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红,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等,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规范性哲学研究”。
摘要:语言转向是贯穿20世纪人文科学的潮流,语言哲学是20世纪哲学的显学。不过,在当代哲学中,语言哲学由于动力不足、方法局限和视野窄化而渐渐失去了一度辉煌的地位,同时面临再定向、再出发的内在动力和外在要求。有鉴于此,当代语言哲学有必要采取再定向的综合路径,即带有层级特点的实证性基础、规范性进路和存在论框架。其中,以乔姆斯基的生物语言学为代表的语言科学进路、以托马塞洛的“新维果茨基进路”为代表的演化心理学方法、以布兰顿的语言哲学为代表的规范性体系和以塞尔的制度实在论为代表的社会存在论,在综合路径中是具有代表性的范例,在理想图景中能够推进语言哲学再次定向,再续辉煌。
关键词:语言哲学;规范性哲学;社会存在论
哲学的历史就是不断重塑自身的过程。在充满沧桑巨变的20世纪,重塑的进程进入快车道。加速自身重塑的明显标志有两个:一是为凸显20世纪哲学的突破和转折,哲学史家热衷于使用各种“走向”“转向”等词来刻画这一进程,其中语言转向(linguistic turn)在深度和广度上无疑最为突出,不仅成为20世纪人文科学的潮流,也引发了哲学中的“哥白尼式革命”,而语言哲学作为这一转向的成果,堪称20世纪哲学中的显学;二是哲学传统核心领域(如形而上学、伦理学、逻辑学等)的命运跌宕起伏,各种哲学分支则风起云涌,遍及不同文化、民族、领域和学科,其中语言哲学长期雄踞各哲学分支的头把交椅,直到20世纪80、90年代才被心智哲学抢了风头。
不过,因转向而繁荣,由繁荣而定向,因定向转入常态,而常态易趋于困顿,似乎也是语言哲学难以避免的走势。究其原因,内则缘于语言哲学在总体上过度收敛于意义理论和指称理论的经典路径与传统领域,源头活水的激发日益贫乏;外则缘于主动接受语言学、心理学等实证科学的反哺不足,而这些学科的发展曾经极大地受惠于语言哲学的突破。如果要避免这种走势成为宿命,我们需要在反思和总结20世纪哲学、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大背景下重新思考语言哲学的再定向和新形态。因此,本文借鉴科学的层级结构的思路,尝试提出构建语言哲学再定向的综合路径的草图,力求通过实证性基础、规范性进路和存在论框架这三个层级的突破,探索语言哲学的未来发展,也为21世纪哲学的重建提供一种可资借鉴的思路。
一、哲学的语言转向与语言哲学的再定向
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其问题类型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大、衍生样式之多(如阐释学转向、语用学转向、语境论转向等),都是空前的,也在根本上整体塑造了哲学形态,甚至使语言哲学一度扛起了“第一哲学”的大旗。(参见阿佩尔)当然,关注语言之于认识和心智的作用,破解思维的语言密码,此乃哲学与生俱来的倾向;语言形态塑造哲学思维、哲学探究熔铸语言表达既是双向关系,也是同步过程。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之所以蔚为大观,最终还是哲学的内在问题、内生动力和内部方法所致。
20世纪初的语言转向可以分为两条主要线索,即语言的逻辑批判和世界观的语言视域。前者集中体现为分析哲学运动,无论是德语哲学-数学科学圈的弗雷格、维也纳学圈,还是英语世界的罗素、皮尔士,特别是执语言哲学革命之牛耳的维特根斯坦,都致力于发明并运用现代逻辑分析方法,以期正确处理思想和语言的可表达性与成真性,致力于区分语言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澄清自然语言和“哲学语言”的混乱与误用。从近代以来西方哲学对哲学方法论、形式逻辑、人工语言、普遍文字以及语言批判的强烈兴趣来看,分析风格的语言哲学努力实际上是哲学的内生动力。阐释学传统深受哈曼-赫尔德-洪堡一系语言观的影响,与人文科学阐释学一道,为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建立哲学阐释学开辟了道路。有学者概括了赫尔德和哈曼传统的九个原则,例如思想本质上是依赖语言并受语言限制的思想-语言原则。(cf.Forster,pp.253-254)洪堡关于语言是内在器官、语言即世界观、语言作为理解方式的思想尤为重要,甚至在一定意义上终结了逻辑优先于语法的传统,开显了语言作为阐释学存在论的视域和多维度揭示世界的功能。(参见洪堡,第17、49、68页;cf. Terezakis,p.x)
总体上说,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可视为人文学科整体语言转向的先驱和组成部分,既是走出语言迷宫、摆脱语言空转的努力,也是在自然科学的语言郊区,建造街道笔直和楼房整齐的语言新城的尝试:唯有在哲学上阐明语言,才能在哲学上全面阐明思想。(cf.Dummett,p.4)语言取代存在、意识、精神,居于哲学的中心;它以语言批判、语言分析、意义理论、话语理论、言语行为理论等为武器,不仅向思辨哲学的语言空转、似是而非的语言修辞发起了总攻,而且致力于清理思想大厦的地基,整编科学表达的语义,构建语言哲学的问题域和分支体系,并在最深刻的层次上通过澄清语言表达来把握人性。语言学特别是结构主义语言学也参与了哲学的这一次“哥白尼式革命”,当然得益于哲学之处或许更多。
在这里,我们把重点放在分析哲学传统上,来探究语言转向的当代困境。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来澄清和解决哲学问题,这既是语言哲学的旨归,也是分析哲学的重心。从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和逻辑经验主义,到蒯因、戴维森、斯特劳森等关键人物,从重视运用现代逻辑工具的语言哲学到重视语言游戏的言语行为理论,20世纪语言哲学的经典路径逐渐形成。这个经典路径又分叉为两条相互接续、彼此分离、偶尔交叉的道路。一条是以真值条件语义学为基础的语义范式,聚焦于意义理论、指称理论、真之理论;另一条则是以言语行为理论、语言游戏观为基础的语用范式,这两条分叉的道路甚至可以简化为弗雷格传统和后期维特根斯坦传统,各种概括总结20世纪语言哲学的教科书和工具书大多以此为编纂的主线。这一分叉的经典路径仍然在不断推进,诸如语境依赖性、语境敏感性、模糊性、因果摹状词理论等课题也时有创新。不过,20世纪80年代以来,语言哲学经典路径的黄金时代已成为明日黄花。推究其盛极而衰的原因,就外部环境而言,心智哲学挟认知科学、脑科学、计算科学、人工智能等新兴交叉科学之力,异军突起,攻城略地,似乎已经取代了语言哲学的第一哲学地位,政治哲学等实践哲学领域的繁荣复兴也让语言哲学相形见绌。但其内部因素是主因。一则因为语言哲学作为哲学主要分支,在刺破哲学母体自立门户之后,积累了庞大的家业,却并没有积累起哲学家共同体的重叠共识和锐利的思想武器,经典路径的分叉道路没有真正结合为综合路径,弗雷格传统总体上占据主流,后期维特根斯坦传统最终流于哲学治疗。二则因为语言哲学似乎与基本的和重要的哲学问题渐行渐远,越来越沉湎于自身内部的历史和主题,纠结于与语言表达密切相关、甚至不无琐屑之嫌的话题,熟练运用着高度技术化的繁复技巧,当年的锐气与睿智似乎已然消磨过甚。三则因为对主流科学(STEM)的知识成就缺乏足够关注,特别是没有充分吸收语言科学成果,往往停留在朴素的语言直觉上。面对马赛克一般的哲学图景,语言哲学似乎已经甘作其中一块拼图。当年卡尔纳普“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那样清晰严谨的激扬文字,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中那些令人赞不绝口的精妙案例,现在已经很难读到了。
当然,我们无意在这里“讨伐”语言哲学的经典路径,而是着眼于语言哲学的最新发展和内外资源,力求采取更为综合性的路径,既充分吸收经典路径的丰富成果,也为自身构造新的理论框架。因为一方面如前所述,哲学的语言转向植根于人类思想本身,具有内在动力,能够应对持续挑战;另一方面科学理论、实验研究、语言哲学本身和存在论建构的新进路、新方法正在促进语言转向,推动语言哲学反思既有成果、开辟新的领域。语言哲学已经到了需要再定向、也有能力再定向的时刻。
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菲利普·安德森(P.W.Anderson)1972年在《科学》杂志发表文章《有增则有异》,提出了科学的层级结构的设想。他认为,我们可以用线性方式粗略排列出科学的层级结构:科学X中的基本对象服从科学Y中的定律和法则。例如,分子生物学的对象要服从化学定律,细胞生物学的对象要服从分子生物学法则,心理学的对象要服从生理学法则,社会科学的对象要服从心理学法则,等等。这种层级制绝非还原论,因为在每一个复杂性层级,都会出现全新性质,需要根本性研究,同时又打破了各种科学的平衡和平行状态。(cf.Anderson,pp.393-396)
受这一思路启发,笔者认为,语言哲学作为哲学的核心分支乃至第一哲学,虽然重点是先天的探究路径而非实证研究,但是它毕竟与语言和思维的运作与规律密不可分,因此语言哲学既要有其先天的探究路径,也要考虑相关层级的科学成果;既要尊重下一级的基本法则和研究共识,又要充分刻画上一层级的新特性,避免还原论的偏颇。一方面,如果哲学不反思借鉴现代科学成果,则与古代思想家的纯粹思辨和局部经验观察没有实质区别。说话者的语言直觉并不反映语言官能所提供的信息,也不是语法的主要证据(cf.Devitt,p.vi);因此,如果哲学家不具备必要的语言科学基础,则对于语言本质、语言结构、语言习得的理解就只能凭借未经省察的日常直觉或思辨偏好,从而对于思维和思想的认识也难免被常识和直觉的凹凸镜所扭曲,语言转向的积极成果也得不到充分发扬。当然,这并不要求我们走上自然主义的语言哲学之路,正如我们把握并遵守现代物理学基本法则,并不意味着成为哲学上的物理主义者一样。另一方面,语言又是近代哲人所谓的“制度的制度”,即最基本的社会建制、一切制度性实在的前提和全部规范性活动的基础。科学的、历史的、语言哲学的和社会存在论等多个维度的结合,才能共同塑造我们对语言的充分理解,从而有助于我们从哲学角度把握语言,从语言哲学出发深入哲学根本问题。
因此,我们尝试提出,语言哲学再次定向、走向理智生活中心的动力源泉至少应该来自三个层面:一是语言科学和心理学构成的实证性基础,给予我们丰富的事实图景、实验结果和理论刺激;二是语言哲学当前最重要、最关键的发展路向,既能够荟萃历史成就,又能够举旗定向,推陈出新;三是语言哲学的存在论框架的重构。这一方案基于四个方面的理由。其一,虽然上述三个层面不是严格的层级制,但毕竟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理论递进和相互支撑的特点。我们虽然不像蒯因那样认为哲学“甚至是科学的一部分”,但承认哲学与科学存在相当强的连续性;语言哲学虽然并不直接以语言为研究对象,但关于语言的知识(“是怎样的”)和对语言的理解(“如何运用的”)制约着语言哲学对其真正对象(即语言所表达和所描画的东西)的把握。其二,哲学的各个领域之间具有特定的层级或等级秩序,这似乎是较为普遍的状况,例如伦理学依赖于心灵哲学关于自由意志、意图与行动的研究,笛卡尔将认识论作为整个哲学中最基本的部分,达米特则认为意义理论是哲学中支撑其他部分的基础。(参见达米特,第xxxv、876-880页)其三,为什么需要一套关于“有什么”的存在论框架?事实上,在语言哲学发轫时期,无论是罗素、维特根斯坦还是海德格尔哲学,均内含一套和语言密不可分的存在论。时至今日,我们依然需要一套克服经验论和唯心论的、基于社会存在的存在论框架,语言在其中依然发挥着基础作用,惟其如此,语言哲学的视域才可能真正敞开,其基础才可能牢固建立。其四,在确定了“有什么”和“是怎样”的框架之后,语言哲学自身各种“是什么”的问题才有希望得到充分的揭示。维特根斯坦告诫我们:“哲学病的一个主要原因——偏食:只用一类例子来滋养思想。”(维特根斯坦,第168页)
基于上述四点理由,我们在这三个层面分别选取最具代表性和方向性的理论,以思考语言哲学发展的新动力,构造语言哲学再定向的综合路径的范例。具体而言,第一,在实证性基础的语言科学领域,乔姆斯基的生物语言学代表了语言科学的理性主义和自然主义进路,是生成语法理论的最新形态,其“语言官能”理论对于语言哲学意义重大;在心理学领域,我们重点关注演化心理学、个体发生学的新进展,其中托马塞洛的“新维果茨基进路”富有代表性,与乔姆斯基的语言内在论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互补的一面。第二,在语言哲学方面,罗伯特·布兰顿基于概念的规范性理论和基于意用分析(meaning-use analysis)的语言哲学路径,可谓语言哲学上新的体系性建构和方法论成就,建构了充分结合语义学和语用学的规范性进路。第三,在存在论领域,本文认为普遍意义上的社会存在论能够走出物的形而上学和以物理实在为中心的存在论,以人类的实践、语言、文化所形成的制度实在为立足点,为重构存在论提供基本的理论框架,其代表则是塞尔的制度实在与语言道义论。本文并不想把这四种理论捏合成一个平滑圆整的系统,而是要通过这一范例,揭示综合路径的生命力和解释力。
二、实证性基础:乔姆斯基vs.托马塞洛
语言哲学(philosophy of language)不同于语言学哲学(philosophy of linguistics),按照《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的概括,前者在传统上主要关注与意义和指称相关的问题,后者则应用于语言学的科学哲学。(cf. Scholz)但二者实际上并不判然分明,不仅在历史上相互促进,今天仍然要与语言学一道形成合力。遗憾的是,一方面,对于从思辨哲学中解放出来、独立成长的语言领域和语言学来说,语言哲学和语言学哲学便是哲学上的回应,却又实际上呈现为这样的局面:可以自由地对语言学进行哲学研究,却不用做语言学研究——关于各学科的哲学分支恐怕都面临这种尴尬境地。(cf.Pigliucci,p.88)另一方面,近四十年来,语义学中的语言学研究越来越技术化,哲学家思考意义和意义理论的方式也必须因之而改变;不过,虽然语言学家所运用的形式语义学是哲学家锻造的,但现在很多哲学家已经不熟悉其技术细节了。这两个方面既表明语言哲学与语言学实践出现了疏离,反过来也说明互鉴的必要性。在这里,我们通过分析乔姆斯基的生物语言学构想的特点及其对哲学构成的挑战,考察托马塞洛(Michael Tomasello)对乔姆斯基的批评和“新维果茨基进路”的要义,探究语言哲学如何从这两个代表性进路中汲取其实证性基础。
(一)乔姆斯基的生物语言学与语言官能的基础性地位
语言哲学与语义学、语用学关系密切,但与历史语言学和语言科学的关系则充满争议。究其主因,就历史语言学而言,我们较为关注作为有机体的语言,而对作为物种、作为自适应系统的语言则研究不足(cf.Winters et al.,p.32);就语言科学而言,其自然主义旨趣,与强调语言的社会属性和交流方式的研究倾向大相径庭。哲学家一度对乔姆斯基用生成语言学解决哲学问题的可能性抱有普遍热情。1962年,血气方刚的卡茨和福多发表了一篇讨伐日常语言哲学的檄文《语言哲学错在何处?》,以生成语言学之剑批判日常语言哲学家,认为他们没有认识到语言构成特征之系统性的重要性,因而漠视对句子和句子结构的研究,主张应该把语言哲学理解为语言学的哲学。(cf.Katz and Fodor,pp.197-237)20世纪80年代之后,这种热情开始消退,但作为现代语言科学的主流,乔姆斯基语言学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其主导地位至今仍然无法撼动。尤其是21世纪以来,乔姆斯基等人将理性主义与自然主义、认知科学与现代语言学联姻,拒斥关于语言的行为主义和进化论,把语言学与进化生物学、人类学、心理学和神经科学成果结合起来,倡导生物语言学(biolinguistics),通过狭义和广义语言官能这一关键区分,进一步论证了内部语言相对于外部语言、语言官能相对于语言运用、普遍语法相对于语言习得的基础地位,对哲学来说既意义重大,也形成巨大挑战。
2002年,豪瑟和乔姆斯基等学者在《科学》上发表重要论文《语言官能:是什么?谁拥有?怎样演化?》。(cf.Hauser et al.,pp.1569-1579)这个里程碑式的研究方案把人类语言官能分为广义语言官能(FLB)和狭义语言官能(FLN)两类,其中FLB包括至少三个部分:内部计算系统、感知-运动系统和概念-意图系统。哲学家长期研究的是概念-意图系统,以及这一系统与感知运动系统的关系(如索绪尔所谓的能指和所指关系)。内部计算系统也就是狭义语言官能,其核心组件是一种计算系统,它产生内部表征,并通过语音系统将其映射到感觉-运动接口,同时通过(形式)语义系统映射到概念-意图接口;其核心特性是递归(recursion),递归使人类语言成为各类动物中独一无二的认知系统。无论对于FLN还是FLB,生态学的、物理学的、文化的和社会的诸多因素,都只能归于语言的周边环境了。此后,乔姆斯基等人不断改进自己的观点,回应各种批评。(cf. Berwick and Chomsky,2016)
乔姆斯基的生物语言学认为,语言官能在人类群体中是统一的,是人类的物种属性。这样一种基础性地位使我们必须把语言置于心智活动和思想活动的中心。产生语言这一关键性进化创新的是“合并”(Merge)操作,合并建立了结构化表达式的离散无限性,思想和行动的概念-意图系统以及用于外化的感觉-运动系统借此能够以特定的方式解释这些表达式,使思想与声音/符号相连,堪称人类语言的基本属性。(cf. Berwick and Chomsky,2017)因此,最好将语言理解为心智/大脑中的生物器官所包含的计算系统(FLN);同时必须解释的是:既然人的语言使用具有如此明显的创造性,且如此新颖而融贯,那么就产生机制而言,人脑中的这个决定论系统如何能够发挥其作用。(参见乔姆斯基,第viii页)
这种语言官能论对哲学史上的主流观点产生了巨大挑战。其一,西方哲学史一直都采用亚里士多德“有音有义、音义相连”这一语言描述框架,而且假定存在一个外化的感觉-运动系统和一个关涉思维与行动的概念系统,这两者至少是部分地独立于语言;但是现在,这一观点已经站不住脚了。其二,无论是感性、知性、理性的人类官能分类,还是感觉、知觉、概念等分类,都因为缺失了语言官能这一至关重要的基本性质,而不足以准确刻画和充分说明人类心智活动。无论是先天的心智构造还是经验的心理结构,皆是如此。其三,这种观点下的语言和思想并不自动与情感状态相适应,并不在外部世界中分辨出独立于心智的对象或事件,也不存在弗雷格、皮尔士、塔斯基、蒯因等人以及当代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意义上的指称关系。(cf.Berwick and Chomsky,2016, p.85)尽管弗雷格引发了语言转向,但他认为(自然)语言是纯粹思想(Gedanke)的不完美表达,人类语言有些特征甚至威胁思想的可靠性。尽管维特根斯坦以语言游戏的方法驳斥了奥古斯丁式的语言本质图像论,但这一语言转向的关键思想在乔姆斯基关于普遍语法和人类语言演化的研究看来,恰恰是南辕北辙了。就此而言,如果乔姆斯基等人的观点最终取得了更为坚实的科学基础,那么分析哲学中的很多成果可能会被淘汰。其四,乔姆斯基的观点是语言及其规则必须根据生物物理系统的本质及其运作来解释;语言规则只有借助于自然科学方法才能理解。(参见乔姆斯基,第412页)而在主张语言规范性的哲学家(如塞拉斯)看来,心智是一个神经网络,因为受到训练而遵循认识论意义上的“语言规则”;于是,语言被认为是“公有”现象、社会产物和制度规范,是由人制造、且在持续制造的东西,因此不能被理解为人的大脑中自行生长的器官,不能被视作先天即有的。这种关于语言、心智、大脑和理性的塞拉斯式解释仍然主导着哲学(和心理学等)对语言和心智的研究,但乔姆斯基语言科学的严峻挑战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反思常识性的、思辨性的或行为主义的语言观。当然,哲学家无须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要在多种进路中力求澄清概念,批判吸收,形成融贯的整体进路。
与乔姆斯基生物语言学巨大影响力同样重要的,是其理论所引发的广泛争议甚至抗议。有人质疑他缺乏实质性证据来表明语言官能是基因突变而非渐进进化的,有人质疑存在内在语言的可靠性,有人指责他放弃了语言的社会维度,有人用原始语言(proto-language)取代内在语言,有人力图把乔姆斯基与达尔文结合起来,有人提出“演化-发展-社会框架”(Evo-Devo-Socio Framework),在共享视角下探究生物学和文化演化,有人(如查尔斯·泰勒)认为这种科学传统摒弃了所有以人类意义为基础的事物分类,而且语言官能并不只是一种智力能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语言学内部,认知语言学是与之分庭抗礼的重要流派,以莱考夫为代表的认知语言学家对乔姆斯基生成转换语法的反叛,甚至被形容为“语言学战争”。(cf. Harris)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同一层级替代方案,是托马塞洛的“新维果茨基进路”。
(二)托马塞洛的“新维果茨基进路”
托马塞洛基于其演化心理学与个体发生学的主张,一直是乔姆斯基普遍语法理论的重要批评者。他一方面借助新发现的反例,极力驳斥这个已经统治了语言学半个世纪的观点——“我们的大脑天生具有学习语法的心理模板”,力求敲响它的“丧钟”(cf.Ibbotson and Tomasello,pp.70-75);另一方面通过构造理论和实验,提出一套“新维果茨基进路”。
自20世纪60年代起,已故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Lev Vygotsky)在国际学术界取得广泛声誉,他关于高级心理功能和思维与言语关系的社会经验内化理论影响巨大。在儿童心理研究方面,他主张儿童行为的历史产生于生物与文化这两种起源和两条线索的交织,也是种系发生(phylogenesis)和个体发生(ontogenesis)的真实联结。(参见维果茨基,2018年,第57-58、70页)在心理发展的生物起源这一基本过程之外,他强调高级心理功能的社会文化起源。在这个过程中,植根于社会与历史发展活动的内化是人类心理的显著特征。言语最初是儿童与周围人群的交流手段,转变为内在言语后,语言才开始组织儿童思维,演变为内部心理功能。儿童这种将社会经验内化的方法,伴随着贯穿整个生命历程的动态特征:“儿童文化发展的每种功能都会在两种水平上出现两次:首先是社会水平,之后是心理水平;首先是在人与人之间,作为一种心理间(interpsychological)范畴,之后是在儿童内部,作为一种心理内(intrapsychological)范畴。这同样适用于有意注意、逻辑记忆和概念形成。人类个体之间的真实关系是所有高级功能的基础。”(维果茨基,2018年,第72页)基于个人和社会、内化与外化的辩证关系,维果茨基主张,儿童发展的主要道路并不是由外部带给儿童的逐渐社会化,而是在儿童内部社会性基础上产生的逐渐个性化。(参见维果茨基,2016年,第338页)
托马塞洛强调,人类发展的社会文化理论发端于维果茨基,在这种理论看来,高级认知功能作为人类特有的功能,是人类创造社会行为习惯并将其内化的能力的结果。因此,托马塞洛采取了解释人类心理学个体发生的维果茨基式假设:人类认知和社会性的独有形式,在人类个体发生中,通过而且只通过人类物种独有的社会文化活动诸形式而出现;这一新维果茨基式进路最终将人类社会文化活动置于现代演化理论的框架内。(cf.Tomasello,p.6)
托马塞洛的现代演化理论,体现在《行动力的演化》《人类思维的自然史》《何以成人:一种个体发生论》等著作中。通过对灵长类动物和幼儿的发展心理学与比较心理学研究,借助演化心理学与哲学观点的相互支撑,托马塞洛展现出心理学家中的哲学家形象。他所关注的起源和发生的实证研究,涉及人类的合作、语言、思维、道德等课题,同时也是重要的哲学问题;他所关注的哲学家,如维特根斯坦、格赖斯、塞尔、布兰顿,恰恰也是语言哲学和规范性哲学领域的关键思想家。
托马塞洛认为,人类合作能力的独特形式,在于认知和社会性的协调性维度,因为个人能够相互创造一个共同的行动者,即“我们”(we),以共享意向、共享知识和共享社会道德价值观运作;这些能力首先出现在人类演化过程中,出现在凭借共享意向性行为进行合作的伙伴之间,然后出现在作为文化群体成员的个人之间的集体意向性行为中。(ibid., p.7)于是,就思维而言,早期人类通过视角性认知表征、社会性递归推理和社会性自我监控,来想象世界、操控世界,使每个个体与他人相协调;对于有群体意识和言语能力的现代人类来说,则通过“客观性”表征(objective representations)、反思性推理(reflective inferences)和规范性自我管理(normative self-governance)来想象并操控世界。(参见托马塞洛,2017年,第105-106页)就语言而言,服务于联合意向性(如联合目标、共同概念基础、递归推理)的一些早期适应,使人类语言的产生成为可能,语言的最终出现是人类活动习俗化和规范化这一更大过程中的一部分。语言是思维的关键,但语言是人类认知和思维的巅峰,而不是其基础。(同上,第163页)所以,语言是社会行动的形态,由社会惯例构成,以便达成社会目标,其基本前提是语言使用者之间至少应具备某些共享理解和共同目的。(参见托马塞洛,2012年,第262页)就语法而言,惯例性和规范性是自然语言的特征。(cf.Tomasello,p.119)因此,现代人类语言的语法结构是人类历史上漫长且复杂的系列事件的产物,涉及演化与文化两种历程,受到一整套一般认知和社会认知过程的制约而发展出来。
托马塞洛由此认为,乔姆斯基语言学存在三个问题和矛盾。一是与跨语言调查相矛盾,据说世界上所有语言都能使用普遍语法的普遍结构,但上述调查并没有发现这种结构。二是与语言习得的经验调查相矛盾,这些调查没有发现普遍语法本应提供给儿童的那种抽象的语言表征。三是假如孩子生来就有普遍语法,则其抽象性足以适合世界上6000种语言中的任何一种,但是孩子如何能将其结构与其所经历的特定语言习惯联系起来呢?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难题。(ibid.,pp.127-128)
乔姆斯基和托马塞洛分别代表了当代综合性语言研究的两条针锋相对的进路,其他理论大多可视为对二者的增补、改进、融合。对于我们关注的综合路径来说,这两条进路各有其立论依据和发展前景,都能够拓展我们关于语言及其周边课题的视野。我们要做的,一方面是回应乔姆斯基对语言哲学理论的批判,审视托马塞洛对语言哲学、规范性哲学的借鉴吸收;另一方面要努力站在当代语言科学、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凝练新的概念、问题和思路,开辟出语言哲学的新领域和解决旧问题的新方法。我们将近乎对立的两种研究进路同时纳入视野,意在强调科学理论的差异甚至冲突恰恰是常规科学的特征,但若无视科学的世界图景,不仅哲学的批判性会流于空疏,哲学思考本身也只能在思辨哲学和常识哲学中原地踏步,让20世纪哲学语言转向的积极成果付诸东流。
三、规范性进路:布兰顿的推理语义学与规范语用学
罗伯特·布兰顿有时被一些分析哲学家视作异端,但他实际上是分析哲学的正宗嫡传。布兰顿的老师罗蒂说他(徒劳地)为分析哲学续命20年,他则将哲学视为康德、黑格尔所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事业。布兰顿将分析哲学、语言哲学、规范性研究以及近代以来的哲学史熔为一炉,其视野、深度和襟抱均有可圈可点之处。布兰顿同时汲取了黑格尔的历史主义观念,深得维特根斯坦遵守规则方法之精髓,精研塞拉斯“理由空间”思想,通过《清晰阐释》《言行之际》《信任的精神》等一系列原创性的著作,极大推进了语言哲学的体系性构建和规范性进路。哈贝马斯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清晰阐释》是理论哲学中的里程碑,正如《正义论》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成为实践哲学的里程碑一样。”(哈贝马斯,2005年,第30-38页)
布兰顿在康德、黑格尔、塞拉斯等人规范性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特而深邃的规范性哲学。在他看来,规范性哲学传统始于康德。康德认为,要把以自由为特征的规范性约束与非规范性的强制区分开,于是真正的规范性约束,只有在自己承认该规范具有规范性约束力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因此,认为自己被规范性所约束(从而采取这样一种规范性态度)是被规范性约束(从而具有规范性地位)的基本组成部分。于是,我们作为规范性主体的地位,即作为根据规范进行评估的责任主体的地位,在本质上是自我意识的成就。(cf.Brandom,2019, p.265)因此,“作为自然的存在物,我们按照法则行动;作为理性的存在物,我们按照我们关于法则的观念(conception)行动”。(Brandom,1994, p.30)这一规范性进路有力解决了自由即自律的循环难题。
布兰顿在规范性哲学背景下推进语言哲学的第一个原创性贡献,就是推论主义语义学与规范性语用学的结合。我们的言语行为、理解活动是在理由空间中的实践,规范性语用学理论能够为推论主义语义理论奠基。在这种视野下,我们的言语行为嵌入在实践活动中,语义内容嵌入在语用语境中,推论主义语义学同样也嵌入在规范性语用学中。于是,语言实践的规范性不仅涉及语言使用者的规范性态度,也涵盖了作为语言对象和语言内容的客观性本身的规范性维度。根据布兰顿的推理主义语义学,词项或概念在使用中展开推理,而规范性维度就体现为这一推理角色对于语言意义的规范性建构。换言之,语言表达式通过在予求理由(giving and asking for reasons)的社会实践中决定其正确使用的规范而获得其特定的推理角色,我们正是通过这种推理角色来确定和解释表达式的意义。因此,在予求理由的游戏中,推理主义语言学和规范性语用学揭示了如何清晰阐释我们的言语行为。规范性语用学将社会性、历史性与推理性结合在一起,开启了一条规范性转向的脉络,为规范性哲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布兰顿第二个原创性的语言哲学贡献,是在“分析的实用主义”旗号下,建构意用分析(meaning-use analysis)框架。这个框架首先明确的是如何有效运用意用分析的元语汇(metavocabulary)和元概念,从而扩展我们对各种可能类型的语义分析的理解,这些可能类型包括逻辑与语义学语汇、实指词、模态与规范性语汇以及意向性语汇等;然后通过从实践中精铸出来并具有清晰阐释语言实践功能的普遍语汇(universal elaborated-explicitating vocabularies),论证了以语用为中介的语义关系的独特性和理论中心地位。(cf.Brandom,2008, p.55)经典的分析哲学纲领关注不同类型语汇之间的语义关系,形成了两种典型的语义逻辑主义纲领,即经验论和自然主义。例如经验论的基础语汇包括现象的、第二性质的和观察的语汇,所要阐明的目标语汇则是客观性的、第一性质的、模态的、规范性的、语义的和意向性的语汇。布兰顿认为认识论和存在论的语义学框架必须扩展为以语用为中介的语义关系理论,也就是在语汇与实践(能力)之间的双向关系当中,建构一套精细而复杂、清晰而充分的语言哲学思想和操作手段。例如,休谟问题的实质是经验事实无法解决必然性和可能性的问题,也就是模态语汇与观察语汇的不相容。由此,布兰顿总结出“康德-塞拉斯论题”:要使用经验语汇,就必须学会模态语汇;而经验性描述性语汇和模态与规范性语汇的语义关系本质上是以语用学为中介的。意用分析理论将该论题翻译为:整编推理规则的规范性语汇,是模态语汇的语用学元语汇。(cf.Brandom,2008, p.186;参见韩东晖)可以说,清晰阐释这些经验语汇、模态语汇、规范性语汇的关系,既为我们阐明并解决传统认识论和存在论的核心难题提供了途径,也开辟了以语言实践为中介阐明语汇关系和语义活动的崭新道路。
第三个原创性贡献,是以自身独特的规范性哲学和语言哲学框架构建了黑格尔的哲学语义学,并将其自身的规范性哲学进一步置于历史性的宏大语境中。这一工作集中体现为他的《信任的精神》,这是一部集三十载之功完成的解读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巨著。罗蒂曾对布兰顿作出这样的评价:他将分析哲学引出其康德阶段,领入黑格尔阶段。(cf.Sellars,pp.8-9)《信任的精神》则是继《清晰阐释》之后以其规范性哲学体系为语境的更为激进的探索。布兰顿认为,《精神现象学》的总体目标是引入理性所包含的元概念群(亦可称为哲学元语汇),使我们能够谈论和思考话语推论实践(discursive practice),即使用奠基性的经验和实践概念的活动,并运用它们来解释两个问题:一是权力和责任把规范性地位和规范性态度联系起来,其相互关系所构造的经验过程是怎样的;二是概念内容因采用这些地位和态度而得以运用,它们是如何被同一经验过程所规定的。(cf.Brandom,2019, p.648)这两个基本问题的解答集中在一个核心议题上:话语推论活动的性质以及因参与这种活动而显示出具有概念内容的事物的性质。通过相互承认的实践态度,黑格尔能够以社会的方式,建立起话语推论实践的规范性。这种解读的结果,是为黑格尔构建了独特的语言哲学框架:就其语义学而言,它是从规定的否定方面,对具有概念内容的事物之性质的非心理学理解;就其语用学而言,是从相互承认的方面,对规范性的社会理解;就其实用主义而言,是从回忆的表达过程方面,对概念内容和隐含的规范性话语推论实践之间的关系给出历史性理解。(ibid., p.637)
在布兰顿看来,黑格尔的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语义学思想,就是在排斥和包含的强模态关系上理解概念内容,这种理解方式被称为双模态质形论的概念实在论。这就是说,概念性内容,就其被理解为实质不相容和结果关系方面的作用而言,具有双重特性,即以主观和客观两种不同形式出现。主观形式阐明了事物对意识来说是什么或能够是什么,客观形式阐明了事物本身是什么或能够是什么。就思想方面而言,二者是道义规范性的约束:一个主体不应该具有不相容的经验的和实践的承诺,并且应该承认其所承认的那些承诺的后果。就“存在”方面而言,二者是“成真性”(alethic)的模态约束:一个对象不能具有不相容的性质,并且必然具有从其他性质中产生的性质。黑格尔的第二个语义学思想是第一个语义学思想发展的结果:两种形式的概念性内容彼此处于表象关系中,因此其间的语义关系,是在意向性行动的过程和实践的语用学语境下被理解的。黑格尔赋予这种理解以时间性和历史性。概念内容被历史过程所规定(以前瞻性方式制造和以回溯性方式发现),历史过程展示了协调互惠的权力和责任的结构,其特点是通过相互承认的态度建立起规范性地位。规范语用学可以解释黑格尔哲学语义学特有的推理、社会和历史整体论之间的关系。
哲学界对布兰顿的理论评价不一,对其解读《精神现象学》的方式也褒贬不一。在笔者看来,布兰顿以其巨大的创造力为规范性哲学奠定了系统化、历史性的基础,为规范性进路的语言哲学构造了元语汇体系和意用分析框架,清晰而充分地将语义学和语用学融为一体,为真正克服所谓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的僵化二分法提供了规范性的方向和实质性的典范,因此成为当代语言哲学富有原创性和代表性的研究进路。
四、存在论框架:社会存在论与制度实在进路
存在论(ontology,亦译本体论)这个哲学术语虽然晚至16世纪才出现,但作为对存在本身的研究,自古希腊哲学以来,一直就是哲学最核心的领域。主流的存在论探究路线聚焦于自然、存在、实体、无限者等思辨对象,以逻辑为脚手架来展开。关于社会存在的哲学探索往往被视为这种存在论探究路线的逻辑推论:社会中的个体以自然物为模型,社会事实与自然事实(brute fact)同构,制度实在不过是物理实在的一个微小部分、自然历史的一丝波澜而已。因此,社会存在论只是存在论的逻辑延伸和局部研究。然而,这种存在论传统,已经被马克思以人类实践为中心的哲学进路所扬弃,也受到海德格尔以人的实际存在为出发点的“基础存在论”的批判,甚至也被后现代主义诸思潮所解构。在这个意义上,传统存在论实际上要么是关于自然和实体的存在论,要么是装扮成逻辑学的基本范畴理论。我们认为,当代存在论应当以现代科学和现代社会为反思的对象和起点,以社会存在论为主导。由此,社会存在论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的社会存在论要为重构存在论提供基本的理论框架,以人类的实践、语言、文化所形成的制度实在为立足点,走出物的形而上学和以物理实在为中心的存在论。狭义的社会存在论则聚焦于关于社会自身的存在论研究,涉及社会群体、关系、行动者及其行动力,以及社会与个人等要素和关系。当然,这种广义和狭义区分只是大体上的原则区分,二者是密切相关、相互支撑的。
我们在这里关注的是广义的社会存在论,是要与语言哲学联手加冕为第一哲学的社会存在论。这一要求基于三点理由。第一,当代哲学要以当代科学的基本世界图景为“事实性”的层级性基础。当代科学的范式可能不是唯一有效的,因为科学理论受制于人类特有的认知能力和科学活动方式;但正如塞拉斯所言,当代科学的世界图景,无论在宇观、宏观还是微观层面上,就描述和说明世界的维度而言,都提供了万物的尺度。(cf.Sellars,p.83)离开了这一基本共识,我们就仍然只可能在语词之争和概念思辨中兜圈子。当代科学和技术的基础性,一方面以确定性知识确认了唯物主义的基本主张,即物理实在是社会实在、意识活动的存在条件;另一方面确认了实践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基础性,意味着劳动生产、分工合作、科学实践等人类活动在建构存在论上具有优先地位。当然,承认当代科学为事实性基础,并不意味着否认日常生活的基本事实;实际上,当代的日常生活反而已经被科学与技术的一元超级结构所塑造了。
第二,社会存在论能够正确阐明语言与实在的关系。哲学史上的各种存在论,以日常语言为基础,通过熔铸概念、探究逻辑、构造论辩和反复阐释,形成了哲学和逻辑特有的语言表达。但恰恰是在语言转向之后,哲学家才真正开始认识语言的逻辑形式、句法的基本结构,以及语义和语用的产生机制与作用机制;通过“阐释学转向”,才理解了语言活动在源始的理解活动中的奠基地位;通过演化心理学、演化语言学、脑科学等研究,初步理解了(乔姆斯基所谓的)广义语言官能和狭义语言官能的关系,了解了语言的演化与发音器官的形成、人类的沟通合作、意识与理性活动的生成之间的复杂关系;通过塞尔等人的社会建构论、社会系统论,理解了语言活动与制度实在乃至社会实在总体的生成关系。总而言之,以社会存在论(以及语言科学和逻辑学)为起点,我们始能理解语言的发生与制度实在的创立之间的漫长历史与复杂关系。理解了这种关系,我们才能接近关于意义、理解和意识的真相;接近这些真相,哲学家才能真正自由出入语言的迷宫,真正理解哲学论辩的实际功效,既不至于陷入语言的空转,也不至于陷入放任的思辨,抑或自然主义的过度简化。
第三,社会存在论能够正确处理规范性问题与事实性问题的优先次序。无论是思想还是实践,无论是交往合作还是孤独沉思,“是什么”和“应当怎样”从来不是判然分明的,从来就处于同一个纵横交错的变换空间。这是人类的认知官能、语言官能、实践活动使然。在关于“是什么”的理解和表达中,存在着语言的、概念的、推理的、交往的和道义的规范性;在关于“应当怎样”的审度和规划中,存在着对自然事实如同河床般的预先理解,对自然物如其所是的亲近与尊重,对真诚、真相、真理的近乎本能的追求。“是”与“应当”之所以被误认为截然二分,是因为对本质主义的狂热追求和对规范性的画地为牢(仅置于伦理道德和法律宗教领域);“事实的逻辑空间”与“理由的逻辑空间”之所以蓬山远隔,是因为我们误把物理实在在时间上的、物质上的优先性,同时也当作理解、认识和交往的优先性,错把认识论的真之追求凌驾于生存论的真诚生活之上。社会存在论赋予规范性以更高远也更基础的地位,同时更加重视事实性问题的构造与解决。事实上,在社会存在论中,二者既不分离,也不冲突,而是相互支撑。人是规范性的动物,意味着人既是自然历史的产物,也是创造社会历史的行动者。
社会存在论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塞尔(John Searle)的社会建构论。塞尔运用地位功能,集体意向性,道义性权力,独立于欲望的行为理由(承诺、资格、权利),构成性规则和制度性事实这六个概念工具,构造了极具解释力的社会存在论框架。特别是与自然事实相区分的制度性事实,开辟了崭新的理论空间。塞尔最为独特的观点在于:“人类所有制度性实在都是通过地位功能宣告(具有与地位功能宣告相同逻辑形式的表象)而创立或维持存在的,包括不是明显宣告式言语行为的情形。”(Searle,p.13;塞尔,第11页)在这里,语言和言语行为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对语言的解释,就不可能充分解释社会存在论;不能有制度性事实而没有语言,而一旦有了共同语言,就可以随意创立制度性事实。于是,言语行为能够承载一种道义,如权利、职责、义务等,并可以扩展到创立一种社会的和制度性的实在,如货币、政府、婚姻、私有财产等。当然,就创立非语言性的制度性事实而言,我们还使用语言的语义权力(即意义),创立起一套超越语义权力的道义权力,如货币和婚姻的权力。(cf.Searle, p.13;参见塞尔,第120页)
塞尔的结论既惊人也引人入胜:人类所有的制度性实在和这个意义上的几乎全部人类文明,都是独特的逻辑-语言运算的结果——创立其初始存在,并维持其后续存在。这种运算就是地位功能宣告,而且并不限定在主题之上,反倒是能够以递归的方式反复运用,也就是常常运用于先前的运用所产生的结果,加上各种各样环环相扣的主题,就创造出现实的人类社会的全部复杂结构,这个事实可以解释人类文明何以呈现出巨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cf.Searle, p.201;参见塞尔,第214页)这个结论和塞尔的其他许多结论一样,其饱受争议的程度并不亚于他所批评的乔姆斯基;但无论如何,这些结论为当代社会存在论确定了问题、语汇和议程,不仅明确了语言和言语行为的基础性地位,也敞开了语言哲学的广阔发展空间。我们可以在布拉特曼、吉尔伯特、图梅拉等人的社会存在论当中观察到这一趋势。
以塞尔的社会建构论为代表的社会存在论,形成了新的存在论框架。其中主体与客体的认识论区分,被转换为社会主体即行动者(agent)的问题,个体意向性和联合意向性、个体行动力(agency)和群体行动力、联合承诺与集体行动等概念取代了囿于心灵、意识、精神等心物二元论框架的问题。物理实在不再是唯一的实在,物理事实不再是事实的原型,制度实在才是现实的具体总体,社会事实,特别是与自然事实相对的制度性事实,既是我们搭建制度实在的基石,更是我们认识和行动的对象。经过唯物史观的锻造,社会存在论会成为构建和扩展语言哲学综合路径的基本框架。
五、结语:综合路径的可能图景
人是理性的动物,我们在理性中思想,用理性探究理性;人是语言的动物,我们在语言中生存,用语言探究语言。因此哲学既关注如何运用理性探索人生活的世界,也返回理性反思思想本身;语言哲学既关注如何运用语言更真实、更清晰地表达和交流,也返回语言本身反思语言的本性和界限。正如康德的批判哲学让理性走上理性的法庭,回答有何事实和有何权利的问题一样,语言哲学也要让自身成为批判和反思的对象,不断开辟问题域和解决路径。在这里,我们在纷繁复杂的语言研究家族中,选取了语言科学、演化心理学的语言研究、语言哲学的规范性进路和社会存在论的语言观四种进路,力图揭示一个带有一定层级特点的极简总体框架,力求通过具体而微的范例考察,探索出一条更加丰富多彩、潜力巨大的语言哲学发展综合路径。
在这一总体图景中,语言科学向语言哲学提供了关于语言官能、思想语言、形式语义学、言语行为等基础性、前沿性的探索,并在语言学哲学与语言哲学的横截面上展现出多维度课题。与此同时,演化心理学等心理科学也为语言哲学提供了关于语言演化、思维形成和人类合作的基本模式,使语言、思维、交往在规范性活动的层面向语言哲学呈现出丰富而充分的实验结果和知识积累,足以激发语言哲学的活力。在这一总体图景的未来勾画中,语言哲学各个传统、各个主要进路和各种问题需要得到批判性的总结、梳理和分析,对哲学史的语言哲学批判、语言哲学史和语言哲学的体系构建也应当彼此结合、相互支撑。在我们勾勒的总体图景中,语言哲学被置于社会存在论的框架之下,是因为社会存在论为语言哲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域和道路。以自然事实为基础的自然实在,不再是哲学思辨的土壤,而以制度性事实为基础的社会实在,则是哲学最为广阔的实在领域、意义世界和理由空间。语言作为制度的制度、创造性的规范性功能,语言哲学作为社会存在论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整个社会存在论领域共同产生更为丰富和深刻的理论成果。
如果我们打开一部以这种综合路径为主旨编纂的语言哲学教科书或者指南手册,我们会看到怎样的总体结构呢?我们会首先读到关于语言本性的综述,这就是从语言科学、心理学等科学研究呈现出的关于语言官能从起源、功能到社会文化的总体图景,其中的论断或可证伪,或不尽一致,但必定超出了我们关于语言的日常直觉和哲学想象。其次,我们会了解以语言制度为核心的社会存在论框架,语言活动的制度性、建构性、规范性等本质特征,将打开我们理解人的社会性、概念性、规范性本质的锁钥。再次,我们会进入一条能够将语义学和语用学真正结合起来的语言哲学概念网和问题域,重新审视语言哲学的传统议题,规划新的议程。最后,我们会打开语言哲学反思和构建一般性哲学问题的新篇章。总之,在我们勾勒出的这幅风景素描中,呈现出来的不仅是创造了我们的语言的世界,更有我们的语言所理解的世界、所创造的世界、所回忆的世界。这个与语言活动相互交织、相互塑造的世界,不再纠结于心灵如何适应自然世界,不再担心世界丧失在语词之中,因为这个世界就是社会性的、历史性的、规范性的制度性实在,就是由人类自然的语言官能以清晰的音节、无尽的创造、概念的规定所表现和阐明的世界,也是我们立足多样化的思想资源、多层次的哲学方法所敞开的传统视域与时代精神。在这样的世界中,我们期待语言哲学的再定向和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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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哲学研究》2023年第9期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微信公众号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