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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伦理道德状况及其精神哲学分析
   

本文基于全国性调研的信息,对中国伦理道德状况进行精神哲学分析。我国伦理道德精神总体上表现为四边形结构和二元体征,标示着经过三十多年激荡,已经进入重大转换的关键期;伦理世界、道德世界、伦理道德素质及其影响力结构中的突出矛盾,是以个体主义为基础的“理性”对以“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为本性的“精神”的僭越。伦理道德精神链的断裂,伦理精神形态的哲学改变,道德同一性力量的危机,是伦理道德发展的三大“中国问题”。应对“中国问题”的核心战略是“精神战略”,它具体展开为“精神回归”战略、“精神家园—精神生态”战略、“精神同一性”战略。

2005年以来,本人作为首席专家率领国家重大招标和省重大委托项目组,就当前我国伦理道德状况及其发展规律进行全国性调研。调研以六大群体,即政府公务员群体、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群体、青少年群体、青年知识分子群体、新兴群体、弱势(困难)群体为结构,分别进行问卷调查、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每一群体的问卷样本均为500份左右。同时,总课题组以多阶段分层抽样的方式进行综合调查,在江苏(代表发达地区)、新疆和广西(代表发展中地区)三地各投放问卷1200份,其中,国家项目组收回有效问卷1149份,有效回收率为95.75%,省项目收回有效问卷1166份,有效回收率为97.17%。两项目组的问卷投放总量在一万份以上,可称“万人大调查”。总体看来,总课题组与六大群体的子课题组对同类问题的调查结果大多基本相同或相似。[1

本调研报告的解释框架和研究方法有三个要点。1)“精神”与“精神哲学”的理念与方法。[2]理由是:伦理道德属于精神文明,应当回归“精神”的家园,对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分析,是当今我国道德哲学理论和现实道德建设难以完成而又必须完成的任务。2)道德辩证法。其要义是:将伦理道德作为精神发展的辩证过程,在精神运动的有机体系及其与经济社会的生态互动中,对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状况进行辩证诊治。3)精神哲学的分析构架采用中西方道德哲学传统中共同或共通的那些理论和学术资源,使之建立在某种跨文化共识的基础上。三个要点以一句话概括:当前我国伦理道德状况的精神哲学分析。

一、 当前我国社会伦理道德的精神状况

调查从四方面展开:伦理关系大调查、道德生活大调查、伦理—道德素质大调查、伦理道德发展的影响因子及其遭遇的新问题大调查。调查发现,当前中国的伦理道德状况,呈现为以下精神哲学的特点。

(一)伦理道德精神的结构形态与生命体征

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精神的生命状态如何?概言之:四元素,二元体征,梯形结构。

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精神到底由哪些元素构成?多项选择中,“市场经济中形成的道德”40.3%3];“意识形态中所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25.2%;“中国传统道德”20.8%;“西方文化影响而形成的道德”11.7%。它说明,当前我国伦理道德精神是由四元素构成的某种四边形结构。四元素的不同地位,表明我国伦理道德总体上处于市场经济主导的状态;意识形态虽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还没有达到主导和引导经济必然性的水平;传统道德在社会生活中仍具有重要地位,但它与意识形态道德的总和,才与市场经济道德大抵相当;西方文化对道德生活虽有一定影响,但并不像人们感觉或想象中的那么大。

这种具有某种本体意义的四边形结构的生命表达,体现为一种特别明显甚至强烈的二元体征。所谓二元体征,就是在精神的生命构造方面,表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认知或判断的二元对峙,甚至二元对立,双方共存一个同一体中,形成伦理道德精神的矛盾体。这种二元体征,既是一种高度的共识,也是一种高度的对立和截然的对峙。

伦理道德精神的二元体征,突出表现为一个悖论,三大对峙。

一个悖论:伦理—道德悖论——对当前道德状况“基本满意”的判断是主流,占69.7%;不满意占19.4%;但“满意”的也很少,只有5.3%。但是,对目前的人际关系[4],“不满意”的判断是主流,占73.1%;“总体良好”占25.3%。对道德状况的“基本满意”、对伦理关系的“不满意”,两种相反的判断所达到的社会一致性都相当高,而且比例大体相当,呈现为精神结构中的一种伦理—道德悖论。

三大对峙——

--利对峙。“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义利关系反映社会成员的道德世界观,是伦理道德的基本问题。当今中国社会实际奉行的道德价值是什么?认为“义利合一,以理导欲”的占49.2%,但选择“见利忘义”或“个人主义”的也分别有20.9%21.9%,二者总和42.8%。两种判断正相对立。

--福对峙。道德与幸福之间的关系,体现社会道德公正和道德规律的状况。目前中国社会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如何?49.9%认为一致或基本一致;32.8%认为德福不能一致,还有16.6%认为“二者没有关系,只要能挣钱就行”,后两项相加,总数为49.4%。两种选择势均力敌。

发展指数与幸福指数对峙。经济发展与幸福感之间关系,反映社会发展的伦理品质和伦理规律。目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如何?认为“生活水平提高但幸福感快乐感下降”占37.3%、“生活不富裕但幸福并快乐着”占35.4%。两种判断同样平分秋色。

 

伦理道德精神的二元体征


二元体征也是一种二元体质,是伦理道德发展的一种临界生命状态。它预示,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已经进入一个重大转折和转换的关键期。

将四元素的构造及其二元体征整合,便可以大致建立起关于当代中国伦理道德精神的生命状况的逻辑模型。四元素中,市场经济道德和西方道德是近三十年改革开放形成的新的文化元素,而意识形态提倡的道德和中国传统道德,是相对变化较小或“变”中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元素;这两组元素两两相对,构成相对应的四边;四元素构造的二元体质,以及市场

经济道德的主体地位,可以作为四边形的制约条件。由此,当代中国伦理道德精神的结构形态或生命模型,便是以“市场经济道德”为下底、“西方道德影响”为上底、“意识形态中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国传统道德”为两边、近似地具有某种等腰性质的特殊四边形,即近似梯形。

 

伦理道德精神的梯形结构

 

  西方道德 11.7% 

中 社

 国 会

     

统 义

道道

 

 20.8%  市场经济道德40.3% 25.2%

 

 

由此可以假设:当代中国伦理道德精神的文化生命,是一种梯形结构。这一模型建构的意义是:第一,梯形作为四边形的特殊形态,具有不稳定性,四元素形所造就的精神形态本质上是伦理道德的多元文化类型,具有多种可能性,诸类型的文化性质取决于四元素的长度及其相互关系(夹角),以及诸元素之间不同的排列组合;第二,这个梯形结构所形成的合力(注:虚线部分),大致围绕市场经济道德上下波动,表明中国的伦理道德已经基本完成其市场经济转型,但仍然处于经济必然性阶段,这种状况符合“经济决定性”的基本规律,但从道德辩证法的观点,以及市场经济内在的伦理局限性观照,还很难说就是“理想类型”。

(二)伦理世界与伦理精神

在人类文明和人的生命进程中,伦理世界总是伦理道德精神的起点和家园。“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6]这段经典话语中国式地诠释了伦理世界的精神家园意义:“教以人伦”是“人之有道”的始点和必由之路!人之为人,在于有其超越于个别性之上的公共本质;伦理的可能性,道德的可能性,在于个体对其公共本质的信念和坚守。这种存在于个体彼岸、透过人的精神才能把握和建构的公共本质,在西方哲学中称为“实体”,在中国哲学中即所谓“伦”。人与伦(实体)统一的现实形态,是伦理实体或伦理共体,其直接和自然形态是家庭和民族。个别性的人与置身其中的伦理共体同一的世界,是伦理世界;人对自己公共本质的能动体现,是伦理精神;人(个体)与“伦”(公共本质)的关系问题,是伦理世界的基本问题。

调查发现,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世界及其精神存在三大难题。第一,理念与现实的矛盾:在伦理观与伦理方式、伦理范型中守望传统,但现实伦理关系和伦理生活已遭遇个体主义的严重解构,表现诸多伦理问题和伦理冲突。第二,家庭伦理实体意识相对坚韧,社会伦理实体意识兴起,但国家伦理实体意识严重退变。第三,伦理认同潜在工具化危机,缺乏“精神”,甚至一定程度上“没有精神”。

1、伦理观与伦理方式

伦理观是伦理世界和伦理精神的基础,它是“关于伦理的观念”,即什么才是伦理,如何达到伦理的观念,其基本问题是个体与其处于其中的伦理实体到底何者为本位或何者优先的问题。当前中国社会关于个体与家庭、国家两大伦理实体关系的状况如何?主流的伦理观是认为国家、家庭高于个人,达60.7%;但20.2%认为国家和家庭都是一种契约关系,是个人的手段;17.5%认为“家庭的意义重于个人,但国家不一定,它很抽象”。这表明,当前中国社会的伦理实体意识依旧很强,但已经遭遇个体主义的严重解构;国家伦理认同遭遇深刻危机,对国家的伦理优先地位的怀疑或工具化倾向达37.7%

伦理方式是关于人与人、人与共同体之间伦理同一性的建构方式,其基本问题是从个体出发,还是从实体出发。调查显示,在家庭伦理、职业伦理与社会伦理中,“从实体出发”的伦理观与伦理方式是主流,但从个体出发的“原子式地进行探讨”观点与方式都在20%左右,表明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已经发生:78.7%认为处理婚姻关系的决定性因素是家庭整体或应兼顾社会后果,20.6%认为它只是个人的私事;74.6%%认为是职业活动是天职或需要奉献,22.7%认为只是工具;77.1%认为遵守公德是个人的义务,19.8%认为只是出于个人习惯或自身利益。

2、伦理范型:新五伦

伦理范型是伦理关系的原型,它体现伦理认同和建构的规律。它在现代中国社会的显著表现是:传统元素五者有四,但现实内涵变化巨大,结构原理变异深刻;家庭仍是伦理关系的牢固基础和伦理精神的“文化长城”,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从伦理范型中淡出。

“当代中国社会最具根本意义的伦理关系有哪些?”血缘关系40.1%,个人与社会的关系28.1%,个人与国家的关系15.5%。传统家—国一体的结构原理已经向“家庭—社会—国家”转换,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不仅居末位,而且伦理认同度只近于家庭和社会伦理关系的三分之一与二分之一。

“新五伦”——传统“五伦”作为伦理范型,曾经主宰中国社会的伦理精神两千多年。当今中国社会最重视的五种伦理关系是哪些?在多项选择中,父子93.8%;夫妇78.4%;兄弟姐妹63.5%,同事或同学47.1%,朋友43.5%。“新五伦”之中,高居前三位的都是家庭伦理关系。与传统“五伦”相比,夫妇关系的伦理地位上升,唯一的新元素是君臣关系或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被置换为同事或同学的社会关系。

 

 

 

 

 

 

 

 

 

 

 


3、伦理问题与伦理冲突

伦理世界的矛盾特点是,在伦理观和伦理方式、伦理范型方面从传统出发的传统认同达80%左右,但现实伦理关系中传统已经被解构。理念与现实的矛盾运动,演绎为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伦理问题与伦理冲突。

当今我国社会遭遇的诸多伦理问题表现为三大特点:伦理实体意识蜕变,伦理意义祛魅,伦理信用匮乏。家庭伦理问题的核心是伦理实体意识动摇,自然伦理链断裂,具体表现是:独立生子缺乏责任感50.1%,性过度开放导致婚姻关系不稳定42.3%,代沟严重36.2%;职业伦理的突出问题是伦理意义祛魅,职业活动工具化,表现为:把职业当手段,缺乏责任感与奉献精神62%,上下级构成利益链,共同对社会不负责任36.4%,业主与员工关系不公正,剥削员工30.7%;公共伦理问题的症结是伦理信用丧失,缺乏伦理安全感,表现为:人际关系冷漠61.5%,诚信缺乏,社会信用度低61.4%,干部腐败52.9%

当今我国社会的诸伦理冲突,按重要度排序,人与人的冲突(11.9)高居首位,表明人伦矛盾乃是首要伦理矛盾,人与自然的冲突(10.8)重于人与自身的冲突(10.3)。冲突的根源,是在三大关系中伦理缺场,或者“没有精神”。价值、利益、制度,是引发人与人冲突的三个权重相近的因子,其中:过度的个人主义65.7%,竞争激烈、利益冲突加剧61.7%,分配不公59.9%;集团行为是人与自然冲突的根源,其中:企业唯利是图35.3%,政府政策失当25.8%,个人缺乏环保意识19.5%;伦理境遇与道德世界观是人与自身冲突的主客观因素,其中: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53.1%,欲望过多、不能知足常乐50.5%,人际缺乏信任、难以排解烦恼38.5%

(三)道德世界与道德精神

伦理世界与道德世界都是人的单一性与普遍性统一的世界,不同的是,伦理世界是人(个体)与“伦”即伦理共体的统一;道德世界是人(个体)与“道”即道德法则的统一。伦理世界的关键概念是“伦”,道德世界的关键概念是“德”,两个世界的关系是:道德世界是个体在现实生活中扬弃主观性和偶然性而获得的“伦理上的造诣”。“德者得也”,“得”什么?“得”“道”;“得道”的正果是什么?即所谓“德”;“德”就是个体内化了的伦理普遍性,即道德主体性。人超越自己的个别性存在而达到的伦与理、道与德的统一,便是所谓伦理精神和道德精神。

1、道德世界观

道德世界观是道德世界的自我意识,其基本问题,用德国古典哲学的话语表述,是道德与自然,包括道德与主观自然或感性欲望、道德与客观自然或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语表述,是义与利、理与欲的关系。在社会现实性上,道德世界观表现为关于德性与幸福关系的信念和道德规律。

调查发现,当前中国社会道德世界观的主流仍然是“以义制利”、“以理导欲”。在欲望与德性的关系方面,主张节欲或先追究欲望的合理性占85.9%12.0%主张最大限度地满足自然冲动。

“善恶报应”既是内在的道德信念,也体现道德规律和道德公正的现实状况。看到有道德的人吃亏,没道德的人讨便宜,48.3%相信善恶报应,32.3%不动心,但也有12.5%承认或主张在重要时刻仿效。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组数据仅是一种“观”即观念和信念,如果结合义利、德福关系的二元体征,就会发现:虽然“道德规律成为自然规律”的传统道德世界观仍得到很大程度认同,虽然善恶报应、德得相通的道德信念还未发生根本改变,但两个12%表明,“自然规律(利或欲)成为道德规律”道德世界观,以及道德上“搭便车”的投机危机已经深刻而现实地存在。

2、道德方式

如果说,伦理方式的分歧根源于“从实体出发”与“原子式进行探讨”的伦理观或“关于伦理的观念”,那么,道德方式的殊异便根源于道德与利益、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关系中何者优先的道德观或“关于道德的观念”。道德方式的现代性难题,是德性论与公正论,准确地说,是个体德性与社会公正、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何者优先的二难选择。

调查发现,现代中国社会在道德方式方面同样呈现为德性论与公正论的二元对峙。总体上,德性论或德性优先(48.9%)和公正论或公正优先(50.0%)的选择基本相当。


德性论与公正论二元对峙的道德哲学本质,是道德与伦理、道德优先与伦理优先的对峙。二元对峙的形成,表明现代中国无论在道德哲学理论,还是在道德精神形态方面,都处于哲学上的转型期。同时它也是伦理道德精神二元体征又一表现和佐证。

3、基德或母德:“新五常”

在社会中得到最大认同的德性为基德,因为这些德性是其他诸德哺育及其合理性的基础,因而又被称为母德。传统中国社会的基德和母德是所谓仁、义、礼、智、信“五常”。调查发现,现代中国社会的基德或母德从元素到结构都已发生根本变化。在多项选择中,得到最大认同的五种德性依次是:爱78.2%,诚信72%,责任69.4%,正义52%,宽容47.8%。五德之中,除第一、二两个德目在文化上可以分别与“仁”、“信”相通相接外,其他三德都具有明显的现代性社会和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特征;而且,即便是“爱”与“诚信”两德,其文化内涵和在德性体系中的地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4、道德精神的缺憾

如果说以上数据体现道德主体的一般状况,那么,另一组数据则揭示了道德精神的内在缺憾。“现代社会公民道德素质中最突出问题是什么?”选择“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行动”80.68%,“既无知,也不行动”11.4%;“道德上无知”6.4%;其他1.6%。毋庸置疑,知行脱节,或“良能”缺场,是当代中国道德精神的最大缺陷和突出难题。


仔细考察便会发现,道德世界中以上四方面的变化,递次愈益巨大。道德世界观的蜕变率在12%左右;道德方式呈现为二元对峙局面(50%状态);基德与母德结构中至少3/5是现代性社会的新元素;“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行动”的问题共识超过80%12%——50%——60%3/5)——80%,这些不断加剧的变化彰显道德世界的三大特点。第一,中国社会的道德精神已经基本完成其转型,发生根本性嬗变,变化的基本方向是解构传统,趋向现代性;第二,基于个体主义的道德自由,是道德世界演变的重要趋向;第三,理性主义兴起,“精神”祛魅,甚至严重“祛魅”。

(四)伦理道德的精神素质及其影响力结构

这一调查的问题指向是: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精神的素质状况如何?它在生活世界中到底被哪些因素所型塑?

1、伦理道德的精神素质

伦理道德的精神素质首先体现为社会的伦理能力和道德能力。“当前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的伦理调节能力和个人行为的道德调节能力如何?”63.5%认为一般,17.8%认为很差。深刻的问题发生于它与另一组信息的关系之中:“在遭遇冲突时,首要行为反映是什么?”54.5%找对方沟通,得理让人,25.6%找第三方调解,17.3%选择打官司。两组信息表明,当前我国社会伦理道德能力总体一般,但伦理沟通仍为处理人际冲突的首选,伦理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文化功能,中国文化依然偏向于伦理型文化,二者之间存在巨大反差。

伦理道德的精神素质的深层结构是伦理感、道德感、荣辱感。调查发现,这一素质结构中存在三大问题:动摇不定、外发他律、盲区形成——

伦理感既是个体对处于其中的伦理共同体的认同感,也是个体与他人之间精神同一性的伦理实体感。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感如何?36.6%受情境激发偶尔有,27.3%作为信念时常有,21.6%因利益相关偶尔有,13.3%没有。特点是:其一,伦理感动摇不定,总体上只是“偶尔”;其二,伦理感的发生依次受境遇、信念、功利影响,伦理盲区已经存在,这一特点昭示当前我国社会境遇伦理、信念伦理、功利伦理,伦理虚无主义四者并存的格局及其不同地位。

 道德感的核心是由道德命令激发而形成的“应当”的道德冲动。“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感如何?”37.3%出于社会评价经常有,36.2%出于对规范的自觉经常有;11.7%在有监督的环境中有;12.0%没有。它表明,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感与道德生活偏于他律;“道德盲区”与“伦理盲区”大致相当。

“当今中国社会的荣辱感如何?”39.5%认为虽然有但已严重退化,23.8%认为有,22.2%认为很少,5.3%没有。状况不容乐观,“羞恶之心,义之端也”,③它警示建构伦理道德同一性的精神基础遭遇严峻挑战。

2、伦理道德精神的影响力结构

肯定性的影响力结构:两大策源地,四大影响因子——人生过程中最大的伦理道德受益场域是什么?家庭63.2%,学校59.7%,社会32.2%,显然,家庭与学校是伦理道德精神的两个最重要的策源地;哪些因素对当前我国新型伦理关系与道德观念起主要作用?网络媒体74.2%、市场57.8%,政府56.7%,大学及其文化56.5%,四者之中,网络媒体居首,市场、政府、大学并列第二。[5

否定性的影响力结构:三大文化构成,两大责任主体——哪些因素对当前伦理关系和道德风尚造成最大负面影响?市场经济导致的个人主义55.4%,外来文化冲击28.2%,传统崩坏12.0%,诸因素中,市场经济的文化自发性是根本原因;哪些因素应当对当前不良道德状况负主要责任?社会不良影响57.8%,官员腐败52.6%,学校教育功能弱化30.1%,社会与官员是两个最重要的责任主体。

3、伦理道德方面最不满意的群体

“你对哪些人的伦理道德状况最不满意?”调查的发现令人沉思:政府官员高居榜首,演艺人员次之。政府官员74.8%,演艺娱乐界48.6%,企业家33.7%。必须高度警醒的是:在政治、文化、经济上掌握话语权力的群体,恰恰是伦理道德方面被认为最不满意的群体,这种反差和异化的严重后果,是道德信用的丧失。

 


4、问题:伦理道德的“精神之结”到底在哪里?

伦理—道德素质调查所获得的最具挑战性的信息,在于伦理道德能力和伦理道德素质,与伦理道德的文化功能及其影响力结构,以及伦理道德建设的现实效果三者之间的因果关联。发现和揭示这个关联也许有待更深入的调查和更深刻的研究,但从以上四大结构的信息中,可以发现五个“不对称”:

第一,一般偏下的伦理道德能力、伦理道德的精神素质,与伦理型文化取向之间存在的不对称。这一不对称造成社会的精神需求与精神供给之间的不平衡,形成伦理道德精神的资源性短缺或稀缺。

第二,家庭与学校在伦理道德精神培育中的文化策源地地位,与独生子女结构导致的家庭伦理性的淡化与退化,市场经济导致的学校的还俗及其道德教育功能的弱化之间存在的不对称。这一不对称造成伦理精神养育的源头性变异,甚至源头性污染。

第三,网络、市场、政府、大学及其文化对伦理道德精神的影响力,与这些因子本身的伦理道德含量,以及社会对这四因子所进行的伦理道德建构的努力之间存在的不对称。这一不对称导致伦理道德精神生成因子的功能缺位,甚至功能倒置,建构性的力量异化为解构性力量。

第四,公共权力与社会财富作为生活世界中的伦理存在,与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对生活世界中伦理普遍性的消解之间存在的不对称;政府官员与演艺人员作为伦理道德的示范与演绎群体,与他们沦为在伦理道德上最不被信任的人员之间存在的不对称。这类不对称导致伦理普遍性和道德信用的丧失。

第五,以上四个不对称的结果,便是伦理道德建设的努力与伦理道德建设的效果之间的不对称。“《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实施效果如何?”53.9%认为“有效果但很小”,34.8%认为“没有实质性效果”。意见相当集中,说明仍需继续探索适合我国伦理道德发展规律的建设途径。

或许,这五个“不对称”,可以有助于我们部分地解开伦理道德的“精神之结”。

(五)精神的矛盾体:集团行为的伦理—道德悖论

当代我国伦理道德精神的特点和矛盾,在集团行为中得到集中体现。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深刻变化之一,是社会组织结构由“单位制”向所谓“后单位制”变迁,作为个人与国家的联结点的“单位组织”,被具有市民社会性质的“后单位组织”替代。这一转换导致的重大伦理道德后果之一,便是集团伦理行为与伦理精神的深刻变异。调查发现,当代中国社会的集团行为,是一种精神矛盾体,这个矛盾体呈现为一种普遍性的伦理—道德悖论:伦理实体—不道德的个体;人们对集团行为的伦理评价和道德反映,同样是一种精神的矛盾体,表现为伦理认同与道德选择之间的悖论。

 集团行为与个体行为哪一个道德后果更严重?50.3%认为集团不道德比个体不道德危害更大,31.1%认为相同。高度的共识彰显集团道德问题的严峻与紧迫。具有“后单位制时代”明显特征的问题是,对目前大量存在几种典型的集团行为,大众评价和行为反映表现出道德上抨击和伦理上宽容的双重性——

政府机关为本单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69.4%认为不道德或严重不道德,19.3%认为符合内部伦理但侵蚀道德,两项之和达88.7%,但也有8.9%认为道德;

高校为教工子女降分录取:43.4认为不道德,29.2%认为符合内部伦理但不道德,两项之和为72.6%21.2%因司空见惯而无可奈何,只有4%认为理所当然;

对那些可能为本单位带来高福利但对社会造成公害的行为,56.6%会劝阻或举报,33.9%不会劝阻,更不会举报。

集团行为的伦理—道德悖论,既是对当代中国伦理道德状况具有典型意义的诠释,又是伦理道德发展的新问题与新发现,其意义在于:1)它是一种新的伦理道德类型,由个体伦理向集团伦理过渡,标志着伦理精神、道德精神和道德哲学的现代转型;2)集团行为是一种伦理—道德的精神矛盾体,其内在的伦理—道德悖论集中体现市场经济的文化矛盾;3)集团行为既产生比个体行为更为严重的伦理道德道德后果,又是个体伦理道德精神的直接“社会环境”,其影响重大而深刻,只有将集团行为和个体行为同时作为伦理道德规约的对象,并以此为相互影响的生态系统,才能真正解释和解决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精神的诸多课题和难题。

二、当代中国伦理道德问题的精神哲学诊断

当代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问题”或精神哲学难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伦理道德精神链的断裂;伦理精神形态的哲学改变;道德同一性力量的危机。

(一)伦理道德精神链的断裂

当前中国伦理道德问题的重要症侯是:抽象地考察伦理道德精神的每一因子和结构,似乎很难说出现根本性问题,但整个机体却有些令人不适,甚至感到处于某种危机之中。对此可能作出的精神哲学诊断是:伦理道德生命运动中精神链的断裂。具体地说,伦理精神链的断裂,道德精神链的断裂,伦理精神—道德精神生态链的断裂。三大断裂诊断的精神哲学结论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问题,本质上是一种精神障碍,是精神生命不畅和精神生命运动的障碍。

伦理世界的基本事实,是伦理理念与伦理现实的矛盾:一方面,伦理观和伦理方式中对伦理实体的优先地位、伦理范型中对传统伦理要素的认同达到三个80%,但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却遭遇严重的伦理问题和伦理冲突。伦理世界的关键性问题是什么?是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政府官员被公认为伦理道德方面最不满意群体(74.8%);干部腐败和分配不公以52.9%59.9%的选择率成为公共伦理问题和人与人冲突的重大原因。这两大社会难题导致的精神哲学后果是:伦理精神链的断裂。伦理作为“本性上普遍的东西”,总是指向人的公共本质和共同体生活,即所谓伦理存在(注:德国古典哲学话语中的“普遍物”、中国传统哲学话语中的“伦”即所谓伦理存在)。伦理存在是伦理精神的客观基础,在社会文明和人的精神发展中,它具体展现为三种历史形态,伦理精神在三种历史形态的辩证运动中体现或实现:伦理世界中的家庭与民族两大伦理实体;生活世界中的公共权力与社会财富;道德世界中作“伦理上的造诣”的个体德性。三种历史形态的辩证运动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异化和脱节,都将导致伦理精神链的断裂,或伦理发展的精神障碍。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撕裂了生活世界中的权力与财富的伦理性与伦理精神,直接而深刻地导致伦理世界——生活世界——道德世界辩证运动中伦理精神链的断裂,引发生活世界中深刻伦理问题与伦理冲突,于是生活世界因伦理精神的缺场或遮蔽,既难以与伦理世界承接,也难以向道德世界过渡。由于伦理世界是人的精神家园,最终也必然导致伦理精神中理念与现实的深刻矛盾。

道德世界的基本事实,是在道德世界观、道德方式、基德、道德素质方面“12%——50%——60%——80%”的蜕变曲线。道德世界递进蜕变的深刻问题是什么?是过度的个人主义,它以65.7%的选择率居人与人冲突的诸因素之首。对“人”的信念和向人的普遍本质的回归,是道德精神真谛和动力,这便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的“法的命令”,也是孔子“仁者,人也”⑤的精髓。个体道德精神的发展同样必须经历三种形态、两个过程的辩证运动:“实体—个体—主体”。在伦理世界中,人是与家庭、民族直接同一的实体性存在,所谓家庭成员与社会公民;在生活世界中,人透过社会财富和公共权力确证自己的现实性,是个体性存在;在道德世界中,人通过德性建构而成为普遍存在者,是主体性的存在。三个环节、两大过程的辩证运动,构成道德精神的有机生命形态。当代中国道德发展的基本难题,是道德精神链的断裂。其主要矛盾是道德精神流连于抽象的个体,既缺乏实体的伦理家园感,又难以上升为道德的主体性,“个体”成为“实体”与“主体”之间的隔离带甚至断裂带,出现实体—个体—主体辩证运动的精神障碍。在当代中国,道德精神不是没有,而是发生了变异,虽然“良心”仍然是自我道德评价与社会道德评价的首要机制,选择率分别占61.3%57,6%,但脱离伦理认同、基于个体主义良心,只是一种抽象的道德自由,缺乏伦理普遍性,难以真正达到所谓“同心同德”,因而很可能“处于作恶的待发点上”。

伦理道德素质中的突出问题是:“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行动”(80.7%);伦理感、道德感祛魅并且动摇不定。对这些问题的精神哲学诊断是:伦理精神—道德精神生态链的断裂。在文明进程和人的精神发展中,伦理与道德是两个既相区别又不可分离的精神生态。在中国道德哲学传统中,它是“伦—理—道—德—得”精神运动的辩证过程。[6]其中,“伦”是人的伦理共体或实体,是自在形态的伦理;“理”是“伦”的规律与理性,是认知形态的伦理;“道”将关于“伦”的理性和规律转换为具有实践意义的规范,是冲动形态的伦理;而“德”则透过“理”与“道”的中介,将“伦”的实体性内化为个体的主体性,即“伦理上的造诣”;以“德”处理现实的利益关系或所谓“得”的关系,便达到“道德与自然之间被预定的和谐”,即“德-得相通”,“道德规律成为自然规律”。以此观照,当代中国伦理道德精神遭遇的整体性难题,便是伦理精神-道德精神生态链的断裂。“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行动”的精神哲学表现,是“理”与“道”之间的精神运动障碍,它使伦理精神停滞于认知形态,难以转换为冲动形态的意志行动。这一精神问题的另一表征,便是伦理与道德、伦理精神与道德精神脱节,难以相互过渡。一方面,缺乏神圣而坚定的伦理感与道德感;另一方面,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相分离、相冲突,追求摆脱伦理认同的抽象道德自由。于是难以避免的结果,便是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个体德性与社会公正之间相互期待,相互诉求,但又相互观望,互不满足,最后导致伦理精神与道德精神生态链的断裂。

(二)伦理精神形态的哲学改变

半个多世纪尤其是近三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深刻变化的文明后果之一,就是伦理道德的精神形态正在甚至已经发生哲学改变。这种哲学改变与伦理道德精神链的断裂相互诠释,形成当代中国伦理道德状况的特殊图景。

伦理方式的哲学改变:“从实体出发”与“原子式地探讨”  “从实体出发”与“原子式地进行探讨”,被黑格尔断定为“永远只有两种可能”的伦理观与伦理方式。[7]前者的出发点是基于共同体的伦理认同,它是传统伦理方式的主流;后者的出发点是基于原子式个体主义的抽象道德自由,因其“没有精神”而不具合理性与现实性。调查发现,当代中国伦理观与伦理方式的主流在观念与信念方面仍是“从实体出发”,其根据是关于个人与家庭、国家的关系,以及婚姻伦理、职业伦理、公共伦理中的四个80%,但是,其一,在这四个80%之外,是与之对立的“原子式地进行探讨”四个20%,它说明这种传统已经部分质变;其二,调查揭示的诸多伦理问题与伦理冲突,都与过度的个人主义有关,说明在现实生活中,“原子式地进行探讨”的伦理方式已经大大超过观念中的20%;其三,对伦理观与伦理方式变化具有直接诠释意义的,是德性论与正义论两个正相对立的50%的主张,它表明在理论形态上,两种伦理观和伦理方式已经势均力敌。由这三个方面信息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伦理方式”已经发生哲学改变。伦理世界与道德世界变化的不同步;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追求现代;对道德生活基本满意,对伦理关系不满意,诸多伦理—道德悖论,都是伦理方式哲学改变、也是伦理精神—道德精神生态链断裂的表征与结果。

伦理形态的哲学改变:个体伦理与集团伦理  传统伦理形态的显著特点是,其规约的对象主要是个人,集团及其行为长期逃逸于道德评价之外。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后单位制时代”充分彰显了这种传统的深刻矛盾和严重缺陷。集团行为具有伦理与道德的双重性,即内部关系的伦理性,以及作为“整个的个体而行动”的外部关系的道德性。通常的情况是,伦理性遮蔽了道德性,形成“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的伦理—道德悖论。这一悖论的逻辑与历史后果,便是伦理形态发生哲学改变。其要义是:个体伦理与集团伦理同时成为伦理精神的两种哲学形态,其中集团伦理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形态。现代中国,这种哲学改变的条件已经成熟甚至已经发生,其征兆是:关于集团行为比个体行为的道德后果更严重的认知判断;对诸多典型的集团伦理行为道德上抨击但伦理上宽容的矛盾态度;以及对于本单位那些带来集体福利但违反社会道德行为的集体无意识。它们说明,从个体伦理到集团伦理的哲学改变,不仅必须,而且十分迫切。

“精神”的失落:“理性”对“精神”的僭越 在世界文明体系中,中国与德国两个民族特别强调精神。在黑格尔哲学中,精神因其“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思维与意志统一的本性而被赋予高于理性的哲学地位。王阳明将“精神”与“良知”互释:“夫良知也,以其妙用而言,谓之神;以其流行而言,谓之气;以其凝聚而言,谓之精。”互释的精义是:良知即精神,是个别性与普遍性的同一,知与行合一。两种哲学传统的跨文化相通在于:精神是超越于理性而与伦理道德同一的概念。当代中国伦理道德发生的最为深刻的哲学变化之一,是理性对精神的僭越。伦理世界中的实体意识危机、道德世界中过度个体主义与理性主义、道德素质中“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行动”的缺憾,都表现和根源于“精神缺场”。在现实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中,一方面利益博弈、制度安排、契约意志的“集合并列”的形式普遍性,日益挤压甚至替代“有精神”的伦理普遍性;另一方面,诸如“道德银行”之类的“无精神的伦理”,正在造就伪善的现代形态。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使中国伦理道德陷入“没有精神”的危机之中。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三大改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改变,而是哲学形态的改变,因而是具有根本意义的改变。这些哲学改变也许目前只是局部地发生,或者只表现出某些征兆,但却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某种根本性的意义。

(三)道德同一性力量的危机

伦理道德作为“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的精神,需要建构同一性的现实力量。调查发现,当代中国伦理道德正遭遇同一性力量的危机。

危机一:同一性主体力量的缺场和异化。具体表现为三大悖论。第一,需要思想领袖,但思想领袖”失语”——知识精英作为当今中国社会思想行为的第一影响力群体,在三省(区)的调查中认同率达40.03%;但另一信息是:知识精英因“对中国的实际情况不太了解”,或因缺乏“中国意识”和“中国话语”而难以拥有真正的话语权力。第二,需要道德示范者,但示范者道德信用丧失——党政官员应当是第一位的道德示范群体,但却成为道德上公认的最不满意的群体,不但难以履行道德示范作用,而且导致社会道德信用的丧失。第三,建构同一性的强大工具,沦为解构同一性的力量——网络媒体以73.7%的选择率高居新型伦理关系和道德观念的推动因素之首;然而,网络媒体潜在的由“文化产业”沦为“文化工业”的危险,以及作为媒体最活跃主体的演艺人员沦为道德上第二位不满意群体,标示着其同一性功能的异化。

危机二:同一性现实基础的动摇权力的公共性与财富的普遍性,是生活世界中伦理存在的两大客观基础。“你对改革开放的主要忧虑是什么?”38.2%选择“导致两极分化”,33.8%选择“腐败不能根治”。公共权力的伦理性由于官员腐败面临深刻危机,分配不公导致社会财富伦理性的瓦解,两大社会难题导致的另一精神哲学后果,便是生活世界中伦理同一性的现实基础发生动摇。

危机三:同一性文化基础的祛魅伦理道德的精神同一性建构,至少需要两大文化基础:传统的存续;社会生活的基本统一性。当代中国社会,这两个基础虽然不同程度存在,但已严重“祛魅”。一方面,传统的崩坏,内在着“集体失忆”的危险;另一方面,利益多元产生的价值混乱,以及集团行为中的伦理—道德悖论,导致社会和文化环境同一性的丧失。于是,不可避免地出现道德同一性的文化危机,或哈贝玛斯所说的“合法化危机”。

三、伦理道德建设的“精神战略”

四边形结构与二元生命,表征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精神已经走到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的核心战略是“精神战略”,理由很简单,伦理道德的“十字路口”,根本上是“精神的十字路口”。

“精神战略”既是以“精神”为着力点的战略,也是基于精神哲学的战略。“精神战略”有两个关键词:“畅通”;“理论—实践工程”。“畅通”的要义是通过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伦理道德的精神生命;“理论—实践工程”的要义,是理论工程—实践工程同时推进,生态地探讨和解决伦理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精神战略”凝聚为一个理念和口号:“捍卫和蓬勃精神!”它具体展开为三大战略。

(一)“精神回归”战略

这一战略的核心是:透过对伦理道德哲学本性的理论澄明与实践辩证,扬弃“理性”对“精神”的僭越,实现“理性”向“精神”的辩证回归。

长期以来,似乎存在一种约定俗成的“共识”:伦理道德是“实践理性”。其实,这一观点既是对道德哲学传统的误读,也是对伦理道德本性的误读。在康德哲学体系中,道德只是确证纯粹理性的实践能力,但不能由此反证道德就是实践理性,必要条件不能等同于充要条件。在中西道德哲学传统中,“精神”对伦理道德具有比“理性”更高的解释力和表达力,它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知与行的统一,不但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性),而且“是一切个人的行动的不可动摇和不可消除的根据地和出发点”。精神与民族及其伦理生活直接同一,民族是伦理的实体,伦理是民族的精神。“理性”对“精神”僭越,不仅造成理论上的混乱,而且是诸多实践困境的哲学根源。“精神战略”的基本理论工程是:进行关于伦理道德本性的哲学澄明,扬弃西方理性主义对伦理道德传统的过度解构,实现由“理性”向“精神”的理论回归,并由此确立道德哲学的“中国话语”和“中国问题意识”。

“精神”回归的实践工程有三个着力点。第一,实施理性与精神关系中的“精神优先”战略,以“精神建构”为着力点,进行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哲学转换。四边形结构的不稳定性和二元体质的临界性,充分彰显了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然而,二元对峙的哲学实质是理性与精神的对峙,因而伦理道德建设的核心价值观战略如果滞留于“观”或“理性”,很难真正凝聚起达到最大伦理共识的道德“核心”,更难以转化为伦理现实。因此,核心价值观战略必须以“精神”建构而不是“理性”培育为着力点,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观不应当只是“共同价值观”,更不只是“底线伦理”,而是“天理”或“绝对命令”,是兼具信念和行为意义的伦理精神与道德精神。第二,实施伦理与道德关系中的“伦理优先”战略,以“伦理认同”为着力点,进行伦理关系的“精神回归”。当前伦理道德“中国问题”的矛盾主要方面,是伦理认同的精神危机。为此,必须着力进行家庭、社会、国家三大伦理实体建设,为伦理认同提供客观基础,三者之中,国家伦理实体意识的培植是必须突破的薄弱环节;同时,应当重温“伦”或“人伦”传统,培育基于伦理信念、体现传统深度的伦理认同精神,扬弃对于伦理关系的碎片化和工具性的伦理认同,由此为个体行为的道德合法性提供伦理前提。第三,实施知行关系中的“行为优先”战略,以“知行合一”为着力点,进行道德生活的“精神”回归。道德素质中“有道德知识,没有道德行动”的“中国问题”的哲学表达是:有道德理性,没有道德精神。难题的突破,必须回归中国道德哲学的良知传统,建构知行合一的道德精神。

(二)“精神家园—精神生态”战略

这一战略应对的难题,是伦理道德精神链断裂。战略关键是:精神家园与精神生态共生互动,在修复精神生态中建构精神家园。

“失家园”是当今世界的普遍感受与共同难题。在精神哲学意义上,失家园首先是失落伦理精神的家园,因为无论在人类还是个体的精神发展中,个体与实体同一的伦理世界及其历史现实,总是永恒的家园,中西方文化对“三代”和古希腊的眷念,个人对家庭与民族的神圣认同,本质上就是对精神家园的回归。回归精神家园的理论难题,与“市民社会”的文化殖民千丝万缕。孤立抽象的市民社会作为“个人利益的战场”,使道德精神停滞于个体,既否定作为个体精神家园的伦理实体,也难以上升为真正的道德主体,走向一条脱离伦理认同的逍遥之路。理论与现实中的伦理—道德悖论、公正论与德性论的二元对峙,根源于一个古老难题:伦理优先,还是道德优先?在现代社会,它表现为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回归精神家园的理论工程,必须进行关于伦理世界、市民社会、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关系的道德哲学辩证,在生态合理性中建构精神家园。

精神家园战略实践工程的重心,是透过三大难题的突破,修复伦理精神生态、道德精神生态和伦理场生态。第一,以官德治理和分配公正为着力点,透过公共权力与社会财富的伦理回归,修复伦理精神生态。官员腐败与分配不公消解了生活世界的伦理现实性,使其从伦理世界与道德世界的中介,异化为伦理精神发展的“中梗阻”,导致伦理精神链的断裂。官德治理和分配公正作为修复伦理精神生态,建构生活世界精神家园的精神哲学工程,核心任务是建构“政治伦理—政府伦理—财富伦理”三位一体的伦理生态,其中,政府伦理是关键,因为政治伦理和财富伦理以此为中介和联结点。第二,透过“家庭伦理精神—市场伦理精神—民族伦理精神”的辩证体系,扼制过度的个人主义,修复道德精神生态。市场经济滋生的过度个人主义,导致道德精神链的断裂或失家园。韦伯的“理想类型”断言新教伦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精神家园,然而,在非宗教传统的文明背景下,市场经济的伦理家园在哪里?可能的路径是:强化家庭伦理精神与民族伦理精神建设,为市场经济提供“直接的和自然”的伦理精神家园;建立伦理—经济的价值生态,实现伦理冲动力与经济冲动力的辩证互动,扬弃内在于市场经济中的“文化矛盾”(丹尼尔·贝尔语)。第三,进行“伦理场”的生态建设。家庭、学校和社会,是当今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三大伦理场,问题是如何使之成为共生互动的“伦理场生态”。首先必须捍卫家庭和学校作为伦理道德的两大策源地的地位,在多元文化和市场经济背景下,维护家庭的伦理直接性和学校的伦理纯洁性;其次,将它们从伦理“教育”场推进为伦理“训练”场,致力培育知行合一的“精神”,而不是道德上“理智的傻瓜”;最后,通过提升社会环境的伦理含量和伦理质量,优化社会伦理场,建构家庭—学校—社会的伦理同一性。

(三)“精神同一性”战略

这一战略应对的挑战是:在社会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背景下,如何建构伦理道德的精神同一性?要点是:理论上,寻找超越伦理道德的合法化危机的精神基础;实践上,形成建构伦理道德的精神同一性的现实力量。

合法性的真谛是社会同一性。哈贝马斯认为,“伦理始终是合法性的基础”,而道德“是一种只承认普遍规范的系统”。合法化危机的重要根源之一,是传统的崩坏。传统是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伦理道德是其中最具稳定性的元素。调查发现,在现代社会,“传统道德”(27.2%)几乎与“理性与科学”(28.1%)并列,成为对社会文化现象是非判断的主要依据。伦理道德是社会行为合法性的精神基础;文化传统是伦理道德合法性的精神基础。于是,理论假设便是:以优良的伦理道德传统作为建构同一性的理论路径。为此,必须完成一个兼俱理论和实践意义的任务:调整对于传统的态度。胡适说过,新思潮本质上是一种新态度。传统具有“多”中之“一”、“变”中之“不变”的文化品质,对传统的过度批判,将导致一个民族的精神涣散和“集体失忆”,从而使社会陷于“失家园”的境地。应对全球化冲击,应当重新反思近一个世纪以来我们对待传统的态度,从“集体记忆”与社会同一性的精神哲学意义上重塑关于传统的合理理念。

社会同一性的现实力量无疑是一个社会合力,合力造就的关键战略,是形成知识精英与党政官员建构伦理道德同一性的“精神共谋”。在“后意识形态时代”,知识精英已经如调查发现的那样,成为思想行为的首要影响力群体,而党政官员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公共权力的人格化,无疑具有最重要的道德示范作用。在伦理道德建设的“精神战略”中,也许,不是二者中的一个,而是二者的共谋或合力,才是建构同一性的核心力量,决定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前途。这一精神战略联盟的形成,相当程度上有赖于两大群体的自我反省。首先是知识精英的集体自觉,以清醒的“中国意识”和“中国话语”,担当起“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11)的精神文化使命;作为第二大影响力主体,党政官员群体应当回归“内圣外王”的民族传统,在为自己找回道德信用的同时,也为社会重拾伦理信心。

【注释】

1]全文的调查数据,除特别注明外,均以总课题组调查为样本。

2]本文在哲学的意义上诠释“精神”的概念,认为它既与“自然”相对立,又与现代西方哲学的“理性”相区别。“精神”超越于“理性”的哲学要义是:人的思维和意志同一、单一性与普遍性的统一。“精神”以将人从个别性存在提升为普遍性存在的信念和追求为本质;伦理道德的哲学本性是“精神”,而不是“理性”。“精神哲学”与一般认识论和心理学区别的根本特质是:它以精神为对象,在人的精神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辩证发展中认识和揭示精神的本质。

3]本文除特别说明外,所有百分比都是选择率的百分比。

4]在严格的学术话语中,“人伦关系”而不是“人际关系”才是道德哲学的概念,但鉴于人们习惯上将人际关系当作伦理关系核心的现实状况,调查问卷采用了“人际关系”的表达方式。

5]关于网络对伦理道德的影响状况,表现出明显的群体差异,公务员群体大部分认为网络只是工具,对自己的道德品质没有实质性影响。

6]关于“伦-理-道-德”辩证运动的精神哲学过程,参见拙著《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

7]“在考察伦理时永远只有两种观点可能:或者从实体出发,或者原子式地进行探讨,即以单个的人为基础而逐渐提高。后一种观点是没有精神的,因为它只能做到集合并列,但精神不是单一的东西,而是单一物和普遍物的统一。”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73页。

【参考文献】

①二程《遗书》卷十一。

②《孟子·滕文公上》

③《孟子·公孙丑上》

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6页。

⑤《礼记·中庸》

⑥王守仁:《传习录》中。

⑦关于这一问题的道德哲学辩证,参见樊浩:《“实践理性”与“伦理精神”》,《哲学研究》2005年第1期。

⑧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页。

⑨关于“伦”的传统及其意义,参阅樊浩:《“伦”的传统及其“终结”与“后伦理时代”》,《哲学研究》2007年第6期。

⑩尤尔根·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13114页。

11)张载:《近思录拾遗》,见《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76页。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904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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