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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峰】略论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观念

    何谓“自然”?这似乎是个简单的问题,细究起来却那么复杂与暧昧。汉语中“自然”一词的字面义是“自己如此”。《辞源》中“自然”词条下有三义:一、天然,非人为的:二,不造作,非勉强;三,当然,即自当如此。[1]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上述义项中,“自然”并无作为“自然界”来讲的义项,这与俗常通行的概念形成了有意味的对照。

    在中国古典美学文献中,“自然”一词通常用作为形容词或副词,作名词的情况极少见;而现代汉语作为名词的自然(自然界)概念,实际上是西方近代机械论的产物,与中国传统美学中“自然”的本义相去甚远。现代人热衷谈论“自然”,这个词真正深邃的人文意蕴却正遭到遗忘。为探求“自然”的美学内涵,有必要对传统文化的主脉——道、儒、佛诸家的“自然”观念及其流变作一番梳理。

    一、道家的“无为”自然

    道家的基本精神便是自然无为。在《老子》中,“自然”词条共出现五次:一、“百姓皆谓我自然”(第十七章):二、“希言自然”(第二十三章):二、“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四、“以辅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五、“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这里的“自然”并非实体性范畴,而是对宇宙生命之情状的描述,指“道”本身的变化流行(河上公注:“无所法也”)。

    按照王弼对老子的解释,自然即无为而治。万物按其本性而生长,无既定之成规,亦无既定之目的(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无为,不仅是一种生命层面上的存在论态度,更是一种宇宙论层面上的发生学依据。“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万物以生也。”[2] 自然作为本体意义的“无”,描述了人道本身的无限性、无规定性和不可描述性。其实说自然是“无为”亦属强而名之,因为自然本身什么也不可能“是”,否则便将陷入无尽的阐释学循环。

    在《庄子》中,“自然”作为修饰词也作“无为”解(《缮性》:“莫之为而常自然”),作名词则作“本性”解(《天运》;“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应帝王》:“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自然无为即顺乎本性,物物而不为物所物,人人而不因人丧人。郭象注《逍遥游》曰:“天地者,万物主总名也。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这里的“自然”即是天地万物无为之本性,与古希腊的自然概念(υσιζ)颇为相通。现代西语中Nature一词仍保留着“本性”之义,意指事物本身有其内在依据而非出于外在强迫。这一内在依据(自然)包含了动力上的根源和自我完善的努力,是事物生长的最初依据和最后目的。

    在宇宙生成论的意义上,自然是天地万物之根据;而在生命态度的意义上,自然则是人世境界之极致。然而,如何才能真正顺乎本性、合乎自然?庄子开出的药方是弃绝文明而返朴归真。“堕枝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3] 人既有的生存方式早已背离自然状态,私欲的膨胀造成悲苦与倾轧,礼乐的繁复导致人性的扭曲。因此,得道之人懂得摆脱世务的桎棝,齐生死而达荣辱,游于逍遥之境,归于自然大化。概言之,“顺乎本性而无力”既是道家思想逻辑的起点,又是其审美实践的终点。

    二、儒家的“天命”自然

    早期儒家并不直接使用“自然”的概念,《论语》、《孟子》中竟无一处出现。但其所奠定的知天达命的人生观,则以“有为”的方式体现了顺乎自然的精神。《礼记·中庸》开篇便是:“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孔颖达指出,天命的实质意义即自然:“天本无体,亦无言语之命,但人感自然而生,有贤愚吉凶,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故云‘天命’。”[4] 人性既为天命所遣使,那么率性而为和修养教化都属于自然而然的范畴,而非老庄所指责的以人灭天。

    《中庸》又曰:“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君子具备至诚无欺的道德,便可荡涤胸襟而融入无穷的造化,达到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境界。早期儒家虽然并不注重世界起源与本质的探讨(“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5]),而是强调外部规范(礼)的建构与内心德性(仁)的培养,但仁有其本体层面的根据,这个本体便是天。

    儒家美学中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比德说,表明了人之心性与天地万物的同构。仁义之心根植于人的本性,因此也是必然的道德律令和审美诉求:“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6]。在人与天的原始关联中,蕴含着道德规则与审美标准的根本依据,“知天”之人即洞达内在使命、在礼乐文化中体认自然之道的人——君子。孔子所谓“五十而知天命”正是顺乎自然而心地从容之意。

    《孟子》更是明确将心性义理的最终根源归之于天,肯定“尧舜之心”乃是人人皆有的自然潜质,这对后世的理学与心学影响极大。同时,这也为儒家的价值取向找到了内在的支点,使其所提倡的积极进取的入世精神便获得了逻辑上的必然性。荀子有“以人制天”的思想,恰恰正是以对自然之道(天行有常)的自觉为前提的,“伪”(文化)对于“性”(自然)的扬弃,实际上预设了更高层次上向“性”(常)的回归。在这个意义上,较之老庄对人的简单否定是一个超越。

    后期儒家的理学和心学中,程朱王陆对天命、心性的解释虽然多有分歧,但其一致强调的是;只有在刚健有为的政治与伦理实践中,充分展开生命所禀赋的种种潜在可能性,方为真正的合乎自然;否则便是心性的自我消灭,恰恰是违天命、不自然的。由此可见,同样基于达乎天命、顺乎自然的出发点,儒家与道家却选择了完全不同的实践路径。

    三、玄学的“性情”自然

    对中国美学精神的形成而言,魏晋玄学是一个意义深远的融合。随着社会伦理的长期失序与审美风尚的变迁,道家的“无为”思想与儒家的“天命”思想碰撞交融,加之后来人乘佛教关于“自性”的思想影响,“自然”的观念拥有了更为丰厚的思辨内涵。

    何晏、王弼开创了“贵无”的一代玄风,认为伦理纲常亦出于自然,将老子的“无为而治”确认了形而上的性质。“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7] 向秀、郭象则在本体论上用“自然”彻底消解了“道”这个终极本原——“吾以自然为先之,而自然即物之自尔耳。吾以至道为先之矣,而至道者乃至无也。既以无矣,又奚为先?然则先物者准乎哉?而犹有物,无己,明物之自然,非有使然也。”[8] 在这里,“自然”被归结为万物的自我呈现(自尔),其间并无相生相成的因果关系(独化而相因),这使得物的特殊性从道的普遍性中解放出来,促生了张扬个体色彩的魏晋风度。

    当时最富有代表性和争议性的美学主张,是阮籍、嵇康提出的“越名教而任自然”。所谓任自然即让本性自由展开,而伦理纲常被置于从属的位置。“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廉让争夺,非白然所出也”。[9] 此种意义上的“自然”,实际强调个体情感(性)在自然概念下的合法性。然而在郭象看来,任自然却未必要越名教”,因为名教亦是内在于人的自然本性的:“故知君臣上下,手足内外,乃大理自然,岂宜人之所为哉?”[10] 此种自然观可以总结为:天人之为皆自然。

    自然对于名教的否定,以及对于名教与自然之分的否定之否定,构成了文明与异化之间辩证关系的古典式表达。入与出、仕与隐、朝与野,究竟何为真正的自然,固然无法在玄学的左右两翼之间内部解决,却促发了生命意识与山水精神的觉醒与反思。在审美实践上,形成了《诗品》中“人心感物”、“摇荡性情”的美学标准,以及《世说新语》时代“山水之美,天下共谈”的风流态度。谢灵运对山川林泉的钟情、陶渊明对田园生活的归依,更使“自然”拥有了清新任游的逍遥意味,而其最纯粹的物化形态——山水田园,则成为钟嵘所谓“神之所畅,孰有先焉”的性情所归。

    四、佛学的“本心”自然

    佛学给中国文化带来“空”的思想,使道家天地的自然大化受到了根本怀疑,“自然”于是在“色”与“空”的辩证语境下生发出新的内涵。与玄学家们从老庄那里阐发的自然观不同,道安提出“明乎万形之未始有,百化犹逆旅”[11],从根本上否定了玄学所谓自然独化的实在性。支遁诗曰:“寥亮心神莹,含虚映自然。”[12] 此处的“自然”并非玄学意义上的万物消长,而是指扫除一切妄念后“本心”的清净。

    僧肇进一步揭示了所谓“本心”的意涵——“万物无非我造”[13]。这实际上断言:世间变化皆为心之幻象,其本质是万法归一的“空”。所谓空,即一切皆无固定的本质(自性),皆于相互关联中得以显现(随缘而起)。《正法华经》云:“诸佛本净,常行自然;”“观法自然,诸法本无。”[14] 在早期佛经翻译中,“自然”一词曾用来替代自性(svabhava)、本相(prakrti)、涅架(nirvana)等概念,其意义复杂纠缠甚至相互矛盾,但后来随着般若空观的传播发扬,“自然”主要用以指本心的空明无妄。

    本心又称佛性、自性、真如,只是一个无规定的“空”,但人以眼、耳、鼻、舌、身这五蕴生发了现象界,此即所谓色法。如慧远所云,“罪福之应,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谓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影响耳。”由于万法唯心,因果业报只是一种“自然如此”的幻化,就像形之随影和音之随响,并不具有独立的实在。在般若学看来,色即是空,将色看空便可达自然之境。天台宗则有一念三千的“性具”说,世间万物都映照大千世界的自性,每一现象都是对空的直观。

    佛教的本土化和日常化促生了禅宗美学。禅宗更认为:人人皆内在地具有佛性,故砍柴担水无非妙道,只需依本心而行便可自然悟道,而不必另求佛踪。“迷人渐修,悟人顿契。自识本心,自见本性。”[15] 这种率性而为、不执色相的自然观念,与道家达生齐物、任游逍遥的精神颇为相通;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又与儒家将人伦世务归于自然名下的行动策略异曲同工。

    在佛风禅韵的浸染之下,“自然”由万物的无限而变为本心的空寂,被内在化、超脱化了,中国艺术因而拥有了清净空灵的美学意蕴。王维诗曰:“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16] 如此清幽通透的意境,在极度寂静中又包蕴了无限的灵动,非有自然空明的禅悟不能达致。

    五、中国艺术与自然之道

    随着儒道释自然观的碰撞融合与相互发明,推崇“自然之道”成为中国美学的内在追求。《文心雕龙》开篇云:“文之为德也人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壁,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唯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二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17] 将艺术的最终依据归于“自然之道”,揭示了大地万物/情性人心/辞采文章这三个维度的根本同一性。

    《文心雕龙》中提到“自然”共七处。除了彼开篇之句,还有“云霞雕色,有踰画工之妙;草目贲华,无待锦匠之奇,盖自然尔”(《原道》)、“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明诗》)、“察其为才,自然而至”(《诔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丽辞》)、“故自然高妙”(《隐秀》)“岂非自然之恒资,才气之人略哉”(《体性》),分别体现出自然之道在文章、心性、物色、才情诸方面的具体展开。

    由此确立的将文章作为天地人生之自然表达的传统,作为诗学原则为后世普遍认同。虽然历来对“自然”的理解各有所偏——“载道”派看到的是自然之理,“性灵”派看到的是自然之情,“山水”派看到的是自然之物,但莫不以“自然”为艺术美的依据。王国维《人间词话》云:“诗词贵自然。”在此,“自然”作为一个美学概念,指的是行云流水、毫不做作的本色流露,而其体现的正是最根本的“自然之道”。

    诗人崇自然之道者如陶潜李白诸大家,以率真的性情于天地间,除却一切矫揉粉饰,透出扑人的清新之气。传统书画对“自然”的境界亦是推崇备至,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曰:“大失于自然而后神,失于神而后妙,失于妙而后精,精之为病也而成谨细。自然者为上品之上。”这里的“自然”,正是一种囊括万殊却不事雕琢的大美。“贵自然”的精神深刻浸蕴于中国美学传统中,成为衡量艺术境界与人格风流的根本尺度。

    六、结语:“天人为一”的自然主义

    综上所述,“自然”正传统哲学和美学中意味深长,大致可归结为二个基本维度。道家美学从万物的文化流行中理解自然,认为一切存在者都无为无造,各顺其性方能长生久视;儒家美学从人生的道德使命中理解自然,认为仁义礼智之心生来便有,人须据此而行才能不失真诚;佛家美学从心境的空明无妄中理解自然,认为大千世界的事物缘起性空,万般法相背后是深邃的永恒。这三个维度上的“自然”经过玄学与禅宗的激荡生发,融合为大地、性情、心境相通相感的山水精神和空灵境界,造就了崇尚“自然之道”的艺术传统。自然之道不仅体现在林泉争涌的山水风物中,而且体现抱朴含真的生命情感中,更体现在风流洒脱的言谈文墨中。贵自然的美学追求表达了宇宙、人生和艺术的深切同情。因此在这种将艺术、人生的根本依据皆归于“自然”的概念下,并不存在一个与心(自我)相对立的物化自然。

    现代俗常意义上作为名词的“自然”概念则源于欧洲。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自然(υσιζ)是一个充满活力甚至理智的生命,事物有其自身的存在的根据,顺其本性而生长,最终朝向同一的总体的“善”[18] 这种有机自然观在被启蒙运动时期被科学主义的机械论所击碎。根据后者,自然由物质粒子组成,按照确定的力学规律而运行,具有因果上的必然性却无所谓理智与目的。如此一来,蕴含在自然之中的神性和生命性消失了,自然成为知识统治和技术宰割的对象。后来虽然经过二十世纪西方人文主义哲学和美学的洗礼,但机械论的心物二元逻辑仍然深入人心,从当今到处充斥的“人与自然”之类词汇便可知对象化思维为害之深。这个“自然界”的观念在中国传统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近年有学者以“天人合一”来描述传统文化的美学精神,本身仍暗含着现代西方科学主义的对象化自然观。其实采用“天人为一”这个表述更为恰切。《庄子·齐物》云:“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天人皆为自然之展开,本未曾真正地“分”,也便无所谓“合”。

 【参考文献】

    [1]辞源[K]. 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版。

    [2]文渊阁四库全书[M]. 集部/别集类/北宋建隆至靖康/临川文集/卷六十八。香港:迪志文化出版社2005(全文+图像检索版)。

    [3]庄子·大宗师[M]. 同上,子部/道家类/庄子注/卷三。

    [4]孔颖达. 礼记. 中庸疏[M]. 同上,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卷六十六。

    [5]论语. 公冶长[M]. 同上,经部/四书类/论语注疏/卷五。

    [6]孟子. 尽心上[M]. 同上,经部/四书类/孟子注疏/卷十三上。

    [7]王弼. 老子·十七章注[M]. 同上,子部/道家类/老子道德经/上篇。

    [8]郭象. 庄子·知北游注[M]. 同上,子部/道家类/庄子注/卷七。

    [9]嵇康. 难自然好学论[M]. 同上,集部/别集类/汉至五代/嵇中散集/卷七。

    [10]郭象. 庄子·齐物论注[M]. 同上,子部/道家类/庄子注/卷一。

    [11]道安. 大十二门经序[M]. 同上,集部/总集类/释文纪/卷六。

    [12]《支遁. 咏怀诗》五首其二[M]. 同上,集部/总集类/古今禅藻集/卷一。

    [13]僧肇. 般若无知论[M]. 同上,集部/总集类/释文纪/卷十。

    [14]竺法护译. 正法华经[M]. 同上,集部/总集类/释文纪/卷十。

    [15]慧能. 坛经·定慧品[M]. 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111.

    [16]王维. 鸟鸣涧[M]. 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汉至五代/王右丞集笺注。

    [17]刘勰. 文心雕龙·原道[M]. 同上,集部/诗文评类/文心雕龙/卷一。

[18][]柯林伍德. 自然的观念[M]. 吴国盛. 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原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4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