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现实关切

【黄志斌】和生原理与和谐基础理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内在地要求学术界进行相应的基础理论研究,解答自然系统、社会系统、人与自然系统等复合系统以及其中诸层次事物(子系统)和谐的状态效应、生成机理和演生过程等基本问题。和生原理就是对事物系统和谐的状态效应、生成机理和演生过程等本然性客观法则的概括反映。本文意即对此进行探讨,以裨益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万物因和而生生
“万物因和而生生”是和生原理的基本内涵,不管是共名的一类事物,还是殊名的个别事物都遵循这一法则。这里的“生生”作为对事物系统生机不断涌现、活力不断迸发的存在状态的一种表述,有两层含义:一是产生事物系统生命(广义),二是事物系统处于生机勃勃的状态。这里的“和”亦有两层含义:一是事物系统本身的内部和谐,二是环境因子的外部和谐。因此,“万物因和而生生”可以展开为三个方面的内容:事物系统本身在要素的和谐中产生,环境之和是其中事物生生的条件,事物系统的内、外部的高度和谐使之显现为生机勃勃的状态。
万事万物作为一个系统,实质上都是由不同要素结合而成的和谐体。《国语·郑语》中说“以他平他谓之和”,《道德经》四十二章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把不同的东西加以协调平衡叫做和谐。不同的要素具有不同的质、潜能和效用,它们在特定条件下各就其位,各得其所,协同运动,便可以疏通相互之间以及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过程,形成各种有机关联和互补优势,显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应,产生超越要素的新事物、新生命系统。若诸多要素各自为孤立的存在,互不相干,就是一盘散沙,不成其为新生命、新事物;若要素之间势不两立,彼此相外,就会两败俱伤,合不成新生命、新事物;若诸多要素毫无差异,就会产生效用递减效应,后续增加的要素的效用会由大变小,直至为零,甚至为负,而且会因要素质的单一性而降低内部有机关联的多样性、选择性、互补性,从而导致系统整体性能削弱,生命力下降,乃至走向败亡。故“和”乃是新生命、新事物之产生或“在”的一种根据或根由,外于“和”而有的“在”是虚幻的、非真实的存在,是将要被扬弃的存在,是没有生命力、没有发展前途的存在,也就是“非在”。“非在”转换为“在”,必待和谐,事物系统就产生于要素的和谐之中,即事物系统的“在”乃是要素和谐的状态效应。
庄子在《知北游中》中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大美”者,是最和谐的自然美,天地正是具有这种最和谐的自然美而并不需要去夸耀。时之交替,月之盈虚,周而复始,运转不息,它们各有其位,各当其时,正如《国语·周语》所说“阴阳次序,风雨时至”,具有恰当的要素比例、稳定的层次结构、和美的外在形式、绵延的生机活力、精致的系统耦合。正是由于宇宙环境这种普遍的、本然的和谐,才能达致《荀子·天论》所描述的“万物皆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
宇宙自然的和谐具有本然性,地球生态系统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当然也客观地展现出其和谐性,为其中的事物包括人类的生生提供环境条件。尽管现在的地球生态环境遭受到人为的严重破坏,其和谐度下降,威胁着其中的万物尤其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但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只要我们不失时机地努力维持甚至提高其和谐度,就能使其中的万物包括人类生生不已。同理,人自身系统的和谐是其中生理、心理要素生生的条件,所以中外贤哲都把修身养性看得很重,当代教育家也都认识到和谐教育对于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重要性。社会系统的和谐则是其中的个人、群体生生的条件,所以中国古代哲人特别强调的六亲和睦、人我和谐、社会至善思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环境具有相对性,将某系统的环境因子放到更高的层次考察,它就很可能转化成高层系统的一部分,反之亦然。不考虑这一点,对以上论点是难以准确把握和深刻领悟的。
事物系统的和谐有程度高低之分,生命力有强弱之别。一般而言,事物系统自身内部的和谐程度与其功能状态的相关性在于,当事物系统内部和谐程度较高时,其生命力就较强盛,会表现出勃勃生机。一个和谐程度较高的生态系统,肯定会生机盎然;一个祥和的社会群体,往往会兴旺发达;生理高度和谐者一般有过人的精力;各种心理要素高度协调发展者,便可能表现出非凡的创造力。同样,对于人与自然复合系统,人的生命与自然生命之间的和谐程度高,两者共生共荣,系统整体就会充满活力;和谐程度低,两者协同性差,甚至彼此相害,系统整体就会死气沉沉。因为人的生命与自然生命对于生态整体的必要性而言,都是同等价值的,并无高低大小之分,他们都是生态整体中的平等一员和有机环节,在各自的生态位上获得生态整体提供的资源,同时对生态整体发挥自己不可或缺的作用,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形成相互依存的关系网络和价值支持。人与自然只有和谐相处,各自的生命延续才能得到保障,各自的生命力才能充分显现;而任何一方的生命受到威胁或危害,另一方的生命亦会遭到威胁或危害。事物系统的旺盛活力、蓬勃生机是其自身高度和谐的状态效应。
环境的高度和谐将焕发其中事物的生机。环境的高度和谐包括环境要素之间的高度和谐以及环境与事物之间的高度和谐。事物系统一般都具有开放性,与其环境都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为:“系统的环境要素及其本质属性的集合,它们不是系统的一部分,但是,其中任何一个的变化都会成为原因或造成系统状态的变化。”[1]一般而言,若环境要素之间比例失调,时空错位,运动无序,过程不畅,和谐程度低,其中的事物难以获得有序结构、有效能量、有用信息的支持,事物的持存与发展就会受到窒碍,事物的生机就会遭到扼杀;相反,若环境要素之间比例恰当,各就其位,各得其所,协同运动,过程畅通,和谐程度高,其中的事物易于获得有序结构、有效能量、有用信息的支持,事物的持存与发展就会得其养以成,事物的功能就会得到最好的发挥,呈现出勃勃生机,有时甚至会使事物在功能表现的优化中调适结构,提高事物自身的和谐程度。也就是说,环境和谐程度愈高,其中事物的和谐程度也就愈高;事物的和谐程度愈高,就愈呈现出勃勃生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社会整体和谐与个体人格和谐互动共进、协同提高的过程。社会系统的整体和谐可以促进其中个体的和谐发展,它作为环境条件为生活于其中的个体的和谐发展提供政治、经济、文化的支持,选择空间和方向的导引,通过内化而快速、有效地使个体人格的和谐度和普遍程度得以提高。而个体的普遍和谐发展又可以促进社会整体的和谐发展,它作为主体要素条件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和不竭动力。具有和谐人格的个体才能善于把握人与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平衡,才会在向自然索取的过程中,尽力增强其再生能力,保持甚或提高原有生态环境的和谐程度,才有可能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妥善解决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及社会、群体与群体及社会的矛盾,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占有社会资源,公正分配社会利益,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序、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整体的和谐度,使社会整体生机勃发。“万物因和而生生”这一原理将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显现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和生是异质冲突的解决
“万物因和而生生”主要是从事物系统内、外部和谐的状态效应的角度阐发和生原理,若从生成机理的角度进一步考察,和生原理的内涵则展现为异质冲突的解决。和生不排斥异质冲突,但又不停留于异质冲突,它强调通过非线性相互作用来解决异质冲突,生成新生命、新事物。这里的异质冲突的解决既包括事物系统内部异质冲突的解决,也包括事物系统与环境之间异质冲突的解决。
《国语·郑语》中说,“和实生物”是“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金木水火土,这是各物,是异质。事实上,乾坤大地,社会众生,包罗万象,千差万别,异质要素普遍存在于事物本身、事物与环境等大大小小的系统之中。根据相互作用的普遍性原理,有差别的异质元素之间肯定存在相互作用,于是就有交相对待。凡交相对待,就有冲突,异质冲突具有客观必然性。所以,和生不排斥异质冲突,和生只是强调冲突的异质要素通过非线性相互作用趋向同一性占主导地位的状态,生成一个和谐体即新生命、新事物。于此,非线性相互作用的基本条件是事物系统的开放性,在开放的条件下,事物系统从外部输入有序物质、有效能量和有用信息,才有可能激发或维持异质要素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若设想生态系统不具有开放性,是一个封闭体系,它就不能进行光合作用,就无所谓食物链以及物种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同理,一个企业、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如果把自己封闭起来,割断与外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联系,也就难以协同运作。非线性相互作用的特质在于:
第一,使异质要素相互结合,变孤立、冲突的存在为共生的存在,即扬弃异质要素的独立自由性,使异质要素从自由态转换为束缚态,从自为有余、为他不足的各自独立的过程疏通成自为与为他互为条件的复合过程。这是由异质要素生成和谐体的基础前提和基本标志。于此,异质要素的冲突获得解决,显现为交互目的性和交互因果性,既成为系统构成的有机部分,又成为系统过程的有机环节,在彼此物质、能量、信息趋于协调分布的同时展开物质、能量、信息的有序交换。
第二,使相互结合的异质要素的潜能得以适度释放,否定释放不足或过度的倾向。相互结合的要素毫无生机固然不行,要素潜能释放不足或过度也不行,“不足”与“过度”都难以解决冲突,甚至会加剧冲突,结果必然是系统整体活力功能的削弱。因为相互结合的异质要素互为手段和目的,作为手段就应该有节制,甚至有牺牲,作为目的则不能“损人利己”,尤其不能“损”大于“利”,否则难以保证系统整体功能的优化。这就是相反相成。西方生态学的代表人物奈斯曾提出:“最大化的自我实现意味着所有生命的最大的展现”[2],而非某个物种的过盛,亦非人对他物的绝对主宰。“人获得了解放,除了个人的意志没有任何其他的标准”[3],这既是西方近代文明及其所派生出的“自我实现”理念的进步所在,也是误区所在。肯定个体或要素活力的现实性是有进步意义的,整体活力正是个体活力适度显现的结果,那种扼杀个体或要素活力的整体实质上是没有生机的虚幻整体。但若把个人意志作为唯一标准,则内在地包含了个人主义、自我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显然会使人误入歧途,去片面追求个体或要素活力的旺盛,结果在个体或要素之间产生严重内耗,最终导致整体活力下降。这就是说,个体或要素“生生”的现实性和合理性必须在整体的“生生”中才能确证。
第三,使异质要素释放出来的潜能作用点收敛,作用方向一致。唯有如此,才能相互激励,循环生长,从而推动系统整体功能产生质的飞跃;否则,异质要素潜能的作用相互冲突乃至抵消,就不能保证系统整体功能的优化。这就是相辅相成。换言之,就是使要素功能有机关联、高度耦合,关联程度越高,功能耦合越紧密,系统效应就越显著。
新生命、新事物诞生之后还会受到各种内生的或外生的异质元素的袭扰,产生新的冲突,但只要这个新生命、新事物能够持存与发展,就说明它具有化解冲突、消弥袭扰的生命力,冲突各方的同一性占据了主导地位。谁也不能否定生物的生存斗争,但生存斗争的结局是适者生存,是持存的生物对异质冲突的化解和适应。谁也回避不了人生矛盾,但矛盾总要解决,人生的亮点就在于人生矛盾化解时呈现出来的生机活力和对社会的贡献。
和生过程中,异质冲突的解决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如果异质要素的潜力、活力、实力相当,那么解决冲突的方式将以平等相处为主。在异质要素之潜力、活力、实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解决冲突的方式往往是有关方面的地位的颠倒,或者是一方消解另一方。而当异质要素各自的潜力、活力、实力都不足以适应或不能更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而持存和发展时,一般就会各方共同消亡形成新的异质融合的和谐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不断解决现存冲突和新生冲突以及化解矛盾并提高社会宏观和微观和谐度的过程。通过事物内部异质冲突的解决以及事物(系统)与环境之间异质冲突的解决,来谋求人态、心态、生态的和谐以及社会、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必须遵循的实践依据和路向。
三、和生的展开与选择过程
“异质冲突的解决”所强调的是事物系统和谐的生成机理,进而我们还需要探讨与这一机理的运作相伴随的事物系统和谐演生的过程——和生的展开与选择过程。
作为和谐体的万事万物都属存有,存有都是“相”,“无论物相、事相、心相,还是道相、法相、名相,都是存有之相。”[4]从系统角度看,存相就是事物稳定的宏观状态;结合事物的生成运动,就是新生命、新事物之结构和功能的整体面貌。“相”是结果,是事物生成运动的目的,具有现实性,和生的展开与选择过程,以某“相”的出现而告一段落。“相”无常驻,具有相对性,在一定条件下,其稳定状态会被打破,从而流行变易。因此事物有生有灭,存相有成有毁,成毁交替便是存相的大化流行。
式能是指存相方式的种种潜能,是存相之所以然的潜能方式或潜能结构,它犹男女之“基因”、阴阳之“元气”、天地之元素等方式、结构。假如没有基因、元气、元素等式能,那么,男女就不成其为男女,阴阳就不成其阴阳。式能是活泼的最具生命力的基因状态,由于式能的存在,才构成“现实殊异与协同的承担”。[5]式能在与环境之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和协调中自然而然地发动不息,便构成异质要素及其协同的运动演变形式,进而导致新生命、新事物之存相的生成,或者使存相之运动变化日新。所以,式能是和生的展开与选择过程的“基因”,亦即事物生成运动的潜在动力和形式。
式能只是理想的潜在的因素,不能认为式能具备了存相的现成因素。我们说,种子的基因包括了植物的萌芽、生长、开花、结果,但不能认为茎、叶、花、果真实地、具体而微地存在于种子基因之中。黑格尔指出:种子有茎、叶、花、果,卵有毛等实即是说正在发生的东西,预先就已经是现成的了,这乃是一种所谓“原形先蕴”的假说,“其错误在将最初只在理想方式内的东西认做业已真实存在”。[6]其实,存相的式能处于运动的第一种状态中时,只是一种基因状态,其中包含了新生命、新事物的信息,但不是作为一种新生命、新事物的现成因素预先存在。
从式能到存相需经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式能作为事物致变的一种性能,作为变化的除旧状态,在肯定的形式下不断展开自己,潜在的“基因”信息渐次转化为显现型,潜在的能量不断呈现为现实的活力,最终导致显著的变动状态,将内部搏动推向高潮,呈现出一派生机活跃的气象,从而充分实现了自己,演生出新生命、新事物,展示为存相。黑格尔曾用客观唯心主义的话语形式对事物从潜在到现实的展开过程进行过精辟的陈述:“事实上,精神从来没有停止不动,它永远是在前进运动着,但是犹如在母亲长期怀胎之后,第一次呼吸才把过去仅仅是逐渐增长的那种渐变性打断——一个质的飞跃——从而生出一个小孩来那样,成长着的精神也是慢慢地静悄悄地向着它新的形态发展,一块一块地拆除了它旧有的世界结构。”[7]如果我们拨开其客观唯心主义的迷雾,将“精神”替换成“式能”,那么黑格尔这段话就是对从式能到存相之展开过程的真实写照。
从式能到存相的展开过程伴随着一系列的选择机制,因而和生之展开过程也是一个选择过程。自然系统中有选择,社会系统、人与自然复合系统中也有选择,在选择中实现异质元素的对峙与协同、式能的发动与展开,催化新生命、新事物和谐体之存相的诞生与展现。
首先是异质元素各方的配合选择。于此式能往往起着模板和致动作用,决定着异质元素各方配合选择的方向和程序。式能有可能与异质元素直接同一,包含在异质元素之中,如阴阳交感;也有可能与异质元素相对独立,存在于异质元素之外,如图纸及其设计者。在生命体等事物的和生中,异质元素的配合选择主要是自选择,在人造物则主要是他选择。有一次选择成功配合者,也有多次、不断选择而成功配合者,还有屡屡选择而不成功者等情形,如盖楼用料,难免有失手之时。
其次是“相胚”对异质元素的选择。式能发动与异质元素配合的统一,便意味着“基因”向“相胚”的推移过渡。“相胚”即新生命、新事物的存相之胚胎(或框架),要成为“真实存在”的和谐体,必待进一步发育或加工。在这发育成长、加工成“真”的过程中,它还得不断吸收营养和质料(或能量)以充实、实现自己,也就是要纳入新的异质元素以壮大自己。但又不是任何异质元素都能纳入,而是有选择地纳入适用性质料。胚胎发育成婴,框架加工成楼,无一不是在对异质元素的选择中实现的。
最后是环境的选择。异质配合能否过渡为“相胚”,“相胚”能否发育成相,要看环境是否适宜,环境对异质配合体、“相胚”以至新生命、新事物之存相都有着汰劣与择优作用。有的和生之环境可区分出内环境与外环境,如胚胎之母体为内环境,其他环境因子则构成外环境;有的和生之环境内外界限模糊,难以区分。一般而言,内环境的选择作用首当其冲,尤为重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尤其是绿色科技的创新。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的过程就是科技成果从式能到相胚再到存相的典型的展开和选择过程,如何按照和生的展开和选择原理,优化环境条件,促使科技创新从潜在的式能展开为现实的存相,并且在展开过程中通过价值选择使科技成果绿色化,成为有利于人态、心态、生态三态和谐以及社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科技,实现科学技术从第一生产力向先进生产力的跃升,乃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所要力行的。
“万物因和而生生—异质冲突的解决—从式能到存相的展开与选择过程”,层层深入与推进,循序展开着和生原理之“状态效应—生成机理—演生过程”的理论内容,有机地构成了关于和生原理这一本然性客观法则的系统认识。
一般而论,任何个人、群体乃至整个人类,都需按客观法则(规律)办事,否则不仅不能取得预期效果,甚至会受到客观世界的严厉惩罚和无情报复,因此人们必须以本然性的客观法则(规律)为依据,建立应然性的主体行为规范。和生原理作为自然系统、社会系统、人与自然复合系统中普遍存在的本然性客观法则,乃是我们建立有利于自然系统、社会系统、人与自然复合系统和谐的应然性主体行为规范的世界观基础。因此,在我国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际,对和生原理的探讨,其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不待言的。
 
【注释】
[1]阿法纳西耶夫:《系统与社会》,知识出版社,1988,第160页。
[2]转引自徐嵩龄主编:《环境伦理学新进展——评论与阐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第85页。
[3]汉森·萨克塞:《生态哲学》,东方出版社,1988,第142页。
[4]张立文:《和合学——21世纪文化战略和构想与对话》,转引自《大国方略》,红旗出版社,1996,第208页。
[5]张立文:《和合学概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第1142页。
[6]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第267页。
[7]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9,第7页。
 
(原载《哲学动态》,2008年第12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