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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聪明 谢鸿昆】论近代自然哲学的生成

探明近代自然哲学(以下简称“自然哲学”)的生成是破解近代科学(以下简称“科学”)萌生之谜的逻辑前提,因为历史事实是科学直接脱胎于自然哲学。由于近代是紧随中世纪而来的,我们应从中世纪的思想中追溯自然哲学生成的精神足迹。事实上,西欧中世纪的思想中基督教信仰始终占支配、主导地位,哲学因被用于确证基督教教义和信仰的工具,经历了一个被混同于基督教神学随后又与之逐步分离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理性逐步从宗教信仰转向自然、转向经验现实中的感性存在物,当初被基督教融入神学的哲学获得了新的内容和方法,被重铸成自然哲学。
一、依存于基督教神学的中世纪哲学
中世纪在西欧是基督教的时代,当时人们的思想始终关注的是人如何认识上帝、如何获得拯救的宗教神学问题。但基督教时期开始后不久, 圣保罗( st. Paul) 和圣约翰( st. John)就将古代哲学引入了基督教,以便为基督教信仰确立稳固根基。4世纪末,基督教神学的最重要奠基者奥古斯丁( st. Augustine公元354430)最先将新柏拉图主义与基督教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中世纪第一个完整的神学体系,完成了一次当时知识的大综合。他根据当时对哲学流行的理解即“幸福生活的指南”,把基督教看成是“真正的哲学”,称自己皈依基督教是“达到哲学的天堂”。[1]这就使哲学与神学完全合流了,并开创了影响后世近千年的哲学服从于神学的传统。
6世纪前后最重要的思想家波埃修(Boethius 公元480525)虽非神学家,但也把哲学作为知识的总汇,其中的思辨哲学即关于神智、理智与自然的学问也包括着神学。他的哲学是与基督教教义如“三位一体”说等紧密结合一起的。约6世纪初兴起的神学神秘主义的代表迪奥尼修斯(Dionysius)认为,神学是“我们[基督徒]的哲学”。[1]9世纪前后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厄里根纳( Erigena公元810877)那里,哲学与神学也是混而不分的,尽管已不再依赖权威而诉诸理性。他的“自然”包括着上帝并把上帝作为自然运动的起源和最终归宿。“上帝是开端、中介和终端”。他的认识论所关心的也主要是人何以认识上帝的宗教神学问题。10世纪有影响的神学家吉尔伯特( Gerbert 约公元9451003)仍把哲学作为一切世俗与神圣知识的总汇。辩证法(Dialectics) 的最有力反对者达米安(Damiani 公元10071072)总结性地表明了哲学与神学在中世纪早期的关系:哲学应当像婢女服侍主人那样为神圣的基督服务。[2]
13世纪前的中世纪的确没有独立的哲学,但仍有真正的哲学。奥古斯丁的学说是神学与哲学严整结合的范例,其《忏悔录》第11卷即是以哲学方式探讨时间本质问题的真正哲学论著。波埃修的思想虽然明显混杂着基督和基督教信仰,但是没有像奥古斯丁那样将它们与哲学有机地融为一体,他为基督教教义(如“三位一体”说等)所作的辩护实即为其提供哲学基础。他对其中涉及的“在”、共相等问题的研究更是与神学无关(尽管他给出的解答被用于阐释基督教教义和信仰)
8世纪时哲学还没有明显的独立意义,然而当时的神学家阿尔琴(Alcuin约公元735804)已开始思考逻辑中的哲学问题,以及神学论辩的逻辑规则等非神学问题,并且他及其学生也已运用逻辑推理与论证这些纯哲学方式讨论“存在”、“潜在”、“意念”等问题。[1]
9世纪的厄里根纳遵循柏拉图主义传统建立了中世纪第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这一体系在思想上与基督教神学难以分离,在基础和方法上却摆脱了对神学的依赖,它的基础及构建方法都是哲学的,如其中对存在与实在、实在或实体与实有作区分时,丝毫没有引证神学教条。不过,由此导出的结论却直接被用于对基督教教义和信仰的神学论证。
以先天地证明上帝存在而闻名的安瑟伦(Anseln公元10331109)这位坚持信仰至上的学家,“其工作的某些方面可以被公正地认为是哲学性的”。[3]他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涉及一系列关于事物的概念、对它的想像与其现实存在之关系的深刻而困难的纯哲学问题。为回答对其本体论证明的诘难,他对这样的问题进行了完全意义的哲学探讨。实际上,“安瑟伦的一些作品完全致力于概念的逻辑分析,与神学并没有直接关联。”[3]在神学讨论中,安瑟伦允许自己探讨这样两类哲学问题:语言、逻辑和实在的关系,可能性与必然性的本性。
其实,并非只有安瑟伦不得不直面哲学问题, 1112世纪的神学家,在将辩证法引入神学论辩时,无不触及到逻辑的本性、词与物的关系、共相性质等非神学问题,对此,他们不得不进行认真的哲学探讨,因为他们的神学论辩需要以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作根据。
二、哲学逐步从基督教神学中分化出来
哲学在中世纪虽被作为通达上帝的理性之途服务于、混同于神学,但与神学的结合并未达到浑然一体,几乎从被融入神学之日起就开始了与神学的分化过程。特别是8世纪后,随着辩证法被引入神学论辩,哲学与神学的混同局面逐步得以改变,这表现在哲学本身越来越受到直接关注(参见上文) 13世纪时神学家马格努斯(Magnus公元12001280)首次对哲学和神学作了较明确区分:它们虽是同源的,获得启示的方式(认识途径)却不同:哲学通过“照耀”在自身便可知的事物的自然之光,按事物自身认识事物,神学则通过“朝向高于世界的实在的知觉”的超自然之光、根据信仰认识事物(但这两种光均来自上帝的初始光) 。当时流行的格罗赛特著作《哲学大全》以三重真理观区分了神学、哲学和科学:最高的神学真理属于简单真理(事物的实质即“其所是”,与事物存在不可分) ;哲学属于复合真理(存在于事物、语言和思想二者关系中,是事物与理解间的符号) ;科学属于中间真理(符号的真理,符号不仅是语言符号,更重要的是象征原型的符号——世间事物,通过研究这些符号,人们可以追溯它们所象征的神圣的简单真理) 。在“实验科学”的首倡者、虔诚的基督教徒罗吉尔·巴根(Roger Bacon约公元12141294)那里,哲学与神学的分界已相当明确:哲学是与神学有别的一切世俗学问的总称,包括数学、语言学、透视学、实验科学和伦理学。
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 Thomas Aquinas公元122512271274)是中世纪第一位肯定哲学独立于神学的神学家。在以理性论证宗教信仰并因而将理性主义发展到极端的同时,阿奎那明确意识到理性与信仰在本性上的对立,神学与哲学分属理性和信仰这两种不同的认识途径:“基督教神学来源于信仰之光,哲学来源于自然理性之光。”[1]据此,他认为哲学虽是神学的婢女,但本身并不依附于作为主人的神学:哲学是有独立人格的婢女。他区分了哲学真理与信仰真理,但指出,这并不意味着真的有所谓“双重真理”:不但哲学真理不能与信仰真理相对立,我们说关于神圣对象的双重真理,在上帝方面却无双重真理。因此,归根结底,理性和信仰(哲学和神学)是同源的,上帝、创世等仍然是它们的共同研究对象。
被文德尔班称为中世纪最敏锐、最深刻的思想家的司各脱(Duns Scotus公元12651308)对哲学和神学作了更严格的区分。司各脱的理性神学实践使他深刻认识到:理性不是万能的,作为意志和心境方面的信仰与理性认识是没有联系的;作为理论学科之冠的神学不是一门思辨的科学,而是宗教道德实践,上帝的属性是理性不可知的信仰对象,属神学领域;哲学不从属于神学,它是对实物世界的认识,有自己的、独立的原则,除能理性证明上帝存在之外,它不能提供任何其他关于上帝的知识。这就几乎完全割断了神学与哲学的联系,只剩下上帝存在问题是它们的共同领域,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将哲学从神学中解放出来。
唯名论的最重要代表奥卡姆(Guillomus Ockam约公元12851349)彻底发展了司各脱的上述观点,认为信仰和知识是两个不相联系的领域。由于上帝与个体之间没有中介,人不能直观上帝的存在,也不能从自明原则来推断上帝的本质与属性,以上帝信仰为对象的神学不是真正的知识,只是“信仰的真理”。既然如此,神学就与作为知识的哲学有了质的区别,而不只是认识对象和途径的不同。这样奥卡姆就在知识领域里一举取消了神学的地位,将它完全限制在了信仰领域,哲学不再完全从属于神学,而在知识问题上信仰甚至要服从理性。哲学从此获得了近乎完全的独立。
三、理性从信仰转向自然
中世纪思想发展中哲学与神学分离的一个实质性方面,是理性逐步从直接确证宗教信仰转向从个别感性物寻求间接证据。对基督徒来说,现世生活的根本意义在于获得上帝的拯救,为此必须认识上帝。在中世纪早期,认识(上帝)之路主要是理性方式,即通过理性论辩达到对上帝的确信;其次是神秘主义神学的沉思方式,但没有完全排斥理性方式。具体说,基督教神学家们运用以辩证法为中心的推理方法确证基督教教义和信仰。辩证法(Dialectics)是争论和论证的形式方法,包括论辩推理和证明推理。前者就是坚持“理解,然后信仰”的阿伯拉尔所代表的主张:辩证法是发现证据的学问,它在从事逻辑证明之前寻找证据,探索论据是否确实。主张“信仰寻求理解”的安瑟伦则代表着对辩证法所作的证明推理的理解:辩证法是证明推理的工具,即从确定的前提出发证明信仰的确定性。在他对上帝存在所作的“本体论证明”[4]中这种方法所体现的理性精神得到最鲜明的展示。这两种意义的辩证法被包括奥古斯丁、波埃修、厄里根纳、阿奎那等在内的神学家广泛运用解决有关上帝存在、三位一体、基督的肉身和赎罪、命运与自由意志的关系等神学问题。
12世纪后,通过被造自然间接地认识上帝成了主要途径。这是因为,以理性直接确证基督教教义和信仰的神学实践,揭示出一系列诸如存在、实在、词与物的关系、共相等根本哲学问题。具体说来,当时的神学思想家所试图解决的哲学问题几乎都是由基督教提出的,直接与基督教教义和信仰有关。奥古斯丁对时间本性的哲学思考(《忏悔录》第11)是从应付对《创世纪》的诘难引发的。他认识到,如果创世纪包括创造时间,就不能说创世是在时间中进行的。因此,他把全部时间都归结为“现在”。他的“种质”说(上帝通过创世时创造出一切事物的“种质”控制着万物的生成)也是为解决《圣经》里的矛盾说法提出的———《圣经》关于创世有“六天说”(《创世纪》)和“瞬间说”(《德篇》第1 8章第1) 。奥古斯丁的认识论的中心问题就是人如何能确信上帝,由此引出他对人的知识的确定性何来这一哲学问题的探讨。“三位一体”教义直接关涉到哲学上的“存在”问题。波埃修正是通过严格区分“存在”与“是这个”来克服“三位一体”教义的困难、从而维护了该教义。厄里根纳认识论的主题也是人何以能认识上帝,他由此提出“创世即[上帝]自我显示”、“圣餐”中也包含着存在与实质及共相性质等问题。对它们的神学解答都被迫直面有关存在论的哲学问题。“上帝”观念也直接与存在、实在、本质等问题有关,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揭露了这些问题的实质,即概念与实存、词与物的关系问题,这实际上就是共相问题。
通过对这些哲学问题的深入探讨,敏锐的神学家们逐渐领悟到上帝超越于理性方式。6世纪的神秘主义神学最先表明了这一发现。厄里根纳为回答“人何以能认识上帝”的问题,提出“创世即[上帝]自我显示”:每一(被造)事物都闪耀着上帝之光,它通过事物折射到人的心灵。阿奎那将理性主义发挥到极致,认识到“只能通过上帝的作用[被造世界]间接地认识上帝”。[5]司各脱以其唯名论哲学[6]在认识论上确立起经验研究原则:在“现今状况”之下,理智只能首先认识具体、个别的存在物,含糊地把握寓于其中的一般存在的意义。奥卡姆进一步彻底否定“共相”有任何实在性:共相只存在于头脑中,但是在事物影响下产生的:理性根据在经验中重复了相同的感受得出了逻辑上“标志着”事物的符号即“共相”。这种立场使奥卡姆从直观个别事物的感觉出发,认为寻找(经验)证据比寻找证明更重要。这样,个别事物最终被赋予了最高实在性(司各脱)乃至被认定是唯一实在(奥卡姆) ,共相则被归结为逻辑概念,上帝与个体的直接联系因而被割断了。因此,单纯的理性论辩不是通达上帝的道路。这就否定了中世纪早期基督教神学的以理性确证上帝的价值指向。但基督教神学并没有因此放弃确证上帝的努力,而是从这种否定中认识到被造自然的意义,转而求助于自然,诉诸经验。可见,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内在地蕴含着“自然定向”。就是说,它的理性化发展注定了它必然要走向直面自然。
四、哲学经过基督教的重铸成为近代自然哲学
中世纪哲学与神学的逐步分化表现为神学从直接关注宗教问题转向直接探讨哲学问题,或者说神学从对上帝的深切关注最终走到关于共相存在和性质的唯实论与唯名论之争,直到奥卡姆以其彻底唯名论将其终止。这正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哲学性终结。这一过程导致了两个实质上同一的显在结果:理性转向个别感性物(自然),哲学重获独立。
重获独立的哲学虽然在基本原则和理性方法方面明显带有古代哲学特别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印记,但不是被基督教改造、融入的古代哲学的简单还原。因为对于基督教神学在发展中提出的一系列根本哲学问题,古代思想家并非都给出了现成答案,即使有现成答案,也并非都能为基督教神学所接受。于是神学家们不得不自己给出解答,如奥古斯丁对时间的思考,波埃修、阿伯拉尔、司各脱等关于共相的观点,厄里根纳对自然区分及自然运动的辩证观等,都具有新的甚至全新的内涵,无疑是对哲学的发展。尤其是神学的理性化发展揭露了理性无能的一面,探明了理性的最适合对象不是信仰的超验领域,而是具体表现为经验现实中的个别感性物的自然,从而促使理性转向自然。但理性又不可能止步于自然,因为它终极关注的不是自然而是自然的创造者上帝——在宗教伦理实践上就是人的拯救。这种关注要求从自然超越自然。表现在哲学上,这就是直面个别感性实存但又力求超越之的自然哲学形成了。事实上,自然哲学在当时的大学中已经取得了和逻辑学同等的基础地位。神学家马格努斯(公元12001280)对自然现象的研究以观察和描述为基础。按照他的区分,自然哲学是以实际存在的事物为对象的“实在科学”。[1]与苏格拉底开创的古希腊人文主义哲学比起来,这是一种新的哲学,它的对象和方法都有了新的意义:前者在于自然,后者在于纳入了经验方法。因此,经基督教神学的重铸,哲学突破了亚里士多德证明科学的范畴,获得了当初被纳入神学中的形而上学所缺乏的经验精神,纯粹的超越状态被破坏了,经验与超验的中间态开始成为哲学的新领地。
五、基督教的意义和自然哲学的地位
基督教对于哲学在中世纪的存在与发展具有根本意义。在当时的条件下,哲学正是在与基督教的结合中获得了存在的契机和发展的动力:基督教以其宗教功利主义为哲学规定了任务(确证上帝、基督教教义和信仰) ,指明了宗教实践的基本方向(通过理性论辩或自然认识上帝) 。基督教宗教功利主义在于认识上帝、使人获得拯救。中世纪的整个宗教活动都是为此而展开的。中世纪神学思想家几乎都是虔诚的基督徒。甚至罗吉尔提倡“实验科学”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宣扬和理解上帝的智慧。代表着哲学走向独立的唯名者也只是限定了神学与信仰的领域,并未抛弃神学至上论,其宗教热忱不亚于其他神学家。如奥卡姆虽反对把个别、具体、经验的现实归属于普遍、抽象、超验的原则,但并未脱离基督教信仰,相反,他以上帝超越自然的力量为由,以上帝意志绝对权威为名,取消了分隔上帝与个别事物的各种等级障碍。实际上,“古代后期及随后的诸世纪中,基督教和哲学的关系与大多数历史学家所设想的不同。天启宗教远不是哲学沉思的一种障碍,而是促成它们最可能的发展。”[3]
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理性化发展的最重要成果,即基督教及其神学对西方思想所做出的创造性贡献,集中于一点,就是禀赋科学理念的自然哲学形成, 正是通过它,基督教在中世纪从思想上为自己开辟了通向近代的道路。因为自然哲学内在地蕴含着科学理念,是科学理念的直接体现者,因而为科学的兴起提供了一个最基本条件——事实是,科学是直接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的,科学的兴起是近代到来的标志。
 
【参考文献】
[1]赵敦华. 基督教哲学1500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Knowles D. The Evolution of Medieval Thought [M ]. Lon2don Longman 1988 96.
[3]John Marenbon. Early Medieval Philosophy ( 485 - 1150) An Introduction[M ]. London Routledge & K. Paul1983.
[4] Anselm S. Proslogium [M ]. chapters 2 and 3. Translated from the Latin by Sidney Abrton Deane B. A. Chicago The Open Coun1930.
[5]〔美〕保罗·蒂利希. 文化神学[M ]. 陈新权,王平,译. 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18.
[6]〔苏〕特拉赫坦贝尔. 西欧中世纪哲学史纲[M ]. 于汤山,译.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171.
 
(原载《中州大学学报》,200610月。录入编辑:神秘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