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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明(北京大学)

王海明,1950年生,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人,哲学硕士,曾就职于白城发电厂、白城市委宣传部、白城师专、首都师大、海南大学,历任北京大学哲学系伦理学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应用伦理学中心秘书长、北京大学当代企业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人物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伦理学与国家论。

代表作为《新论理学》(修订版,全三册,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著有《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伦理学方法》(商务印书馆2003年)、《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名家通识讲座书系:道德哲学原理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公正 平等 人道:社会治理道德原则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名校名师名课系列:伦理学与人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复旦博学系列:伦理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和北京大学哲学教材《伦理学原理》(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月刊》(台北)、《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等刊物发表伦理学论文200余篇。2004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了唐代兴教授研究王海明《新伦理学》的学术专著:《优良道德体系论:新伦理学研究》;2007 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吴然教授研究和传播王海明《新论理学》的专著:《优良道德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