感性存在过程而实际地产生出来。这也就是说,正是在这一“决择”之生成的基础上,任意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才能获得纯粹情感。
当纯粹时间通过获得他人的认可,而在对“决择”的把握为“我”中同时把握到感性存在过程和他人时,这一“决择”之把握为“我”,同样是生成出来的。正是通过这一生成过程,我们才能在意识到感性存在过程的同时意识到他人。在认识能力的形成中,通过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我们虽然也获得了纯粹时间,但这一时间自身是分析出来的,并没有获得自身的实存,因为它只是对自身的意识,而未对意识作进一步认可,从而只是一种无规定的状态。而在情感能力的形成中,纯粹时间不仅表现为自身意识,而且将意识把握为“我”,即要获得对决择之把握为“我”的生成,由此,对感性存在过程的意识才在对他人的认可中实际的生成。这也就是说,正是在“决择”之把握为“我”的生成基础上,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才能获得纯粹时间。
这一生成对于理解康德Ästhetik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它意味着对存在的生成和把握必然和“此在”的生成与把握结合在一起。当然对于康德而言,这一先验的过程只是通过能力而显示出来,他对趣味与天才的关注,都让我们感受到了先验的过程还停留于能力自身,然而这一能力对生成与感悟的指向,却为现象学与存在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意向性这一概念的分析,胡塞尔让我们看到了他是怎样通过意识而关注到生活与理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指向一种本质直观的生成。当然对于本质直观,胡塞尔还只是将这一状态以现象学的方式展示出来,海德格尔则通过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在此在通向存在的尝试中,将这一智性直观的生成落实到存在论根基上。在此基础之上,伽达默尔通过将对此在的分析指向“他人”,而在此在的“理解”中获得对他人的历史生成。
(原载《美学》2010年第3卷,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