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有关哲学发生或起源的认识基本是以古代希腊作为范式或标准的。然而应当看到,哲学的发生或起源虽有某种共同性,但实则十分复杂。本文选取了中国自然哲学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进程的详细分析,来考察其与希腊自然哲学起源的不同之处。文章具体包括了八个方面内容或问题进程的考察,分别是:类、象数、五行、阴阳、天人、天道、天、气(由于字数原因,本文摘仅取前四部分)。最后以这些考察为基础,概括出中国自然哲学阶段方向与进程的某些特征。
“类”
“类”观念从根本上说就是逻辑问题,具有方法意义。古代中国围绕“类”观念而形成的逻辑与古代希腊围绕属性问题而形成的逻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逻辑系统确立于战国时期,就逻辑思想或理论成果而言,当其时最重要的学者与学派包括公孙龙、后期墨家以及荀子等都对“类”的问题作了深入的思考,并归纳概括出区分“同异”的一些重要准则;以此为基础,又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命题,如《墨经·小取》讲:“以类取,以类予。”事实上,“类”的问题在战国时期乃为各家各派所普遍重视,如《易传·系辞上》讲:“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战国末年,《吕氏春秋》中大量使用“类”这一语词,再稍后的《黄帝内经》也是一样,这意味着“类”观念进入了真正的应用阶段。至此,中国古代的“类”观念及相关逻辑思想已经完全成熟。然而,这样一个进程是可以前推的。如在春秋战国之交,孔子说过:“举一隅不以三反,则不复也。”墨子也说过:“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之类。”再进一步,春秋时期,“类”这一语词已经广泛出现,具体包括分类、种类、族类、同类、异类、类别、类属等含义,一些已具有高度概括性,如:“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更重要的是,我们需看到这样的“类”观念与同期知识活动的联系。以《管子·地员》和《尔雅》这两部代表性著作为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时期“类”观念沿地理学和生物学两个知识门类展开。如在地理方面,《管子·地员》将丘陵分为15种类型,将山地分为5种类型,《尔雅》中则有《释地》、《释丘》、《释山》、《释水》诸篇。在植物分类上,《管子·地员》中已经有十分成熟的植物地理概念,其已经注意到地势与植物的对应关系。而《尔雅》中关于生物分类的概念更加丰富,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共有七篇,分别是《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推而广之,这样一种知识和观念也向社会活动领域延展,如《孙子》中《地形》和《九地》两篇就分别考察了不同的作战地形。事实上,了解了这样一种分类,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理论,即不难理解其对语词的严格规定或区别。但春秋时期的“类”知识与思维又明显是三代的延续,《管子·地员》中的“类”观念其实是由《禹贡》以及《周礼》的传统发展而来,如《禹贡》将九州的土壤分成白壤、黑坟、白坟、赤埴坟、涂泥、青黎、黄壤、坟垆等八个种类。类似的分类活动还有许多,如据温少峰、袁庭栋研究,甲骨文中马的名称有白马、赤马等,牛的名称有黄牛、黑牛等,公孙龙的理论一直可以上溯至此。“类”观念的产生时间还可以再向前追溯,追溯到早期人类的采集和狩猎年代及相关的观察活动。记录中国原始先民采集、狩猎及观察活动最早也最经典的文献材料就是《山海经》。《山海经》通常被认为是商周乃至春秋战国时期的成果,然而有理由相信,此书中大量的内容很可能是经历了数千或数万年时间遗传而至。而以观察为背景,原始人又会对被观察对象的特点、特征、特性加以辨别或识别,这样,早期知识活动便又逐步培育或发展出分辨或即辨别、辨识这样一种思维样式。如果对比《山海经》与列维—斯特劳斯的《野性的思维》,我们便会看到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
“象”“数”
“象”与“数”观念虽非逻辑问题,但却同样具有某种方法的意义。其中,“象”作为一种方法或观念,就是通过现象来探索消息,即通过某种表象来把握潜藏的东西,这是古代中国所培养起来的非常独特的思维;“数”则具有某种法则或规律的含义,古代中国人认为,宇宙具有一定的法则或规律,其可以通过某种方法例如解卦获得。一般认为,“象”、“数”上升至一门“学问”是战国中期之后的事情。在《易传》中,“象”与“数”已高度结合,如《易传·系辞上》中说:“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但事实上,“象”、“数”观念或概念早在西周末年至春秋时期就已经开始逐渐结合,例如《左传·僖公十五年》中说:“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当然,这则例子也表明“象”、“数”观念与筮占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我们务必要看到这两个观念背后的知识因素。《易传·系辞下》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正此谓也。在春秋时期,这样一种因素遍布在许多生产与生活知识中。以“象”观念为例,如《周礼·冬官考工记·栗氏》中记载:“凡铸金之状,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这里说的是对冶铸火候的掌握,其中充分运用了观“象”这一方法。医疗活动更是使用观“象”方法的重镇。春秋末年名医扁鹊的诊断疾病使用了包括切脉、望色、听声、写形在内的多种观察也即观“象”方法。事实上,西周末年特别是春秋时期,建立于知识活动之上的“象”、“数”概念也已经形成。如《易经》中就有明显的排列组合思想。《易经》中最基本符号就是阳爻和阴爻。阳爻和阴爻按两个一组排列起来,就得到“四象”;按三个一组排列起来,就得到“八卦”;按六个一组排列起来,就得到六十四卦。另外,西周时期,数学已成为贵族子弟必修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一,而后世流传两千多年的“九九歌”很可能在西周时期就已经产生。若再朝前,商代已经使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等十三个单字记录十万以内的任何自然数,甲骨文中现已发现的最大的数字是三万,复位数已记到四位,这样一种记数法显然是遵循十进制的。更朝前,我们同样可以追溯至原始先民的知识活动,如陕西西安半坡、青海乐都柳湾、上海马桥等地出土的陶器上,一些刻划符号就已经具有数字意义。
“五行”
一般而言,说到“五行”,我们通常会立即想到《尚书》,特别是《洪范》篇有关“五行”的论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我比较同意王世舜的看法,即“从《洪范》内容本身以及联系西周及春秋战国时代意识形态的发展历史来看,它当是西周末叶到春秋中叶以前的产物。”“五行”说正是在这一时期完成了最后抽象——由事物属性进一步抽象至事物本原或起源。考虑到春秋时期已经有诸如“天六地五,数之常也”这样的观念或语境,那么“五行”的本原意义就显得更为突出。之后如我们所知,“五行”学说在春秋末年、战国、秦汉及西汉早中期发展成为一门显学,概念固化,学说泛滥。然而仅仅了解这些又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了解,“五行”概念及其学说并不是突兀地出现的,其应当有漫长的知识与观念积累作为基础,其经历了一个由具体而一般的过程。因此,我们还必须进一步追寻“五行”观念的根源,包括到更早的年代。研究表明,“五行”观念的产生过程中有“五星”和“五材”这样一些知识或观念的背景或因素。如詹剑峰就认为,“五行”并非是指构成万物的五种基本元素,而是反映了人们对五类生活物质材料的高度重视。刘起釪则认为,“五行”一词原本只用于占星活动,即指辰星、太白、荧惑、岁星、填星等五大行星的运行。“五行”或许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两者的结合所致。当然,“五行”一词一定还有更多的知识支撑,例如:“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而若进一步向前追溯,“五行”观念中则有“五方”观念的基础。不过我认为,在“五行”概念与“五方”观念之间,很可能还经历了一个“五”观念的普及与传播时期。在这个时期,“五”观念是纷繁或具体的。但正是通过这一时期,便可以使得建立在“五方”观念之上的“五”这一观念固定下来,由此我们实际已经追溯到了殷代,对此,甲骨卜辞中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说明,例如“五臣”、“五臣正”、“五工臣”、“五丰臣”等等语词。这还不够,因为“五方”观念是以“四方”观念或知识作为基础的,在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上有大量“四方”观念的证据,包括图纹和符号,还有墓葬,其实“十”字就应是由此而来。随着大的统一的中央王朝的建立,作为相对应的语词或概念,卜辞中已经出现“中商”的概念。常正光指出:“殷人据出日入日测得的四方”就是“以东西线与南北线相交点为中心的四方,这两条线相交构成‘十’字形”。“也正因为四方是这种特性,人们便把这个起决定作用的中心点也加上‘方’的称号,由四方而为五方了。”但这仍不是真正或最初起点,因为新石器时代彩陶与墓葬所呈现出的“四方”或“八方”观念是农耕文化的产物,但方位知识与观念其实早在狩猎和采集的年代就已经获得了,在这方面,《山海经》就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另外在世界范围内,列维—布留尔的《原始思维》与列维—斯特劳斯的《野性的思维》都能够提供早期思维以及文化人类学研究的佐证,而这才是“五行”或方位观念的真正源头。至此,中国的这一知识和观念发生发展史已经与人类普遍的知识和观念发生发展史相对接,中间没有重大缺环。
“阴阳”
“阴阳”观念的本质乃是以“阴阳”语词为核心的对立思维或辩证思维,这一思维在古代希腊只是表现于赫拉克利特等少数哲学家的思想之中,但在中国它却如洪波涌起,成为普遍的认识与智慧。通常来说,“阴阳”学说的完全确立被认为是在战国中后期,《易传·系辞上》里“一阴一阳之谓道”是为标识。而后如“五行”学说一样,成为显学。不同的是,“阴阳”作为中国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或范畴并没有中途废黜,而是持续贯通整部中国哲学史,甚至直抵今日。但我们当然又不会认为“阴阳”观念始于《易传》或战国。此前,春秋末年的孙子、范蠡、老子的思想中都已经将大量对立语词或概念加以固化,从而实际已经完成对立思维抽象化或形上化的进程。特别是老子,对辩证思想作了充分的展开, 如“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尤其是“万物负阴而抱阳”,这些论述都对辩证思想作了高度的概括或提炼。然而,对立思维的这一抽象化或形上化进程的始点却可以再往前追溯,例如春秋时期的《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但这样的观念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十分清晰,如我们所熟知的《国语·周语上》中周太史伯阳父有关地震的论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当然,周代对立思维最经典的例证莫过于《易经》。《易经》中的辩证思维突出地表现在其转化观念上,也即体现在“物极必反”观念的理解与阐释上。同时,《易经》的辩证思维还在于阴、阳二爻中所体现出的观念,这既属于对立观念的符号阶段,也属于该观念形上化的雏形。然而符号化阶段仍不是中国对立思维或观念的起点,再往前追溯,我们可以看到距今4500年屈家岭文化陶轮上的∽形旋纹。需要说明的是,∽形旋纹其实就是后世所谓太极图,但它并没有后人所传说的那么玄虚。考古学研究足以证明,中国这一时期的原始先民已经能够以二分二至概念以及四季周期循环观念作为基础,在圆盘上标出一年365或366天的刻度或大致刻度;同时,只要每日按顺时针方向移动一个刻度并标出投影点,或规定数日移动相应刻度并标出投影点,便能够获得后世所谓太极图。自然,我们在这一阶段还可以得到更多的考古学证明。至此,中国对立思维与观念的起源同样已经和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等提供的例证相吻合,即与文化人类学研究相衔接。
简单的结论
这里,我想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类”、“象数”、“五行”、“阴阳”以及“天人”、“天道”、“天”、“气”诸观念或概念的发展过程,完全能够符合或满足梯利关于哲学是推理、探索自然的原因、以理性代替幻想,用智慧代替想象、以经验的事实作为探究和解说的基础这样一些最基本的标识或要求!
考察表明,中国自然哲学起源的进程主要体现为以下这样一些特征。
首先,中国自然哲学在方向上并非像希腊自然哲学一样主要围绕本原、属性、实体、存在来展开。中国自然哲学中有本原问题,例如“五行”、“气”,也有相关的逻辑问题,例如“类”,但其中还包含有更多的内容:“象”所关心的主要是征兆与实质的相关性,“数”所关心的是宇宙秩序与法则,“阴阳”所关心的是对立现象的普遍性及规律意义,“天人”所关心的自然规律与人类活动的对应关系,“天道”所关心的是自然法则问题,“天”所关心的是天的自然属性并由此延伸出无神论思想。此外,本原或法则又与结构或世界图式密切相关,并且中国自然哲学没有像希腊自然哲学那样最终划分出唯物与唯心的阵营。
其次,中国自然哲学也不像希腊自然哲学那样奇峰突起,而是呈现出一个漫长的过程,换言之,作为进程它不是一个点,而是一条线。这个漫长过程的终点作为哲学思想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哲学思想的起点,我们却几乎可以无限向前延伸,延伸至思想的雏形,延伸至相关的观念,再延伸至相关的思维;也就是说,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中国自然哲学呈现出一种思维—观念—思想的连续进展结构,对这样一个连续进展结构我们很难用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横加分割。这正是中国自然哲学起源区别于希腊自然哲学起源的一个最重要的地方。就此而言,雅斯贝斯的“轴心说”并不适合中国自然哲学的起源及发生状况。
最后,便是具有典型的连续性特征。中国自然哲学后发生的思想是与早发生的观念密切相关的,进一步向前追溯,后发生的观念又是与早发生的思维密切相关的。在思维—观念—思想这个结构中存在着如张光直所说的“连续性”,也就是原始思维即早期文化中萨满或巫术的内容。尽管希腊也没有经过宗教革命的洗礼,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已经注意到或指出了古代希腊作为理性的哲学与非理性的崇拜之间的联系;但比较起来,中国哲学中非理性的成分或许更加突出,客观地说,这正是“连续性”的必然体现和结果;这固然不局限于起源阶段,也对日后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这是我们务必需要注意的。
(原载《社会科学文摘》2018年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