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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灿新】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政治道德根源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进步。但是,当代中国政治腐败的滋长蔓延也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光辉形象,成为严重威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政治肿瘤,必须坚决而及时地进行治疗。因而,正如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为了有效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必须全方位地探究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根源,从而才能有针对性地找准对策,遏止和防止腐败。而这是一项庞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协同合作。本文受篇幅和能力的限制,仅从政治伦理的视角去探讨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政治道德根源,以期为反对和防止腐败贡献一点微薄之力。

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政治道德根源之一,是当代中国政治道德信念的现实转变。

古典德国伦理学家康德曾经指出,道德行为和法律行为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如果说法律行为遵循的是外在的法,那么道德行为遵循的则是内在的法;相应地,法律关注行为和行为的后果,而伦理学关注的是行为背后的动机和意图的规则。而政治道德信念就是人们的政治道德行为所遵循的内在的法,是人们的政治道德行为的动机和规则。因此,所谓政治道德信念,就是人们对某种政治道德理想和根本的政治道德要求等的正确性和正义性的深刻笃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履行某种政治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它是深刻的政治道德认识、炽热的政治道德情感和坚强的政治道德意志的有机统一。它是人们政治道德行为的最高动机,它已经超越了个人的功利,是出自政治道德理想的政治道德行为的根源。过去长期以来我们在共产主义政治理想下形成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道德信念,正是无数党员干部为人行事的精神支撑和工作的根本动力。这种政治道德信念不仅是马克思主义长期灌输的结果,也是作为一个革命党在残酷的阶级斗争和战争环境中实践的结晶。在当时的战时共产主义和后来的准军事共产主义的条件下,个人利益几乎完全融于集体利益之中,个人生存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本身,而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在这种境遇中,个人生存只是作为一种手段,它完全服从于其生存的目的,从而在政治道德行为的动机中难于生存政治腐败滋长的现实政治道德根源。然而,当我们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之后,当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虽有相统一的一面,但又有相分离的一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崛起,个人利益获得了充分肯定的正当地位,个人利益也从集体利益中独立出来,在客观上造成了人们对个人功利的难以超越性。在这种新的境遇中,必然导致原有手段与目的的颠倒。即个人生存本身已经成为了目的,而工作及其活动则成为了手段。如果用通俗的话来表述就是:“过去活着是为了更好地革命,现在革命是为了更好地活着。”这种对原有手段与目的的颠倒,无疑是历史的进步,也是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历史必然。但是,任何历史的进步都不是纯粹的,在任何合理性的背后也必然隐藏着其不合理性的一面。过去把个人生存作为进行革命、实现人民利益的一种手段,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同时也隐藏着可能否定个人利益的不合理性;而今天把革命、工作作为了获得个人利益的手段,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同时又隐藏着对集体利益、人民利益的可能忽视甚至否定的不合理性。虽然我们在理念上不断强调党员干部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反复灌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道德信念,但市场经济的个人利益原则每时每刻都在更广泛和更现实地滋润着人们的心灵,个人利益原则正在成为许多党员干部的政治道德信念。当这种个人利益原则成为了许多党员干部的政治道德信念之后,就产生了一种可能性:利用自己岗位和职务所掌握的资源和权力,为谋取个人利益服务。而当政治制度安排不能有效地监控这种资源和权力的运用时,政治腐败的可能性就会变成现实性。

因此,当代中国,随着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道德信念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性和超越性的政治道德信念;而个人利益原则则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现实性和世俗性的政治道德信念。面对这种现实,要防止政治腐败,就不能仅从政治道德信念的教化着眼,更重要的乃是政治制度的合理安排,对党员干部可能滥用的资源和权力进行有效的监控,使政治腐败的可能性难以转化为现实性。

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政治道德根源之二,是当代中国政治道德心理的部分扭曲。

在人们的政治道德意识当中,政治道德理念属于高层次的政治道德意识,对人们的政治道德行为有着根本的长期的指导作用;政治道德心理虽然属于低层次的政治道德意识,但它对人们的政治道德行为却有着直接的强烈影响。当代中国政治腐败的滋长,如果在政治道德心理层面上来考察的话,则直接根源于腐败官员的政治道德心理的扭曲。其一是放纵心理。过去长期以来,“严格要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政治道德心理。不仅严格要求自己,也严格要求自己的亲朋好友与他人,因而,“批评与自我批评”蔚然成风,为防止政治腐败的滋长营造了较好的政治道德心理氛围。然而,由于十年文革浩劫,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异化为整人的工具,产生了“文革后遗症”——对“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反感和厌恶,对“表扬与自我表扬”的认同与趋从。同时,在比较长的一段时期里,与“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相适应的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使用重政治、重文化而轻道德和情操。人治型的干部人事制度和片面的政绩观更加把党员干部引导到热衷于搞关系、搞形式的邪路上去。在这种境遇中,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形成了政治道德情操修养上的放纵心理,从而导致了他们政治道德情操的缺失、政治道德意志的薄弱,甚至良心的泯灭和人性的丧失。其二是补偿心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制约,人们的劳动主要还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因此必须重视个人物质利益原则。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更使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突显出来。一方面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虽然国内生产总值进入世界七强之列,但人均水平依然不高,从而制约着我国广大干部的工资水平也不高。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使付出巨大劳动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所获得的收入形成了巨大反差;在许多地方,一位县委书记的收入还远不如一个个体户的收入。这使得一些抱着“革命是为了更好地活着”并进一步演变为“革命是为了自己更好地活着”的道德信念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出现了心理的不平衡,从而产生了补偿心理,就是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为自己谋取私利,以跻身于先富起来的行列之中。其三是从众心理。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有着从众心理的文化基础,小农经济的海洋,人口众多的群体性生活方式,强烈的宗派意识等等,都为人们的从众心理准备了肥沃的土壤。因此,我国政治腐败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群体性腐败。而其中被卷入这种群体性腐败圈中的一部分干部,就是在这种极其复杂的关系网中,抱着一种主动或被动的从众心理而下水。其四是侥幸心理。在我国比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反腐败都处在一种被动的态势之中。也就是说,“不举不查”。特别是由于我们前面谈到的普遍存在的放纵心理和从众心理,由知情人举报的比例还是比较低的;而被举报后被查实的与实际的比例也同样是比较低的。更不用说大量外逃腐败者常常逍遥法外和对腐败者惩罚过轻等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了腐败成本极低这一种客观现实。在这种客观现实面前,侥幸心理在一些素质低下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滋长起来,形成了腐败的恶性循环。其五是赌博心理。与侥幸心理紧密相联系的是赌博心理,极少数从一开始就怀有不良动机(如传统的当官发财思想等)的干部,千方百计钻菅(如跑官买官等)到一定的领导职位后,就疯狂地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活动。他们把自己的政治投机,作为人生的赌博,抱着一种赌徒心态,豪赌一把,不成功则成囚。这一类人是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投机分子,穷凶极恶,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而我们长期以来对干部培养选拔不注重道德情操和动机考察,以及人治型的干部人事制度,则是这一类政治赌徒往往得逞的根本原因。

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政治道德根源之三,是当代中国政治道德机制存在着重大缺陷。

当代中国政治道德机制的主要缺陷有其四:第一是政治道德养成机制的缺陷。政治道德固然与政治紧密关联,政治教育无疑有利于政治道德的形成;但是,我们却没有看到或根本就不重视政治与道德的区别,长期以来都以政治教育完全取代和消除道德教育。各级党校是培养各级干部的基地,但长期以来,各级党校就几乎没有伦理学、政治道德教育之类的课程,从而使我们干部的“党性”缺乏坚实的“德性”和“人性”基础。同时,政治道德的养成不仅在于教化,更在于实践磨练,而由于我们片面地强调干部的“年轻化”和不重视干部的操守考察,使一些没有经过考验的道德操守不高的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从而为政治腐败培养了一批后备军。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政治腐败的其中三个特点是:一多——腐败分子中年轻的较多;二快——腐败分子中年轻的腐败的更快;三狠——腐败分子中年轻的腐败的更狠。第二是政治道德考察机制的缺陷。正如前述,由于过去我们长期不重视干部的政治道德教育和修养,相应地也就不重视对干部进行政治道德操行的考察。而又由于我们过去还没有确立起科学发展观,不仅只重视干部的所谓政绩,而且在所谓的政绩考察中,事实上只重视某些经济指标,结果不仅引导着一些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而且常常以这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的“辉煌”掩盖了他们的真实面目,导致了形式主义流行。第三是政治道德监督机制的缺陷。既然不重视对干部的政治道德操行的考察,当然也不会重视对干部的政治道德操行的监督;同时又由于我们宝塔型的政治道德监督机制,往往造成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状况,使监督很难到位;常常发现问题时已经太晚——腐败已经病入膏盲。第四是政治道德赏罚机制的缺陷。赏罚分明是治国之道,而有效的赏罚机制是保证政治道德运行的关键一环。一方面,对于一些具有高尚政治道德情操的干部,我们反而不太重视提拔。因为这些干部往往刚直不阿,不仅不会搞关系,拍马屁,反而敢讲真话、敢于揭短,常常得罪一些人,违反所谓的官场“潜规则”,因而长期得不到重用。另一方面,我们对于一些腐败分子的处罚过轻,甚至于“党票”、“官职”也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筹码,该杀的不杀,该抓的不抓,使赏罚的权威性严重地大打折扣,这也是造成腐败成本较低的重要原因。

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政治道德根源之四,是当代中国旧政治道德文化的不良影响。

这种旧政治道德文化的不良影响,其一表现为私德主义文化的不良影响。中国传统社会家国同构,国是一家之国,不仅实行家族专制,更是实行一人专制。在封建专制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臣关系、君民关系实质上都是主仆关系;而小农经济和宗法制度,使家庭道德为社会道德之本,结果使中国传统社会有臣民,而无公民;有私德而无公德。私德运行的边界,是“自己人”、“熟人”,它永远难以达至“外人”、“生人”的范围。因此,它不仅塑造了我们国民的双重道德人格,也产生了传统社会的双重道德评价标准。这种私德主义文化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即使社会发展到今天,它还顽强地生存在中国的大地之上。这样的结果,就使得人们对腐败者的评价不一,如果是“自己人”和“熟人”腐败,人们往往默肯;而如果是“外人”和“生人”腐败,则无比痛恨。其二表现为家族主义文化的不良影响。中国传统社会是宗法社会,家族主义有着极其深厚的土壤。家族主义突出表现为家族利益至上,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家族利益添砖加瓦,“光宗耀祖”是人生价值所在。而中国传统社会有臣民,而无公民;有私德而无公德的状况,使臣民之家与君王之国截然分开。因此,长期以来,盗国财变家财也同样受到“自己人”和“熟人”的默肯。这种家族主义文化在今天的影响,我们就从一些普通百姓常常把“公家”的花木变成“自家”的花木这一小小的行为中即可见一斑。特别是有些人平时似乎十分痛恨腐败,但是一旦他自己有了腐败的条件时,就会“心安理得”狠狠地腐败上一把。而其三表现为情感主义文化的不良影响。中国传统社会既然私德主义文化和家族主义文化盛行,而私德主义文化和家族主义文化的深层是家庭利益共同体,其中层是一家之国、一人专制的专制主义,其表层则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情感主义文化。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情感高于一切,人们行为做事的正当性,首先讲的是情,依次才是理和法。如果合情合理又合法,当然是上上之选;如果合理、合法不合情,则不能得到肯定;只要是合情,即使不合理又不合法,依然可行。而“情”只能产生于“自己人”和“熟人”之间,因此,往往遇到“自己人”和“熟人”腐败,明知不合理又不合法,也会给予宽容、甚至纵容和包庇。就是在“自己人”和“熟人”搞腐败,一旦东窗事发时,于无奈中也会给予一份同情和安慰。正是上述这种深厚的中国旧政治道德的文化不良影响,为当代中国社会在转型期间的腐败滋长蔓延准备了肥沃的土壤,也使得当代中国社会反腐败的道路不仅异常艰难,而且“路漫漫”兮!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政治道德根源有着特有的“远度”、“深度”和“广度”。从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要克制当代中国政治腐败的滋长,不能不加强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建设;第二,要克制当代中国政治腐败的滋长,又不仅仅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建设,还必须要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力度,要把德治与法治有机地结合起来;第三,要克制当代中国政治腐败的滋长,也不仅仅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建设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尤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只有彻底消除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旧政治道德不良文化土壤,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才有良好的新文化土壤,才能更好地克腐制胜;第四,要彻底克制当代中国政治腐败滋长的道路是极其艰难和漫长的,我们必须要有坚强的决心和毅力,要有高超的智慧和巨大的勇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反腐败这条艰难而漫长的道路走到胜利的尽头。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

(原载《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4期。录入编辑:红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