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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近现代哲学”研讨会在南开大学召开

如何处理马克思与近现代哲学的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关键问题之一。而对于中国研究者来说,这个问题还必须涉及到如何理解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转型问题。这是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性工作。为推进对此问题的研究,南开大学哲学院于20171130日召开了小型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吉林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南开大学等各大高校的1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

一、《资本论》的哲学解读

王南湜教授首先做了主题发言。他认为,马克思哲学思想研究中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核心问题,便是人们无法将马克思早期思想中对于改变世界强调的行动者立场与后期对于客观规律强调的科学观察者或旁观者立场合理地关联起来,从而也就无法全面地把握马克思的总体思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合理地解读《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中马克思独特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如同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样也有双重含义,其一是建构资本主义,我们可在马克思对商品的二重性分析、劳动的二重性以及货币拜物教的分析中,看到其在建构的意义上,而不是以往的解构上,将辩证法变成类似于康德的知性逻辑,另一个是马克思发现了利润率下降规律从而科学地证明了资本主义的有限性。然而,从历史上看,对于马克思哲学的总体性阐释大致上有过三种基本模式,即法国唯物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模式、黑格尔主义的主客体辩证法模式和结构主义或科学主义模式,都未能找到将主体的能动论与客体的决定论关联起来的关键环节,而在《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中马克思以其独特的辩证法思想实现了这一点。它是行动者逻辑与观察者逻辑之间的一种“转换器”。

韩立新教授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货币章》为基础,详尽地阐释了“产品—商品—交换价值—货币”这一物的进化过程的演变,他指出,在“人格的依赖关系”下,生产是为了直接满足人的需要,其目的是人本身。此时人是主体,而物则表现为人的客体。但是,随着市民社会的建立,生产目的也随之转变为交换价值,人格失去了与对象物之间的本质性联系,在交换价值的制度下,所有一切都被贴上交换价值的标签。因此,人类从对自己对象物的漠不关心,进而对他人漠不关心,最后将热情和信任都转移给物,作为交换价值的最高表现的货币也就逐步地取代了人的主体地位。在《货币章》中,马克思虽继承了黑格尔,但不同于黑格尔之处就在于,他强调了物不仅从个别性上升到普遍性,而且成为“商品中的上帝”,进而还成为人类世界的主宰。可以说,马克思与近代启蒙以来的思想传统背道而驰,他把物规定为近代世界的主体,而把人理解为物的客体,在《资本章》中,马克思则进一步深化和展开了物的胜利的逻辑,在这个意义上,《大纲》所呈现出来的是一个人不在场的理论世界。

二、马克思与启蒙

白刚教授以马克思继承与超越康德的“理性启蒙”为主线,指出了康德“理性启蒙”的未完成性,那就是无法消解人在“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只能算是实现了“理性自由”,完成了“启蒙的一半”。马克思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主张继续通过“拜物教批判”来消解人在“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建立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来实现人之为人的“自由个性”,从而推进和完成“启蒙的另一半”。在此意义上,《资本论》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而实现的“拜物教批判”,才是启蒙的真正完成形态。田冠浩认为,启蒙思想为回答所有重大政治哲学问题找到了一个新起点:个人自由。这一起点同时带来机遇和危机。直到黑格尔和马克思找到了自由的整全性和个人的自我实现(全面发展)这个根本目的,启蒙才有可能收拾自己的遗产,完成对自身多重路径的综合,从而将自身重建为一种具有深刻性和高贵品质的新文明。

三、马克思与黑格尔法哲学

李淑梅教授主要探讨黑格尔的立法权思想。她认为,黑格尔的国家观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得到系统的阐述,黑格尔把内部国家制度分为王权、行政权和立法权三个环节,它们按照单一性、特殊性和普遍性的逻辑次序排列。其中,立法权处于普遍性的位置,它本应高于其他两个环节,这既合乎他的逻辑方法,又与资产阶级建立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相吻合。然而,黑格尔却用王权压制立法权,以此来掩饰在立法权中必然会凸显的君主与市民社会的矛盾、政府与人民的矛盾,这是德国资产阶级软弱、与封建王权及其官僚机构妥协的表现。

陈浩副教授强调,早期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二分,特殊性和普遍性对举的分析框架,认为市民社会代表了人的特殊性——利己性和孤立性,而国家体现了人的普遍性——类存在和共同性存在。而他后来却选择了市民社会而放弃了国家。要想解释马克思这种看似不合常理的选择,需要留意马克思关于“普遍性只有借助特殊性这个中介才能实现自身”的论点。因而,正是由于看到了市民社会暗含了国家所缺乏的,但对发展真正的普遍性又极为关键的积极特殊性,早期马克思才从国家转向了市民社会。

四、马克思的新阅读

王庆丰教授从海德格尔关于存在论做出的两个极为重要的判断入手,一是在《存在与时间》中所提出的“存在论差异”;二是在《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中所提出的“存在论分说”,并对二者进行了详细的剖析,进而指出马克思和海德格尔都是与传统存在论相对立的意义上的“如何存在”,只不过海德格尔是“让其存在”,而马克思则是“使其存在”。因此,在海德格尔存在论分说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把存在论进而区分为“何以存在”、“让其存在”和“使其存在”。马克思的“使其存在”是一种“现实的历史”的存在论。

刘宇引进叙事概念,作为探讨实践概念的基础。他认为个体化是实践概念中的关键环节,而个别实践完成的是一个叙事过程,即为“实践叙事”。一个具有完整结构的叙事将行动与事件等异质性因素整合为一个统一体。它为实践赋予确定的特殊意义,为实践提供范导作用。实践叙事既是实践思维的起点,也是实践反思的对象。对实践叙事的刻画,有助于剖析现实社会历史实践的内在结构,揭示其内在意义。

杨淑静指出,当前学界研究的趋势乃是把马克思完全置于政治经济学和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中加以考察,完全忽略了法哲学传统对马克思哲学的影响。对法哲学视域下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不是要重新挖掘出一个新的马克思,甚至也不是修正对马克思的某种特定的解释,而仅仅是开启一个在讨论马克思哲学时易被人忽略的新视角,这一视角是研究历史唯物主义关键概念、范畴及其问题的普照光。王时中副教授认为,马克思在“价值形式”的演变中对“货币之谜”的批判性考察,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拜物教”的秘密,而且还确立了科学的“货币”观。如果能将马克思的“商品语言”转述为“政治语言”,将马克思破解“货币之谜”的方法切入到近代以来的“权力正当性”的论题,则不仅可以确立科学的“权力观”,还能揭示洛克、霍布斯与卢梭以来社会契约论的演进逻辑,真正彰显出马克思哲学的政治指向与当代价值。

本次会议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古典哲学的比较与汇通研究”计划的一部分,由南开大学哲学院承办。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不同的议题展开讨论,为项目的研究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与宝贵的建议。(叶冬娜)

(来源:南开大学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