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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和谐思想与人文奥运理念
   

人文奥运是2008年奥运会向世界提出的独特的价值理念,它的提出完全契合《奥林匹克宪章》的宗旨,凸显体育的伦理诉求和人文价值,已使奥林匹克运动超越了单纯的体育竞技的范畴,成为不同质文化之间相互交流乃至人类共同生活的价值准则的精神载体,具有丰富而深邃的文化意蕴。其核心价值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和谐的思想。

在中国历史上,和谐的思想观念源远流长。西周后期,周太史史伯与郑桓公之间讨论周室危机的对话所引发出的史伯之论和,是中国历史上关于和谐问题最早的系统论述。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和”、“中和”、“和合”、“协和”等概念,包含有协调、和谐、适中的意思,“和”与“谐”两者的意思相互贯通,涵盖和谐、和平、合作、协调等意义,在内涵上最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和谐”一词。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是一个涵盖自然、社会、人事诸领域的“应然”的价值目标,它所表明的是自然、社会、人事及人的身心所应该达到的恰当、适宜的状态,所应该具有的价值属性,因此,和谐是包括自然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和谐及人的身心和谐几个方面在内的“普遍和谐”。作为一种理想主义的价值预期,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和谐思想从不同方面给人文奥运的理念许多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人文奥运所包含的倡导不同文化间的平等与包容、推进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致力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关注人的身心和谐与全面发展等内容与中国传统和谐思想具有某种契合。

一、倡导不同文化间的平等与包容

作为世界最高级别的体育比赛,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是以体育竞技的形式展现了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种族、不同质文化之间以及不同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宗教信仰、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体现了人类友谊与和平、文明与进步的共同追求,倡导不同文化间的平等与包容,蕴涵着人类文明几千年绵延不绝、生生不已的和谐的理想。

“和”是不同要素和不同力量之间的匹配、互动和统一,有“分”才有“和”,差别是同一的前提。“和”的前提首先是“不和”、“分”,即差异性、多样性的存在。史伯认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至春秋时期,晏婴对于“和”的理解仍然大体是史伯的思路,“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左传·昭公二十年》),但已涉及到了构成事物的不同要素间的“相成相济”。东汉人韦昭在给《国语》做注时,直接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和”解释为“阴阳和”,即阴阳二气由分而和合,而把“同”解释为“同气”,将“以他平他谓之和”解释为“阴阳相生,异味相和”(《国语·郑语》韦昭注),这说明,认为“和”是构成事物的不同要素之间以一定的形式、一定的结构、一定的关系结合在一起的状态,阴阳和合,万物乃生,这已是汉代人的普遍观点。

 中国传统文化对差异性与和谐性关系的理解给我们以巨大的启发。多样性的存在是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和谐绝不等于消灭与自己不同的多样性的存在,不意味着消灭差别而达到无差别的同一,不是“以水济水”、“以同裨同”,不是泯灭差别,不是死寂,不是文化霸权,更不是“西方文化中心论”;而是以正视、承认并尊重文化的差别存在为前提,进而通过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对话与整合,实现多元文化之间的尊重、理解、沟通与合作,使之成为整个世界范围内的一种缓和冲突、减少摩擦的力量。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 “同而不和”是泯灭差别、无视多样性存在的话语霸权,这种“单边和谐”只是没有活力的死寂,最终只能造成不和谐;而“和而不同”才既可以激发出不同意见、不同力量互动的生命力,又可以避免使差别走向冲突与对抗,减少内耗,形成合力,促成合作,实现和谐。

当代世界的冲突和对抗既是经济冲突、意识形态的冲突,也表现为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性。文化没有优劣,只有不同。无论是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都包含着普世的人类道德资源。在全球化的时代,人类面临的越来越多的“全人类问题”,已使文化越来越凸显出一种“全球意识”和“全人类关怀”,世界文化越来越呈现出一种多元发展的态势。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人类文化走向的必然趋势。因此,人文奥运的理念就是要破除“同而不和”的死寂,倡导文化之间的尊重、理解和宽容,不强求一致,不以一方消灭另一方为目的,不搞文化霸权和文化中心主义,反对文化上的居高临下,以体育竞技的形式谋求人类不同的文化之间和谐共存,共同发展。

二、推进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

人文奥运不仅是一种体育精神,是一个文化理念,而且是一个具有实践特性的可持续的中国社会发展战略。它要以奥运为契机,以奥运促发展,以人为本,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观中,风俗和美、天伦和顺、人际和谐是儒家的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它是使人心向往之、其乐融融的“大同”画卷:“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弃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礼运》)大家既各安其位、各有其分、遵守秩序、杜绝僭越,同时又以爱己之心去爱人,以利己之心去利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现上下相安,各种人伦关系、各个利益集团的和谐共处。虽然从根本上来讲,它是建立在森严的等级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是以大多数人的“不和”为代价的和谐,但这种伦理设计也确实为中国传统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利益摩擦和内耗,不失为特定的文化背景下的可行性伦理方案,也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条思路。

和谐既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目标,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动态过程。作为一种社会理想,作为自然、社会、人的精神世界的应然状态,和谐社会的构想无论如何都具有一定的理想成分。但是,理想的乌托邦性质总是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被逐渐克服,理想总是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被实现。在这样的意义上,人文奥运既是和谐社会构想在理念层面的展开,又是和谐社会构想的一次伟大实践。它已超越了单纯的体育赛事的意义,成为推进经济社会相互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达到和谐社会目标的动态过程的重要部分和关键步骤,立足我们所面对的社会实际,提倡社会成员和睦相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尽伦尽职;协调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关系,更多地关心社会弱势群体,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秩序;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制度建设和法制保障,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立足于人对自然的较少剥夺,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和谐目标,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全面进步的总体和谐目标。

三、致力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文奥运就是绿色奥运,它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最好的现实样本。

人应该是自然的朋友而不是其敌对者,是自然资源的使用者而不是其掠夺者。儒家认为,人之道不离天之道,人的刚健有为不应破坏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而应该按照自然和万物的生命节律去促进其和谐,“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散见着很多先哲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思考,如荀子所说,在林木的生长期,“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在鱼鳖的繁殖期,“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荀子·王制》);道家主张天道法自然,人的行为完全应该顺应自然的规律,反对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去除人的主动精神和一切人为造做,从根本上消除人和自然的对立和紧张,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自然和谐境界。

儒道关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对于我们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将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减少到最低,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的现实启发意义。人文奥运的理念正是汲取了传统文化中丰厚的思想资源,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以“绿色奥运”的旗帜致力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去回应人类的共同问题。

在当代世界,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使用、臭氧层的破坏、海洋的污染、大气质量的恶化、水资源的枯竭趋势、沙漠化、热带雨林的减少、一些物种的绝迹等等,表明人与自然处于紧张和对抗当中。这是人类共同面对的“全球问题”或者“全人类问题”。人类必须正视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因噎废食而止步不前,要在发展中解决发展所带来的问题。

人文奥运的理念给我们以新的启迪,即告别单纯的GDP崇拜思维,告别以体育赛事拉动经济发展的片面思维,告别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对立思维,而是去寻找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自然环境之间的共赢之路,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

四、关注人的身心和谐与全面发展

人文奥运就是要关心人、关注人、关怀人、爱护人和尊重人,培育人的创造精神,激发人的生命活力,释放人所具有的巨大潜能,促进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深刻的人文情怀。先哲认为,在天、地、人三者之中,“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道家认为,“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老子》四十四章)宇宙的存在,惟人最贵;人与他物的比较,亦惟人最贵。因此他们关注人的生存际遇,关注人自身的身心和谐,关注人的精神超越,关注人安身立命的道德家园。比如,儒家强调道德自觉,主张通过自身的道德磨砺,超越现实的物质限制,寻找安身立命的道德家园,如同颜回那样,哪怕“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仍“不改其乐”(《论语·雍也》),在困境中保持精神快乐和身心和谐。道家主张去除物欲的遮蔽,珍视生命,不贪财货,追求浑然纯一、无所偏私的精神之乐,含哺而熙,鼓腹而游,达到身心和谐、物我和谐、天人和谐的境界。尽管他们提出的关于身心和谐、精神和乐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其中所蕴涵的对人的生命、尊严以及对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认识,对于现代人反思自身的生存际遇,缓解精神紧张感、挤压感、疏离感,寻求崇高的超越之路和精神家园,成为一个有尊严的人、优雅的人、自由的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与奥林匹克精神相契合。

《奥林匹克宪章》明确指出,“奥林匹克主义的宗旨是使体育运动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以促进建立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的社会。”人是体育文化的载体,他总是以各种方式参与到体育活动来。离开了人,离开了对人的关注,离开了人的全面发展,离开了人的蓬勃的生命力和创造精神,任何的体育活动不过是徒有形式而缺少灵魂。

【参考文献】

[1]夏伟东:《论人文奥运》,《道德与文明》,2001年第5期。

[2]彭永捷:《试论人文奥运理念的内涵》,《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原载《道德与文明》2007年第1期。录入编辑: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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