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需要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崇尚学术民主,坚守诚信底线,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
《意见》的出台是继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后,国家层面又一次为加强科研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研、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而做出的战略部署和要求。《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建设、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的高度重视。
一部科学史,其实也是一部科学家的精神史。他们在为科研事业而奋斗的过程中形成了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对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推动科技创新至关重要。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科技创新实现了历史性和整体性的重大变化,已成为一个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大国。为使我国进一步由科技创新大国向世界科技强国转变,则需要继续加强创新科研成果产出,而科研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又依赖于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科研环境和科研文化对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起着重要的形塑作用。一方面,科学研究活动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创新的科研成果均是在不断质疑、争鸣、论争循环中产生的,需要科研工作者时刻树立怀疑精神,敢于挑战权威,崇尚学术民主。另一方面,科学研究活动充满风险性、未知性和不确定性,因此需要科技工作者时刻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恪守学术道德。但在现实中,各种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时有发生,亟待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和科研文化。《意见》中明确指出,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严禁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意见》中这些细致性规定的出台既针砭时弊,又意义深远。
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是创新科研成果涌现的先决条件,也是打造良好科研文化的重要基础。创新科研成果的不断涌现既需要加大对科学研究的投入力度,同时需要依赖于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文化。科研工作者潜心学术研究工作,默默进行科研领域的探索和奉献工作,不断追求真理、勇攀科研高峰,最需要的就是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正如《意见》指出的那样: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需要尊重他人学术话语权,反对门户偏见和“学阀”作风;需要科研工作者坚守学术诚信底线,对严重失信行为“终身追究”“一票否决”;需要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坚持实事求是,“板凳坐得十年冷”;需要反对科研领域的各种“圈子”文化,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
《意见》的出台,更加有助于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家精神,发挥价值引领,努力形成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为我国科技强国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更加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文化和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更加有助于增强学术道德建设、科研诚信建设、作风和学风建设,有助于减少各类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更加有助于打破科研领域的“论资排辈”现象和“圈子”文化,从而为青年后备科技人才的脱颖而出打造更加有利的科研文化。
当然,任何政策和举措想要取得理想的预期效果,离不开实践层面各方主体的认真贯彻落实。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科研文化的塑造需要久久为功,绝非一朝一夕所能轻易达成。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领会《意见》中的精神要旨,各有关方面要对《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作者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原载《中国教育报》2019年06月14日第0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