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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何须逃避——对弗罗姆的回应
 

人们越来越强烈地体会到,中西哲学的特质存在着巨大差异,而这种差异正意味着两种哲学系统的互补性。因而,未来哲学的重大发展,一定是以中西融合为前提的。不过,也正是由于中西哲学特质的巨大差异,所以它们的融合也是极其困难的。我以为,从哲学问题入手,或许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在这里,我想结合自己对自由问题的理解,来探讨一下道家和西方学者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德裔美籍思想家埃里希·弗罗姆在《逃避自由》一书里对现代自由观及其缺陷作了非常深刻的分析,影响很大。按照弗罗姆的观点,自由就是个体显现的过程。他指出,个体从与自然界的同一状态中觉醒过来,从原始联系中逐渐显现的过程,即“个体化”过程。弗罗姆指出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即由于个体化的逐步发展以及个体逐步获得自由而产生的辩证过程。一方面,个体在发展和表现他自己独特的自我时变得更加自由,不再受原先限制他的那些束缚所妨碍;另一方面,这同时也是一个丧失与他人的原始统一性、与他人逐步分离的过程。这一分离可能造成个体的孤寂与凄凉,并将由此造成强烈的焦虑与不安。

现代自由观源于西方,它的形成是中世纪社会结构逐步瓦解的结果。弗罗姆说,在中世纪,尽管从现代意义上看个人是不自由的,每个人都被他在社会秩序中扮演的角色所束缚,可他不会感到孤独和孤立。社会秩序被当作自然秩序,个人作为它的一部分而从中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两次浪潮的冲击下,人们在个人情感的表达和宗教信仰方面获得了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又使人们在经济上、政治上获得自由。但这一自由的结果使个人失去了以往的安全保障,陷入了孤立无依的境地。自由给人们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孤独、恐惧、焦虑、苦恼、惶惑。自由像沉重的负担压得人们不堪忍受,从而使人们害怕它,甚至通过虐待狂和受虐狂、破坏性、自动适应等方式逃避它。这正是现代自由观的严重缺陷。

如何弥补这一缺陷呢?弗罗姆认为,逃避自由仅能帮助人们忘记自己是处于游离状态的个体,并不能恢复他已失去的安全感。弗罗姆提出,唯一的选择是从消极的自由进人积极的自由,即通过自发性的爱和工作,实现个体与自然、社会的统一。

诚然,自发性的爱、工作等对于消除现代人的不安全感、实现个体与自然、社会的统一会起到一些积极作用。问题是,一颗孤独、苦恼的心如何产生自发性的爱、如何进行自发性的工作?再者,爱、工作等自发活动本身并不就是自由,所以把它们称为积极的自由,恐怕有欠妥当。这就是说,弗罗姆是用另一种东西来弥补自由的缺陷,而不是就自由本身来解决问题。因此,弗罗姆提出的自发活动或积极的自由,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依我看,应该跳出现代自由观的范围来看问题。

现代的自由观念,包括弗罗姆所说的自由,是以确立个体同他人、同自然和社会的相对性为出发点的,自由的实现取决于个体对外在因素的摆脱。我把这种自由称为外在自由。

事实上,这只是自由的一个侧面。在我看来,自由还有另一个侧面,这就是心的自由,或称之为心灵自由、精神自由,即个体的心灵。精神所处的无拘无束、无挂无碍、自由自在的状态。这种自由是完全由内心决定的,其实现取决于个体心灵孤独、恐惧、焦虑。苦恼、惶惑等内在因素的摆脱。所以,我称这种自由为内在自由。

可以这样说,外在自由是个体支配自己的自由,其支配者是人心;而内在自由则是人心本身的自由。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内在自由同外在自由恰恰相反,它不是个体显现的过程,而是个体的心灵通过意识的作用溶于自然、溶于天地的状态;它不是个体从与自然界的同一状态中觉醒过来、从而脱离原始联系的过程,而是个体心灵寻回原始联系、返归同一状态的过程;它不是个体孤独感增加的过程,而是真正体会到归属感和安全感的过程。实现这种自由,便可使个体心灵获得一种不可名状的愉悦,自然消除了孤独、恐惧等消极情绪。

人们或许没有意识到,弗罗姆所说的那种个体显现之前的。或者说切断“原始纽带”之前的那种个体与自然界同一的状态,也是一种自由状态。当时,心灵既不支配,也不被支配,完全是一个自在之物,这不正是一种自由的状态吗?我把这种自由称为原始自由。

当然,原始自由与以上所说的内在自由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一种不自觉的、无意识的、混浊的状态;后者是相对于外在自由而言的,是个体在显现以后,自觉地、有意识地达到的一种内心自由,是对原始自由的升华。

至于外在自由,则恰恰是对原始自由的背离。在整个历史过程中,人类在发展一种自由的同时,却丧失了另一种自由。

弗罗姆所提出的“自发活动”是个富有启发性的概念。但是,“自发活动”的根据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自发活动”?弗罗姆似乎讲得不太清楚。在我看来,既然个体显现是从原始自由开始的,那么,原始自由就是人的本真状态。我以为,这种本真状态就是自发活动的根据。换言之,在这种状态支配下的活动,就是自发活动。

个体显现的过程,是个体逐渐背离这种本真状态的过程,是人的异化过程。也就是说,个体在获得外在自由的过程中,逐渐丧失了自发活动。不过,个体通过意识的作用回归原始自由,并对其升华,从而达至内在自由,就会使其克服异化,重新回归本真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实现自发活动,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这整个过程,就好像人由于个体显现逐渐远离家园,而后来他又通过内在自由,重新回到久别的家园。

总之,对于人类来说,将外在自由和内存自由结合起来,才是自由的完整概念,缺一不可。外在自由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在自由的支持,它就会使人失落、孤独,甚至使人害怕它、逃避它,从而失去它固有的价值。由于内在自由的实现取决于内心,所以它具有相对独立性。当然,如果有外在自由作为保障,它就会更加强壮。二者相得益彰。不过,生命的意义毕竟是由人心所体会的,人的主体性归根结蒂要落实于人心。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内在自由是一种更根本的自由。

掌握了自由的完整概念,自由何须逃避?

以上这些想法并不是我凭空臆造的,而是我对道家精神的一点体会。

在我看来,以老庄为代表的早期道家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自由问题。早在两千多年以前的中国,道家曾经对自由问题,尤其对我所说的内在自由展开过充分的讨论,而由此形成的道家自由观,正可弥补现代自由观的严重缺陷。

《老子》一书,到处弥漫着对人的本真状态或原始自由的留恋和追求,老子所念念不忘的,是返归自然,克服异化。

“自然”这个概念是由老子最早提出的,其本义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自己如此、自然如此、或自然而然,而是初始的样子。本来的样子、本然。所以“自然”是一种状态,一种形式。它的具体内容是自由。“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不受外物支配,当然是自由的;“太上,不知有之……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百姓不受统治者的控制,甚至连他的存在都感觉不到,不是一种莫大的自由吗?

人的本真状态为什么是自然、是自由?老子认为,一方面,“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在创生万物的过程中,将自己的本性赋予万物。这种赋予,对万物来说,即允‘德”。人为万物之一、万物之灵,人之“德”即人之本性。另一方面,“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样,老子就建立了人与万物。与道的“原始纽带”,从而论定了人的本真状态为自然、为自由。

弗罗姆经常用小孩来形容人类异化之前的状态。其实,老子早已这样做了,他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五十五章)“赤子”乃“自然”的体现。有时老子称处在这种自由状态中的心为“愚人之心”。他说:“我愚人之心也哉,饨饨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家,我独闷闷。揭兮,其若海;眼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二十章)所谓“愚人之心”、“沟饨”、“昏昏”、“闷闷”、“诸兮”、“眼兮”、“顽似鄙”等等,都是从不同角度对心的自由状态的描绘。“我”之所以能体会到心本来具有的自由状态,关键在于“贵食母”,即得到了“道。

在弗罗姆看来,个体显现的过程也就是人的异化过程。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我想,这首先要归于人的智力和欲望的作用。智与欲的发挥、发泄,又表现为人对文化的创造——智是文化创造的条件,欲是文化创造的动力。对此,老子已有洞察。他说:“慧智出,有大伪”(十八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四十六章);‘大道废,有仁义”(十八章)。这种对“道”。对“自然”的背离,老子称为“心使气”。

但是,老子并没有像弗罗姆那样认为这种异化会导致人的孤独,而是认为它会导致人性的堕落:“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六,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三十八章)老子把儒家所汲汲追求的仁义看作人性堕落的产物。

所以,老子号召丧失其“自然”本性的警著众生要回归道、回归“自然”:“夫物警害,各复归其根。”(十六章)此“根”,即道。正因为小孩“含德之厚”,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老子主张“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二十八章)。

老子认为,在这个过程中,真正的圣人要发挥他的作用:“是以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具体的做法是:“圣人在天下,联线为天下浑其心,圣人皆孩之”(四十九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六十五章)。圣人要使人们象小孩那样纯真,使他们的心混混饨饨,一如“愚人之心”。

就每个人而言,如何通过意志的作用来达到这一目标呢?针对“心使气”,老子提出:“载营魄抱一,能无高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十章)所谓“专气致柔”,是指人心听任气之自然,不破坏气之和谐,以达致“柔”,从而与道合一。

如何才能“专气致柔”呢?从消极方面看,要否定智、欲及其所创造的文化。从积极方面看,老子针对欲提出了知足。不争、守柔。处下等主张;针对智提出了“明”的学说。老子把心对道的体悟称为“明”,以代替通常的“智”,如他说“知常日明”(十六章)、“见小田明……复归其明”(五十二章)、“是谓袭明”(二十七章)、“是谓微明”(三十六章)等等。至于如何运用“明”这种体道能力,老子提出了“观”、“立览”等概念。也就是说,通过“明”的“静观”、“玄览”,才能使人心回归道、回归“自然”,从而克服异化。

庄子不像老子那样主张要在文化、社会、精神等各领域都回归“自然”,回到“小国寡民”的状态。或许庄子已经认识到,社会文化的发展不可能倒退,全盘回归不可能实现,所以,庄子所关心的,是如何在现实中实现内在自由。唐丁之解牛,游刃有余,“提刀而言,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可谓达自由之境。但是,不要忘记,这种自由是以刀之“无厚”入牛之“有间”来实现的。这样,他就不可避免地重视内在自由的独立性。

在庄子看来,人心之所以不得安宁、不能自由,那是由世间万事万物的差异性造成的。如有死与生的对立,就有死与生的苦恼;有是与非的对立,就有是与非的惶惑。所以,庄子试图通过心的作用来取消这些差别,来达至心的自由。

庄子是用一些特殊的概念来表达自由观念的,如“访模”。“逍遥”、“游”。“游心”、“无待”等等。和老子一样,庄子也通过以天道推论人事的方式来讨论自由问题。在庄子的形上学体系中,有两个最高范畴——道和天。道和天的本质和本性有二。首先,它们是一种无差别、无是非、混而为一的状态:“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齐物论》)“举廷与楹、厉与西施,恢诡橘怪,道通为一”(同上)、“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同上)。这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谈的,这个意义上的道、天可谓最高认识对象。其次,它们是一种绝对精神自由的状态:“予方将与造物者为人,厌,则又乘夫莽砂之鸟,以出六极之外,而游无何有之乡,以处护垠之野。……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应帝王》)。“造物者”指作为万物创生者的道和天。“游心于淡”的“心”字,一字道破这种自由是心的自由、精神自由。这是从人生论的角度来谈的,这个意义上的道、天,可谓最高的人生境界。

在庄子看来,生命价值的实现,取决于心与道、天的合一,或者说心与最高认识对象和最高人生境界的合一,即通过意识的作用达到最高认识对象和最高人生境界。

达到最高认识对象与达到最高人生境界的关系如何呢?在庄子思想中,前者是后者的途径。庄子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精神的绝对自由问题。他认为,人心之所以不自由,是由于“有待”,而“有待”便是由生死、是非、彼此等等的差别造成的;如果从认识论上取消这些差别,使是非、彼此、生死等等通而为一,便可“无待”,即进入无限自由之境。

达到这一目的方法主要有四。其一,“以明”,即用人本来具有的能力去体认混而为一之理,此“明”字实来自老子。其二,“坐忘”,即人心对人自身和社会本然之理的观照,它是经过“忘礼乐”、“忘仁义”等过程达至的一种境界。其三,“见独”,即通过“外天下”、“外物”、“外生”等过程发现最高认识对象。其四,“心斋”,即破除主观成见,一任心之自然。这是对老子“专气致柔”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以上四个方法中,“以明”、“坐忘”和“见独”皆为通过心与最高认识对象的契合达至心与最高人生境界的契合。与此不同,“心斋”可谓直指本心,专就心上下功夫,直接达至心的自由。

这样,庄子就通过心与道、天的契合,恢复了人与外在世界的“原始纽带”。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的确提出一套关于内在自由的极有价值的思想,从中可以看出,道家的自由观念和西方传统中的自由观念是多么的不同!我深信,它将在很达程度上影响未来人类的精神生活。

 

(原载《原道》第五辑。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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