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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业洲】欧洲基督教民主主义的发展历程及价值取向

基民主义是当今世界一种重要的政治思潮,其历史可追溯到18世纪。但作为一支对“基督教原则”和“民主原则”并行认同的政治力量,基督教民主党在欧洲则基本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出现的现象。基民主义的发展历程

基民主义的发展和演进过程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之前,即“教权主义阶段”,或称之为“原始的基民主义”阶段。这一阶段基民主义的主要特点是:基本要求是维护教会和天主教徒的权利,对“俗世”政治采取抵制态度;基本依靠力量是天主教徒和教会。这个时候的天主教徒和教会“能够成为好的社会工作者,但不能成为民主主义者”,因为教会的结构是专制、独裁的,它仍沉浸在对财产和政治权利丧失的愤慨和“对革命前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向往”中。

第二阶段为20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即“教派党”阶段。1919年,不准天主教徒参加选举的禁令被解除,欧洲各国的基督教民主党纷纷成立。这个阶段的基民主义政党(或其前身) 有三个政治特性:一是对“俗世”政治生活的态度由抵制变为“参与”。如意大利于1918年成立了人民党(天主教民主党的前身),法国分别与1912年和1919年成立了两个“共和主义者、民主主义者联合会”( 二者于1924合并成立了全国性的基民主义政党——人民民主党);瑞士1912年成立了人民保守党(后改名为基督教民主党)等。这些基民主义政党(准确地说应是基民党的“前身”)都参加了本国议会。二是它们尚不是民主体制的忠实支持者。在意大利,人民党同时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力量交恶,在法西斯“向罗马进军”(192210月)后采取了“容忍”态度。在德国,中央党的许多人仍向往君主制度,“从没有开展过支持可信赖的议会政府的运动”,相反,他们“在破坏议会制度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三是它们的主要社会基础仍是天主教徒,没有能弥合新教和天主教、教徒和非教徒之间的政治分裂,这也是法西斯最终得以上台的原因之一。

第三阶段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90年代,即“民主化”阶段。这一阶段基民主义具有三大特点:第一是与民主体制“和解、认同”,现代基民主义的思想体系基本成型。欧洲各国的基民主义力量看到并亲身经历了纳粹和法西斯政权对人权和教会的迫害,开始认同自由民主和代议制度,成为西方民主体制的支持者。在许多国家的基民主义政党基本纲领中,将“出于基督教信仰原因对纳粹恐怖政府的抵抗”和“欧洲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传统”、基督教社会伦理学并列为党的思想和政治渊源。第二,真正跨越了教派分歧,基民党从党员组成、选民基础和政策上主张成为“全民党”。基民党认为,基督徒在组织和政治上的分裂是导致法西斯上台的原因之一。为避免历史重演,它们提出了跨越教派界限口号。此外,西方的选举制度又迫使所有政党(包括基民党) 放弃对传统选民阶层的固守,转而争取尽可能多选民的支持。因此,基民党“必须成为一个向所有阶层和团体的人寻求支持的全民党”。第三,基民主义政策主张在西欧许多国家被付诸实践。欧洲的保守党因和法西斯沆瀣一气而在战后名誉扫地,社会党等左翼力量被怀疑与“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有牵连而一度问津者寥寥,基民主义力量自然成为选民的首选。在意大利,1943年成立的天民党一直是意政坛的主导政党直到1992年,它构成几乎每一届政府的主体,绝大多数总理都是天民党人。在德国,基民盟(与姊妹党基社盟一起)执政和参政的时间超过36年。

第四阶段是2.世纪90年代至今,为重新“分化、整合”阶段。随着冷战的结束和意识形态之争的淡化,“反共”作为维系基民党团结的外在动力不复存在;西欧社会的“世俗化”使基民党的伦理基础受到削弱;社会党等主要政治对手在理论和政策上的调整使基民党面临的挑战也空前严峻。在上述背景下,基民主义和基民党发生分化,出现新的理论整合。主要表现是:1、许多基民党失去多年拥有的执政地位。在整个90年代,意大利天民党、荷兰基民盟、比利时荷语基督教民主党、德国基民盟等纷纷下台。2、组织发生分裂。一度长期主宰意大利政坛的天民党在90年代初被解散,力量分散到人民党、天主教民主中心、力量党和全国联盟等6个组织中。3、基民主义色彩淡化。如德基民盟在理论纲领和政策主张上更多地向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靠拢,成为欧洲基民主义家庭中保守色彩最浓厚的政党。基民主义遵循的原则

西欧各国的基民党千差万别,它们都遵循着基民主义的基本原则,主要是:

1、“基督教原则”。现代基民主义遵循的“基督教原则”主要来源于对战前欧洲各个“教派党”传承和历代教皇的有关通谕,其中最重要的是1963年的《人世和平》通谕,该通谕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教会的基本政治诉求,如强调对人的尊重是“任何秩序良好和健康的社会的基础”,认为个人应享有一系列“普遍的、不容侵犯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每个人有权得到工作,有权拥有私有财产,有权参加公共生活等。上述政治诉求在欧洲大多数基民党的纲领中都得到了重申。值得指出的是,同“教权主义”、“教派党”时期的基民主义相比,“基督教原则”对于现代基民主义只是解释其价值观和具体政策依据,而不意味着基民党对教会、教徒承担什么特别的责任。

2、“民主原则”。这是就基民主义对自由民主和代议制度的支持而言,也是基民党“对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无人性和异教邪道的反应”。根据这一原则,基民党十分重视“多元主义”,因为政治、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民主、自由和竞争才能得到保障。在“横向”上,基民党主张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必须有多个平行的、竞争的机构;在“纵向”上,基民党认为应将政治决策下放到尽可能低的层面( 即“天然社会结构”,如家庭、社会团体等),认为人只有“在这些天然社会结构中才能发挥自己的作用”。

3、“一体化原则”。该原则在党建层面表现为基民党建设“ 全民党”的努力,即力图代表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弥合教派之间、信徒和非信徒之间、社会上层和社会下层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实现“跨阶级合作”和“阶级调和”;在地区政策层面上则表现为基民党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热衷”。二战后,6个基民党力量较强的国家率先成立“煤钢联营”,19651976年,基民党又先于其他“政党家族”成立了欧洲基督教民主联盟和欧洲人民党。上述发展都和该派力量崇尚“一体化”原则有密切关系;在国际政策层面上表现为基民党致力于国际和解。基民主义的基本价值观

在上述原则基础上,基民主义引伸出诸如“自由”、“互助”、“公正”等基本价值观。

1、关于“自由”。自由是基民主义基本价值观的“核心”。在基民主义者的眼中,自由是“负责任的自由,自由只有通过自我负责和对他人负责才能实现”;“对自己和集体不承担责任而片面追求个人自由的实现在伦理上是不可能的”。法治是“自由的保证”,“是人们在自由中有序、和平共处的条件”。分权和多元化是实现自由的手段,平等是自由的前提。

2、关于“互助”。基民主义者认为,“互助”是人的社会属性,它源于基督教的博爱精神,其伦理标准是人的尊严;“互助”以人和集体相互负责为前提,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实施互助,并以自己的贡献保证集体对个体有责任能力”;实现“互助”的基本方式应是“在人的直接交往中(如家庭、邻里和私人团体)进行,只有在个人和私人团体力所不能及时,国家才有帮助的必要”;认为“互助” 是双向的,“期望得到帮助和支持的人自己也必须帮助别人”;互助包括国际“互助”和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助”。

3、关于“公正”。基民主义者认为:公正的基础是“所有人都拥有授于上帝的尊严和自由并因此是平等的”;公正意味着“机会公正”,必须“对同样事物以同样的对待、对不同事物以不同的对待”;公正是相对的,“绝对的公正是不可能实现的”;公正意味着权力平等,每个人“都应该有权获得机遇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机遇,有权拥有财产和教育,有权通过自己的力量为公正做出贡献。”

基民主义的基本价值表面上与其他政治流派大致相同,但实质上有不少重大区别,主要是:第一,理解的不同。如基民党“自由观”强调“自由是负责任的自由”,在具体政策中主张个人应首先对自己的福祉负责,称国家和集体对个人的过度保护是对个人“责任能力”和平等人格的蔑视。这和倾向于将“自由”绝对化的新自由主义和过分强调国家集体责任的社会民主主义构成区别。第二、实现手段的不同。基民党强调机会公正、权力平等,因此其实现基本价值观的政策着力点在经济和教育政策领域,而社会民主主义的政策着力点则在分配和社会福利领域。第三、侧重点不同。基民党在基本价值观中,自由是“核心”,而社民党则更强调平等。以教育政策为例,基民党主张对“强者”和“弱者”同时进行帮助,因为“强者”也有得到国家扶持的权利和“自由”,而社民党则从“实现结果平等”出发,更强调对弱者的帮助。对基民主义的几点看法

1、基民主义在欧洲政治“频谱”中基本属于“中右”范畴。基民主义自称是“中间的思潮”,是“在自由主义与集体主义之间、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不断寻求一条中间道路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是最保守的德基民盟中也有比较强大的劳工派别。但基民主义对资本主义制度无条件认同,对代议制民主无保留支持,对共产主义则坚决反对;基民主义调和阶级矛盾,基民党自称“全民党”,但其基本组成仍然是企业主、农场主、官员和职员;它主张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但在其长期执政过程中,仍过分强调自由竞争,主张减少国家干预,削减社会福利;在国际上,基民党同保守党合作并参加共同的国际组织( 国际民主联盟.因此,无论是作为一股思潮,还是作为一支力量,基民主义(基民党)都属“中右”范畴。

2、基民主义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基民主义既“拒绝19世纪的自由主义信条”,又支持市场经济;既主张自由竞争,又承认“国家保护社会弱者和指导经济的必要性”。在价值观上,既强调人权的至高无上性,又认同保守主义的“有机社会论”,认为人只有在“天然社会结构”中才能发挥作用。从基民主义的理论体系中,同时可以看到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一些“痕迹”。因此,基民党既可和保守党、自由党联手组阁,甚至“容忍”法西斯等极右翼力量上台,也能和社会党、社民党等中左力量联合执政( 如意天民党的“中左试验”、德国的“大联合政府”等)。政治上的左右逢源以理论的宽泛、包容为基础。

3、基民主义同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也有明显区别。同保守主义的区别在于基民党人更强调“精神(宗教)因素”和伦理道德;同自由主义的区别在于基民主义摈弃极端的个人主义、强调“自由以他人的自由以及对未来和自然的责任为界限”,拒绝把个人看成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同社会民主主义的区别在于基民主义反对后者对国家的“迷信”,主张“天然社会结构”等小单位应有更多的权力空间和政治支持。

4、欧洲基民主义力量在新世纪初呈现复兴势头。含有一些原天民党人士的力量党在意大利重新执政,荷基民盟在2002 5月选举后成为主要执政党;德基民盟的民意支持也不断上升。上述党的复兴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它们在理论上基民主义色彩的加重和对基督教社会伦理学的回归。

总的看来,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随着竞争日益加剧,民族国家主权日益被削弱,选民的“不安全感”日益增强,欧洲基民主义的一些概念和主张,如提倡调和社会矛盾,强调“天然社会结构”对人的保护作用,突出价值性和伦理性等,在一部分选民中仍有一定的市场和吸引力,基民党作为一支政治力量仍将拥有相当的政治生存空间和发展余地。

 

(原载《当代世界》2002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