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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讲究实效

人们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必然要讲究效益和效率。以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认识论应该包括实效思想。研究认识活动的实效、认识活动指导下实践活动的实效,研究实效观念和讲究实效的原则,就成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一、实效与马克思的“为我关系说”

需要作为一般范畴,表明了有生命的东西的一种摄取状态。人的需要是由主体的内在规定和主体与外部世界的相互关系决定的。马斯洛研究了需要的丰富性后指出了优势需要层次与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即某人产生一种优势需要如饥饿时,他的各方面都会发生变化,以便寻求满足此种需要的行为途径,因此需要是“机体的控制者和行为的组织者”(注:马斯洛:《动机与人格》,第23页。)。但需要必须转化为具体的目的,才能发动和指导具体的行为。马克思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83页。 )这个观念地存在着的“表象”,其核心就是目的。

人的行为之高于动物活动的主要方面就在于,人能始终意识到他的行为所要产生的结果与他的行为所由发动的目的之间的关系。凡行为总会产生效果,这是因果规律使然。效果与价值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两个概念,虽然价值不一定是效果,但效果总具有价值。可以把其中体现着目的、具有正价值的效果称为效益,效益就是对主体需要的满足。邓小平说:“我们的工作要扎扎实实,效果要实实在在”(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95页。)。效果要实实在在,就是要实效,不要虚效。实效可以是物质形态的,也可以是观念形态的。在实效中,主体通过客体直观自己,映现自己。对于客体来说,实效意味着它在现实地即实实在在地为主体服务。

实效概念里不仅有质的规定,还有量的规定,即效率。马克思说,“生产直接也是消费”,并且是主体和客体的双重的消费。这种消费就是投入。投入产生效果中的效益就是产出。效益固然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但若投入大于产出,归根到底还是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效率研究产出与投入、效益与成本的关系。研究实效必须要研究效率,实效包括效率。

认识论应该研究实效问题,必然包括着实效思想。这是由马克思的“为我关系”说所使然。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34页。)对于“为我关系”说,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为我关系”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我关系”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不是说动物与世界上其他事物彼此隔绝,而仅仅是说,动物和自然界混为一体,不存在主客体的区别,动物与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为我关系”的关系而存在的。人生活在自然界之中,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赖于外部自然界。但是,外部自然界不会自动地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此,人必须制造和使用工具,并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以改造外部自然界。正是在这种改造过程中,人“作用于他自身之外的自然,并在改造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这样,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主体和客体的区分,并在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中形成了物质形态上以及由此而来的观念形态上的“为我关系”。“为我关系”就是从主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出发,在物质形态上和观念形态上对待客体的关系,因此在本质上就是价值关系及其观念反映。

其二,“为我关系”是主体与外部世界相联系的中介。这可以从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的途径和内容两方面来理解:首先,人与他物通过“为我关系”的途径发生关系。人作为主体出现在“为我关系”中,外部世界作为客体出现在“为我关系”中,凡是不能纳入客体范围内的事物就不能与主体发生实践关系及在其基础上的认识关系。而在实践关系及其基础上的认识关系之外的世界,对于主体而言,其“存在甚至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83页。)。其次,凡是通过“为我关系”途径的事物总要经过“为我关系”的“折射”,才能与主体发生关系。马克思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页。)。在实践活动中,主体总是“从自己出发”来改造客体;在认知活动中,主体也总是“从自己出发”来认识客体。不可否认,主体在评价活动中总需要从自身出发来看待客体对于满足自身需要所具有的意义,从而使客体在观念形态上带有“为我”的特征;在认知活动中,主体则需要从客体出发来认知客体的本质和规律,但认识内容也总带有“为我”的投影。为此,恩格斯说,“我们的整个公认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都是绝对地以地球为中心的,只是为地球而建立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59页。)。以地球为中心,也就是以人类为中心;从人类的“坐标系”来认识世界,也就是经过“为我关系”的“折射”来认识世界。人必须通过为我关系与外部世界相联系,并必须经过“为我关系”的“折射”与外部世界相联系,因此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为我关系”,即实效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完整的认识运动不仅包括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而且包括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传统的认识论只研究真理问题,不研究主体反映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评价问题,这是不全面的。认识论不仅需要研究“真”,而且需要在“真”的基础上研究“善”,即在研究真理的基础上研究价值。因此,研究认识的实效、认识指导下实践的实效,研究实效观念,研究讲求实效的原则,就应该成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二、真理与认识和实践中的实效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由实践发动的,认识是为了达到实践目的的手段。但就认识活动本身而言,则是由认识目的直接发动的,认识活动是达到认识目的的手段。主体发动认识活动是为了获得关于认识对象的正确认识,即是为了获得真理,实现认识目的,满足主体对于真理的需要。因此,真理就具有价值,真理就是认识活动的实效。

认识活动的结果有真理和谬误之分,两者纠缠在一起,并且相互转化,但谬误显然不能体现目的,体现目的的只能是真理。在认识活动阶段,人们获得的认识成果可能是真理,也可能是谬误,在更多的情况下可能是部分真理、部分谬误。人们总是希望通过认识活动所获得的认识成果都是真理或大部分是真理,这种情绪往往使人们不能理性地对待认识成果。当然可以通过实践检验来区分认识成果中的真理和谬误,但是在通常情况下,人们所理解的实践检验就是用认识成果来指导实践活动所形成的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然而这种意义上的实践检验一旦完成,认识成果中的谬误所产生的破坏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因此,必须强调对于认识成果的逻辑检验和对于通过逻辑检验的认识成果的“试点”。“试点”主要是把作为认识成果的观点及作为其转化形式的方针、政策、计划等等在指定的“点”上先予以实施,主要是为了检验认识成果中的真理性成分,从而予以修正、补充、充实等等。在“试点”过程中,虽然存在着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但主要不是为了改造物质世界,而是为了检验认识成果的真理性。就此而言,它是认识活动中的一个环节。邓小平十分强调“试点”工作。他说,“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不试就不知道对与错、真与假。由于是小规模的“试点”,因此“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如果说,科学实验是自然科学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方法,那么“试点”就是社会科学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方法。

固然,真理能满足主体对于真理的需要,而主体之所以具有对真理的需要,在于实践需要真理的指导。主体需要在由认识发动和指导的实践活动中改造物质世界,这是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之所在。

认识活动包括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主体通过认识活动获得真理,即获得认知真理和评价真理。但是无论是认知真理还是评价真理,都不能单独地实现向实践的飞跃。认知真理和评价真理只有相结合,形成理念或实践理念,才能实现认识向实践的转化。从主体方面来分析,实践活动需要两个因素:其一是目的。目的是实践得以发动的动力和进行的方向,它“作为规律决定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实践活动。其二是方法。 方法是实践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观手段。因此,实践理念作为实践的主体根据,就是目的和方法的统一。实践理念的目的和方法都是在认知内容和评价内容的基础上形成的。

目的不是单纯的主体需要,目的的形成是认知内容和评价内容的统一。评价活动把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相联系,当客体属性没有满足主体需要时,主体对客体的否定性评价往往会以客体“应如此”的肯定性形式表现出来。但是这种“应如此”的观念不一定具有能实现自身的现实性。认知活动就在于反映现实事物处于必然性关系中的状况,使主体认识到一事物成为该事物是由于合乎规律所使然,从而就能预言事物发展的趋势。目的是“应如此”的观念,与事物的现实发展可能性观念的统一,是在评价内容和认知内容的基础上经过思维加工形成的。

方法不是简单的关于客观规律性的认知。不能把方法简单地理解为“以客观现实之道还治客观现实之身”。主体必须在目的的指导下,对关于客观规律性的认知内容进行反思,使之转化为一定程度上的关于目的客观化的有关途径、计划和手段等方面的观念。因此,方法归根到底也是在认知内容和评价内容的基础上,经过思维加工形成的。

现实的目的不仅是评价内容与认知内容的统一,而且是评价真理与认知真理的统一,否则就不可能是现实的。同理,现实的方法也不仅是认知内容与评价内容的统一,而且是认知真理与评价真理的统一,否则也不可能是现实的。这是因为,认知内容和评价内容的非真理性的部分,既不能形成正确的目的,也不能形成能使目的得以实现的正确的方法。现实的实践理念正是现实的目的和现实的方法的有机统一。

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形成具有目的和方法于其内的实践理念时,就成为黑格尔所谓的“要把自身实在化的冲动”(注: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22页。)。 “既然自为的概念现在是自在而自为的规定的概念,理念就是实践的理念,即行动。”(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02页。 )在实践理念中,既包含有自在的客体内容,又包含有自为的主体内容,即自在而自为,它就必然要化主观为客观,这就是行动,即实践。列宁十分赞赏黑格尔的这个观点,指出“只有当概念成为实践意义上的‘自为存在’(实践理念——引者)的时候,人的概念才能‘最终地’把握、抓住、通晓认识的这个客观真理”。(注:列宁:《哲学笔记》,第227页。 )人的认识达到实践理念,成为实践的主体根据时,从实践到认识的阶段就暂告一段落,认识过程也就开始了从认识向实践的飞跃。

实践活动是主体利用工具作用于对象的物质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体现着目的的方法,使客观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目的也就实现在其中,即目的对象化或客观化。这就是黑格尔所谓的“理性的机巧”。实践结果中实现了的目的,以客观的物质形态满足主体的需要,这就是实践实效。认识的真理性通过目的和方法转化为合理的实践活动,从而使目的在实践结果中体现出来,即形成实效。实践实效一般是物质形态的,但与观念形态的真理密切联系在一起;真理不仅体现着认识实效,而且必然通过形成实践理念的目的和方法,在实践活动中转化为实践实效。

有一种观点认为:“一般说来,合理的实践产生积极的实践效应,可是现实情况表明,许多合理的实践也产生消极效应,从而使实践结果背离了实践目的”。(注:赵凤岐、许先春:《论实践的正面效应与负面效应》,《广东社会科学》(广州)1998.5。)合理的实践是与正确的目的和方法联系在一起的,否则就谈不上合理的实践;而正确的目的和方法又与认识的真理性联系在一起。按照上述观点,由真理发动和指导的实践有可能使实践活动失败,使实践结果产生对于主体的负面效应。如果这样的话,我们还需要认识干什么,还需要真理干什么?作为人类最基本活动的实践活动中,还有没有由因果链条所体现的决定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恩格斯的下述观点也在实际上否定了上述观点:当我们在实践中遭到失败的时候(即产生消极效应——引者),“我们一般地总是不要很久就能找出使我们失败的原因;我们总是发现,我们的行动所依据的知觉,不是不完全的和肤浅的,就是不正确地和其他知觉的结果结合在一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87页。)这就是说,实践的失败是与不合理的目的和方法即错误的认识必然地联系在一起的。

三、在认识和实践中追求实效

进行认识活动时,认识的目的总是时显时隐地出现在认识的过程中;认识结果产生后,人们最关心的是认识结果中认识目的的实现情况。同理,人们在进行实践活动时,实践的目的总是时显时隐地出现在实践过程中;实践结果产生后,人们最关心的是实践结果中实践目的的实现情况。人们关心自己目的的实现,就是关心自己的客观需要的现实满足。于是实效问题作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基本问题,反映在人们的观念中,就呈现为比较零碎的不系统的实效意识。这些实效意识经过主体认识结构的整合,并在时间里经过积淀,就进一步形成实效观念。实效观念包括:实效的性质、如何获得实效、如何以经济的方式获得实效即如何提高效率等。

一般说来,人们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总存在着实效观念,所不同之处在于,有的人的实效观念比较模糊,有的人的实效观念比较清晰。这种实效观念的模糊或清晰,反映了人们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的自觉程度的不同。自觉性比较高的人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时时反思自己的活动,关注着自己的目的和目的的实现;自觉性比较差的人,不大反思自己的活动,不是时时关注着自己的目的和目的的实现。这两种人活动效益和效率的不一致是可想而知的。这种不一致对于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个体、群体乃至社会都是生死攸关的。

实效观念具有世界观的意义。人的世界观正是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形成的。实效问题是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最关心的基本问题,因而实效观念也就必然具有世界观的意义。确认了实效观念的世界观意义,才能自觉地以哲学思维的方式去考察人的活动的实效观念,才能在这种考察中达到哲学思维把握对象的那种深度。实效观念的世界观意义转化为方法论,就可以对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予以哲学层次上的指导。同时,对人类活动实效的哲学思考,也有助于破除将世界观仅仅看作对外部世界的总看法和基本观念的抽象理解,使哲学世界观通过向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实效问题的深入,而包含有更为丰富的具体内容。

实效观念集中到一点,就是在认识和实践中追求实效的原则。人类总是通过自己的活动来建构“为我关系”,从主体出发来对待人所面对的世界。因而,人类的一切活动总是为了在建构为我关系中追求实效,总是力图在建构“为我关系”的活动中,使活动成果质量更高、数量更多,而在成果的获得中速度更快、耗费更低。这就是追求实效的原则。对实效关注,就是对自己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目的是否达到的关注,对自己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的关注。需要和由需要转化而来的目的是人们一切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动力,也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动力。因此,追求实效的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可以由此理解人类社会的动力机制。

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从古代、中世纪到近现代世界文明的巨大进步,离开人的积极活动,离开对实效的追求,就会不可思议。可以说,追求实效的原则是名副其实的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看不见的手”。诚然,从最终和最高的意义上讲,人在自己活动中所追求的不是实效本身,而是通过活动目的的实现或被转化为目的的需要的满足所体现出来的人的自我发展。

马克思·韦伯认为,西方社会中贯穿着的“合理化”是一种效益和效率的精神,是一种追求最大效益、最高效率的“精打细算”的态度。这种分析确实抓住了工业社会突出的特征,无论工业社会的成功之处抑或问题所在显然都与这一特征有关。追求实效并非工业社会所独有,任何社会都在自己所处的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水准上追求实效,尤其是体现为生产力的实效。所谓前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都不是非经济化、非效率化的社会,而只是与工业社会相比,具有不同的经济化、效率化方式和水平的社会。在人类历史中确实贯穿着对于实效的不懈追求。

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回避追求实效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原则向来是注重科学化的实效,把它作为改造社会的主要目标。正如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从一开始就是现实的和直接追求实效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1页。 )恩格斯在憧憬未来社会时说,“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中,人们自身以及他们的活动的一切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在内,都将突飞猛进,使以往的一切都相形见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58页。)毛泽东也指出,“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眼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因而“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64页。)

邓小平十分注重认识和实践中的实效。早在1962年,邓小平就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在论述这一问题时,他还引用了刘伯承讲的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23页。)这一思想尽管遭到了毛泽东的批判,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邓小平在1980年说,“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提高。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4页。)把讲究实效界定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上,这是邓小平对实效观念的一个主要发展。十三大后,邓小平坚持把生产力标准进一步发展为“三个有利于标准”。这是邓小平对实效观念的又一个发展。于是实效观念或追求实效的原则就成为邓小平认识论思想中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之后的又一个不可缺少的具有显著特色的重要内容。把讲究实效作为认识论的一个主要内容,这是邓小平认识论思想对传统认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

四、对实用主义的新思考

实用主义(pragmatism)这个名词是从希腊文派生的,意思是行动。“实践”(practice)一词就是由此而来的。实用主义哲学兴盛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美国,实际影响渗透到美国社会的各个层次,成为当时正在崛起的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哲学”(注:参见刘放桐:《实用主义述评》,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页。), 并波及国外,至今仍是有世界影响的哲学流派。由于实用主义出发点的唯心主义特征,加之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得出的一些带有政治色彩的推论,使我们长期以来对实用主义的观点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

值得提出的一个史实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同时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理论倾向——经济领域的科学管理运动和哲学领域的实用主义运动,并不是历史的巧合。美国科学管理运动的兴起,是与弗雷德里克·泰罗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尽管泰罗的科学管理学说在当时就毁誉不一,但他对西方经济管理理论及实践的深远影响却是确定无疑的。与泰罗的活动处于同时期,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皮尔士在1902年的《哲学和心理学辞典》中第一次使用了“实用主义”的概念。将当时的科学管理运动和实用主义思潮联系起来看,不能不承认,在管理理论中强调效果和效用同在哲学上强调效果和效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大工业社会发展中现实的迫切要求在理论上的反映。一个务实和求效的时代,必然要求务实和求效的理论来作指导,也必然会产生务实和求效的理论。

既然追求实效是人类的一个基本原则,既然我们要自觉地注重认识和实践的实效,那么我们就需要对实用主义的思想再作些思考。皮尔士首先提出了他的方法论原则。他说,要了解一个概念的意义,我们必须“考虑一下我们认为我们的概念的客观存在具有什么样的效果——这些效果是可以设想为具有实际意义的。这样,我们关于这些效果的概念,就是我们关于这些客体的全部概念。”(注:怀特:《分析的时代》,第145页。)根据实际效果来确定事物的意义, 这就是著名的所谓“皮尔士原则”。效果是人在活动中产生的,不等于客体本身固有的存在。人确实通过与客体的相互作用来认识客体的存在和属性,但不能把这种相互作用及其效果同客体的存在和属性混为一谈。詹姆士把“皮尔士原则”直接应用到真理问题上。他说,关于观念的真理性问题,“实用主义的方法,就在于试图探索每个各自的实际效果,这样地来解释它们。”这里的“实际效果”就是指“是否令人满意”即“假如你信仰或接受陈述S,那么跟着就会发生某种令人满意的经验”。 (注:怀特:《分析的时代》,第158页。)尽管从建构“为我关系”的角度来理解, 人们确实是通过实践结果的效用来检验认识内容与对象之是否相符,但真理的本质规定与真理的价值性毕竟不是一回事,不能用后者来替代前者。杜威则进一步把真理作为一种工具来对待,“既然工具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因此真假均不是判断的特性。工具往往都是有效的或无效的,适当的或不适当的,经济的或浪费的”。(注:杜威:《逻辑:探索的理论》,第287页。转引自李德顺:《价值论》,第426页。)真理确实具有价值,但真理之为真理不是因为它有价值,而它有价值是因为它是客观的真理。然而强调真理的价值性,并把它强调到真理的工具作用的程度,这确实迎合了当时的时代潮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到,实用主义的错误在于把效用或真理的效用本体化,看成是世界的本原,而不在于强调效用或实效。

从历史的眼光去看待人们以往所创造的理论体系,需要的不是看它说错了什么,而是看它说对了什么,这才是它的真正价值或效用之所在。重视作为活动结果的实际效果,乃是典型的务实态度,这种态度在西方工业社会发展中是非常普遍的行为准则。实用主义第一次以理论的形态阐述了真理的效用和效果问题,使传统的学术研究偏重于纯理论而耻言应用的学究习气为之一扫。实用主义宣布对真理的追求不以是非为终点,而以效用、效果为目的,即把真理看成是一种工具,这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是一个重大的改变。确实,真理的效用不是真理的本质,但是人们追求真理正在于它的效用。真理观念的这种变化,对于理论科学、技术科学和应用技术的全面发展,对于推动“科学——技术——生产”之间的联系和转化,无疑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这就能解释实用主义在美国以及西方社会实际生活中何以会有如此巨大的影响。

确实,实用主义的唯心主义宇宙观必然使得关于效用和效果的论证存在着严重错误,但由于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时代的精神趋向,提出了人们普遍意识到而未能明确提出的观点,因而它就对社会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尽管实用主义哲学家们的主要兴趣在于真理的效用和效果,但实用主义社会思潮却是从普遍的人的活动的背景中去追求效用和效果的。在真理的应用和检验中显示出来的认识活动的效用和效果,被一般化为包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效用和效果,即讲究实效。“虽然这种概念涵义的转换并不完全符合实用主义哲学的最初倾向,但却是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进步”。(注:郭湛:《人活动的效率》,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0页。)这正是历史的辩证法。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

 

(原载《学术月刊》200004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