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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简《天降大常》(《成之闻之》)篇疏证
 

这部佚书原题《成之闻之》,乃基于错简,今依古书通例改题《天降大常》(参见第一、三、四章考证)。

原书释文包括十个拼连组:一,第一至三简;二,第四至六简;三,第七至二十简;四,第二十一至二十三简;五,第二十四简;六,第二十五至二十八简;七,第二十九至三十简;八,第三十一至三十三简;九,第三十四至三十六简;十,第三十七至四十简。今按八、九、七、一、五、六、二、三、四、十的顺序重新排列,并据文义将全书分为九章。其中,第一章为全书之纲要。这种体例与同时出土的《老子》、《五行》、《有性》、《求心》以及传世的《天命》(在今本《中庸》内)、《大学》等一致,盖先秦时期的著书习惯。

纵观全书之思想,乃上承《天命》“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反身而诚”等说,下开孟子“自反”、“反求诸己”、“求其放心”之学,其作者当为子思之后学、孟子之前辈。文中屡引“君子”之语,此“君子”盖为子思。

第一章

【原文】

天降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著为父子之亲,分31为夫妇之辨。是故小人乱天常以逆大道,君子治人伦以顺32天德。

【考证】

本章为全篇之纲要,宜为首章。《释文》把以“成之闻之”开头的一枚简作为第一简并把全篇命名为《成之闻之》有误,参见第三、四章考证。今依古书通例取篇首重要字眼将该篇重新命名为《大常》。

本章前半部分隐括《天命》篇首“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之旨。“大常”,乃天之所降,性也;“人伦”,乃大常之所理,道也;“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辨”,乃人伦之所“制”、所“著”、所“分”,教也。“父子之亲”等三者乃后世之三纲,或者说是三纲的雏形。董仲舒云:“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或本于此。从本章看,“君臣之义”等三者可溯源于人伦、大常以至天,故董氏称三纲“可求于天”。从本章看,作为雏形的三纲,君与臣、父与子、夫与妇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后代那种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而是分别以“义”、“亲”、“辨”来确定的。

本章下半部分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君子、小人之辨。“小人乱天常以逆大道”,谓小人乱其天性从而背逆人伦。“天常”,天所降之大常,性也;“大道”,人伦也。“君子治人伦以顺天德”,谓君子治大道从而顺应天性。“人伦”,大道也;“天德”,得自天者,即天所降之大常,性也。故“天德”即“天常”。自其得自天而言谓之“天德”,自其恒常性而言谓之“天常”。

本章第二字简文作“×”,整理者隶定为“×”,愚见以为隶定为“×”、读作“降”为妥。“降”,中山王鼎作×。其右旁上从夂,中从反夂,下从止。今观本章第二字简文作×,上从夂和一短笔,下从止。此乃“降”字右旁之省形,而其上部之短笔或为重文号。在郭店楚简中,重文号或为两短笔“=”,或为一短笔“-”。此处之重文号谓夂当重。夂和反夂形几相同,仅反正之别,故二者相连可用一重文号。所以,此字正是“降”字之右旁,亦即“×”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古多假降为×。”因此,简文此处之“×”当读当“降”。窃以为,此字也可以从另一角度释之。从简文看,此字为上下二足,乃从高处往下走之意,因而可能是“降”的本字。

【释义】

天降下大常,来整治人伦。由大常整治的人伦,被制定为君臣之义,显明为父子之亲,分离为夫妇之辨。所以小人扰乱天常从而背逆大道,君子修治人伦从而顺应天德。

第二章

【原文】

《大禹》曰“余兹宅天心”曷?此言也,言余之此而宅于天心也。是故33君子衽席之上让而受幼,朝廷之位让而处贱,所宅不远矣。小人34不逞人于仁,君子不逞人于礼。津梁争舟,其先也不若其后也;言35语×之,其胜也不若其已也。君子曰:“从允释过,则先者虚,来者信。”36

【考证】

本章继上章的“天常”、“天德”之后,提出又一个冠以“天”字的范畴“天心”。从行文看,它出自《尚书·大禹谟》。“天心”者,盖为体现“天德”、“天常”之心也。“天德”、“天常”,内在之性也,非“天心”无以实现。何以“宅天心”?难言也。作者之意,谦让、处贱、宁后勿先、适可而止、不必争胜为近之。由是观之,小人只重外表形式而不愿逞强于内在仁心,君子注重实质内容而不愿逞强于外在礼仪。君子所宅近于“天心”不言而喻。此处君子小人之辨亦与上章相承。

《大禹》,原释文未加书名号。李学勤先生云,此乃《大禹谟》[1]。其说极是。不过,此章所引“余才宅天心”一语不见于今本《大禹谟》,当为佚文。此语的文字风格、思想特点皆与《大禹谟》一致。自文字风格看,此语云“宅天心”,《大禹谟》亦有“宅帝位”之语,十分近似。自思想特点看,此语谈“天心”,而《大禹谟》亦多有言“心”之处,如“洽于民心”、“尔尚一乃心”等等,而著名的“人心”、“道心”之说正出自该篇。其实,所谓“道心”,乃体现大道之心,而道可究之于天,故“道心”和“天心”在实质上并无二致。

《古文尚书》中的《大禹谟》篇,《尚书》的《小序》却称之为《大禹》。十分巧合的是,本佚书亦称之为《大禹》,这说明《小序》相当原始,从而为孔子作《小序》的说法增添了新的可靠证据,而且有利于《古文尚书》不伪之说。

“兹”,原作“才”,今依李校。“兹”即下句的“此”。

“宅”,《尔雅·释言》:“居也。”

“是故君子衽席之上让而受幼”一段文字又见于《坊记》:

子云:“觞酒,豆肉,让而受恶,民犹犯齿;衽席之上,让而坐下,民犹犯贵;朝廷之位,让而就贱,民犹犯君。”

从行文看,《坊记》的文义比较完整,显然是《大常》引自《坊记》。这说明《坊记》的成篇早于《大常》。

“衽”,原释“×”,今依李校。

“衽席”,孙希旦《礼记集解》曰:“谓享燕所设之席。”

“受幼”,原不释。李校:“从照片看,上字是‘受’字,下字从幽从子,写法同中山王鼎铭‘寡人幼童未通智’的‘幼’字。‘受幼’是说受幼者之位,与‘处贱’互文。”

“所宅不远矣”,谓所居处离天心不远了。

“津梁”,桥梁。

“×”,原作“×”,今依裘按。“×”,裘按引《集韵》曰:“语相呵拒。”

“虚”,原作“余”,李校读“徐”,今读为“虚”。“余”为喻母鱼部,“虚”为溪母鱼部,读音十分接近。“虚”与下句的“信”对文。“虚”,空也,无也。这里谓淡化。

“从允释过,则先者虚,来者信”,当理解为“先者虚之,来者信之”。全句盖谓一个人如以公允的态度解释其过错,那么就要淡化其以往的过错,而其未来的过错则需实际地对待。

本章的“远”、“逞”、“津梁争舟”等字释文,皆依裘按。

【释义】

《大禹》说“余兹宅天心”是什么意思?这句话是说,我在此居处于天心。因此,君子在祭享饮宴之席上礼让并接受幼者之位,在朝廷的席位上礼让并处于低贱的位置。这样,其所居处就离天心不远了。这就是说,小人只重外表形式而不愿逞强于内在仁心,君子注重实质内容而不愿逞强于外在礼仪。如果在桥梁之下争相渡船,抢到前面不如躲在后面;恶语相向,争强取胜不如罢休。君子说:“一个人如以公允的态度解释其过错,那么就要淡化其以往的过错,而其未来的过错则需实际地对待。”

第三章

【原文】

《君×》曰“襄我二人,毋有合兹言”曷?道不悦之辞也。君子曰:“唯有其恒而29可能终之为难。”“槁木三年,不必为邦旗”曷?言寅之也。是以君子贵30成之。

【考证】

“襄”,《尔雅·释言》:“除也。”

“兹”,原作“才”,裘按读为“在”。“兹”,精母之部;“才”,从母之部。二字声纽相近,韵部相同。

“合”,相合,一致,认同。

“辞”,原隶定为“司”,读为“词”。今按,当隶定为“台”,读为“辞”。说详《老子考释》第三篇第九章考证。

本章从阐释《君×》之语入手,导出“恒”和“成之”这两个重要概念。所引《君×》语同今本有异文,裘锡圭先生云,其意“大不相同”。按照此处所引,大意盖为:除了我们两个人之外,就找不到认同此言的人了。“兹言”何所指?我以为就是《君×》“襄我二人”之上文的“监于殷丧大否,肆念我天威”。这两句话紧扣“恒”的议题。殷商的灭亡,还不是由于其统治者无恒?盖时人皆诵习《君×》,故作者以为这两句话不必引出。周公为什么这样说呢?那是因为他对众人不满,所以才说出这句不高兴的话来。周公为什么对众人不满呢?君子说:“唯有其恒而可能终之为难。”就是说,能够持之以恒从而做到善始善终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众人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周公对他们不满。

“‘槁木三年,不必为邦旗’曷?”《释文》作:“槁木三年,不必为邦旗。害?”今依上下文改。

“槁木”,枯木也。

“邦”,谓疆界。

“旗”,谓标志。

“寅”,原不释,今从李校。李校认为“‘寅’是敬的意思”,窃以为或可释“引也”,引申之意。

“槁木三年,不必为邦旗”盖为古语。全句大意为:枯木用过三年之后,就不能作为疆界标志来继续使用了。“言寅之也”,是说把“槁木”无恒,引申为人之无恒。枯木用过三年之后,已经朽烂,自然就不能作为疆界标志来继续使用了。此语以枯木无恒,不能善始善终,喻众人无恒,不能善始善终。

由此得出结论:“君子贵成之。”“成”,成就、完成、实现,“成之”同上文“终之”义近。“成之”也是《天命》的重要概念[2]。如《天命》曰:“成己,仁也;成物,知也。”不过,用在“之”字之前的,《天命》皆作“诚”,如:“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按照《天命》自己的解释,“诚”本来包含“成”的意思:“诚者,自成也。”其实,此二字本可通假。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成,假借为诚。”故此处“君子贵成之”之“成”读作“诚”可能更妥。由此可见,此语几乎完全照搬了《天命》“君子诚之为贵”一句,只是语序略加改动。

《释文》将上章末句“则先者余,来者信”下接以“唯君子道可近求而可远×也”开头的第三十七简,二者义不相蒙。上章虽有“所宅不远矣”之语,但同此处“可近求而可远×也”之“远”、“近”完全不是一回事,后者同第十九简的“所求之不远”实相对应。今将上章改接“《君×》曰”一段,理由有二。其一,从形式上看,此章亦以引《书》之语开头,同上章相应;其二,从内容上看,此章言“恒”,与下章“求之于己为恒”相接。

《释文》将本章末句的“是以君子贵”下接以“天降大常”开头的第三十一简,语句不通。从《天命》“君子诚之为贵”和此章与下章皆言“恒”的情况看,“是以君子贵”下接以“成之”开头的第一简无疑[3]

“在言”二字释文依裘按。

【释义】

《君×》说:“襄我二人,毋有合兹言”(除了我们两个人之外,就找不到认同“监于殷丧大否,肆念我天威”这两句话的人了),这是什么意思?这里说的是不高兴的话。君子说:“只有持之以恒从而做到善始善终是难能可贵的。”常言说:“枯木用过三年之后,就不能作为疆界标志来继续使用了”,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以枯木无恒,引申为人之无恒。所以,君子以最终实现目标为贵。

第四章

【原文】

闻之曰:“古之用民者,求之于己为恒。”行不信则命不从,1信不著则言不乐。民不从上之命,不信其言,而能念德者,未之2有也。故君子之莅民也,身服善以先之,敬慎以导之。其所在者内矣,3民孰弗从?形于中,发于色,其×也固矣,民孰弗信?是以上之恒24务在信于众。《×命》曰:“允师济德。”此言也,言信于众之可以25济德也。

【考证】

“不从”,谓不为民所“从”。

“不乐”,谓不为民所“乐”。

“服”,行也。

“导”,简文作“×”,《释文》未释出。今按,“导”曾伯簋作“×”,上部很复杂,下部从“×”。简文“导”字乃将其上部简化为这部分左下角的“×”,并巧妙地置之于“×”的下部。此字之释为“导”,亦可证之于上下文。“敬慎以导之”的“之”字,从上文“故君子之立民也”一语看,谓“民”也。而敬慎导民之说,又见于十五至十六简:“是以民可敬导也”。

“×”,简文作“×”,《释文》释为“×”。今按,“×”之右旁与简文左旁形似,左旁之“目”乃简文右旁之省。简文或为“×”之本字。另外,本章的“形于中,发于色。其×也固矣”同《孟子·尽心上》的下段文字非常相似:“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观其文义,《孟子》之“×”字与于本章之“×”字相应。朱子《孟子集注》曰:“×然,清和润泽貌。”

《×命》,不详。李校:“此篇可能是逸书。”

“允”,信也。

“济”,成也。

“师”,众也。

此章仍引格言古语开头,与上两章同例。

此章承上章之言“恒”,具体讨论统治者之恒。作者将统治者之恒分为两个方面或两种类型。其一,“古之用民者,求之于己为恒。”此乃内求之恒。对于统治者而言,如果其行不信,则民不从其命;如果其信不彰,则民不喜其言。“民不从上之命,不信其言”,而仍能怀念君上之恩德的,是不可能的。因此,统治者在人民面前,自己行善以先民,敬慎以导民。其行善、敬慎皆以内在德性为根据,民众谁能不服从他?其二,“上之恒务在信于众。”此乃外发之恒。内在德性,外发于民众,即表现为对民众之“信”。人之德虽形成于内在之性(“中”谓性也),然必外发于颜面,其神色固然清和润泽。对于这样的统治者,民众谁还不信任他呢?因此,“信于众之可以济德也。”“济德”者,成德也,德有所成也。

原释文将上篇末的“成之”二字与本篇开头二字“闻之”连读,文义难解,其误显然。因而,其将该简作为全篇第一简并将该篇命名为《成之闻之》亦属不当。“成之”属上读,前已论之。“闻之”是否可以与下文“曰”字连读呢?也就是说,“闻之曰”前不加主语是否符合古人的语言习惯呢?回答是肯定的。在古书中,其例虽不多,然亦不难查索。如《庄子·德充符》:“闻之曰:‘鉴明则尘垢不止,止则不明也’”;《荀子·尧问》:“闻之曰:‘无越逾不见士’”;《礼记·文王世子》:“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君,则为之’”等等。

《释文》将本章的“其所在内矣”下接以“君子之于教也”开头的四简,似不恰。今改接以“民孰弗从”开头的二十四简,理由有二。其一,此处的“其所在内矣,民孰弗从”与下文的“其×也固矣,民孰弗信”正相对应;其二,上文的“古之用民者,求之于己为恒”与下文的“是以上之恒务在信于众”亦相呼应。

本章的“孰”、“务在”、“济”等释文皆依裘按。

【释义】

听说有这么一句话:“古代那些使用人民的君主,把责求自己作为恒常的事情。”对君主而言,如果其行不信,则民不从其命;如果其信不彰,则民不喜其言。如果人民不服君上的命令,不相信其诺言,而仍能缅怀其恩德的,从来就没有过。因此,君子在民众面前,自己抢在他们之前行善,并以敬慎的态度引导他们。其行善、敬慎皆以内在德性为根据,民众谁能不服从他?其善形成于内在之性,外发于颜面,其神色固然清和润泽。对于这样的君主,民众谁还不信任他呢?所以,君上始终如一的事情,一定是取信于民众。《×命》说:“允师济德。”这句话是说,取信于民众可以成就德性。

第五章

【原文】

圣人之性与中人之性,其生而未有别之。即于儒也,26则犹是也。唯其于善道也亦别。有怿,娄以移也。及其博长而厚27大也,则圣人不可由与效之。此以民皆有性,而圣人不可慕也。28

【考证】

“其生而未有别之。即于儒也”,原作“其生而未有非之节于而也”。李学勤先生说:“非,简文作×,疑为×字之讹。×,‘别’之古文,作‘分别’解”;“节,通‘即’。而,通‘儒’(儒从而声),作‘师儒’解。”[4]今从之。

“亦别”原作“亦非”,属下读。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曰:“‘亦’犹‘乃’也”,“‘亦’犹‘则’也。”“非”,窃以为亦“别”字之误,情况与“未有别之”的“别”相同。

“怿”原作“译”,今依李校。

“娄以移也”,“移”原作“多”。李学勤先生曰:“娄,可作‘娄曳’解,牵也。多,通‘移’,改变,如《论语》‘上知与下愚不移’。”

“博”,原作“×”,今依李校。

“与”,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曰:“犹‘而’也。”

“效”,原不释。李学勤先生说:“从‘兽’,省声,读为‘效’,仿效。”

“此以”,是以,因此。

“慕”,《说文》:“习也。”

上章“形于中”之“中”、“济德”之“德”皆谓性也。本章承之,直接讨论性的问题。

本章人性论虽上通孔子,但已与孔子有较大差异。孔子云:“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揣摩孔子之意,此处之“中人”乃就性而言也。所以,“中人之性”的说法来自孔子。

孔子所说的“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与本章所谓“民皆有性,圣人不可慕也”是不是一回事呢?这还要作具体分析。依孔子之见,“上知”、“下愚”之性是“不移”的,但本章却认为,人性是可通过“善道”来“娄以移”的。不过,我以为孔子的“上知”与“下愚”乃气质之性,而本章的“性”乃义理之性,本来在两个层面上。或许我们可以说,正是由于“圣人”和“民”之间气质之性的不同,才导致了“民皆有性,圣人不可慕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认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人性只是“相近”,而不是相同。这种观点可谓之性近说。但按照本章的看法:“圣人之性与中人之性,其生而未有别之。……唯其于善道也亦别。”圣人之性和中人之性是相同的,只是对于善道的不同,才将圣人与中人区别开来。这种观点可谓之性同说。这种思想又见于当出于同一作者的《有性》,其文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第二篇第四章)可见,在此问题上,本章与《有性》相互发明,相互补充。“圣人之性与中人之性,其生而未有别之”,也就是“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于善道也亦别”,亦即“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何谓“教”,《天命》曰:“修道之谓教。”由是观之,《有性》的“教”,也就是本章的“善道”;《有性》的“用心”,也就是本章的“其于善道”。据此,本章的“其于善道”,似可理解为“其用心于善道”。

就现有文献看,老子和子思的人性论虽然已经包含了性同论的倾向,但明确地提出并论述这种观点的,《大常》和《有性》还是第一次,这在中国哲学史上尤其儒家人性论史上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对后世影响极大。如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告子上》),“圣人,与我同类者”(同上),“人皆可以为尧舜”(同上)。这显然是一种性同论。荀子虽然在人性善恶问题上持与孟子完全相反的观点,但在性相同这一点上,他们还是一致的。在此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虽然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如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但性同论是居主流地位的。

【释义】

圣人的本性和普通人的本性,天生并没有什么区别。当接触、跟随师儒学习的时候,圣人和普通人仍然没有区别。只是从对于善道的态度,圣人和普通人就有区别了。圣人喜爱善道,受善道牵引,并为善道所潜移默化。等到其善道博长而厚大的程度,圣人就不可追随并仿效了。因此,民和圣人虽然同样都有性,但圣人之善道博长而厚大,这是普通人所学不来的。

第六章

【原文】

君子之于教也,其导民也不浸,则其淳也弗深矣。是故亡乎其身而4存乎其辞,虽厚其命,民弗从之矣。是故威服刑罚之屡行也,5由上之弗身也。昔者君子有言曰:“战与刑,人君之坠德也。”是故6上苟身服之,则民必有甚焉者。君×冕而立于阼,一宫人不胜7其敬;君衰×而处位,一宫人不胜〔其哀;君冠胄带甲而立于军〕,8一军人不胜其勇。上苟倡之,则民鲜不从矣。虽然,其存也不厚,9其重也弗多矣。是故君子之求诸己也深。

【考证】

“其导民也不浸”之“导”,原作“道”。依上下文,当读为“导”。

“浸”,裘锡圭先生引《周易正义》曰:“渐进之名。”

“淳”,沃也,浇也。

“辞”,原读为“词”。今按,此字隶定为“台”,读作“辞”。说详《老子考释》第三篇第九章。

“其哀;君冠胄带甲而立于军”原残,据裘按和李校补。

“其存也不厚,其重也弗多矣。”这里的“存”字非常重要。从上文“是故亡乎其身而存乎其辞 ”、“人君之坠德”等语看,所“存”的对象当为君子或人君自身所具有的“德”。这个问题似应以孟子思想为背景解之。存心、存性是孟子心性论的重要内容。孟子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孟子·离娄下》);“存其心”(《孟子·尽心上》)。此言存心。孟子又云:“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所性不存焉”(《孟子·尽心上》)此言存性。本章之“存”,虽未明言存心、存性,而实含其旨。“德”,性也。故存德即存性,而存性须先存心。此或为孟子存心、存性说之渊源。

“重”,尊也。

“是故君子之求诸己也深。”君子之深求于己者,乃其所存之德性仁心也。

《释文》原以上章末句“此以民皆有性而圣人不可慕也”下接以“《君×》曰”开头的二十九简,义恐不贯。今改接以“君子之于教也”开头的四简,主要是考虑到上章言“性”论“道”,自然可过渡到本章谈“教”,符合《天命》“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之旨趣次第。

本章论教化与求己之关系。事实上,上章的“民皆有性而圣人不可慕也”、“其于善道也”等等,已为本章谈“教”的问题埋下伏笔。所谓“教”,就是君子使仅具中人之性的民归于“善道”。

本章的“浸”、“淳”、“存”、“威”、“坠”、“×冕”、“阼”、“胜”、“×”、“位”、“倡”等字的释文,皆依裘按。本章所补“其哀;君甲胄而”等字,以及“战与刑,人君(子)之坠德也”之句读,亦依裘按。

【释义】

君子之于教化,就是引导民众从事于善道。这个过程好像以水浇地。如果不循序渐进,就难以浇深。君子要引导民众从事于善道,他本人必须首先具备德性并从事于善道。否则,如果善道只存在于外的语言中,而不身体力行,那么,虽然你强调你的命令和言辞如何重要,民众也不会服从你的。因此,之所以经常实施威服刑罚,那是因为在上者没有身体力行善道之故。这正如过去君子所言,战争与刑罚,是人君丧失德性的表现。所以,如果在上者身体力行从事于善道,那么人民一定会做得更好。如果君穿着祭服立于阼,那么一宫人就会不胜其敬;如果君穿着丧服处其位,那么一宫人就会不胜其哀;如果君穿着甲胄亲临战场,那么一军人就会不胜其勇。这就是说,在上者如果以实际行动加以倡导,那么人民就很少有不服从他的。尽管如此,如果他对自己的德性存养不够深厚,那么他的尊严就会减损。因此,君子内求于自我是深刻的。

第七章

【原文】

不求诸其本而攻诸其10末,弗得矣。是〈故〉君子之于言也,非从末流者之贵,穷源反本者之贵。11苟不从其由,不反其本,未有可得也者。君上享成不唯本,功〔德弗显矣〕;12农夫务食不强,嘉粮弗足矣;士盛言不行,名弗得矣。是故君子13之于言也,非从末流者之贵,穷源反本者之贵。苟不从其由,14不反其本,虽强之弗纳矣。

【考证】

“德弗显矣”四字原残,今依文义补之。

“嘉”,原作“加”,李校以之为“耕”字的讹体,今读为“嘉”。古代有“嘉谷”、“嘉禾”、“嘉蔬”、“嘉石”等说法,故此处言“嘉粮”,也是符合古人习惯的。

“盛”,原作“成”,今从李校。

“纳”,原作“内”,裘按疑读为“入”。

本章进一步以本与末、源与流之关系喻上章所提出的内在德性和外在语言的关系,其旨归仍在求己之道。“本”、“源”,内在德性也;“末”、“流”,外在语言也;“求诸其本”、“穷源反本”,即追究自身的内在德性,亦即求己也。

【释义】

不求索于其本而致力于其末就会无所得。所以,君子对于自己的语言,不以追逐于其“末”、“流”(外在语言本身)为贵,而以追究于其“源”、“本”(内在德性,亦即语言本身所包含的实际内容)为贵。如果不追索其“由”,不反求其“本”,没有能够有所得的(“由”,亦“本”也)。例如,君上只享其成而不从事其“本”,则其功德不显;农夫如务食不努力(“食”乃农夫之“本”),则好粮不足;士如只有豪言壮语而无实际行动(“行”乃“言”之“本”),就会得不到令名。因此,在上者对自己的语言如果不追溯其原由,不反求其根本,那么他虽然想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人民,人民也不会接受的。

第八章

【原文】

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是以民可15敬导也,而不可×也;可御也,而不可牵也。故君子不贵庶物而贵与16民有同也。智而比次,则民欲其智之遂也;富而分贱,则民欲其17富之大也;贵而能让,则民欲其贵之上也。反此道也,民必因此厚也18以复之,可不慎乎?故君子所复之不多,所求之不远,窃反诸己而可以19知人。是故欲人之爱己也,则必先爱人;欲人之敬己也,则必先敬人。20是以智而求之不疾,其去人弗远矣;勇而行之不果,其疑也弗往矣。21是故凡物在疾之。《君×》曰“唯冒,丕单称德”曷?言疾也。君子曰:“疾之。22行之不疾,未有能深之者也。”勉之遂也,强之功也;申之×也,怠之功也。23唯君子道可近求而可远×也。

【考证】

“×”,掩也,遮蔽。

“牵”,拉,制约,牵制,强制,勉强。

“比次”,并列,紧靠。“智而比次”,盖谓智慧而能和普通人平等相处。

“遂”,达也。

“复”《易·彖上传》:“复见其天地之心乎”注:“复者,反本之谓也。”此处犹上章所言“反其本”。

“窃”,原不释,今从李校。

“是以智而求之不疾”之“智”,整理者读为“知”。今因其与下文“勇而行之不果”之“勇”字对举,故如字读。

“冒”,原不释,今依今本《尚书·君×》读作“冒”。“冒”,努力。

“丕”,原作“不”,今依今本《尚书·君×》读作“丕”。“丕”,大也。

“单”,殚也,尽也。

所引《君×》的这句话本来是说,四位大臣辅佐武王非常尽力,于是人们都盛赞其德。

“疾”,力也,尽力也。

“勉”,原不释,今从李校。

“遂”,原作“述”,今从李校。

两“功”字,原作“工”。

“申”,原不释,今依李校。“申”,盖为身也。

“怠”原隶定为“×”,读为“词”。今按此字当隶定为“台”,此处读为“怠”。说详《老子考释》第三篇第九章考证。

“×”,原作“×”,李校读为“借”。今按,从辶和从走相通。《广雅·释训》:“××,行也。”“唯君子道可近求而可远×也”,谓君子之道可近求于己,并流行于遥远。

本章承上章“不从其由,不反其本,虽强之弗入矣”的议题,着重讨论君道,并重申求己在为君之道中的重要性。

首句“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点明本章主题。以下分别以“是以”、“是故”、“故”等为开头,阐述了为君之道的六种含义。其一,“民可敬导也,而不可×也;可御也,而不可牵也。”其二,君子不以众物为贵,而以“与民有同”为贵。什么是“与民有同”呢?“智而比次,则民欲其智之遂也;富而分贱,则民欲其富之大也;贵而能让,则民欲其贵之上也。”这就是“与民有同”。否则,如果反其道而行之,那么人民就会加倍地报复他。其三,“君子所复之不多,所求之不远”,常常反省自己就够了,这是因为“反诸己可以知人”。其四,既然“反诸己可以知人”,所以“欲人之爱己也,则必先爱人;欲人之敬己也,则必先敬人。”以上两点,是对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其五,“是以智而求之不疾,其去人弗远矣;勇而行之不果,其疑也弗往矣。” “求之”的“之”字,当指内在德性。“求之”,即求己也,亦即“反诸己”。“行之”的“之”与“求之”的“之”相同。其六,由此看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尽心尽力。对此,作者一方面引《尚书·君×》语以证之;另一方面又引君子之语以发挥之:“疾之,行之不疾,未有能深之者也。”

本章末句“唯君子道可近求而可远×也”为全章之结语。所谓君子之道“可近求”,即上文的“君子……所求之不远”。

《释文》原将上章以“词之工也”为结束的第二十三简下接以“民孰弗从”为开头的第二十四简。今改接以“唯君子道可近求”为开头的第三十七简,主要考虑到以下三点:其一,“民孰弗从”当上接以“其所在内矣”为结束的第三简,上文已言之,故“怠之功功也”不可下接“民孰弗从”。其二,“唯君子道可近求”与本章上文“故君子……所求之不远”之语相应。其三,下文第四十简末有本篇唯一一个分篇标志。也就是说,以下的文字当为本篇最后的文字。

本章的“牵”、“智”(“智而比次,则民欲其智之遂也”之“智”)、“比次”、“遂”、“富而分贱,则民欲其富之大也”、“能让”、“远”、“单”等处释文,皆依裘按。

【释义】

在上位者如果不以其道行事,那么民众是很难顺从他的。所以君上对于人民,可以用敬重的态度引导他们,但不能蒙蔽他们;可以因势驾驭他们,但不可制约、强制他们。因而君子不以众物为贵,而以“与民有同”为贵。什么是“与民有同”呢?智慧而能和民众平等相处,则人民就希望他更加智慧明达;富有而将其财富分给穷人,则人民就希望他更加富有;高贵而能礼让,则人民就希望他更加高贵。这就是“与民有同”。否则,如果反其道而行之,那么人民就会加倍地报复他。如此,在上者能不谨慎吗?所以君子所返归的不须多,所寻求的也不必远,私下里常常反省自己就够了,因为反省自身可以了解他人。因此,要想别人爱自己,那么一定要先爱别人;要想别人尊敬自己,那么一定要先尊敬别人。所以,虽有智慧,但追求德性不尽心尽力,那么他距脱离民众的状况也就不远了;虽英勇但实践德性不果断,那么他就迟疑不前。由此看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尽心尽力。《君×》说“唯冒,丕单称德”(尽心尽力,于是人们都盛赞其德),是什么意思?这句话说的就是尽心尽力。君子说:“尽心尽力啊!做事不尽心尽力,从来没有能深入的。”努力的成功,是刚强的效果;自身默默无闻,则是懈怠的后果。总之,君子之道可近求于己,并流行于遥远。

第九章

【原文】

昔者君子有言曰“圣人天德”曷?37言慎求之于己,而可以至顺天常矣。《康诰》曰“不×大戛,文王作罚,38刑兹无赦”曷?此言也,言不奉大常者,文王之刑莫厚焉。是39故君子慎六位以祀天常。×40

【考证】

“×”,原作“还”。今按,“还”盖为“×”字之误,形近而讹,今本《尚书·康诰》正作“率”。《说文》曰:“×,先道也。”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道,今之导字。×,经典假率字为之。……《释诂》、《毛传》皆云:‘率,循也。’此引申之义。有先导之者,乃有循而行者。”此处正为引申之义。

“戛”,原不释,今依今本《康诰》作“戛”。“戛”,常也。

“不率大戛”,谓不顺大常。

“无”,原作“亡”,今依今本《康诰》读。

“赦”,原不释,今依今本《康诰》读。

“奉”,原从雨从月丰声,今读为“奉”。“丰”和“奉”都是并母东部字。

“祀”,敬祭神明之意。

本章与首章相照应,为全书之总结。

从全书脉络看,先言天常,后论求己。那么,二者关系如何?本章一语道破:“慎求之于己,而可以至顺天常矣。”如上文所言,天常即天德。另外,从本篇思想看,所谓求己,即谓求己之天德(德性)。所以,谨慎地内求自己所具有的德性,便“可以至顺天常矣”。

本章末句“是故君子慎六位以祀天常”也很重要。“六位”,裘按:“即上文提到的君、臣、父、子、夫、妇”。这就是说,此处所谓“六位”,即一章所谓“大道”、“人伦”。因而,这句话与一章“小人乱天常以逆大道,君子治人伦以顺天德”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由于天常来自天,具有神圣性,所以此处说“君子慎六位以祀天常”。“君子慎六位”,好象就是对天常的敬祭一样。

本章“位”字释文依裘按。

【释义】

从前君子有句话说“圣人天德”(圣人具有天德),是什么意思?这句话是说,谨慎地反求于自我,便可以达到顺应天常的效果。《康诰》说“不率大戛,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不顺大常,文王便制作刑罚,惩治这些不顺天常的人,而不赦免他们),是什么意思?这几句话,是说对于不尊奉大常的人来说,文王的刑罚是最厚重的了。因此,君子谨慎地对待君、臣、父、子、夫、妇这六位,从而敬祭天常。

 

【注释】
[1] 李先生在1998610北京“郭店楚墓竹简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2] 1998610北京“郭店楚墓竹简学术研讨会”上,李学勤先生提示笔者,“成之”亦见于《中庸》。
[3]笔者在1998610的“郭店楚墓竹简学术研讨会”上提出这种拼连方式后,得到了李学勤教授的认同。
[4] 李学勤:《圣人与中人--谈〈成之闻之〉中一段文字》,简帛研究网。又,“非”之简文与“别”之古文,网上阙如,为笔者所补。下引李先生之说,皆见该文。

 

(原载《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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