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夷夏”观念的变化与元代净明道的兴起
   

净明道是由晋代以来的许逊信仰发展而成的道教宗派,兴起于宋元时期的江西西山。南宋初,即有何真公等组织过以“净明”为名的教团,但不久后却告湮没;元初,又有刘玉等自称得许逊降授经法,再次组织净明教团并令其风行一时。净明道主张“以忠孝为本,敬天崇道、济生度死为事”[[1]],在中国社会有着很大的影响,如明代第43代天师张宇初撰《道门十规》曾将其列为当时的四大道派之一,而明清时期中国社会上流行的“功过格”实也源自净明道[[2]]

元代净明道之说教,乃是围绕着“净明忠孝”这四个字展开的。所谓“净明忠孝”,实为维护封建社会伦理纲常之说,多受儒家理学影响,如《净明忠孝全书》卷三言:“净明只是正心诚意,忠孝只是扶植纲常。”其中,“忠孝”乃是根本,而“净明”则是目标,如该书卷五又言:“净明大教,始于忠孝立本,中于去欲正心,终于直至净明。”作为人生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之“净明”,实际上就是传统道教所谓得道成仙,而作为“净明”之“本”的忠孝则又以“忠”最为重要,如该教团曾将“祝国寿”作为信奉其教之“第一事”[[3]]。这里所谓“国寿”,显然是指蒙元政权,因为当时南宋王朝已灭亡了近20年。这样,就引出了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即:为何在中原破败、异族统治的情况下,净明道还如此大张旗鼓地宣扬“忠”?

净明道大张旗鼓地宣扬对异族君主之“忠”,实与宋元之际人们“夷夏”观念的变化有关。在南宋时期,由于当时中原汉族饱受外族侵凌,故有一些儒生如陈亮等曾对汉族之外的夷狄有过强烈的排斥言论;不过,宋元之际的许多儒者却对“夷夏之别”有着另外的认识,如汇合南北理学的巨儒郝经就主张“道统”高于“皇统”,以为捍卫道统比捍卫皇统更为重要,并声称:“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也。”[[4]]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郝经很早就投身于倾心汉法、推崇儒学的忽必烈幕下,视之为推行“道统”之人,并曾献取宋之策而随忽必烈统师伐宋。郝经又以翰林侍读学士充蒙古国国使出使南宋,但却遭宋方拘禁,十六年而不降,被人称为是“苏武式的使节”[[5]]。除了郝经之外,宋元之际的其他儒者也多反对过于强调“夷夏之别”,如大儒许衡即主张“遇变而通之”,并将这种思想应用于其民族观上。他在释《周易》“同人于宗,吝;同人于野,亨”时曾言:

 

同人于宗,同者几人?则其所失者多矣,所以孤立无援。人要与天下同,何必同宗?

 

紧接着,许衡又批评宋代力主“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事二夫”的理学家二程之“立宗”思想道:

 

伊洛诸先生,有同人于宗之弊。其气类同者,则推尊标榜,无所不至;其不同者,则摈斥不能合。谓其同者皆善类,不同者皆恶人也。宁有是理!此所以百年孤立,尝有仇敌,惜哉!圣人不如此,出门同人,同人于野,中间有三五个违悖不合离弃者,不出为多助之害。

 

后来,许衡曾于病中作诗言:“直须眼孔大如轮,照得前途远更真。光景百年都是我,华夷千载亦皆人。”这种“华夷千载亦皆人”之说,实是一种华夷平等相待、一视同仁的新观念。不仅如此,许衡还反对华夷彼此争胜报复,如言:“中国与夷狄,中国胜,穷兵四远,臣伏戎夷;夷狄胜,必溃裂中原,极其残酷。如此报复,何时能已?”而对夷狄“溃裂中原”的现实,他借释《中庸》“素夷狄行乎夷狄”之语而理直气壮地说:“见在夷狄,便行那夷狄所当为之事。”以为君子身处“夷狄”之间,“惟为其所当为,随其身之所寓,坦然安舒,无所入而不自得”[[6]]。这种思想,应对儒士出身的刘玉在异族统治下宣扬“忠”和“祝国寿”产生影响。

宋元之际人们“夷夏”观念的改变,以及刘玉净明道团的兴起,还与当时社会状况的变化有着一定关系,略析如下。

蒙古人之征服世界,最初是以残暴的方式进行的,如《蒙鞑备录·军政》载:“城破,不问老幼、妍丑、贫富、逆顺,皆诛之,略不少恕”。后来,在全真道士丘处机西行万里“拳拳以止杀为劝”的感动下,成吉思汗曾一度下诏令蒙古军队不得滥杀无辜[[7]]。但是,蒙古人并未因此而善待其所征服的中原百姓,而是剥夺他们的自由、强迫他们为奴隶,甚至有“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之论[[8]],试图在中原以蒙古人传统的游牧文化替代中国传统的农耕文化。这种竭泽而渔的剥削方式,严重地破坏了中原地区的生产力,事实上也并未给习惯于游牧的蒙古统治者带来长久的利益,故忽必烈继位后即颁布了“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的诏令[[9]],并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实行,曾令一度因战争而遭受破坏的中国农业生产水平得到了恢复,粮食产量有所增加,蚕桑和棉、麻、糖、茶等经济作物的生产也有了进步[[10]]。而这种状况,则使中国百姓们得到了安居乐业,以致史家多称颂元世祖时“家给人足”,“民庶晏然,年谷丰衍,朝野中外,号称治平”[[11]]。百姓们理应明白,其之所以能摆脱生灵涂炭、流离失所的境地而获得安居乐业,与统治者的重农政策和安民措施有着莫大关系;而这种认识,则不仅能使他们对作为“夷狄”的统治者产生亲同感,且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刘玉净明道团推行“祝国寿”之类的忠君说教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忽必烈推行汉法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推崇儒学。史载其即位后,曾隆重尊礼孔子、着力提倡儒学,又下令修造孔庙、兴办学校并翻译、学习儒家经籍。中统三年(1262)九月,忽必烈从王鄂请而于各路选委博学老儒一人提举本路学校,又特诏立诸路提举学校官;从此,地方上始有专职学事的学台这一专署。至元八年(1271)正月,忽必烈又始立京师蒙古国子学,以许衡为祭酒。在这种措施下,一批经过理学熏陶的蒙古贵胄达官子弟很快成长起来,并凭借世袭特权而分据政府要津,对儒学在元代的推行产生了巨大作用。许衡在国子学开学尚未满五年,“其弟子继司鼎铉者将十人,卿曹风纪、二千石使棋错中外者又十此焉”[[12]];这些弟子,多“扬历省台,蔚为国用”[[13]],中有宗王孛怜吉歹、野仙铁木儿,成宗时的丞相完泽、平章不忽木,上都留守贺仁杰以及继任的国子祭酒耶律有尚等,皆是对当时政局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在这些达官显贵的影响下,儒学和儒生进一步获得了元统治者的垂青,在社会上享有了较高地位。而儒学之得官方尊崇,也为深受其影响并力主“忠孝”的刘玉净明道团之兴起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统治者推行汉法政策的影响下,蒙古及西域上层人士中曾出现过一阵学习汉族文化的热潮,如陈垣先生著《元西域人华化考》曾罗列了132位西域人接受汉族文化的情况,萧启庆先生撰《元代蒙古人的汉学》又再搜史集学案,得可考蒙古儒者60余人,又搜《元诗选》、《全元散曲》、《图绘实监》、《书史会要》等,得蒙古作者近百人。这些人或因研习儒学而身居高位、或为倡导儒学而兴庙立学、或大力鼓吹儒治、或积极施行儒治,或能吟诗作歌、或会作文编曲、或可书法绘画,对“汉学”皆有颇高造诣[[14]]。除了上述文化人士外,一般的蒙古百姓也由于长期与汉族人民杂居接触并相互通婚,而在很多方面如姓名字号的采用、婚俗及丧葬习俗上,俱有明显的“汉化”倾向[[15]]。不仅如此,元统治者之推崇儒学,还对蒙古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北方游牧民族的风俗及道德观念,素与中原人民有着不同,如《淮南子·齐俗篇》载:中原人为了表示诚信而“歃血”,北方的胡人为了表示诚信则“弹骨”;中原人皆“尊其主而爱其亲、敬其兄”,但北方的胡人却“慈其子而严其上”。所谓“慈其子而严其上”,实即蒙古人等北方游牧民族的“贱老而贵壮”道德观念。蒙古人入主中国之初,曾对汉人的孝悌、节烈等观念予以排斥,甚至明令禁止被汉人视为最高孝行的卧冰、 股、割肝等行为,如《元史·刑法志》载:“诸为子行孝,辄以割肝、 股、埋儿之属为孝者,并禁止之。”在此情况下,曾不断有人向皇帝建议推行汉人的忠义、孝悌等道德观念,但最初并未得到统治者支持;至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蒙古统治者终于“议行封赠之制”,以表“课忠责孝之意”。后来,元廷更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定为“十恶”,对犯恶者严惩不贷,这显然也是受汉族道德观念影响的结果[[16]]。蒙古人这种道德观念的转变,对于提倡“忠孝”伦理的刘玉净明道团在蒙古人统治的元代获得发展之意义是巨大的;至少,它可以令双方的伦理观念不致于格格不入,从而为净明道在元代的发展减轻一些可能存在的阻力。

此外,宋元之际人们“夷夏”观念的变化以及刘玉净明道团大力宣扬对异族君主之“忠”,可能还与当时蒙元政权的强势及汉族人民的无奈有关。中国汉族百姓(尤其是北方人士)至迟自六朝时就已不断地体验着被异族统治的经历,历五胡十六国及辽、金而至元,其对于夷夏、忠诚之类的观念早己比较麻木,以致多有逆来顺受之心态,如金世宗言:“燕人自古忠直者鲜,辽兵至则从辽,宋人至则从宋,本朝至则从本朝,其俗诡随,有自来矣!”[[17]]两宋时期理学家们所极力鼓吹的无条件的“忠君”,虽曾一度鼓励过宋元之际江南士人的抗北士气,并激发了以身殉国的现象,但不久即被现实击得粉碎,如陈得芝教授统计:在南宋理、度两朝进士之可考名迹的328人中,归降和出仕元朝者即有83人,占总数之25.3%,竟比以身殉国者的比例还高[[18]]。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元朝统治逐渐巩固,故国复兴已经无望,宋朝遗民对故主的孤忠也就慢慢淡化,很多士人便开始以“顺从天命”或“得君行道”为名而改仕新朝,最终成为了宋朝的“贰臣”,其中包括南宋“状元宰相”留梦炎、“直言谠论”的太学生叶李、著名文人赵孟頫等诸多名士[[19]];这也营造出了一种社会风气,令净明道刘玉等人的“忠君”之教易于推行。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净明道宣扬对异族君主之“忠”,实也有受来自道教传统之民族平等观念的影响。据《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言,张道陵创教时即曾“观视百姓夷胡夷”,早期道经《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又言:对“或生夷狄之中,或生蛮戎之内”的少数民族及“生在中华”的汉族应一体相待,以令所有的人都能“心修正道,渐入仙宗”。而道教所奉神灵,也有“东方夷老君”、“南方越老君”、“西方氐老君”、“北方羌老君”等。正是这种民族平等的观念,令道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注释】

[[1]] 《净明忠孝全书》卷一,《道藏》本,北京:文物出版社等,1988(下同)

[[2]]详请参阅酒井忠夫:《中国善书の研究》,东京:国书刊行社,1977年。

[[3]] 《净明忠孝全书》卷四。

[[4]] 《陵川集》卷三七,《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下同)

[[5]]么书仪:《元代文人的心态》,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3年,第145-156页。

[[6]]见《鲁斋遗书》卷二、卷五,《四库全书》本。

[[7]]事见《元史》卷一、卷二0二,北京:中华书局,1976(下同)

[[8]] 《元史》卷一四六。

[[9]]《元史》卷九三。

[[10]]参阅李干:《元代社会经济史稿》,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11-164页。

[[11]] 《滋溪文稿》卷一四,《四库全书》本。

[[12]]姚燧:《送姚嗣辉序》,见《元文类》卷三十四,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13]] 《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九十,《四库全书》本。

[[14]]萧启庆:《元代蒙古人的汉学》,见萧启庆著《蒙元史新研》,台北:允晨文化公司,1994年。

[[15]]参阅柳存仁:《元代蒙古人汉化问题及其汉化程度》,载《新亚学报》15(1986)

[[16]]参阅史卫民:《元代社会生活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309-317页。

[[17]] 《金史》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18]]参阅陈得芝:《论宋元之际江南士人的思想和政治动向》,载《南京大学学报》19972期。

[[19]]参阅萧启庆:《宋元之际的遗民与贰臣》,见萧启庆著《元朝史新论》,台北:允晨文化公司,1999年。

 

                             原载香港《弘道》2005年第1期。  录入编辑:方拙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版权所有 亿网中国设计制作 建议使用IE5.5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