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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的生成——论环境美的本体
   

 “景观”(landscape)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圣经》被用来描述所罗门王子的神殿独有的神秘气氛。该词在德语和法语中都含有风景、景观的意义。1985年,美国学者海默·菲力普(Hamerton Philip)给出了景观的现代用法,即特定地点所能看到的全部地表。[[1]] 这一定义显然偏于地理学意义,美国的另一学者莱涅·俄林(Laurie D.Olin)对景观则做出另一种定义:“景观是一个地区的结构,对组成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基本要素进行布局,如影响我们生活和社区环境的基本要素和地形、水和植物、建筑的布局和相互关系。”[[2]] 这些定义多侧重于自然科学,而在笔者看来,景观应是一个美学范畴。

“景观”作为环境美的存在方式,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构成:一是“景”,它指客观存在的各种可以感知的物质因素,二是“观”,它指审美主体感受风景时种种主观心理因素。这些心理因素与作为对象的种种物质因素相互认同,从而使本为物质性的景物成为主观心理与客观景物相统一的景观。环境之美美在景观,景观是环境美的存在方式,也是环境美的本体。

本体是生成的,本体的生成离不开主体的诠释。“道”是中国哲学所认为的宇宙本体。然而“道”并不是客观的实体性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它决定于悟道者对它的理解与阐发。这就是说,悟道者一方面认定道是客观世界固有的存在,另一方面又认为,道本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我们看见的或听见的只是道的显现,或者说道之体,道之本并不是道本身。如果将本体分成“本”与“体”两个方面,那么,“本”指事物本身,即事物的内在本质,而“体”则是本的的外在显现。两者的结合则为本体。虽然在理论上,“本”与“体”是两个不同概念,但在实际上,“本”与“体”是不能分开的。本体,究其实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美学中讲的审美本体也是这样,审美本体是既包含美之为美的实质又揭示出美之为美之所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讲美之本体为情象,情为美之本,而美却需体现为一定的象,这象只能是情象。不同的美有不同的本体,艺术美是艺术家的审美创造的产物,它存在于艺术家运用一定的物质媒介所创造的艺术形象之中,我们将它称之为“艺象”;而环境美它只能存在于欣赏者对其周围环境所做的情感创造之中,这种创造的成果我们将它叫着“景观”。欣赏者的情感创造,也可以归属于诠释。

诠释,我们通常看作理性的,被确定为认知意义上的对事物知识意蕴的理解去阐发,其实,诠释也可以看成是情感性的,审美主体对事物的审美感受、审美体悟都可以看成是诠释——审美诠释。美学理论中有一种名之为接受美学的理论,强调接受主体对事物审美意蕴的诠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审美情象的性质。这种美学理论当然也可以用来认识环境美。

环境美的生成分为两个层次,首先当然是环境的创造,这是自然的力量与人的力量共同作用的产物,前一种作用我们将它表述为自然创化,后一种作用我们将它表述为自然人化。一定的环境形成后,它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存在,既是人的生活场所,也是人的审美对象。人们以各种不同的性质的作用参与着环境的再创造,环境也以不同的身份实现着对人的价值,成为人的又一体。在人只是以生活的态度对待环境,将环境看成对自己的工具,这环境其实是谈不上美不美而只能谈利与不利的。生活的态度是常规的生存方式,而在常规的生存方式下,审美价值通常是潜在的。我们将事物转化成审美对象的可能性称之为审美潜能。[[3]] 只有当人将功利暂时悬置起来,仅以观赏的态度来对待环境时,环境的审美价值才得以凸显出来。这个时候,主体才能称之为审美主体,客体才能称之为审美的对象。审美的过程是主体与客体的双向交流的过程,审美主体通过感官将自己心理加之于客观景物,而客观景物将自己形象及其意蕴作用于审美主体,两者在碰撞中实现了统一,于是具有审美意义的景观产生了。景观作为客观与主观的统一物,它的性质迥然不同于客观存在的景物。景物是物,是没有灵魂的,而景观作为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物,是有灵魂的。

环境美从其最后实现的层面上来说,美在景观。

景观的生成,如果溯其源,它的生成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自然的创化与自然的人化与创造的环境。这个环境中具有审美的潜能。这些潜能寄寓在环境构成的一切因素中,其主要因素有: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科技因素。

首先是自然因素。自然因素在不同的环境类型中的所占的地位是不同的。在自然环境,自然因素占绝对优势,在人文环境中,自然因素占的地位就不那么突出了。但不管是哪种环境,自然因素占的地位都是重要的。长沙岳麓山有一名刹——麓山寺,此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代,而最能体现此寺历史悠久的不是寺庙的建筑(原建筑早毁),也不是寺庙中的任何设施(原设施荡然无存),而是门前的两棵千年罗汉松,据说它就植于汉代。

自然因素的内容极为丰富,大致可以分为四个系列:地貌系列:山体、峰峦、土地、平原、石头、沙漠等;水面系列:河流、溪涧、池、湖、海、冰霜、雨雪等;植物系列:树木、花卉、草地等;动物系列:飞鸟、走兽、昆虫等;天象系列:日、月、星、云、霞、虹等;气象系列:阴、晴、风、雨、雪等。

这些系列的组合构成自然风景,大自然具有极其伟大、神奇的造形能力,不论是形体的组合、色彩的组合,还是动静的组合、层次组合都达到极其完善的程度,为景观的实现提供最好的客观基础。山与云的组合可以作为佳例。云与山不仅在色彩上相互彰显,而且其动静的组合也达相互映衬之妙。山是静的,云是动的。因云,山往往见出动势;因山,云又常常显现静态。四时云气不同,四时的山色也不一样,因而山与云的组合千奇百态,蔚成大观。北宋大画家郭熙说:“山无烟云,如春无花草。山无云则不秀,无水则不媚,无道路则不活,无林木则不生,无深远则浅,无平远则近,无高远则下。”[[4]]

就景观意义上来说,自然诸多因素中,树林最为重要。大凡有大片的森林之处,景观必美。次之为草地。在沙漠中行走,远远看见一片树林,那怕只是矮小的灌木、浅浅的草地,也让人们心情为之一爽。有树林有草地的地方,必然有动物在栖息、在生存,必然充满着生机。在美的一般性质中,生机是最为重要的。黑格尔强调自然美美在生命。关于美在生命,我们可以分为四个层面去理解:(一)实在的生命、(二)生命存在的条件、(三)生命的意味、(四)生命的象征。实在的生命指的是具有生命活力的有机物,这其中,最常见、最普遍、最具审美价值的,无疑是树林。关于生命存在的条件,最为重要的是空气和水。所有的生命都要呼吸,因此新鲜清洁的空气对于生命的存在与延续来说,十分重要。由于空气不具视觉性,在审美的意义上,它不如水。水是生命之源,没有水就没有生命。而且水的审美效应极为强烈,不论是浩荡的江河,还是涓涓溪流;也不论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还是奔泻而下的飞瀑,水的任何一种形态那怕是固体形态——冰雪,都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中国的风水理论中,水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风水之本在水。郭璞《葬经》云:“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

客观因素之二为人文因素,人文因素指人造景观。人所创造的一切都有可能变成景观。人文因素内容也很丰富,大致也可分成四个系列:建筑系列;生产成果系列; 艺术作品系列;人物活动系列等。

在以上诸多人文因素中,建筑显得特别突出。建筑凝聚着这个地区人们的民族风尚、艺术才华、历史底蕴、宗教特色。环境美的欣赏相当一部分属于建筑的欣赏,与之相关,人类在创造自己的生活同时也创造自己的环境时,也都把建筑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尽善尽美地展示自己的才华与文化理念。在欧洲,最重要的建筑是基督教、天主教的教堂,它是欧洲人文环境的主要标志。欧洲教堂的建筑极为精美,每一个细节处理都独具匠心,且都与宗教文化相关,比如教堂的窗户,都装饰着彩色玻璃,营造出迷幻神秘的气氛;教堂的尖顶,一无例外地刻意追求高耸,从视觉效果上引领人的灵魂升向天国。中国的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世俗人生,就是宗教建筑也都透出红尘的温馨。

建筑是静态的,人物活动是动态的。两者结合,最能见出人文环境的特色。欧洲的广场一般在市议会前面,市民们喜欢在这里集聚,议论国家政治。从某种意义上说,欧洲的民主政治就孕育于广场。在中国最能见出中国文化特色的人物活动场所是祠堂,是孔庙。祠堂体现出家族的威严,孔庙见出儒家礼乐文化的尊贵。在当代,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与平民化。因而人物活动场所依功能而显示不同的特色,再也没有轴心与边缘的区别。我们需要从人的不同生活方式出发,欣赏不同人文环境的美。学校之不同于商场,尽管它们都是人聚集散地场所,对于学校来说,我们更看重环境的清雅、秩序井然,建筑的品位;而对于商场,我们则只需要停车、购物方便、商场内明亮、宽敞、货物丰富,陈列整齐,一般来说,我们不太看重商店外观的品位。在西方许多大商场其外观其实是很朴素的,然而它充分满足了人们购物的需求,也满足了人们对于此种环境特殊的审美需求。

客观因素之三是科技因素。从逻辑来说,科技因素是不能与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并列的,科技因素就体现在以上两种因素之中。自然因素本身并不含有科技因素,但人们对自然因素的认识、运用就涉及到科技发展的水平。治理环境污染,使天变蓝,水变清,山变绿,空气变清新,离不开高科技。进过人加工过的自然环境中实际上已经存在着科技的因素。当然,对于自然环境来说,科技的作用不只是治理已经污染的自然环境,它还有效地保护着没有受到污染的自然环境。如果说,科技因素在自然环境中的体现主要为间接的,隐晦的话,它在人文因素中的体现则大多是直接的,明显的。事实上,科技武装着人们的一切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它实际上构成人文因素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分。

景观构成客体三要素中,自然要素是第一位的。清醒地认识这一点十分重要。关于环境,我们通常分成自然环境、城市环境、农村环境三大类。自然环境中,自然因素最多,它是人类的最大的财富。有些自然因素具有不可再生性,尤其珍贵。农村环境包括农田、牧场、养殖场,拥有比较多的自然因素,但是其中大部分自然因素,不是原生态的,而是人工仿造的。而城市,由于人口聚集,功能众多,需要建造更多的楼房、街道、广场,因而将大片的树林、草地、湖泊毁掉。这样,城市环境中的自然因素最少。人与自然的天然联系被中断了。充足的事实证明,这样的城市是不适宜人居住的。现在的城市建设者已认识到了这一点,将自然纳入城市,建设山水园林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方向。

景观生成的第二个层次是审美主体对环境中的景物在心理层面上的再创造。这种再创造,我们可以将它称着审美诠释。

对景物的审美诠释在形式上一般体现为选景、框景、彰景三个环节。景物是没有意识的,不会藏拙,也不会自觉地显美。它与风景画不同。风景画经过了画家的审美处理,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形象本就是美的。而环境则不是这样,即使是审美潜能很高的风景,也不是从什么角度去看,都能感受到美的。即使从任何一个角度去看都可以让人产生美感,也还有一个审美选择的问题,不同的选择,其感受到的美质与量都有区别。罗丹说,大自然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发现就是选择。

审美的角度选择好了,景物选择好了,自然地就有一个框景问题,框景就是将最具有审美价值的景观框入审美视野,而将有碍于景观形成的其他景物忽略。这种情况类同于摄影。虽然环境审美中的框景通常是潜意识的,不自觉的,但它实际上是存在的。环境没有边界,但景观必然有边界。

框景只是将景观锁定在一个相对可以感受的范围内,并没有确定欣赏的重点,而彰景则必须将自己的审美注意集中在某一最感兴趣的景物中,这种凝聚审美注意的景观的产生即为彰景。选景、框景和彰景都是审美主体能动性的体现,在环境审美中,审美主体的能动性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即使是有相对审美定评的景观,对于不同的审美者,或者同一审美者在不同的审美情状下,都会有不同的审美感受。

为欣赏者最感兴趣的景观,是景观本质所在地,作为本质的感性显现,它相当于诗歌中的诗眼,是景观中的精神灵魂。景观中“诗眼”,既有大众认同的,也有审美主体独自认同的。不管哪种情况,它都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景观的审美开显。

景观的审美开显,就主体的审美诠释而言,主要是通过五种方式:艺术参照,道德隐喻,哲理遐思,心境涂染,宗教政治等意识形态的影响等。

第一,艺术参照。景观的创造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运用艺术意象作为参照物。换句话,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艺术意象的构成法则在选景、框景和彰景。所以一定的艺术修养对于环境审美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以艺术意象作为参照来欣赏环境,主要有四种方式:绘画效应,雕塑效应,音乐效应,诗歌效应。这四种方式,意思是将环境当作绘画、雕塑、音乐、诗歌来欣赏。自然能够这样做的人,必须有相应的艺术修养,艺术修养的高低与特殊性也相应地影响到景观的构成。

在以上说的四种艺术效应中,绘画效应是最一般的欣赏模式。我们通常说的“江山如画”就是按照画的模式来看山水了。虽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画家,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具有一定的欣赏绘画的能力,其原因是绘画欣赏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心理力是对色彩感知能力,而色彩感是最为一般的感知。相比较而言,音乐效应与诗歌效应是较高层次的心理感知。在对环境的感知中领会到音乐的韵味,那是需要相当的音乐修养的。中国著名的乐曲《空山鸟语》《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它们能让人在欣赏时能想象出如乐题的自然景观来,同样,在实际的自然景观的欣赏中,也能让人特别是让音乐家萌发出与之相通的音乐旋律来。如同画家将自然景观看成幅画一样,音乐家将自然山水看成一曲音乐。诗歌在所有的艺术样式中,是理性较多的一种,能在环境欣赏中激发诗情甚至做出诗来,欣赏者必定是诗人或者是诗歌的爱好者。英国著名的大学城——康桥,在中国著名诗人徐志摩的眼心中,荡漾的是诗情,他的名诗《再别康桥》描绘的是他眼中的康桥景观,那景观当然全诗化了。

第二,道德比喻。从道德的立场欣赏自然山水是中国的审美传统,号称“比德”。早在先秦,孔子就有“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等说法。中国古典美学“比德”的审美观念,不仅影响到绘画,也影响到景观的创造。比如,某所宅院,屋前屋后,掩映着苍松翠竹,不须见上主人,凭这景观,就能感受到主人的襟怀气度了。

第三,哲理遐思。影响到景观创造的主体因素不只是艺术观念和道德观念,还有哲学观念。哲学作为宇宙、人生规律的最高概括,当然是贯通在自然社会之中的。自然界的种种现象包括它的变化,都与社会人生暗合。因而,从山水悟道,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南北朝时的画家宗炳说“澄怀味像”,又说:“澄怀观道”。哲理不都是说出来的,在环境的欣赏中的领悟的哲理许多不能用语言来表述。陶渊明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环境中有所感悟但难已表达,“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这种对环境欣赏已经超出了艺术模式,而进入形而上层次。当环境欣赏达到艺术模式与哲学模式浑为一体的境地时,那景观就进进入了境界。境界是美的最高层次。

第三,心境涂染。心境对景观的影响,实质是情感或情绪对景观的影响。人非常容易将自己的心绪带到景观之中,且多为自发性。刘勰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5]] 心绪对景观的影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下的情绪。这种情绪来得快,也去得快。它具有偶发性,不稳定性。另一种是心境。心境是主体一段时间的情绪状态。这种状态,给他所面对的景观打上主观色彩,这种主观色彩有时是这样强烈,以致于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事物相对比较客观的主观映像。如果主体是诗人,或许会写出特别好的诗句来,如果不是思家过甚,杜甫哪能吟出“月是故乡明”这样的佳句?李白不是愁得无法排解,怎么会突然冒出“抽刀断水水更流”的想象?

第四,经济、宗教、政治等意识形态的影响。除了上面说的主体的因素影响到景观的生成外,还有经济的、政治的、宗教等多种意识形态也参与景观的创造。这中间宗教的心理对景观的创造所起的作用尤其突出。禅宗的“灯录”云:“问:如何是和尚利人处?师曰:一雨普滋,千山秀色。”[[6]]  这“一雨普滋,千山秀色”的风景,在禅僧的眼中自然是另一种景观,与常人的理解有异。读毛泽的东的诗词,我们发现,他习惯于用政治家的眼光看这个世界,进入他视野的自然景观具有相当浓郁的政治色彩。难怪解读毛泽东的诗词,不能不联系他写作时的时局,联系他的政治理念。这样一种观赏风景,当然是比较特殊的,一般的人不会这样。不过,时局相当地影响人们的生活,影响人们的心情,自然也就影响到景观。俞平伯先生1924年在北京写的《陶然亭的雪》。那心绪就有些落寞,有些孤寂,有些伤感,那雪景就难免就有些怪怪的:“我们下了车,踏着雪,穿粉房琉璃街而南,眩眼的雪光愈白,栉比的人家渐寥落了。不久就远远望见清旷莹明的原野,这正是在城圈里耽腻了的我们所期待的。累累的荒冢,白着头的,地名叫窑台。我不禁连想那‘会向瑶台月下逢’的所谓瑶台。这本是比拟不伦,但我总不住的那么想。”[[7]] 如果不是心绪不好,欣赏雪景怎么老想着累累的荒冢呢?

一片景观就是一种心情。从人心参与景观构建这个意义言,景观即是人。

景观,作为环境美学的审美本体,它是环境美的载体,它具有主观性,也具有客观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景观的构成因素,不论是主观心理,还是客观的景物,时刻都在发生不同的性质的变化,所以,没有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景观。不过,相对而言,景观的客体因素——景物是相对稳定的。而景观的主体因素——心理则易于变化,它的变化,主要是社会的和个人的两个方面的作用。社会的作用,有一定的规律可寻,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景观的生成中,最多变数的是欣赏主体个人的心理变化,它受各种偶然性情况影响,这就增加了景观生成的变异性。

将环境变成景观是环境美化的使命。虽然景观的最后完成是在欣赏中,但是,环境创造者能否提供一个最具审美潜能的风景却是最为重要的。正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样,再高欣赏水准的欣赏者也不能将一片不毛之地地欣赏出鸟语花香的景观来。环境的建造者有二:一是自然,二是人。自然的创造非人力可以干预,自然并非为人而存在,自然界的创造虽然无一不合乎内在的逻辑性,有一种理性的秩序存在,但并非所有的自然环境都是合乎人居住的,其提供的景物也不都恰如人意,这里就有一个人工的选择、借用、适当改造的问题。明代的园林设计大师计成说:“园林巧于因借,精在体宜。”[[8]]  环境的建设者之二是人。环境创造者本也是具有审美能力的人,他的审美水准如何,决定景观的美学质量。环境的创造,既是功能性创造,也是审美性创造。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只不过,在实际的创造中,创造者总是功能摆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审美的创造。最常见的是道路、楼房、高压线、电线等工程建设通常只考虑它的功能性,而不考虑它的审美性,因而虽然某一工程从其功能来说,可以说得上优秀,然却谈不上美。将工程变成景观,应提到环境建设的重要位置上来考虑。法国著名工程师伯纳德·拉萨斯将一条穿越采石场的高速公路建设成一条景观大道,“虽然驶过这条3公里的长的构造景观只花大约2分钟的时间,但为了把这3公里长的景色像一段音乐一样组合起来,伯纳德·拉萨斯在设计过程中,特别强调景观的视觉节奏。”[[9]]  美国著名的设计师帕特丽夏·约翰逊在她过去四十年的艺术生涯中,设计过许多公共景观,这此作品都是将社区的空间、休闲、艺术与它的功能构造、生态自然结合起来,她说,她从20世纪60年代始,就探索工程设计中,美学性、生态性与功能性的统一。1969年她设计的“洪水池和瀑布”是为一条周期性泛滥的的河流所设计的公园,洪水流进一条中心渠道,涌过高低不同的阶梯,就可产生瀑布。这个工程,既可看成是建筑景观,公共喷泉,也可看成是野生物栖息地。[[10]] 环境建设的美学质量如何,于景观的美学质量关系极大。它不仅为景观的审美诠释提供了对象,而且在根本上规定并影响着欣赏者心目中的景观的创造。从某种意义上说,环境建设者也是审美诠释者,他在建设之初的设计中,实际上也在进行着他的审美诠释。他的“期待视界”成为他设计的指导,是未来景观的蓝图。

环境美的创造是人与自然共同劳作的结晶。自然对人的肯定与人对自然肯定只有在审美的层次才达到了最高的境界。环境美学作为应用美学之一,它是基础美学与审美实践的中介,它研究的是人与环境的审美关系。人是按照人性的方式来建造与环境的关系的,这其中,包括按照审美的方式。人与环境的多重关系中,审美关系处于最高的层次,这意味着,环境的人化的最高层次是环境的美化,只有美的环境才是对人性的最高肯定。从这个意义言之,景观不只是具美学本体的意义,还具哲学本体的意义。

 

【注释】



[[1]]  Hamerton Philip:Landscape.Boston,Roerts,1985.

[[2]]  参见《世界建筑》2003年第3期,第21-22页。

[[3]]  参见拙著《当代美学原理》第一章《审美潜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  郭熙:《林泉高致》。

[[5]]  《文心雕龙·神思》。

[[6]]  《五灯会元》卷二:“天柱崇慧禅师”。

[[7]]  俞平伯:《杂拌儿之一·陶然亭的雪》,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2页。

[[8]]  计成:《园冶·兴造论》。

[[9]]  米歇尔·柯南:《飞越岩石景观·中文版序》,湖南科技出版社2006年版。

[[10]]  《美与当代生活方式》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1页。

 

(原题名为《论环境美的本体——景观的生成》,载《学术月刊》2006年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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