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以后,我们在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进行理论上的反思时,就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天天在学习《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而我们的认识却总是不能达到认识和实践相一致,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在实践活动中总是不断地犯着这样那样的错误呢?是不是我们的认识论还有某些缺失或不完全、不到位的地方呢?带着这个问题,不少理论工作者开始重新审视和分析研究以往在认识论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在仅就我们哲学研究所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室的同志及我本人,在改革开放以来对认识论方面一些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情况,略作回顾。
一、对真理问题的再认识
我在过去虽然也知道通过实践可以认识真理、检验真理,但也曾错误地认为革命导师的思想和理论,都是经由实践检验过的真理,也应该是检验真理的一种标准。所以当林彪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时,也觉得满有道理。这个不正确的看法,是从1978年展开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才逐渐认识清楚的。
众所周知,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拨乱反正,曾遇到不小的阻力。有人提出“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阻挠平反冤假错案,阻碍改革开放,这实际上就是继续坚持毛泽东晚年的错误。针对这种情况,胡耀邦同志明确指出,研究历史经验教训不要根据哪个文件或哪个领导人的讲话,要看实践。他主张以实践为检验真理、辨别是非的标准,总结和评价十年“文化大革命”。在由他发起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我们室的大部分同志都参与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理论部组织的广播讲座,接着讲稿又由新华出版社编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书出版,发行一千多万册,对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中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起了很大作用。
为了使这场讨论更加深入,我们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室又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发起,于
在讨论真理问题时,陈中立同志发表了《论相对真理中包含错误因素》一文(见《社会科学辑刊》1979年第四期)。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随即写了篇《认识的相对性和相对真理》(载《辩证唯物主义论丛》第一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出版),与其商榷。我认为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但其内容却是客观的。人的认识可能包含错误,但真理却不包含错误。认为真理包含错误的观点,是误把认识当做了真理,把两个不同的概念弄混淆了。为了把相对真理中是否包含错误这个问题弄清楚,我又写了篇《真理与错误的辩证法》(载《市场哲学》,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5出版)。
经过深入研究,陈中立同志写了本《真理过程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论,是真理论上的唯物论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如不懂真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就不可能真正懂得客观真理的本质含义。所以,不承认认识真理是个过程,也就不能真正坚持客观真理论。该书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真理论专著,对推动真理问题的深入研究,起了很好的作用。
从实践标准大讨论以来,学术界对真理问题的研究极为重视,并多次举引全国性的真理问题研讨会。现将我所参加的几次会议的讨论情况,做些简要介绍:
第一次全国真理问题讨论会,于
在上次真理问题讨论会之后,学界对会上提出的问题继续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为了总结讨论成果,促进真理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化,由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等单位发起,于
二、对反映论的新发展。
上世纪80年代初,就有人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认为,认识不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向唯物主义反映论提出了挑战。为了回应这种挑战,我写了篇《认识不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吗?》(发表在
面对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反映论在现今遇到的挑战,我们研究室的同志也在进行积极的研究和深沉的反思。其成果就是由陈中立同志主持撰写的《反映论新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该书除绪论外,共分六篇25章。它以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核心为主线,着力追问和回答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以来,新的实践和认识对反映论提出了哪些挑战性或是启发性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评估它们对反映论的检验?它们对反映论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有什么启示?
本书的主要观点和特点:
第一,简要而系统地考察和阐述了“反映”范畴和反映论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主要内容是考察和分析了以恩培多克勤的“流射说”为肇始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反映论、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和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演变过程,以及三个形态的异同点。其主旨在于说明反映论的提出、发展和完善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反映论和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实质始终没变,然而其内容和形态却又随着实践和认识的提高而不断变化。
第二,围绕着反映的主体性与客观性、反映相对性与绝对性、反映的直接性与间接性、反映与建构等问题,突破了原有的研究框架,从新的视角阐述与研讨了现代反映论的基本原理,强调实践的基础作用,同时也摒弃了过去某些论著对马克思主义反映论所做的简单化、机械化的阐释,清除了某些误解,从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反映论是一个活生生的、能动的、开放性体系的内涵。
第三,具体分析了量子力学、控制论、信息论、认知科学、脑科学等学科的新成就对丰富和发展反映论的积极意义。对反映与信息、反映与反馈、反映与控制、表达与计算和能动的反映以及微观粒子的“本真态”与“认识态”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阐发;对“测不准原理”的几点哲学结论以及能动反映与大脑对客体的选择性重构的彼此关系,进行了分析;从而说明科学技术的新成果,使主体与客体的反映具有了新的形式和特点,但是并没有证伪反映论的基本观点。
第四,对当代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思潮中提出的认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察和剖析。对在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科学的实践观与实践一元论,思维运动中的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主体性理论与能动反映论,语言、符号与反映,科学认知中的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理论的合理性选择与真理度的认识论把握以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分野与合流等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考察。对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思潮在认识论上提出的积极的、合理的,或者具有启发意义的方面,给予了肯定;而对那些歪曲、攻击和诋毁反映论的方面,则给予了说理的回击。
第五,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反映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重要区别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即认为反映论的原则不仅适用于对于自然界的认识,而且也适用于对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认识。社会认识论是反映论在认识人类社会和社会历史领域方面的特殊形式。该书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以实践为轴心,把认识论和历史观融为一体的基本观点;并着重对社会认识论的方法论基础,社会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同一性与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历史发展问题上的决定论与选择论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阐发。
总之,该书特别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反映论具有开放性这一特点,在具体的反思和论述中贯彻了真正的批判精神,具有针对性,比较深入地分析和回答了新的认识形式对反映论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
本书的第1至第7章是我撰写的,同时参与撰写的还有张海源同志和陈中立的博士生杨楹、林振义。陈中立写了绪论,并负责全书的统稿工作。
该书出版后,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中央党校哲学部的
三、对主客体及其关系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初,学术界就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我们研究室的同志对此也极为关注,并积极参与了讨论。如夏甄陶和李景源同志均写了文章,谈了自己对主客体的规定性、主客体关系的层次和类型等问题的看法。
为了推进主客体及与其相关的认识论问题的深入讨论,由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大连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发起,
这次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有:.
1、主体和客体概念的规定性。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讲的主体是指能够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人,是具有自我意识、有认识能力的人。具体的主体有三种:个人主体、集团主体(民族、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体。辩证唯物主义所讲的主体主要是指集团和社会主体。大家认为,主体也是一个具体的历史概念。它的结构和功能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其实践和认识能力也在不断地改善和提高。
对客体的规定性,意见分歧较大。一种意见认为,整个世界都是人的认识对象。另一种意见认为,客体是指那些在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中同主体发生相互作用的客观对象,而不是一般的客观存在。客体总是历史的具体的。第三种意见认为,从现实性上说,只有进入人的认识和实践领域的东西才是客体。当然,从可能性上来说,整个世界的一切都可以成为客体。
关于客体的类型,多数人把它分为三种:其一是自然客体,包括作为活动对象的天然存在物和经过“人化”了的自然存在物;其二是社会客体,指人的社会存在、社会联系,“人们交互作用”的过程本身;其三是精神客体,它分为主观精神客体和客观精神客体,特别是以物质载体表现出来的精神客体,如图书、电影胶片、唱片、录音录像制品等。也有人不同意把精神现象列为客体。
2、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
讨论中不少人认为,主客体关系的基本类型有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和人与思维活动及其产品的关系。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来看,它们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即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有同志认为,主客体之间除了上述三种关系外,还有一种情感关系。
与会者讨论最热烈的是怎样理解主体和客体这对矛盾的辩证关系。一种意见认为,说“主体和客体相互规定”可以理解,但说“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主客体是不可分离的”,就很难和唯心主义的“原则同格论”划清界限。相反的意见认为,主体和客体作为成对的范畴,是不可分离的。从认识论的角度讲,没有主体只有客体或没有客体只有主体的认识,都是不可思议的。
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主体和客体可以相互转化,如在社会领域的对象性活动中,没有一个人或集团是居于绝对主体地位的,而总是互为主客体的。
3、主客体关系问题和哲学基本问题
与会者一致的意见是,主客体作为认识论问题,是从属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分歧在于,主客体关系问题是否也是本体论问题,即它是否也直接回答世界的本原问题,有些同志认为,主客体关系不仅是认识论问题,而且也是本体论问题。他们认为在哲学史上,主客体关系首先是本体论问题,然后才是认识论问题。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哲学史上从本体论上所说的“主体”,不是一个与客体相对应的范畴,它是一个与“实体”等义的概念。人们研究主客体关系,主要是为了解决具体的认识论问题,而不是直接回答世界的本原问题。旧唯物主义的缺陷之一就是以本体论代替认识论,从而看不到主体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的能动作用。
会后由我和黄小冲同志写了篇《主体和客体问题讨论会在大连召开》的会议报导,发表在《哲学研究》1983年第10期上。这次会议的论文集《主体与客体》,由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
在参与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问题的讨论过程中,我写了《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关系浅议》(载《社会科学研究》1984年第5期),《论主体性与客体性问题》(载《唯实》杂志1999年第2期)。此外,我还为《中国哲学年鉴》写了两篇《主体及主体性研究》,发表在该刊1998年和1999年版上。
四、对认识发生论的积极探索
列宁早就明确指出,构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应该包括:“各门科学的历史,儿童智力发展的历史,动物智力发展的历史,语言的历史,注意:+心理学,+感觉器官的生理学。”可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始终未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春风给学术界带来了生机。在宽松的学术环境中,我国学术界开始引进了一些国外学者的优秀论著,这使我大开眼界。我觉得瑞士著名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皮亚杰研究的发生认识论,与列宁的思想十分相近。受其思想的影响,我对探讨人类思维认识的发生和发展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不久,夏甄陶同志提出由室里搞认识论的同志和他的研究生共同搞一本《认识发生论》(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以实现列宁的遗愿,填补我们在认识论研究方面的这个空白。在该书中,我分担撰写有关人类理性思维发生和发展的问题。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搜集并参阅了考古学、古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语言学、古神经生理学、神经心理学、心理学、动物心理学、比较心理学、儿童心理学和脑科学等方面的大量有关资料。到1985年初,写出了约8.5万字的初稿,交夏甄陶等同志统纂去了。虽然后来此稿未采用,但为我进一步研究思维发生学打下了基础。
交稿以后,总觉得言犹未尽。因为有关原始人类思维的发生发展问题,涉及很多方面,不是短短几万字就能够说清楚的。于是,我准备再写本探讨人类思维的种系发生问题的书。提纲拟好以后,特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赵凤岐、夏甄陶、李泽厚、叶秀山、杨远和社会学研究所陈步等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得到了他们热情的鼓励和帮助。经过十多年的潜心研究,写出了国内第一部研究人类思维发生发展问题的学术专著《思维发生学——从动物思维到人类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该书从哲学的高度深刻地阐明了思维活动的生理基础和机制,阐明了动物思维与人类思维、语言与思维、思维与实践的关系等问题,从而系统地论述了从动物思维到原始人类的思维,从原始思维到文明思维的发生发展过程。同时也就人类思维的种系发生与个体发生(即原始思维与儿童思维)进行了比较性研究。从而阐明了人类思维发生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该书出版以后,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和好评。汝信、赵凤岐、黄明理、刘月生等著名学者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海》杂志、《青海社会科学》等报刊上发表评论,称赞其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如袁鲁仁同志在《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二期上发表评论说:该书综合性、系统性较强,讨论深入全面,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有益而深入的探索。“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部从哲学认识的高度,深入系统地研究和探讨人类思维的发生和发展问题的专著问世,张浩同志的《思维发生学》填补了这个空白。”在该书中,我用大量的事实和资料,从人类思维的种系发生和个体发生的视角,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关于思维的发生先于语言的见解,从而对斯大林提出的,并在我国学术界长期流行的“没有语言,就没有思维”的观点进行了质疑。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和随之而来的思想解放,谁也无此学术勇气。
因出版的数千册很快售磬而仍不断地有读者来信来电话,向出版社和作者索求。出版社又让我做了修订,把初版时删掉的一些章节和许多珍贵的资料及插图补上,与2005年出了增订版。2010年中国思维科学学会筹备委员会在编第一套《中国思维科学丛书》时,又把该书收入,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据说该社还将出版这套丛书的外文版。
当初参加
五、对非理性认识论的深入研究
我在研究人类思维认识的发生发展问题时,弄清了欲望、需要、情绪、情感、意志、信念、信仰、崇拜等非理性因素和联想、想象、直觉、灵感、顿悟和潜意识等非理性认识形式在人类思维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从而认识到不“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语)人的认识,不研究人的非理性认识问题,我们的认识论就总是残缺不全的。由于忽视了对非理性认识论的研究,不能充分利用非理性因素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积极作用,克服其消极影响,因而也就很难获得正确的认识。
其实,自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学术界就开始关注非理性认识问题,并发表了不少很有见地的文章,后由冒
尽管未能立项,但并未影响我的研究。经过收集资料,认真深入地研究之后,我于1998年又申请了“中国社会科学基础研究课题”:《非理性因素与认识——理性与非理性关系研究》,经过审批正式立项。
在研究非理性问题的过程中,我于1995年10月至1997年6月又应约为
通过多年的研究之后,觉得自己对非理性认识论问题已有了比较清醒、系统的构想。于是在2003年我又正式申请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认识的另一半——非理性认识论研究》,并获准立项,批准号:03BZX005。该书于2008年11月结项。由五位专家匿名评审,三位评优秀,两位评良好,最后鉴定等级是良好。该书已于2010年8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据我所知,该书是目前国内第一部全面系统地研究非理性认识论的学术专著。我认为,人的认识本来就是理性与非理性两种认识方式的有机结合,但我们以往的认识论都只研究理性认识,而忘记了非理性认识,该书告诉人们,要想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首先就应该去寻找人类认识的原始动因及认识选择性的主要依据。为此,只有到主体自身的欲望、需要、情绪、情感、兴趣、爱好等非理性要素中去寻找。而人的认识和实践成功与否,又和人的理想、信念、意志等非理性或介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诸多心理因素密切相关。再则,科学技术的发现和发明,文化艺术的创作,也离不开联想、想象、直觉、灵感、顿悟和潜意识这些非理性的认识形式。鉴此,我在该书中全面、系统地研究和探讨了主体认识结构中的非理性要素、非理性认识的主要形式、非理性认识形成的主客观基础、非理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非理性认识与实践活动的关系、非理性认识与其他思维形式的关系以及现代社会中的非理性认识问题。从而弥补了我们以往在认识论研究方面的不足。
该项目从对以往认识论的理论反思,对科学认识论的积极探索和研究到成书,先后30多年。尽管我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我对它仍不满意。从客观上来说,是因为这个问题的研究,在学术界仍属起步阶段,可资借鉴的资料仍很有限;从主观上来讲,是因为自己的学识、能力和精力都十分有限。因此,对有些问题的研究、探讨和论述还不够深入。比如,对理性认识局限性的根源,虽有认识,但缺乏进一步的追问;对中国人认识中的非理性、非逻辑特征,也未能说明;对网络时代的非理性现象虽然做了探讨,但终因受专业所限,对此缺乏深入研究,论述也不尽人意;本应论述的非理性认识发展史,也因资料不足尚欠研究而从略。不过我想,所有这些不足之处,将会有学界同仁来填补上的。
该书出版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
(作者赐稿。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