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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道圣】整体自然观念下自然美的重要性

 

如果要考查美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就会理解为什么传统美学一直未能把自然美的问题作为思考的中心。在很长的历史阶段内,审美活动一直被作为提高人们的文明程度,陪养人们的趣味的一种手段。只是到了启蒙运动以后,文明的发展造成的人性的分裂才使一些思想家意识到自然的审美鉴赏对于人性完善的重要作用。卢梭和席勒对于人同自然关系的疏远所引起的文明社会的病变,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批判。康德关于自然美的思想为以后思想家对人和自然关系的探索给予了重要的启示。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紧迫,许多思想家都在努力为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寻求理论上的依据。而如何在这样的形势下重新思考自然美的问题,则成为今天的美学理论要面临的任务

一、艺术与自然;自然美的发生

自然进入到美学考查的领域,最初只是作为艺术摹仿的对象,然而正是因此,艺术的观念不可能不受到自然观念的影响。这里所涉及的是艺术摹仿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然的问题。对于柏拉图而言,自然是同理念世界相分离的,是对理念世界的摹仿,而摹仿自然的艺术就被他当成是“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着三成。对于中国的道家和佛家而言,自然乃是“道”和“法身”的体现,所以艺术所传达的正是这些具有形而上学意味的因素。由此可见,不同的自然观念可以使进入到艺术中的自然或高于艺术或与艺术具有同等的地位。但是,自然进入到艺术之中和自然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完全是两码事。希腊文中,“美”和“善”是同一个词,这表明,“美”的观念最初仅限于人类的行为和活动,并由此扩及到表现人类行为和活动的艺术。此后宫廷和贵族的趣味成为文明社会对美评价的最高标准。可以说在人类倾心他们对文明的创造而不止时,根本不可能在此之外产生自然美的概念。虽然我们无法具体描述自然如何在人们眼中成为审美对象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人类文明社会的成果若没有使人感到厌足,自然美的概念是不会出现的。朱光潜先生说,通过晋人的山水诗,十七世纪荷兰的风景画,自然美才逐渐呈现在人们面前。“美”是一种价值评判的概念,当人们把它用来评判自然事物时,表明人类对自己文明的创造不在是全神贯注的了。无论如何,对自然产生审美的鉴赏必定包含有一种自然事物同人为事物的比较。当一个人把他的目光由一幅风景画转向实际的自然风景,并为后者深深地陶醉时,艺术作品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他了,他要超越出艺术作品去寻求艺术作品中所不能表达出的东西,而这又在自然中呈现出来了。那么,现在要问的是,自然美中是否包含着比艺术作品所呈现的更多的东西?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人们把大量的精力用于从自然中求取自己生存之所需,在人们同自然直接而又全面的交流中,人的各个方面也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这就是席勒所描述的人类的素朴的状态,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化大分工以前的人类生活的状况。但当城市日渐兴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据了主要的地位,分工日趋细密,人们渐渐的从与自然直接而又全面的关系中脱离出来,这时候,人性的分裂也出现了。所以,席勒认为现代社会中人性的恢复就是对自然的寻求,在他看来,这可以通过审美教育来实现。这里所给出的似乎是一条借助艺术回到自然的道路。这种审美主义的观点在中国也曾经得到不少的赞同,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朱光潜,宗白华等人利用艺术改造人性人心的主张,一方面是对中国传统“乐教”思想的继承,另一方面也同席勒等人一样是出于对现代社会中所出现的问题的思考。然而,如果说艺术在以往的历史中确实起到了提高人的趣味的作用,使人从粗野的状态中走出来,走向文明,它也能够解决现代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分裂,人性自身分裂的问题吗?当代艺术的现状已使我们对此不得不抱有怀疑了。传统的艺术,或者说古典的艺术似乎使我们还可以怀有一线希望,但真正能给现代人带来安慰的与其说是古典艺术,莫若说是它所传达出的自然观念和在这种自然观念下所具有的安然自得的心态。因此,如果要倡导美育,如果要以美育来帮助解决现代社会中所出现的人性人心问题,它所利用的应该是古典艺术。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人们同自然进行着一种全面而直接的交流,这时侯,自然美的概念不会单独出现,它就包含在传统的自然观念之下。那么,传统的自然观念是怎样的呢?自然(physis)这个概念在希腊人那里同罗马的自然概念一样,都是将物质的,人性的和神性的因素联系在一起,把实在作为一个和谐的包括万有的整体。在中世纪,希伯来-基督教中那存在于宇宙之外的创造主的概念虽然已威胁到这种自然的有机整体性,但这位创造主通过他的智慧,支持和恩典继续存在于这一整体中1。所以传统社会中形成的这种自然概念使得人就把自己当成自然中的一部分,他们的态度之中既包含有对自然的尊重与敬畏,又包含有对自然的利用和管理。对他们而言,自然绝非一堆纯粹的物质,而是包含着超越性价值的整体。在这整体之中,他们体验自己存在的地位,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这种自然观念对于中国人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家,他们眼中的自然也正是这样一种包含着绝对价值的整体,作为整体之中的一部分的人,在其中仰观俯察,体味自身生命的意蕴。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同整体的自然进行着全面而直接的交流,既从其中获得自己的生存之所需,又能从其中察验到自身存在的地位和价值,因此在这样的交流中就会有家居之感。现在经常为一些学者所乐道的“天人合一”所包含的就是这样的意思。

随着人类思维的发展,这种混沌未判的自然观念必然要发生变化,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自然观念所分化成的各个部分被人们孤立地保持着,互相很少发生联系。自然的超验性因素被单纯地保持在宗教之中,自然的物质因素被保持在科学之中并且在现代社会中成为具有支配地位的自然观念,而自然中人的因素被毫无引导力量的人文学者偏执地坚持着,但却不可避免受到其他两方面的分割,人不是被当成神的奴仆,就是被当成机器。为这样分崩离析的自然观念所引导,人性的分裂不仅在实践上而且在理论上一步步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以艺术为手段的审美教育来使分裂的人性得以恢复,使人和自然的关系恢复和谐恐怕就很难了,因为问题在于如何能使那种整体的自然观念在细密的分工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在科学日趋发展的今天和以后能够得以恢复和继续保存。实际上,如果整体的自然观念是不可能的,更为繁复的分工和科学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就会变得盲目,变得没有方向,结果给人类带来的只能是灾难,而不是利益。康德所提出的理性理念对知性探求知识的引导性作用的意义正在于此。现代社会中科技的发展和分工已经表露出了此种倾向,我们已是十分急迫地需要这样一种整体的自然观念作为我们的导引了。这样一种整体的自然观念现今只能发生于对自然的审美鉴赏中。

自然美确实是借助于艺术才呈现在人们眼前的,但它一旦出现就具有了独立的意义。当人们把美这种价值的评判给予自然物时(这已被科学当成了纯粹的物质堆),就表明自然在人们的眼中具有了独立的价值,它不单纯是我们改变自己生存状况的工具,它的存在对于我们的存在就有了更重要的意义。对自然的审美鉴赏实际上表明人类同自然直接而有全面的沟通可以持续下去,并在新的条件下具有了更重要的作用。因为现在已经看到人与自然的这种沟通并非是天然不受威胁的。前面说过,艺术的作用是提高人的文明程度,培养人的趣味,在一定程度上,传达自然美的艺术作品可以作为自然美的代替,但它的作用只是有限的。特别在当代社会,艺术的目的不再是美,自然美更加成为人们心灵所渴望的了。现代都市中的人们对于原始山野的向往,旅游业的兴旺都可表明这一点。

那么,对自然的审美鉴赏如何能帮助人们形成整体的自然观念呢?

二、对自然的审美鉴赏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对这儿所提到的“自然”一词给予澄清,以免发生误解。自然在这里包含两种含义:1)指事物存在的方式或原则,就这种方式或原则不是人为的,我们称其为自然。2)指以这种原则存在的事物。它既可以指单个的事物,也可以指由这些单个的事物形成的整体。所以我们所说的自然美可以指单个自然事物的美,也可以指整个自然的美。人们在试图为自然的审美鉴赏作出解释时,大多是借助艺术鉴赏的理论,或是将前者包含于后者之中,或将二者对比而论。传统的美学在采取第一种立场时,就看不到自然美的重要性;而当代英美学界在对二者进行比较时,又出于对美学中所处理的艺术的误解,看不到对自然审美鉴赏的关键所在。最近在《英国美学杂志》和《美学与艺术批评》杂志上所发表的许多论述自然美的文章大多持这种观点: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具有积极的审美价值,而且这些价值是不可以比较的,是没有等级之分的;而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却有不同的层次,不同的级别。实际上,对文艺作品作价值优劣的评判是文艺批评的任务,而不是美学的任务。美学中所处理的作品都是艺术作品,而称之为艺术作品表明它们都有资格被称为艺术,也只有被称作艺术的作品才能成为美学考察的对象。这在康德,谢林,黑格尔以及当代的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那儿都可以明白地看出。因此是否能划分审美价值的等级并不能作为区分对艺术的审美鉴赏和对自然的审美鉴赏的标准。当我们对艺术作品进行审美鉴赏时,我们就已经承认作品达到了艺术的水平。当然,德国哲学家对于艺术的沉思同我们一般所理解的艺术还是有所不同,他们眼中的艺术作品往往被沉思为某种绝对观念(或理念或真理)的表达,而在一般人的眼中,对艺术的审美鉴赏则是借助艺术作品提高人的文明程度,把人变成有趣味,有教养的人。把艺术作为一种教养手段,要依赖于文明社会积累下来的艺术媒介,象语言,文字,声音,动作,符号等,这些是最为有效的交流工具,所以艺术作为教养的手段就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把一个个个体的人转变成社会的人。人的文明程度也正是从人的社会交往中判断出来的,人的言行,举止是否很容易为别人所接受,所容纳,是否具有同情心等。如果把艺术作为某种绝对观念的表达,艺术媒介所具有的交流功能便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艺术就被当成从整体上,从无限上,从至深处,从至高处体验人生,历史,宇宙的一种手段。也正是在这一点上,艺术同宗教,同哲学是有相通之处的。对自然的审美鉴赏如果说和对艺术的审美鉴赏有相似之处,也只能是在这后一种意义上相似的。如果要说得更明白一些,这里所包含的意思就是:艺术家通过艺术作品的创造,哲学家通过对艺术作品的沉思所达到的实际上类似于对自然的审美鉴赏的效果。

对自然的审美鉴赏是以一种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比如,这朵花是美的。判断就是把多样归属于一般之下的思想的行为。若这一般是表达对象的概念,那么判断就是认识判断,比如:这是一朵花。若这一般是表达行为的概念,那么判断就是道德判断,比如:这是好的。而“美”的这个词既非用来表达对象也非用来表达行为的,它所表达的是判断者的主观感受,可以说它是一种感性的判断(aesthetic judgement),而单纯的感性(比如涉及人的的欲望的)又不能成为一般,因为感性的因素是变化的,不定的,不具备客观的标准。那么,“美的”这个词既然表达的是一般,所包含的就不单纯是感性的内容,而要包含统一感性杂多的根据,这根据只能包含于理性之中。所以,说“这朵花是美的”是一个判断,就表明,有这朵花引起的主观感性杂多被归诸于理性的统一之下。这种判断被称为审美判断(aesthetic judgement)。2美学史上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来讨论美或审美,都会发现在它们之中所包含的是感性因素与理性因素的关系。如果说的是美,就会把美看成是由感性形式和理性观念接合而形成的统一体。如果说的是审美,就会把它看成是理性统摄感性杂多的结果。在其中,无论是美的事物,还是对事物的审美判断,表现出来的都是感性的因素,只是这些因素是以一种被组织,被整理后的统一的样式出现的。理性的因素就表现在感性因素的统一上,而不象在道德判断中直接地表现出来。说审美判断中表现的是理性与感性的和谐统一就是这个意思。审美判断必先有外物引起,这引起只能发生与感性之中,而引起的感性杂多既非由一个关于对象的概念来统一,亦非以混乱的形式存在的,而是以一种主观的的统一性存在的,因此这种统一性的原因只能存在于理性之中。这所表明的是:人在观照感性的世界时,不是如其所是的那样,也不是按照因果律的形式,而是以其理性的的存在去观照,因此就给予了这感性的世界(或在感性世界中的事物)一个统一的形式。这种形式被康德称为合目的的形式,3这种观照因此也可以称为在合目的的形式下的观照。审美所表达的实际上上就是理性的人同它所生存的感性世界之间所应存在的一种和谐的关系,这种关系本来是传统的自然观念中所包含的,而现在只能通过对自然的审美鉴赏才能传达出来。

纯粹的审美判断既不涉及对象的概念,也不涉及对象的客观目的。然而一旦审美判断发生,它就不会仅停留于此,会由理性的存在同感性世界的关系进展,去思想感性世界的存在,去思想理性存在在这感性世界中的地位,由此就会把理性存在同感性世界思想成一相互联系的整体。这样,作为理性存在的人同外在于他的感性世界的关系就不会仅限于从这感性世界中获取生存质料,更要在其中找到有利与他存在的理由,在对自然的审美判断中所体验到的做为理性存在的人同感性世界之间的和谐的关系,亦既人同自然的和谐关系,就为此提供了契机。对自然的这种和目的的观照就启发了对于自然的目的论的判断的可能。并且也只有通过目的论的判断,作为理性存在的人在自然中的地位才能得以真正确立。于是,自然就被思想为一个目的的体系,体系的终端就是自然的最后目的,就是人。4而对于人作为最后目的的思考,正如康德已经做出的那样,必然会将一超验的因素,神,引进来。这样,通过对自然的审美鉴赏,一种把自然思想为包含着物,人,神的整体的自然观念就有可能恢复。

分工必然会更加细密,科学技术也必然更进一步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不可遏止,卢梭和那些怀念过去美好岁月的人们的“回到自然”的思想只能是发思古之幽情,最多也仅是对现代社会的病变的敏感,批判和无可奈何。然而若没有一种整体自然观念的引导,发展只能是盲目的,是不可能持续很长久,这样的发展必然回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现代人对于这种威胁已经是体会有加了。核战争的威胁,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各种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都市生活中人心的不安,烦燥,狂乱。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对于原始的自然产生了特别的渴望,在对自然景观的欣赏中,人们会重新找回所失去的宁静,安祥和快乐。所以,现在才会出现对于野生环境和野生生物的保护。但是,这并不表明整体的自然观念已经在产生作用。实际上,虽然人们在倡导保护环境,保护自然,对于自然的盲目的开发,剥夺和破坏仍在进行着。我们需要同自然的和谐的关系,然而如果没有一种整体的自然观念的导引,如果认识不到自然中包含着超验的因素,我们能把自然置于我们的保护之下,就也能把自然置于我们的随意对待之中。因此对于自然真正的尊重就不可能产生,对于作为自然中的一部分的人的真正的尊重同样也得不到维护,二战中灭绝人性的屠杀,发生于今天的科索沃战争能够让人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对自然的审美鉴赏在现代社会中可以让我们意识到我们的发展应该同整体的自然相适应,而不能单纯为某一部分的利益,为了一定时期内的利益。这样说来,对自然的审美鉴赏似乎应该成为当代美学考察的中心。然而,当代美学的发展现状恰恰与此相反,在当代美学中占统治地位的分析美学依然是把艺术作为自己考察的中心。那么,艺术与自然的关系在美学中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呢?

三、艺术作为沉思自然的中介

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对自然机械论的看法日趋流行,不仅外在于人的万物,甚至人自身都被当成是受机械因果论统治的。康德在他的批判哲学中不断提到人类对于自然的特殊经验:对于自然到处所呈现出来的辉煌的次序、美和善意(Fursorge),还有让我们无以估量,无以言语的伟大的经验,5还有人类的道德经验就没有办法得到解释。这些经验似乎更多地被保存在文学和其他各类艺术中。怀特海在他的《科学与近代世界》中,分析了十九世纪英国诗歌中所表现的自然观念,并且指出,这证明了人类的审美直觉同科学的机械论之间的冲突。6当日常生活中的自然观念摆脱不了科学的支配时,德国浪漫主义思想家注意到了艺术的这种独特地位,把艺术推崇到极高的地位,同时突出强调与艺术相关的天才、想象力、情感等概念。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打破机械论自然观的统治地位,借助艺术获得一种与机械论相对立的自然观念,即有机的自然观念。1785年,一场关于“泛神论‘的论证将德国知识界许多有影响的人物都卷了进去,如莱辛、赫尔德林、雅可比等人,正是通过这场论证,康德意识到了目的论的重要性,他在《判断力批判》中把目的论的思想运用到对于自然有机物的考察中。7在这部被普遍认为是康德的美学著作中,一种把人作为最终目的的自然目的的体系籍着对于自然的审美鉴赏得以确立。如果象怀特海所说的那样,雪莱与华滋华斯的诗表明了自然与审美价值的不可分离,康德的第三批判则表明了自然美对于形成有机整体的自然观念的重要性。在康德看来,有机整体的自然就是包含着既作为机械论自然的先验根据又是作为最终目的的人存在根据的神、作为道德主体的人、以及受因果律支配的现象界的统一体。谢林认为艺术表现的是绝对,是完美的形式,这完美的形式在谢林看来就是有机自然界客观地表现出来的原形。8这实际上是康德思想的一种浪漫主义的表达。此后的德国哲学家就一直把艺术作为对抗科学理性,纠正现代性社会病端的武器。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甚至把艺术作为揭示物的物性、存在者的存在的一种特殊方式。阿多诺重新强调了康德自然美理论的重要性,但同时表明,对于自然的审美鉴赏中所包含的个别与同一、特殊与普遍、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的关系可以借助艺术表达出来。9当代英美学界流行的分析美学接受了德国美学把美学等同于艺术哲学的传统,却忘记了这种等同的背景,以至于认为,美学所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使当代艺术批评中普遍流行的问题变得更清楚”。10现当代中国美学可以说是德国哲学美学培养起来的,它将中国古典的人文传统同德国的人文传统一并继承过来,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依然能表现出这样的倾向,将艺术视为体验人生,关照自然的中介,然而在理论上并未能给予充分的阐发。这大约是因为自五四以来,中国人一直以自己为科学的受益者,而未能对科学技术给现代社会所带来的问题给予足够重视的缘故。虽然发生于五、六十年代持续到八十年代的那场美学大讨论实际上就是关于如何解释自然美的讨论,但很少有人真正意识到这一点。

把美学等同于艺术哲学,或者把艺术作为美学考察的中心,这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如何使美学不失去它所应有的人文精神。美学自产生之日起,所关注的就是人性的和谐,人性的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传统农业社会中的那种使人的心灵能得享安宁的同自然的关系是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处于现代社会中的我们当然不可能再有了。但在对自然的审美鉴赏中,我们仍然能够体会到与自然的和谐,体会到与自然的一体。在对自然的审美鉴赏中,我们确实是把自然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就是说,借助于对自然的审美鉴赏,整体的自然概念的形成仍然是可能的。如果我们能够通过美学研究发现艺术对于自然审美鉴赏的重要性,艺术哲学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果仅仅把艺术作为提高人们的修养和趣味的手段,而美学却沦为对艺术批评命题和语句的分析,那么就有必要把自然美的问题重新提出来。实际上,当今自然环境的问题只是使得自然美的问题有了被重新提出来的契机,自然美的问题应该一直是美学的根本问题。

 
【注释】


1 Louis Dupre‘:Passage to Modernity  耶鲁大学出版社,1993年,3-4
2《判断力批判》,《康德文集》第五卷,卡西尔主编,柏林,1922258
3同上,
4同上,510
5《纯粹理性批判》Kemp Smith英译,The Macmillan Press LTD519
6怀特海《科学与近代世界》,商务印书馆,1989年,73-85
7 John·H·ZamniteThe Genesis of Kants Critique of Judgement  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92
 年,422
8汝信《西方美学史论丛续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187
9 J·M·BernsteinThe Fate of Art  Polity Press 1992年, 82页,212
10约翰·H·本德,H·吉尼·博洛克《当代艺术哲学》A Simon  Schuster Company  1993

 

(原载于《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2  录入编辑:文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