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意识形态”约有三种含义:一是指思想、观念、意识的总体,社会存在的反映(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科学也可以是意识形态);二是指唯心主义者脱离现实的玄想,社会存在的颠倒反映;三是指某阶级或利益群体为实现某个目的而故意向大众灌输的带有明显引导性的思想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人文、社会科学大都是意识形态)。 (参见单继刚,第143页)从词汇的感情色彩上说,第一种意识形态是中性词,凸显的是它的反映性;第二种是贬义词,凸显的是它的虚假性;第三种凸显的是它的服务性,它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取决于它所服务的阶级的性质:如果这个阶级是先进的、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者,那它就是褒义词,如果这个阶级是反动的、是旧的生产方式的代表者,那它就是贬义词。第三种意识形态,即“服务性”意识形态,最为马克思所关注,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本文中所说的“意识形态”,如果不加说明,指的就是这一种。
一、语言可以是意识形态的工具
语言与思维具有统一性是马克思之前德国哲学就达到的结论。被伽达默尔誉为“现代语言哲学的创始人”的威廉·冯·洪堡就曾说,“每一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洪堡,第72页),即每种语言都以自己独特的形式规定了思维的内容。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语言与思维具有统一性”的简单结论上,而是进一步追问:是什么决定了语言和思维的内容?正是在不断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他摆脱了唯心主义走向唯物主义。他找到的答案是:“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5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1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页)概括起来说就是,社会决定着意识的内容,也决定着语言的内容。
马克思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从“人的联系”这一社会的基本含义出发,以生产中的联系这种最基本的联系来把握社会关系,以人们的生产水平来解释生产关系,以社会客体来规约和说明社会主体,从而抓住了社会的实质:“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5页)
由此可见,组成社会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生产关系中的,而在阶级社会里,总是处于一定的阶级关系中的。这些阶级,作为不同的利益群体,其要求一定会在社会的语言中和意识中反映出来。反过来,这些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也一定会积极主动地利用一切方式和渠道,推广自己的意识形态(当然,这有赖于“阶级意识”的觉醒)。
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的最大秘密就在于某个阶级(class,译为“阶层”显得柔和许多!)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资产者可以毫不费力地根据自己的语言证明重商主义的和个人的或者甚至全人类的关系是等同的,因为这种语言是资产阶级的产物,因此像在现实中一样,在语言中买卖关系也成了所有其他关系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55页)
按照马克思的理路,只要有阶级存在,就有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的需要,就会有意识形态,即使想要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也不得不借助于它。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作为最后一个阶级,会在消灭剥削阶级的同时消灭自身。唯有这时,人们才不需要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利益,因为自己的利益就是普遍的利益了。在此之前,任何认为意识形态已经终结的说法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
所以,无产阶级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以自己的意识形态来对抗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通过影响和改变社会的语言(仅就内容而言)来影响和改变社会的意识。“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如果无产阶级放弃了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对抗,那无异于主动缴械投降。
为了更好地了解语言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性质,下面我们深入到翻译领域。传统上认为,翻译以“忠实”或“信”为自己的最高原则,不受意识形态的影响。然而,当我们以“意识形态的”眼光重新审视翻译时,我们不无吃惊地发现,原来这里也是一个充满“暴力”与“挪用”的场所。
二、意识形态对翻译“忠实”原则的挑战
蒲鲁东主义者昂利-路易·托伦等于1866年在国际工人协会巴黎支部翻译出版的《国际工人协会临时章程》法文第一版,“里面充满故意歪曲的错误。他们删去了所有他们不喜欢的地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659页)。例如,章程引言部分的第一段原文为:“The struggle for the emancipation of the working classes means…a struggle…for equal rights and duties, and the abolition of all class rule.”(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消灭任何阶级统治)可是,“在巴黎的译文中谈到了‘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重复了近百年来几乎在所有民主主义宣言中都能遇到,而在不同阶级的代表人物口中却含有不同意义的一般词句;但是译文中删去了‘the abolition of all class rule’(‘消灭阶级’)这一具体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442页)在马克思看来,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过是资产阶级的老生常谈;消灭阶级,才是无产阶级的真正目的。
为了防止这种事件的发生,马克思提出了如下要求:凡是写给工人读者的著作,“译者必须是党员”或政治上可靠的人(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205页)。1867年,马克思起初同意国际工人协会会员埃利塞·勒克律作为《资本论》法文版的译者,后来,当他了解到这个人是巴枯宁的社会民主同盟的一个领导人时,就立即取消了他的资格。1883年,麦克斯·克瓦尔克写信给恩格斯,希望把马克思的《哲学的贫困》译成德文。这个人是霍亨索伦王朝的崇拜者和保守的国家社会主义者,恩格斯当然不指望他能准确翻译马克思的著作,毅然拒绝了他。
恩格斯一生从事的翻译活动几乎全部与马克思著作的翻译有关。作为“第二小提琴手”,恩格斯强调的最重要的翻译原则就是“忠实”———内容上是否再现了马克思的原意,风格上是否再现了马克思的特点,等等。他之所以特别推崇劳拉·拉法格翻译的《共产党宣言》法文本,是因为“这本小册子是我们可以引为骄傲并能给读者提供原著概念的第一个法文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361页)。他之所以不满约翰·布罗德豪斯对《资本论》第一卷的英文翻译,是因为“译文远远没有忠实地表达原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66页)
马克思对待翻译尤其是自己著作的翻译的态度与恩格斯有所不同。他最关心的与其说是忠实,倒不如说是如何尽可能地扩大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只要译文对上述目的有利,完全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删除、修改原文内容。
一个著名的例子是马克思对待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的态度。马克思亲自参与翻译和校阅的这部著作对德文第二版(特别是最后一部分)作了相当多的修改和补充,“增加了一些新东西,而且有许多问题的阐述要好得多”,有些地方,“用不着拿法文版同德文版相对照,而是完全以法文本为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273页)马克思为什么将翻译变成“再创作”和“重写”?法文版在德文版之外的“独立的科学价值”究竟体现在何处?在1867年5月1日写给路德维希·毕希纳的信中,马克思道出了原委:“我认为,使法国人摆脱蒲鲁东用对小资产阶级的理想化把他们引入歧途的谬误观点,是非常重要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546页)显然,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的修改是有针对性的,它是为了消除蒲鲁东主义在法国工人中的影响。既然如此,法文版在“表述方法”上也应该考虑到工人读者的特点:“约·鲁瓦先生保证尽可能准确地、甚至逐字逐句地进行翻译。他非常认真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但正因为他那样认真,我不得不对表述方法进行修改,使读者更容易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9页)
三、斯大林对马尔语言学的批判及其后果
马克思对语言的批判是对语言内容的批判,通过揭示语言以其内容为阶级服务的性质,指出了语言的部分内容具有阶级性,是意识形态和思想上层建筑。
苏联语言学家尼古拉·马尔的错误在于,他把马克思的“语言”内涵从“内容”扩大到“形式”方面,认为语言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也受社会生活和经济基础的决定。或者说,语言在词汇形式和语法构成形式方面也反映了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要求,具有阶级性。马尔论证:“人类底语言,不论什么时代,在它底每一因素,和每一个发展阶段上,总是那同时代的建基于各种不同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上的社会底真确的反映。”(安德烈也夫,第5页)这样,他就不免得出一些诸如“个体主语出现之时,恰好是私有财产出现之日”(海然热,第368页)之类的奇怪结论。
斯大林在批判马尔的学说时,重新调整了语言概念的内涵。不过,他并没有恢复马克思的“语言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种从内容上界定语言的传统,而是走向了“语言由基本词汇加语法构成”这种从形式上界定语言的道路。
由于从语言“形式”出发,斯大林将语言上层建筑问题转化为语言形式上层建筑问题,将经济基础决定语言部分内容、语言以其内容为经济基础服务的问题,转化为经济基础决定语言形式、语言以其形式为经济基础服务的问题,进而通过论证经济基础对于语言形式的非决定性、语言形式的全民性,否证了语言的上层建筑性。斯大林举例说,十月革命后,俄语词汇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变化,增加了一大批新的词语,许多词语获得了新的含义而改变了意思,若干陈旧的词从词汇中消失了。但是,“至于构成语言基础的俄语的基本词汇和语法构造,那么它们在资本主义基础消灭后,不仅没有被消灭和被新的基本词汇和新的语法构造所代替,相反地,却完全保留了下来,没有任何重大的变化,而且正是作为现代俄语的基础保留了下来。”(《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02页)斯大林没有弄清楚,经济基础决定的是语言的内容,是在语言中表述的那些观点,而不是语言的形式,不是什么“基本词汇和语法构造”。如果从内容方面来理解决定作用,那么,语言显然会有“重大的变化”。
斯大林又说,“语言创造出来不是为了满足某一个阶级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满足社会各阶级的需要。正因为如此,创造出来的语言是全民的语言,对社会是统一的,对社会全体成员是共同的。因此,作为人们交际工具的语言的服务作用,不是为一个阶级服务,损害另一些阶级,而是一视同仁地为整个社会、为社会各阶级服务。”(《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03页)斯大林没有弄清楚,语言为阶级服务,主要的不是以形式服务,而是以内容服务。如果从内容方面来理解语言的工具性质,那么它显然会“损害另一个阶级”。而且,语言为各阶级服务的“力度”是不同的。当语言与上层建筑、国家权力结合在一起时,它的服务力度会大大增强,语言并没有对所有阶级“一视同仁”。
由于从语言“形式”出发,斯大林将语言的阶级性问题转化为“阶级语言”问题,将“语言是否具有阶级性”的问题转化为“阶级语言是否存在”的问题,进而通过论证全民语言与“阶级语言”的对立,取消了“阶级语言”作为语言的资格,否证了语言的阶级性。“……人们,即各社会集团、各阶级对于语言远不是漠不关心的。他们极力利用语言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把自己的特殊词汇即特殊用词和特殊用语强加到语言中去。在这一方面,那些脱离人民并且仇视人民的有产阶级上层,如贵族、资产阶级上层分子表现得特别明显。他们创造了‘阶级的’方言、习惯语、‘沙龙’语言。”(同上,第507-508页)斯大林没有弄清楚,所谓语言的阶级性,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并不是指某种语言形式专属于某个阶级,而是指语言中包括着阶级的特定要求。或者说,由于不同阶级和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识形态观点通过语言表达出来,从而使语言带有了“阶级性”。
从语言“形式”出发,斯大林证明了“(作为形式的)语言既不是经济基础也不是上层建筑”,“(民族)语言不是阶级的而是全民的”,推翻了马尔的语言学。其实,语言形式不受经济基础决定,不具有任何阶级性,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早就得出的结论。恩格斯就曾明确说: “要从经济上说明……高地德意志语的音变的起源,那么,很难不闹出笑话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6-697页)他们关心的不是语言的形式,而是语言的内容,是语言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是语言所包含的意识形态观点。
由于斯大林所使用的“语言”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前后并没有保持一致,这影响了他的论证的有效性。更严重的是,由于仅仅关注语言的形式,忽略了语言的内容,斯大林对马尔语言学的批判掩盖了语言与意识形态的真实联系,并事实上中断了马克思主义从内容上批判语言的传统(这种传统后来受到法兰克福学派、后殖民批评、女性主义等理论派别的重视),也阻碍了我们超出“信、达、雅”的认识论标准重新思考翻译的本质。
【参考文献】
安德烈也夫,A.P.,1950年:《马尔的语言学说》,徐沫译,大众书店。
海然热,1999年:《语言人》,张祖建译,三联书店。
洪堡,W.V.,2002年:《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姚小平译,商务印书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60年、1965年、1972年、1975年、1979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单继刚,2004年:《作为意识形态的进步话语》,沈阳出版社。
《斯大林选集》,1979年,人民出版社。
(原载《哲学研究》2005年第11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