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50年代“美学大讨论”中, 高尔泰以其诗人的感性与画家的直觉, 从“美是客观”思想的对立面进行立论, 将“人”的主体性和“美感”的绝对性充分张扬, 提出了“美即美感”这一美学命题。与蔡仪、吕荧、李泽厚等美学家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哲学图式出发进而得出“美感是对美的反映”不同, 高尔泰高举“人学”旗帜, 以“人的生命”为美学切入口, 从人的生命感受出发, 认为美与美感实际是一个东西, 所以“美”不能用美的客观性来解答, 而只有到人的内心去寻找。高尔泰这种以“人”为核心、以人的“心理的美感经验”为对象的“人论美学”观, 绝非20世纪50年代“唯心—唯物”二元对立时代背景下简单的“唯心主义”政治标签, 而恰恰延续着上一阶段以朱光潜为代表的“西方美感论”模式以及中国古典诗学中追求自由超越之境的美学路径, 而这也正是80年代后期中国美学的开拓方向。
一、“人论美学”的时代语境和理论依据
按照当时主流的美学观点, 如蔡仪所言:“艺术要描写现实的真实, 要以形象反映客观实物的本质规律, 这是合乎反映论、合乎现实主义原则的”[1] (P9) , 否则就是“主观唯心主义”。这种从哲学认识论出发, 认为“美感和美的观念只是这一客观存在的反映, 模写”[2] (P227) 的思想在青年李泽厚处也得到体现。朱光潜作为老一代受西方美学影响提倡美感经验“直觉说”的美学家, 此刻正接受学界“主观唯心主义”的批判。但朱先生在真理面前是不让步的, 他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话语在政治与学术制造的缝隙中谨小慎微、委婉曲折地表述着自己“新”的美学看法, “我总觉的美感不能影响美的说法有些不圆满”, 因为“物甲的客观条件之中某些起作用, 某些不起作用, 某些起80%的作用, 某些只起20%的作用”[3] (P26) 。从朱先生的话语表述中, 非常容易读出其“美感影响美”甚至是“主观条件”起着“绝对性的作用”、事物之所以美关键在于“物乙”即人“对于物乙的评价”[3] (P26) 这一美学观点。
与朱光潜等“旧知识分子”反复遭受“自我检讨”与“劳动改造”等坎坷经历不同, 初到兰州的高尔泰, 此刻正怀揣着赤子般无拘无束的诗意畅想与生命体验, 抒发着自己对于美学的感悟。他凭借着自己青春的热情和对生活诗意般的向往刚在《文艺月报》上发表了自己的诗歌处女作———《古老的城, 沉默的城》, 抒发着对国家日新月异、经济起飞的无限赞美。少时无限钟爱的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仍在内心鼓动波澜, 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美存在于何处?凡是我必须用整个意志去渴求的地方, 就有美的存在。在我愿意去爱, 愿意为之死亡, 从而使形象不再仅是形象的地方, 就有美的存在”的思想仍在血液中翻滚游窜1。这使得高尔泰在远离政治中心、偏僻遥远的西北黄土高原上发出了“美学之声”———它比吕荧更加彻底大胆, 比朱光潜更加无拘无束:“有没有客观的美呢?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客观的美并不存在。”[4] (P132)
尽管受时代理论的限制, 高尔泰与“美学大讨论”中几乎所有的美学家一样, 也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去解释美学问题, 但根本分歧在于:他是以对生命的体验与感悟闯入美学领域的。他开门见山地指出“客观的美并不存在”, 并将美感这种心理现象置于“生命现象”的理论高度上进行阐发, 试图围绕着“生命是物质运动的形态”这一宏观前提来展开美学说明, 以否定美感来源于美、美感是对客观现实的苍白复制这一主流美学论点, 强调美感的重要作用。在“美感影响美”的论点上, 与朱光潜曲折委婉的态度不同, 他更加明确彻底, 甚至在朱先生的美感论基础上进一步否定了传统主流的“美影响美感”、“美是第一性、美感是第二性”的思想, 认为事物之所以“美”, 并不是因为客观的美符合于人, 而恰恰是人符合它:“条件不能自成条件, 它之所以成为条件, 是因为人符合于它 (人往往以为是它符合于人) 因而能引起人的美感。”[4] (P133)
如果说朱光潜的“物甲物乙说”在“物”与“物的形象”的区分中指出了人的主观条件的重要性, 那么高尔泰则在朱先生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个体生命的审美需要出发, 指出“条件”之所以为条件完全取决于“人”这一因素, 进而在生命主体的强调中对美完全是对现实“物”的反映进行了彻底反驳。当然, 我们并不能据此就批判高尔泰陷入“唯心主义”:一方面他并没有非此即彼地因“人”而否定“物”, 他同时指出“人不可能凭空获得美。人和对象之间少了一方, 便不可能产生美, 美必须体现在一定物象上”[4] (P133) , 只是物象只有符合于人才能引起人的美感;另一方面高尔泰并没有拘泥于“主客关系”的反映论模式, 而是将美学问题上升到人的主体性的生命现象层面来进行阐发:
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这个问题, 同心物二者谁决定谁的问题, 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问题。前者是微观心理学, 后者是宏观宇宙学, 是为两极。当然两极是相交的, 心理现象是生命现象。[5] (P38)
正是将美学问题上升到主体生命现象的逻辑层面上, 使得高尔泰摆脱了“唯心—唯物”的哲学纠辩, 并在个体生命体验的维度上强调了美与人的美感及心理结构的关联, 提出了“美即美感说”:“美和美感, 实际上是一个东西。美产生于美感, 产生以后, 就立刻溶解在美感之中, 扩大和丰富了美感。”[4] (P134) “美”因人而在, 这种将个体感性的生命体验融入到美学问题中的思想在当时“唯物主义”主流一统的时代语境中无疑为空谷足音。即便如吕荧表面是“主观论”实则蕴含的仍是客观反映论思想的“美是观念说”, 就已遭致潮水般的“唯心主义”的政治批判, 可以想象:高尔泰更加坚决的“美即美感”的思想其后果有多么严重!但年少“天真”的高尔泰显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针对各种批评, 他仍坚持自己的美学主张, 论点甚至更加斩绝:“艺术的美, 也是和自然的美一样, 只是属于那些能感受到它们的人们的。所以人的心灵, 是美之源泉。”[6] (P394)
这种思想乍看并不陌生, 早在1949年前朱光潜在《文艺心理学》中实际就表述过“美是借物表现心, 是心灵的创造”这一观点。朱先生这一思想是紧承西方现代心理学美学而来的, 代表着现代美学试图超越传统认识论模式的最新成果。但因官方意识形态的话语规训, 朱先生此前代表着“西方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美学思想”必须在思想改造中予以清除, 代之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论。然而, 朱先生早年的这种思想显然启发和影响了高尔泰, 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 高尔泰接洽起了因“苏联美学话语”对“西方美学话语”的挤压取代后造成的这一理论“断裂”。当然, 高尔泰从人的心理感受及其生命体验介入美学, 与朱光潜西方心理学美学的研究在凸显“人”的主体地位及其“美感经验”这一层面上一脉相承外, 也因时代的变换有所差别:朱光潜强调“美感经验”的心理学美学研究, 其承接的是西方现代美学的传统, 尤其是对“直觉说”、“距离说”、“模仿说”等理论资源的化合与吸收;高尔泰从个体感受与生命经验出发, 将人的心灵本体延伸拓展到宇宙本体, 进而在美学探寻中从人与社会的关系推进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美学的理论基点, 却是建筑在马克思“自然人化”这一哲学原则之上。
作为一场马克思唯物主义框架内的美学论争, 高尔泰在1950年代“美学大讨论”中所依据的美学思想资源是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阐明的关于“自然人化”的思想。马克思“自然人化”的思想为高尔泰美学提供了话语资源, 更为其基于原始生命力的“美感动力说”提供了理论依据。
“自然人化”是马克思从人的生产劳动中主客关系的角度提出的命题, 它有“自然的人化”和“人化的自然”两个层面的内涵。所谓“人化”, 意即“对象化”, 是指人在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中, 通过主体的活动, 把自己的本质力量体现在对象之中, 使对象成为人自身力量的一个确证。马克思指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 (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来说才有意义) 恰好都是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 “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 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 由于人化的自然界, 才产生出来的”[7] (P87) 。据此, 高尔泰才对“音乐的耳”加以“自然人化”的解释, 认为“引起美感的条件, 是一种人化了的东西”[4] (P135) 。按照一般唯物反映论的解释, 美都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和来源, 因为美感都是现实美的反映。因此, 在唯物反映论者看来, 贝多芬的音乐之所以美, 关键就在于音乐自身的音阶变化及其旋律, 这种美是客观存在的, 无论能否欣赏, 它都是美的。然而, 高尔泰则认为再美的音乐如果人没有欣赏的能力, 都是不美的, 因为“无法感受的美, 就不成其为美”了。高尔泰完美地区分了“欣赏客体”与“审美对象”, 并通过生命体验的美感阐发, 彰显了“人”在审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其以“人”为核心的美感思想, 也正是在“自然人化”的基础上展开。
高尔泰通过引入马克思“自然的人化”的思想, 有力地阐明了客观事物之所以美的关键在于人的实践过程中对象在人化中显示出了主体的本质力量, 并在人的确证中显示出美来, 美的本质并非脱离人的纯粹的自然属性本身, 而是“自然之人化”[4] (P138) 。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即:在审美过程中, 人为了在对象中能动地直观到自身, 他便自觉地将人的审美的尺度延伸到对象世界中去, 进而在超越现实功利中构筑起艺术的审美世界。这种“美学的创造”原则如何把握, 其标准尺度又为何?高尔泰在“手稿”基础上进一步引入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言说加以阐发, 认为:正如时钟“是从美底规律中寻找出来”适用于时间一样, 艺术也并非简单化、物质化的反映, 而同样与复杂的内心世界密切相关, 同样是艺术家依照美的规律的艺术创造[4] (P149) 。
显然, 高尔泰此处引入马克思“美的规律”的原则, 意图阐明美学本身的复杂性, 它与人的意识、情感、观念等主体性美感心理活动息息相关。美学作为一种艺术, 它并不是单纯的“白板式”的“物质化”的实体反映, 而是契合人的内心丰富复杂的情感活动, 它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化的确证中所感觉到的审美价值。与此同时, 这种“自然人化”的审美过程同样也是依照“美底规律”进行, “人”的尺度就是这种内在的审美尺度的关键。
高尔泰基于“自然人化”所倡行的“美即美感说”, 不仅将“美—美感”综合考量, 还处处彰显着“人”的价值内涵, 并在“人化的创造”中体现着人的主体性存在。在“唯物”作为主流的政治话语语境中, 这种高扬“人”的价值本体论的主体性美学精神, 不仅成为大一统意识形态背景下美学土壤中一朵异质的奇葩, 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同时也拉开了他漫长而苦难的人生序幕。
二、“人论美学”的面向:“美即美感”与“人化的创造”
与蔡仪、李泽厚等人从客观现实入手去探究美不同, 高尔泰一开始就从美感这一人的主体性因素去探寻美的本质。在高尔泰看来, “不被感受的美, 就不成其为美”, 因此, “客观的美并不存在”。为表明“美的本质”问题上的不同意见, 他对三种普遍的观点加以了批评。
对“观念说”的反驳。高尔泰指出, 将美与色彩同视为物的属性, 这是“唯心主义的或者二元论的看法”[4] (P136) 。因为, 与声音、色彩属于客观物质所具有的客观现象不同, 美是物的一种特性, 它并不是一种实体化的东西, 而是人对于物的一种审美的感受, 并不是人人相同的, 也并非人人都能感受到。
对“客观说”的反驳。一样东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美的, 但在高尔泰看来, 这种美的内在理据是“不能用美的客观性”去解释的, 而“只有到人的内心去找”[4] (P137) , 因为事物之所以美的关键是由人的审美感受决定的, 只有“人觉得”它美, 事物才能显现出美来。
对“关系说”的反驳。高尔泰认为, 将美视为“人和物的关系”在观点上“似是而非”, 因为美感与人的感觉并不等同, “感觉是一种反映, 而美, 是一种创造, 就感觉的内容来说, 是客观事物, 而美的内容, 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评价”[4] (P137) 。
在1950年代“美学大讨论”中, 对应于“观念说”的是吕荧, 他虽然提倡“美是一种观念”, 但他却是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角度出发, 认为人的观念也仍是客观存在的反映, 具有客观性, 这无疑是将美的观念实体化了。对应于“客观说”的是蔡仪先生, 他矢志不移地坚持美是客观的说法, 认为事物之所以美, 人之所以感觉到自然的美, 皆是因为美就存在于客观事物自身中, 只不过这种客观存在的美在人的头脑中进行了反映, 进而呈现出客观的美来。与“关系说”对应的则是朱光潜先生, 他在《文艺心理学》中认为“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 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1949年后, 朱光潜从过去的“形相直觉说”过渡到“物甲物乙说”上, 认为美不仅只在物, “物甲”只是纯客观的自然存在, 它具有产生美的形象 (物乙) 的某些条件, 而这条件却又是人的主观影响的, 所以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高尔泰显然对以上诸种观点都不满意。在逐一批评后, 他再次明确强调“客观的美并不存在”的思想, 指出:“‘美’是人对事物自发的评价。离开了人, 离开了人的主观, 就没有美。”[4] (P138) 高尔泰站在“人”的主体性立场上, 从人的价值观念出发, 明确否定了美具有客观的标准, 认为美与人是息息相关的, 它离不开人的主观条件作为基础, 而这种主观的基本原则就是———爱与善。在高尔泰看来, “美永远与爱, 与人的理想关联着”, 人正是“凭自己的理性, 自己的主观爱憎, 修改了它的美学意义”[4] (P140) 。高尔泰在个体生命的感性张扬中将美的本质与价值论及伦理学有机地联系了起来, 尽管后来也接受了宗白华的批评, 意识到将美与爱与善相合并不妥, 但这种凸显“人”在美学建构中的主体性意图在当时是十分可贵的。
高尔泰由人的美感出发去探寻美, 进而在主观性的强调中将美与爱和善相关联, 其内在根本的思维路径就是要表明“客观因素”并不就是美, 只有“人的心灵”才是美之源泉[6] (P394) 。当然, 美感也并非凭空而发, 它不仅“必须体现在一定物象上”, 需要对象形式的参与, 而且人也同样是按照“美的规律”到“主观中去寻找”[4] (P142) 。高尔泰举例说, 无论是星星的纯洁、冷静、深远, 还是老鹰的高傲自由, 都与“人”的心理美感直接关联, 正是在对象的审美活动中人将自己的情感体验赋予了星星、老鹰, 它们才具有了人的品格。也正是人在审美活动中将自己的情感对象化到“物”上, 人才对之具有了美感。因此, 引起美感的心理动因, 也是一种“人化”了的东西。
高尔泰对自然美之“自然人化”的解释, 充分发扬了“人”的主体性, 尤其是“美既然是主观的东西, 美的规律也只有到主观中去寻找”的美学论调, 在“自然人化”的哲学基础上与李泽厚也有着一定的分别:李泽厚在美学阐释中也强调“自然之人化”, 但他仍然是从社会存在的反映论角度切入, 并且在历史的实践活动中含有物质性的“实体化”倾向, 将美的美感心理经验用物质生产实践所替代;高尔泰在个体生命的美感经验的抒发中, 却是从物质的对立面———“精神”的维度上将美纳入评价的范畴, 从而在价值论的维度上赋予了美一种更加丰富复杂的主体性意涵, 反驳了“美是第一性, 美感是第二性”的唯物反映论美学观。高尔泰指出:“美之所以为美, 是因为它自己的特征, 这特征并不因为它的形成原因而失掉意义, 就象生命的特征不因为它是由无生命的物质发展出来而失掉自己的意义一样。”[6] (P386) 可见, 高尔泰并不否定“物”自身对于美的不可或缺性, 也并不否定美学判断存在一定的标准, 但他更强调艺术的“创造性”, 强调艺术家心灵的创化意识, 因而他才认为“如果你在自己的心中找不到美, 那么, 你就没有地方可以发现美的踪迹”[6] (PP.387-393) 。
可以说, 高尔泰在马克思“自然人化”的哲学基础上所强调的“美即美感”的思想, 在“人”的维度上成为了“美学大讨论”中倡导“主体性”的一面旗帜。它从人的审美心理结构出发, 通过内在的“自然的人化”为其美感提供了内在的审美动力, 而基于历史不断发展的人的自然生命力上的美感又为其“主体论”美学提供了学理依据。总体而言, 高尔泰引入“自然人化”的思想对美感所作的解释, 体现了一代美学家的主体性意识和自省精神, 填补了“唯物主义”时代人的“感性精神”的匮乏, 更为其80年代“美是自由”及“感性动力”的思想打下了前期理论基础。
三、“人论美学”的理论底色及其历史得失
高尔泰作为新中国培养的“学术新人”, 尽管也要顺应马克思主义思想改造的时代要求, 但高尔泰此刻并没有遭受苦难的“创伤性记忆”, 在理论面前也就无需“畏手畏脚”。因此, 面对言人人殊的“美学问题”, 兼具诗人浪漫气质与艺术家率性直觉的高尔泰, 以其“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叩响了追求真理的思想之门。
受尼采、罗曼·罗兰以及朱光潜为代表的1949年前西方美学影响, 加上诸如老庄等古典直观感性的重视“心性内化”的哲学思想的熏陶, 高尔泰斩钉截铁地否定“美的客观性”, 并从人类生命现象出发, 以“人”立论, 不仅得出“美, 是一种创造”, 还主张美“只有到人的内心去找”。与蔡仪、李泽厚依循“马克思—列宁—毛泽东”这一苏式美学脉络不同, 高尔泰美学绝非“主观论”框架所能遮掩, 与其说是“主观论美学”, 毋宁说是“人论美学”。高尔泰人论美学在主体性情感模式上可谓接通了西方与中国传统的思想血脉, 既是康德、尼采直至前期朱光潜重视“美感经验”的西方“美感论”思想脉络的历史延续, 又是中国以老庄为代表的传统心性论美学的当代回音。
正如学者丁枫所言, “《论美》尽管观点不够成熟, 但它并不失为一个诚实的作品”, 高尔泰文章中所“侧重的方方面面, 恰恰是建国以来我们美学研究所忽略的一些地方”[8] (P21) 。因苏联美学在1950年代无论是“自然说”还是“社会说”, 整体上仍谨守哲学认识论, 这种思维模式在中国美学大讨论中同样以“主观—客观”的“本质论”模式被继承。受苏式美学话语膨胀的影响, 蔡仪、吕荧、李泽厚等人均在马克思唯物反映论层面对“美的本质”加以推演, 这既契合时代潮流, 又与苏联学术保持同步。而无论是西方美感论思想, 还是传统心性哲学传统, 都因与马克思唯物主义思想格格不入而被视为“异端”。“美即美感”作为“人”的主体性呼吁, 也只能被视为一种“异端的审美想象”而遭到众人的批判。
无需回避的是, 不合时宜的论调尽管道出了时代最为匮乏的人的主体性之维, 却也在鲜明、绝对的论调中蕴含着诸多理论上的缺陷。《论美》在明确否定“客观的美”后, 高尔泰通过美的相对性论证了美的主观性, 并一反“存在决定意识”的思维, 指出事物所以美并非客观反映, 而恰恰是人赋予客观对象的。当然, 高尔泰也指出, 在审美过程中人和对象缺一不可, 美必须体现在对象“物”上, 只不过这个“物”要成为美, 还需要一定的转化条件。对此条件, 高尔泰却解释说“条件不能自成条件, 它之所以形成为条件, 是因为人符合于它 (人往往以为是它符合于人) 因而能引起人的美感”[4] (P133) 。这样, “美是主观”中唯一蕴含的客观性要素 (物象) 也因“人符合于它”而“主观化”了。正是这种逻辑使高尔泰进一步得出了“美和美感, 实际上是一个东西”、“美产生于美感”、“不被感受的美, 就不成其为美”的美感绝对性结论。
对审美主体的重视和美感的强调, 是高尔泰美学的过人之处, 与此同时, 却将之绝对化到将美仅仅“囿于感觉的围墙之中, 并以此割裂意识与外部世界, 其结果必然要否定感觉之外的任何存在”[8] (P21) 。正如批判方所指出的:
高尔太先生的错误还在于把人的主观的感受和社会的客观存在混为一谈, 用反映社会存在的人的意识代替了不能脱离有意识的人的社会而存在的社会存在。这就根本抹杀是非, 混淆黑白, 从而根本取消了美学判断和艺术批评的任何客观标准。[9]
显然, 高尔泰在“人”的主体性的强调与“美感绝对性”的张扬中, 无意识地割裂了主观意志与外部世界的联系, 忽视了人类实践经验的重要性。对此, 宗白华也提出质疑:“美的对象对于我这鉴赏美的主观心灵是百分之百的客观事实, 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10] (P152) 。正如诸学者所批判, 高尔泰的美学缺陷在于强调人的主观意志时忽视了社会存在, 割裂了意识与生活世界的关联。
高尔泰美学上的这种学理不足在后期得到了调整, 其后期美学探索的出发点仍是“人”2, 其美感的感性动力在生命自由的维度上也得到加强。有了此前一系列的坎坷经历, 他在早期“美感绝对论”的基础上更将“人的自由”这一审美本质无限发挥, 进而提出了“美是自由的象征”这一新的美学命题。高尔泰主张美是规律性和目的性、内在精神同外在的物质世界的统一, 并指出了实践在人改造世界中的重要作用。他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学习、钻研以及对现代哲学和自然科学成果的有益吸收, 使他逐步建构起了“主体性”美学体系, 提出了“感性动力”、“理性结构”、“同构对应”等美学命题。研究美归根结底是研究“人”, 这是高尔泰后期美学的贡献所在。但问题是, 高尔泰在研究人的本质时, 侧重的是人的意识和情感, 对于人的实践, 尤其是人如何在实践中不断获得认识上的自由以及思想境界上的提升的探讨, 仍稍显缺乏。他仍因强调审美活动中“人”的决定性地位而主张“直接的现实性并非审美事实的要素”, 并认为人的加工实践“是通过感觉来进行的, 是自由意识通过感觉而‘进入’对象, 并在对象中被主体所认识”[11] (PP.43-44) 。这种对美学的感性情感的过分强调使得高尔泰美学始终与社会生活实践隔着一层。因此, 高尔泰立足主体的感性动力说之“人论美学”在蕴含着真理性成分的同时, 也在另一层面表现出了感性的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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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宗白华.读“论美”后一些疑问[A].文艺报编辑部编.美学问题讨论集 (第二集) [C].北京:作家出版社, 1957.
[11]高尔泰.美是自由的象征[A].论美[C].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 1982.
【注释】
1 高尔泰在江苏正则艺专读书时, 对世界文学名著, 尤其是对罗曼·罗兰《约翰·克里斯朵夫》和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颇感兴趣。可参阅高尔泰《寻找家园》, 台湾印刻出版社2009年版, 第23页, 215页。
2 如:在《美是自由的象征》一文中主张“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人的本质是自由;所以美是自由的象征”;在《美学研究的中心是什么》一文中, 也主张“美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特点之一是对象不能离开主体而独立存在。如果没有人、没有主体, 也就没有美了”。
(原载《西北师大学报》2019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