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建所70周年系列活动之“机器伦理的逻辑路径”学术讲座在哲学研究所成功举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廖备水作为主讲嘉宾,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关于人工智能伦理前沿问题的深度探讨。讲座由哲学研究所智能与逻辑实验室主任杜国平教授主持,来自哲学研究所的孟强、李亚明、李章吕、张昌盛、贾青、崔文芊等学者,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共2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讲座中,廖备水教授从人工智能伦理的时代背景与理论框架、机器伦理的核心特征与理论创新,以及方法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等三个方面展开了论述。
首先,廖备水教授从人工智能的五大核心理念切入,系统阐述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现状与伦理挑战。他指出,当前AI技术已经实现了感知、表示与推理、学习、自然交互等核心能力,但这些技术进步也带来了深刻的社会影响。“AI技术正在重塑我们的工作方式、交流模式和生活方式,”廖备水教授强调,“但我们必须警惕数据偏见等技术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他还以自动驾驶汽车为例,展示了AI系统在面临不可避免伤害时的伦理困境。
其次,廖备水教授深入剖析了机器伦理的四大核心特征:弱主体性、社会平衡性、文化差异性和人机交互性。廖备水教授特别指出:“机器的决策反映的不是自身意志,而是受其行为影响的人类利益相关方的伦理考量。”这一观点引发了在场学者的热烈讨论。在社会平衡性方面,他以动画片“蚂蚁和蚱蜢”为例,生动阐释了不同价值偏好如何影响伦理决策。他提出:“生命、快乐、公平、怜悯等价值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具有不同的优先顺序,这直接关系到AI系统的伦理设计。”针对文化差异性特征,廖备水教授展示了其团队开发的“Jiminy顾问”系统架构。该系统能够整合制造商、法律和用户等不同利益相关方的价值诉求,通过论证与说理的方式达成伦理共识。廖备水教授强调:“这种基于规范论证的方法,为解决AI伦理困境提供了可解释、可验证的理论框架。”
第三,在方法论层面,廖备水教授系统比较了机器伦理研究的三种路径:自顶向下的知识驱动方法、自底向上的数据驱动方法,以及知识—数据双驱动的混合方法。他特别强调了形式化论辩方法在解决伦理冲突中的独特价值。“通过抽象论辩框架,我们可以将复杂的伦理争议转化为可计算的逻辑关系,”廖备水教授解释道,“这不仅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也为责任归因提供了可靠依据。”他还以现实生活中的伦理决策为例,展示了如何平衡健康、责任、自主性、隐私和合法性等多重价值诉求。
在讨论环节,与会学者与廖备水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孟强研究员就讲座内容提了两个问题:(1)为何采用“亚符号主义”而非学界常用的“联结主义”?(2)弱主体性框架下是否应采用分布式网络视角?廖备水教授回应:(1)使用“亚符号主义”的目的在于表达其与符号主义的对应性。(2)主体性问题需辩证分析:大模型改变但未颠覆人类主体性本质,分布式研究需结合具体情境。
贾青研究员就“计算复杂性”和“学科交叉”提出了两个问题,即高复杂性方案是否应避免?哲学逻辑能否应用于AI场景重构?廖备水教授认为,(1)通过参数优化等策略可规避NP难题,追求实用平衡。(2)哲学逻辑与AI交叉是新兴方向,自己的新教材将系统探讨该问题。
李亚明研究员提出,讲座认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两种路径同等重要,但这与您所强调的关系伦理路径似乎存在矛盾。廖备水教授认为,人工智能是个产品,它一定是根据人的需求来设计的,因而它一定是有限的,不一定会照顾到道德考量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说,“自下而上”是有限度的。
张昌盛副研究员就“主体界定”进行了提问,即弱AI主体的伦理标准应基于实体论还是关系论?这两种情况下,其作为弱主体的最小必要条件是什么?廖备水教授认为,需要采用开放性原则,即弱主体性不设绝对界限,更强调功能性的、渐进式的能力构建,而伦理地位的界定需要结合具体社会关系和应用场景动态调整。
李章吕教授就AI表征问题进行了提问,即如何在规范排序和偏好表达中发挥逻辑学优势?廖备水教授认为,在规范排序、偏好关系表达等层面,模态逻辑等工具已展现价值,但需认识其局限性。推荐参考2018年相关论文了解具体逻辑建模方法。
最后,杜国平教授做了总结。他指出,廖备水教授不仅系统梳理了机器伦理的理论框架,更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方法,充分展现了逻辑与人工智能深度交叉的广阔前景,为解决AI发展中的伦理难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李章吕撰稿;杜国平审核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