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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善书的动物保护思想初探
 

在世界科技快速发展、经济日益发达、人类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时,动物的处境却越来越糟糕,引起了环保人士的忧虑。据统计,在今后二、三十年中,将有1/4的物种灭绝。自然界本身也存在物种的生灭,但人为因素引起的物种灭绝速度是自然因素的100倍。现在,我国动植物种类中有15%20%受到威胁,高于世界10%-15%的平均水平。国际公认的640个濒危野生物种中,中国占156个。[1]

人与动物的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体现,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学者们积极地进行着理论探讨、政府立法、环保人士成立各种组织等活动。在理论方面,影响较大的是动物权利论。它是当今众多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流派中的一支,源于19世纪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的观点,即动物感受痛苦的能力使它们有权不受人类的任意侵害。英国皇家生理协会发布了一份报告,提出了诸如猴子、猿等灵长类动物的“道德地位”问题,指出是否应根据动物的社会及心理痛苦的承受能力而单独对其实行特别保护,甚或对之采用适当的人权保护。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开设了“动物权利法”这一新学科,主要讨论为什么人类有种种权利而动物没有,是否应将法律权利推广到人类之外。动物权利论的当今代表是辛格(Peter Singer)和雷根(Tom Regan)。动物权利运动希望完全废除把动物应用于科学研究;完全取消商业性的动物饲养业;完全禁止商业性和娱乐性的打猎和捕兽。《世界自然宪章》(联合国第371号决议)规定:“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特的,无论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得到尊重。为了给予其他有机体这样的承认,人类行为必须受到道德的约束。”为禁止世人为了商业利润和纯粹为了个人目的而虐待动物,世界各地都成立了保护动物的诸多组织,如国际素食联盟、国际动物保护协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等。中国也已经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宣布每年4月为“爱鸟月”、10月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呼吁人们尊重大自然,不要因人眼前的蝇头小利损害大自然的基本过程。我国自2003年“非典”结束以后,对动物保护又有了新的认识。但动物保护形式依然严峻,我国绝大多数野生动物处于濒危状态。本文试图挖掘道教劝善书中爱护动物的美德、它的实施及其传播,希望对今天的环境保护有所裨益。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中,并不乏见保护动物的思想和措施。如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王朝颁布了《伐崇令》:“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逸周书•大聚解》也有“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记载;《礼记•月令》记载:

“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无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母卵;仲春之月,……安萌芽,养幼小,存孤。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祀不用牺牲;季春之月,……修利堤防,异达沟渎,闻通道路,无有障塞。田猎罘,罗网,毕弋,兽之药毋出九门”;

《论语•述而》告戒人们“钓而不网,弋不射宿”;《孟子•梁惠王》就谈到“闻其声而不忍食其肉,梁惠王不忍见牛”;《孝经》传播“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的伦理;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第三》告诉了我们“网开三面”的故事。

在道教伦理中,动物保护思想也十分丰富。由于道教有“天人合一”的传统,把人类的道德延展到自然界并没有理论上的困难。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就认为“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之也。”[2]即蠕动的小生命都有知觉,不能轻易杀伤。五代谭峭《化书》直接认为动物界也有它们的伦理关系,他说:

 夫禽兽之于人也何异:有巢穴之居,有夫妇之配,有父子之性,有生死之情。乌反哺,仁也。隼悯胎,义也。蜂有君,礼也。羊跪乳,智也。雉不再接,信也。孰究其道?万物之中,五常百行,无所不有也。……且夫焚其巢穴,非仁也;夺其亲爱,非义也;以斯为亨,非礼也;教民残暴,非智也;使万物怀疑,非信也。夫羶臰欲不止,杀害之机不已,羽毛虽无言,必状我为贪狼之与封豕;鳞介虽无知,必名我为长鲸之与巨虺也。胡为自安焉?得不耻吁?直疑自古无君子。[3]

 《孙真人卫生歌》也认为某些动物知情达理,他说:“雁有序兮犬有义,黑鲤朝北知臣礼。人无礼义反食之,天地神明俱不喜。”于是道教形成了“三厌”之戒的传统。“三厌”就是孙思邈真人提到的天厌雁、地厌犬和人厌鲤。

 道教不仅在理论上承认动物有道德秩序,用神的名义颁布保护法令,如《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等,还发展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推动动物保护,保证这些措施的实施。这方面很有成效的就是道教善书的大力宣传。道教善书将动物保护思想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善待动物做了许多详尽的规定。宋元以降,道教伦理逐渐出现了世俗化、通俗化和民间化趋势,并产生了专门劝人去恶从善的书籍——道教善书。道教善书是假神仙之口训导、托神仙的名义降授和道教徒以个人名义撰著的、用道教教义劝人去恶从善以成仙了道和积善获福的通俗道德教化书。这种通俗道德教材数量极大,尤以《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和《关圣帝君觉世真经》影响为最,称为“三圣经”。它们一出,就引起帝王将相、达官贵人、社会名流的重视,为之做的注释不下数十百种。《红楼梦》、《金瓶梅》、《官场现形记》、《子夜》等小说都有反映人们读《感应篇》的情景。《感应篇》还被译成多国文字,今天仍然产生着影响。环境伦理学家施韦策就把它誉为环境伦理学的“圣经”。善书易晓、易懂、易行,形式非常活跃,有讲道理的、有说故事的、有记录善恶便于统计的表格。其推广一是编写书文、扶鸾降笔、绘图故事、讲唱评说等。善书一般放在宫观寺庙、科场、医院等公共活动场所,供人免费取阅,而出资赞助者则为各地善信或善人。善书后来与民俗结合,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都会招待乡邻听一场善书,讲唱善书成为人们喜闻乐见、喻教于乐的大众娱乐项目。在娱乐中将道德伦理,包括爱护动物的思想宣传给百姓,影响极广。道教善书是道教伦理的典型代表,在中国社会存在近千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道教劝善书的内涵精义。其中的“诸恶”和“众善”中有许多直接关系生态环境的内容,尤其是动物保护思想很值得发掘。

首先,善书中有很多劝导人类爱护动物的内容,尊重动物的生存权利,把对待人的道德推广到动物界。道教能轻易地实现道德推广,主要依据是“天人合一”的无分别概念。《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表明人与万物都分享了同一个道而得以形成,它们在“道”的高度上是平等的。《庄子》也有“以道观之,物无贵贱”的万物齐同的思想。道不仅存在于人,也存在于物,它无处不在。東郭子曾问庄子道在哪里?庄子说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4]共享道的人与万物都应受到道德关注,所以善书中有大量爱护环境的内容,而关心动物特别能体现人的慈善。但人又必须依赖自然界提供生活资料,如植物、动物等。人不吃喝,就会饿死,人的生命就得不到保证。但人不能为了自己的贪欲、猎奇,过渡地损害动植物的生命,尤其不要在动物产卵、孕育的时节打猎,不要破坏它们的栖息地,最好戒杀或买物放生。道教善书告诉世人:

野外一切飞禽走兽、鱼鳖虾蟹不与人争饮,不与人争食,并不与人争居。随天地之造化而生,按四时之气化而活,皆有性命存焉。……不杀胎、不妖夭、不覆巢,皆言顺时序、广仁义也。如无故张弓射之,捕网取之,是于无罪处寻罪,无孽处造孽,将来定有奇祸也。戒之,戒之。[5]

《感应篇》短短几百字中就中有二十九条涉及自然界。如“积功累德、慈心于物”,不能“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无故翦裁,非礼烹宰”,“埋蛊厌人,用药杀树”,“无故杀龟打蛇”等禁忌和“昆虫草木犹不可伤”的规定。触犯这些规定一定逃不过神灵的惩罚。《阴骘文》有“救蚁中状元之选,埋蛇享宰相之荣”等善待动物得好报的故事。鼓励人们“济急如济涸辙之鱼,救危如救密罗之雀。”劝人们“勿登山而网鸟禽,勿临水而毒鱼虾”、“勿宰耕牛”、“或买物而放生,或持斋而戒杀。举步常看虫蚁,禁火莫烧山林。”《觉世真经》有“戒杀放生”的信条。

善书不仅宣传动物保护,它还鼓励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实施这些原则。道教功过格就是这样一类操作性很强的善书,对人们对待动物的善恶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最早的《太微仙君功过格》规定:

救有力报人之畜,一命为十功;救无力报人之畜,一命为八功。蚁飞蛾湿生之类,一命为一功。……埋葬自死者、走兽飞禽、六畜等,一命为一功。若埋葬禽兽、六畜骨殖及十六斤为一功。

害一切众生、禽兽性命为十过;害而不死为五过;举意欲害为一过。……害人、六畜,一命为十过。令病为五过;举意欲害为一过。……故杀有力报人之畜,一命为十过;故杀无力报人之畜,一命为八过;误杀为四过;故杀虫蚁、飞蛾、湿生之属,一命为二过误杀为一过;故伤人害物者、恶兽、毒虫为一过;(谓虎狼蛇蝎毒虫之属)使人杀者同上论。 [6]

《警世功过格》规定:

 救一有力于人之物命(牛马犬类)五功至五十功”,“救一无力于人之畜命(猪羊之类)三功”,“教人渔猎三十过,毒药杀鱼三十过”,“杀禽鱼昆虫一命三过”。

“劝化人弋猎屠钓回心,不从,一功。从者十功。改者百功。”“救一禽鱼虫蚁物命,一功。” [7]

《十戒功过格》规定:

贪其滋味或利其毛骨而杀者曰爱杀(如虾螺为馔、牡蛎为药、蚌珠为饰之类),一次为二过。至百命外加二过,千命为二十过”,“牢养调弄曰戏杀(如斗蟋蟀、拍蝴蝶之类),一命为一过。虽不伤命而调弄不放亦为一过。见卑幼牢养调弄可禁止者,不为禁止亦作一过”,“设法禁止屠杀牛犬,或劝化屠猎等人改业曰普救为百功。[8]

救微命:触景生怜、方便释放者曰哀救,一次为一功;(此见其困苦,实生怜悯之心者,故功独重。)至百命外加功;作意放生、劳力营救者曰力救,一次为一功,百命外加功;出钱买放者曰破财救,自百命至千命为一功,千命外加功;凿池开囿、广劝放生者曰法救,倡议者为百功。”“救小物命:哀救者一次为一功;力救者一次为一功;破财救者一次为一功,费以三十文为一功;法救者一事为百功;因放生致缺孝养,亲心不当,反为二过。亲心悦,功可加一等。救大物命:救一伤人之物曰过情救,为二功;救一有功于世之物曰大慈救,为十功;设法禁止屠杀牛犬或劝化屠猎等人改业曰普护救,为百功。”[9]

可见,善书对人们对待动物的善、恶行为进行详细的分类和记录。为了方便不识字的人们记录准确,还专门设计了简易的格子,或画圈、或数红豆黑豆等。善书自宋代开始流行,持续到民国,它的出现反映了当时代人对道德滑坡和虐待动物的忧虑。由于善书无孔不入的宣传力度和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吸引了传统社会很多人的实践,各类“放生会”多如牛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培养了人们的爱心。

今天,我们面临着紧迫的环境压力,但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还缺乏认识;人口的增加和经济发展使其栖息地日益减少,食物的减少、人的干扰和商业捕捉都使野生动物处境岌岌可危;野生动物的药用、皮用、肉用的高经济价值吸引着不法份子挺而走险。中国习俗中流行“吃什么,补什么”,总有一些惟利是图的人想方设法捕捉、盗运、贩卖、烹调、食用野生动物。在2001年的国际环境保护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7个大中城市中,有一半的餐厅在经营野生动物,46.2%的城市居民吃过野生动物。所以我们对动物、对自然环境的自觉爱护还任重而道远。当代西方生态人文思潮在民众中已经获得了广泛的理解和认同,民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在于它把精英文化变通成了民间文化的形式,把一些抽象的生态原则和理论化解成了普通民众都能明白的常识。“我们的问题,似乎就在于迄今为止,可持续发展还只是属于政府和学术组织的文件式和学院式的词汇,远远没有形成老百姓能够理解的话语方式。在我们接受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时,切莫忽视在这一硬性的战略背后,还存在一个有着广泛民众基础的生态人文思潮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10]道教善书灵活多样、生动有趣的劝导方式可以为今天的环境伦理道德的宣传和实施提供借鉴,弥补生态环保思想普及性不够的缺陷。道教对世俗社会的策略是两种,所谓“遇上等人说性理,逢下等人谈因果”。它把道德劝化普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提出的规范又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具体的、日常的善事,而不是提出远离现实生活的空洞目标。其次,善书讲的道理通俗易懂、方法简便易行。“行善获福,作恶遭殃”,谁都能明白。今天,人们虽然不惧怕神灵的惩罚,但法律的惩处,更主要的是我们会受到良心的自责。另外,道教善书的语言多用俚语,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口头用语,讲的灵验故事也是老百姓非常熟悉的人物和事情。最后就是道教善书的操作非常简便。与这种因材施教相反的“道德至上”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着眼的是少数至高至上的精英、圣人,而对于普通老百姓的正常的道德生活则很少关注。善书的要求是最起码的而非最优化的或最理想化的,它认为道德更重要、更基本,其基本任务是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提供一种基本合理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尺度。在道教善书得以普及的民间这个小传统里,规范性的知识是一个方面,还有很多很具体、很庞杂的知识,这些知识不一定都是由国家来提供的,道教劝善在里面起重要作用。这些小传统的生命力非常强,在变化秩序中,它实际上还是以它的发展、变化形式存在下来。今天仍然可从中学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达尔文曾说过,关心动物是一个人真正有教养的标志。 我们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餐桌做起。

【注释】
[1] 曲宁 ,《浅谈对野生动物的依法保护》,《中国林业》,2000年第5期。
[2] 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第174页。
[3] 《道臧》第23册第598页。
[4] 《庄子·知北游》
[5] 《藏外道书》第28册第91页。
[6] 《道臧》3册第450-452
[7] 《藏外道书》1274-76
[8] 《藏外道书》1243页。
[9] 《藏外道书》1246页。
[10] 邹诗鹏,胡金风,《当代西方生态人文思潮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启示》,《理论与现代化》1998年第3期。

(原载《中国道教》2004.6。录入编辑:神秘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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