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我国学术界关于理性认识层阶问题的研究有了较大进展,提出了一些新的学术观点,推动了认识论研究的深入和拓展。然而,由于理性认识层阶的划分依据、划分标准各异,导致划分理性认识层阶的观点分歧较大。本文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作一梳理,以期引起学术界同仁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一、关于理性认识层阶划分的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问题
我国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认识过程阶段划分的理论依据,是列宁关于“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的论述。这就是说,划分认识阶段的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是以认识的客观对象为认识的内容,以把握客观对象的方法、方式与途径为认识的形式这两者的统一。根据这一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人们把认识过程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这一点我国学术界基本上异议不大。但是,这一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能否运用到理性认识层阶的划分上,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以戚若文为代表的观点认为,必须依据认识内容与认识形式相统一的标准来划分认识阶段,凡是以反映外部现象为主的认识,都属于感性认识阶段,凡是以认识客体的本质为主的认识,都属于理性认识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分根据在于认识内容的深度和思维形式的表现不同。离开认识内容和认识形式相统一的标准,就说不清楚认识阶段是反映客体的什么。他反对把这一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运用到理性认识层阶的划分上,认为如果将它们运用到理性认识层阶上,就会丢掉认识的内容,而走上单纯依据认识形式的错误道路。他进而以康德的感性、知性、理性为例,认为这是脱离认识内容,单纯从先验思维形式上来描述“自我意识”的进展,人为地割裂了思维的形式与内容、认识对象的现象与本质的有机联系。
以齐振海、袁贵仁为代表的观点则认为,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主体通过特定的认识形式会产生特定的认识内容,反之,主体观念地反映客体所获得的特定的认识内容总是相伴着特定的认识形式。在认识的产生、发展到形成的整个过程中,认识的内容和认识的形式都会随着认识过程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由于认识内容和认识形式的不同变化和发展,从而其认识过程就会呈现出不同的认识阶段。他们进而认为理性认识作为一个认识阶段,其自身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也就是从知性到理性的过程。不过知性与理性就其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而言,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是在同一认识本质内部的程度和性质上有区别。因此,知性和理性应属同一认识阶段,即理性认识阶段。也就是说,运用这一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是可以把理性认识阶段至少划分为两个不同层阶的。
笔者以为,划分认识阶段的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同样适合于理性认识层阶的划分,认识的内容与认识的形式相统一,也是理性认识层阶划分的唯一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因为在人的认识产生、发展直至认识的形成的整个过程中,认识的内容和认识的形式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他们会随着抽象过程的展开和深化而不断地发展变化的。也就是说,前一层阶的形式转化为后一层阶的内容,新的内容又会有新的形式与之相适应。我们只有持这样的观点,对理性认识进行不断深入研究才有可能。
二、从认识发生看理性认识层阶划分问题
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瑞士著名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在我国学术界影响的扩大,很多学者开始从认识发生的角度研究认识论,在借鉴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理论的合理有价值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理性认识应该划分为不同区段的观点。以夏甄陶和李景源为代表的学者,从认识发生过程的角度将理性认识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夏甄陶认为,理性认识可以分为直观动作思维、表象性思维和抽象思维三个阶段,指出直观动作思维是同具体物体的相互作用,同实物操作相联系的思维,离开了具体实物,思维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对象和动作的不可分离性是这一阶段思维最重要的特征。表象性思维即前概念或原逻辑性思维,是通过动作的压缩和概括化实现了与直观动作思维的分离,是活动的观念化,同时又是人的活动的观念图式。表象性思维作为直接经验的产物,它所概括的是事物在人的活动中具有功能意义的那些属性和特征,并以浑然一体的形式浮现在人的直观映象中。虽然表象性思维也要借助于语词,但它与抽象概念思维所使用的语词却有性质上的差别。表象性思维所遵循的规律是“相似律”。抽象概念思维是在表象性思维的基础上,随着抽象概括能力的发展,在观念中把对象和对象的属性加以区分,并舍弃差异,把握对象的本质特征,它所遵循的思维规律是“同一律”。李景源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不过他把这三个阶段命名为意会认识、表象认识和言传认识。
夏甄陶和李景源在发生认识论领域的研究是具有开拓性的,他们的学术成果超越了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他们对理性认识层阶的看法和观点必将推动这一领域的研究向纵深发展。
三、从认识进化和演变的历史看理性认识层阶问题
理性认识是人类特有的认识形式,是人类认识世界、适应世界、改造世界过程中,历经生成、进化、演变的历史而积淀的形式,因而许多学者从这一维度,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提出了很有学术价值的观点。以李淮春和金顺福、汪馥郁等为代表的学者将理性认识演变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李淮春认为,从理性认识发展的历史来看,人类的思维能力显现出不同的水平,在不同层次上有不同的综合,所以,以思维能力从低级到高级的历时性排序,就会呈现出三种不同层阶的理性思维类型,即具体思维、经验思维和抽象思维。具体思维也称为“操作思维”,是指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中,以人的具体操作动作为轴心的思维活动、思维过程,是与人的各种行为的具体操作交织在一起的尚未分化的思维,是人类思维最初的一种历史形式。经验思维就是人们运用生活的亲身感受、实践的直接认识,乃至传统的习惯观念等等而进行的思维活动,其功能主要在于认识和把握具体的事物及其外部联系。这里的经验既不同于感性认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理性认识,它是一种未曾规范化、一般化的认识。抽象思维即概念思维,其内涵规定与夏甄陶的观点相近。李淮春认为每种不同层阶思维类型中还可以继续划分出不同的小层次,例如,他主张具体思维中还有行为思维、情感思维、形象思维三个层次之分;抽象思维还包括形式思维、知性思维和辩证理性思维三个小区段。他认为具体思维和经验思维均是具有直接性的思维,而抽象思维则是具有间接性的思维。尽管李淮春的观点还有待于斟酌,但是,他对理性认识层阶的划分方法,无疑会对人们研究理性认识层阶问题产生一定的影响。
金顺福、汪馥郁虽然也从人类认识进化和演变的历史入手对理性认识层阶进行探讨,但得出的结论却与李淮春的看法差别很大。他们认为,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认识也在不断地进步,因而人的理性认识也必然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呈现在人们面前的理性认识有三个从低级到高级的不同阶段,即:分析型思维的知性思维、综合型思维的理性思维和新综合型思维的辩证思维。他们认为,作为分析型思维的知性思维和作为综合型思维的理性思维,在哲学史上康德和黑格尔都已作过深入的探讨,特别是黑格尔对之论述最为充分。分析型思维的知性思维是从抽象同一性出发的思维,它的特点是局部地、固定地、分隔地认识对象,只承认A是A,A不能是非A;只承认非此即彼。而综合型思维的理性思维是从具体同一性出发的思维,它的特点是整体地、流动地、统一地认识对象。承认矛盾和转化,承认A向非A的转化和亦此亦彼性。承认分析与综合及两者的有机统一。作为分析型思维的知性思维,其目的在于认识事物构成的最简单要素与其结构的稳定秩序,而作为综合型思维的理性思维,其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总体演化与其系统的动态秩序。新综合型思维的辩证思维是通过概念来把握对象的思维。它的主要特征如下:其一,它是以对立统一的概念或范畴的形式来反映对象的;其二,它是发展着的思维;其三,它是整体性的思维。辩证思维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的概念、范畴对客观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作出正确反映。那么作为综合型思维的理性思维与作为新综合型思维的辩证思维有什么区别呢?他们认为,前者是唯心主义的,是自发的和盲目的,也是缺乏科学论证的,后者是唯物主义的,是自觉的和有目的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真正赋予了它以科学的形态。笔者以为这种解释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但是,他们将辩证理性思维作为理性认识层阶中最高级的阶段,并对之进行了科学而系统的论证,是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肯定会引起学术界的反响。
除了理性认识进化演变三阶段说之外,陈志良还提出了六阶段说。他认为理性认识可分为行为思维(不是思维的思维)、我向思维(非逻辑、非喻思维)、图腾、巫术、神话思维(前哲学思维)、表象思维、潜概念思维和概念思维。他认为这六种层阶依次是由低级到高级的历时性排序。
四、从认识过程看理性认识层阶问题
苏联学者科普宁曾在他的《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和逻辑基础》中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文献中没有发现对悟性和理性范畴的分析”。中国学者的研究突破了这一局限。但是,关于认识过程中的理性认识阶段是否还可以划分层阶的问题,仍然存在着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以
高清海认为,理性认识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知性和理性。明确阐明了知性思维就是产生和运用固定范畴并依据同一律进行活动的思维,也就是在形式逻辑范围内活动的思维;而理性思维就是产生和运用流动范畴并按照对立统一规律进行活动的思维,也就是在辩证逻辑范围里活动的思维。王霁博士支持这种观点,但是,他把知性和理性的名称分别称谓经验理性和理论理性。王家俊虽然同意将理性认识划分为知性和理性两个阶段,不过他认为知性是撇开事物总的联系而单独地、孤立地考察事物的某一方面、某一规定性的思维阶段,它是相对独立地反映事物的某一稳定方面;理性是在对事物诸联系方面的对立统一中考察事物的思维阶段,它是对事物联系、发展着的整体反映。
戚若文、张恩慈则认为,认识过程只能区分为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将知性阶段插入感性与理性阶段之间就离开了反映,因此,认识过程三阶段的划分是理论的倒退。
笔者以为,戚若文等在理性认识层阶划分上陷入了一个误区,忘记了理性认识也是一个过程,人们反映事物的本质仍有一级本质、二级本质等之分,误以为对反映事物本质的认识再划分层阶就会失去认识的内容,其实这种担心是毫无必要的,因为内容与形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原载《哲学动态》2000年02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