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是在批判和超越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创立的马克思自己所指认的“新唯物主义”[1]。而新唯物主义的实质,就是恩格斯后来所强调的“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2]。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视野中所理解的人,决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抽象物”,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这一“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其现实性上,就具体表现为价值与人、历史与人以及社会与人的统一,即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历史观和发展观的统一。这实际上也就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最基本的内涵。当代“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和确立,得益于哲学观的转变,而哲学观的转变归根结底又是理解、对待人的态度和观点的转变。所以在这一意义上,作为关心人、尊重人、发展人的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和确立提供了最为深刻的哲学基础。
一、价值与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为科学发展观提供了价值哲学基础
我们一般把价值理解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也即“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4]。但“价值”不只是体现了客体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而且还表现着人的主动追求。需要和追求并不是完全统一的。有价值的东西肯定能够满足人的需要,但人的存在却并不以需要的满足为满足。“需要作为人的需要虽然体现着人的主体性,它同时又意味着人对外物的依赖性,就这点而言需要的本质应属非选择性。”[5]
虽然把价值理解为“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是从人与外部对象的“关系”来理解和解释价值,比单纯从“抽象客体”或“抽象主体”的角度更合理一些,但这一理解实际上突出的还是价值的“客体属性”,而忽视了价值更根本的属性———“人的本性”———“为我关系”。
说到底,价值问题不是一个被动“接受”的问题,而是一个主动“选择”的问题。这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6]
在这一意义上,价值只是属于人的本质,表现得只是人所具有的本性,价值不过就是人作为人所追求的那个目的物,而这个目的物也就是人的自身本质。人把其他一切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东西看作价值物,只因为它们作为实现人的本质的必须之物因而便被看成本质自身之物。
所以说,人对自身本质的追求乃是价值的本质,物只是因为实现人的本质的需要才获得自身的价值性,它只属于“为他关系”的手段价值。马克思曾说:“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7]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人本身也就是价值本身,人的存在就是价值的存在,人的价值就在于把自己创造为真正的人。这其实也正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价值观的本质之所在。
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价值观看来,“发展”属于人追求和创造自身价值的活动,“价值性”是发展的重要本性。动物的生存所追求的是本能生命需要的满足,这种需要的对象由自然提供,满足需要的手段也是由自然赐予,就像马克思所说的:“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8]因此对动物而言,是谈不上什么“价值”。然而,人却具有不局限于纯自然的本能需求、不满足于现存状态的本性,他要把追求和实现人自身的本质作为其最高价值目标。对此马克思指出,改变现有状态,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在改变旧世界中发现和创造一个新世界,使人的本质得以充分展开和实现,从而不断创造和实现自我的本质,也即通过变“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为“活动着的个人的独立性和个性”[9],建立“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的共产主义,最终“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10]。这正是人类发展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而追求这种价值目标的过程正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核心内容。
以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价值观为指导,当代“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和确立,首先就体现为一种新价值观的形成和确立,而这种新价值观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从片面追求“物”的发展,转向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目标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名共享”,最终“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11]。
所以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确立,首先从价值观上解决了“为了谁发展”的发展目的问题。发展的目的问题是发展观的首要问题,它决定和影响着发展的道路和方向。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实质与核心,它的提出和确立明确回答了我们的发展是着眼于“物”的发展还是着眼于“人”的发展的根本问题。由此可见,正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人的根本是人本身”的价值观,为当代“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提供了深刻的价值哲学基础。
二、历史与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为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历史哲学基础
在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之前,对历史本质的理解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唯心史观,即把历史看作是由独立于人之外的某种“精神”决定和推动的发展过程,英雄史观、宿命论和唯意志论等是其具体表现。另一种是旧唯物主义历史观,即把历史看作是由独立于人之外的抽象“物质”所决定并按机械规律运转的发展过程,经济决定论、“人是机器”等是其典型表现。表面上看来,这两种历史观是直接对立的,但实际上却是同一种历史观,即都是一种抽象的“实体化”的历史观,也即历史是由与人无关的某种“实体”(抽象的物质或精神)决定和推动的。这种“历史观”具有前定性、预成性、绝对性和永恒性,而它又决定和规定了人的非生成性、非历史性、非个体性和非独立性。实际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两种历史观的本质都是“敌视人”的。[12]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视野中,历史决不是敌视人、脱离人的,而是与人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历史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事实的搜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的活动。”[13]历史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过程:“‘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4]所以说,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才是历史的“剧作者”和“剧中人”。这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对“历史之谜”的真正解答,也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本质所在。
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看来,“现实的人”是历史的真正主体,所以“发展”属于人特有的追求着自己目的的自我创造和自我生成活动。马克思说:“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15]在这个意义上,动物可以“进化”,但没有“发展”。人却完全不同,他不是“现成的和摆在那里的”存在者,而是一种不断超越“现成性”的、面向未来生成自身的特殊存在者。不断否定和超出自身,在生存筹划活动中面向未来敞开自我超越的空间,这是人的特殊本性。正是通过实践活动,人改造了世界,同时也改变了自身,创造出新的自我,从而推动着人的展开和生成。发展即是这样一种唯有人才具有的自我否定和自我生成活动。[16]自然物的运动是由因果关系所支配的,它表现为已存状态对未来的支配,与之相比,发展则是一个“合目的”的过程,它表现为未来对现在的引导。所谓“合目的性”,意指人的活动总是由人的目的支配:人的主观意图、动机和理想渗透在人的行动中,成为引导和规范人的行为的活动目标,然后通过实践活动把这种目的和理想变成现实。
由于这种目的性的参与,使得发展成为一个由“应然性”所决定的“从理想存在”向“现实存在”的转化过程。由于这种目的性和理想性对人的活动的参与,使得人对自己的未来有着一种自觉的选择性和能动的创造性,并由此使得人的发展过程与自然物质的运动过程区别开来。“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17]一句话,人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和主体。以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为基础,当代“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和确立,充分体现了重视“人”作为历史主体和创造者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核心思想。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18]
所以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确立,又从历史观上解决了“依靠谁发展”的发展主体问题。发展的主体,也就是发展的承担者和推动者。“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确立,为我们的发展明确和提供了最为广大和最为强劲的主体推动力———人民群众:发展必须相信和依靠人民,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由此可见,当代“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从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历史观那里获得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深刻历史哲学基础。
三、社会与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社会观为科学发展观提供了社会哲学基础
与对“历史”本质的理解相联系,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之前,人们对“社会”本质的理解也存在“自然化”和“精神化”两种观点。社会的“自然化”把社会与自然完全等同起来,认为自然是理解社会的最直接的参照和原型,从自然物质存在的性质和存在方式类推出社会的全部特性。社会的“自然化”强调社会与2 第12期新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自然的齐一性,由此造成的后果是社会失去了其特有的“属人”性质,社会成了一个与自然界一样受机械因果规律支配的领域,其中没有人的自由和价值。其实质实际上就是马克思指出的“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19]。
受这种“社会观”支配,所谓“社会发展”就是一个机械因果决定的、与自然物质运动无异的运转过程。社会的“精神化”把社会与精神完全等同起来,认为精神是理解社会的最直接的参照和原型,从精神自身的性质和存在方式类推出社会的全部特性。社会“精神化”强调精神是社会的主体和发展的动力,它比“自然化”的社会观具有一定的能动性。但这种精神化的社会观,其实质仍然是马克思指出的“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了自然的精神”[20]。
社会实际上成了一种“无人身的理性”(马克思语),所以它本质上仍然是脱离人、敌视人的。受这种“社会观”支配,社会发展在实质上只能是“精神”的自我运动、自我对置和自我演变过程。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视野中,社会的真正内涵既不是“脱离了人的自然”,也不是“脱离了自然的精神”,而是“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21]。这即是说,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那里,社会本质上是“属人的”,是人的社会。对此,马克思还专门强调了自己“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就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22]。
在这一意义上,离开了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无所谓社会。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看来,社会的“属人本性”,首先表现为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23]其次,社会的“属人本性”更深刻地蕴含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中:“社会本身,即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即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本身”,“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24]由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在马克思那里,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又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那里,社会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统一的社会,是一个完整的、全面发展的“有机体”;“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25]这也正是马克思社会观的本质所在。按照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对社会“有机体”的理解,社会发展决不是单一的生产力进步,也不是简单的人的进化,更不是抽象的精神变迁,而是“人—自然—社会”这一有机体的全面、协调发展。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我们既要善待自然,又要善待他人。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理想就是建立一个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共产主义。[26]而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27]也即真正实现了“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强调:“人的生产是全面的……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28]以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社会观为基础,当代“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和确立,又充分体现了重视以“人—自然—社会”协调统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进步为社会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向的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29]所以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确立,又从社会观上解决了“怎样发展”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向问题。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向是发展观发展途径的具体展开。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我们能否正确处理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人—自然—社会”有机统一的“社会有机体”观点,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并为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为基本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深刻的社会哲学基础。
【参考文献】
[1][3][6][7][9][10][13][22][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18,35,9,266,443,31,18,27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37.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70.[5]高清海哲学文存(第2卷)[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88.
[8][27][2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3,77,53-54.[11][18][29]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5、37,15,28,16.
[12][14][19][20][21][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64,118-119,177,177,177,208.
[15][2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3,79.
[16]贺来.“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的哲学前提[J].哲学研究,2005,(1).
[1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09,410注(89).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66.
(责任编辑:贺永泉)
原文载《兰州学刊》2008年12期,录入编辑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