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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德•多尔迈尔】全球化和政治哲学

时间和空间被称为普遍的范畴。哲学家倾向于把时间和空间作为理性的基本参数;有时他们会把时间和空间说成是思想和理解之可能性的超验条件。如果时间和空间被看作这样的条件的话,那么它们就是不变的、恒定的,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是无时间的。但是这和人的经验并不完全相符。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很清楚地知道,设定为不变的范畴可以发生变化。我们涉及的是“变化的时间”;有时候我们把时间说成是加速的和累加的要素,有时候又说它是变慢的甚至停滞的。对空间也是这样,我们有时候提到的空间是扩展的和开放的,有时候又是收缩的和变短的。这可以说是纯粹的或者理论的哲学和实践的或者政治的哲学之间至关重要的区别。政治哲学显示为对人们共享的经验更加关注;它和人们所说的“生活时间”和“生活空间”关系更紧密(但是这并没有把哲学范畴还原为纯粹私人的或者异质的情感)

如是,我们的时间当然是变化的。空间作为被人体验的事物也是急剧地甚至惊人地扩展着或者收缩着。一方面,人类将其触角伸向“外空间”,进入一个广阔的超越地球的银河宇宙;在另一方面,“大地母亲”——原先被看作是接近无限的人类聚居地——缩小成为“地球太空船”或者是“地球村”。随着空间的这种变化,时间同时也在出现变化。在我们的时代,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如此迅猛地发生,人类似乎正在“飞速前进”或者被一颗子弹射进一个未知的未来。不过,当时间对地球上的许多人来说如此加速前进的时候,另外一些人却是不可避免地被赶上并被落在后面,从而以一种“慢速”的步调生活。

用一个宽泛的或者总结性的标签来说,以上所说的空间和时间的变化基本可以包括进人们所说的“全球化”这个词中。从这个角度来说,全球化不仅仅意味着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也主要不是或者首先不是指经济市场的扩展。在一个空间—时间变化的坐标下,这个过程触及了文化、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基本领域。因此之故,全球化是或应当是政治哲学的重要论题。不幸的是,事实还不如此。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政治理论或者政治哲学——就像西方国家所进行的研究那样——还倾向于局限在排演欧洲或者西方政治思想的“经典”。这种经典传统上集中注意力于古代的“城邦”,而在现代则在所谓的“民族—国家”。除了少数例外,政治思想家很少注意或者根本不注意当代的空间—时间变化。在下面,我想提出(简短地)一些主要问题,在我看来,在我们的全球化时代,政治哲学需要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依次是:现代民族—国家的作用;民族的和/或全球的公民身份的特征;“全球管理”的维度;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民族—国家的未来

如我们所知,现代的民族—国家基本上是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平协议”发展出来的,通过这个协议,欧洲被划分成不同的政治实体,称为“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自治权和宗教同一性。在强调自治、专制和自我同一的时候,现代国家吸取了希腊的城邦的特征。但是在其更广阔的地域扩张,尤其是强调绝对的政治“主权”上(依赖于人类意志),“国家”纯粹是西方现代的产品。在1819世纪,国家又有了除权利垄断——暴力的绝对特权——之外的另外一种垄断:不同的种族特征和一种绝对的“民族性”或者民族同一性的倾向。在20世纪,这种民族特征被进一步彻底化和强化,以至于在某些地方达到了抹杀另外一个现代遗产的地步:国家的本质作为理性的和法律的机构,或者“法律国家”(权利国家)

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我们见证了由威斯特伐利亚协议衍生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式微”——不是确定其消亡,而是其“黯淡”或者变得有争议。民族—国家现在在多个方面承受着压力,无论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① 在内部,国家面临着不同的种族、文化和社会宗教分化的挑战;所谓的“文化多重主义”包含着一个持久的问题,就是民族国家的收缩和内部的自我认同。从外部,国家泛滥着或者说经受着无数力量的考验:包括全球化市场和财政资产的力量;文化标准的因素以及所谓“信息革命”(媒体、因特网、局域网)的冲击。可以确定的是,当今世界一些民族—国家——尤其是一些强大的霸权国家——不愿意放弃威斯特伐利亚遗产,从而强烈地甚至刺耳地坚持国家主权的绝对性,这种坚持往往以大量的经济资源和前所未有的军备积累为后盾。但是,即便是这些国家也不能完全摆脱多重文化主义和全球网络的袭击。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民族—国家的“黯淡”或者有争议。在此背景下,回忆一下民族—国家的一些积极的或者有价值的特征是很重要的。除了一种通常是非常有缺陷的职能,民族—国家在过去肩负着提供法律稳定、人身安全或者其居民的安全的任务。除了这些基本的要求,国家也或多或少地对公共福利做出贡献:提供公共教育、健康便利、福利机构和其他的一些“公共善”。即使有这样的一些建设性的特征,全球化的过程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尤其是这样一些问题:随着国家主权的逐步削减,传统上由民族—国家执行的积极的职能现在怎么样了?有什么代替方案可以发现或者想像,以此来提供同等程度的法律确定性、人身安全和公共福利?

很明显,这样的一种替代方案还没有被发现。这就是为什么——就像前面所说的——“黯淡”不能表示灭亡或者停止。全球化带来的与其说是终结,不如说是民族—国家的变形和重新规划:这种变形指向国家职能的共享,无论是地方的还是区域的或者正在出现的超国家的全球机构。今天经常引用的一个杰出的例子是欧盟的形成:这个组织困难地盘旋在威斯特伐利亚协议和超国家的机构之间。在今天尤其重要的是,由绝对的国家主权和自治向更多的互相依赖和职能共享的转变。这样的一种朝向相互依赖的行动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了。政治理论家Benjamin Barber提出了“相互依赖宣言”,由“全球公民运动”组织起草,它在全球社会中所起的作用就相当于美国的“独立宣言”在美国建立中所起的作用。就像他所宣称的:“新的‘相互依赖宣言’是全球范围的协约。”②

公民特征的转变

这个“相互依赖宣言”已经指出了我要说的第二个题目:在当今世界中公民身份的地位。现代的公民身份,据我们所知,是威斯特伐利亚协议的一部分;因此它是和主权紧密联系着的。基本上,它被认为是国家赋予或者限制甚至取消公民权的特权的部分。从而,后者完全依赖于国家主权的意志或者冲动。在这方面,现代国家从开始就有内在的矛盾或者冲突。在其最雄心勃勃的勾画中,现代国家被称为法治国家或者“法律国家”,即,一个一般的或者普遍的“法律统治”机构,对所有人民,无论种族、信仰或者出生地都给予平等的保护。如果公民权和一种绝对的主权命令或者——就像在1819世纪所实行的——和一种特别的民族特征联系起来,这种规范显然会被破坏。从而在现代国家的主要市场上存在着严重的张力:“法律国家”和种族或者“民族—国家”特征之间的冲突。③

最近的发展——尤其是全球化和其必然的结果文化多重主义——已经加重了过去的张力或者使得它们更加明显。结果,就像民族—国家一样,文化多重主义已经挑战了传统的公民权特征到这样的程度,它已经和一种主导的或者是霸权的民族性连接在一起。在许多方面,这个挑战已经上升到要求一种更加多样化的或者“多样的公民权”,它会和不同的少数民族或者文化的少数人群的要求更加贴近。举一个明显的例子,土著美国人(或者说美国印第安人)很久以来坚持要求享有一种更加尊重他们的文化传统和法律准则的公民权——这个要求在很多方面都仿效加拿大所谓的“头等民族”的例子。引起高度争议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在不同的文化群体之间,法律和宗教准则具有显著分别——就像在印度的印度教和穆斯林之间,或者在斯里兰卡的印度教和佛教之间。在这样的以及相似的情况下,“不同的公民权”的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在于:怎样来调和法律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与对文化分别的尊重之间的关系?在其著名的支持者那里,这个挑战恰恰是当代的政治哲学需要肩负的任务。④

“不同的公民权”观念主要和现存的民族—国家内部多重文化的压力有关;它主要关注的是被一个主导的政治文化边缘化或者强制同化的次要民族群体。对传统公民权的另外一个更加强大的压力来自全球化的过程和日益增长的全球渗透——这个过程赋予了文化多重主义以全球性的场景。对应这种挑战,“多重公民身份”观念已经由一些著述家提出,论述公民可以保有对多个民族—国家的忠诚,而同时超越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战略或者抱负。在一些处理中,“多重公民身份”的观念反映在了“全球的”或者“国际的公民权”概念中——但是通常没有明显认可一个世界国家。“全球公民行动”——它是“相互依赖宣言”的主要支持者——已经提出了要求一种全球公民的护照和全球公民的教育。鼓动多重的和国际的公民权的主导思想是,渴望对民族权力模式和经济和/或军事精英的霸权野心进行道德限制。用一位拥护者的话来说:“一种新的全球公民权模式不会要求一种全球国家的存在,但是要求一种全球社会,它能够保护人免受民族—国家施加在其公民身上的过分的权力和对人的生活施加的多国合作的权力。”⑤ 这个基本的问题还是和民族—国家的模糊相关:在缺乏新的法律机构的情况下,什么样的机制能够保证一种扩展了的或者变形了的公民权的法律效力?

全球管辖展望

法律的效力和可靠的保护问题指示出,需要一种加强了的政治机构,在传统的民族—国家水平以下并且(尤其是)在其上发挥作用。在这儿我们发现了真正的试验和想像力的广阔领域——这个领域尤其应该是当代政治哲学的领域。相当大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足够的——思想和理论的努力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奉献给了全球机制的更新和(通常所谓的)“全球管辖”的加强。就我所知,只有极少的政治哲学家或者理论家将“全球管辖”理解成类似于建立一种全球国家或者全球政府。大多数人都对那种真正全球的超级国家或者超级王国的不受审查和不受控制的权力非常恐惧;对许多知识分子而言,一种超级国家的观念带有一种超级利维坦的暗示,昭示着过去的政治绝对主义的可怕的回忆。从而,政治思想家对“全球管辖”进行的反思通常都指向一种比世界国家要少,而比仅仅是威斯特伐利亚系统的延续要多的东西——即,一个连接世界主义和对民族与地域差异尊重的中间点。⑥

这个中间点也是大多数所谓“世界主义民主制”计划的支持者的选择——这个计划和“世界秩序”改革以及一种可行的全球管辖的建立紧密相连。在对这个计划的支持者中,有著名的知识分子如David Held, Richard Falk, Rob Walkes等等。就像David Held——关于世界主义民主制的多个著作的作者——提出的:“在地区(国家的和区域的)水平上恢复一种强烈的和更加可参与的民主制”必须被视为“对更广阔的全球秩序的公共联盟的补充”。相反,Richard Falk则拥护一种世界秩序或者全球管辖的“区域途径”,并强调需要“包容一种经由区域主义的消极的全球主义”。⑦ 除了关注地区和区域组织,全球民主制的提倡者已经注意优先修补现存的全球组织,尤其是联合国和相关的代办机构。这个方面首要的目标是重铸或者取消安理会;联合国的民主特征的加强主要通过建立一个由选举产生的人民大会;财政资源的加强;和全球安全保护能力的增强(可能是通过建立一个快速反应部队)。对这些创新的障碍是强大的,并且主要是来自牢固的威斯特伐利亚法案。用Richard Falk的话来说:“政府没有(或者还没有)将参加或者参与联合国的命令解释为”这样的一个命令,“赋予这个组织的工作以一种和和平及安全进程相关的战略意义”。只有当这个需要被认识到了,才有可能铸造一条通往全球管辖的路,它将包括在全世界范围内“减轻人类的痛苦的一个强大的联合国”。⑧

就像应该注意到的,全球管辖(广义上的)不仅是全球的或者区域的政治机构的任务。在很大程度上,今天这个任务被多种非政府机构以及媒体和网络分担了——它们都是所谓的“全球市民社会”的一部分。Benjamin Barber提醒人们注意近几十年来跨国网络和民间促进组织像“全球市民社会和民主”这样的机构的兴起。就像他指出的那样,这样的组织和网络是高度分化的。有的是人权团体,如“人权观察组织”;另外的一些是涵盖广泛的团体,如“世界公民组织”,作为“许多其他NGO(指非政府组织——译者注)的神经中枢”;还有另外的一些除了更加专门的目标,也变成了“NGO的一种”,像“医生无国界组织”和“国际特赦组织”,已经开始“代表了跨越传统的民族—国家边界进行合作的可能性”。当然,就像俗话所说的,“只燕不成春”;虽然有很多重要的首创,全球管辖今天还只是胚胎。但是这样的趋势已经开始了,政治哲学需要注意它。用Barber的话来说:“一个NGO的列表和全球市民社会不是一回事;但是当它包含了不只是几十个或几百个而是成千上万的跨国市民组织的时候,就创造了一个开端。”⑨

战争与和平的新面貌

当代全球化提出的最为严峻的问题是它对战争与和平的影响。在这儿我们发现了对今天的政治哲学最急迫的挑战。传统上,在威斯特伐利亚系统的庇护下,战争包括自治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军事冲突;同样,和平被定义为在正式的协约国之间没有军事冲突。虽然没有完全消灭传统的体系,全球化已经成功地使这些前提复杂化并对之提出了质疑。在这一点上,全球化的两面性清楚地显示出来。一方面,全球化——通过将民族和社会集中在一起——鼓励更加紧密的双边行动和相互依赖(可以说是和平的相互依赖)。另一方面,更加紧密的地理上的接近加上现代武器更广的打击范围,能够加强对迫近的攻击和灾难的恐惧。这种恐惧没有什么地方比在“9·11之后的美国更加明显的了,全新的国家发动战争的形式被公开宣布。虽然将战争明确地限制(在国际法下)为自卫的情况,新的开战形式会在这个标签下鼓动起来,像“预防性战争”、“争取主动权的战争”。这些标签的含义是深远的。显然,如果被伤害的可能性延伸到足够远的将来,并且如果有足够的空间去思辨,那么世界就会易于陷入预防性战争和争取主动权的战争的永久噩梦中。⑩

从大的范围上来说,“9·11之后新的标签的使用仍然适合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其最初的应用恰是在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中)。但是,非国家机构(如基地组织)在“9·11中的作用已经引起了由国家发动的一种针对和国家不直接相关的武装组织的新型战争,像“反恐战争”,“反对恐怖主义”。这种新型的“战争”也具有预防性甚至争取主动权的战争的意味:一切对现存国家的反对者和造反者都潜在地可以被挂上“恐怖分子”的标签——政府也是毫不犹豫地这样做了。在这儿,潜在的危害是巨大的。即使政府同样都总是面临着不同政见者和反对者,“反恐战争”还是容易变成永久的噩梦。在Richard Falk的《伟大的反恐战争》中有对术语滥用的危险最严厉的批评。就像他观察到的,“恐怖主义”作为一个词和一个概念在西方已经和“暴力的反国家形式”联系在一起,对这种活动“任何强制方法和报复”都是可以接受的。Falk还提醒人们注意历史前鉴,它对当代的言论提出了质疑。他写道,在今天的用法中,恐怖主义已经“和它最初的历史联系——法国大革命断开”,那时候“国家利用政治暴力反对其公民,暴力程度发展到造成广泛的恐怖以达到政治目标,这被称为恐怖主义”(最著名的是Edmund Burke)。在最近的时代,这个术语的意义已经完全变形了:“利用有影响的媒体,国家已经发动并且很大程度上赢得了这场战争,而在对公民的这种暴力活动中免于被看作为‘恐怖主义’。”(11)

不考虑术语的使用或者滥用,“反恐战争”显然再次表明了民族—国家的“式微”:国家现在日益发动反对非国家的行为人和武装分子的战争,这已经挑战了国家的特权。在一定程度上,引用全球市民社会的观点,传统的战争类似于全球的国内战争,“富有者”反对“不富有者”,“先进的”和更加富裕的社会反对“落后的”和贫穷的人口。无论如何,在全球化时代,多种形式的战争已经成为过去。在这个方面我不是完全同意德里达,他认为今天的全球化世界中,战争和和平的概念已经完全消失了。“一种新的暴力正在预备着,实际上,已经释放了一段时间了”,他在一个地方说,暴力“不再需要和世界战争或者甚至是战争有关系,更和发动战争的权力少有关系”。在德里达看来,我们不再能够真正地讨论经典的国际(或者国家间)战争,也不能恰当地讨论国际的内战,甚至也不能说卡尔·施密特所谓的“游击战争”(或者游击队战争)。他加上,“重要的是,今天不再有这种被严格地称为‘战争’或者‘恐怖主义’的东西了,即使可能在某些地方还在次要的意义上存在着(战争或者恐怖主义),只是作为这个范例存活下来的残余”(12)。在我看来,这些“存活下来的残余”太巨大和太具有破坏性,以至于不能把它们边缘化或者看成是次要的。我们所看到的,却是整个世界范围内战争和类似战争的伤害形式的泛滥,法国革命的“恐怖统治”与之相比相形见绌。

和传统的战争一样,在我们的时代,和平同样也经历着变形。在我们的全球化背景下,和平不再局限于官方的和平协议和类似的国家间的和约(虽然后者可以保留有限的意义)。由于全球市民社会的出现,和平的观念必须日益在传统应用于国内社会生活的标准上被塑造——这些标准不仅依赖于官方的法定规范,同时(也是更重要的)依赖于一种公共道德,即共同地执行公正、公平、机会均等和非剥削。在我们的时代,要求将这些标准日益传播到全球社会——这个任务是艰巨的,考虑到普遍的不平等和道德传统的差异。众所周知,全球人口不同层次间普遍的社会和经济上的不平等是令人惊愕的;根据联合国的报告,它们已经大到“奇怪的比率”。在收入和生活水平上,最富的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和剩下的人的差距是751;在最近的几十年,世界上最富有的200个人已经使他们的财富翻倍到超过1万亿,而每天的生活费持续保持在1美元以下的人口是13亿。根据其他的数字,450个亿万富翁已经拥有了全人类的超过一半的财富。(13) 显然,没有任何公平标准能够包容这种差异。

政治哲学急迫要求思考这些问题,尤其是在我们的全球化时代和平的可能性问题。政治哲学家尤其有使命和资格来思考这种可能性,因为在所有的伟大的经典文本中都有突出的正义和和平的论题,它构成了政治哲学的中枢。但是今天重要的不仅仅是去重演或者概括经典的教导,而是将他们运用到我们当代的情况下的生活中。在这儿,政治哲学家同样具有显著的作用,因为我们有最深的专业投入——这是对正义和和平的投入。作为政治哲学的教师,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寻求去提供给我们的学生以福利并使他们的全部潜能都能在生活中发挥出来——这恰恰和战争与破坏的训练相反。从而,政治哲学作为一种“召唤”,召唤我们为和平服务,召唤我们培养和平的全球教育成为全球军事化的解毒剂。在这个方面,我完全同意Barber的观点,他写道,国际教育和无知作战,“减轻偏见的力量,削弱仇恨的怒火”。军事力量的计划“唤起主权国家的旧世界,而借助于教育的力量回应全球相互依赖的新世界”。(14)

【注释】
①关于这个方面,比较Joseph A. CamilleriJim Falk:《主权国家的终结?正在收缩和割裂的世界的政治学》,Aldershot: Edward Elgar, 1992。也见Charles W. Kegley, Jr. Gregory A. Baymond,《驱除威斯特伐利亚幽灵:在新千年建立世界秩序》,(Upper Saddle River, NJ: Prentice Hall, 2002)
②⑨(14)Benjamin R. Barber:《恐惧的帝国:战争、恐怖主义和民主制》,(New York: Norton & Co. , 2003),第209211212198199页。
③关于现代国家中的这个张力,对照Ronald Beiner,“导论:为什么公民权在20世纪最后十年形成了一个理论问题”,见Beiner编辑《理论化的公民权》(Albany, 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5),第228页。
④用Iris Marion Young的话来说,我们不再要求那种抽象的、被现代民族—国家赞美的那种一般的公民权,“我们需要一种具有群体分别的公民权和一种异质的公众场所”,在这种地方“相关的差别会作为不可约减的被公开地承认和认可”。
⑤参见Christian Van den Anker,“全球正义,全球机构和全球公民权”,Nigel Dower and John Williams:《全球公民权:一个批判的介绍》(New York: Routledge, 2002),第167168页。同时对照Andrew Linklater,《政治社会的转型:后威斯特伐利亚时代的伦理学基础》(Cambridge, UK: Polity Press, 1998)
⑥用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的话来说:“我所设想的人类团结不是那种全球的同一,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我们必须学会欣赏和容忍多数、多样性和文化差异。任何单一民族或者国家的霸权或者无挑战的权力……对人类都是危险的。”见Thomas Pantham,“哲学解释学的一般性的多个维度:和伽达默尔的一次谈话”,《哲学研究印度理事会学刊》,vol. 9(1992),第132页。
⑦参见Richard Falk,《掠夺性的全球化:一个批判》(Cambridge, UK: Polity Press, 1999),第6471页;David Held,《政治社会的变形:在全球化背景下重新思考民主制》,Dower and Williams编《全球公民权》,第99100页。同时对照Held,《民主制和全球秩序:从现代国家到世界政府》(Cambridge, UK: Polity Press, 1995),另见Falk,《论人道的政府:朝向一种新的全球政治学》(Cambridge, UK: Polity Press, 1995)
Richard Falk,《掠夺性的全球化:一个批判》(Cambridge, UK: Polity Press, 1999),第123124页。
⑩就像Barber正确地指出的:“根据其‘预期性自卫’的逻辑,预防性战争策略依赖于长期的论断以及对诸多事件假设性的串联,而这种串联比起自卫的直接逻辑所诉诸的要远为不可靠。先开炮后问问题,这种方式开启了悲剧性的估算的途径。通过践踏国际法中传统的自卫原则,它树立了一个灾难性的榜样,使得其他国家要求自己的例外的逻辑。”见《恐惧的帝国》,第81页。
(11)Richard Falk,《大恐怖战争》,(New York: Olive Branch Press, 2003),第xviiixix页。
(12)J. 德里达:《流氓:关于理性的两篇论文》,Pascale-Anne Brault, Michael Haas译,(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第156页。
(13)参见拙著中的一章“全球化和不平等:对全球正义的辩解”,《公民权之间的对话:一些可以仿效的声音》,(New York: Palgrave, 2002),第6784页。并见Charles Derber:《合作国家》(New York: St. Martin' s Press, 1998);以及联合国《2000年人类发展报告》,(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原载《江海学刊》20071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