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我们最终肯定可以制造出有意识的机器,问题只是现在我们还不具备相关的技术条件。① 本文认为,撇开技术条件不谈,即使是在哲学上,意识机的可能性也没有得到足够的论证。② 支持这一可能性的主要哲学理由是这样的:有意识存在物的第一人称视角(或称为有意识存在物的意识层面,简称为“第一人称视角”),③ 应该并且可以最终被还原为其非意识的层面,比如某些物理的构造或者物理上的运作机制。根据这种观点,这一还原是可能的,因为非意识层面才是意识的真正基础;这一还原也是必要的,因为这样还原以后,就可以从第三人称视角来研究有意识存在物的非意识层面,进而解释意识本身。
我称这一原则为“第三人称原则”。这个原则是人造意识机之可能性的主要哲学基础。人们认为,既然只有通过第三人称角度才能制造出意识机,我们就只有在将有意识存在物的意识层面还原为它的非意识层面之后,才能制造出这样的机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于有意识存在物的意识层面,我们无法从第三人称视角(“科学的”或者“客观的”视角)进行研究,而从第三人称角度来研究非意识层面,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这是一条还原论的唯物主义原则。不过,它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还原论唯物主义,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对于一般的唯物主义和一般唯物主义还原论,我本人是支持的。本文质疑的是这种被定义为第三人称原则的还原论唯物主义。按照一般唯物主义的说法,第一人称视角确实具有物理基础,而且研究这个基础有助于我们理解意识现象。这样的说法,当然没有任何问题。根据一般的还原论的唯物主义,对有意识存在物的第一人称视角的理解,应该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即我们的宇宙具有某种统一性,第一人称的意识现象应该最终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得到解释。这样说,当然也没有问题。但是我认为,要断定我们最终可以制造出意识机,我们还需要给一般的还原论唯物主义加上一个限定条件:有意识存在物的第一人称视角,应该而且可以被还原为其非意识的层面。这一限定条件,即第三人称原则,并不等于心脑同一论(identity theory)或者副现象论(epiphenomenalism)。④ 它也不一定会同意“心理语言必须经由物理语言而得到解释”这一类的说法。但是,如果不加上第三人称原则作为限定条件,无论是一般的唯物主义,还是一般的还原论唯物主义,都不能保证我们一定可以制造出意识机。
本文将通过一个名为“意识分享”的思想实验来质疑第三人称原则。我们将证明,第三人称原则意味着我们完全可以实现意识分享,而实际上意识分享根本是不可能的。这样,根据归谬推理,第三人称原则就不能成立。既然第三人称原则是“意识机可能实现”这一论断的主要哲学基础,这一论断本身也就还没有得到足够的证明。本文无意证明制造有意识的机器是不可能的;而要说明的只是:目前支持这一可能性的哲学基础是有问题的。如果我们要证明意识机的可能性,必须寻找其他的哲学基础。
第一人称视角和第三人称原则
首先要澄清本文中将要用到的两个基本概念:有意识存在物的第一人称视角和第三人称原则。
有意识存在物既有第一人称视角,也有第三人称层面。有意识存在物的第一人称视角,是一种“内在的”视角:它代表着某种程度上的自我意识,从动物所拥有的最原始的自我感受,到成年人的复杂的自我意识。这种“内在的”视角,是一种一体化的“标签”,每一种意识内容都因它而成为一种“经验”:“我”觉得如此这般,“我”认为如此这般。有意识存在物的第三人称层面是“外在的”层面,它代表意识的物质基础或者运作机制,比如大脑、大脑的结构甚至整个身体的活动。我们也可以将第一人称视角称为意识的“主观”方面,而将第三人称层面称为意识的“客观”方面。
尽管丹尼特和其他哲学家都曾指出,第一人称视角并不能为我们提供绝对可靠的自我知识或者完全彻底的自我反省,但是第一人称视角确实可以从根本上区分有意识存在物和无意识存在物。无意识存在物也具有第三人称层面,但是唯有有意识存在物才拥有第一人称视角。如果将来我们可以制造出有意识的机器,那些机器就必须拥有第一人称视角。只拥有高度的“智能”,并不等于具有“意识”。比如,对于一台我们现在用到的IBM电脑,我们就不能说它拥有意识,因为它不具备第一人称视角;但一条狗是有意识的,因为狗有第一人称视角,即使它不如IBM电脑“聪明”(狗不能像电脑那样解数学题)。
意识从来都是一个令人困惑的自然现象。它是一种自然现象,因为和其他自然现象一样,意识也是以某种物理系统为基础的,而且我们可以从客观的、第三人称的角度来观察这种物理系统;但意识现象令人困惑,因为在物理基础之外,意识还有一个第一人称视角,这种视角只能“内在地”属于一个有意识的物理系统。尽管我们拥有各种各样的沟通方式,实际上没有人能够感觉到你的疼痛(从字面意义上讲),没有人能够看到你的幻想(就其字面意义而言)。因此毫不奇怪,有些现代的心灵哲学家试图将意识的令人困惑的特性还原为意识的自然的、客观的方面。⑤ 他们相信,一种成功的意识理论,必须从某些客观的机制出发,对意识所显现出的“非物质的”性质作出解释;他们还相信,对这些机制的研究,要从第三人称角度入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人称原则。
人们通常认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拥有第一人称视角,因而是有意识的,但是这个系统的任何部分,都不具有第一人称视角,因而也没有意识。根据第三人称原则,一种完备的意识理论需要说明:这些无意识的部分如何能够组合成一个具有意识的系统,或者说,第一人称视角如何产生于这些本不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部分。这种还原很有必要,因为根据第三人称原则,这些无意识的部分,都可以单单通过第三人称视角而得到彻底的认识。换句话说,尽管要理解一个有意识的系统的行为,比如一个人的行为,我们可能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出发,但是我们只需要从第三人称视角出发,就可以认识这一系统的各个部分。
而且,根据丹尼特等哲学家的说法,第三人称原则对于理解意识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所发展出来的所有成熟的科学,都是从第三人称视角出发的。⑥ 举例来讲,在目前的心理学研究中,我们需要一些来自“被试者”的“反馈信息”(比如他们的言语);这些“反馈信息”来自第一人称视角(比如“我觉得疼”),只有语言相通而且也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人,才能理解这些信息。但是,在已经发展为一门成熟科学的神经科学中,我们并不需要第一人称视角的帮助:我们要做的,只是从第三人称角度去观察和分析大脑和身体的生理构成和活动。因此,心理学还不是一门成熟的科学。这些哲学家可能会认为,要成为一门成熟的科学,我们必须能够仅仅通过观察“被试者”的大脑活动,就可以进行心理学研究。
第三人称原则的这个梦想,在一个类似于“缸中之脑”的思想实验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⑦ 这个思想实验是这样的:想象我们让一个成年人入睡,并将他的大脑成功地从身体中取出,保证不破坏这个大脑,也不惊醒这个人;然后,我们将这个人的大脑放入一个盛有营养液的容器中,保持大脑存活;然后,再给它连上一些精密的线路,以便我们可以探测到这个大脑的神经状态,从而得知这个人的精神状况。通过这些物理连接,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在第一人称视角中的想法,以及他即将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在线路的另一端,我们发出电子信号,告诉他我们想要他接收到的信息。这一实验的理想结果是,从这个人自己的第一人称视角来看,他仍然过着正常的生活;而从我们所在的第三人称角度来看,他仅仅是一个在缸中接收幻象的大脑。
这个思想实验可以极好地展示第三人称原则的梦想:通过将大脑的第一人称视角(有意识的经验)还原为大脑的客观层面(大脑活动),我们可以完全理解大脑的意识活动。这就好像是一种完美的翻译,一种在大脑状态和精神状态之间的超级翻译。其实这种翻译的梦想,是第三人称原则的当然结论:有意识存在物的第一人称视角可以并且应该被还原为其第三人称层面。⑧
正是因为对第三人称原则充满信心,很多哲学家才相信,制造意识机是完全可能的。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制造意识机,只能使用那些仅仅具有第三人称层面的材料——我们不能使用那些已经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材料来制造意识机,因为那将仅仅是一种组装,而不是“制造”;并且,我们只能从第三人称视角出发来制造有意识的机器,因为从第一人称视角或者第二人称视角来制造,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情;而要从第三人称视角来制造意识机,我们必须知道,仅有第三人称层面的机械装置或者运行机制,如何能够产生第一人称视角;因此,如果我们可以将有意识存在物的第一人称视角还原为其客观层面,如果我们可以将同样的(或者说是类似的)有意识存在物的客观构造或运行机制复制到另一个物理系统中,那么该系统就会具有第一人称视角⑨,我们也因此就造出了意识机。
在澄清了这些基本概念之后,现在我们要做一个名为“意识分享”的思想实验。这一思想实验对进一步的论证很有必要,因为它对第三人称原则构成了挑战。
意识分享及其不可能性
本节中,我们会设计一项名为“意识分享”的思想实验,并且证明这一实验中的情形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设想你和我都具有意识。假设我想知道你心里所有的事情,包括你的自我意识——也就是说,我想知道“你之为你”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当然你可以对我坦诚相待,告诉我所有关于你的事情。但假设我并不满足于这样的“二手的”介绍,而想从“第一手的”角度来了解你,就像你了解你自己那样真切。假设我可以把一些电线接入你的大脑(如果有必要,还可以接在整个身体上),由此我可以“获取”你体内所有的与你的意识有关的生理活动。那么,通过这样的连接,我能否了解到“第一手”的你,也就是说,像你了解自己一样真切地了解你?
上述实验立即会引起这样的疑问:如果我可以获得你的第一人称视角,我是否仍然拥有我自己的第一人称视角?根据唯物主义,我不会失去我的第一人称视角,因为我的身体还在,我无法超越我的身体而完全成为你。现在,如果我在获得你的第一人称视角的同时,依然拥有我的身体,并因此拥有我的第一人称视角,我就会同时拥有两个自我:你的自我和我的自我。但是,根据意识的“统一性”(unity),同时拥有两个自我似乎是不可能的。
意识的统一性是意识的典型特征。意识经验(conscious experience)通常统一于一个主体,一个唯一的“我”之中。事实上,这种统一性是意识所特有的标志,因为这种统一性只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另一种说法:我们将一种感觉或者想法称作“意识经验”,是因为它由一个独一无二的主体通过第一人称视角而拥有。前面曾经说过,拥有第一人称视角,是成为有意识之物的必要条件。那么,一个有意识的人,能不能同时具有两个第一人称视角、两个自我?不论是从语言学上还是从直觉上,这似乎都不大可能。我们可以轻松地驾驭不同的社会身份(比如,我可以是一个学生,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但是没有人可以同时驾驭两个自我。即使是像丹尼特这样彻底的还原论唯物主义者,也无法宣称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两个“自我”。丹尼特相信,所谓的“多重人格紊乱”(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MPD)确实存在,也就是说个体可以拥有几个不同的“自我”。但是,丹尼特认为,不同的“自我”不可能同时显现,他们彼此之间也无法见面。⑩
根据意识的统一性,意识分享实验的真正含义,并不是它的表面含义,即在不失去我自己的第一人称视角的前提下获得你的第一人称视角。在某种程度上,将你我的大脑通过一种理想的物理方式连接起来以后,我们能够期望的符合情理的最好结果是这样的:一旦我们的大脑被连接成了一个超级大脑,原始的你和我都将消失,一个新的“我”将显现,成为新的第一人称意识主体。
如果我们可以确保这样完美的连接,这个新的意识主体将能够通过第一人称视角,来获取两个大脑中的信息;这两个大脑因此也就成了这个超级大脑的两个组成部分。在转换的过程中,新的自我可能不会感到任何的中断;毋宁说,“我”(这个你和我都会认同的新自我)将会觉得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扩展。比如,“我”将觉得我的身体是“我”的身体,你的身体也是“我”的身体。这个结果听起来或许不那么像一种真正的意识“分享”,因为这里只存在一个自我,而“分享”则意味着两个主体同时享有一个对象。不过,如果原来的大脑状况和其中的“信息”都能够保留下来,因而新的自我能够从第一人称视角来获得原来的两个大脑中的所有信息,而这些信息正好和原来的两个自我的第一人称意识相对应,那么,我们仍然可以将这种“双重获取”看是一种意识分享。再者,如果我们(原来的你和我)可以被成功地分离,重新成为两个独立的人,并且承袭了连接时期所获得的新的“自我”的经验,那么说我们确实有过一次成功的“意识共享”,大概也不为过。
现在的问题是:如上所述的意识分享,是否可能实现?
为论证方便起见,我们可以假定:将两个大脑连接成超级大脑,以及将超级大脑重新分离为两个大脑,这种手术所面临的技术方面的困难,我们可以完全克服。但是我们知道,这一手术的目的,不仅仅是要从生理上将两个活着的大脑连接成一个活着的超级大脑(这里我们可以暂时搁置分离两个大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将两个意识体系结合成一个新的意识体系。为了实现意识体系的结合,除了在生理上将两个大脑结合为一个超级大脑之外,我们并没有其他更进一步的办法。我们只能对大脑做手术,而意识体系的结合则仅仅是这一手术的“副产品”。这就意味着,任何可能阻碍成功结合的障碍,无论是生理层面的障碍还是意识层面的障碍,都必须在生理手术的过程中被清除掉。
这就要求在手术之前,我们不仅要知道如何确保生理上的连接,如何确保两个生理系统的兼容性,也要知道如何确保一个新的意识系统一定会出现,而且这个新系统具有结合前的两个大脑所具有的全部意识内容。此外,我们可能还要知道如何确保此前的两个意识系统是“兼容的”。这就意味着,不管是对于两个原来的意识系统,还是对于即将出现的新的意识系统,我们都必须知道,是哪些生理状态和连接在支持着哪些意识经验,又是哪些生理状态和连接在支撑着意识系统的统一性,支撑着那个独一无二的第一人称视角。只有获得了这样的知识之后,我们才能成功地施行这一手术。
这个手术所面临的真正的挑战,是如何将两个意识系统结合起来。尽管我们可以假设,在理想状态下,我们能够解决这一手术中全部的物理上的困难,我们仍然不知道怎样才能解决那些关于意识系统的问题。比如,如果我只会讲汉语,而你又只会说英语,那么在我们的大脑被连接起来以后,新的自我会不会自动就掌握了这两种语言呢?因为之前你的英语说得很好,我的中文也不错,我们没有理由断定,新的自我会失去说这两种语言中的任何一种的能力。但是,认为新的自我会自动掌握两种语言,这也会引发严重的问题:新的自我是否知道如何将英语翻译成汉语?反过来的翻译又如何?因为我和你都只懂一种语言,都不懂得如何翻译,新的自我一定是通过手术才获得翻译能力的。但是,我们真的能够通过生理手术给大脑注入新的知识吗?
我们还可以设想出关于意识系统的一些其他的难题。比如,如果你是一个狂热的基督教徒,而我又是一个固执的无神论者,我们能否被成功结合成一个新的意识系统?如果你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而我是一个瞎子,我们能否分享彼此的第一人称视角?“我们”(新的自我)是瞎的还是正常的?
诸如此类的许多问题,都会导致逻辑上的矛盾。我们不知道,生理上的手术如何可能解决这些问题。即使我们假设,在将两个原有的意识系统整合为一个新的意识系统的过程中,手术可以保证万无一失,我们显然也无法将原有意识系统中的所有内容,都简单地整合到新的意识系统中去。认为我们可以从“外在的”角度直接改变另外一个人的第一人称视角中的意识,而无须引发此人的任何主观反应,这种观点显然是荒谬的。这种观点实际上将第一人称意识置于可有可无的境地。因此,就其最合情理的意义来说,意识分享不但不具有必然性,也不具有可能性。
第三人称原则和意识分享
我们已经证明,意识分享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还能证明,第三人称原则必然要求意识分享的可能性,我们就能驳倒第三人称原则,从而动摇意识机的哲学基础。
意识分享和第三人称原则之间的逻辑关联,其实很直接。根据第三人称原则,所有的意识状态都可以被还原为支撑它的物理和生理状态。如果我们能把两个大脑的物理和生理状态结合起来,我们实际上就已经把两套意识状态结合起来了。在这个意义上,第三人称原则直接而且必然地支持意识分享的可能性,而意识分享的不可能性则将直接否定第三人称原则。
第三人称原则的支持者可能会采取这样的策略来驳斥我的论证:他们承认意识分享确实不可能,但他们认为,这只是因为我所要求的对同一个大脑的第一人称视角的“分享”,使我们无法完全地认识这个大脑的意识世界,因而导致了意识系统不兼容之类的问题。换句话说,第三人称原则虽然要求我们将意识状态还原为物理系统的状态,但它并不要求我们可以实现意识分享。
这一反驳也可以针对结合过程中某一自我的“消失”来做文章。既然你我在连接前都具有意识,而结合后将仅有一个有意识的自我,那么就一定会有某个自我在结合的过程中消失了。也可能你和我同时都消失了,而超级大脑的有意识自我是一个全新的自我。这一驳斥想要说明的是,无论出现的是哪种情况,自我(或多个自我)的加入或消失,才是我们在理想情况下无法完全认识另一个意识系统的真正原因,因而我的论证不能驳倒第三人称原则。
但是,第三人称原则本身并不支持上述策略,因为这些策略要求第一人称视角具有某种独立的因果上的影响力。如果第一人称视角的确具有独立的因果效力,也就是说,一个意识系统的第一人称视角如果被不同的主体所分享,就将损害对这一系统的认知,那么,我们怎么能够像第三人称原则所宣称的那样,在不丢失任何信息的前提下,将一个意识系统还原为客观的物理和生理系统呢?
即使有人非要否认上面的归谬推理,我们也无法从第三人称原则出发,来解释意识分享现象的不可能性。我们说过,在生理手术的过程中保证两个大脑的成功结合,这并非原则上不可能;但是要将两套意识状态简单地结合在一起,就不可能了。是什么原因阻碍了这种结合呢?既然我们已经保证了生理部分的完美结合,问题是不是出在第一人称视角?第一人称视角是不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是不是具有它自身的因果效力?意识系统的不兼容性,是不是只能从第一人称视角这个方面来解释?遗憾的是,尽管要解释意识分享的不可能性,我们就必须对这些问题做出肯定性的回答,我们却无法从第三人称原则出发,来作出这样的回答。
结论
根据本文的论证,第三人称原则是“我们可以制造出意识机”这一主张的主要理论支柱,但是意识分享的不可能性,对第三人称原则提出了挑战:第三人称原则要么意味着我们可以实现意识分享,要么无法解释意识分享为什么不可能实现。我们的结论是:第三人称原则,就其表面的意义来讲,不可能成立,更不能被用来支持“我们可以制造出意识机”这一主张。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谦虚地承认:我们还没有为意识机的可能性提供充分的哲学辩护。
“意识分享”这个思想实验,可以非常巧妙地让我们看到意识系统本身的相对独立性。虽然意识系统归根到底来自于物理系统,但是简单地认为意识系统可以被毫无遗漏地还原为物理系统,这种观点似乎还缺乏足够的依据。要找到物理系统和意识系统之间的确切关联,我们还有很多的研究要做。
(原载《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3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