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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关切

【郭建新】核心价值体系视阈中财经信用与社会伦理的契合

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频繁爆出财经信用丑闻事件,到2008年世界范围内金融海啸的爆发,所形成的金融灾难风暴潮直接席卷全球,引起社会各界对现代财经信用体系建设的广泛关注。缘何像美国这样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的市场经济国家,仍然会爆发严重的信用危机呢?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导航和社会伦理约束。市场经济本身存在趋利动力,加之人的观念与行为易于产生某种偏执的求利冲动,使企业不得不在“利润”和“责任”之间做出权衡,在规避制度规制和道义承诺中,导致权、责、利关系失衡。现代信用危机频频发生,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经济关系与伦理关系规范存在失衡,是一种伦理责任关系失衡①。如果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看作是一个由制度信用、政府信用、道德伦理信用等所构成的综合性、多层次的权利和责任承诺体系,那么,道德伦理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规范要素。尤其在单纯的经济规则并不能全面有效地覆盖所有经济生活领域,更不能内化为所有经济主体的观念和意志时,需要我们从财经信用与社会伦理的契合点入手,探究两者相契合的三个理论向度,即理论基础、理论目的、理论功效,并在面向实践操作的基础上探索我国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道德价值的认同,以达到“利益”和“责任”的相互制衡,从而维系和支撑信用关系中的健康合理的利益流动。

一、诠释理论基础的时代范式:财经信用与社会伦理的价值同构与规范互补

把握财经信用与社会伦理的契合应该掌握基本的理论,这是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面向实践的基础上具有现实应用性和操作性的基础性探索。在现代信用危机的时代问题中,此理论必须具备一定的时代特性和价值立场。因此,我们在下面的论述中将强调,财经信用与社会伦理的契合是在经济伦理学的基础上强调的基础理论的价值认同范式,即财经信用与社会伦理的价值同构与规范互补。

世界范围内的经济丑闻伴随着对信用危机的广泛关注,使得信用开始在经济伦理这一学科话语体系中凸现出来。以经济伦理来诠释信用问题,其实质是经济信用的伦理道德问题。然而,直到如今,经济伦理的学科体系及其理论构架还尚在谋划之中,况且,在多元性的文化背景中,在不同的社会特质内,或是在不同的学科框架下,人们对经济伦理会有不同的诠释方式以及在实际操作中的多样化构造。因此,信用的经济伦理解读至少应该建立在这样一种相对共识的基础上,即在经济活动或经济行为中,始终存在着一部分必须由伦理或道德来提供某种正当性说明的内容。并且,道德规范或是伦理法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和经济规则具有同构性,两者通过相互支撑、彼此协调而提供各自的存在依据②。

宽泛地说,财经伦理也可以理解为经济伦理。因为财经的解释就是财政和经济的统称。它几乎涉及到社会经济职能的大部分领域。只不过,财经是一种较经济更为务实性的称谓,它更多地是从经济职能部门的角度来考察社会经济实践问题。诸如会计、金融、贸易、工商、财政、税收、审计、统计等都属于财经考察的范围。因此,财经伦理也被看作是一种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是对不同的社会经济职能部门职业道德的一种阐述。当然,财经伦理也有相对统一的理论体系,也就是对于财经总体的伦理内涵和道德基础的观照,对财经职能部门职业道德规范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说明。在这个意义上,财经伦理与经济伦理具有蕴涵关系。因此,当我们在讨论财经伦理中的信用问题时,就是从这样两个方面来把握的:其一,从经济伦理的意义上对财经活动及其财经行为中信用问题的伦理维度和道德基础提供理论说明,分析其正当性与合理性。其二,在规范性的层面上,对信用在不同财经职能部门职业道德规范中的构建,提供思路与途径。其目的是,把具有正当性和实效性的一套伦理机制引入财经信用体系,使信用在财经活动与行为中能够持续、稳固地发挥作用,从而规避财经领域内的失信事件。

道德是财经信用不可或缺的价值依据与规范建构要素。财经信用从本质上说应是经济关系与伦理关系的一种价值同构和规范互补。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经济领域的制度化设计与安排由于偏重经济规则本身及其经济法权的单维度支撑,以至于使信用关系由于缺乏道德关系的协调和道德价值精神的支撑而愈发走向单纯的趋利化路径。这在固化和内化经济行为方式及其价值的同时正在淡化和祛除其伦理关系及其价值。实际上,现代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一种在场的趋利性,人的观念及其行为会产生某种偏执性的利益冲动。马克思在谈及资本主义信用时就已经指出:“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他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少;另一方面,造成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③它不仅使人际交往的目的趋向经济利益化,同时也把这种关系中所体现的经济价值强迫性地衍生到其他的社会领域。并且,由于经济系统在当今对社会结构、制度安排以及价值观念的型塑性极强,这不仅强化了人在一定社会中的趋利性,同时也弱化了其他社会系统对其实施有效地干预。正如马克思所形容的那样:“这种人办起事来和那种亲自执行职能、小心谨慎地权衡其私人资本的界限的所有者完全不同。”④在事实上,由于单纯的经济规则的前提性假设及其制度规划并不能全面有效地覆盖经济生活领域,况且缺乏基于自由意志且协调权利义务关系的社会伦理道德的植入,经济本身将会失却制度责任的承诺,导致权责利的关系失衡。这种失衡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经济伦理关系的不协调。

站在经济伦理学的立场,现代财经信用伦理的协调应被看作是经济关系与道德关系相互博弈的一种历史性的均衡。信用作为一种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是经济律与道德律在规范意义上的一种关系同构⑤。两者各自植入自身的价值以支撑和维系信用的良性运作。由此,信用作为一种经济伦理实体,从完整的信用机制角度看必须包括信用制度体系、信用价值体系与信用信息体系三个方面。信用机制的这三个方面都是与伦理相关的。在信用制度体系方面,道德是信用制度规范体系的构成要素,不仅信用制度当中体现着某种道德精神,同时道德也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规范在节约交易成本提升制度效率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信用价值体系方面,信用交易所体现的原则需要道德价值的支撑与澄明。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信用价值原则,它协调着信用关系中权责利三者的统一。现代信用价值原则主要表现为诚信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与公正原则。在信用信息体系方面,道德能够针对交易过程中在信息不对称或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下,通过规避一定程度上的道德风险而减小相应的利益损失。综上所述,信用是一种经济伦理式的信用。信用伦理是对信用中所存在的这种经济伦理特性的描述和刻画。伦理道德在信用一般中所体现的这种道德价值在信用机制中的质量及其含量决定着一个财经信用体系的完备情况与稳定程度。由此,财经信用体系中应该全方位地融入伦理机制,通过制度规范建设与制度文化环境建设把信用伦理价值衍生到各种信用活动中去,从而减少信用机制的失信、失真风险⑥。

二、把握理论目的的实践圭臬:财经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伦理机制的建构

从理论目的上讲,研究财经信用与社会伦理的契合应该以面向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为圭臬。它不应流化为简单的道德说教,也不能强求于个人的道德自觉,关键在于要通过探索道德价值终端的融通,建构出一套与财经信用体系相适应、相协调的伦理机制。所谓道德价值终端,说的是一定核心价值体系最终触及到人的价值要素。具体地说,就是财经工作者在接触到一定核心价值体系的时候,有可能先是接触这一体系的道德价值观念,或者是体系的规范,或者是道德权威,或者是价值符号,抑或是其全部要素或部分要素等。就价值认同的接触终端而言,问题主要不在于主体最先接触到何种价值要素,而是当主体接触到一定核心价值体系的某一要素或部分要素的时候,是否能够通过心理引导和职业文化感应及时迅速地联想或发现尚未触及到的道德价值要素部分,尤其是触及到核心价值观念体系的要素部分。这就需要在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中把各种价值要素有机地融合起来,强化道德价值观念体系对其他价值要素的渗透,从而起到对主体道德价值认同的触类旁通的作用⑦。基于上文的价值立场与理论基础,我们以为,财经信用体系中的伦理机制建构应注重以下两个前提:其一,通过分析我国财经道德的现状,以及对我国社会价值导向和个人价值取向的变化及理性化趋势的特点和因素的分析,探讨解决信用机制完善的伦理途径和方法,为我国的财经道德建设研究提供思路和要求,也为信用制度的实施提供具有实际应用和操作价值的规范要求和约束机制。其二,通过对相应财经信用领域内的专题考察,深化对系列信用伦理问题中道德风险的认识,综合相关系列研究的成果,找到财经道德和信用制度建设的关节点和具体步骤。

财经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财经伦理机制研究,目的是要求财经工作者不仅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而且成为道德主体,既用理性为自己立法,又靠意志使自己服从这些法则。例如使会计人员“不能作弊,不敢作弊,不愿作弊”。“不能作弊”就是要尽可能确保制度安排上没有缺陷,设立一道道制衡机制,完善各个操作环节的安排。“不敢作弊”就是要针对各种公司犯罪行为有严厉的民事和刑事的处罚措施。现实经济是复杂多样的,任何制度都很难做到百密而无一疏。如美国会计准则有很大灵活性,给予会计师个人相当大的“酌情处置权”,会计师可以按自己的专业判断,灵活地处理公司相关问题。如果公司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不道德,就可以相互勾结进而串谋作弊。因此,在法律上必须有严格的惩罚措施,保持强大的威慑力量,让审计人员不敢钻制度的漏洞。“不愿作弊”,是指基于制度基础和法律安排上的良好激励机制和道德意识,使财经工作者在主观上没有作弊的念头。

鉴于此,财经伦理机制的研究应从观念形态、规范原则、制度建设和机制研究四个方面进行系统的构建。第一、以新的道德理念作为支撑点,把确立信用观念、培养良好信用习惯和规范市场行为作为信用制度建设和财经道德建设共同关注的课题。第二、针对我国现今存在的“信用与风险成反比”等信用机制不规范的状况,提出需要通过确立具有制度约束力的信用原则,让资产信用原则、道德信用原则、社会警示原则成为信用制度化建设的依据,成为道德调节制度化和刚性化的依据。第三、通过重视对道德责任法制化和政府管理职能道德化的研究,形成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行政、道德综合监督的机制,为创造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保障。第四、提出与我国财经状况相适应的会计伦理、金融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提高财经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对道德风险规避的责任意识和社会环境,为倡导信用文明、完善财经伦理的应用性提出警示性观点。总之,需要通过在新兴的经济伦理学的知识理论基础上对财经信用体系中的伦理机制进行研究。它不仅可以拓宽经济伦理学研究的理论视野,同时也丰富了经济伦理研究的知识资源,这是部门经济伦理学研究的一种理论尝试。同时,各财经领域所涉及的学科知识与经济伦理学知识的边缘交叉性融合也有助于两者作为知识资源的相互补充与发展。以此价值立场与知识资源对现代信用危机及其财经信用体系的研究成果将有别于其他形式的理论探讨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在财经信用体系中引入伦理机制有助于优化和补充当前财经信用体系中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与制度规范的设计与安排;其二,对策性的研究不仅能够对系统化的财经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法和途径,同时也可以对各具体的财经信用领域进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探索理论功效的实践对策:财经信用领域内的伦理价值组创及其规范支撑

财经信用伦理的理论研究的功效不仅应该体现在具体的财经信用领域内的伦理机制建构上,尤其还需要注重探索伦理价值实体的组创,把我国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同财经信用伦理规范的确立和实施结合起来。伦理价值实体是一定核心价值的观念体系所附着的有形物,它可以是一种具有物质形态的价值符号,也可以指一种具体的、实存的职业文化共同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使核心价值体系真正影响财经信用的实践,就需要组织或创建承载着一定核心价值观念的伦理价值实体。因为财经信用伦理是通过人的道德价值认同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也正是通过伦理价值实体的组创形成了以一定的核心价值观念为基础所安排的财经职业活动,在一定意义上对其提供相应的规定性,从而达到由影响人的价值活动来影响人的职业的道德价值认同,从而深化和强化一定道德价值观念对财经职业的伦理渗透与维系⑧。因此,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同财经信用伦理规范的确立和实施结合,需要通过对金融信用、会计信用、财税信用、审计信用、企业信用、广告信用伦理等方面进行伦理关系规范及其价值实体的组创,进而对该领域内信用伦理的特殊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性建议⑨。

一是金融信用伦理。金融的本质是货币与信用的融合体,信用是金融契约履行的基础。金融契约的履行不仅依靠信用制度的保障,同时也要依靠以诚信为原则的道德价值及其规范来维系。随着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信用已成为现代金融业的核心。作为信用在金融领域内的延伸,金融信用同样具备信用的经济和伦理双重属性,它既是金融领域内资金借贷关系的表现,又是金融领域中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信守承诺的伦理原则。金融市场上一切的金融关系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信守契约、遵守交易规则被视为是合乎金融伦理原则的要求的。当前,中国金融信用领域内的失信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尤以银行业和证券业为最。对此,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规划建设,即优化社会道德环境、奠定坚实的产权基础、约束政府的越职行为、健全信用管理体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构筑行业职业规范体系。

二是会计信用伦理。会计活动是一种会计信息共享活动,它强调的是把会计信息成果传递和传播给所有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关系人。会计对各关系人需求在伦理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认识是寻求各种会计活动的伦理理念和原则的依据之一。会计活动的伦理特性是基于会计信息如何适应使用者合理需求为前提,探究会计信息所谓的“应然”状态。以此推导出作为会计体系基础的具有评判和指导会计计量和信息传递等会计行为功能的会计内部运行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活动的伦理特性包含如下三个原则:和谐原则、诚信原则、独立性原则。当前,会计信息失真是会计信用领域中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一现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即建设企业诚信文化、塑造诚信形象、完善法规建设、加大违规成本、强化审计的约束和监管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等。

三是财税信用伦理。财税伦理的发展和完善就在于财税风险的有效消减,即依存于财税等一应制度系统的发展和完善。降低财政风险,应以发展和完善适应于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体制为要旨,因为公共财政的伦理维度既表现为在市场配置的私人品性质的领域内维护市场经济的效率和机会均等的规则公平,又表现为在公共品性质部分的生产提供中展现高效率、协调分配结果的社会公平。切实构建、不断发展和完善体现伦理和谐性的财政体制及其相关制度系统,并以其高效执行的约束力和规制力来提高政府与社会公众的道德能力、特别是其实现程度,是减少当前转轨期财政风险的必要途径和重要环节。公共财政系统的制度建设主要应包含以下四大方面:首先是预算管理体制及其外围实体财政运行制度的完善;其次是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绩效评估制度的健全;再次是财政运行监督制度的优化;最后是财政运行信息的通畅。

四是审计信用伦理。从经济伦理的立场来看,所有审计行为,不论其类型和对象发生多少变化,最终审计的都是信用。在这个意义上,审计实际上是对被审计主体信用的审计,是为了查真实被审计单位表象信用与实质信用之间的差异,并理清其根源,呈报给委托主体。审计伦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范畴和行为准则、职业道德,都是以信用为出发点又是以信用为归宿的,各项原则及其具体表现与要求无不是信用在各个不同方面、不同层面的体现。审计伦理遵循着这样三个原则,即独立、公正、诚信。审计风险是当前审计信用领域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风险是指在审计业务或审计活动过程中将会发生的一种可能性的利益损失。规避审计风险,加强审计信用伦理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审计行业文化、加强审计行业监管、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建立和完善审计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五是企业信用伦理。企业信用是以企业为主体与各种利益相关者所产生的以实物和资本的借贷与融通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关系。企业不但体现着信用作为一种经济关系的实体性载体,同时,它也是作为一种伦理关系的实体性载体,这种经济伦理关系使企业信用成为一种在本质上是经济伦理关系的实体。它既是一种基于权利和义务对等性承诺的契约伦理要求,同时也是一种基于自律性的主体德性的体现。道德在企业信用方面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信誉为核心的资本形态的道德,以共享理念与价值为核心的文化形态的道德,以规范建设为核心的制度形态的道德以及以主体德性为核心的道德四个方面。以此,道德在企业信用领域内主要发挥着作为企业人格的整体性的经济伦理式激励;作为企业与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信用关系的协调;作为制度道德与规范对行为人的约束和导向几个方面的作用。

六是广告信用伦理。信用是现代广告伦理的核心。广告遵循以诚为本、真实可信的道德原则,不仅是市场经济道德的内在要求,也是整个广告运作过程的成功基石与广告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广告诚信符合公众的利益,它有利于稳定市场经营秩序,提升企业的良好形象,以及增强自身的媒介权威性。当前,广告失信现象较为严重,主要表现以虚假性广告、遮蔽式广告、夸大性广告为特征的广告内容失信和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为特征的广告主体失信。对此,需要建立伦理相关的广告信用管理体系,主要表现为:完善广告法律体系,健全广告的监管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培养广告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意识,提升经营者道德选择的自觉性。

【注释】
①⑨参见郭建新:《财经信用需要道德伦理支撑》,〔北京〕《人民日报》2007914
②参见王小锡:《论经济与伦理的内在结合》,〔北京〕《哲学研究》2007年第7期。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00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00页。
⑤参见韦森:《经济学与伦理学——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5-67页。
⑥参见郭建新:《信用:一种经济伦理的诠释维度》,〔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
⑦⑧参见郭建新:《道德价值认同的路径探索》,〔北京〕《光明日报》200863

 

(原载《江苏社会科学》20095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