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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论民族主义——对民族主义问题的一种自由主义考察

虽然人类历史上民族的形成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民族主义却是晚近以来的事情,从西方历史来看,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而产生,从大的历史框架来说,它是一种现代性的思想观念,具有着现代政治的本质特性。我们知道,近代民族国家是西方政治历史中的一个转折性的事件,西方各主要民族在经历了中世纪的神权政治和基督教文化的洗礼之后,逐渐形成了各自的政治国家,这类政治国家虽然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表现出不同的政体形态,它们的形成呈现出政治共同体特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有的与王权专制相融合,有的与城邦共同相携手,但从总的方面来看,现代以来的民族国家作为一种以民族为核心凝聚力的政治共同体,具备了种族、地域、人口等基本的要素,它们构成了民族国家的基本要素,并将合法性建立在主权的基础之上。

显然,民族主义作为一种现代性政治文化过程中的思想意识产物,它不同于古代那种对于民族的一般认同与忠诚,民族主义无疑是一种特定的民族意识,它对于一个民族的认同和忠诚是以一个民族国家为诉求对象的。所以,现代以来的民族主义,首先是一种政治学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对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和忠诚,乃至奉献,是民族主义最核心的特征,这种认同的主要指归便是具有法权意义上的主权国家。虽然,现代以来的民族主义也不排除十分突出的文化和心理的意义、蕴含,但从根本上来说,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的思想意识形态,对于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在民族主义那时具有着压倒性的首要地位。

不可否认,15世纪以降至当今21世纪的西方乃至世界的政治文明,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意识形态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三种基本的表现形态。第一个历史阶段是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所逐渐锻造出来的对于西方各主要民族的政治认同,以及围绕着这种认同所日渐丰富的文化形态。这一政治与文化双重推进的民族主义伴随着、促进着欧美各主要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发展。民族主义的第二个历史阶段是20世纪以来亚非拉各弱小民族在摆脱西方政治奴役的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民族独立运动和民族文化认同意识,这一时期的民族主义与前一种形态的民族主义有着重大的区别,它对于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和各个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呈现出全权主义的强势特征。民族主义的第三个阶段可以说是20世纪末随着美苏两大阵营的解体以及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的全球化进程所表现出来的对于各自民族全方位的政治和文化认同,这一阶段目前还刚刚开始,它的发展趋势以及内在的问题虽尚未明朗,但端倪却已出现。

民族主义虽然在现代性的人类历史上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它毕竟不是一种终极性的思想意识,也不具有根本普世性的意义,作为一种“中间层次”的观念与主张,它的基本特征、内在结构、外部形态以及演变的趋向究竟如何,值得我们给予认真的研讨。特别是对于当今的中国政治文化来说,随着传统政治意识形态的逐渐消解,以及民族问题的日趋尖锐,民族主义作为一个问题已经浮出水面,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个问题会更加尖锐和突出。因此,从一种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出发,对民族主义问题给予全方位的剖析与应对,特别是对于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给出一种理论上的解答,不能不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理论工作。

民族在人类历史上早已存在了数千年,但民族主义却只是近二、三百年以来形成的思想理论,特别是近百年在西方形成的思想理论,对于第三世界的后发国家来说,民族主义只是20以来才从西方移植过来的一种理论主张和学说。在中国这块地域上的民族早已有之,可以追溯到五千年以上,但作为民族主义理论话语中的民族问题,却是从鸦片战争以来才开始凸显出来的,虽然有关华夏传统文化中的种族之辩在我们浩若烟海的典集中汗牛充栋,但“中华民族”却是一种属于民族主义话语中的专有词汇,我赞同有的学者所提出的中国民族主义有关民族国家政治诉求的基本观点,以此之见,中华民族在中国现代性的历史进程中,经历了辛亥革命和共产主义运动两个历史时期的锻造,通过这两个历史进程的政治、文化整合,“中国”作为一种以中华民族为核心凝聚力的以主权国家为合法性基础的民族国家,在20世纪以来熔铸于人类现代性的政治历史过程之中。因此,20世纪以来的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属于世界民族主义历史演变形态中的第二个阶段,而它目前所产生的民族问题又伴随着现代性的世界历史进程而融汇于民族主义的第三期。

本文试图从民主主义、共和主义和宪政主义三个方面考察作为政治形态话语的民族主义,指出民族主义所追求的民族认同之内在的政治基础,以及存在的几个重大问题。我认为,这些问题说到底是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如果排斥自由主义的政治理念,民族主义就有可能变成一种未经驯化的全权性力量,这种力量在人类历史中,其产生虽然具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其政治诉求虽然具有着一定的正当性,其情感认同虽然具有着一定可同情性,但所内涵的暴虐成分、无秩的蛮力和怨恨的毒素却是相当可怕的,甚至具有着制造地域冲突、国家分裂,乃至解体人类文明的可怕后果。

其实考察人类政制史,可以发现宪政主义意义下的民族主义是可能的,美国的民族国家之诞生便是这种宪政意义上的民族多元化国家的一个典范。因为它的国家作为一种复合共和国的联邦体制,确实体现着阿克顿所言的那种大熔炉的作用。在此,美利坚民族在历史过程中的诞生,是以美国的法治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这种多元化的民族整合既拥有了联邦国家的主权资格,同时也保障了每个国家公民所享有的基本自由与权利不受侵犯。这种宪政主义的民族架构是多元的,自治的,在组织形态上是民主的和共和的,在目标上是自由的和维护人权的,其宪政主义实现了对于国家权力的限制和个人权利的保障。宪政主义是驯化民族主义的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一付解除民族主义暴虐的最有效的解毒剂。

对于当今的中国来说,民族主义问题是一个本己的和迫切的问题,因为民族认同和民族主义在日趋多元的政治格局中,其存在和强化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过去那种强权意识形态的高压趋于松动和解体之后,这个问题会更加突出地表现出来,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所面临的问题便是一个例证,对此,如果依然延续过去那种强权主义的话语体系,单纯从策略上寻求解决显然是无效的。因此,我们认为,应该积极寻求一种具有普世性的政治理论,并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制度框架来解决,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以其法治主义、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理论模式为解决民族主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自由主义的解决方案,不以专断的意识形态为共识的符号,它所提供的乃是一种以个人的自由权利与幸福为核心的政治框架,并通过法治的途径,以多元的联邦自治为制度形态,通过民主的方式,在共和主义的协调中,来解决民族主义提出来的问题。

这其实是提出了一个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理论。无论对民族主义是从广义上还是从狭义上来理解,其所面临的问题是同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如何实现阿克顿意义上的那种将国家视为多个民族和每一个个体成员繁荣发展的大熔炉的问题,在此,并不刻意非要证成有一种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关键在于如何通过自由主义来驯化民族主义,特别是驯化民族主义内含的毒素,并通过宪政主义的方式来整合民族主义的问题,从而实现以自由为本的多样性政治格局。在这样一种宪政框架内的多元政治中,所谓的民族认同其内外两个方面才能够达到有效的协调,一个国家才可以成为冶炼多个民族的大熔炉。诚如阿克顿所说:“对社会自由的不宽容是专制统治的本性,其最有效的救治手段必定是而且只能是民族的多样性,同一国家之下若干民族的共存不仅是自由的最佳保障,而且是对自由的一个验证。”

 

(原载《对话中的政治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