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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期《易传》到孔子易说
 

一、引言

现存最早谈及孔子与《易传》关系的文献是《史记·孔子世家》,这也是孔子作《易传》说的最主要的根据。《史记》原文是:“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在这里,关键是如何理解“序”字。唐人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序》,《易·序卦》也。”以此对《史记》标点,即为“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文句不通,自不可取。因而,这个“序”字只能作动词解。但是,作动词的“序”并没有“作”的意思。在《史记》中,“作”的意思一般用本字,如《孔子世家》又云:“乃因史记作《春秋》”。如果司马迁认为孔子作《易传》的话,他就会用“作”字,而不用“序”字。这样,等于否定了孔子作《易传》的说法。

那么,到底应如何理解这个“序”字呢?有必要考察一下《史记》此语之外对“序”字的用法。《孔子世家》载:“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显然,这个“序”字也是动词。用在书名之前的动词“序”字可有两种解释,一是排列次序,二是序跋之序。我认为,这里的“序”字兼此二义。它含有第一种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下文已明确地说“编次其事”。它含有第二种意义亦于史有徵。现存多种早期文献曾经记载孔子作《书序》之事。如《史记·三代世表》:“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日月,盖其详哉。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有,然多阙,不可录。”此“序”字亦兼二义。《汉书·艺文志》:“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此“序”字只有序跋之序一义。尽管后人怀疑今本《尚书小序》非孔子所作,但我认为,今本《小序》的真伪是一回事,从以上可靠文献看,孔子曾作《书序》却是历史事实,这是另一回事。

其实,孔子“序《彖》、《系》、《象》、《说卦》、《文言》”之“序”亦应作如是观。也就是说,孔子在研读和整理编次《周易》时,曾为《彖》等五种作序文。这些序文也象其《书序》一样,“言其作意”。

难道《彖》、《系》、《象》、《说卦》、《文言》在孔子之前就存在吗?正是如此。不过,今本《易传》中的《彖》、《系辞》、《象》、《说卦》、《文言》已不完全是孔子所序之旧。

我考察的结果是:今本《易传》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孔子之前的《周易》文献,我称之为早期《易传》,包括《彖》、《象》二传全部,《说卦》前三章之外的部分和《序卦》、《杂卦》全部、《乾文言》的第一节。第二部分为孔门弟子所记孔子关于《周易》的言论,包括《系辞》的一部分,属《论语》类文献。第三部分为孔子的《易序》佚文,包括《系辞》的另一部分和《说卦》前三章。第四部分为孔子的另两篇佚文。一篇为《续乾文言》,包括《乾文言》的第二、三、四节;另一篇我名之为,《乾坤大义》,包括《乾文言》的第五六节和《坤文言》全部。后三部分全部为孔子易说。至于帛书《易传》,大致包括弟子所记孔子关于《周易》的言论和孔子《易序》佚文两部分,当然亦为孔子易说。

从出土文献和《左传》、《国语》等古籍看,《周易》一开始就作为占筮之书被人们广泛运用。在西周初年《周易》经文形成后至孔子时代大约五百年时间里,肯定会有一些解释《易经》的著作出现。司马迁所说孔子作序的《彖》、《象》、《说卦》、《文言》即属此类(司马迁所说的《系辞》为卦爻辞,见下文)。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一些《周易》文献在这期间流传。从今本和帛书《易传》看,孔子所引的“《易》曰”,有些并不见于今本《易经》和《易传》(见下文)。据学者考察,在两汉文献中,称“《易》曰”而不见于今本《易经》、《易传》的也很多:

《淮南子·缪称训》:“故《易》曰:‘《剥》之不可以遂尽也,故受之以《复》。’”《汉书·司马迁传》:“故《易》曰:‘差以毫厘,谬以千里。’”《汉书·东方朔传》:“故《易》曰:‘正其本,万事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另外《礼记·经解》及《说苑·建本篇》亦引此句,文字稍有不同)《说文》释“相”字:“《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乎本。’”《说苑·敬慎篇》:“《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又:“《易》曰:‘不损而益之,故损;自损而终,故益。’”《盐铁论·遵道篇》:“文学引《易》曰:‘小人处盛位,虽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终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1]

这些资料有可能是古《彖》、《象》、《说卦》、《文言》等文献的佚文,有些很可能是孔子之前的其他《周易》文献的佚文。

孔子之前,学在官府,典籍亦为官府所掌管。因而,孔子之前的这些早期《易传》,一般为周室的史官所作。《左传》中韩宣子称《易·象》为周礼,亦可证之(此《易·象》即今本《象》传,见下文)。

另外,在今本和帛书《易传》中,我称为早期《易传》之外的部分思想一贯,尤其是其中称“子曰”者和未称“子曰”者浑然一体,更证明它确为孔子易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它与早期《易传》完全属于不同思想体系。其最大区别是,早期《易传》和《易经》一样,都属乾坤(或阴阳)二元论,而孔子将其提升为易一元论。另外,孔子易说轻占筮、重德义,借《周易》阐发儒家思想,且提出天、地、人三才的思想等,也是对传统易学的重要发展。

下面,就对这种论断分而述之。

二、关于《系辞》

朱熹早就指出:“《系辞》本谓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即今经文。”(《周易本义》)清人皮锡瑞也说:“古以《系辞》即为卦辞、爻辞,汉儒说皆如是。而今之《系辞》上下篇,古以为《系辞传》。《释文》王肃本有‘传’字,盖古本皆如是。宋吴仁杰《古周易》以爻为《系辞》。今考《系辞》有云:‘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以明吉凶’;又云:‘圣人有以见天下之物,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又云:‘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又云:‘系辞焉以尽其言。’据此诸文,明是指卦爻辞谓之《系辞》。”[2]这就是说,所谓《系辞》,原指卦辞和爻辞,即《周易》经文。

今本《系辞》之称为《系辞》,应该是较晚的事情。马王堆汉墓帛书相当于今本《系辞》的部分没有《系辞》的篇名,《史记·太史公自序》所引今本《系辞》之文被称为“《易大传》曰”。这说明司马迁时今本《系辞》还没有被称为《系辞》。现存最早将今本《系辞》语称为“《系》云”的文献为京房《易传》,故把《史记》所说的《易大传》改称《系辞》者盖为京房。

总之,《史记》所称孔子作序的《系辞》一定是指卦辞爻辞,而非今本《系辞》。

那么,应如何看待今本《系辞》呢?朱熹以为“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周易本义》),皮锡瑞以为“乃《系辞》之传,孔子弟子所作。”[3]

在我看来,今本《系辞》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孔门弟子所记录的孔子有关《周易》的言论。分布在三处:其一,朱熹《周易本义·系辞上》第八章的“鸣鹤在阴,其子和之”至“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其二,朱熹《周易本义·系辞上》第十二章的“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至“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一段;其三,朱熹《周易本义·系辞下》的第五章,即自“易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至“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这一部分大致为孔子对卦爻辞的评论,文字较为简短,符合记言体的特点,显然是《论语》类文献。

除此之外的,为第二部分,基本上是孔子的《易序》佚文。其特点是,每段文字较长、较有组织、逻辑性也较强,显然出于一人手笔。从此部分的内容看,孔子的《易序》是为其前原《周易》文献即《系辞》(卦爻辞)、《彖》、《象》、《文言》、《说卦》等所作的总序,他甚至在行文中的明确提到了《彖》、《象》其名(见下文),而不是分别为《彖》等五种作序文。

崔述曾经指出:“《系辞》、《文言》之文或冠以‘子曰’,或不冠以‘子曰’。若《易传》果孔子所作,不应自冠以‘子曰’字;即云后人所加,亦不应或加或不加也。”[4]我以为,就《系辞》而言,弟子所记孔子言论的部分,大致都加上“子曰”了。而孔子《易序》的部分,确实有的冠以“子曰”,有的不冠以“子曰”。对此,我是这样理解的:从它为孔子所作的角度看,不必加“子曰”;但从它为孔门所记的角度看,又可以加上“子曰”。这部分为不同弟子所记录,由于每个人的习惯不同,所以有的加上了“子曰”,有的没有加“子曰”。也正由于它为不同弟子所记,所以上下文并不连贯,有的地方被其他孔子语录所隔开,还有些部分被保存在今本《说卦》和帛书《易之义》中了(见下文)。

对以上推论,还需作几点说明。

第一、今本《系辞》载:“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从行文看,由于前有“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后有“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所以,中间从“是以君子将有为也”至“不行而至”一段,显然不能当作孔子语。

事实上,这是由脱漏至误。帛书《系辞》最后一句作“此言之谓也”,多一“言”字。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这个“言”字说明此处必有引语。但从行文看,其上显然没有引语,所以“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此言之谓也”一语不可属上读,当据帛书原文属下读,作:

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言之谓也:‘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一地二”等是孔子所引古语,可能是古《易》佚语。这一段是单独的一节,既是上一节的继续,又是对上一节的总结。按照虞翻的理解,即“圣人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在孔子看来,这句古语体现了《易》所蕴含的“圣人之道四”。

《周易注疏》(韩康伯注,孔颖达疏)将“天一地二”一语属下读。但这样一来,此语和下文的“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一段缺乏内在联系。或许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朱熹据程子之说将“天一地二”一段移到“大衍之数”章的“天数五,地数五”之前。今人高亨也说:“《汉书·律历志》引《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可证班固所见本此二十字在此处。”[5]

在我看来,帛书此二十字在“此言之谓也”之下,说明此处原无错简。至于《汉书·律历志》所引《易》文,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刘歆(班固明言《律历志》取自刘歆)将今本《系辞》的两处引文合在一起,他所见到的《系辞》正是当时影响最大的京房本。另一种可能是,刘歆引自孔子、京房所见的古《易》。而在此古《易》中,“天一地二”等二十字和“天数五,地数五”等原为一段,孔子只引用了“天一地二”等二十字,京房由于此二十字已为孔子所引,故将其删去,而保留了其他文字(“大衍之数”章为京房所增,见下文)。

第二、今本《系辞》分为上下篇,是有问题的。在马王堆帛书中,《系辞》本来就没有分上下篇,今本上下《系辞》在帛书中是合在一起的。今细观文义,便可发现《系辞下》的前四章不过是《系辞上》最后一章“子曰”的继续。如《系辞上》末段云:

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系辞下》首段云: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

两者都在谈象、卦、爻、辞、变、通、动等及其相互关系,完全是一个话题。因此,将孔子的一段话分在两处,实在是一个错误。

《汉书·艺文志》载:“《易经》十二篇。”颜师古注曰:“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这说明《易传》至迟在汉初已分为十篇,所以上下《系辞》之分,至迟也在汉初。之所以这样划分,一是因为没有搞清上下《系辞》之间的这一大段全部为孔子之语;二是因为划分者觉得《系辞》之文较长,宜分两篇;三是由于想借此将《系辞》与上下经文和上下《彖》、《象》等对应,或以此足“十翼”之数。

第三、在今本《系辞》,有孔子引古《易》说而未加注明者。《系辞上》: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主之主也。”

孔子所说的这段话,在《说苑·君道》中又为泄冶所引,文字基本相同,称“易曰”。但是据《左传》记载,陈灵公杀泄冶,在宣公九年,早于孔子出生五十年。就是说,泄冶所引的这段“易曰”肯定不是根据今本《系辞》,而是古《易》佚文。因此,孔子所说的这段话,肯定来自古《易》,非由己出。

另外,今本《系辞下》的一段,又见于帛书《易之义》,文字稍有不同。今本《系辞》为:

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

《易之义》为:

子曰:“知者观其《缘》辞,而说过半矣。易曰:‘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瞿,近也。’近也者,谦之谓也。易曰:‘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若〔中也。’易〕曰:‘三与五同功而异立,其过□□,〔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

从今本《系辞》看,这一段全部为孔子语,看不出是否引用其他文献。但是,在《易之义》中,多出了三个“易曰”,说明在这段文字中,孔子曾经引用过三次古《易》佚文。

古人引用前人之语而不注明,这并不奇怪。参见下文辨曾子引《象》文的部分。

至于孔子所引的《易》是《彖》等五种的佚文还是其他《周易》文献,就不得而知了。

第四、占筮之法,孔子之前古已有之。从帛书《要》看,孔子虽然一度热衷于占筮:“吾百占而七十当”,但他“学《易》”之前并不主张占筮:“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之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繁,’”他“学《易》”后,亦只把占筮放在次于德义的地位:“祝巫卜筮其后乎”。就是说,孔子不可能创立筮法。所以,今本《系辞上》的“大衍之数”章大谈占筮之法,似不类孔子之语,当为后人所加。帛书《系辞》没有这一章,可谓铁证。帛书葬于汉文帝时期,这说明汉初的《系辞》原文尚没有这一章。

此章在何时为何人所加呢?我认为是文帝时京房所加。

首先,从现有文献看,最早涉及此章的是京房。《经典释文·周易音义》曾引京房此章的异文:“后×,京作卦,云再×而后布卦”;“酢,京作醋。”西汉时期有两个叫京房的《易》学家。一个是杨何的弟子,梁丘贺的老师。另一个是焦延寿的弟子,本姓李,字君明,主要活动在文帝时期。《经典释文·叙录》明言京君明“为《易章句》”,并说采用“《京房章句》十二卷”。所以,《经典释文》所引的京房即为京君明。

孔颖达《周易正义》亦引京房对“大衍之数五十”的解说:“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效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此京房亦当为京君明。《汉书》对作为杨何弟子、梁丘贺老师的京房记载极少,更没有记载其著述,其学无传(《经典释文·叙录》云:“梁丘贺本从太中大夫京房受《易》,后更事田王孙”)。故陆德明未引其说,略晚于陆氏的孔颖达亦不可能引其说。相反,京君明的《易》学影响极大,《经典释文·叙录》称,“前汉多京氏(指君明——引者注)学。”

再者,京房(君明)具备将“大衍之数”章加进今本《系辞》的条件。一方面,《汉书·儒林传》载:“至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以为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丁将军,大谊略同,唯京氏为异”。这说明京房好标新立异,不守旧典。另一方面,据《汉书》的《京房传》、《儒林传》记载,京房精于律学和术数之学。《隋书·经籍志》更明载他曾著《周易占事》十二卷、《周易错卦》七卷、《周易占》十二卷等。这些著作很可能都与“大衍之数”章有密切关系。

当然,此章不一定为京房所创,很可能原为古《易》遗说,京氏移置于此。

总之,今本《系辞》的两大部分,即孔子的《易序》和孔子应答弟子有关《周易》之语,皆代表孔子晚年思想。就内容看,其讨论古《系辞》(卦爻辞)之处尤多,这正是后人误把它称作《系辞》的原因。

这种论断,亦可得到其他文献的证实。早有学者指出,《礼记·乐记》的一段文字与今本《系辞》大致相同,乃《乐记》抄自《系辞》。《系辞上》篇首曰: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高卑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礼记·乐记》载: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对此,高亨先生指出:“两篇所述,内容如此多同,语句如此相似。《系辞》论《易经》,其文是天衣无缝。《乐记》论礼乐,其文有抄袭牵改之迹。然则是《乐记》作者酌采《系辞》,事甚明显。”[6]

关于《乐记》的作者,高亨先生说:“《乐记》乃公孙尼子所作。《隋书·音乐志》引沈约曰:‘《礼记》……《乐记》取公孙尼子。’徐坚《初学记》引公孙尼子云:‘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马总《意林》引公孙尼子云:‘乐者,先王所以饰喜也。’语均在今《乐记》中。《公孙公尼子》一书唐以前犹存,沈约、徐坚、马总皆亲见其书。则《乐记》为公孙尼子所作,被录入《礼记》,无疑也。《汉书·艺文志·诸子》儒家有‘《公孙尼子》二十八篇,’班固自注:‘七十子之弟子。’是公孙尼子乃孔丘之再传弟子。《荀子·强国》篇载公孙子评论楚将子发之言一段,公孙子盖即公孙尼子。”[7]

事实是清楚的:孔子写出《易序》后,该文即在孔门流传,它为孔子再传弟子公孙尼子所见并征引,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从《乐记》的文气可以看出,公孙尼子将《系辞》篇首分为两小段,从第一小段(即自“天尊地卑”至“在地成形”)得出“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的结论,从第二小段(即自“地气上齐”至“而百化兴焉”)得出“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的结论。所以,在这段文字中,两句结论是公孙尼子之语,其他为公孙氏所引孔子《易序》之文。孔子所论乃易理,不必涉及礼乐,而公孙尼子乃借孔子之语阐述礼乐。至于《乐记》与《系辞》文字的差异,当如高亨所云:“其文有抄袭牵改之迹”,但也不排除公孙尼子见到别本孔子《易序》的可能。

另外,金德建先生通过将《系辞》、《文言》同《中庸》相比较,得出结论:“《系辞传》和《文言传》的产生,最迟不能再过于子思的时代。必定是子思的时候已经有《系辞传》和《文言传》的存在,于是子思在写作《中庸》这篇书的时候能够吸取它们的辞语,融贯在文章里。”[8]在我看来,今本《中庸》与今本《系辞》之所以相通,那是因为子思曾经见到其祖孔子的《易序》和有关佚语,它们正是今本《系辞》的前身。

三、关于《彖》、《象》

欧阳修虽然认为“《系辞》而下非圣人之作者”,但仍把《彖》、《象》二传的著作权归于孔子(见《易童子问》)。这种看法对后世影响甚巨,如近人梁启超说,在《十翼》中,“其与孔子有直接关系者,只有《彖》、《象》。”[9]

我则认为,在司马迁所提到的《彖》等五种中(《序卦》、《杂卦》应归入《说卦》,见下文),只有《彖》、《象》与孔子没有直接关系。当然,由于它们皆曾由孔子整理,故其中难免渗透孔子思想。

今本《系辞》性质与时代的确定,对于研究其他各篇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今本《系辞》已明确提到《彖》、《象》、《象》其书,这是《彖》、《象》早于孔子的最直接的证据。

今本《系辞》多次提到“彖”字,并有一次与“辞”字合称为“彖辞”:“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传统上一般将“彖”和“彖辞”当作卦辞。如孔颖达《周义正义》云:“彖,谓卦下之辞”;朱熹《周易本义》云:“彖,谓卦辞,文王所作者”;今人高亨亦云:“《系辞》作者称卦辞为彖。非《彖传》之彖也。”[10]

其实,唐代之前对此尚无定说,陆德明《经典释文·周易音义》载:“马云:彖辞,卦辞也。郑云:爻辞也。周同。王肃云:彖,举象之要也,师说通谓爻卦之辞也。一云:即夫子《彖》辞。”看来,关于《系辞》里的“彖”和“彖辞”,唐代之前至少有四种理解:一,马融认为指卦辞;二,郑玄和周氏认为指爻辞;三,王肃认为指卦辞和爻辞;四,无名氏认为指孔子的《彖》之辞。

这些说法当然不可能全是正确答案。在我看来,无名氏认为《彖》为孔子所作虽然有误,但他认为《系辞》中的“彖辞”指今本《彖》之辞,则是无可怀疑的。

首先,我认为《系辞》中的“爻”和“爻之辞”兼指后人所说的卦辞和爻辞。《系辞》中的“爻”和“爻之辞”,人们多认为指爻辞,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曰:“谓爻下之辞”;朱熹《周易本义》曰:“爻,谓爻辞,周公所作者”;高亨亦谓:“《系辞》作者称爻辞为爻,非爻画之爻也。因爻辞属于爻画,故简称曰爻。”[11]这些说法皆是把后人对爻辞的理解强加于《系辞》之“爻”。

请看《系辞》自己的说法:“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我们知道,今本《系辞》中的“系辞”,指系于卦下爻下之辞,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卦辞和爻辞。从“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一语看,《系辞》是将“系辞”(即卦辞和爻辞)称为“爻”的。《系辞》又说:“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象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爻之辞”必兼指卦辞和爻辞,不可能只举爻辞而忽视卦辞。

《系辞》之所以以“爻”、“爻之辞”兼指卦爻辞,那是因为卦和爻是相辅相成的,或者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自部分言之则谓爻,自整体言之则谓卦。正因如此,有的文献将卦爻辞称为“卦”,帛书《二三子问》正属这种情况。其将卦辞称为“卦”之例,如:“卦曰:丰,亨,王×〔之〕,勿自忧,宜日中”(丰卦卦辞);“卦曰:未济,亨,〔小孤〕涉川,几济,濡其尾,无攸利。”(未济卦卦辞)其将爻辞称为“卦”之例如:“卦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乾九二爻辞);“卦曰:君子终日键键,〔夕沂若〕,厉,无咎”(乾九三爻辞);“卦曰:履霜,坚冰至。”(坤初六爻辞)这说明,在先秦时期,卦爻辞尚无定称。除了上述称之为“爻”或“卦”的文献外,更多的文献则称之为“易”,这种例子不胜枚举,兹不赘述。我进而怀疑,早期文献中,并没有在名称上区分卦辞和爻辞,它们除了被称为“爻”、“卦”、“易”之外,在《左传》、《国语》中都被称为“ 繇”。

《系辞》既然以“爻”或“爻之辞”兼指卦辞和爻辞,则自然不必再以“彖”或“彖辞”表示卦辞。人们把“彖”或“彖辞”误解为卦辞的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系辞》之“爻”或“爻之辞”兼指卦辞爻辞的事实。按照今本《系辞》的性质和内容,当然不会不论及卦辞的,但全文并没出现“卦辞”字样,其卦字显然也不指卦辞,于是人们便猜测其中出现的“彖”或“彖辞”即为卦辞。

那么,《系辞》中的“彖”是否就是今本《彖》呢?对于这个问题,《系辞》本身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系辞》是这样来给“彖”下定义的:“彖者,言乎象者也。”如所周知,卦辞和爻辞一样,本来是占筮的记录,主要是谈事物的吉凶得失,而非直接“言乎象”,这正如《系辞》所说:“系辞焉而断其吉凶”。所以这个“言乎象”的“彖”,一定不是指卦辞。与此不同,今本《彖》则多以卦爻之象进行说解。现以讼卦《彖》文及其高亨之注加以说明。《彖》:“《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高注:“《讼》之上卦为乾,下卦为坎。乾,刚也,健也;坎,险也。然则《讼》之卦象是‘上刚下险,险而健’。人阴险而又刚健,则争讼,所以卦名曰《讼》”;《彖》:“《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高注:“《彖传》此释乃以九五及九二之爻象爻位为据。九五为阳爻、为刚,居上卦之中位,九二亦为阳爻、为刚,居下卦之中位,是为‘刚来得中’,象刚健之人得正中之道”;《彖》:“利见大人,尚中正也”,高注:“《彖传》此释亦以九五及九二之爻象爻位为据。九五及九二分居上下卦之中位,象人得正中之道”[12]

前人是怎样解释《彖》传之“彖”的呢?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刘×曰:“《彖》者,断也。”孔颖达《周易正义》引褚氏、庄氏曰:“《彖》,断也,断定一卦之义,所以名《彖》也。”这同《系辞》对“彖”的理解非常吻合的。《系辞》云:“彖者,材也。”高亨注曰:“材读为裁,裁亦断也。”[13]正是因为《彖》传“断定一卦之义”,所以《系辞》又说:“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这些都说明,《系辞》里的“彖”、“彖辞”皆指《彖》传。

《系辞》里的“象”字有各种含义。有的指各种现象、物象,如“见乃谓之象”、“天垂象”、“在天成象”等。有的指卦爻之象,如“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八卦以象告”、“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象也”等。有的用如动词,如“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的后一“象”字、“象其物宜”之“象”。这种意义的“象”有时写作“像”:“象也者,像此者也。”

但是,论者或有不察,《系辞》里有的“象”字,显然指《象》传。《系辞》曰: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

从上下文看,“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和“拟之而后言”两句是与“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相应的。这里的两个“言”字非常重要。上述“象”字作为名词的两层含义,即各种现象、物象和卦爻之象,都是非语言性的,所以这里“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拟之而后言”的“象”字另有所指,当为以言语解象的《象》传。

这样,在《系辞》里,作为名词的“象”字就有三层含义。这三层含义的实质是一以贯之的。卦爻之象是对各种现象、物象的表征,而《象》传则是对卦爻之象的论述。这就是所谓“拟之而后言”的过程――“拟之”即卦爻之象“拟”万物之象,“言”即《象》传“言”卦爻象之理。

在《系辞》以外,仍有一些证据表明《彖》、《象》早出。

关于《彖》传。其一,《说苑·敬慎》载:

叔向曰:“……《易》曰:‘天道亏满而益谦,地道变满而流谦,鬼神害满而福谦,人道恶满而好谦。’”

叔向所引的这段《易》语,正是谦卦《彖》辞。叔向略早于孔子,他能引《彖》传,说明《彖》传不在孔子之后。

其二,无独有偶,《彖》传的这段名言亦为孔子本人所引用。《韩诗外传》卷八:

孔子曰:“《易》先《同人》,后《大有》,承之以《谦》,不亦可乎?故‘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帛书《缪和》:

子曰:“‘天道毁盈而益谦,地道销〔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者…… ”

看来,孔子曾不止一次地引用并论述《彖》传的这段话(《缪和》中的“子曰”为孔子语,见下文)

其三,《说苑·敬慎》:

孔子读《易》,至于《损》、《益》,则喟然而叹。子夏避席而问曰:“夫子何为叹?”孔子曰:“夫自损者益,自益者缺,吾是以叹也。”子夏曰:“然则学者不可以益乎?”孔子曰:“……故曰:‘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则食,与时消息。’”

“日中则昃”等四句为《丰》卦《彖》辞,它为孔子所引,又一次证明《彖》传在孔子之前就已存在。另外,这段文字亦为帛书《要》和《孔子家语·六本篇》所载(只是略去了引《彖》传的文字),当为信史。

关于《象》传。其一,《左传》昭公二年:“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杜预注曰:“《易象》,上下经之象辞。”过去人们从未将《左传》中的《易象》同今本《象》传联系起来。这一方面由于人们认定《象》传晚出。鲁昭公二年孔子才十一岁,即使按照汉唐时期孔子作《十翼》的传统说法,《左传》中的《易象》也不可为孔子所作,即不可能为今本《象》传。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对杜注的理解有歧义。如李学勤先生说:“杜预说《易象》是‘上下经之象辞’,意即经文卦爻辞。”[14]我则认为,杜氏说的“上下经”即指《易经》,当然包括经文卦爻辞。因其分为上下篇,故称之为“上下经”。“上下经之象辞”,即为《象》传。因《象》传是对卦名、卦义和卦爻辞即《周易》经文的解释,故称之为“上下经之象辞”。杜氏称《象》传为“象辞”,犹《系辞》称《彖传》为“彖辞”。既然韩宣子在鲁昭公二年就在鲁“大史氏”见到《象》传,说明它早已存在。

其二,《论语·宪问》:“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此语正是《艮》卦《象》文:“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自崔述以来,学者多认为是《象》传引曾子之语。崔氏云:“果《传》文在前与?记者固当见之,曾子虽尝述之,不得遂以为曾子所自言;而《传》之名言甚多,曾子亦未必独节此语而述之。然则是作《传》者往往旁采古人之言以足成之,但取有合卦义,不必皆自己出。既采曾子之语,必曾子以后之人之所为,非孔子所作也。”(《洙泗考信录》卷三)

我以为,崔述论证非曾子采《象》文的两条理由都难成立。古人引前人之语往往迳采,不说明来源(其实今人也往往如此)。如《左传》昭公十二年载:

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

这说明“克己复礼,仁也”乃孔子所引古语。但《论语·颜渊》载: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

在这里,孔子没有说明“克己复礼为仁”这句名言乃“古也有志”,看起来好象是孔子自己的名言。我认为,曾子引《象》文,正属这种情况。

至于崔氏说“《传》之名言甚多,曾子亦未必独节此语而述之”,这条理由更显牵强。自古以来引《易》者不计其数,多为片言只语,哪有遍引所有名言之理?

因此,我们应该肯定是曾子采自《象》传。

其三,朱伯×先生指出:“《中庸》讲君子的德行说:‘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关于‘悠久’,解释说:‘不息则久’、‘悠远则博厚’。又说:‘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按此说法,以天德为不息,以地德为载物。这同《象》所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是一致的。《中庸》……对君子之德和天地之道的解释,看来,是本于《象》文。”[15]由是观之,《象》在子思以前已经存在。

其四,高亨先生说:“《坤》六二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传》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礼记·深衣》篇曰:‘故《易》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足证《象传》作于《深衣》之前,而《深衣》则是战国儒家所撰也。”[16]这也可作为《象》传早出的旁证。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彖》、《象》二传语言皆甚古朴简练,且多韵文,这是它们早出的显证(按照文学发展的普遍规律,韵文早于散文,世界各民族皆然)。

四、关于《文言》

《文言》传的情况相当复杂。我认为,就《乾文言》来说,大致含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自“元者,善之长也”至“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为古《文言》佚文;第二部分自“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至“乾元用九,乃见天则”,为孔门弟子所记录的孔子的《续乾文言》;第三部分自“乾元者,始而亨者也”至“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为孔子的一篇佚文。

第一部分又见于《左传》,文字稍异。《文言》曰:

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左传》襄公九年载: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体,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

两者的关系如何呢?崔述说:“《春秋》襄九年《传》,穆姜答史之言与今《文言》篇首略同而词稍异。以文势论,则以彼处为宜。以文义论则‘元’即‘首’也,故谓为‘体之长’;不得遂以为‘善之长’。‘会’者,‘合’也,故前云‘嘉之会也’,后云‘嘉德足以合体’;若云‘嘉会足以合体’,则于文为复,而‘嘉会’二字亦不可解。‘足以长人,合礼,和义,而干事,是以虽《随》无咎’;今删其下二句而冠‘君子’字于四语之上,则与上下文义了不相蒙。然则是作《传》者采之鲁史而失其义耳。”(《洙泗考信录》卷三)

崔氏之论貌似有理,然稍加推敲,即见其牵强。首先,今本《文言》原由古《文言》佚文等三部分组成,故不存在各部分之间文势是否相宜的问题。第二,《文言》此处的“元”是“四德”之首,与身体之“元”毫不相干,故谓之“善之长”,十分合理。第三,杨伯峻先生说:“合与洽通,……合礼也。合洽二字本可通用。合与洽皆合和、调协之意。”[17]这样,不可谓“若云‘嘉会足以合体’,则于文为复。”另外,“嘉会”二字亦非不可解,它们不过是上文“嘉之会”的简称。高亨先生说:“嘉之会犹言美之集合。”[18]第四,《文言》在分别阐述了“元、亨、利、贞”四德之后,便总而言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如此则文义一贯,何可谓“与上下文义了不相蒙”?

既然崔氏的几条理由都有问题,那么他所得出的“作《传》者采之鲁史而失其义”的结论便难成立。襄公九年穆姜说那段话的时候,孔子尚未出生;而从今本《文言》载有孔子语的情况看,其最后成书在孔子之后。

但这并不能证明《文言》的第一部分一定采之《左传》。我认为,《文言》当另有所本。

首先,从文字看,《文言》的“元”、“亨”、“利”、“贞”之后皆多一“者”字,“体仁”之前多“君子”二字,这都不影响文义。但《文言》的“元者善之长也”的“善”字《左传》作“体”字,“嘉会足以合礼”的“会”字《左传》作“德”字。这两个字的不同,却导致了文义的较大差别。如果是《文言》袭自《左传》,则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其次,《左传》昭公十二年载:

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元,善之长也。’”

这段文字可以给我们许多启发。其一,昭公十二年孔子刚二十一岁,尚未“晚而喜《易》”,而子服惠伯所说的“元,善之长也”一语与《文言》相同(只少一虚词“者”字),这不是偶然的,肯定有所本,当本于孔子之前的古文献。其二,文字的相同,说明子服惠伯与《文言》所根据的文献是一致的。其三,既然它们皆与穆姜之说有异,则它们绝非采自穆姜。其四,既然《文言》第一部分非采自穆姜而又与穆姜之说相近,说明穆姜之说亦有所本,非出自本人。这样,穆姜所说“是于《周易》曰”之后为两段《周易》文献,一为《随》卦卦辞,一为另一种《周易》文献,后者所本与《文言》、子服惠伯所本当属同一种《周易》文献。其五,从南蒯请教子服惠伯和子服惠伯自称“吾尝学此矣”的情况看,子服惠伯为《易》学专家,其所引文献当更准确。因而,《文言》与穆姜之语的文字差异,当以前者为是,穆姜有误。

鉴于这段《周易》文献在今本《易传》里称“《文言》曰”,所以我断定它是成书于孔子之前的《文言》之佚文。

古《文言》本来是什么样子,现在已经很难搞清了。有些学者猜测,《文言》原有六十四篇,即每卦一篇。我以为未必。《左传》中穆姜除引《随》卦卦辞外,接着又引了一段《文言》。如果每卦都有《文言》,则这段《文言》当为《随文言》。但是《随》卦卦辞“元、亨、利、贞”四字同于《乾》卦卦辞,所以就此不好判断这段是《乾文言》还是《随文言》。不过,《随》卦卦辞较《乾》卦卦辞多出“无咎”二字。如果《随》卦有《文言》,当释此二字,其解释亦当为穆姜所引。但穆姜所引的《文言》没有解释“无咎”的文字,故当为《乾文言》。穆姜是引《乾文言》来解释《随》卦与《乾》卦相同的卦辞,这就好象子服惠伯引《乾文言》的“元,善之长也”来解释《比》卦卦辞中的“元”字一样。《乾》、《坤》为八卦以及六十四卦之管龠,《周易》最基本的原理已孕含其中,所以《文言》只有《乾》、《坤》两篇是完全有可能的。

从今本《乾文言》第一部分即古《文言》佚文看,《文言》是解释经文的。但现存的这段古《文言》佚文只解释了卦辞而不及爻辞。不过,今本《文言》的第二部分正好只解释爻辞而不及卦辞;从其屡称“子曰”看,它绝非孔子以前的文献。据此,我以为这一部分为孔子弟子所记录的孔子的《续文言》。盖孔子之时,《乾文言》就已经散失,只剩下解说卦辞的那一部分了,所以孔子续而补之。“子曰”二字,一方面表明这部分为孔门弟子所记录,一方面表示这部分的著作权与上一部分不同。然而,今本《乾文言》含有三段,只有第一段称爻题和“子曰”,格式为:××(爻题)曰:……子曰:……。以后两段没有这种格式,即省去了爻题和“子曰”。我认为这只是承上省略,并不意味着后两段不代表孔子思想。

我提出这种判断,不仅仅是因为今本《文言》的第一、二部分在内容和形式上互补,更重要的是这两部分的风格特点一致。其一,这两部分都是逐句解释经文。《乾》卦辞只有“元”、“亨”、“利”、“贞”四字,此四字亦可看作四句。今本《乾文言》第一部分即依次逐字逐句解释此四字或四句。第二部分即依次逐句解释《乾》卦的各个爻辞。其二,这两部分都分为若干段,各段都从不同角度反复阐述经文。第一部分主要为两段,第一段为:“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第二段为:“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第二部分含有三段,第一段自“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至“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第二段自“潜龙勿用,下也”至“乾元用九,天下治也。”第三段自“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至“乾元用九,乃见天则。”其三,这两部分都重视以“德”解经。第一部分称“元”、“亨”、“利”、“贞”为“四德”。第二部分也注意发挥德义,并多次提到“德”字,如:

龙,德而隐者也。

德博而化。

君子进德修业。

忠信所以进德也。

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

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

这种思想风格与帛书《要》所载孔子语“我观其德义耳也”是完全一致的。

今本《乾文言》的第三部分与前两部分的最大不同,首先是此部分兼解卦辞和爻辞;其次是此部分不是逐句引经文而阐述之,而是在自己的行文中不时引用经文的一些重要字句而加以发挥,较为自由。也就是说,前两部分大致是注经体,第三部分大致是论文体。

从思想上看,第三部分是与第二部分一以贯之的,而与第一部分有较大差异,如它对卦辞“元,亨,利,贞”的理解即不同于第一部分。当然,其重视德义是与前两部分一致的。它提到“德”字的地方有: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

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

据此我们可以判定,这一部分的思想与第二部分属同一人,而不能归之第一部分的作者。因此,这篇佚文正为孔子所作,姑且将它与今本《坤文言》合称为《乾坤大义》。

这就是说,今本《乾文言》的第二、三部分都代表孔子思想。从中可以看出,它受成书孔子之前的《彖》、《象》二传影响较大。

今本《坤文言》在行文结构上与《乾文言》有较大不同,它不象《乾文言》那样由三个部分组成,而是一篇首尾完整、风格一致的文字。如进一步推敲,就会发现《坤文言》在文字风格和思想特点等方面完全与《乾文言》的第三部分一致。其一,与《乾文言》第三部分一样,它也兼讲卦辞和爻辞;其二,亦非逐句引经文而阐述之,而是在行文中不时引用经文的一些重要字句而加以发挥,较为自由,属论文体;其三,其思想与《乾文言》后两部分一致,且亦受《彖》、《象》二传影响;其四,亦重视以德义解经,其直接提到“德”的文字如:

至静而德方。

敬义立而德不孤。

由此我们可以判断:今本《坤文言》实则为孔子所作,我将它与今本《乾文言》第三部分合称为《乾坤大义》。

另外,今本《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种“积善”、“积不善”的说法正与今本《系辞》“子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灭身’”如出一辙。而“敬义而德不孤”亦与《论语》“德不孤,必有邻”相表里。这都进一步说明今本《坤文言》必出自孔子之手。

这种判断与上引金德建先生“《系辞》和《文言传》的产生,最迟不能再过于子思的时代”的结论是一致的。

至于孔子时古《坤文言》是否还存在以及孔子是否续补过《坤文言》就不得而知了。

五、关于《说卦》、《序卦》、《杂卦》

今本《说卦》由两部分组成。前三章为第一部分,为孔子所作的《易序》佚文;其他为第二部分,为古《说卦》佚文。

早有学者注意到《说卦》前三章与其后各章不一致而与《系辞》、《文言》相合的问题。宋人林栗《周易经传集解》认为,《说卦》前三章是前人把《文言》分系于《乾》、《坤》两卦时的“遗简”。他把《说卦》第一章置于《文言》“元者,善之长也”之前,把第二、三章置于《文言》“天玄而地黄”之后。宋人周燔主张,《说卦》前两章应分别移入《系辞》上下篇。前苏联者舒茨基《易经研究》认为,《说卦》包括两部分完全不同的文字,开首一小部分(即前三章)的形式和内容都近于《系辞》,其余的大部分则类似《杂卦》[19]李学勤先生也说:“《系辞》各章充满了阴阳象数的理论,《说卦》前三章在思想上与之完全和谐。《说卦》的后面各章则侧重象而略于数,与《序卦》、《杂卦》一致”[20]。今本《说卦》前三章与《系辞》、《文言》相合,从以上所论今本《系辞》、《文言》的成书看,这等于说《说卦》前三章出自孔子。

这个推论,正为帛书《易之义》所印证。今本《说卦》的前三章又见于帛书《易之义》,文字稍异。《易之义》全篇皆称“子曰”,乃孔子关于《周易》的言论(见下文)。所载与《说卦》前三章相应的一段自“赞于神明而生占也”始,其前缺十六字,我以为当据全篇体例和《说卦》补“子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十一字。

这段文字既然出自孔子,今本《说卦》又将其置于篇首,故可断定它为孔子《易序》佚文。

今本《说卦》第二部分成于何时呢?刘大钧先生指出,《说卦》不但早于《系辞》,而且早于《彖》和大《象》。他说:

《说卦》是专述《周易》中“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个经卦的,而大《象》及《彖》《文言》是讲述六十四别卦的。《系辞》又是对《周易》这部书的理论分析与探讨。一般情况是,先有讲述,然后才会形成理论上的分析与探讨。据此,《说卦》也应较早。

细读《彖》,我们会看到:对每卦卦体的论述,是《彖》上下两篇解卦的重要特点。

如《彖》《蒙》:“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因为《蒙》卦卦体内坎外艮,据《说卦》:坎为水为险,艮为山为止,故《彖》释《蒙》卦卦体曰“山下有险,险而止”,然后再引卦辞,逐句讲解。

再如《彖》《需》:“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因《需》卦卦体内乾外坎,据《说卦》篇,乾为刚健而坎为险陷,故《彖》释《需》卦卦体曰“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然后再引本卦卦辞,一一予以解释。

这样,问题就来了:如果《说卦》晚于《彖》的话,那么,当时传《易》的经师们,又据何讲解《彖》中有关卦体的这些论述呢?此其一。二,《乾》《坤》《震》《坎》《艮》《巽》《兑》此八卦之《彖》,其对卦体的特点或者一字不提(如《彖》中《震》卦),或片言只语轻轻带过。(其它七卦皆如此)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出现,究竟是为什么呢?只有一种解释:《说卦》是专门讲八经卦的,重为《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卦体的这八卦,其经卦特点已在《说卦》中作了最详尽的说明,故《彖》即不必细说了。据此情理看,《说卦》也应早于《彖》。

出于同样道理,《说卦》也不应晚于大《象》,不然的话,大《象》释《剥》卦曰“山附于地”,释《遁》卦曰“天下有山”等,此语又据何而出呢[21]

先生这些论述,言之凿凿。唯其未将《说卦》前三章和以下各章分开是个遗憾。

需要补充的是,《说卦》第二部分语言非常朴实、简练,思想也相当简单。依此,它必为《彖》、《象》之前旧物。

今本《说卦》第二部分既然早于《彖》、《象》,故必然早于孔子;而今本《说卦》名之《说卦》应有所据,因此我断定它就是古《说卦》佚文。

应如何看待今本《序卦》和《杂卦》呢?

王充《论衡·正说》载:“汉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隋书·经籍志》亦载:“及秦焚书,《周易》独以卜筮得存。唯失《说卦》三篇,后河内女子得之。”《论衡》说的河内女子得逸《易》一篇与《隋志》说的河内女子得《说卦》三篇,实为一事。《隋志》之《说卦》三篇兼及《序卦》、《杂卦》,而《论衡》谓之逸《易》一篇。对于这一点,前人已经指明。如俞琬《周易集说》云:“韩康伯注本以《说卦》三篇分出《序卦》、《杂卦》,则《序卦》、《杂卦》之名盖始于康伯。又案《史记》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而不及《序卦》、《杂卦》,则汉初犹以《序卦》、《杂卦》总名之曰《说卦》也。”

今观《说卦》(第二部分)、《序卦》、《杂卦》三篇,在语言风格和思想特点等方面皆一以贯之,原为一篇甚明。后人之所以从《说卦》分出《序卦》、《杂卦》两篇,盖由于以此足“十翼”之数。

今本《序卦》、《杂卦》既然与《说卦》原为一篇,且与《说卦》第二部分语言、思想一贯,故亦当为古《说卦》佚文。

六、关于帛书《易传》

帛书《易传》包括《系辞》、《二三子问》、《易之义》、《要》、《缪和》、《昭力》六篇。朱伯×先生从帛书《系辞》“象”、“坤”二字的字形,证明其“所依据的蓝本为篆文竹简本”[22]。其他五篇中没有出现“象”字,但其“坤”字字形与帛书《系辞》相同。因而,此五篇亦必抄自古文。另外,《诗》、《书》、百家语为秦所禁,而帛书《易传》各篇屡称《诗》、《书》和孔子之语。所以,它们亦非秦代文献,当为先秦古籍。

帛书《系辞》是《系辞》的另一抄本,与今本《系辞》性质相同,为孔子易说。

《二三子问》为弟子所记孔子关于《周易》的言论,当为《论语》类文献。

《易之义》的大部分,包括与今本《系辞》和《说卦》重合的部分,为孔子《易序》佚文,其余为弟子所记孔子关于《周易》的言论,即《论语》类文献。这种构成与今本和帛本《系辞》相似。

《要》为弟子所记孔子关于《周易》的言论、孔子研读《周易》的事迹以及孔子与门人关于《周易》的对话,当为《论语》类文献。但《要》篇有“尚书多勿[23]矣,《周易》未失也”之语,有人便因《尚书》之名晚出而怀疑《要》篇晚出。此点需稍加辨析。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尚书》之名并非晚出。《墨子·明鬼下》载:“《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孙诒让《墨子间诂》将“尚书”二字改为“尚者”,称:

“尚者”,旧本作“尚书”。王云:“‘《尚书》、《夏书》’,文不成义。‘尚’与‘上’同,‘书’当为‘者’,言上者则《夏书》,其次则商、周之《书》也。此涉上文‘书’字而误。”案王说是也,今据正。

对于这种看法,王念孙、孙诒让以来,盖无异辞。另据今本《尚书序》载:“济南伏生,……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也就是说,“尚书”之名,似始于西汉伏生。

我认为,《墨子》中的“《尚书》、《夏书》”,并非象王念孙所说的那样“文不成义”,只是此处的“《尚书》”的含义与后来的《尚书》不同。此《尚书》,实际指的是《虞书》。因相对于《夏书》、《商书》、《周书》而言,《虞书》乃“上古之书”,故墨子称之为《尚书》。这种推断的理由有三。其一,众所周知,《尚书》包括《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依此来看,《明鬼下》此处不当只言《夏书》、《商书》、《周书》,而略去《虞书》。其二,《明鬼下》上文已经不止一次地将虞、夏、商、周并举。如称“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又如:“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亦即“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依此而论,此处亦不当只言《夏书》、《商书》、《周书》,而略去《虞书》。其三,马融说:“上古有虞氏之《书》,故曰《尚书》。”(《尚书序》孔颖达《疏》引)马融为东汉著名经学家,其说必有根据。依其说,东汉之前确实曾以《尚书》专指“有虞氏之《书》”,即《虞书》。

不过,在“故《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之前,《明鬼下》曾历言“《周书》之鬼”、“《商书》之鬼”、“《夏书》之鬼”,而不及“《尚书》(《虞书》)之鬼”,何也?我以为此处原文很可能脱去了言“《尚书》之鬼”的一节,而后人改“尚书”为“尚者”,正是由此脱漏直接造成的。

看来,《尚书》本来指《虞书》,后来才兼及《夏书》、《商书》和《周书》。这种变化,盖始自伏生。这或许就是《尚书序》称伏生“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的缘故。这就象《易》本来指《易经》,后来兼指《易传》。

那么,《要》篇的“《尚书》多勿矣,《周易》未失也”中的“《尚书》”是否也指《虞书》呢?这又不然。就象先秦古书常常没有固定书名一样,先秦的书名,亦往往并非专指某部书。如《春秋》,后人一般指孔子因鲁史记所作之书,但在先秦,各国史记皆可谓之《春秋》,《墨子·明鬼下》就曾提到“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齐之《春秋》”。《尚书》一名亦如此。就其名义而言,凡“上古之书”,皆可谓之《尚书》。《要》篇的《尚书》与《周易》对举,我以为指的是《连山》、《归藏》。《连山》、《归藏》早于《周易》,相对于《周易》而言,它们为“上古之书”,故孔子谓之《尚书》。

《小尔雅·广诂》云:“勿,无也。”“《尚书》多勿矣,《周易》未失也”是说,在孔子时代,《连山》、《归藏》已多有亡佚,但《周易》(经文)尚未散失。

因此,不可因《要》篇出现《尚书》之名而推论其晚出。

《缪和》、《昭力》主要记载了“先生”与弟子关于《周易》的对话。人们一般认为,此“先生”为传《易》的经师。我则认为,此乃孔子。

其一,所谓“先生”,乃“老而教学者”(郑玄《礼记》注),符合孔子返鲁后讲学的身份。缪和、昭力等当为孔子晚年弟子。这些名字不见于经传,这并不奇怪。孔子登堂入室的弟子有七十余位,但现在知其姓名者甚少。且《史记·儒林传》云:“仲尼既没,七十子之徒……或隐而不见。”这些“隐而不见”者,自然很难留名于经传。

其二,在此二篇中,“先生曰”与“子曰”互见,从上下文看,“先生”与“子”为同一人,其格式往往是:“某某问先生曰…子曰”。而“子曰”专指孔子语是古书通例,所以此“子”、“先生”亦必指孔子。

其三,《缪和》的一段文字又见于《说苑》。《缪和》载:

和问于先生曰:“凡生于天下者,无愚知贤不肖,莫不愿利达显荣。今《周易》曰:‘困,亨;贞,大人吉,无咎;又言不信。’敢问大人何吉于此乎?”子曰:“此圣人之所重言也,曰‘又言不信’。凡天之道壹阴壹阳,壹短壹长,壹晦壹明。夫人道尤之。是故汤□□王,文王拘于×里,〔秦缪公困〕于×,齐桓公辱于长勺,越王勾贱困于〔会稽〕,晋君困〔于〕骊氏。古古至今,柏天之君,未尝困而能……也乎?困之□为达也,亦猷……故《易》曰:“困,亨;贞,大人吉,无〔咎;又言不信。’此〕之胃也。”

《说苑·杂言》载:

孔子曰:“……吾闻人君不困不成王。列士不困不成行。昔者汤困于吕,文王困于×里,秦穆公困于×,齐桓困于长勺,勾践困于会稽,晋文困于骊氏。夫困之为道,从寒之及暖,暖之及寒也,唯贤者独知而难言之也。《易》曰:‘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圣人所与人难言信也。”

这里最重要的是,《缪和》称“子曰”,而《说苑》则明确地称“孔子曰”。两相对照,可以判定《缪和》中的“子曰”确为孔子语。

其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缪和》曾有一次明确地称“孔子曰”。其上下文是:

李平问先生曰:“《易·归妹》之上六曰:‘女承匡无实,士×羊无血,无攸利。’将以辞,是何明也?”子曰:“此言君臣上下之求者也。…《易》曰:‘女承匡无实,士×羊无血,无攸利’,此之胃也。”

孔子曰:“□无实而承之,无血而卦之,不亦不知乎?且夫求于无又者,此凶之所产也,善乎胃无所利也。”

这里的“孔子曰”是否为上文“子曰”中的引语呢?回答是否定的。首先,“子曰”至“《易》曰:‘女承匡无实,士×羊无血,无攸利’,此之胃也”已首尾相应、语义完整。其次,《缪和》全篇为论《易》之语。以此推之,此处“子曰”亦不当引孔子之语。

也许有人会说,从内容看,此处的“孔子曰”与上文“子曰”一致,从这点看,“孔子曰”应看作“子曰”的引语。其实,将内容相近的“子曰”(孔子语)排列在一起是《缪和》全篇的通例。如:

张射问先生曰:“自古至今,天下皆贵盛盈。今《周易》曰:‘谦,亨,君子又冬。’敢问君子何亨于此乎?”子曰:“此问是也。……”

子曰:“天之道崇高神明而好下,故万物归命焉。……《周易》曰:‘谦,亨,君子又冬。’”

子曰:“谦者,谦然不足也。……”

子曰:“天道毁盈而益谦,……”

因此,不可因为此处的“孔子曰”与“子曰”内容一致而判定“孔子曰”为“子曰”中的引语。

总之,《缪和》、《昭力》中的“先生”、“子”、“孔子”皆指孔子。二篇主要记载了孔子与弟子关于《周易》的对话和孔子关于《周易》的言论。

如此看来,此二篇亦为《论语》类文献,而其中所记孔子之后的事迹,与今本《论语》载曾子死事相似。

今本《系辞》的一些章节不见于帛书《系辞》,而见于《易之义》、《要》。有人认为是帛书《系辞》所漏抄,有人认为今本《系辞》是后人综合帛书《系辞》和《易之义》、《要》之文而成。我则认为这是不同《论语》类文献的固有现象,就象《古论》、《鲁论》与《齐论》之间的异同一样。至于陈鼓应先生等据今帛书本《系辞》的不同来判定帛书《系辞》为道家传本,那就纯属臆测了。

已有学者注意到帛书《易传》在使用称谓上的不同。如对于孔子语《二三子问》用“孔子曰”,《易之义》用“子曰”,《要》用“子曰”、“孔子曰”或“夫子曰”,《缪和》、《昭力》用“子曰”或“先生曰”;对于《周易》,《二三子问》称“卦曰”或“易曰”,《要》称“易曰”,《缪和》、《昭力》称“易曰”或“周易曰”。陈鼓应先生据此判断《二三子问》等篇是秦汉之际易学融合期的作品[24]

事实上,这些称谓的不同,只是由记录孔子言论事迹的弟子们语言习惯和身份的不同造成的。早已有人因今本《论语》称谓的混乱而怀疑其晚出,我曾指出:

由于每个人的语言习惯和身份不同,所以各种《论语》在被记录时自然对孔子与各弟子的称谓不尽一致,而在各种《论语》的混合、合并过程中,这种称谓的不一自然也会反映在同一种《论语》中。这正是造成今本《论语》对孔子及其弟子称谓混乱的原因[25]

今本《论语》和帛书《易传》诸篇的一个显著不同是,前者其书内部的称谓即很不一,这是各种《论语》混合、合并的结果;后者各篇之间的称谓虽不一致,但各篇内部却比较一致,这说明帛书《易书》各篇尚未经混合、合并,正保持了《论语》类文献的原始状态。所以,据帛书《易传》各篇称谓不同而判其为秦汉之际易学融合的作品,是缺乏根据的。

于豪亮先生遗作《帛书〈周易〉》指出,帛书《易经》的卦序与帛书《系辞》和今本《说卦》的一段话相应。这段话帛书《系辞》作:“天地定立(位),〔山泽通气,〕火水相射,雷风相搏(薄)”;今本《说卦》第三章作:“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26]李学勤先生也说:“帛书《周易》的经传是互相结合,密不可分的。”[27]现在既已证明包括《系辞》在内的帛书《易传》和《说卦》前三章等文献为《论语》类文献,代表孔子思想,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推测帛书《易经》为孔子所编定。马王堆汉墓之所以将这部《易经》和《系辞》等《易传》放在一起,很可能是因为它们都体现了孔子思想。

孔子之所以要编这部《易经》,主要目的是为了凸显《周易》阴阳对立统一的原理。这正如李学勤先生所指出的:“易卦由阴阳两爻构成,本来蕴含着阴阳说的哲理,故《系辞》云‘一阴一阳之谓道’。但传世本经文的卦序,却很难找出合于阴阳说的规律性。在体现阴阳规律这一点上,帛书本显然胜于传世本。” [28]

但是,从今帛本《易传》中的孔子易说看,孔子一般还是依照传世本经文卦序讨论《周易》的,这是怎么回事呢?一方面,传世本《易经》在孔子时已是传统的本子,已为社会所广泛接受。另一方面,在孔子看来,传世本《易经》的卦序也是有道理的。他说:“《易》先《同人》,后《大有》,承之以《谦》,不亦可乎?”(《韩诗外传》卷八)这正是传世本《易经》的卦序。

 

【注释】
[1] 刘大钧、林忠军:《周易传文白话解》第2页,齐鲁书社1993年版。
[2] 《经学通论》第12页,中华书局1954年版。
[3] 《经学通论》第12页。
[4] 崔述:《崔东壁遗书·洙泗考信录》。
[5] 《周易大传今注》第526页,齐鲁书社1979年版。
[6]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1213页,齐鲁书社1979年版。
[7]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13页。
[8] 金德建:《先秦诸子杂考》第174页,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
[9] 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
[10]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509页。
[11]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509页。
[12]  高亨之注见《周易大传今注》第113114页。
[13]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568页。
[14]  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第46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版。
[15]  朱伯×:《易学哲学史》(第一卷)第47页,华夏出版社1995年版。
[16]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73页。
[1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三册第965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
[18]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第60页。
[19]  参见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第222223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版。
[20]  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第212213页。
[21]  刘大钧:《周易概论》第2223页,齐鲁书社1988年版。
[22]  朱伯×:《帛书〈系辞〉文读后》,《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
[23]  “勿”字从池田知久先生释文。
[24]  陈鼓应:《〈二三子问〉、〈易之义〉、〈要〉的撰作年代以及其黄老思想》,《国际易学研究》第一辑。
[25]  郭沂《再论原始〈论语〉及其在西汉以前的流传》,《中国哲学史》1996年第4期。
[26]  于豪亮:《帛书〈周易〉》,《文物》1984年第3期。
[27]  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第205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版。
[28]  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第205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版。

 

(原载《国际易学研究》第3辑。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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