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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畅 周鸿雁】政治的优劣:从哲学价值论看

政治是人类文明社会中最常见、最复杂同时又是最重要的现象。政治对人类社会生活的作用如此重大,以至于政治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人类生活的好坏优劣。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学科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评价政治的好坏优劣,本文试图从哲学价值论这一特殊的视角对政治的好坏优劣提出一些粗略的看法,以参与目前正成为热门话题的政治问题的讨论。今天,政治正在从国家走向国际、走向世界,本文更侧重于国家政治的讨论,尽管其中的一些看法也许适用于国际政治或世界政治。

一、政治好坏优劣的复杂性

当我们谈到政治好坏优劣的时候,实际上说的是以政治为对象对其好坏优劣进行评价。这里就涉及政治评价的多重因素,其中每一种因素又是十分复杂的。对这种评价的复杂性本身进行一些分析,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政治好坏优劣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从哲学价值论特别是从其评价论的角度看,政治好坏优劣的复杂性可以分解为政治本身的复杂性、政治意义的好坏及其优劣的复杂性、政治评价主体的复杂性这三个基本方面。分析这三方面的复杂性有助于认识政治优劣好坏评价的复杂性,也有助于认识政治好坏优劣的复杂性。

政治本身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多维与多层的立体性。政治是一种多维度、多层次的立体结构系统。从当代的政治来看,政治至少包含政党、立法、司法、行政、政治性社团,以及思想观念、制度、活动等不同的维度;包含中央、地方、基层、公民等不同层次。这些不同的维度和层次以及作为其基础的强制力量(主要是军队)是一个复杂的立体结构。当我们谈及政治的好坏优劣时,可能是就整个结构系统而言的,也可能是就其某一因素而言的。(2)机构与官员的互动性。政治主要是通过组织机构实现的,而政治的组织机构又是由官员掌管的。就是说,政治是人为的,是人通过机构而“为”的。机构和官员并不等同,两者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好的政治可能是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坏的政治可能是两者之间的恶性互动。(3)动机与效果的差异性。政治是通过各种活动实现的,政治活动的动机与效果像其他活动一样常常不致,有时甚至相反。这种情况就提出了是根据动机抑或效果抑或两者来评价政治的问题。(4)稳定与变动的交错性。政治是由无数活动构成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中的因素有些是稳定的,有些是变动的,而且这种稳定和变动又是相对的、交错的。这种稳定和变动的交互性给政治评价增加了许多不可测的因素。(5)历史与现实的迁沿性。差不多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就开始有了政治。现代社会的政治与传统社会的政治迥然不同,传统社会、现代社会的政治本身以及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各国(或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也不同,但这各不相同的政治又有某些共同性和沿袭性。这种情况表明,谈政治的好坏问题需要考虑时代和国别的因素。

对政治意义上的“好坏”“优劣”的理解更为复杂。一般地说,“好坏”是肯定否定的定性的标准,“优劣”是相对更好(或相对更坏)的定量标准。由于政治本身的复杂性,因而当谈到政治的好坏优劣时可能是就一种政治整个而言的,也可能是就其总体而言的,还可能是就其中的某部分或某方面而言的。说一种政治整个是好的(优的)或坏的(劣的),是说该政治的方方面面都是好的或坏的。说一种政治总体上是好的或坏的,是说该政治的基本方面是好的或坏的。就现代而言,人们一般把政治是否民主、是否法制、是否公正被看作是政治的基本方面。民主、法制、公正的政治被认为是好的,否则被认为是坏的。这就是就总体而言的。说一种政治某部分或某方面是好的,是说该政治的某一或某些部分或方面是好的。就当代中国而言,人们可能是分别从发展、稳定、整体、个体、廉政、制度、活动、动机或效果等各种不同的方面来看政治的好坏。例如,一个人可能因为一个国家存在着较多的腐败现象而认为这个国家政治腐败,并进而认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不好。从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评价政治的情况是最经常发生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听到诸如开明、清明、民主、激进、保守、有为、无为这样一些对政治评价的字眼。

政治的好坏优劣总是评价者作出的评价。对于同一政治现象,不同的评价者会作出不同的评价,因而政治好坏优劣的复杂性是与评价者(或评价主体)的复杂性相关联的。政治的评价者大致可以划分为当政者、在野者、公众、不同学科四大类。一般来说,执掌政权的当政者更倾向于对政治作肯定性的评价,最高的当政者尤其如此。当然,即使是当政者内部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政治斗争的需要)评价的分歧也很大,甚至根本对立。在野者主要是指不执掌政权的政治家,如在野党的领袖、政治集团的职业政治家。他们对现行政治一般更倾向于作出否定性评价。公众对政治的评价千差万别,人们更倾向于从与自身利害关系的角度作出评价,但由于大多数人处于社会的中下层,这些人往往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因而在很多的情况下会形成倾向性意见。不同学科对政治的评价也是不同的。对政治作出评价的至少有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宗教学、文学、政治哲学、价值论、伦理学等学科。对同一政治形态或政治现象,这些学科可能作出不尽相同的评价。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不仅在于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学术视角和不同的研究方法,而且在于它们与政治关系的亲疏远近。当一门学科与政治关系密切,特别是其主张为当政者所采纳时,该学科就可能更倾向于对政治作肯定性评价。

二、政治的实质、意义和使命

哲学价值论不仅要研究评价政治好坏优劣的复杂性,而且要从哲学价值论的角度提供一种自己的评价。这种评价的基础和根据就是哲学价值论对政治的理解,特别是对政治是什么、为什么要政治、要政治干什么的理解。哲学价值论就是要从政治的实质、意义和使命来研究和提供评价政治好坏优劣的标准。

政治是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之一。它是由各种政治现象构成的,不仅包括政治活动,而且包括政治活动赖以进行的环境、条件,以及政治活动的结果,如国家、政党、公民、政治制度、国家机器,等等。概括地说,政治包括政治思想(政治观念)、政治主体、政治对象、政治形式(制度)、政治结构、政治手段、政治运作、政治监督、政治宣传、政治舆论、政治教育等诸多方面。其中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动是政治相互关联的三个基本方面。政治是一种人为现象,在一定意义上说,所有这些现象都是政治活动的结果,政治活动是政治的突出现象,也是政治的中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看,政治也可以在狭义上理解为政治活动。

政治是什么?人们见仁见智,从哲学价值论的角度看,政治是以实现、扩展和维护一定人群的利益为指向,通过一定的机构运用以军队、警察、监狱等强制力量为凭借的权力进行社会管理的思想、制度和活动。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政治是一种工具或手段,是为实现一定目的服务的,这个目的就是实现、扩大和维护一定人群的利益。政治是运用权力进行管理并在管理的过程中、通过管理实现其目的的。就是说,政治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是交叉的,甚至可能是重合的。政治是由一定的机构来行使权力的,这些机构包括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政治社团等。政治是以强制力量作后盾来行使权力的,没有这种后盾就不会形成政治权力。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权力,就其实质而言,它是运用政治权力来实现、扩大和维护一定人群的利益。这里的一定人群可能主要是统治者,也可能是大多数甚至全体社会成员。主要为统治者服务还是为大多数或全体社会成员服务,是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的分水岭。一般地说,传统政治主要是为统治者服务的,而现代政治则是为大多数或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权力是政治的根本规定性。有权力才有政治,没有权力就不会有政治,有好的权力就有好的政治,有不好的权力就有不好的政治。权力本身并不是目的价值,而是手段价值,它可以用于和服务于不同的目的。人类的社会历史事实表明,权力虽然是一种工具价值,但与其他的工具价值不同,它是一种最有力、最有效的工具价值。

由政治的实质可以看出,政治可以为一定的人群谋利或造福。人类之所以要政治是因为政治是一定人群谋求利益或幸福的有效手段。利己是人本性的自然倾向。当一定社会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都出于利己的本性谋求自己的利益或幸福时,可能相互妨碍和伤害,从而使该共同体陷入“人对人是狼”的战争状态。为了使人们出于自己的本性谋利而又不会相互妨碍和伤害,就要对人们的谋利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必要限制并非轻易就能实现的,而必须以一定的强制力量作后盾,使人们的行为被迫就范。政治的意义就在于不仅为人们提供在各自谋利的过程中不相互妨碍和伤害的规范,而且运用以强制力量为后盾的政治权力使人们遵循这些规范,从而使社会进入良序的状态,人们可以在其中自由地谋利而不相互妨碍和伤害。

这也许是政治本来可以达到的状态,但是人类历史是复杂的。在人类历史上,有很长一段历史时期的政治成为了少数人(主要是统治者)谋求自身利益的手段。统治者由于种种原因通过控制强制力量而建立了政治,攫取了政治权力,并运用政治权力谋求自己的利益。当然,在谋求统治者的利益时可能适当兼顾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但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是以统治者的利益最好地实现为前提的,一旦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与统治者的利益相矛盾或冲突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牺牲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以保全统治者的利益。近代以来,伴随着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政治并没有因为传统社会的消亡而退出历史舞台,相反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控制手段。现代社会是一种自由的社会,在其中每一个人享有更大的独立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相互妨碍和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妨碍和伤害的影响力更大,因而更需要运用以强制力量为依托的权力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调整和引导。这样,政治就逐渐从维护少数人的利益演变成“管理众人之事”,政治因而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成为通过规范、调整和引导所有社会成员的谋利行为,使他们的行为纳入到社会可控制的秩序范围的有效手段。

无论只是谋求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还是谋求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政治及其好坏优劣都与所有社会成员利害攸关。这是因为:第一,一种为所有社会成员谋求利益的政治,不言而喻它的好坏优劣直接与社会社会成员利害相关;第二,一种为大多数人谋求利益的政治,可能因为不能实现大多数以外的少数人的利益而关涉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第三,一种主要为统治者服务的政治,它为了达其目的,可能运用政治权力侵占或掠夺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由此看来,政治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决定性地位,政治的好坏优劣直接决定一个社会是否和谐,其成员是否幸福。

在当代,政治共同体主要是国家,过去主要为统治者服务的那种政治已经逐渐为各国所否弃,而政治应当为国家的大多数或全体社会成员服务,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政治是对人类生活的一种人为干预,是对人类生活的一种自觉规范和引导。今天人类之所以要政治这种对自己进行限制的东西,就是因为要政治运用权力来更好地实现、发展和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或者更具体一点地说,今天人类仍然要政治的目的就在于,要运用政治的力量来为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营造尽可能和谐的环境,提供尽可能优越的条件,创造尽可能充足的机会,给予尽可能有效的保障。

三、政治好坏优劣的根本尺度和标准体系

“像真理性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一样,合理性(rationality)是价值论的基本范畴,也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合理性’的本义在于是否合理,其前提是是否出于理性和符合理性。因此,可以从两层意义上把合理性理解为‘是否合理’和‘是否合理性’。后者是前提,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就是说,合理的必须是合理性的,但合理性的并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因为理性本身是中性的。从日常意义上看,合理性意指是否合乎情理;从逻辑的意义上看,合理性意指是否具有充足理由,也就是能否为自己辩护;从伦理学或价值论的意义看,合理性意指从根本上和总体上看是否只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或是否只有利于促进人类的幸福。”[1]由于合理性是哲学价值论的基本范畴,因而价哲学值论衡量政治好坏优劣的根本尺度就是政治的合理性,或者说政治是否合理。将哲学价值论对合理性的理解应用于或延伸到政治,那么政治的合理性就在于从根本上和总体上看是否只有利于一定共同体或社会的全体成员的幸福。这就是政治是否合理的根本尺度,也是政治好坏优劣的根本尺度。

根据这种政治好坏优劣的合理性尺度,只有为某一共同体全体成员或公众服务的政治才是合理的,而仅为少数人甚至多数人服务的政治则是不合理的;那种实现、扩展和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生存、发展的整体利益或幸福的政治是合理的,而仅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某一方面利益的政治也是不合理的。值得注意的,即使是合理的政治,作为一种宏观管理,它也不可能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事情上都有利于每一个共同体成员的幸福,而只可能在根本上有利于和在总体上有利于。或者说,合理的政治有可能为了幸福、为了大的幸福、为了大多数人或所有人的幸福、为了全局的幸福、为了长远的幸福而适度忍受痛苦、牺牲小的幸福、少数人或个别人的幸福、局部的幸福、眼前的幸福。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如前所述,政治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现象,政治的好坏优劣体现于政治的方方面面,因而我们有必要根据政治合理性这一根本尺度的要求确立衡量政治方方面面的价值标准体系。从当代政治的构成和政治合理性的根本要求来看,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具体考察政治的合理性并确立相应的价值标准:(1)从政治的构建和基础看,“顺天道,得民心”、主权在民的民主政治是合理的;(2)从政治的主体和结构看,“精兵简政”、分权制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政治是合理的;(3)从政治的方式和手段看,依法治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政治是合理的;(4)从政治的目的和活动看,权为民所用,服务、高效、负责的为民政治是合理的;(5)从政治的成本和监控看,成本低廉、有效防腐,吏治清明的廉洁政治是合理的。这五个方面构成一个以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在和谐环境中幸福生活为目标和轴心的政治价值标准体系。其中的民主、有限、法制、为民、廉洁,是现代政治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由这五条基本标准构成的价值标准体系是政治合理性根本尺度的体现和展开。这五条标准是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对于政治的合理性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一般地说,总体上符合这五条标准的政治,或者说达到了这五条标准的基本要求的政治,就是合理的政治,就是好的政治,完全符合这五条标准的政治就是优的政治;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标准的政治就是坏的政治,只符合其中部分标准的政治就是劣的政治,而坏的和劣的政治都是不合理的。

这个标准体系是哲学价值论根据人谋求更好地生存发展的本性的要求提出的,合理的或好的优的政治,必须具备这些根本的、总体的要求。一种政治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传统特色,民族特色或国家特色,使其具有个性和优势,使其更优。但是,这些标准作为好政治、优政治的基本要求对于好政治、优政治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更不能与之相悖的。任何政治都不能以传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为理由否认这种政治合理性的要求,拒绝接受这种标准的检验。否则,就不会有好的政治,更不会有优的政治。

【注释】

[1]周鸿雁:“探寻权力的合理性:构建政治伦理学导论”,载《江汉论坛》2005年第8期。

 

(原载《政治与伦理——应用政治哲学的视角》,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