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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环境美的最高追求
   

内容摘要:环境作为人的家,从本质上来看,它是生活的。它是人的生活的场所,人的生活动力之源,也是人的生活享受对象。生活第一,应是城市建设的第一要义。从生活来说,环境美可以分成宜居、利居和乐居三个层次,宜居重在生存,利居重在发展,而乐居重文化品位、重城市魅力、重生活品质、重情感归依。它的实质是幸福感。建设乐居城区是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具体体现,是环境保护与环境优化相统一的具体体现,它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要求,是我国城市化的建设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环境、乐居、中国城市化

    作者:陈望衡,湖南邵阳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美学研究,有《当代美学原理》《中国古典美学史》《环境美学》等。

环境我们通常分为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在更多的情况下,表现为综合的,即环境中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文因素。所有的环境均建立在地球上,因此,自然因素是基础,但凡有人生存在的地方,均有人的文明存在,甚至连这片土地的自然也不同程度地人化了,因此,人文是环境中的主宰。如果用人来做比喻,自然是环境之体,文明是环境之魂。

人虽然不能改变自然,却能按自己的需要去选择自然环境,而且按照自己需要去建设环境。人的这种主体性,无疑地突出人对环境的责任。环境既然是人选择并建设的,那么选择并建设得怎么样,人要负绝对的责任。

这里,有必要区分被经常混淆的两个不同的意义的概念:资源与环境。资源与环境可以是同一个东西,也可以不是一个东西。它们共同之处就是都是对人的肯定。但是,资源与人的关系是对立的,表现为人对资源的掠夺;环境与人的关系则是统一的,表现为人对环境的依赖和环境对人的支持,用通俗的话来说,环境是人的家。人与资源的关系,我们说是“生产”;人与环境的关系,我们称之为“生活”。

   从人本主义的立场来看,环境是人的环境,是人的家。但是,环境绝不只是属于人的,它还属于其他生物。因此,环境不只是对人的肯定,也是对其他生物的肯定。对人的肯定与对其他生物的肯定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对人的肯定要落实到个体上去,就是说,人的生命不只是类的生命是可贵的,而且其中任何个体的生命都是可贵的,而对生物的肯定目前只是落实到物种。这种将环境不只是看成是人的家也看成是其他物种的家的观点,取的是生本主义与生态主义相统一的立场。这种立场正是环境美学要取的立场。

作为人的家,环境的首要功能是作为物的因素参与人的生活。人的生活,主要由两种因素构成,一是人的因素,即灵肉相统一的活着的人,另是物的因素,具体来说,它展现为四个方面。人的生活的场所,人的生活动力之源,人的身心归属,人的生活享受对象。这四个方面均包含在物质精神两个方面。也就是说,环境对人的肯定,既是物质上的肯定,也是精神上的肯定。

从生活着眼看城市,对于城市的景观有不同的标准。从旅游者的身份,对于景观的要求,是奇异。但从生活着眼,则是亲和。一片草地、一丛鲜花、几棵树木,只要是亲人、可人,如诗如画,就足以让人陶醉了。

生活,在环境中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生活第一,这应是城市建设的第一要义。就总体来说,城市生活要讲究方便,舒服,随意,当然,也要讲究秩序、文明、优雅。这里,特别要提出城市的包容性。城市是属于各色人等的,中产阶级要在这里生活,平民百姓甚至乞丐也要在这里小活。不能要求城市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城市要讲卫生,但不一定要那样讲究整齐;城市要讲市容,但不一定那样讲美观;城市要讲究文明,但不一定要那样讲优雅;城市要讲秩序,但不一定要那样讲一律。

环境作为人的家,它的基本功能为对人的生活的肯定,生活可以换成另一个词——“居”,于是,我们可以将环境的生活品质分成三个层次:

(一)宜居:宜居就适宜人的居住,适宜,主要体现为三点:1、身体健康有足够的保证,它主要指没有严重污染,没有严重的放射性元素,没有严重并且频繁的地质灾害;2、人身安全有足够的保证。这主要指社会治安状况良好。3、生活比较地方便。宜居,总起来说,主要是关系人的肉体生命的保存的。它有生态方面的要求,但要求不是太高;它有社会方面的要求,但要求也不是太高。可以说,宜居是人对环境的最为基本的要求。

(二)利居:利居就是利于人的居住。它是在宜居的基础上的进一步的要求,如果说宜居宜在生存,利居则利在发展。发展是一个含义很宽的概念,有诸多的方面: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教育的,等等。按说,发展应是全面地且进一步的满足人的要求,但在目前,人们更多地重在物质上的发展,将发展理解为经济上的发展,具体来说就是GDP。邓小平说的发展为硬道理,经常为人们理解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

(三)乐居:乐居,按说也可以放到利居中去,它是也是一种发展,强调环境在精神方面对人的价值与意义。我在《环境美学》一书中,将乐居的要求概括为五个方面:第一,景观优美;第二,历史底蕴深厚;第三,个性特色鲜明;第四,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第五,能满足居住者的情感需求[[1]]

宜居、利居和乐居三者中,宜居是基础,利居与乐居均建立在它的基础之上。利居可以为乐居提供一定的基础,但是,二者并不存在正比例的关系,就是说,并非越是利居的城市越能让人乐居,具体来说,并非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就是乐居的城市。经济不是很发达,只要小康甚到温饱,也就是说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居民也可以实现乐居。利居与乐居的关系有点类似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虽然精神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却不是物质越发达,精神也越发达。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存在着不平衡的关系。

概括起来,宜居,重在生存,将生态摆在首位;利居,重在事业,将物质利益摆在首位;乐居,重在享受,将精神追求摆在首位。

乐居与宜居、利居二者比较,主要有这样四点不同:

第一,               乐居重在城市的文化品位。

文化需求是人的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居住的环境其文化品位高于不高,主要看它的文明程度。这里有属于历史方面的,也有属于现实方面的,有属于城市硬件方面的,也有属于城市软件方面的,有属于政府管理层面的,也有属于市民素质方面的。它是一个综合的考量。

德国有一座小城,名魏玛。它是原魏玛公国的所在地,德国大文豪歌德在这公国做过枢密大臣,德国另一大豪席勒也在这里住过。另外,现代主义设计的发源地包豪斯学校也在这里。魏玛现在完整地保留了歌德、席勒的旧居、包豪斯学校旧校舍。此地的房子全是旧的,但修整得极为美观,所有路面全是用小方石铺就的。这里虽然也有一些现代建筑,但不怪异,与古典建筑相亲,这座城市显示出的文化品位之高,让我这位东方访客赞叹不已。

利居一般侧重于经济,而乐居侧重于文化。利居追求GDP,乐居则追求文化品位。

这里,我觉得要强调二点:文化有雅文化,也有俗文化;有历史文化,也有现实文化;有物质文化,也有精神文化;有科技文化,也有人文文化。这些均需要有所追求。

一、雅俗并存,爱俗但需尊雅。文化有雅俗之别,就个人来说,对文化的喜好不能求得一致。一个社会,也许更多的人喜欢俗文化,只有小部分喜欢雅文化,但是,这个社会须尊重雅文化。如果一个社会其主流倾向是媚俗、恋俗、崇俗,雅文化没有地位,得不到尊重,那这个社会的文化品位就成问题了。

二、古今并存,重今但须尊古。文化分古今,人们生活在现实文化中,不能不重今,但是,须知,就人来说,它的本质中就包含有历史感,人是这个地球上唯一有历史感的生物,因此,所有人类的的创造均为继往开来。尊重历史,珍惜历史,是人的社会本性之一。一座城市其历史底蕴是不是深厚,历史遗存是不是丰富,市民们对城市历史、历史遗存是不是珍惜,是衡量这个社会文化品位高低的重要标尺。

城市都有它的历史,这些历史文化是城市最为宝贵的财富,城市的历史文化不只是通过文献档案留存,还有建筑物或别的物质作为它的遗存。这些物质性的遗存是城市重要魅力所在。城市的改造要注意有选择地保留这些遗存,在某些情况下,新的建筑要为它让路。一座城市如果有比较多而且比较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这座城市就成为历史文化名城。它独特的魅力远非那些现代化程度很高但历史很短的城市可比。

现今城市的建设中普遍遇到的问题是城市历史遗存的保护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矛盾。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在相关的文章中均表示过自己的观点,概括起来,就是五个“优于”: 一、地面遗存优于文字记载;二、原汁原味保存优于修复重建;三、原地修复优于异地修复;四、原样修复优于异样重建;五、真古修复优于仿古兴建。

在历史遗存保护方面,意大利的罗马为全世界做出榜样。罗马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这座城市几乎保留了各个历史时期的遗存,有些完好无损,有些则是废墟。这些历史遗存与现代化的建筑杂陈在一起,构成一种对话的关系,充分展现意大利人民如何从远古走向现在。一座罗马城几乎就是半个欧洲历史的缩影。因为有各个时代的历史遗存在,时间的迭变转变成空间的并存。历时性转化成共时性。这种历史遗存极具精神张力,它既让人的视觉为眼前的景观而震憾,又让人将思绪引向遥远的古代,幻化出一片真实的历史场景,在经过一番身历其境、心入其中的情感搏杀之后,又将目光引向未来。所以,凭借历史遗存,现代的人们实际上是在进行着一场古代与现代与未来的对话。这样的城市就是一本极为生动、极为形象也极为深刻的历史书。没有悠久的历史的城市是浅薄的,有悠久历史却没有丰富的历史遗存的城市是让人遗憾的。

三、科文并进,重科优文。文化分类很多,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法。从科技与人文并提来说,有科技文化,也有人文文化。科技文化比较多地联系着物质文明,人文文化比较多地联系着精神文明。这两种文化均有物质载体,像科技文化较多地体现为工厂、实验室、市政设施等,而人文文化则一般体现为学校、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等。无疑,城市建设要重视科技文化,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水准,但是与此同时,却不要忽视人文文化。而且在科技文化达到一定水准时,更要优待人文文化。其实,真正体现人类文明最高成就的也许不是科技,而是人文。

第二,乐居重生活质量。生活质量如何看?笔者认为试提出如下四个观点:

(一)生活质量既在物质,又在精神,更在精神;(二)生活质量既在实惠,又在品位,更在品位;(三)生活质量既有标准,又无标准,更在感受;(四)生活质量既在大众,又在个体,更在个体。

这四个“更在”中,“更在精神”是最重要的。人的生活可以分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两个方面。物质生活是基础,它不仅是人活着的保证,而且也是人有质量地活着的保证。所以,重视经济发展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物质与精神从来不存在脱勾的情况,只有或轻或重的不平衡发展和轻重恰当的均衡发展两种情况。

在基本的生存问题没有解决,无疑要将重点放在经济发展上,即使在进入小康之后,也不能不重视经济发展,因为还要为提高生活质量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即使在生存问题没有解决之时,也要注意人们在精神上的需求,因为人毕竟不是动物,是灵与肉的统一体。然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具体来说,温饱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之后,人们的精神需求顿时就显得特别突出了。

精神需求实质是文化需求。文化需求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需求者的文化修养。需求是需求者的需求,任何文化需求均以需求者具有相关的文化修养为前提。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再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如果一座城市想提高自己的文化品位,成为乐居的城市,市民的文化素质、文化修养的教育不能不摆在议事日程上来。

二、城市所能提供的精神产品,这产品是否丰富,是否高雅,关系也极大。近几年不少城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的建设,重视各种文化活动的开展,说明已经在注重城市的生活质量了。

在这里,我必须纠正一个用了多年的口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个口号过去曾经发生过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来看,这个口号应倒过来:“经济搭台,文化唱戏。”因为,文化,这里主要指精神文化,才是人们高品位生活的体现。

谈到生活质量,还必须提出,对个人自由的尊重。人分为群体与个体。尊重人,不能仅停留在人类上,也不能只停留在人的群体上,应达到人的个体上。先进的社会应该让个体享受充分的自由,乐居的城市应该让所有的市民都有适合自己的快乐空间。

生活,究其实是个体的生活。而个体由于种种原因,其生活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别。乐居的社会当然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有序的社会,但各种法制和社会规章的制定,为的是让更多人有自己生活的自由,有属于自己的快乐。所以,法制和社会上各种规章不仅不会与个体的自由构成冲突,反而成为实现个体自由的保障。一个社会其乐居程度如何,必须体现在个体自由质量和实现程度上。

第三,乐居重情感依恋。情感是人性中最为深层的部分,是人的行动的重要动力。人的一切活动均不同程度地染上情感,渗入情感。人的情感是丰富的:按内涵,有亲情、恋情,友情,乡情,山水之情……按性质,有喜,有怒,有乐,有悲……

人的情感力量是很大的,它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超越理性而成为决定行动的首要心理因素。

人对于环境是有情感的,是那种类型的情感,是那种调质的情感,就看他与环境的关系了。乐居的环境,那情感基调应是亲情或类似亲情。这种情感不应是肤浅的,而应是深沉的;不应是短暂的,而应是绵长的;不应是单薄的,而应是丰富的。它的调质可能五味杂陈,有喜有悲,有苦有乐,但主调应该是让人温馨的,依恋的,可以经久回味的。

虽然情感是个人的,我们不能让所有的人都爱上这座城市,但我们应该让更多地人爱上这座城市。

第四、乐居重城市魅力。魅力是审美的极致,魅力的构成是多元的,它具有极大的创造性,而不可模仿。魅力重特色,重个性。城市的个性特色是通过多种因素实现的,包括它的建筑、它的文化、它的历史、它的习俗等等。人们喜欢生活在一个有个性的城市里,只有个性才有魅力。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城市的个性不等于特殊性,更不能等同于怪异性。有些城市专意寻找本地一些不文明的陋习,希望以此作为城市的个性。还有些城市建设者希望人为地制造个性,这种人为制造的个性与这个城市其实没有历史的渊源。这种硬贴上去的所谓个性是不会有生命力的。

魅力是一种力,这种力,这种力不仅作用于人的理智,更作用于人的情感。它能让人紧紧地被吸引住,为它着迷。对于人来说,也许着迷只是一时,而对一座城市来说,对它的着迷却是长久的,深沉的。为什么对一座城市如此地眷恋?必有道理在,所以它虽然表现为一种情感力,却不是没有原因可寻的。

作为一座城市的建设者、管理者,如何让这座城市具有魅力,是不能不摆在首要位置来考虑的。城市的魅力的形成,虽然有传统的因素,却也是当代城市建设者共同创造的结果。

乐居的本质是居民的幸福感

幸福,按汉语词典的解释:“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这个解释我认为是比较到位的,它没有强调财富,没有强调权位,没有强调名声,也没有强调儿孙满堂,它强调两点:一、心情舒畅,二、心情舒畅的对象是“境遇和生活”。 “境遇和生活”也就是我们说的环境。心情是一种心理,虽然它有现实的基础,不是凭空而来的,但是,它表现的却是一种心理感受。所以,很多人将幸福理解为幸福感。其实,幸福是实实在在的一种生活,决不只是一种感觉。

评价幸福感有一个座标轴,分纵轴和横轴。纵轴是物质性的满足,横轴是精神性的满足。它是物质上的满足与精神上满足的统一。这两者是如何统一的?其实还有一个人生观的问题,所以,这座标其实不只是纵横两轴,还有第三轴,为斜轴,它是人生观。不同的人对人生有不同的观点,对物质和精神有不同的需求,因而也就极大地影响到他对幸福的感受。

就一座城市来说,它为市民提供纵横两轴。一是物质的,这主要是指城市在满足人的物质需求方面的状况:这包括由自然提供的诸如天气、植被等自然状况,也包括由社会提供的诸如收入、生活资料供应、交通、治安等状况。另一是精神的,它主要指由社会提供的文明状况,包括城市的景观系数、文化生活、人际关系等等。市民是各种各样的,他们的人生观参与幸福指数的建构。由于市民的文明素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这座城市培养的,因此,市民的人生观在相当程度上也受到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状况的影响。这样说来,市民对城市幸福指数的建构仍然有一定的客观性。

从哲学上来看,幸福虽然其基础在物质其本质却在精神。所以,当一定的物质基础满足之后社会提供的精神产品如何,就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幸福指数。

从这个意义上讲,乐居城市的建造其本质乃是一种精神文明创造。与一般的精神文明创造不同的的是,乐居重乐,重情感性,也就是重审美性。众所周知,美学实际上乃是情感哲学。自然人生重“谋生”,道德人生重“荣生”,审美的人生重“乐生”[[2]]。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提出城市建设必须以美学为主导。主导的不只是城市的硬件诸如城市布局、建筑工程等建设,还有城市的软件诸如城市管理等建设。

城市美的根本标尺是市民有幸福感。

乐居城市的建设提出不是标新立异,它是有现实根据的,也是必要的:

第一,它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的具体具体体现。上面我谈到,宜居和利居均侧重于物质文明,侧重于经济,直白一点说,侧重于让老百姓都富起来,但是,乐居就不只是这样了,它不仅要求物质文明得到发展,而且要求精神文明也得到发展。老百姓不仅口袋要有钱,而且头脑里要有文化。整个社会不只是要富裕,而且还要文明。这就是邓小平同志说的两手都要抓,两手均要硬。

第二,它是环境保护与环境美化相统一的具体体现。我们一直很强调环境保护,但不怎么强调环境美化,其实,环境保护与环境美化是应该统一起来的。这不仅是生活质量提高的需要,也是环境保护的需要,没有美化意识的保护往往是消极保护,而且有可能造成新的环境破坏。

第三,它是日益富裕起来的人民对环境的新的追求。当人民还很穷的时候,这考虑的主要是赚钱,是温饱,随着温饱问题的初步解决,人们对生活的要求更多地放在精神上了,对于环境,它就不满足于宜居和利居,而要追求乐居了。

工业社会以来,城市以高功能、高利益而为人们所向往,所以城市向来被称作为“冒险家的乐园”。城市的这一性质在现在虽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城市的功能逐渐由纯功能性转变为生活性。城市,不仅要让理想家实现它的梦想,而且要让广大的人民生活得更幸福。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道出了城市发展的方向。什么叫“生活更美好”,我认为,就是“乐居”。

第四,它也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方向。城市化怎样化?是将乡村全部转变成城市?我认为,不是。如果根据“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意思,城市化的实际不在建多少像城市一样的高楼,而是让乡村的生活像城市一样美好。现在的问题是,城市实际上也没有让生活更美好,那么城市缺什么呢?缺乐居。乐居为什么缺?其中缺自然,缺生态,缺亲和的人际关系。而这,农村要较城市优越,然而,农村,至少现在的中国农村,比城市落后得多,农村主要是缺文明。如果,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能吸收农村的优点,拥有更多的自然,有更好的生态,而农村能向城市学习,有城市那样优越的生活设施,农民的生活习惯能像城市人一样的文明,那么,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变得更美好。因此,城市化实际上城市与农村的双向化。这种双向化是双向的优化。即城市取农村的自然亲和性,农村取城市的现代文明性。而乐居就是城市化的最高的追求。乐居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要求,是我国城市化的必然趋势。

 

【注释】



[[1]] 参见拙著:《环境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2-122页。

[[2]] 参见拙著:《当代美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发表于《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11年第1  录入编辑: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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