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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萍】霍耐特多元正义构想的道德基础与方法论前提

在动态构建起承认理论的经典框架之后,霍耐特又将“承认”与“美好生活”的伦理目标相关联,逐步形成了以承认为规范基础的多元正义论。而在霍耐特那里,型构一种正义理论需要解决正义的道德基础问题,同时需要具备清醒的方法论自觉。前者要求充分释放承认的道德潜能1,后者则要求以“时代诊断”作为塑造社会正义的反视角。于是,霍耐特首先从社会冲突的角度揭示了社会的道德发展过程,继而正面阐明了后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这些都充分显示了“承认”所具有的道德意蕴;而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物化”现象与“悖论”病态所作的深刻剖析,构成了其分析正义问题的方法论。

一蔑视与反抗:社会冲突的道德逻辑

霍耐特认为,根据道德常识,人的完整性,即人的不可侵犯性从根本上依赖于个体所受到的承认和尊重,据此个体逐渐发展出完整的实践自我关系。在爱的承认关系中,个体在身体与情感两个层面获得尊重。在这种原始的身体保护与情感关怀中,个体产生基本的自信。这种自信又构成权利阶段个体自尊的心理前提;在法权承认关系中,个体开始从互动伙伴角度将自己看作与他人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者,从而产生自尊的积极感受;在团结承认关系中,个体的“荣誉”或“地位”取决于其不可替代性与自我实现的独特性被社会接受的程度。个体在其能力和成就得到相应的社会肯定时,就确立起自豪的实践自我关系。因此,霍耐特认为,“承认关系的集体性存在形成了人的完整性的前提”2。那么,对“承认”的拒绝即“蔑视”,则会使个体面临被伤害的危险,从而将个体的完整性带向崩溃的边缘。

三种承认关系的差别,给我们提供了区分各种蔑视形式的理据。换言之,由对个体完整性与实践自我关系的损害程度,我们可以把“蔑视”区分为三种形式。第一,肉体虐待是对个体基本自信的持续损害,从而导致个体无法自主地对待自己的肉体生命。因而,与被虐待的痛苦体验相关联的是对自身安全感与社会信赖感的消蚀,它会导致“心理死亡”。第二,否定权利或排斥,不仅强行限制个体自主,而且会伤害个体自尊。这种痛苦不仅来自于权利的普遍化程度(“我”是否与他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而且来自于“制度上得到保障的权利的实际范围”(“我”实际上享有多少权利),因而是变化的,它将带来个体的“社会死亡”。第三,诽谤或侮辱使个体“无法把自己作为共同体中具有肯定意义的存在而与自我关涉”。由于个体特殊性与能力得不到重视,个体的荣誉受到了“伤害”。3

由上可知,消极的情感反应常常与蔑视体验相伴而生。对霍耐特而言,前者恰恰构成将后者这种纯粹的痛苦经验引向行动的中介。与指向工具性成功的“技术错乱”不同,这是由有效规范遭到破坏而引发的“道德冲突”。这种冲突要么来自主体在违背规范期待后产生的负罪感,要么来自互动伙伴的违反行为引发的主体激愤感。

于是,霍耐特从蔑视形式出发,着力思考了黑格尔和米德不曾回答的问题:“蔑视的经验为什么隐含在人类主体的情感生活中,以至于它可以为社会对抗和社会冲突,即为承认而斗争提供动力?”3由此,霍耐特开始了对社会冲突的道德分析,亦即阐明了以蔑视与反抗为核心的社会冲突机制。黑格尔主张,主人和奴隶的冲突应该被理解成为承认而进行的斗争。显然,这种看法突出了道德诉求的伤害体验。霍耐特认为,索雷尔、萨特等都为黑格尔的道德冲突模式提供了一些新的洞见,在他们的日常政治见解中隐含着规范斗争的因素。也就是说,他们都意识到需从个体道德诉求遭到损害的经验维度来理解社会运动。但他们都仅仅根据承认关系的某一方面来分析社会发展,因此只是黑格尔思想传统的理论碎片。然而,他们的理论“构成了一个思想传统的不同环节,其相继发展的过程,让我们认识到承认理论在解释道德进步时所要承担的使命”3。这意味着,应从历史变迁角度来揭示社会斗争的道德逻辑,也就是将历史理解为冲突过程,理解为承认关系不断建立和扩展的过程。所以,社会斗争的意义就在于它对承认关系确立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那么社会斗争事实上构成了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

质言之,霍耐特认为,“社会反抗和社会叛乱的动机形成于道德经验语境,而道德经验又源于内心期望的承认遭到破坏”4。显然这里涉及两个要素,其一为道德动机,其二为社会斗争。为了对两者进行彻底说明,首先,霍耐特需要清除达尔文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认识残余。为此,霍耐特对索雷尔、萨特等进行了批判,进而指出:“社会斗争范畴在揭示社会现实方面起着构成性的作用,但它依然在达尔文主义和功利主义模式的影响下,把生存竞争的意义当作自己的基础。”4但正如黑格尔所主张的,我们可以将个体的“自我持存”整合到社会的“道德规范”之中,这样“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就被“个体间的相互承认”所替代。

其次,霍耐特认为,涂尔干、滕尼斯通过经验社会学对社会的道德危机作出了诊断,但忽视了社会冲突的作用。这里又包含两方面的意涵:一方面,必须关注社会发展的斗争维度。所以,霍耐特直言,我们需要“结合相互承认关系结构内部的规范要求,来解释社会变革的过程……不过,只有当这个一般前提包含了一个动力要素时,它才具有解释效力”4;另一方面,必须重视斗争的社会维度。“一种斗争,只有在其目标超出个体意向的境域而被普遍化,以至于它们可能成为集体运动的基础的程度上,它才能被描述为‘社会斗争’。”4需要注意的是,霍耐特认为,由于局限于原始的关系领域,爱的承认活动尽管包含着斗争的可能性,但本身不足以成为社会冲突的道德语境,而在法律承认与价值共同体中,每个成员都会受到道德责任与价值规范的规约,因而能够引发普遍的反抗动机。

最后,霍耐特指出,在韦伯、西美尔和“芝加哥学派”那里,社会斗争与日常道德立场间的关联被忽略了。正如汤普森所主张的,“社会叛乱不仅仅是经济困苦和物质匮乏的直接表达。相反,经济供给之不堪承受的水平倒必须根据人们一致诉诸共同体组织的道德期望来加以衡量”4。也就是说,社会冲突并不总是基于“利益冲突”,就其规范根源而言,它来自于道德诉求。当然,这种道德动机不能仅仅被视为“自发暴动、有组织的罢工或消极反抗”这些个别性事件的根据,而更应成为历史解释的参照系统,这样才能贯通个别行为与总体趋势。应该说,道德动机不仅涉及自我的形成,也关系到共同体的维系。

总之,霍耐特认为,从纯粹痛苦到积极行动,缺乏某种能够传达个体社会状况信息的心理上的中间环节,所以必须提供经验证据证明:蔑视体验是社会反抗的动机源泉。于是,他通过冲突的社会动力学向我们揭示了:个体在主体间交往中产生一种与个人完整性相一致的期望,但这种期望在交往中被否定,那么就产生了日常的蔑视体验,主体间便失去了正当的道德关联;倘若这种伤害感受能在主体间框架内得到言说,它就变成了一种“道德知识”。当这种知识通过相互告知与交流而成为集体性的表达时,个体的伤害体验就普遍化为集体性的反抗动机。这就是黑格尔“为承认而斗争”哲学理念的经验表达,它通过一种“集体语义学”,“为辨识个体伤害的社会根源开启了一个解释视界”4。故此,冲突不仅可作为社会斗争的解释框架,而且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可用来说明社会的道德发展过程。5

二平等对待与道德关怀:后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

霍耐特认为,只有对“为承认而斗争”观念进行规范论证,才能真正对社会发展过程进行一种批判解释,即充分地揭露和批判社会的不公正现象。也就是说,必须“假设一种权宜的终极状态”以真正揭示承认斗争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而这需要对“美好生活的形式概念”即伦理加以讨论。他直言:“我们的方法从康德传统出发,不仅关心人类的道德自主,而且关心自我实现的一般条件。所以,道德被理解为普遍尊重的立场,成为诸种保护措施之一,致力于实现好的生活这一一般的目的。”6可见,霍耐特以“美好生活”为目标,把日常道德价值视为特殊的生活方式,而非某种实体性的价值观念,并以此来涵盖个体自我实现的主体间性条件。

自我实现意指个体能够在没有强制的情况下,实现自己选择的生活目标。“没有强制”不仅是消极意义上外在力量与影响的消失,更是积极意义上心理压抑与恐惧等的排除。只有这时才能谈论个体的基本自信、法律保障的自主以及个人能力的价值。这意味着,“美好生活”只有在三种承认关系结构所提供的主体间性条件下才能实现。而在三种承认关系中,法律关系与价值共同体关系又可以进一步规范化为平等对待和道德关怀,这与后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基本契合。

哈贝马斯秉承康德的普遍主义原则,试图在对多元社会及其不可逆性的判断下,构建一种形式的话语伦理学,即设置一种理想的对话情境,在其中每个参与者都作为自由而平等的个体被尊重。在话语伦理之后,利奥塔、怀特、德里达等人又从后结构主义角度对其进行了反思,他们不仅主张平等对待,而且关注主体间不对等的道德关怀。他们认为,“平等对待的道德视角,必须得到另外一种视角的持续的修正和补充,这种视角聚焦于我们对需要帮助的个人主体的道德义务”7。在《正义的他者:哈贝马斯与后现代伦理的挑战》一文中,霍耐特首先力图证明利奥塔后现代伦理与话语伦理的基本一致,即将平等对待作为核心原则,他甚至认为利奥塔后现代伦理是对哈贝马斯话语伦理的更好阐释。其次,霍耐特指出,在怀特看来,现代伦理是一种行动导向的伦理,即注重对世界的实践改变,但它忽视了他者的独特性。因此怀特主张提高道德的感受性,由此形成了一种有别于传统康德主义的新视角,从而为话语伦理增加了新的洞见。8最后,德里达在对友谊模式双重性质的分析中,认为朋友之间不仅相互尊重,而且“我”对朋友还负有一种不对称的道德义务,亦即列维纳斯所说的对无限的、具体的他者9的道德责任。应该说,这种道德关怀的原则将对平等对待的理念形成一种压力。

据此,霍耐特认为,德里达超出了康德传统的界限,从而也突破了哈贝马斯的话语伦理学,申明了后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即通过法权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与价值共同体必备的道德关怀来满足“美好生活”的伦理目标。但德里达否定了两者间连续过渡的可能性,所以他只是提出问题,却并未作出合理的解答。相反,霍耐特坚持,在平等对待与道德关怀之间存在着相互包容性,家庭关系中康德的法权模型与黑格尔的情感模型10的对立统一就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佐证。事实上,霍耐特以承认结构模式来统摄法律关系与价值共同体的做法就直接表明了平等对待与道德关怀的包容关系。由此,霍耐特充分阐明了“承认”所应具有的道德意涵和维度,为其多元正义构想奠定了道德基础。那么接下来的关键便是为分析正义问题提供某种方法论,霍耐特的做法是对社会非正义进行病理诊断,据此才能提出合理的治疗方案。

“承认的悖论”:资本主义社会的病理诊断11

霍耐特认为,社会哲学区别于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它必须有自己独特的提问方式,“应当首要关心对社会发展过程的确定和讨论,而这一过程应当被看作错误发展、缺乏秩序或‘社会病理’”12。也就是要致力于揭露社会痼疾和流弊,诊断现实社会与理想生活的差距,并提出可能的治疗方案。基于这一判断,霍耐特坚持将对正义的思考建立在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病理诊断之上。

1.资本主义社会的悖谬:个体自我实现的困境

霍耐特指出,以往的批判理论主要是将“矛盾”或“危机”看作资本主义社会的时代病症,但从日常对话与理论的诠释学角度来看,这种理解模式已失去其中心地位。同时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在本质上体现为:在由社会民主时代向新自由时代的发展中,日益显著的进步与个体的单面化和社会性的削弱之间的对立。所以,线性的进步主义与悲观的退步主义诊断都是片面的。于是,他试图通过“悖论”这一范畴在个体自我实现的视域中来全面反映当代资本主义的困境。根据帕森斯(TalcottParsons)对现代社会的描绘,霍耐特在承认理论的框架下,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四种悖谬13:

第一,资本主义社会信奉个人主义,肯定个人自主和个人的真实性。广告传媒与文化产业等本来是个人实现的物质工具和文化基础,现在却助长了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等社会习气,并逐渐固化为一种意识形态,最终将导致社会文化对个体的排斥。简言之,在当今社会,生活的丰富化和角色的复杂化非但没有提高个体的自主程度,反而成为个体的束缚,压抑了个体的真实性。

第二,在爱的领域,本应追求感性(sensitivity)与回应性(responsiveness)的浪漫主义,但在工具计算与消费主义之下,作为亲密关系的爱已成幻象,它更多地受制于经济理性。人们在确立爱的关系前考虑的是时间成本以及未来的移动性,而不是自身的意愿与需要。

第三,在法权领域,一方面,政治权利的增加,并未带来对道德义务的相应承担,个人的集体观念愈益淡化;另一方面,社会权利(福利)本应成为政治表达与社会参与的基本保障,然而在新自由时代,国家福利政策却“被诉诸于不负责任的官僚系统的随意性或者社会组织不可预测的能力”14,从而阻碍了个体权利的自主获得。这种状况导致个体在政治权利与道德义务上的双重丧失。

第四,在价值评价领域,按照现代社会的贡献原则,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和成就获得物质报酬与社会尊重,并以此形成自我价值感和社会地位。在新资本主义时代却出现了“成就的不安全性”,即将市场成功与学历文凭作为个人成就的判断标准,但这两者不能排除遗传、运气、机遇等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成就便可能从“一个具有潜在解放性内涵的手段”15沦为一种削减个体正当福利,并影响个体真实地位的工具。这就导致了对贡献原则的质疑。

总之,在霍耐特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悖论”就是社会孕育了新的承认需要,但在现有实践中这些需要不能完全实现,甚至根本不可能实现,也就是已经出现的承认需要与实际的承认效果之间的矛盾。那么,悖论的产生是由于承认原则本身的失效,还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呢?显然,承认原则符合个体自我实现的要求,因而是正确的;问题就在于在市场规则与资本逻辑下,社会的发展偏离了这些原则,从而产生了悖谬。这种悖论现象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理性直接相关,由此霍耐特开始了对卢卡奇“物化”概念的重新思考。

2.“承认的遗忘”:物化现象的道德考察

霍耐特认为,卢卡奇的“物化”概念是在马克思“商品拜物教”、韦伯“合理化”以及西美尔货币哲学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他从商品交换中寻找“物化”的根源,认为“商品只有在成为整个社会存在的普遍范畴时,才能按其没有被歪曲的本质被理解。只有在这一联系中,由于商品关系而产生的物化才对社会的客观发展和人对社会的态度有决定性的意义,对人的意识屈从于这种物化所表现的形式……对试图从这样产生的‘第二自然’的这种奴役里解放出来,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6。这表明商品在分有人性的同时,也不断消解着人性,使人屈从于商品、屈从于物。

在卢卡奇那里,物化包括客观世界的物化,即客观世界只是作为利润的载体;主体的自我物化,即自身的能力只是获取利润的资源;主体与他者关系的物化,即他者只是交易的伙伴,是能带来利润的工具。同时,客观世界的物化会导致自我的物化,自我的物化又同自我与他人关系的物化相伴而生。霍耐特认同这一划分,但他认为,“客观世界的物化与自我物化并不必然相互蕴含。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但是它的优先性并不能被设定——他人的物化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产生自我物化的特殊形式;自我的物化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必然伴随他人的物化”17。也就是说,在霍耐特看来,卢卡奇所谓的三者间关系只是一种概念上的演绎,不能得到经验的支持。同时,卢卡奇过度关注商品交换对个体的影响,仅仅将经济力量看作物化的根源。霍耐特认为,市场原则并不能解释“家庭生活”“休闲娱乐”等领域的“物化”现象,因此,卢卡奇的思考是不充分的,它仍然局限于意识哲学的主客体思维模式。

霍耐特在海德格尔和杜威的启发下,主张在主体间的实践关系中来分析“物化”现象,将它看作对主体间“预先承认(antecedentrecognition)”的遗忘。他说:“我们确实能从认识论意义上理解人类表达的整个谱系,但我们缺少沟通的感觉,这种沟通对于情感体验是必要的,而情感体验通过理解表达的方式获得。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形式的物化其关键就在于预先承认的遗忘。”17这个论断包含两个层次:

第一,“预先承认”与情感投入(empatheticengagement)的提出是对“物化”现象的道德解蔽。“预先承认”意味着只有在他者的承认中,自我才能获得意义,它暗示了相互承认之于自我实现的逻辑优先性。而承认的获得不是认识论问题,它依赖于对他者的“情感投入”。这意味着主体必须摆脱卢卡奇的“去联系化(detachment)”立场和认知逻辑,力图在交往中体会他者的情感和意欲,并给出恰当的回应,从而维持自我与他者的差异存在。由此,霍耐特开启了对物化现象的道德考察。

第二,“物化”就是对“承认的遗忘”。“在承认的遗忘这一模式之中,我们如此强烈地拒斥对于欲望、感觉和目的的任何表达,在现实社会中预设这些不合乎理性的因素是无法想象的,同样无法想象的是关于物化发生的社会根源。”18也就是说,一旦“物化”产生,个体就忘记了承认的先在性。于是,社会环境就变成了没有情感的、被观察的物的总体,而作为社会存在物的自我与他者也只是客观理性作用下的一般性的人,感觉与情感极度匮乏,他们的相互尊重与彼此欣赏更无从谈起。“承认的遗忘”意味着个体无法再将他者视为平等的主体,而这是个体存在的基础,所以此时的“物化”不仅表明了卢卡奇意义上的主体在认识论上的客观化,这将导致社会生活的主题化、单一化,而且喻示着主体丧失了存在论上的优先性,个体的特殊性亦无从体现。

结语

综上所述,霍耐特逐步构建了以承认和蔑视作为基本范畴的理论框架,并以此对社会冲突进行道德上的说明,认为它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同时,按照霍耐特的理解,平等对待与道德关怀的相互包容体现了后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而悖论状态的克服和物化现象的扬弃则表明了社会改造的方向,它们都依赖于承认关系的全面实现与合理化。这些共同为其多元正义图景的描绘设置了方向,奠定了道德基础与方法论前提。据此,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霍耐特多元的“重构”19式的正义理论。

注释

1 在霍耐特那里,“承认”概念所承载的道德意涵与自由价值只有在社会伦理关系中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必须通过伦理建构的方式才能充分释放承认的道德潜能。(参见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胡继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178—179页)这与黑格尔的认识相一致,都是对康德道德理论的超越。

2 AxelHonneth,TheFragmentedWorldoftheSocial,CharlesW.Wright(ed.),StateUniversityofNewYorkPress,Albany,1995,p.253.

3 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第141—143页;第141页;第152页。

4 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第170页;第167页;第100页;第169页;第173页;第170—171页。

5 当冲突引起社会失序时,它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因而需要在社会斗争的情境下来理解;而当冲突促使社会整合时,它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因此可以在社会道德进步的意义上来理解。

6 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第178—179页。

7 AxelHonneth,“TheOtherofJustice:HabermasandtheEthicalChallengeofPostmodernism”,Disrespect:TheNormativeFoundationsofCriticalTheory,BlackwellPub.,2007,p.100.

8 在哈贝马斯的话语伦理中,理性的力量仍然占主导,所以是以认知能力作为前提的,对共识不存在任何的预设;而在怀特那里,同情与关心等情感因素发挥着更关键的作用,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具有前景期待的价值追求过程。

9 “无限的、具体的他者”意味着个体不仅具有平等权利,而且不可替代,需要给予具体的道德关怀。

10 前者侧重于家庭成员的法权人格,从而主张家庭活动应根据普遍的个体自主原则来进行,这意味着在家庭内部占支配地位的应是普遍的正义要求;后者侧重家庭成员的独特个性,从而主张按照成员的具体要求来安排家庭活动,这意味着对爱与情感纽带的强调。而霍耐特认为,“未来的家庭是否良好,有赖于能否成功地发展一种推论性的反思,即在公平和情感纽带间持续地建立一种适当平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平等对待与道德关怀的相互包容。参见AxelHonneth,“BetweenJusticeandAffection:TheFamilyasaFieldofMoralDisputes”,Disrespect:TheNormativeFoundationsofCriticalTheory,pp.150—160。

11 霍耐特对社会的病理诊断集中体现为两个阶段。霍耐特首先通过其他思想家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分析,提出了“分裂的社会世界”的时代诊断,进而借由查尔斯·泰勒的哲学人类学与马加里的“尊严政治学”表明,只有通过承认才能实现社会的整合任务。(参见霍耐特:《分裂的社会世界》,王晓升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应该说,社会的分裂在当时已成为许多思想家的共同感受,这种初步诊断只是霍耐特为之后提出承认理论作的铺垫;而在承认理论基本框架形成后,霍耐特又自觉地在承认理论的视域下对以往思想家的社会诊断进行解读与反思,第二个阶段的时代诊断是此处论述的对象。

12 AxelHonneth,“PathologiesoftheSocial:ThePastandPresentofSocialPhilosophy”,Disrespect:TheNormativeFoundationsofCriticalTheory,p.4.

13 Cf.MartinHartmann,“AxelHonneth,ParadoxesofCapitalism”,Constellations,13(1),2006,pp.49—56.

14 MartinHartmann,“AxelHonneth,ParadoxesofCapitalism”,p.51.

15 MartinHartmann,“AxelHonneth,ParadoxesofCapitalism”,p.55.

16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146—147页。

17 AxelHonneth,Reification:ANewLookatanOldIdea,JosephGanahl(trans.),MartinJay(ed.andintroduced),OxfordUniversityPress,2008,p.77,p.58.

18 AxelHonneth,Reification:ANewLookatanOldIdea,pp.81—82.

19 霍耐特不仅在对正义理论的建构上采取了“重构”的方式(参见周萍:《承认与正义:对霍耐特多元正义构想的理论阐释》,《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第15—21页);事实上,霍耐特整个承认理论都采取了一种“规范性重构”的方法论。(参见杨丽:《一种形式的伦理构想:理解霍耐特承认理论的关键》,《哲学动态》2018年第11期,第88—95页)

(原载《哲学动态》2019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