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哲学具有鲜明的人文诉求和意蕴。马克思哲学的人文意义,体现在对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应然设定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中。与社会背景的置换相适应,马克思哲学的功能和使命,应由单一的制度批判和建构,转向制度建构与精神文化建构两个向度并重。在与现实的对话中阐发马克思哲学的人文意义,建构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是当代中国人文精神建构的重要路径,也是凸显马克思哲学对人的“自我改变”意义和功能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 人的发展 人文意义 人文精神
对于建构当代中国人文精神的路径,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有人主张直接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有人主张借鉴西方近现代人文、人道传统,也有人主张二者并行。这些见解各有理由,然而遗憾的是,在相关的讨论中,鲜有对马克思哲学人文意义的挖掘和阐释。在与现实的对话中梳理和阐发马克思哲学的人文意义,建构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无疑是当代中国人文精神建构的又一重要路径。彰显人文精神及其价值,是任何“真正的哲学”的特质,当然也是当代马克思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路向。
一
哲学的作为是多重的:可以追寻现实事物的根据,弥补和引导科学认识,满足人求知的本性;可以设定事物的应然状态,通过实践而构建理想的现实世界;也可以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丰富精神生活,提升精神境界。马克思认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的活的灵魂。”[1]“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2]这一论断,正是他自己哲学的真实写照。作为一种“真正的哲学”,马克思哲学的意义和功能是全方位的,但是,它的呈现及人们相关的阐释却并非一蹴而就。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哲学的社会批判、制度建构、价值取向以及方法论层面的功能和意义,已为人们共识并阐发,但其人文意义从而人文精神,却有待进一步的挖掘、梳理和阐释。
马克思哲学的人文意义,渗透于整个哲学尤其是社会历史理论中,其核心是对人自身的关注,对人的解放和发展的追求。既往的马克思哲学研究,凸显了其以人的解放和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取向,但对这一价值取向意义的解读,主要限于社会领域或层面,而未能充分估量其普遍性的人文意义和精神。对于人文意义,可以有不同层面或论域的理解,如文学的、文化的、伦理道德的、社会心理的等等。哲学语境的人文意义,则应是对人生存意义、目的、价值的关注,以人的解放和发展为旨归,简言之:关注人自身,以人为目的。以这一尺度衡量,不懈地追求人的解放和发展的马克思哲学,具有鲜明的人文诉求和意蕴。
马克思哲学的人文意义,首先体现在对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应然设定中。
马克思人的解放和发展追求,上承欧洲近代的人文和人道主义传统。始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文化精神,体现了近代欧洲社会精神的根本转向:从敬奉神转向关照人,从关注人来世的命运转向关注人现世生活的幸福,从倡导神性转向注重人性。由此演化而来的人道主义,更是给予人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代表人物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洛克等,确立了以人性为根由的人道精神,并以人性、人道、人权为尺度,对专制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抨击,在政治哲学的层面上提出了人的解放要求及相关的制度设计。此后,康德提出“人是最终目的”之论断,以先验的方式,从根基上对人作了哲学的肯定。马克思在所创立的新世界观特别是社会历史观中,继承又超越了这一传统,提出了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并将其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
对人的解放和发展状态的应然设定,是马克思理论与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受到近代人道精神的影响,马克思在中学毕业时,即立下了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的志向,大学毕业进入社会后,开始从人性解放的诉求出发,结合现实问题,对专制制度进行批判。他抨击专制制度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强调人的自由特别是思想和言论自由,并提出了“自由的人,真正的人”[3]的概念。此后生存境遇的变化,使其批判的锋芒直指资本主义制度。着眼于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及缺陷,他对“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作出了区分,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精辟地指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4]。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又进一步指明:“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5]《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更是展开了对人的解放的理解:“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6] “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7]
“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虽然表达不同,皆蕴涵着“人是目的”之意,哲学地设定了人的理想生存状态。
何为“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依马克思的理解,“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社会制度、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是由人创造的,因而应服从并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但在现实中,它们却与人相异化,成为束缚人生存发展的桎梏。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意在消除异化,达至人与社会的统一,使社会制度和关系真正属于人自己,成为促进人生存发展的条件,也就是恩格斯后来所指出的“在社会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8]。这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和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的前提。
何为占有人的本质并复归人性?《手稿》将复归人性与占有人的本质并列,表明,此处之“人的本质”,与此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文中的“人的本质”含义不同。后文之“人的本质”,乃是就人与人的区别而言,意指社会性意义上的人的特质,亦即人在社会关系中的特殊规定性。而此处之“人的本质”,是就人与他物的根本区别而言,即通常语义中的“人性”。也就是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赋予“人的本质”新意之前,马克思曾用“人的本质”一语表述人性,并认为,人的本质(人的类特性)即“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9]。由此看来,“合乎人性的人”或占有自己“全面本质”的人,即克服了异化而全面发展的人。通常易于引起质疑的是“复归”和“占有”。从字面上看,“复归”或“占有”所指称的,当是既有(曾经存在)而后又失去的东西。然而纵观人类历史,既未出现过“合乎人性的人”,人的活动也从未真正成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卢梭所谓的人类“黄金时代”,也不过是一相情愿的想象。因此,马克思所谓的“复归”或“占有”,实质上是“生成”,是人通过实践改造环境、超越自我而达至理想状态。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地设定了人的存在的应然的、理想的状态:复归人性、全面占有人的本质,人从社会关系的限制中解放出来,成为“自由的人,真正的人”,其活动成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一言以蔽之,使人成为他应然的那样。人的发展理念在此已初露端倪。
在对人政治进而哲学层面思考的基础上,马克思确立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他提出了“个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的个人”、“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10],“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11]等人的发展目标。将人的发展主体定位于个人,以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指明了人的社会性,把抽象的、仅仅作为类而存在的人还原为具体的、个体的人。他在阐述人的发展问题时,“发展”的主语几乎都是“个人”,甚至还明确地指出,“共产主义所建立的制度,正是这样的一种现实基础,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12]。他在人们耳熟能详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3]的著名论断中,更是明确了“每个人”自由发展对一切人(人类)发展的前提性意义。他尤其强调人的个性发展,不仅提出了“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14]等人的发展目标,还展望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情景,并提出了建立个人“自由个性”的理想。
每一个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自由个性,这就是马克思对人生存理想状态的应然设定。这一设定,无疑是人文精神的深刻演绎,它渊源于欧洲近代哲学的人文(人道、人本)主义传统,又在继承中有超越。对人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阐释和追求,在哲学历史观的层面丰富、深化并弘扬了人文精神。
二
马克思哲学的人文意义,还体现在对资本主义制度及相关的现代性批判中。由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应然设定到资本主义批判,表征着马克思哲学人文意义形式的转换。然而长期以来,马克思社会批判的人文意蕴在人们的解读中往往被忽视或淡化,个中的主要缘由,当是时代背景和历史任务所致。
基于时代背景和理论逻辑,马克思对人的关注,始于理想目标的设定而止于现实途径的寻求。由于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在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因而马克思视野中的“人”是对应于社会的,是总体性的人,而非人的某一方面,比如个人的精神存在、精神需要、精神生活和文化特性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历史任务所致,人的发展追求归结于外部制度条件的改变,《德意志意识形态》及以后的马克思,已从对人应然状态的讨论转向探寻人的发展的前提:探究人的解放的条件和途径,展开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这些因素,决定了马克思在后来的理论和实践生涯中,未能进一步专注于人自身的分析,或在人的发展条件的探讨中,更多地侧重于制度的分析,较少涉及到精神文化的因素,抑或说,他在资本主义制度批判上所做的工作远甚于精神文化的批判。这些原因,以及因不同历史文化传统、阅读语境而导致的一些误读或漏读,使人们在解读马克思哲学社会意义时,更多地关注制度批判和变革的方面,而较少领悟其人文意蕴和意义。
然而毋庸质疑的是,即使缺乏对人精神文化方面专门系统的分析和批判,马克思依然提供了构建现代人文精神最基本和核心的东西,在哲学尤其是历史观的层面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思考方式。毋庸置疑,从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应然设定到对资本主义的实然批判,存在着一以贯之的逻辑的递进和历史的延续。由应然转向实然的理论转换,并不意味着人的问题在马克思的话语中“退场”,而只是改变了“在场”的方式:以途径置换了目标。本质地看,人文精神和意蕴不仅一直“在场”,而且始终引领着马克思的社会批判和理论建构。在马克思那里,资本主义批判的目标直接指向人的解放,因而实质上也具有一般现代性社会批判的性质。面向当代的社会现代化问题,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势将获得新的意义。
对于马克思哲学的精神价值和意义,西方学者早有体悟并深度的时代性解读。他们结合当下的现代性问题,深入挖掘和阐发了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的精神解放和文化批判意义。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鉴于西方“文明社会”对金钱、商品的崇拜和对人的价值的漠视,试图为之提供“解毒剂”,以“恢复对人的信念”。为此,他们对马克思哲学作出了“人学的”阐释,认为,马克思哲学来源于西方人道主义的哲学传统,这是人类尊严和友爱的传统,这个传统的本质就是对人的关怀。在他们看来,马克思的哲学代表一种抗议,抗议人的异化,抗议人失去他自身,这种抗议是反对西方工业化过程中人失去人性而变成机器的现象,它充满着对人的信念;马克思哲学的核心问题是现实的个人的存在问题,他主要关心的事情是使人作为个人得到解放;马克思的目标,是使人从经济需要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在精神上恢复完整的人性,使人的个性得到解放,与他人及自然处于统一而和谐的关系中。
对马克思哲学的“人学”阐释,特别是对其精神解放意义的阐发,固然难免视角上的主观性,但不容否认的是,这种身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境域中的视角,自有独到之处,可以洞察到一些他境域和视角难以察觉的东西。质言之,我们可以质疑,将马克思哲学批判的意义主要归结于追求精神解放淡化或回避了主要的东西,但同时更应该看到,这一阐释开启了马克思哲学社会批判意义的转换,凸显了其精神、文化批判的价值,展开和发挥了以往马克思哲学解读中未曾注意到的“人文意义”。考虑到我国社会现代化的现实及其问题,着眼于马克思哲学与时代的对话,此一理解无疑具有启示性。
马克思哲学功能和意义的转换是时代使然。
在我国也像在西方一样,社会现代化在推进人的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现代化要求科学精神,强调求真求实,强调认识和实践的正确性与有效性,强调不平衡和激励,强调功利、竞争、效率和经济发展。相对地,人生存的价值和意义、社会的和谐与公平、人的精神需要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求等,便退居次要地位甚至被忽视。这样,认识、实践的正确性与价值合理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利与义、效率与公平、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矛盾便突现出来。哲学地看,现代化自身的逻辑必然导致手段与目的的矛盾,人的生存发展目的被手段遮蔽,手段异化为目的——不只是阶段性目的,甚至还是唯一的、终极的目的。当前“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理念的提出,正是对此类问题而作出的反应。“以人为本”本来就是马克思人的发展诉求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及其后继者的所有理论和实践追求,包括发展生产力、改造社会关系和制度等,无不是为了人,或根本上就是以人为本。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义正在于消除目的与手段的异化,真正肯定人的目性地位进而确立人的价值和意义。
现代化问题在精神文化方面尤显突出。改革开放引起的精神文化嬗变,不亚于物质和制度层面的变动,它彰显了科学精神,唤醒了人们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和人格意识,也带来了人文意识淡漠、人文精神失落、精神生活边缘化或片面化等问题。在现代化境域中,人们更注重于物质需要的满足而较少追求精神生活的质量,即使是文化的发展,也常常为利益驱使。例如在文化市场日趋繁荣、大众文化产品蜂拥而至的当下,高雅文化品质和精神生活、精神境界的需要和追求被视为奢侈,人们的整体文化品味却未有相应的提升,某些方面甚至呈降低的趋势,一些人在物质上富有的同时却陷入了精神的贫困。对此,学术界、文化界、教育界等作出了积极的因应,提出了建构当代中国人文精神的构想。然而,对于建构当代中国人文精神的路径却是见仁见智,有人主张以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为基本,有人主张通过文化全球化弥补中国人文精神的缺失,也有人主张文化自觉和文化开放互补,弘扬中国人文传统与借鉴西方的人文精神并行,致力于东西学的融会、传统与现代的对话。这些思路指明了建构当代中国人文精神的可行路径,却又不尽然。
如前所述,马克思哲学具有丰富的人文意义,在哲学尤其是历史观层面提供了独特的价值取向和文化精神。如果说,为人的生存发展设定最高(或最终)的意义是哲学不可或缺的功能,那么,为当代社会提供基本的精神价值,理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使命。随着社会进步,马克思哲学追求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宗旨将得到愈益充分的展现,因此,在与现实的对话中阐发马克思哲学的人文意义,无疑是当代中国人文精神建构的又一重要路径。
三
马克思时代,人的发展归结于人的解放并社会制度的变革。在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人自身问题日显的当代,人的发展已在更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因素:人们的生存态度和价值取向。与社会背景的置换相适应,马克思哲学的功能和使命,应由单一的制度批判和建构,转向制度建构与精神文化建构两个向度并重。
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活动具有改变环境和“自我改变”[15]的二重性。与之相对应,作为实践哲学的马克思哲学,亦具有两种“改变”的功能。纵观一百多年来的实践和社会变迁,马克思哲学改变环境的功能,无论是“说明”还是“改造”世界,也无论在社会批判还是社会建构方面,已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证明,以至于人们对马克思哲学使命的理解,主要限于说明或改造客观世界,虽然这“客观世界”可以是属人的世界,包括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等。比较而言,马克思哲学对于人的“自我改变”的意义和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的肯定,尚有待于再度揭示和呈现。建构当代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系统阐发马克思哲学的人文价值并当代性,是凸显其“自我改变”意义和功能的基本途径。
建构当代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应阐明和彰显人的精神价值。生存价值和意义是一个古老的问题,早在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就认为,不加思考的生活等于徒费时光,在当代,反思、追寻生存的价值和意义,更是成为各学科共同的焦点话题。《增长的极限》写到:“人必须探究他们自己——他们的目标和价值——就像他们力求改变这个世界一样。献身于这两项任务必然是无止境的。因此,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人类是否会生存,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人类能否避免在陷入毫无价值的状态中生存。”[16]走出无价值的生存状态,不仅要有外在的价值为依托,更要有内在的精神价值为支撑。
以往对人生存价值的界定和阐发,多基于关系或效用(对他人的有用性)的范围,认为价值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是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效用性,因而论及人的价值,多限于社会意义上的“为他”的价值,由此而推出人的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人活着是为了他人生活的更幸福等结论,相对地,较少涉及人“自为”的价值,鲜有对人自身目的性的肯定。与人对他人或社会关系的为他的价值不同,人自为的价值是人之生存对自身的意义,是人作为主体自有的、指向自身的价值存在。自为的价值标志着人生存的意义。一个时期以来出现的信仰缺失、价值失落等问题,以及相关应对措施收效甚微,已表明:面对生存意义问题,不能以外在的、为他的社会价值替代或充当人自为的、内在的价值,也就是说,在强调人为他的社会价值、人生的社会意义的同时,应构建人自身内在的价值。
建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文精神,重在确立内在的理想信念。人的自为价值的核心是精神价值,它是人类精神生活与人文素质发展的积淀,是人的生存、生活所以成为“人的”之根据,关乎人的精神追求,人格、个性、自我意识的发展和主体性的充实。当前学界在讨论“和谐社会”时认为,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的身心和谐。身心和谐,确切地说应为内心的和谐:精神世界的充实,精神需要的满足,精神寄托和精神境界。内心和谐是人生存质量的最高标准,也是其他诸种和谐的前提。构建和谐社会,须协调和重塑人之间的关系,更应促进人的精神和谐,注重精神生活质量的提升。可以认为,人文精神的内蕴不仅是人文文化和规范,人文精神的塑造有赖于人文教育,如阅读典籍,规范行为,举办活动等,更在于人们内在的理想信念的确立,这是弘扬人文精神最本真的含义。
理想信念就其指向而言有内外在之别。通常论及或提倡的,多是外在的理想信念,如设定某种社会目标并倡导为之奋斗乃至献身等,这无论对于社会的发展,还是对于一定时期中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都是必要的,然而,却又是不够的。仅仅将精神追求、精神生活置于现实目标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变动性,在以市场为基本导向的社会环境中,还会出现个人价值取向与社会运行规则的矛盾冲突,从而存在着由社会基本运行规则引发的接受障碍。马克思哲学在设定社会理想、目标的同时,还应确立内在的理想信念,彰显人生存发展自为的意义,阐释人的生存态度、精神追求和精神境界,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精神支撑。马克思哲学人文精神的核心理念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对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解,最高的境界是精神层面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17],以及“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18]等提法,明确地宣示了这一点。这与马斯洛所谓最高层次的需要是“自我实现”的见解,似有异曲同工之处。
建构当代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要回到当年的马克思,注重文本依据及历史语境的体认,又要着眼于发展当代的马克思,不拘泥、停留于文本的具体内容和表述,亦即,应根据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在与当代实践的对话中,在文本解读与时代“解读”的结合上呈现其人文意义和价值。毋庸置疑,现有的马克思哲学缺乏系统的人文精神表述和内蕴。马克思曾批判唯物主义敌视人的状况,在学科分化并各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趋于成熟的当代,马克思哲学不能代替自然科学,亦不能代替社会科学。马克思哲学存在的根据之一,即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基本的精神价值。彰显人文精神及其价值和意义,是马克思哲学区别于其他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的特质,也是当代马克思哲学发展的新路向。
建构当代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应借鉴、融合中西方的哲学资源。当代中国的马克思哲学,所以成其为“中国的”,是因为它本身就体现着东西方文化的贯通、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是中西学融会的结晶。当年的马克思既然可以继承欧洲近代哲学的人文精神,当代中国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亦应借鉴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和西方现代的合理思想。诚然,单纯强调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挖掘人文资源,譬如文化守成论或文化民族主义,不仅与时代的变迁格格不入,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无从满足人们人的精神需求,妨碍现时代人的精神健全和发展,妨碍人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和人格意识确立;无条件地认同文化全球化,仅仅从西方近现代文化中借鉴人文精神,势必弱化乃至消解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和价值,从而丢失本民族赖以自我认同和表征的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哲学应闭关自守、故步自封,只是意味着在文化精神的借鉴上不应生吞活剥,而须融会中西,贯通古今。
众所周知,中西方文化尤其是哲学中存有大量优秀的人文精神资源。中国独特的人文精神,如气节、崇德、宽恕、谦敬、乐群、重义、慎独、善良、达观、宁静、兼善等理念,是建构当代中国马克思哲学精神价值的重要资源。西方哲学对马克思哲学“精神解放”内蕴的阐释,对生存意义、身心关系、内省与自我意识、意向性等的理解,西方文化和社会心理中的人道意识、感恩意识、敬畏意识、超越意识等,对于我们现代化进程中人文意识的自觉、精神价值的确立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对上述精神资源给予当代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既是建构马克思哲学人文精神的需要,又是马克思哲学中国化的要求,也是中国人文精神乃至于中国文化普遍化的重要途径。
【注释】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页,第120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12页,第443页。
[5]、[13]、[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第294页,第55页。
[6]、[7]、[9]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1页,第85页,第57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
[10]、[11]、[12]、[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7页,第330页,第79页,第516页。
[16] 丹尼斯·米都斯:《增长的极限》,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52-153页。
[17]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927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