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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能】实践的建构功能与文学艺术

 

    从功能的角度来看,实践,主要有肯定性的建构功能,转换性的转化功能,否定性的解构功能,它们对应着实践的自由,准自由和不自由,反自由,也就在审美的领域相应地产生柔美(优美),刚美(崇高)和幽默、滑稽,丑。历来对于实践的建构功能通过美的本质的探讨和论证进行了大量的阐发,然而对于实践的转化功能和解构功能在美学中却没有系统的研究和阐述。其实,实践的转化功能以矛盾和冲突的形式转换着美的形态,生成出积极形态的刚美(崇高)及其否定形态的悲剧性,生成出消极形态的幽默与滑稽及其肯定性或否定性的喜剧性;而实践的解构功能则生成出丑及其否定性的喜剧性;这样,实践才全面地制约和适应着审美领域及其美的范畴的生成、转换和发展的辩证过程。

一、实践的建构功能与实践的不同类型

 简而言之,实践是人类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对象化的感性活动,是一个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人的人化)相统一的过程,是人类超越自然和自我超越的生存方式,是人类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的活动。实践在某种宽泛的意义上可以说就是人的现实活动,一般与人的意识过程、理论活动相对而言。实际上,人类的实践是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生存而进行的处理人与自然、社会(他人)、自身之间关系的感性的、现实的活动。因此,实践也理应区分为三大类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实践。物质生产主要是以物质的手段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解决人们的实际生存的问题(吃、喝、穿、住等);精神生产主要是以意识(精神)的手段处理人与自身的关系,以解决人类的生存发展的问题(家庭、国家、道德、科学、艺术等);话语生产则是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基础上,主要以语言(语言、言语、话语)为手段处理人与社会(他人)的关系,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以及与之相关的现实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也可以说话语生产是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中介性实践活动,它不仅调节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也调节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间的关系。因此,话语生产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种具有实践本体论意义的活动。由此,我们可以把实践从具体表现形式上分为: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生产;从发展程度上分为:获取性实践,创造性实践,自由(创造)性实践。获取性实践主要是人类早期社会的实践形式,诸如采集自然界的现成果实,狩猎飞禽走兽等等;创造性实践主要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实践形式,是对现实世界的存在物加工改造以产生现实世界中原来没有的存在物的实践形式,它是人类实践的较高级的形式;自由(创造)性实践是人类社会更高文明程度的实践形式,是人类根据自己的各种目的而利用自然和和社会的规律来创造出符合自己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产品的实践形式。获取性实践主要表现为物质生产之中,创造性实践和自由创造性实践则在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之中都有表现。它们分别标志着人类实践不同的发展程度。这几类实践都是既有主客体间性的,又有主体间性的,还有客体间性的。物质生产当然主要是主客体间性的,但是,物质生产是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才能进行的,所以它必然又是主体间性的,它还要改变外在对象及其关系,所以也是客体间性的;精神生产虽然主要是客体间性的,但是,精神生产也离不开物质性的符号表现,即宗教的仪式、艺术的作品、科学的理论、伦理的规定,所以它必然又是主客体间性的,同时,精神生产还有创造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它又是主体间性的;话语实践尽管是主体间性最强的,但是话语实践无论如何离不开语言符号这个客体,而且话语的对象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言说者的客体,所以它必然也是主客体间性和客体间性的。所以,实践美学并不是一种纯主体性的美学,也不是一种唯主体间性的美学,而是一种全方位的关系性的美学,这正是由实践的概念所规定的。因此,我们认为,只有人类的自由创造性实践才会使得人与现实(自然、社会、人自身)生成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从而生成出美和审美及其艺术,使得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成为“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的实践活动,成为具有建构功能、转化功能、解构功能的实践活动,从而生成形形色色的审美形态及其文学艺术表现形式。

人类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的发挥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社会实践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简单地说来就是:获取性实践—→创造性实践—→自由创造性实践。人类的最基本的生计活动:吃、喝、住、穿、行等,基本上也就是这样一个发展过程。比如,人们的吃,最先是与一般的动物相似,在大自然之中获取现成的植物的果实、块茎、块根,采集一切可以食用的茎杆、坚果,捕捉飞禽走兽,狩猎野生动物,捞捕水生动物,逐渐地在了解大自然的万物生存规律的基础上发展为自己的创造性实践活动,以某种创造性实践活动来获得必要的食物,比如,农作物的种植,瓜果的栽培,家畜的饲养,鱼虾的养殖等等,直到旧石器时代早期人类发明了火的运用,人们的进食活动才迈上了“自由创造性实践”的一定高度,才可能慢慢地进入到“烹饪艺术”的“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的建构。德国人类学家尤利乌斯·利普斯在《事物的起源》之中关于原始人类的生存有过一些精彩的描述:“人类从其开始,就依赖大地所赐予的礼物而生存。我们今天基本食物——面包、肉、鱼、水果和蔬菜,同样是最早在地球上游荡的人类赖以生存的东西。”七万五千年前的尼安德特人在地球气候的巨大变迁面前,就是依赖着大自然的赐予得以生存。“这种旧石器时代人类经济形式的特点是一群人的集体狩猎。他们以犀牛、猛犸、鹿、欧洲野牛、多毛犀和洞熊的肉,作为浆果、籽实等植物性食品的补充。这些早期人类留下的狩猎工具和武器表明,单独猎人若无他人合作是不可能杀死任何巨兽的,因此必然要集体狩猎。这一经济形式决定了集团组织是个人能够生存的前提条件。整个集团合作的另外原因是,一个猎物的肉的数量远远超过个体家庭的需要,足够在家庭圈子以外的分配。这种社会习俗决不是为了人道主义,‘大家平分’出之于经济的需要。”这些原始人由于缺乏食物而导致生活不固定;为了生存,一个小的集团亦必须开拓大片领土,这使得他们不得不连续地迁徙。“在此社会发展早期阶段,劳动分工已有发展,妇女主要采集植物性食品,如水果、籽实、根和球根,男子则提供肉和鱼。”他们使用的工具虽然很粗糙,但是已经表明他们已经积累了许许多多的智慧。“我们即使把狩猎和采集当作最古老经济形式,也不意味着这种生活方式就是‘开始’。他们许多技术和关于武器、工具、捕机、狩猎方式和熟食的知识,证明已经过了长时期的发展。在此以前人类的智力,已使人超越于动物之上,动物被迫使自己身体适应于食物的天然状态,而人类却发现一种方法使所发现的食物更适合自己的体质。他借助于火把粗糙之物变为可食之物,使食物有味道和易于消化。” [1]77-82正是这样一个“获取性实践—→创造性实践—→自由创造性实践”的社会实践的发展过程使得人们的食物和进食活动逐步审美化和艺术化,从仅仅果腹的进食逐步演变为饮食文化和烹饪艺术。其他的基本生计活动(喝、住、穿、行等)大致上也是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才在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比较高的时期和民族那里建构起基于自由创造性实践的“审美化”和“艺术化”的饮食、建筑、服饰、交通的生计活动及其表现形式,这样才产生了酒文化艺术、建筑文化艺术、服饰文化艺术、行旅文化艺术。换句话说,这些人类最基本的生计活动的“审美化”和“艺术化”都是人类的社会实践的发展结果,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的结晶。至于那些远离人类的实用的、认知的、伦理的功利目的的美和审美及其艺术,那更加是在人类的最基本生计活动的审美化和艺术化的基础上生成出来的,也就是更高级的自由创造性实践的产物,或者说更高级的自由创造性实践的建构功能的结晶。

从人类社会实践的具体表现形式来看,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也有一个以物质生产为中心,以话语生产为中介,以精神生产为标志的错综复杂的发展过程。这个错综复杂的发展过程,也可以简化为“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的双向发展过程。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物质生产的建构功能是最终决定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早已揭示了的。其中的缘由是非常清楚的:其一,没有物质生产的建构功能,人类每一个个体的肉体存在就是不可能的,而且因此人类社会也就不可能存在了。其二,没有物质生产的建构功能,人类的审美需要就不可产生出来。按照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大致分为七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所属需要,尊重需要,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而高一级需要的产生必须在低一级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审美需要是比较高的人类需要,它必须在实用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所属需要,尊重需要)、认知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产生出来。而实用需要、认知需要的满足是必须通过物质生产的建构功能的。其三,没有物质生产的建构功能,人的感觉器官也就不可能成为审美器官,而没有审美器官,美和审美及其艺术也是不可能建构起来的。考古学和史前艺术史已经揭示,人类的审美需要和审美器官是经过人们的制造生产工具、生活器具、斗争武器以及加工采集物和猎获物的物质生产而建构成为审美器官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说得明白:“只是由于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 [2]126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人的感觉器官,能够进行审美感受的感觉器官是物质生产的产物。其次,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话语生产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中介环节。从物质生产要过渡到精神生产,就必然地要依靠话语生产这个中介因素,也必然会经过话语生产这个中介因素。这是因为,人类的物质生产是必须在人类的群体之中才能进行的,也就是必须在人们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之中才能够进行的。而正是在这种社会关系或生产关系之中,人们才会必然地产生交流的需要,这种交流的需要就生产了符号和语言(语言,言语,话语)及其语言活动(话语生产),而话语生产和语言活动等等符号活动就使得人们具备了进行精神生产的前提条件:人的内在的大脑、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可以接受和处理各种各样的信息和思想感情,而人的符号系统和语言系统则可以表达和传输信息和思想感情。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之中对此作了精辟的分析。他指出:“劳动的发展必然促使社会成员更紧密地互相结合起来,因为它使互相支持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并且使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共同协作的好处。一句话,这些正在生成的人,已经达到彼此间不得不说些什么的地步了。需要也就造成了自己的器官:猿类的不发达的喉头,由于音调的抑扬顿挫的不断加多,缓慢地然而肯定无疑地得到改进,而口部的器官也逐渐学会发出一个接一个的清晰的音节。”语言是从劳动中并和劳动一起产生出来的,这个解释是唯一正确的。“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脑就逐渐地过渡到人脑;后者和前者虽然十分相似,但是大得多和完善得多。随着脑的进一步的发育,同脑最密切的工具,即感觉器官,也同步发育起来。正如语言的逐渐发展必然伴随有听觉器官的相应的完善化一样,脑的发育也总是伴随有所有感觉器官的完善化。鹰比人看得远得多,但是人的眼睛识别东西远胜于鹰。狗比人具有敏锐得多的嗅觉,但是它连被人当作各种物的特定标志的不同气味的百分之一也辨别不出来。至于触觉,即在猿类中刚刚显示出最粗糙的萌芽的触觉。——脑和为它服务的感官、越来越清楚的意识以及抽象能力和推进能力的发展,又反作用于劳动和语言,为这二者的进一步发育提供新的推动力。” [3]376—378就是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人类的诸如科学、道德、宗教、艺术等等精神生产活动才产生出来。再次,精神生产的建构功能是人类和人类社会的主要标志,然而精神生产的建构也离不开话语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建构功能。应该说,人类和人类社会的本质特征和本质标志就是在物质生产基础上经过话语生产的中介而形成的精神生产及其具体表现形态(科学、道德、宗教、艺术等等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如果说某些形式的生产劳动,或者某种形态的符号活动和符号系统,在某些动物那里也存在的话,比如,蜜蜂营造蜂房,海狸修筑海堤,黑猩猩用连接的套筒勾取高处的食物,蚂蚁、蜜蜂、黑猩猩的特殊身体符号活动和符号表达等等,那么,惟独人类的精神生产及其表现形态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系统,在所有动物那里,哪怕是在高级动物那里,也都是没有的。因此科学、道德、宗教、艺术等等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精神生产活动,也可以说是把人类与所有动物区别开来的根本标志。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精神生产的建构功能,虽然构建了人类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系统,但是,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仍然离不开话语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建构功能。其一,它们必须依靠物质生产来支撑,正如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中所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4]776。其二,它们必须运用话语生产的建构功能来表达、交流、传播。其三,它们必须由物质生产和话语生产所建构的社会存在来决定。这也说明,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的建构功能也是在这个整体的统一作用下实现的。

虽然按照本质来看,人类的社会实践(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都应该是自由创造性实践,也都应该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活动,都应该具有一定程度的审美因素和艺术元素,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都是审美活动和艺术活动。因为人们的物质生产毕竟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实用需要而进行的,它讲求的主要是“利”,使人能够生存下去和不断发展;而人们的话语生产主要是为了人们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而进行的,它追求的也是“利”,让人们的实用需要能够得到更好的满足;像科学这样的精神生产则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认知需要,它追求的是“真”;像道德这样的精神生产却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自我实现需要(或者说,伦理需要)而进行的,它追究的是政治、道德上的“善”;像宗教这样的精神生产又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非现实的自我实现需要而进行的,它企求的是幻想化的“圣”。在精神生产之中,唯有艺术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而进行的,只有它才是纯粹地追求“美”。因此,艺术是审美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那么,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要实现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目的,构建起审美王国和艺术世界,就是要达到一定程度的自由创造性实践和创造性实践的自由,亦即超越物质生产的实用功利目的,建构出话语生产的符号象征的形象世界,显现出精神生产的审美目的。这样自由的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最先实现的就是柔美形态及其艺术世界,西方人称之为优美形态及其艺术世界。

二、实践的建构功能与自由的文学艺术

 总体上说,人类的社会实践就是执行着改变世界(客观世界,主观世界)的功能,以创造出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一切条件,使得人类可以全面地、自由地、可持续地发展。因此,实践的最基本功能就是肯定性的建构功能——建造构筑起一个适宜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世界。这种功能的实现就是一个达到实践的自由的过程,即,人们认识和运用自然和社会的规侓来实现自己的某种目的。在这种自由实践的基础上,现实世界的对象不仅可以满足人类的各种物质的和精神的实用需要(包括认知的需要,伦理的需要),实现人们的实用目的(包括认知目的,伦理目的),而且可以超越这些实用的功利目的,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实现人们的审美目的,生成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而且这种审美关系是超越了个人而形成为某一社会群体的共同关系,这时现实的对象就在这种审美关系之中生成为审美对象,或者说,从实践的功能的角度来说,建构成为审美对象,即,建构为以自己的外观形象来显现实践的自由的肯定价值的对象。因此,从实践美学的角度来看,美就是显现实践自由的形象的肯定价值。换句话说,美又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形象显现,因为人的社会实践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和活动。所以,我们认为,美(广义的美,尤其是狭义的美——柔美,即优美)是人类实践的建构功能的生成物。一般说来,这种实践自由的生成物,在表现形态上显现为一种和谐的状态,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柔美,也就是西方美学所谓的优美。

 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人类的实践活动及其某种程度的自由的达到大体上是沿着“获取性实践—→创造性实践—→自由创造性实践”的过程来进行的,也就是说,人们的实践活动是遵循着一个先易后难的原则,从最容易得到成功的生计活动开始,逐渐扩大范围,逐步实现社会实践的创造性和自由创造性实践。就拿人类最基本的生计活动——吃、喝、住、穿来说,人们最早的食物、饮料、房屋、衣服都是取之于大自然的现存之物,所谓茹毛饮血,食肉寝皮,穴居洞处,掬流而饮,树叶遮体……在这些实践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基本上平和的,和谐的,没有遇到不可克服的大自然的抵抗或反抗,大自然对人类提供了一些可以比较好地生存和发展的条件,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达到了一定的超越功利性、实现审美目的的自由程度上,人们就可能与这样的和谐友好的大自然形成一种和谐宁静的审美关系,这样就生成了柔美(优美)的审美对象,以这样的柔美(优美)审美对象为摹本和中介,早期人类就创造出了表达这种柔美(优美)审美对象的艺术作品。因此,我们认为,人类最早的艺术作品应该是表达柔美(优美)审美对象和人们和谐宁静的柔美感(优美感)的“自由的文学艺术”。

这种“自由的文学艺术”应该具有这样一些主要的审美特征:第一,它应该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结晶,具有“天人合一性”。第二,它应该是柔美(优美)对象的形象显现,具有“自由协和性”。第三,它应该是人类和合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形象显现,具有“阴阳和合性”。

    第一,实践的建构功能首先是在尽量利用大自然的原料来实现人类的某种目的,从而创造出能够肯定和确认人的本质力量的产品,从本质上来看也就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这样的产品,特别是“自由的文学艺术”作品,就应该是自然的规律性与人类的目的性(尤其是审美目的)相统一的结果,因此就具有“天人合一性”。所谓“天人合一”就是指,自然(天)与人类(人)在社会实践(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中达到一种对立统一的状态,或者说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比较充分地运用自然的规律来比较好地达到了自己的实用目的、认知目的、伦理目的、审美目的,从而比较充分地达到了自然规律性与人类目的性的统一境界。实践建构功能的“天人合一”本质构建了具有天人合一性的柔美文学艺术,这应该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共通现象和共同规律,因此,无论中外,最初生成的文学艺术及其作品就是柔美的文学艺术及其作品。德国诗人、美学家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的第27封信中关于最初的艺术生成曾经指出:“正如形式逐渐地由外部到人的住所,家庭用具,服装,接近人那样,形式最后开始占有了人本身,起初只是改变人的外表,后来也改变人的内在。快乐的无规则的跳跃变成了舞蹈,不定型的手势变成了优美和谐的手势语言;表现感受的混乱不清的声响进一步发展,开始服从节奏,转变成为歌曲。如果说特洛亚的军队像一群鹤似地以刺耳的呼喊冲向战场,那么希腊军队则迈着高雅的步伐静悄悄地接近战场。在前一种场合,我们只看到盲目力量的放纵,在后一种场合,我们看到了形式的胜利和法则的纯朴威严。” [7]94这里对于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所构建的柔美及其文学艺术表现作出了精辟阐述,说明了最初的文学艺术所具有的自然规律性与人类目的性的实践统一整体性,也就是“天人合一性”。在他看来,最初的文学艺术,无论是舞蹈,还是歌曲,或者哑剧、诗歌,都具有“优美和谐”的特点,结合了“形式的胜利和法则的纯朴威严”,也就是结合了人类的审美目的和自然的规律性,而这种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也就是“自由”状态或境界。在此。我们还想指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在中国传统哲学和美学思想中表现得更加突出,西方传统哲学和美学思想在古希腊时代也是追求“天人合一”的,那时的思想家把自然称为“大宇宙”而把人的心灵称为“小宇宙”,并认为大宇宙与小宇宙应该是同一的,具有同一的“始基”(水,火,“水、火、土、气”“四根”,原子,理念,“四因”等等),并且相适应。但是,到了西方近代哲学“认识论转向”以后,“天人相分”的思想逐渐占主导地位。而中国传统哲学和美学思想始终是坚持和发扬“天人合一”的传统思想的。当然,中国传统思想的儒家、道家、释家的交融互补还是“和而不同”的。在“天人合一”思想上,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到人伦之“仁”,道家坚持“天人合一”到“法自然”的“道”,释家则张扬“天人合一”到“人心”之“心性”,然而在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这一点上却是三家一致的。因此,一般说来,古典形态的文学艺术大多都保持和显示出“天人合一性”,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种柔美文学艺术的“天人合一性”也是我们建构未来生态美学及其文学艺术的主要根源和必要借鉴。

    第二,实践的建构功能的肯定性性质,既肯定了人的本质力量及其对象化,又肯定了自然对象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形象显现,因此,它所建构起来的是柔美形态及其文学艺术,这种柔美文学艺术就必然地具有了“自由协和性”,能够把事物的功利性和非功利性,把自然的规律性和人的目的性,人的个体性和群体性统一起来,从而达到社会实践的某种程度的自由状态和境界。从新实践美学的角度来看,实践的建构功能所构建的美和审美及其艺术是社会实践达到一定自由程度的产物,因此,实践的自由就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根本。因而我们可以说,美是显现实践自由的形象的肯定价值,或者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形象显现。我们这里的关键词——自由的涵义有这么三层:其一,从主要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物质生产的角度来看,实践的自由就是指,人们运用自然的规律来达到人的某种目的的状态,或者说,实践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状态。恩格斯说:“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反杜林论》) [4]456毛泽东说:“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9]833实践的建构功能就是以感性形象来显现这种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所达到的一定的自由,从而肯定人的本质力量。其二,从主要处理人与自身的关系的精神生产的角度来看,实践的自由就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超越了实用功利目的而实现了审美目的,实现了功利性和非功利性的统一的状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巴黎手稿》)中指出:“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 [2]97也就是说人类的社会实践是超越了物质的和精神的实用功利目的的活动,主要是一种自由的创造性实践,尤其是讲求精神生产的自由。其三,从主要处理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的话语生产的角度来看,实践的自由就是指,在社会实践中个体和群体的统一状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10]294人类的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只有在个体和群体相统一的自由状态中才可能构建出显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形象世界,通过个体来肯定人类的群体和人类社会,显现出人类社会的主体间性的审美价值。简言之,实践的建构功能构建出来的柔美文学艺术必定具有“自由协和性”。

    第三,实践的建构功能同样充分肯定了人的把不同事物以及事物的不同方面和合统一的本质力量,它构建起和而不同却对立统一的柔美形态及其文学艺术,具有了“阴阳和合性”。众所周知,所谓“柔美”(西方所谓的“优美”),是“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的,亦即,万物背负着阴,怀抱着阳。阴阳二气相激荡而达到和谐。 [8] 47—48因此,柔美及其文学艺术表现是在社会实践中经过了实践建构功能的对立统一的“和合”过程而构建出来的和谐形态的形象显现。它必然会在人的和合本质力量对象化过程中充分地显现为和谐的形式,尽可能地显现出柔美的形式美规律:比例、对称、整一、和谐、节奏、均衡,等等。换句话说,实践的建构功能以柔美的形式美规律建造出了显现人类和合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符号象征的自由的文学艺术。人类的社会实践之所以能够在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之中把人类和合本质力量对象化为阴柔形式美的文学艺术的形象世界,也就是因为,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特别是在长期的物质生产劳动中,通过加工改造工具、武器、生活用具、猎获物、劳动获取物等等,发现、总结了诸如比例、和谐、对称、节奏、均衡、整一、光滑等等的形式规律,并把这些形式规律从实用功利方面转化到审美超功利方面,逐渐形成了形式美的规律,并且积淀为人的和合本质力量及其心理定势、动力定型、灵巧技艺、符号话语的比较固定的模式。

    从中外文学艺术史的实际来看,人类最初的文学艺术大概主要就是这种具有“天人合一性”、“阴阳和合性”、“自由协和性”的柔美文学艺术形态。张松如主编的《中国诗歌史——先秦两汉部分》把中国的上古诗歌(上古歌谣)分为劳动歌、祭歌、“族歌”、情歌等几大类,从这些上古歌谣的内容和形式来看,几乎都是实践的建构功能构建的自由的柔美文学形态。劳动歌是人类最早出现的诗歌。如《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宍(肉)。劳动歌是再现生产过程和传授实践经验的早期原始诗歌。比如傣族古歌谣的《摘果歌》、《吃菌歌》、《抬木头歌》、《打猎歌》等等,“都形象地再现了生产劳动过程,具有传授真知的认识功能”。这些对物质生产劳动的直接反映的劳动歌,应该是原始人自由的创造实践的实录。“原始的祭歌、咒语大多带有从劳动演变而来的痕迹,如果除去附加在它们身上的宗教祈祷语或神秘的礼仪外壳,裸露着的便是农耕生产的实践经验、战胜自然灾害的方法以及幻想控制周围世界的企图。所以原始的祭歌咒语一般都具有宗教与世俗、真与幻相统一的特点。”比如,相传为舜的《祠田辞》:“荷此长耜,耕彼南亩,四海俱有!”驱除旱魃神的咒语《神北行》:“神北行!先除水道,绝通沟渎!”这些应该都表现了原始人的劳动魔法,是实践的自由采用了幻想的、宗教的形式表达,应该是实践的自由得到实现的柔美形态。氏族部落的“族歌”——图腾歌舞,比如《葛天氏之乐》:“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万物之极》。”(《吕氏春秋·古乐》)这种最初的图腾歌舞是一个自然崇拜、图腾信仰与传授生产经验等多种因素混杂的复合体。此景此情也应该是一种实践建构功能的自由表达。“它那如火如荼的热烈场面,那如醉如狂的情感状态,那喜怒哀乐的复杂心理活动,正是文学艺术从实用、巫术仪式向艺术活动的过渡,也是诗歌、音乐、舞蹈从生产过程逐渐解脱而趋于独立形态的前奏。”至于情歌、战歌、恋歌、婚歌等等“抒情诗歌的萌芽”就更是原始人实践自由性的直接形象显现。 [11]13—35也许原始诗歌之中这种柔美形态并不纯粹,但是其主导倾向是实践建构功能的肯定性表达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原始的雕塑、绘画(洞穴壁画,岩画)同样大多数是柔美形态的。像奥地利维伦多尔夫的维纳斯。据法国艺术史家埃马努埃尔·阿纳蒂的《艺术的起源》一书的描述:“这是一个年长妇女的小雕像,双臂靠在隆起的乳房上。精心编织的发束遮住了她的脸部。在欧亚大陆的旧石器时代的艺术中,形象艺术平行发展出两种倾向:一种是集中于人物形象——特别是女性的,另一种是特地选择动物作为表达的对象。” [12]126这尊小雕像我在奥地利自然博物馆里看见过实物,本身可谓小巧玲珑,尽管雕像的“丰乳肥臀”特别显眼突出,不过,它不过是在显现女性的性特征,而在整体上仍然是柔美的,至少在原始审美观念之中,应该是优美风格的,小雕像的头发的雕饰那样细腻,似乎最能表达她的阴柔之美。关于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系列洞穴壁画,埃马努埃尔·阿纳蒂指出:“在人们试图概括这种艺术的类型时,大家发现其主题体系基本上由动物和象征的组合所构成。人们发现在欧洲有5个题材构成了整个世界岩画艺术的特征:(1)人形;(2)动物形;(3)地形结构与表达;(4)工具和物品;(5)几何标记和图案。所不同的是不同主题和不同地区的数量关系。人形作品一般来讲不太普遍,它们所覆盖的作画的岩石表面要远少于动物形作品。这些动物形构成了主要的题材,无论从图画的数量讲还是从所占据的岩石表面的数量讲,都是如此。另外,人形图案大部分时间都比动物形图案更概略。这些人形图案看起来经常是在表现人形生灵而不是真正的人类。除了少数的例外,这些人形图案既不是肖像也不是真正的人,而是神话人物的形象,总而言之是想象出来的。” [12]175实际上,画面所描绘的是原始狩猎人司空见惯的那些动物,如阿尔塔米拉洞穴壁画上的公牛和鹿,法国阿烈日“三兄弟洞穴”中的牛、马,意大利阿塔乌拉洞穴中的牛,葡萄牙塔霍河谷,福拉特尔和西班牙加利西亚,坎波拉梅伊罗的鹿,等等,尽管这些动物的形体并不娇小,但是,在原始猎人的眼中却是被捕获或者被驯化的“人化的”对象,所以对人并不构成威胁和冲突,而是实践的建构功能所构建的柔美形态的审美对象被描摹在画面上。 [12]174—180内蒙古阴山岩画中的一些关于原始人狩猎、祈祷、交媾等等的场面,也都是一些优美的岩画。考古人员记述狩猎岩画:“画面左下方有三个人,左边一个人,右手握物上举,右边两人,均双手上举,两腿叉开,中间一人有尾饰,似正在祈祷或舞蹈,周围有北山羊、马等动物。画面右上方有一猎手手执大弓,前方有两只北山羊。右下方有马、羊等动物。”还有一幅交媾图:“这幅岩画凿刻在山顶岩盘上,有些地方已模糊不清。画面内容十分复杂,其中有三对男女正在交媾,头向相反,上肢外伸,腿弯曲,臀部连接在一起。这种岩画内容,是与远古时代生殖崇拜思想联接在一起的。画面上还有马、北山羊、牛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长角动物,杂乱分布于各处。下边有一个双手上举的人,五指分开,双腿弯曲,系尾,作舞蹈状。画之右方(南)有一石缝,石缝往右有一人手持猎获物,其旁又有人,上肢和两腿伸开,脚尖朝上,系尾,似作舞状。两人之前方,为一群动物,主要是羊。” [13]67—68这些内容分明就是原始人的日常生活的写照,表现了他们的狩猎活动,舞蹈活动,祭祀活动,交媾活动,而且以符号化象征手法和想象性构图布局,把这些日常生活活动交织在一起,显示出一种写实性与神秘性相统一的艺术风格。其中当然具有原始宗教的动物崇拜、生殖崇拜、祭祀礼仪的涵义,不过,这也说明远古时代的岩画、洞穴壁画等等是原始艺术和原始宗教合二为一,浑然一体的,还不是纯粹的艺术型式。不过,从这些原始的岩画和洞穴壁画之中,我们可以推测出,作为原始艺术基础的原始艺术家的技艺本身已经在原始宗教活动形成之前就已经在长期的物质生产劳动之中铸就了,不然的话,就是有了进行原始宗教的崇拜、祭祀、礼仪等等的动机和活动本身,也不可能那么生动地以符号象征化形象描绘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不可能认同艺术起源于巫术(宗教)的学说。而只能认为,远古时代的这些文学艺术作品主要是人们的社会实践的一定自由的形象显现,主要是和谐、协调、宁静的审美表现形态,因此,也就主要是柔美的文学艺术形态。这正是实践的建构功能的肯定性建构的结晶。

三、实践的建构功能与文学艺术的生成

实践的建构功能是文学艺术的最早缘起。关于艺术的起源,古今中外众说纷纭,至今尚无定论。大致说来有这样几种主要学说:模仿说(亚里士多德),游戏说(席勒,斯宾塞),进化说(达尔文),劳动说(毕歇尔,普列汉诺夫),本能升华说(弗洛伊德),巫术说(弗雷泽,雷纳克)。这些学说都从某一个角度揭示了文学艺术的起源的可能性,但是都没有能够完整地揭示文学艺术的起源。我们认为,从人类的存在的根本——社会实践出发,应该是解决文学艺术起源论的阿基米德支点,因为离开了以物质生产为中心,包括话语生产、精神生产的社会实践,人本身就不可能生成,也不可能存在,那么,作为人类的审美创造物的文学艺术就必定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伴生物,正是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构建了最初的文学艺术,并且源源不断地构建出不同时间和空间里的文学艺术。因此,我们认为,文学艺术起源于以物质生产为中心、包括话语生产、精神生产的整个社会实践。或者更加确切地说,文学艺术缘起于物质生产劳动,经历了从物质生产到话语生产再到精神生产的发展过程,然后又经历了与科学、道德、政治、宗教相分离的发展过程,并且经过生物进化,本能升华,模仿、游戏、巫术等等中介因素,逐步丰富化、纯粹化,最终成为比较纯粹的“美的艺术”。这个发展过程,从人类社会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开始,一直到18世纪启蒙主义时代才大体上完成。

首先,实践的建构功能构建了审美主体。人类的社会实践建构了具有进行艺术生产和艺术消费(艺术创造和艺术欣赏)能力的审美主体。具体说来,物质生产(劳动)建构了审美主体的创造器官(灵巧的手)、感觉器官(敏锐的五官)、中枢神经系统和外周神经系统(人的大脑和传导系统);话语生产建构了创造和应用符号系统的审美主体,使得人类可以以符号象征系统建构艺术世界;精神生产建构了具有精神意识的审美主体,使得人类能够建构出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系统。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作了精彩和精辟的阐述:“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只是由于劳动,由于总是要去适应新的动作,由于这样所引起的肌肉、韧带以及经过更长的时间引起的骨骼的特殊发育遗传下来,而且由于这些遗传下来的灵巧性不断以新的方式应用于新的越来越复杂的动作,人的手才达到这样高度的完善,以致像施魔法一样造就了拉斐尔的绘画、托瓦森的雕塑和帕格尼尼的音乐。”[3]375-378正是物质生产劳动构建了人的灵巧的手,使得人们可以创造出美的文学艺术作品。还是在物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了人的符号象征系统和语言系统,形成了人的话语生产,生成和运用符号象征和语言话语来建构人类的对象世界。这样就使得类人猿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不断完善,成为了人的大脑和神经系统。随着脑的进一步发育,同脑最密切的工具,即感觉器官,也同步发育起来,使得人的眼(视觉)、耳(听觉)、鼻(嗅觉)、舌(味觉)、身(触觉)的五官感觉及其感觉器官成为了人的感觉器官,从而形成了人的精神生产。这种精神生产建构了包括科学、道德、政治、宗教等等并与艺术浑然一体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这些精神生产的不断实践,逐步分化成比较纯粹的艺术,同时促进了右脑的发达和感觉器官的进一步审美化,建构出了审美器官,即能够感觉审美对象的审美属性的器官,即马克思所说的“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正是具备了这些最基本的条件,人才能够成为审美主体,才能够凭借五官感觉(尤其是视觉和听觉)及其感觉器官(主要是眼睛和耳朵)去感受对象世界中的美,在人类的发达大脑的整理之下构成审美意象,并且通过仿佛具有魔力的灵巧的手、具有属人的表意功能和魅力的符号象征系统和语言系统,建构出一个精彩纷呈、变幻无穷、令人陶醉的审美艺术形象世界。美国遗传人类学家斯宾塞·韦尔斯也有类似的推测。他利用其他人类学家,如理查德·克林的论断指出:人类原始时期的“大跃进”的条件有三:第一,人类开始使用不同的工具,有效地利用石头和其他材料。第二,首次出现了制造工艺,思想观念上前进了一大步。第三,人类利用食物资源的能力较前有了显著提高。总之,这些变化全部反映在人类的行为变化上,包括DNA的变化。“这些变化只能发生在旧石器时代后期,因为那时,人们已经能够有效地进行交流。他做出这一推断,是因为在旧石器时代后期现代语言出现了丰富的语法和表达方式。多数人类学家认为,语言能力是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先决条件,复杂的社会体系的形成,肯定是那个时期人们行为变化的结果。克林相信,行为的变化是因为人的大脑发生了变化。”[5]119大脑的变化就受到人类形成了较高的心智也就逐步产生了思想。“思想的结果是产生文化。它最初起源于狩猎时相互合作,因为狩猎需要思考,需要群体的合作,复杂的社会行为中产生了包括艺术、科学、语言以及所有人类生活的‘装饰品’。”[5]123 也就是说原始文化是一个艺术、科学、宗教、道德等等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浑然一体的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的产物。我们不能同意斯宾塞·韦尔斯的人类同出于非洲古猿的扩散说,但是他综合许多人类学家论断的推论倒是有道理的。

其次,实践的建构功能构建了审美客体。人类的社会实践使得对象世界成为“人化的自然”,为建构艺术世界构建了现实世界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所谓“人化的自然”,简单说来就是,与人的关系亲密的,为人的,能够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自然界。正是在人类的长期的,以物质生产为中心,包括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社会实践中,自然界逐步地由与人关系不密切,甚至威胁到人的生存的“自在的自然”,转化为与人关系密切的、能够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为人的自然”,这个转化的过程就是“自然的人化”,其结果就是“人化的自然”。事实上,只有人化的自然才可能与人生成审美关系,也才可能产生关于自然的美和审美及其艺术。以太阳为例,当太阳还是“自在的自然”时,它是威胁人类生存的对象,不可能成为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对象,只有在经过了人类的实践(主要是物质生产)以后,当太阳转化为“为人的自然”,能够确证人的本质力量,与人关系密切的自然,即“人化的自然”时,太阳才逐步成为人的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对象,成为人类关于太阳的传说、诗歌、绘画、散文、音乐、舞蹈等等艺术的永不枯竭的源泉。中国古代神话《后羿射日》刚好记录了这个关于太阳的“人化的过程”,揭示了自在的自然(十日当空)不可能成为人们的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对象,而必须经过“后羿射日”(物质生产的想象性表述)成为“人化的自然”(一日当空)时,太阳才可能被实践建构成为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对象,因此在《诗经》、《楚辞》等等以后的文学艺术作品之中才建构出了“太阳”这个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对象,并且成为人类文学艺术的一个“母题”、原型和源泉。因此,人化的自然是自然美的根源。同时,不同的社会实践也会建构起不同形态的“人化的自然”。物质生产直接改造了大自然,它建构了“人造的人化自然”,像形形色色的金鱼,各种各样的菊花,防风林,水库等等;话语生产运用一定的符号象征系统把大自然与人联系起来,建构出“符号的人化自然”,比如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的“比德说”转换成的“梅、竹、菊、兰”的“四君子”,“松、菊、梅”的“岁寒三友”,“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象征长寿的蟠桃,等等;精神生产在意识(认知、感情、意志,尤其是想象)之中,把大自然与人类社会联系起来,建构起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想象的人化自然”,例如中国神话中的“瑶池”,“天宫”,“蓬莱仙境”,中华民族的图腾:龙,长生不老的“黄鹤”,《白蛇传》中忠贞不渝的白蛇和嫉恶如仇的青蛇,等等。这些“人造的人化自然”、“符号的人化自然”、“想象的人化自然”所构成的与人关系密切的、能够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为人的自然界及其形形色色对象就成为了文学艺术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头活水。

再次,实践的建构功能建构了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人类的社会实践使得人和现实世界的关系超越人对现实世界的实用关系、认知关系、伦理关系,构建成为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为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生成构筑了平台和前提。所谓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就是指,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对象能够满足人的审美需要,而人也要求对象能够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的,人对现实的特殊关系。这种“审美关系”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审美关系是一种超越了功利性目的的关系,具有超功利性;审美关系是一种主要与对象的外观形象所发生的关系,具有外观形象性;审美关系是一种饱含着人类情感的关系,具有情感感染性。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并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在人类的长期社会实践之中逐渐生成的,或者说是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构建出来的。俄国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在《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第二封信的结尾说:“不,敬爱的先生,我坚决地相信,如果我们不把握着下面这个思想:劳动先于艺术,总之,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它们,那么我们将一点也不懂得原始艺术的历史。” [6]93l鲁迅在自己所译的普列汉诺夫该著作的序言中也充分肯定了这一思想。而人们之所以能够从最初的功利观点转到审美的观点上来,也只是由于人们的社会实践,特别是物质生产劳动,才使得原始人能够从功利观点转到审美观点上来,建构起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然后在这种审美关系的基础上在自然对象建构了审美对象,在人身上建构了审美主体,在美和审美的基础上产生出了美的艺术。不过,普列汉诺夫的“劳动说”只是强调了物质生产(劳动)的决定性作用,而忽视了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的中介作用和强化作用。如果说,物质生产建构了审美关系的超功利性,那么,话语生产就建构了审美关系的外观形象性,精神生产则建构了审美关系的情感感染性。话语生产的建构功能在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建构过程中,主要是以象征符号系统和语言话语系统来实现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建构起艺术的形象世界,而不像实用关系中以事物的实际存在的可食、可衣、可居、可行的实用性质来实现人对现实的特殊关系,也不像认知关系中以事物的抽象存在的感性、知性、理性的知识性质来实现人对现实的特殊关系(建构起科学的理论世界),同样不像伦理关系中以事物的政治、道德、法律等等社会关系的性质来实现人对现实的特殊关系(建构起道德、政治、法律等的伦理世界);更不像幻想关系中以事物的想象性夸张和梦幻变形的性质和状态来实现人对非现实的特殊关系(建构起神话、巫术的宗教世界)。那么,精神生产的建构功能则主要构建起审美关系的情感感染性,把人类的丰富情感通过超功利性的艺术形象世界的符号文本形式显现出来。通过这样三位一体的物质生产、话语生产、精神生产的交互反复发挥建构功能,一个完整的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及其美和审美以及艺术的审美世界就建构起来了。因此,我们认为,文学艺术的起源是以物质生产为中心,包括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的“三位一体”的整个社会实践的产物。

此外,我们看到,像人类社会实践中的诸如进化、本能升华、模仿、游戏、巫术等等具体的实践形式,就是实现文学艺术的纯粹化和丰富化的中介因素和强化因素。这些实践活动实质上是物质生产、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的错综复杂的组合体。它们综合起来发挥社会实践的建构功能,把精神生产之中的艺术逐步地与科学、道德、政治、法律、宗教等等其他的精神生产建构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区分开来,成为相对独立、纯粹、丰富的文学艺术。从而完成了文学艺术的建构过程,这个过程从大约1.8万年前旧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大约到18世纪启蒙主义运动基本完成。整个漫长的过程也就是一个社会实践建构的过程。一般说来,人类的进化的实践过程,主要奠定了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物质生物前提,并把这些物质生物前提向“人化”的方向发展,它可能与手的灵巧化,大脑的智能化,感官的审美化等等相交叉重合;本能升华的实践过程则是在物质生产(人自身的生产)的基础上,逐步超越一般的生理需要的满足和种族繁衍的实用目的,把性本能转化为非功利性的生命活动,追求人类饮食、生殖、婚姻、家庭生活之中的外观形象性和情感感染性的审美关系,把性、食等本能活动与讲究“色、香、味、形”的“美食”和讲求“外貌体态”、倾国倾城的“情爱”结合起来,逐渐成为“烹调艺术”和“爱的艺术”;模仿活动可以锻炼人们的观察事物,模拟对象、生成意象,描摹形象,融情入性,触类旁通,心骛八极的心意能力、想象能力和传摩能力,促使现实世界在审美关系中转化为符号象征化和情感对象化的比较纯粹的艺术世界;游戏活动把物质生产、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都朝着非功利化、虚拟化、主体化、自由化的方向展开,区分艺术活动与科学认识、道德完善、政治权力、法律约束、宗教信仰等等活动,逐步建构起自由自在,凝神观照,虚壹而静,澡雪精神的艺术境界;巫术活动把现实世界与虚构世界按照“互渗律”和“交感律”浑成一体,加强虚拟活动的现实性和魅力化,磨砺人们的感受力、想象力、虔信心、神秘感,丰富、强化艺术活动的“实践精神”的交融特质,一方面区别于单纯理论活动的科学活动,另一方面使神秘的神话、宗教世界世俗化,平民化,现实化,为文学艺术与单纯宗教活动的区隔创造条件,建构起带有某些神秘色彩,诡异特征的艺术世界。这其中的具体细节,还是一个庞大的科研系统工程,有待另外的文章专门论述。我们可以在前人(如亚里士多德、康德、席勒、卢卡奇、弗雷泽、雷纳克、弗洛伊德、荣格、达尔文等等)关于模仿、游戏、巫术、本能升华、生物进化等等与文学艺术的缘起的关系的论说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考古学和谱系学的探索,那么,艺术起源的奥秘就可以大白于天下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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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

[5] []斯宾塞·韦尔斯:《出非洲记——人类前史》,北京:东方出版社,200610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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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8月。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

[11] 张松如主编:《中国诗歌史——先秦两汉部分》,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7月。

[12] []埃马努埃尔·阿纳蒂:《艺术的起源》,刘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6月。

[13] 于锦绣、杨淑荣主编:《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考古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3月。

 

(载于作者《新实践美学的传承与创新》 录入编辑:文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