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社会形态的四个层面及其历史分期
 

社会形态及其演变不但是历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切实地研究这个问题,对于正确认识我们所处的时代与未来社会的走向,具有重大意义。关于中国的社会形态及其演变,目前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马克思根据西方历史提出并由斯大林总结的五种生产方式论。但是,这种学说是否符合中国历史的实际,却一直受到怀疑,五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都曾有热烈讨论。目前,这个问题重新成为学术界的热点。

我以为,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该明确判定社会形态的标准与根据。

顾名思义,五种生产方式论主要是按照生产方式来判定社会形态的。最近,刘泽华先生提出了分层次地把握社会形态的新设想。他认为有三个层次的问题:其一是基础性的社会关系形态问题。基础性的社会关系即阶级关系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关系。它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的,而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基本面貌。其二是社会控制与运行机制形态问题。马克思说过,行政权力支配社会,这对认识中国传统社会有提纲挈领的指导意义。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大特点是“王权支配社会”。其三是社会意识形态与范式问题,王权主义是整个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核心。先生按照这三个层次论述了中国社会形态的特点,但没有把这个问题和历史分期联系起来[1]

尽管我不能完全赞成刘先生的具体论述,但他这种分层研究社会形态的方法可谓有识。我进而认为,不但可以从不同层面把握社会形态,而且还可以把社会形态本身分为若干层面。社会形态的每个层面不但有各自的特点,而且有各自的发展规律,我们甚至可以据此分层次地进行历史分期。

我仍然沿用传统的概念,把社会形态分为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关系形态、社会政治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四个自下而上的层面,并以之探讨中国的社会形态和历史分期。

鉴于原始社会或史前时代为世界各民族所共同经历,这个时期世界各民族的社会形态大同小异,而学术界对中国原始时期的社会形态争议也不大,所以本文从略。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各民族的文化逐渐异彩纷呈、个性突显,而有关学术争议也层出不穷,故本文着重讨论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形态。

一,社会经济形态及其历史分期

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关系形态大致都属于生产方式的范畴,过去学术界对有关问题的讨论已经相当深入细致,所以下面首先简略地阐述一下笔者在这方面的看法。

中国经济形态及其演变可以分为三种形态和相应的三个阶段,即农业社会、农商社会和工商社会。

春秋以前,尽管也存在手工业、商业、渔牧业等等,但当时社会经济的主流为农业。是为农业社会。

自战国到洋务运动以前的中国经济,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部门,即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其中,农业和手工业是产业经济,商业是交换经济或市场经济。在产业经济中,又以农业为主,手工业为辅。过去,人们对这个时期商业的发达程度认识是不够的。最近何兹全教授指出:“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的大变化,是由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为主的农业经济向商业交换经济、城市经济转化。由战国开始,交换经济的发展、城市经济的繁荣,一直维持到东汉,有六七百年。”“可以大略地说,汉代城市人口大约占总人口的40%左右。”[2]宁可教授则认为,中国商品经济的另一次大发展是在唐宋以后:“唐宋以后,可以看出商品经济市场、货币、城市等等与以前不同的发展,农产品尤其是经济作物如茶、棉的商品化、区域性市场的扩大及市场网络的逐步形成,日用品如粮食的长途贩运,纯经济性市镇的兴发,贵金属白银的使用,土地买卖的兴盛,土地的转佃,出现了定额租、货币代租乃至货币地租,封建国家田赋征取从实物劳役逐渐向货币转化,封建国家对经济、商品和市场的管理、控制也逐步松弛,等等,都显示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3]可见,商品经济已经成为当时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所以,我把从战国到洋务运动以前这个阶段整体地称为农商社会。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兴起的洋务运动,标志着中国开始引进西方的大工业生产,也标志着中国经济形态开始发生又一次转变。西方学者将现代西方社会称为工业社会。经济全球化浪潮不可避免地将中国纳入这一经济体系之下。工业社会的重要特点,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加强和农业经济的削弱。因此,我按照自己的思路,将洋务运动以来的中国经济形态笼统地称为工商社会。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工商社会经历了异常曲折和痛苦的过程。洋务运动以后,在帝国主义列强的殖民统治下,中国民族工业艰难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1949年以后,整个世界处于冷战状态,中国重新实行闭关锁国,这严重干扰了工商社会的正常发展。至十年“文革”期间,中国国民经济走到崩溃的边缘。1978年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取得了令全世界瞩目的巨大经济成就。放在大的历史脉络上来看,中国的改革开放运动,是重建工商社会,或者说是将工商社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健康道路上的过程。

二,社会关系形态及其历史分期

中国社会关系形态也可分为三种形态和相应的三个阶段,即贵族社会、士人社会和公民社会。

金景芳先生曾把夏、商、西周、春秋、战国归为奴隶社会,并把当时社会分为两个对立的阶级,一个是君子,即自天子至士的阶层,属统治阶级。另一个是小人或野人。士之下为庶人工商皂隶牧圉,也可称为小人,他们和野人都从事体力劳动,属被统治阶级[4]钱穆先生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指出,当时的中国社会存在两个对立的阶级,一是贵族阶级,二是平民阶级[5]。当然,贵族居支配地位,属统治阶级。鉴于此,我把战国以前称为贵族社会。

按照钱穆先生的看法,秦汉以后的中国,不是一个阶级社会,而是一个流品社会,是一个分为士农工商四流品的社会。其中,士是一个参加政府的特殊流品。也就是说,秦汉以后的政府,由士人组成;秦汉以后的政府,变成了士人政府;秦汉以后的社会,由士人来领导和控制[6]。在这个意义上,我把从秦汉至明清这个阶段,称为士人社会。

辛亥革命以后,受西方社会形态的影响和中国自身的原因,中国开始步入公民社会。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是指具有一定的国籍,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人。在公民社会,尽管人们从事着不同的职业,人们之间的社会地位也存在着一定差别,但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具有同等的地位,这是以往的贵族社会和士人社会所无可比拟的。公民社会和现代国家、市场经济是相辅相成的。

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诸多复杂的原因,中国公民社会的建立也命运多舛。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运动波澜壮阔地发展,市场经济日趋成熟,进一步建设公民社会,已成为有识之士的共同目标。

三,社会政治形态及其历史分期

中国社会政治形态及其演变要复杂一些,大致经历了五种形态即五个阶段,它们是圣权时代、王权时代、霸权时代、皇权时代和民权时代[7]

圣权时代指五帝时期。关于五帝,史学界有两个基本判断,一是传说中的上古帝王,二是属原始社会末期。我以为这两个判断都需要重新考量。

其实,古书中有大量有关五帝的记载,而《史记》开卷便是《五帝本纪》。由于时代久远,这些记载难免有失真之处,但不可因而判定五帝为传说中的人物,甚至怀疑和否定他们的存在。

据报道,中国考古工作者在山西省襄汾县陶寺村也就是尧都平阳故地的发现表明,大约距今四千二百年至四千五百年左右,即尧舜时期,中国古代国家可能已经形成。首先,从墓葬规格和随葬品看,当时已有阶级的划分。其次,发掘出写有文字的陶器和用红铜制造的铜铃等物件。而更重要的是发现了可能为城墙的夯土建筑,极可能就是尧舜时期的古城遗址。也就是说,古代国家形成的主要标志即城址、阶级、金属及文字都已具备[8]。如果这项考古发现得到进一步证实,那么它不但有助于消除尧舜的“传说”色彩,而且也表明当时的中国已经走出原始社会,进入文明时代。

先秦各家各派几乎都把五帝称作圣人。在他们看来,五帝既是帝王,又是圣人,当时的政治是一种圣人政治。这是我提出圣权时代之说的主要根据。

那么,这种圣人政治具有什么特点呢?不妨引用郭店简《唐虞之道》的阐述:

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不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利天下而弗利也,仁之至也。故昔贤仁圣者如此。身穷不贪,没而弗利,穷仁矣。必正其身,然后正世,圣道备矣。

尧舜之行,爱亲尊贤。爱亲故孝,尊贤故禅。孝之放,爱天下之民。禅之传,世无隐德。孝,仁之冕也,禅义之至也。六帝兴于古,皆由此也。爱亲忘贤,仁而未义也。尊贤遗亲,义而未仁也。

禅也者,上德授贤之谓也。上德则天下有君而世明,授贤则民兴孝而化乎道。不擅而能化民者,自生民未之有也。[9]

这些论述虽有一些理想色彩,但也一定有其基本的事实依据。据此,我以为圣权时代政治的主要特点是“爱亲”、“尊贤”、“尚德”(“上”宜读作“尚”)、禅让,而其中最根本的是政权交替方式禅让。尽管许多先秦古籍载有尧舜禅让的事迹,但自古一直有人否定这种说法,甚至断定它出于后人假造。现在《唐虞之道》的出土,为禅让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王权时代为夏、商、西周。这个“王”字,特指三代诸王,所以这里的“王权”也是特指,和一般意义上的王权有所不同。

王权政治的主要特点,自国内而言,是废除禅让制,实行王位世袭制,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套宗法制。自国际而言,是中央共主(夏商周前后相继)和四方侯国的关系,势如众星捧月。不过,这种中央共主在很大程度是名义上的和形式上的,因为它不能真正地控制四方侯国。西周初年在政治体制上的重大创举是分封制,这实质上是周王室通过武力对四方侯国进行殖民统治。其结果,不但强化了对四方侯国的控制,而且也使宗法制得到完善。

平王东迁,周室式微,诸侯并起。其成就霸业者,先有春秋五霸,后有战国七雄。它们起初还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后来干脆自立为王。周室名存实亡,终于为秦所灭。纵观春秋战国之政治局势,一决于霸权。是为霸权时代。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完成统一,中国政治形态又为之一变。其最大特色是大一统和郡县制,当然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由此形成的局势再也不是过去那种中央共主和四方侯国的关系了,而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种政体一经确立,特别稳定,竟延绵两千余年,至1912年孙中山推翻满清、废除帝制方告结束。在这两千年里,尽管也时有分裂,但总起来说,统一是常态。另外,地方行政建制也常有变动,但其实质却是与郡县制一脉相承的。秦始皇确定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为皇帝,具有象征意义,这个称号也一直沿用了两千余年,所以我称这个时期为皇权时代。

辛亥革命以后,中国政治形态就开始向民权时代过渡。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干扰,这个过渡极其艰难。可以说,民权政治,正是目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这种政治形态与过去的根本不同是,主权在下,即主权在民,而从圣权时代至皇权时代,都属于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另外,过去那几种政治形态的转化,都是中国内部自身演变的结果,可以说是自发型的。而民权政治是在外来文化传入的背景下开始的,可以说是外源型的,所以我们应该很好地借鉴和吸收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民权社会和社会关系形态中的公民社会是密不可分的。

四,社会意识形态及其历史分期

社会意识形态大致包含宗教、人文主义、科学主义(或理性主义)等主要方面。根据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在历史上的消长起伏来看,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及其演变大约已经经历了四种形态和相应的四个阶段,即宗教时代、宗教人文一体时代、宗教人文独立时代和科学时代,并即将进入第五种形态和相应的第五阶段,即人文主义时代。

提起中国传统宗教,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道教和佛教。然而,牟钟鉴教授发现,除此之外,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大的宗教一直作为正宗信仰而为社会上下普遍接受并绵延数千年而不绝”,这就是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或原生型宗教。牟教授指出: “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为羽翼,以其他多种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相对稳固的郊社制度、宗庙制度以及其他祭祀制度,成为中国宗法等级社会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体系的精神力量,是慰藉中国人心灵的精神源泉。”[10]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的发现和提出,是对中国思想史研究的重要贡献。我进而认为,这种宗法性传统宗教就是中国的国家宗教,即国教。本文所说的宗教,主要指国教。

早在中国跨入文明时代之初,也就是三皇五帝时期,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就已经形成了,并成为后来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宗教。在殷周之际以前,尽管人文主义已经开始孕育、萌芽,但总起来说,当时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是国家宗教,所以我称这个时期为宗教时代。

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殷周之际中国文化发生过一场巨大变革,后来学者们普遍认为那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我则以为,它首先是一场宗教批判运动、人文主义运动,然后才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

以文王、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文化精英由殷之代夏、周之代殷的历史,对传统宗教进行了一次深刻、彻底的反思,终于发现并非“天命不僭”,而是“天命靡常”,“惟命不于常”,甚至“天不可信”。至于夏、殷两代的废替,皆因“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原来,社会发展变化的最终根据,并不是神秘莫测的天命,而是人的德行。摒弃天命,注重人事,显然是对传统宗教的根本否定和彻底批判,标志着中国人文主义的形成。

不过,在这同时,文化精英们又巧妙地将这种人文主义、这种宗教批判的成果纳入宗教的体系之中。周公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主张“以德配天”。在这里,天仍然是人格神,只不过能够根据人的德行扬善罚恶而已。另外,周公还制定了一整套祭祀礼仪制度,用人文主义成果来强化宗法性传统宗教。这一切都意味着宗教改革。

周公等文化精英们之所以一方面进行宗教批判,开创人文主义,另一方面又将人文主义纳入宗教,进行宗教改革,大概是由于宗法性传统宗教一直作为国教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教化功能,也就是说他们是出于社会、政治、信仰等方面的考虑。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奇特现象,自周初至春秋中叶的思想界,宗教和人文主义合为一体,共同组成了主流意识形态;或者说宗教和人文主义一体两面,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关于这个特点,相传文王所作的《周易》一书表现得最为明显。从马王堆帛书《要》篇得知,孔子早已发现《周易》的内容包含三个层面,即赞、数和德。其中,赞和数属于宗教,德属于人文主义。这就是宗教人文一体时代。

在我看来,形上学是哲学的命脉,或者说具有形上学的思想才可称得上哲学,而先秦的形上学便是子贡所说的“性与天道”。以是观之,西周时期人文主义的核心是一个“德”字。此“德”字不是后来的“德性”,而是“德行”,乃形下概念。故知当时的人文主义非形上学,则非哲学。

值得注意的是,从《诗经》、《左传》等文献看,西周春秋之际,人文主义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就是性与天道问题的提出,或者说人性论和与之相对应的义理之天的形成。人之所以有“德行”,是因为有“德性”,而“德性”是天所赋予的,这个“天”就是义理之天,它是当时人文主义的最高概念。人文主义的义理之天和宗教的主宰之天相抗衡,便逐渐拉开了人文主义和宗教的距离,二者所组成的一体也逐渐演变为两体,终于它们都相对独立了。我以为,春秋末叶老子和孔子所建立的哲学体系,标志着人文主义的独立,从此历史便进入了宗教人文独立时代。

尽管如此,由于历史渊源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意识形态的人文主义和宗教之间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并导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说,这种人文主义含有宗教的因素和性质,这种宗教也含有人文主义的因素和性质。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宗教可以称为“人文主义宗教”,这种人文主义也可称为“宗教人文主义”。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将这种人文主义当作宗教,并冠之以“人文主义宗教”,或者将这种宗教当作人文主义,并冠之以“宗教人文主义”,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宗教因素之于人文主义,人文主义因素之于宗教,都居于相当次要的地位,并非主流,故不可以之定性命名。

五四新文化运动不但结束了中国的宗教传统,而且结束了中国的人文主义传统,当然也结束了宗教人文独立的时代。自那以来,一直到现在,一种舶来品成了中国意识形态的主流,那就是科学主义。所以,我把近一百年的历史称为科学时代。

照理说,信仰是非理性的、非科学的。宗教可以成为人们的信仰,人文主义也可以成为人们的信仰,唯独科学不具备这种特性。然而,在这个特殊时期的中国,科学代替了信仰,甚至科学变成了信仰。科学主义不但是意识形态的主流,而且成了信仰的主流。不过,科学和信仰毕竟禀性各异,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这种信仰是虚幻的、苍白的,总有一天会轰然倒塌。时至今日,科学主义的弊端已日益彰显。人们惊呼,中国陷入了信仰危机!中国变成了人文主义的荒漠!一个拥有悠久的宗教传统和人文主义传统的国家,突然失去自我,甚至陷入信仰危机、变成人文主义的荒漠,这怎能不让人们痛心疾首!

如何才能摆脱危机、走出荒漠?学者和政治家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传统。的确,对于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来说,传统就是她的精神家园。目前,弘扬传统文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涨。不过,人们对传统宗教和传统人文主义的态度还是有所区别的。大致的说,传统人文主义受到了比较充分的肯定。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将进入人文主义时代,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复兴传统人文主义为基础的。不同的是,由于宗教为精神鸦片的说法影响甚深,一时还难以消除,加之其他复杂的原因,人们对传统宗教的态度还是有所保留的。所以,传统宗教虽然也有所恢复,但它能否重振雄风,恢复国家宗教的地位,还是一个未知数。

五,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形态与历史分期

不难看出,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关系形态、社会政治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呈现出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各个阶段的转换时代也不尽相同,有重叠,也有交叉。

虽然将社会形态分为这四个层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从整体上把握社会形态。可以说,四者共同构成了社会形态的整体。当然,各个层面在整体性的社会形态或者说一般性的社会形态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在这四个层面中,何者是最根本的、决定着整个社会形态基本格调的层面呢?答案是:社会政治形态。马克思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论断是千真万确的。所谓行政权力,是社会政治形态的核心内容。

同样,社会政治形态的演变也是判定一般性历史分期的主要根据。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历史著作都以政治演变为主要线索,道理就在这里。

这就是说,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形态,主要指社会政治形态;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分期,主要是指社会政治形态的演变阶段。也就是说,在一般意义上,中国自有文明以来,经历了圣权时代、王权时代、霸权时代、皇权时代和民权时代五种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

如此,“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基本面貌”的看法需要进一步分析。我的理解是,生产方式或经济形态首先决定着政治形态,然后通过政治形态才能决定社会基本面貌。换言之,直接决定社会基本面貌的是政治形态。如果只能把决定社会基本面貌的因素理解为那些基本的东西,我想,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算得上最基本的因素了,我们总不能根据地球的自然演化来判定社会形态吧!所以,在整个社会形态中,经济形态只是基本的层面,而不是根本的层面,它对社会基本面貌的影响是间接的。关于社会经济形态乃至社会关系形态在中国历史中的作用,学者们的讨论已极其详备,兹不赘述。

其实,社会意识形态同样决定着政治形态并进而决定社会基本面貌。就是说,社会形态的形成固然取决于生产方式,但同时它也取决于意识形态、学术思想。

何兆武先生在其新作中批判了那种历史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传统观念,阐述了人的思想和意志对历史发展的深刻影响甚至决定作用:“既然历史的进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那么人的意志的努力对于历史的进程便无能为力,也无所作为;努力也罢,不努力也罢,都是毫无意义的和不起作用的。但事实却又大谬不然。全部人类的历史乃是彻头彻尾贯穿着人为的努力的;没有人的意志的作用,就没有人类的文明史,而只能是人类的自然史(可以与蚂蚁史、蜜蜂史或猴子史之类等量齐观),--尽管历史结局往往不符合人们原来的愿望。归根到底,历史终究是人的思想和意志所创造的,没有它就没有人类文明(或野蛮)的历史。故而经典的说法便有: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1]

按照这种看法,社会意识形态理所当然地会对社会政治形态亦即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形态及其演变发生极其深刻的影响甚至决定作用。我以为,欧洲进入和走出中世纪、中国没有中世纪都是显证。

古希腊哲学的最初形式是自然哲学,然后才转向人,从而具有人文主义性质,但它没有经过殷周之际那样的宗教反思和批判运动,这就为宗教留出了一定的空间。所以,在希腊哲学发展的后期,哲学终于和来自东方的宗教合流了,由此导入中世纪。然而,正是由于西方没有经历过殷周之际那种宗教反思和批判运动,所以西方的哲学和宗教始终禀性各异。其哲学是理性的、人文主义的,其宗教是非理性的、神本主义的。终于,经过文艺复兴运动,哲学与宗教又一次分道扬镳了。就这样,西方重新确认了久违的人文主义传统,并跨入近现代社会。可以说,西方的近现代文明是西方人的思想从中世纪的枷锁中挣脱出来的结果,所以它表现出对中世纪激烈批判的意识。

但是,由于经历了殷周之际的宗教反思和批判运动,所以从那时起,中国的思想就一直贯穿着人文主义。可以说,人文主义是中国历史的一个基本特点。正因如此,中国没有中世纪,也不存在什么封建社会,就象不存在奴隶社会一样。也正因如此,中国人没有必要从中世纪的枷锁中挣脱出来,重新认定人文主义传统,因而也不可能经历象西方那样的文艺复兴运动。

多少年来,在西学的一片凯歌中,学者们千方百计地用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来对中国历史进行分期,费尽心思地寻找中国历史上的文艺复兴运动,煞有其事地猛烈批判中国的封建主义、专制主义,……所有这一切,皆迹近无的放矢。诚然,中国古代社会有它的弊病、有它的缺陷,甚至严重的弊病和缺陷。然而,这就是封建主义吗?这就是专制主义吗?让我们来看一下对中国历史极有造诣的钱穆先生的意见吧:“谈者好以专制政体为中国政治诟病,不知中国自秦以来,立国规模,广土众民,乃非一姓一家之力所能专制。故秦始皇始一海内,而李斯、蒙恬之属,皆以游士擅政,秦之子弟宗戚,一无预焉。汉初若稍稍欲返古贵族分割宰制之遗意,然卒无奈潮流之趋势何!故公孙弘以布衣为相封侯,遂破以军功封侯拜相之成例,而变相之贵族擅权制,终以告歇。博士弟子,补郎、补吏,为入仕正轨,而世袭任阴之恩亦替。自此以往,入仕得官,遂有一公开客观之标准。‘王室’与‘政府’逐步分离,‘民众’与‘政府’则逐步接近。政权逐步解放,而国家疆域亦逐步扩大,社会文化亦逐步普及。总观国史,政制演进,约得三级:由封建而跻统一,一也(此在秦、汉已完成)。由宗室、外戚、军人所组之政府,渐变而为士人政府,二也(此自西汉中叶以下,迄于东汉完成之)。由氏族门第再变而为科举竞选,三也(此在隋、唐两代完成之)。惟其如此,‘考试’与‘辁选’,遂为维持中国历代政府纲纪之两大骨干。全国政事付之官吏,而官吏之选拔与任用,则一惟礼部之考试与吏部辁选是问。此二者,皆有客观之法规,为公开的准绳,有皇帝(代表王室)所不能摇,宰相(政府首领)所不能动者。若于此等政制后面推寻其意义,此即《礼运》所谓‘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之旨。就全国民众施以一种合理的教育,复于此种教育下选拔人才,以服务于国家;再就其服务成绩,而定官职之崇卑与大小。”[12]先生对这个问题有许多精辟的论述,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只能引用这个小的片断。

当然,我们说人文主义是中国历史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就主流而言的,并不能因此否定中国政治传统中含有专制主义因素。有时这种专制主义因素还是很突出的,如秦始皇的专制统治,是人所共知的。另外,钱穆先生说元、清两代也是皇帝专制。他进一步指出:“西洋人来中国,只看见清代。今天的中国人不读历史,也不知清代故事,只随着西洋人说话,因此大家说中国政治是专制的,积非成是,我来述说历史真相,反而认为是故发怪论了。”[13]

所以,中国古代至少没有西方那种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如果说中国有西方意义上的专制主义的话,那应该是斯大林主义传入以后的事情,而文革是其顶峰。所以,中国的许多问题,我们应该好好反省自己,直面现实,不要总是把账算到古人的头上、总是把祖宗当作替罪羊、总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切实地提高自己,发展社会。

 

【注释】
[1] 刘泽华:《分层研究社会形态兼论王权支配社会》,《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
[2] 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形态演变过程中三个关键性时代》,《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
[3] 宁可:《中国社会形态研究中应当注重的一个方面――商品经济》,《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
[4] 金景芳:《论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3期。
[5] 钱穆:《中国历史上的经济》,见《中国历史精神》,人生出版社(出版时间不明)。
[6] 钱穆:《中国历史上的经济》,见《中国历史精神》。
[7] 这里的几个“权”字颇费踌躇,我曾考虑使用“道”字或“政”字,皆感不确,最后还是用了“权”字,以体现马克思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论断。
[8] 2000615香港《文汇报》报道。
[9] 据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辑。
[10] 牟钟鉴:《走近中国精神》第243页,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
[11] 何兆武:《社会形态与历史规律》,《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
[12] 钱穆:《国史大纲·引论》第1415页,商务印书馆19966月修订第3版。
[13] 钱穆:《中国历史上的政治》,见《中国历史精神》,香港人生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不明)。
 

(原载《文史哲》,2003年第6期。录入编辑:乾乾)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版权所有 亿网中国设计制作 建议使用IE5.5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