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版当前开展的争鸣,主要反映了对国学价值评估的分歧。“国学”就是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化,因此,关于国学的价值评估实际上都是以一定的文化观为前提的。我所赞成的文化观,是
可以肯定的是,当前讨论的两种不同观点在文化观上是有某些共识的。如梁涛指出文化是在阶段性与连续性、时代性与超越性的紧张中不断向前发展的。他所说的文化的“阶段性、时代性”就是文化之“变”,而“连续性与超越性”就是文化之“常”。超越性是相对于时代性而言的,也就是说,一定时代的文化除了其时代性之外,还包含着超越那个时代的恒常因素。文化惟其有时代性,故不同时代的文化有阶段性;惟其有超越性,故不同时代的文化有连续性或继承性。
李宪堂在《也谈国学研究的态度立场与方法》一文中,承认“文化具有连续性的特点”,这是与梁涛的共识所在;但他否认文化具有“超越性”,这未免失于片面。如果说文化是“人类生存的形式与方式”,那么“方式”就具有一定的内容,而不仅是“形式”。如果我们所继承、弘扬的传统文化中的积极、恒常因素,只不过是“借用了传统的形式而已”,只不过是前一时代遗留下的“旧瓶子”,那么,这实际上是否认了文化(内容)的恒常性。
梁涛认为,“任何事物包括文化传统都有积极、消极两个方面,需要从两个方面去做整体把握”,“对传统文化的积极弘扬,本身就是建立在对传统的客观分析之上的,包含了对传统负面内容的批判”。这应该说是讲了文化的“整”(系统性)与“分”(可析取性)。既然是“可析取”,那么,当一个民族的文化与另一个民族的文化相接触和交流时,就可析取其优长的、为人类社会发展所“同”的因素,而不必是全盘吸收;当一个时代的民族文化在继承前一个时代的文化时,就可析取其积极的、恒常的因素,而不必是全盘继承。这里的“可析取”,当然就要“撇开”原来与这些因素整合在一起的那些内容。
李宪堂说,“撇开历史的、现实的内容,将传统的‘积极方面’抽取出来,只具有认识论的意义。”难道这里就没有文化发展的意义吗?“事实上,人们所能从传统中抽取出来的‘积极的’东西,只是一些有待发挥的价值信条和有待填充的概念形式而已。”如果是“一些有待发挥的价值信条”,似未尝不可;如果只是“有待填充的概念形式”,那么,这只是他所说的“借用”,而不是“析取”。
李宪堂说,“在(历史的)现实生活中,所谓‘积极的’、‘消极的’因素本来是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的。”的确,这种“互为前提、互为因果”构成了历史文化的系统性,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了历史文化的可析取性(
我曾作有《
中国传统文化或国学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资源,这些思想资源在古代构成一个系统,而我们应根据现代社会实践的需求来决定这些思想资源的改变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同时,我们也应析取其他民族文化中的优长、普遍性的因素,来实现中西(或东西)文化的“创造的综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文化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诸如导向现代的开放意识、改革意识、和谐意识、民主意识、多元意识、主体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契约意识”等等,在改革开放以前是十分匮乏或“犯禁”的,而如今得到日益广泛的社会认同。这些意识并非无源之水,并非新的社会生活所“直接”创造出来的,而是有其中西文化的思想资源。这些思想资源都曾与其他文化因素结成不同的系统,而我们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需求把它们析取出来并加以发展,实现了“创造的综合”。
就“和谐意识”而言,虽然中西文化中都有讲“和谐”的,但中国文化无疑要比西方文化更崇尚“和谐”,而西方文化则比中国文化更崇尚“自由”。儒家讲的“礼之用,和为贵”确实与儒家肯定礼的等级尊卑之序结成一个思想系统,它与我们现在讲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确实有很大不同。然而,我们不能否认在儒家的和谐社会理念中也包含着至今仍适用、应继承的恒常因素,如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等。我承认儒家的和谐社会理念有其历史局限,但我认为在其和谐社会理念中也蕴含着恒常的、可贡献于世界的普遍价值(参见拙文《儒家的和谐社会理念及其历史局限》,载《河北学刊》2007年第1期),此即承认在中国传统文化或国学中不仅有“变”和“异”(特殊性),而且有“常”和“同”(世界性)。
儒家主张“协和万邦”,这在中国古代不免与“宗主国”的意识结合在一起;直到上个世纪初,中国才有了现代的“民族国家”意识。孙中山率先提出“振兴中华”的口号,同时他也提出“中国如果强盛起来,我们不但是要恢复民族的地位,还要对于世界负一个大责任”,这个责任就是“济弱扶倾”,不能去学帝国主义“灭人国家”,而是“对于弱小民族要扶持他,对于世界的列强要抵抗他”,“担负这个责任,便是我们民族的真精神”(《孙中山选集》第691页)。显然,孙中山所说的“大责任”和“真精神”,抛弃了旧时代的“宗主国”意识,而又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协和万邦”思想。在现代的国际关系中,中国政府最先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而其首倡者周恩来也曾说,中国人办外事的一些哲学思想“来自我们的文化传统,不全是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周恩来外交文选》第327-328页)。这是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含有恒常、普遍因素之一例。
近读
关于“中华文化精神”,似可作“二分法”的理解。不过,我还是赞成
(来源:光明日报、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