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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一种资源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大行其道、以美国为首的当代西方文化大举入侵并引发各种文化冲突的形势下,国内文化哲学研究者探讨和研究如何看待和利用其中国资源的问题,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双重意义,因为此举不仅可以直接有助于国人对西方文化的入侵做出有效应对,而且有可能促使我们的文化哲学研究通过吸取比引进的西学成果更加丰富的本土资源而进一步健康发展。不过,从严格的学理探究角度来看,尽管提倡文化哲学研究必须充分重视和吸收本土资源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但其关键性难点却往往被事者所忽视;在我看来,这种关键性难点就是“究竟如何才能恰当地看待、研究、吸收和利用已经成为传统的‘本土资源’?”毋庸讳言,我们在这个方面迄今为止所看到的主要是两种情况,即研究者要么通过引进某种外来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模式,以之为依据而对本土资源进行“裁剪式”的、因而显然未必恰当的系统整理[1],要么是出于特定的一己之需而进行“寻章摘句”式的“六经注我”、实质上难免流于大而无当的“宏大叙事”之嫌,甚至是“歪解歪批”。

总的说来,我认为,尽管这两种做法有这样那样的诸多不同,但其具有根本性的共同之处则在于,这两种研究者都忽视了学术研究所必定遵循的一条至关重要的基本原则:“研究者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都是由被研究对象的基本性质和存在状态决定的,而不是可以随意选择和运用的。”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实际上既没有认真关注和研究被研究对象的本质特征和存在状态,更没有对自身的学术素养、特别是进行这样的研究所需要达到的人生境界进行清醒的认识和彻底批判反思,而是一厢情愿地要么直接搬用某种基本立场研究模式、要么干脆“六经注我”了。可以说,我们迄今为止所看到的、国内研究者在吸收和利用本土资源方面出现的种种问题,实际上都是这两种做法导致的不良后果。

有鉴于此,我认为,我们今天探讨和研究文化哲学研究的中国资源所面临的首要关键性的问题,不是我们要不要进行这样的吸收和利用,而是究竟应当如何进行恰当的吸收和利用,亦即研究者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和自觉的方法论问题。囿于篇幅,这里只概略探讨和论述三个方面,即第一,为什么要强调方法论问题?第二,研究方法论问题面临哪些关键之处?以及第三,这种方法论研究的出路何在?

第一,为什么强调文化哲学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的方法论问题?

一般说来,任何一种研究成果都是观点和方法的有机统一,因此,在探讨文化哲学研究如何吸收利用中国资源的过程中,似乎突出强调方法的重要意义并不恰当。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抑或泛泛而谈而已;实际上,无论就文化哲学研究之吸收各种资源而言,还是就哲学其他分支学科研究、乃至于就一般的哲学研究吸收利用各种中外资源而论,很多研究者往往自觉不自觉地直接采用某种观点或者研究结论,而对于使这种观点或者结论得以形成和具体论述出来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则往往不甚了了——从常识意义上说,在吸收和利用前人研究成果的时候,这样的研究者眼中所看到和追求的,是作为具体观点或者研究结论的“黄金”,而不是使这样的“黄金”得以产生出来的、主要作为研究者的研究方法而存在的“点金术”!

这里似乎有必要强调的是,我们在这里强调研究者不重视“点金术”,并不是说他们在吸收利用本土资源的过程中都不使用某种研究方法,而是说他们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其所使用的方法究竟是不是适合于对这种资源的探讨、吸收和利用!而我们这里对方法论问题的强调所针对的正是这种做法。

比如说,一方面,即使不从追溯既往的角度系统批判反思自胡适、冯友兰以降的,运用现代西方哲学的某种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系统探讨和整理中国思想史而建立的“中国哲学史”理论体系的各种经验和教训,而是着眼于作为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而存在的、近年来国内哲学界有关“中国哲学合法性”的种种争论,我们也可以直截了当地看到,以“中国究竟有没有哲学”为底蕴的所谓“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实质上显然是以西方哲学为典范和衡量尺度的。尽管从表面来看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是,从哲学研究所要求的严格批判反思精神出发来看,情况就不这么简单了——这种做法所面临的首要关键性问题就是“以西方哲学为典范和衡量尺度来评判‘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何在?”因为不仅单纯就字面意义而言,我们所看到的、自亚里士多德以降的“西方哲学”究竟是“爱智慧”还是“爱知识”非常值得深入探究,作为“玄远之学”的中国“哲学”具有“爱智慧”的底蕴当无可置疑;所谓“西方哲学”本身根本不是“铁板一块”,而是既包括理性主义又包括非理性主义、既包括“欧陆学派”又包括“英美学派”、既包括“现代主义”又包括“后现代主义”,因而不经过系统全面的彻底批判反思便难以把握其精华和要害,更难以以之为典范和衡量尺度;而且因为更加重要的是,作为西方哲学主流的“惟理智主义”(intellectualism)是以牛顿经典力学为摹本、以探讨和研究“物事”(physical events)见长,而在涉及“人事”(human affairs)的时候则往往捉襟见肘的“哲学”!这样一来,我们有什么理由抑或依据而不加任何批判地直接搬用作为“典范和衡量尺度”的“西方哲学”来评判一贯重视探讨人伦的“中国哲学”呢?!

显然,这样的做法不仅明确显示出其使用者缺乏严格彻底的批判反思精神,而且从相反的角度突出展示了方法论自觉在研究者吸收和利用中外各种学术资源进行哲学研究的过程中所具有的至关重要的意义,因为恰恰是研究者既没有明确认识到中国思想之不同于西方思想的重人伦、重体悟、重微言大义的本质特征对研究方法的特殊需要,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究竟能不能直接搬用西方学者的研究模式来探讨和研究中国思想,亦即没有真正达到研究方法论的自觉,所以才一厢情愿地进行这样的研究、最终导致了“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危机”。

另一方面,如果说上述做法还明确借用中国思想传统之外的基本研究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的话,那么,以“寻章摘句”和“六经注我”的随意方式探讨和利用“中国资源”,所出现的问题就更多了——除了上述研究方式存在的问题之外,究其根本,这里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研究者根本没有明确自己究竟运用的是什么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因而在所谓利用中国资源的时候仅仅是极富随意色彩的“拿来主义”,往往把如此引用的作为其“宏大叙事”式的论述的注脚,而没有、也不可能通过使自己研究的具体化而得出有具体针对性和理论解释力的研究结论——比如说,无论所谓“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 [2]、“天地之大德曰生” [3],还是所谓“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4]、“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5],乃至于“为天地立心” [6]云云,尽管都可以作为“中国资源”而被这样直接“拿来”,但是,在这样的引用者那里,诸如“这些观点与当今的中国哲学研究、特别是当今中国的文化哲学研究究竟具有哪些本质性的、不可或缺的有机联系,这些联系如何具体体现出来,以及这些基本内容和有机联系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究竟具有什么具体的实际意义?”这样一些问题,却几乎找不到任何明确的研究和论述;究其原委不外有两种可能:其一是这样的引用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而之所以“根本没有意识到”则是其一贯秉持抽象的“宏大叙事”研究和论述风格的结果;其二是这样的引用者认识到了这些问题的存在、但却找不到解决它们的途径和方法,于是索性避而不谈、把它们“悬置”起来了。

因此,这些“中国资源”是在引用者无视其具体语境、特别是无视使之得以产生的方法论视角的情况下,被以“六经注我”的方式加以运用的。而这样的“运用”究竟能不能促进我们今天的文化哲学研究、特别是如何才能促进文化哲学研究,则是运用者没有回答、也难以回答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毫不勉强地说,当今的文化哲学研究探讨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的问题,首要任务就是研究者所必须达到的、既针对被探讨对象也针对自身的方法论自觉;只有达到了这样的自觉,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意识到这些问题,逐步开始走上既严肃和严格、又恰如其分地对待本土资源的学术探讨之途。那么,对于达到这样的方法论自觉来说,我们面临的关键之处和出路是什么呢?

第二,解决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的方法论问题会面临哪些关键之处?

从表面上看来,为了进行学术研究而吸收和利用包括中国资源在内的各种学术资源,似乎是用不着考虑有关的方法论问题的——研究者只要系统地阅读和理解有关文献、消化和吸收相应的研究成果,并且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就可以使自己的学术研究不断深入发展了。实际上,这样的看法和做法都是有问题的,因为这里的关键在于引用者的理解究竟是不是正确:我们不仅从宏观角度可以看到“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而且可以从微观角度看到“正确理解”、“合理误读”和“歪批歪解”之间的差异;如果说前者体现了研究者学术素养和思想境界的不断生成和提高过程,后者则体现了运用者在“我注六经”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和结果。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如果我们对这样的过程、情况和结果熟视无睹,那么,有关“当今文化哲学研究的中国资源”的方法论问题是不会进入我们的视野的,尽管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问题不存在抑或不发挥作用。

那么,要想通过正视和解决这些方法论问题、真正既避免对所吸收利用的资源进行“削足适履”式的剪裁、又避免“寻章摘句”式的“六经注我”,因而真正实现我们的初衷,我们应当注意哪些关键之处呢?我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我们系统探讨和研究这些方法论问题所必须着重注意的,即第一,如何看待和解决被吸收资源本身的“共时性”现状维度和“历时性”生成维度的关系问题;第二,如何解决我们自身所处的情境与形成我们吸收的特定资源所特有的情境之间的“时空差异”问题,以及第三,如何解决作为吸收利用者的我们的人生境界与创造特定资源的前贤的人生境界之间的差异问题?

首先,关于“究竟如何看待和解决被吸收资源的‘共时性’现状维度和‘历时性’生成维度的关系”,这个问题不仅与上述研究者要么对所吸收利用的资源进行“削足适履”式的剪裁、要么“寻章摘句”式的“六经注我”的做法直接相关,而且可以说是中外哲学界就研究方法论而言迄今为止尚未真正解决的世界性难题——就前者而言,所谓“‘削足适履’式的剪裁”和“‘寻章摘句’式的‘六经注我’”,实际上要么是运用西方哲学之集中关注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现状、忽视其历时性生成维度的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的做法,要么即使没有明确其研究模式方法论视角是什么、但却由于彻底忽视被吸收资源与今天的“时空差异”和“人生境界差异”,因而实质上仍然是忽视了特定资源的历时性维度及其重要意义;就后者而言,由于作为西方哲学传统主流的惟理智主义具有重预成、重形式化分析、重精确和严密推理、重理智性知识、重向外求索的基本特征,而中国传统思想则具有重生成、重体验、重内心修养、重描述、重综合[7]的基本特征,所以从根本上来说,有关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现状维度和历时性生产维度之间关系的问题,迄今为止一直是一个未曾得到圆满解决的关键性难题。即使我们在这里并不进行详细论述、而只是简要概览一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西方哲学发展轨迹,我们也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诸如柏格森、詹姆斯和怀特海之类着重探讨历时性“过程”的现代哲学家,实际上往往对共时性现状维度重视不够,以至于“过程研究”迄今仍然难以进入哲学研究的主流行列。在我看来,这种情况及其发展态势已经表明了探讨和解决这个问题的艰巨性和重要意义。

其次,关于“如何解决我们自身所处的情境与形成我们吸收的特定资源所特有的情境之间的‘时空差异’问题”:虽然就其根本性和一般性而言,包括文化哲学研究、乃至一般哲学研究在内的各种学术研究,都具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遍性,但是从学术史的发展脉络来看,即使对同一个问题的探讨、研究和论述,处于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社会环境之中的研究者也会得出形式和内涵判然有别的研究结论。实际上,从宏观角度来看,这种研究结论的差异是由包括历史文化冲突和现实社会环境的差异在内的“时空差异”决定的。就这里所谓“当今文化哲学研究吸收和利用中国本土资源”而言,这样的“时空差异”也同样存在并发挥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就上面所提到的、具有浓厚“生存论”色彩的所谓“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等等观点而言,这样的“时空差异”就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它们不仅脱胎于中国古代的农耕社会、具有囊括万有而非直接针对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特征,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它们都是与具有当时鲜明时代烙印的“天尊地卑”、“男尊女卑”的“三纲五常”社会等级思想水乳交融地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如果研究者只把这几句话抽出来加以演绎和发挥、而不顾它们的原始生成脉络和具体所指,那么,其结果则只能是要么为自己的“宏大叙事”作没有严格的学术含金量的注脚,要么甚至流于没有学术依据和合法性的“歪批歪解”,因而根本谈不上恰当地吸收这样的“中国资源”而为今天的文化哲学研究所用。可见,通过充分重视这里存在的这种“时空差异”而认真探讨、研究和解决“我们自身所处的情境与形成我们吸收的特定资源特有的情境之间的‘时空差异’问题”,对于今天的文化哲学研究之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来说,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小问题,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性大问题。

第三,关于“如何解决作为吸收利用者的我们的人生境界与创造特定资源的前贤的人生境界之间的差异问题?”:吸收和利用包括中国资源在内的各种学术资源,最为关键的显然首先是对这些资源的正确理解——借用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一个术语“视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lzung[8]来说,要想保证理解的准确性,理解者就需要实现自己的视域与被理解者的视域的融合。就我们所探讨的、文化哲学研究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而言,这里的关键在于,吸收利用者究竟如何才能实现自己的视域与被吸收的中国资源所特有的视域的融合?在我看来,作为确保理解正确性的所谓“视域融合”实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表象,因为从根本上说,具体的“视域”是特定的、包括学术素养在内的人生境界的具体表现形式,因而“视域融合”所涉及的理解过程的各种历史维度,无一不是通过处于特定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社会环境之中的理解者的人生境界,与被理解对象所隐含的、产生这种对象的特定历史主体的人生境界的逐步趋同过程,而具体表现出来、抑或说“折射”出来的——显然,如果这两种人生境界之间“风马牛不相及”、不存在任何趋同,也就根本谈不上所谓理解过程的“视域融合”了。例如,众所周知的中国思想史上著名的王守仁通过“格竹子”体验朱熹“格物致知”说而失败的情况,实际上便体现了这种因为人生境界的不同而具体表现出来的、对于外部世界的体验和感悟的不同,以及由此而出现的具体结论的不同。因此,尽管我们在这里无法通过实证性考察,来系统展示这两者就各自的人生境界而言所达到的实质性内容和具体层次,但前者的失败主要是因为其与朱熹的人生境界不同而出现的“视域”差异,却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总的说来,与当今文化哲学研究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有关的理解正确性问题,决不单纯是一个基于知识积累的理智性理解是否正确的技术性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到理解者的人生境界究竟是不是已经达到了被理解对象所隐含的人生境界的层次和水平的实质性问题——毋庸赘言,理解者如果没有达到被理解对象所隐含的人生境界,那么,其在看待、探讨和吸收中国资源的过程中,就难以彻底避免上述要么进行“削足适履”式的剪裁、要么进行“寻章摘句”式的“六经注我”。

综上所述,我认为,就文化哲学研究吸收中国资源而言,我们若想通过探讨和研究相关的方法论问题而尽可能保证对这些资源的探讨、理解和吸收利用的准确性,那么,上述这三个方面就是研究者绝对不可忽视的关键之处;也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方法论维度”及其启示不仅是我们探讨和研究文化哲学的中国资源的“别一种资源”,而且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至关重要的“资源”。显然,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果我们承认方法论问题是文化哲学研究者必须在看待和吸收中国资源的过程中加以充分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并且承认进行这样的方法论探讨和研究必然会遇到这三个关键之处,那么,这种研究的出路何在?

第三,研究用于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的方法论问题的出路

探讨有关研究文化哲学用于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的方法论问题的出路,不可能不涉及人们关于理解这些资源的正确性的问题的观点,因为绝大多数研究者通常都认为,所谓“理解正确”主要涉及对被理解对象进行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的认识和理解的基本含义,这样的观点诚然是正确的,只不过比较抽象化和一般化、因而缺乏具体针对性而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样的观点实际上是以自然科学的正确性标准为典范的;但这样一来,我们上面已经提到的作为其研究对象的“物事”与“人事”的重要区别,以及“研究者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都是由被研究对象的基本性质和存在状态决定的,而不是可以随意选择和运用的”的基本原则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便突出显示出来了。

毋庸赘言,我们所面对的中国资源不仅主要涉及以人伦为核心内容的“人事”而非作为自然失态而存在的“物事”,而且是以文史哲不分和微言大义的特殊形式表示出来的——就前者而言,“以自然科学的正确性标准为典范的所谓理解的正确性,究竟在何种意义上适用于这样的资源”并不是一个伪问题或者无足轻重的小问题;就后者而言,所谓“理解的正确性”就显然更难以把握了,因为理解“微言大义”所需要的主要不是理智化、形式化、精确化和静态化的逻辑推理,而是“非理性的”、融身心境于一体的、不断流变和充满勃勃生机的体验感悟。因此,就理解和吸收利用这样的资源而言,“究竟如何才能‘正确地理解’?”便隐含了一个研究方法论方面的困境——如果借用西方哲学的“惟理智主义”方法论视角进行探讨和研究,那么显然难免削足适履之嫌;如果不进行这样的借用,而往往会在没有进行方法论反思并达到方法论自觉的情况下以“六经注我”的方式进行探讨和研究,则难免主观随意的“歪批歪解”。那么,考虑到上面已经提到的三种关键之处,我们研究用于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的方法论问题的出路究竟何在?

在我看来,这里强调指出的“困境”和上面提到的进行这种方法论研究的关键之处,实际上已经把进行这种研究的出路展现出来了——既然西方哲学的“惟理智主义”方法论视角只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物事”,既然融文史哲于一体的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人伦、亦即是“人事”,而且,既然我们迄今为止所进行的、以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文化哲学研究本身设计的同样是“人事”,那么显而易见,我们这里所探讨和研究的、有关文化哲学研究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的方法论问题,本身便是以“人事”为研究对象的哲学研究方法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一来,我们的问题实际上便是“进行人文研究的哲学方法论的出路何在?”因此,在我看来,尽管由于各种原因所限,我们在这里不可能详细探讨和论述这样的方法论的具体内容和根本特征是什么,但却可以明确指出这种出路是由下列这三个“面向”和一个“有机结合”共同构成的:

这三个“面向”是:

第一,这种方法论研究必须真正面向“过程”,通过真正重视和引进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探讨并逐步运用能够行之有效地对过程进行研究的方法,而不是仍然自觉不自觉地只以主要关注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的西方哲学惟理智主义基本立场和研究方法;

第二,这种方法论研究必须真正面向社会个体的主观世界及其生成变化过程,探讨并运用真正适合于研究这种对象的研究方法,而不是自觉不自觉地直接搬用擅长研究“物事”的、力求通过追求纯粹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而获得绝对真理的西方哲学“惟理智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而且,这种探讨和研究必须具有反身性(reflexivity)和双向性,亦即所谓“被研究对象”既包括研究者自己的主观世界,包括严格意义上的被研究对象,同时也包括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其结果是研究者真正实现方法论的自觉并逐步形成卓有成效的研究方法;

第三,这种方法论研究必须真正面向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的人类社会,探讨并运用真正适合于研究这种对象的研究方法,而不是通过把“人事”“物事”化,运用尽可能抽象化、形式化、精确化、纯粹化的研究方法,探讨和研究产生并实质上构成了“人事”之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过程(social interactions),以及现实社会个体因此而具有的社会层次、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从而真正通过触及“人事”而认识和把握“人事”,因而最终达到从根本上真正认识和把握包括这里所谓中国资源在内的人文世界的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的目的。

而一个“有机结合”则是,从严格的方法论意义上来看,只要我们承认“研究者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都是由被研究对象的基本性质和存在状态决定的,而不是可以随意选择和运用的”的基本原则,承认生活世界本质上具有相对稳定的中观物质世界诸对象的、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基本特征,那么,我们就必须在包括这里的方法论问题在内的方法论研究过程中,把分别构成被研究对象的存在现状和演变发展的共时性维度和历时性维度真正有机结合起来。

最后,我们还希望补充强调两点:

第一,本文所谓“别一种资源”,实质上指的是重人伦、重生成、重流变、重体悟、重微言大义的中国传统思想,在这里为我们所提供的、在文化哲学研究过程中吸收和利用中国资源的研究方法论方面的启发意义——毋庸讳言,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在涉及吸收和利用包括中国资源在内的各种本土资源的时候,绝大多数研究者迄今为止所关注的都是具体的研究结果及其内容,而不是使这样的研究结果得以产生出来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方法,因而实际上在表明自己尚未达到研究方法论的真正自觉的同时,也表明中国传统思想的方法论维度既是对今天的研究工作富有启发的灵感源泉,同时也是作为有待开发的肥沃处女地而存在的“别一种资源”;我们这里之所以突出强调“必须在方法论研究过程中,把分别构成被研究对象的存在现状和演变发展的共时性维度和历时性维度真正有机结合起来”,实质上便意味着不仅把这种资源当作某种灵感来对待,而且必须通过实事求是的系统研究使之变成可以用于实际研究工作的、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论的涵义。

第二,为了突出强调作为“中国资源”的中国传统思想的基本特质、为了突出强调“人事”与“物事”在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方面的巨大差异,我们在这里似乎表现出了贬低西方哲学传统的惟理智主义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的倾向,不过,这根本不意味着,这样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在探讨和研究包括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在内的各种“人事”的过程中一无是处、毫无作为——尽管对这样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进行彻底清理、批判反思和系统重建是一项既有待全面展开和极其重要、也是我们在这里所无法进行的研究工作,但是,我们仍然希望根据我们的一个基本观点来极其简要地揭示它的地位和作用:这个基本观点就是,构成人类学术的任何一种观点和方法,都具有其自身的有效性限度;研究者若想对某种观点或者方法进行全面彻底的批判反思和评价,首先就必须明确地确定其有效性限度。根据这种观点来看,我认为,由于西方哲学传统的惟理智主义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的基本特征是,通过尽可能是被研究对象抽象化、形式化、精确化、纯粹化来揭示其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因而总的说来,这种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的优势在于运用逻辑手段对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现状进行形式分析。所以,当我们探讨和研究与文化哲学研究的中国资源有关的方法论问题而涉及到相应的、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形式方面的时候,这种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仍然能够比较充分地发挥其作用。

综上所述,包括这里涉及的研究方法论问题在内的进行人文研究的哲学方法论问题,本身是一片既辽阔肥沃、又充满艰险的处女地,让我们一起努力,通过逐步达到研究方法论的自觉、通过逐步形成和完善这样的方法论,而不断开拓进取吧。

 

【注释】
[1] 从根本上说,自胡适以降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和论述,实际上都具有这种特点;在我看来,国内哲学界近来持续数年的“中国哲学合法性危机”,便与这样的做法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甚至可以说就是这种做法所带来的后果之一。
[2]《周易•系辞上》。
[3]《周易•系辞下》。
[4]《老子•五十一章》。
[5]《周易•序卦传》。
[6]《张载集》。
[7] 霍桂桓:《文化哲学论要》,北京: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200610月版,第32页。
[8]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下卷,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395397页。
 

(原载《河北学刊》,2008年第五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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