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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经之】文艺美学的反思

在西方传来文艺学之前,中国也有自己的文艺学,虽无其名,却有其实。我们今天可以称它为古典文艺学。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艺术的文学(美文学)也包含在内,其独特的创造规律也得到了探讨。

但是,西方现代国家强行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大门,也带来了西方现代文明。中国的古典文艺学受到西方美学的影响,也发生了新变。由梁启超、王国维、蔡元培、鲁迅拉开序幕,中国的古典文艺学逐渐迈向文艺学现代化的道路。一、开始运用西方现代美学,阐发中国古典理论。如王国维用康德、叔本华、尼采的美学,阐发中国传统的意境说、形式论、悲剧观。二、探索文学艺术特点,关注揭示审美特征。如梁启超结合中国文学艺术的实际,提出新境界说;对艺术的文学(美文学)和非艺术的文学作了严格的区分,把小说置于重要地位,并对艺术文学中的审美感情、审美趣味作了进一步分析,区分美的感情和丑的感情,高尚趣味和低劣趣味,在美学上极有价值。三、高度重视审美教育,发扬艺术的审美作用。蔡元培倡导以美育代宗教,把美学和德育、智育放在同一系列,鲁迅则把美术(文学艺术的总称)作为美育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文学艺术的“不用之用”。此时,“国学为体,西学为用”尚是主要趋向,但这种变化的意义却不可低估。

在蔡元培倡导美育的推动下,美学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活跃起来,然后在四十年代,逐渐具有自己的理论形态。“西学为体,国学为用”成了主要趋向。这时的美学,虽然主要也还是引进西方理论,但呈现出这样的特点:一、对西方美学重在融会贯通,领会精神要点,避免死搬硬扯,玩弄辞句。二、注意结合中国实际,不脱离创作实践。三、尽量使用中国自己的话语,并无失语之感。

美学在中国,早有理论化的趋势。吕chéng@①、陈望道、范寿康等的美学,虽还都只是“概论”性质,但都有理论化趋势,基本上都是以价值为主导来谈美学,把美学看作是一种价值科学。二十年代是中国美学的初创时期,尚未建立自己独立的体系。到了三十年代,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虽然也在评述西方美学,但在评述中建构自己的美学,阐发自己独到的见解,把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也融合进来,形成以研究创作心理为中心的独立的美学思想体系。到了四十年代,蔡仪则依据认识论(其实只是反映论的一个维度),把艺术归结为对美的认识,写成《新艺术论》、《新美学》,构筑成自己的认识论美学。无论是朱光潜的美学,还是蔡仪的美学,都以文学艺术为材料,但两种美学所要回答的问题却不相同。朱光潜是要探究艺术之美,使艺术美发挥陶冶情性的作用,而蔡仪则重在探索包括艺术之美和现实之美共具的美的本质,帮助人们认识客体。因而,这是两种不同的美学体系。

到了四十年代末,美学归于沉寂。在五十年代,文艺政治学占了主导地位。文艺如何为政治服务,成为建国以后文艺学关注的中心。陶冶情性的审美学,认识世界之美的认识美学,都不可能得到发展。于是,传统的美学受到冷落。但是,美学理论还是存在,生活美和艺术美的辩证关系,艺术美可以而且应该高于生活美,这种比黑格尔、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学更为精辟的美学火花,仍然在文艺学中燃起。

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声中,曾出现了建国后第一次美学热潮。尽管在学术层面上尚只是停留在探究美是客观的、主观的,还是主客观统一的哲学思辨上,但这一争论本身唤起了文艺界、美学界对审美现象的关注,并且引发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的兴趣。加之,在提出反对苏联修正主义之后,也引起了我们自己的反思,深感以政治代替艺术、政治和艺术混淆,很难推动文艺的发展。所以在六十年代初,依照周恩来的意见,由周扬主持的文艺十条中的第一条,就是要解决文艺和政治的关系问题,明确提出:我们不但要强烈的政治内容的作品,“也需要没有什么政治内容,但能给人以生活智慧和美感享受的作品。”接着,周扬按邓小平的意见,抓了人文社会科学的教材建设,把文艺学、美学放在重要地位,亲自关注《文学概论》(蔡仪主编)和《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两本教材的编写,他还拜访过朱光潜,鼓励和促成《西方美学史》的撰写和出版。可惜,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把美学和艺术当作资产阶级的玩艺一扫而光。斯文扫地,何来审美!

开放改革给中国带来了新的憧憬和希望,审美理想之光引发了八十年代的新的美学热潮。但这时的美学已不是停留在哲学的思辨,而是着眼于思想的自由解放,美被看成了自由的象征。随着个性的解放,各种美学应运而生。“己为中心,为我所用”,使美学走向多元。沿着这条思路发展下来,美学已经流向各个实践领域,渗入日常生活,因此,实用美学、生活美学、大众美学、旅游美学、服饰美学、饮食美学、人体美学,甚至两性美学都涌现出来,一切使人发生快感的对象,都被看作是美。那末,文学艺术还成为美学的对象吗?一向重视文学艺术的朱光潜、王朝闻、伍蠡甫、蒋孔阳都表首肯。文艺美学或艺术美学,应专注于探索文学艺术共有的审美规律,也要进一步探索不同艺术部类各自的特殊审美规律。当然,也不能把艺术现象孤立起来,应该把艺术的审美规律和人类的普遍审美规律联系起来。这是普遍——特殊——个别的三重审美规律,既有联系,又不能混同。正是从这种认识出发,北京大学的《文艺美学丛书》、王朝闻主编的《艺术美学丛书》,从文艺美学或艺术美学,又扩展到电影美学、戏剧美学、绘画美学、雕塑美学、音乐美学、舞蹈美学、书法美学、小说美学、诗歌美学、建筑美学、摄影美学等领域。李泽厚主编的《美学译文丛书》,翻译过来的也有不少是艺术美学。诚然,美学的领域并不只限于文学艺术,但文学艺术仍然是美学关注的重要领域。

从美学的角度来看文学艺术,这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文艺学的视野。更重要的是,这为文学艺术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古典文艺学对文学艺术的审视重在整体感悟,轻于分析解剖,难作理性把握。西方美学对文学艺术的审视,则善于条分缕析,抽象推理。中国的古典文艺学应该吸取西方美学之长,从中国的艺术实践出发,由感性具体上升为知性抽象;然而,不能仅仅停留于此,还得由知性抽象上升为理性具体,回返到艺术实践,从而在更高阶段上把握艺术活动的整体。这正是中国文艺学走向现代化,建设当代文艺学的必由之路。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只要还活着,就有自己的生命活动。但是,人的生命活动和其他生物不同,它本质上是实践的。面对大千世界,人必须和对象世界相互交往,进行多样的实践活动,从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到生活实践。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又内化为精神活动,反过来又参与实践活动,相互作用,相互渗透,不仅使得物质实践中的精神含量越来越高,而且出现了以追求精神价值为主的实践活动:精神实践。在各种实践活动(生产、交往、生活)中,人们不仅追求实用价值、功利价值,而且追求审美价值,以提升人生境界。进一步的发展,审美活动从其他实践活动中独立出来,从而发展为一种独立的实践活动:艺术生产。

如果把文学艺术作为人的一种特殊的生命活动来考察,可以深入探索的问题很多。人类为什么需要文学艺术?文学艺术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命活动、人的什么样的存在方式?人怎样在生活中产生了审美体验,又怎样转化为文学艺术?文学艺术究竟对人发生什么样的作用又如何起作用等等,近二十年来都得到了研究。但是,依我看来,当前最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的还是:文学艺术应该如何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

文学艺术,应该是美的创造,需按美的规律进行。但我们常见到的,却往往不是。平庸随处可见,丑陋也屡见不鲜。“应然”和“本然”,在实践中时常对立,这本不足为奇。不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的所谓“创作”,比比皆是,艺术垃圾日益增多。那末,当文学艺术正在日益走向商品化的时代,还要来奢谈美的规律,岂非不合时宜、多此一举?不,正是在交换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日显广泛之时,文学艺术更不应违反自己的审美创造本性,更不能违背美的规律。我们呼唤艺术精品,就必须更重视美的规律。只有按照美的规律的创造,才会出现艺术珍品。

胡经之,深圳大学中文系教授 

(原载《江苏社会科学》199906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